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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12-96787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0 01:22: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质监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市建设局质监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向公民

社会

60-0801-202_-001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3、《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省政府第63号令〉》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规划许可证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4、地质勘察报告

申办材料

5、施工、监理合同

6、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7、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图纸

10、授权书(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材料见证取样单位和见证人)

1、报建单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一式四份)。不同施工单位分别填写。

2、持填写好的《登记表》及所需资料到窗口由经办人审核后分别开出质量监督费。

办理程序

3、建设单位凭“缴费通知单”到财政专户缴纳质量监督费。

4、经办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给予试验编号联系单,申报手续即已办妥。

5、申报手续办妥后3个工作日内,我站派出质量监督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有效,当日办结。

1、住宅工程:按工程造价的1.8‰收取。

2、其他工程:按工程造价的3.5‰收取.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省政府第63号令〉》

2、《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计收费字[202_]390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 主办鹰潭市信息中心 承办联系:ytzfb@yingtan.gov.cn Tel:0701-6440058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梅园新区府前路五号

赣ICP备05005851号

九江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202_-10-10 16:30:2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2451、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具体负责市本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方针、政策。代起草或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地方规定。

3、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4、组织对申报“文明施工、安全达标样板工地”的审查、评定,负责上报申报省级“样板工地”材料。

5、组织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进行初审,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动态监管。

6、负责安全监督申报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考试、考核工作和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8、监督检查各方安全责任主体(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等)和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责任,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落实情况,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执行贯彻国家和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情况,监督督促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规冒险作业拒不整改的各方责任主体和个人上报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9、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中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照有关规定上报重大伤亡事故。同时做好建筑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0、指导各县(市、区、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江市建筑施工管理站(安监站)

服务承诺

为了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的号召,进一步抓好单位行风建设和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公文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现向社会公开以下承诺: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杜绝耍威风、搞特权、不文明执法、不文明办事等行为的发生,不准有令不行、推诿扯皮、执行不力、贻误工作。围绕“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基本要求,树好服务意识,增强责任观念,积极创建“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新型机关。

二、严格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收费。

三、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履行市场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做到以下几点:

1、对新建工程送达告知书,一次性告知该工程需办理的法定报建手续,并且详细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介绍报建程序。

2、对新近进入九江市区范围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如有建设项目,我们主动上门服务,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帮助他们办理法定报建手续。

3、加强对建筑市场的巡查工作,如发现违规违法工程视情况经站领导批准送达施工现场整改通知书或施工现场停工通知书,并及时上报市建设局。

4、办理安全监督申报手续,一次告知建设单位安全前提条件审查必须提交的资料,审查1天内完成,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结,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整改的内容。

5、接到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或工程施工告知单后立即确定责任安监员介入安全监督工作,并在1日内主动联系建设、施工及监理等相关单位预约时间对工程进行安全监督交底。

6、施工单位需要对工地进行安全指导、安全验收等,电话告知我站后,在1天内完成指导、验收工作,并将当时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次性书面告知施工、监理等单位。

7、需要备案出具安监报告的工程,对其所提交的安全资料,在2天内审核完毕,审核合格如实出具安全监督报告,如资料审查中发现问题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

四、做好安全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凡本单位应受理的建筑工程安全投拆,要求做好书面记录并当天立即派人进行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拆人(或单位)。

五、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故意刁难等行为,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子女不做推销建筑材料、产品等与工作有关的生意,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不拿红包,不以任何借口索贿、受贿以及接受馈赠,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

六、为保证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对施工安全隐患严重、拒绝整改或整

改不力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或报请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严厉处罚,以达到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请社会各界对本单位以上承诺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欢迎向单位反映,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本单位将严格按有关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决不姑息。

办理安全监督申报手续指南

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办理安监手续时提供以下资料,接受安全前提条件审查:

1、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2、九江市建筑与市政施工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识别表(填写齐全);

3、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责任状;

4、施工单位提供在省建设厅办理了备案登记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办理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凭证的复印件和保险公司提供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的凭证;

另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开工之前还应准备以下资料存放施工现场,接受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情况(依据建设部建办[202_]89号文)。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保证体系和目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3、施工单位提供按规定程序设计、审核、审批、认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方案审批、认证表;

4、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和证书复印件;

5、施工单位制定的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6、监理单位制定的安全监理规划、细则和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相关书面文件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安全生产监督申报流程

审批收费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赣价行字(1996)第78号省财政厅赣财综字(1996)第139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九府厅发(202_)1号 收费标准:上级行业管理费 5.4元/m

2说明:除房屋建设项目外,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房屋装修等难以按面积计算收费标准的建设项目,仍按投资额比例计征(即:工程直接费的6‰)。

办公地址:九江市南湖支路56号检测大楼5楼 报建电话:8983457(行政服务中心城建窗口)投诉电话:8983370(办公室)

关键词:九江市管理站安全生产 相关文章

第二篇: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操作流程

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操作流程

1、提供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2、提供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详见附件);

3、填写《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或《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附件:

武汉市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要求

一、建设单位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

2、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书或授权书;

3、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

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记录;

3、重要技术方案、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报告;

4、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授权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5、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取样员、资料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构成资料,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6、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7、施工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主要原材料、构件进场情况。

三、监理单位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

2、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批记录;

3、监理例会制度、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见证取样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制度;

4、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资格证书。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工程报建号:工程报监号: 设计审查号:

注:本表一式叁份(建设单位、施工许可发证部门、监督部门各一份),由监督机构初次到现场核查后,加盖公章生效。

第三篇:六盘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补正告知书

表四

六盘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登记补正告知书

致:(建设单位)

你单位于年月日送到我站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资料,经审查发现以下缺项部分不符合要求,请尽快补正缺项后送我站,我站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一、呈报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招标备案书□□;规划许可证□□;经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核同意的建筑图(一套)□□。

2、资质证书: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

3、施工合同副本□□、监理合同副本□□;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及完整的审查、答复意见□□。

4、经公司一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模板工程、建筑抗震设防、建筑节能专项方案□□。

5、施工单位内部各级各部门质量责任制□□。

6、经公司批准、针对性强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7、资格证和上岗证。总监□□、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

二、不合格填写(是否准备齐全)

职务□□;资格证名称□□;资格证专业编号□□;联系电话□□。

登记审查人员(签名):

签收人(签名):签收日期: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监督组长(签名):

第四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需提交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需提交资料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通过);

7、监理单位工程备案资料;

8、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经审批通过);

9、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表格由建设单位填写、盖章齐全);

10、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表格由建设单位填写、盖章齐全)。注:

1、上述文件资料中1-8项为建设、施工单位办理的相关手续、内业资料;9-10项由质量监督机构提供表格,建设单位负责办理。

2、上述文件资料除9-10项外,其他资料原件经审查后返回、复印件由质量安全监督站存档。

注:

1、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中需要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地方,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其个人执业资格注册章。

2、质量安全监督电子版资料邮箱:lzqzljdz@163.com。密码:8345032

第五篇: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来源:互联网|作者: 佚名|202_-03-14 01:13【大 中 小】

当前,虽然各种质量监督条例、法规和技术性文件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不断提高,但从根本上说,工程质量监督仍然没有脱离图纸审查、现场监督、工程监理等制度的范畴。从当前地市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执行的质量监督模式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制执行僵硬。一般建设工程监督实行监督负责制,责任到人,从受监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都由一二名固定监督员负责到底。它的弊端是,不易全方位地监督,不能充分体现监督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不利于严格执法、廉政建设和发挥全站团队优势;同时不适应目前工程量大和时间紧的工作特点。

二是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很多地方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只注重对房屋建筑质量监督,忽视市政工程、开发区工程、园林建设、城市道路、旧房屋拆除以及其他方面的监管;只注重履行建设手续的项目监管,忽视因为各种原因未办理手续的项目监管。无人监管的项目成为质量事故的高发地段。

三是工程质量监督方式单一。只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管,忽视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产权登记等有关建设程序和步骤的监管。

针对以上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严格履行制度,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等各个环节全部予以监管。工程开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并到施工现场核查工地施工的准备情况。若存在未报监先行施工的,应依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在工地现场监督时,应审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个人相应的资格和责任能力,以保证责任主体各方在资质、资格上符合要求。

二是积极推行巡查制度。鉴于工程建设任务量大、责任主体多,监督机构的运作模式可采用固定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那些在工程建设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质量问题,可以采用不定期、不告知的随机巡查,这样可以达到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目的,并对违法行为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

三是着力强化不良行为监管。对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要与巡查结合起来、与资质年检挂钩,将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清除出建筑市场,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有效保证巡查的效果和权威性。

四是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统计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全面掌握所监督工程的总体质量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发展趋势;通过对各类质量行为及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将各种情况通过网络面向社会公布。

五是大力提高队伍素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依法行政能力。因此,要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学习,要把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到为政府和群众负责的高度,自觉地、负责地完成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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