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食堂小卖部承包协议书
食堂、小卖部协议书
甲方:温州市杨府山住宅区5-2#地块II标段项目部
乙方:
由甲方承建经营的温州市杨府山住宅区5-2#地块II标段项目内的食堂、小卖部经营包给乙方,经双方商定,特制定以下条文,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甲方生活区内经营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所有
从事经营人员必须持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的卫生要求,经营区域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必须做好灭蝇、灭蚊、消防等工作),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假冒、过期的任何产品,甲方有
权对乙方的销售价格进行核算监督,对不合理的价格有权要求降价。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场所,食堂内部的餐具、桌椅、炉灶等由乙方自备,乙方必须在甲方食堂内经营销售,不得在食堂以外区域销售,并在经营销售结束后搞好卫生,桌椅摆放整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灯具、吊扇、灶台及房屋必须妥善保管,并承担经营期间的日常维修,如有损坏,按购入价赔偿。承包时间为202_年12月1日起至工程结束。
四、现场管理人员共计13人,早中晚由乙方免费供应,晚中餐以6菜1汤为
主,其中3个蔬菜3个海鲜或肉类等,以大盘为准,其费用标准在2千元左右,不计人工费。
五、因乙方免费供应管理人员饭菜其食堂小卖部的承包费免除,食堂内的电费
由乙方支付,单价同施工用电,水费由甲方支付。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如乙方原因导致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经卫生部门鉴定后由
乙方自己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如违反上述一至六条中任一条的,经甲方制止或处罚后
依然无效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终止合同,并强制清退出场。
八、工人和工人之间如在食堂闹事斗殴,造成食堂财产损失,甲方负责调节。
九、因食堂内部工作人员住宿位置不够,甲方负责安排2名食堂职工的住宿用
房。
十、因本工地已规定禁止施工班组人员不得自己做饭,乙方若有发现及时通知
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过期自动作废。
甲方:温州建设集团杨府山5-2#地块项目部
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小卖部承包协议书
小卖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教育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后勤逐步推向社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小卖部实行投标(竞标),合同期为 年。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二、经营承包期限:202_年8月1日至202_年7月31日。
三、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若因相关形势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按实际经营的时间交纳相应的承包费。
2、所设小卖部由甲方提供场所及相关部分设施(以学校交接清单为准)。
3、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卫生情况、经营范围、经营时间、经营物品等进行监督限制和检查。发现违规质量卫生问题,以事故论处,扣罚现金5—50元/次。情况严重,影响极坏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止营业,直到终止合同。
4、乙方和师生发生的一切经济关系,以及乙方出现的安全事故(房屋非不可抗力垮塌事故除外)卫生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甲方有义务禁止非承包者在校内摆摊设点出售物品等。如乙方发现有人出售,向甲方反映,应立即赶出校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安全高于一切,为加强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据,学校向经营者征收风险抵押金人民币1.5万元。用于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整改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稳定。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抵押金无息如数退还。因发生食品安全等问题、受到经营处罚或整改治理动用风险抵押金的,承包者应在接到教育部门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标准足额补足当年风险抵押金。如承包期内发生有卫监所认定的食物中毒事件,则全额没收风险抵押金,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取消经营资格。
2、承包者必须于中标当日下午18:00以前和学校签订合同,(如不愿意签约则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1.5万元资金作为违约金,学校不再退还)。乙方在中标后一周内必须全部交清一年的所有费用:承包费 万元(大写:)和安全抵押金1.5万元(由履约保证金1.5万元自动转入)大写:壹万伍千元整。
3、中标者必须自觉学习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如不履行视为违约。
4、学校管理者按照上级规定进行管理,要求整改的内容,承包者必须立即整改;如
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出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物的;
(五)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存储、加工、试尝、留样等各重要环节管理制度不落实,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
(六)未经充分听证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和未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食堂饭菜擅自涨价的;在食堂经营管理中谋求暴利,严重侵害学生消费权益,经学校膳食委员会考核师生满意度低于70%的;
(七)对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内受到2次以上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四、违约责任
在承包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处违约金15000元给对方。
五、本合同期限为 壹 年,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交丹山镇教育管理组督查保存一份。
甲方: 学校
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担保人:
在场人:
二O一一年 月 日
第三篇:食堂及小卖部承包协议
×××××××××××
××××××××
食 堂 及 小 卖 部 承 包 协 议 书
食堂及小卖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甲方根据需要,将食堂承包于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将共同遵守,执行下列条款:
一、经营方式:
1、乙方负责独家运营项目工人食堂及小卖部,甲方劳务不得另行开设食堂及小卖部。甲方提供厨房场地并负责帮助乙方水电安装到位,另外提供员工宿舍2间,乙方负责安排人员进驻现场服务。
2、在经营期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规定之条款诚信合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故解除协议。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进行检查,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经卫生部门审查后确认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因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到甲方的正常工作(特殊情况除外)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食堂膳食的品质、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和完善,第二次发生同类问题整改不及时,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
4、因乙方(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与适当的经济补偿。
5、乙方所购粮油肉品(需提交食品卫生检验证明给甲方)以备卫生检疫单位检查,若违反规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所有加工的荤菜、素菜、凉菜、主食等,按照乙方签订协议所提供的价格为准,不得私自涨价,如季节性原因所带来的食品、蔬菜涨价问题必须提前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适当调整。
7、甲方有权为乙方的菜价进行指导,来保证劳务作业人员合理的餐饮消费,达到以服务为目的的宗旨。
三、乙方权利:
1、自主经营,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经过体检持有“健康证”)。
2、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由双方协调解决处理。
四、乙方的责任:
1、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乙方自行安排员工进场服务,并自负盈亏。
2、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的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及就餐地点周边的卫生的维护管理等。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每餐餐后对本次餐品留样24小时。如因食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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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在本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液化气罐等,炒菜等必须使用电炒锅。乙方在煤气存放处需安装点子感应器并满足消防要求,并定期对感应器进行检查,以确保全体项目员工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乙方必须按时提供甲方工作日就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等。
6、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并消毒,食堂内部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达到青岛市餐饮环境卫生的标准,满足甲方的要求
7、甲方厨房、宿舍,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乙方承包的食堂以服务为宗旨,严禁制售假冒伪劣及过期的食品,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8、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做健康体检(检查费用由乙方支付)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若乙方不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健康不符合餐饮业健康标准要求,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进行经济处罚处理。
10、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办公区或其他禁入区域,如违反依甲方之规定给予处理。
11、签订协议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食堂改变,转包性质或转包他人,否则作为违约处理。
12、在甲方所承包工程正式交付业主使用且完工清场之前,乙方需保证食堂及小卖部正常营业。
五、付款方式:
1、本食堂承包费用共计 96000.00元(大写:玖万陆仟元整)。自正式营业开始算每月付甲方 6000.00元,分16 个月付清(租赁时间:暂定202_年9月30日至202_年1月30日,具体时间以最终租赁时间为准)。
2、食堂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双方进行挂表计量,按照当地政府机关实际收取本工程实际水、电用量价格每月缴纳,费用由甲方代缴,乙方每月按代缴金额支付甲方。
3、每月结算并付清款项。自食堂开始营业起每月向乙方收取上月乙方食堂用水、电费及房屋使用费.4、进场前缴纳5万元押金,每月初缴纳1万元场地使用费及管理费,剩余5个月采用押金抵扣方式进行支付场地使用费及管理费。
六、其他
1、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不发生摩擦,若由此造成的伤害,由肇事方负责。
3、外来单位或个人参观食堂必须经乙方同意后,由乙方主管人员作指导性陪同参观。
4、非甲方专职食堂监督检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食堂操作区内随意走动。
5、承包结束时,乙方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为了确保食堂的有序进行,乙方自协议签字起必须向甲方缴纳2万元保证金,如果乙方违规经营造成责任事件,或被政府机关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被甲方专职食堂管理人员查处违规等行为一次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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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8、本协议附菜谱及价格,未经过甲方允许私自涨价,将每次按照1000元进行罚款处理。
9、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食堂营业时间按照乙方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相关手续是否已经上报,政府相关部门经常检查食堂合格即开始营业,至本工程最终四方验收合格之日食堂终止经营。甲乙双方建立在平等、公正的基础上相互合作,若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可经过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一份,加盖公章(甲方盖项目章),签字后生效,如需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在法律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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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工地小卖部承包协议书 - 副本
工地小卖部承包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给工地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足够的休息时间,价格合理的日常用品,经项目部研究决定在工地生活区内的职工小卖部由乙方专职承包,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义务:
1、提供乙方适量的房屋,电表1只,照明电源安装到位。
2、负责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与工人间的纠纷进行协调,对被举报的乙方不良行为提出整治意见,进行罚款(买卖不公平、高价出售每次处以200-500元罚款;出售过期、变质食物每次处以500-202_元罚款,并没收销毁该食物)。
二、乙方的职责、义务:
1、必须遵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办理有关经营许可证、职工健康证、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
2、为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必须买卖公平,不出售过期、变质食物。
3、对经营的各种食品、小商品的安全负责。
4、严禁与工人吵架、打架,发生矛盾以项目部协调为准,服从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项目部有权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时间及费用的上交:
1、乙方自进场开始经营至本工程竣工止。
2、乙方上交甲方费用1元/平方米计算。3.5.6房总面积3.6万、地库1.2万、合计面积为4.8万平方米,总费用为4.8万元。协议书签订时先预付20000元,主体结构封顶时付清余款,至本工程竣工为止。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202_年月日202_年月日
第五篇: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协议书
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以利于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年月日将学校食堂、小卖部场地及学校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附)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食堂的厨房设备,承包期内,因食堂经营需要必须添置设备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并列出设备添置清单,经甲方审核同意,由甲方负责购置。
3.甲方不提供小卖部经营所需设备,承包期内,经营所需设备由乙方自行添置。
4.乙方对食堂、小卖部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归甲方所有。
5.食堂、小卖部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6.甲方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设专职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员,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7.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对食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培训证、餐饮卫生许可证等证件,严禁证件不齐全人员进入学校食堂进行经营活动。
8.甲方承诺在承包期内不在校内开设第二家食堂。但甲方中餐烹饪专业的实训室进行实验教学活动不受此限。
9.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甲方职能部门以及师生代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若乙方(承包者)两次不亲自参加,当作不亲自经营管理,视为违约。
10.甲方有权定期对食堂、小卖部进行检查评比,根据检查情况对乙方进行奖惩。
1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承包的食堂和小卖部供水、供电(注:若停电,甲方应及时发电;若自来水厂停水,甲方应及时提供井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营业)。
12.甲方按承包协议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协议,做好协调工作;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持食 1
堂和小卖部的治安秩序;有义务排除校内外各种干扰,保证乙方的正常营业。
13.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制定出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的意见及细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人)需具有餐饮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培训证,费用由乙方(承包人)自己解决。
2.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3.乙方所承包的小卖部的经营范围为:百货、文具、副食、饮料、水果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4.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小卖部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小卖部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5.乙方应依法经营、履行协议,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小卖部不得向学生销售“三无”产品以及烟、酒、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不得在校内开展对外服务(如校园周边村民到校内就餐、购物等);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要对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福利的发放;乙方负责对所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乙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乙方要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方食堂、小卖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负,并按学期上交甲方总务处(财务室)。
8.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食堂内严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
(2)食堂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
(3)食堂内餐具必须严格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应保证消毒柜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食堂工作人员衣帽必须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
(5)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6)制订食堂、小卖部卫生管理制度,认真搞好食堂内部、用餐大厅以及小卖部的环境卫生,要求每餐一小扫、每天一大扫,建立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工作自查台帐记录;
(7)食堂、小卖部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否则甲方将从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中
扣除卫生管理费每月200元;
(8)食堂工作人员应讲卫生,进操作间不准戴首饰、不准涂指甲油、必须穿工作服,售饭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9)食堂、小卖部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
(10)食堂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购买物品必须做到定点采购,严禁随意采购,并且要及时索要定点商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米、面、油、肉、调味品、豆类等),对于青菜之类食品要让卖方出具签字手续。
10.乙方储藏食品原料必须离地、离墙20cm以上,食品按种类分类,分柜存放,并实行标签化管理;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不得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
11.乙方加工食品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做到双刀、双案、洗菜、洗肉、洗刷餐具是三个水池,加工食品分类、分区摆放,并且标志张贴明显。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验与留样制度,留存食品必须做到有早餐、中餐、晚餐标签,留足数量(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克)、留足时间(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登记。
13.乙方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学校对食堂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如果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劣质食品、劣质米、无检疫猪肉,学校将进行处罚;若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4.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在经营中,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者,承担在此事故中的所有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走司法程序。
16.乙方(承包者)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小卖部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虚心听取甲方职能部门以及师生代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
17.乙方必须保证教工饭菜单独烹调制作,并在教工餐厅设立专门售菜窗口。
18.乙方要按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
19.乙方应在食堂显著地方公布菜谱价格,并接受甲方监督。若乙方供应饭菜价格与市场价格差
异较大,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乙方加以整改。
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降低成本,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20.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食堂内固定资产使用押金、水电费押金、经营风险押金等)。若乙方在承包期内无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在承包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
2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注意维护甲方的财产不受损失,不得将产权属甲方的设备、用具等拿出校外;承包期内甲方食堂内的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2.若工商、税务、卫生监督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23.若乙方有违反上述之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协议。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承包金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全部经济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3.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协议时,乙方应将甲方所有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完好交还甲方(自然损耗和小卖部自行购置设备除外),否则甲方将从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实际修理费或赔偿费。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每次扣除500元直至全部,作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风险抵押金,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6.在承包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则应赔偿乙方在学校食堂、小卖部投入的经济损失。
7.若乙方将所承包的学校食堂、小卖部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协议,且乙方所交纳的承包金及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8.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元整。风险抵押金为人民币:元整。
2.承包金和风险抵押金一次性交纳,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清承包金和风险抵押金。本次交纳风险抵押金时间为年月日之前;本次交纳承包金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和风险抵押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另行发包。
六、免责条款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七、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