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系统测试实验室外部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系统测试实验室外部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原则:台式研发平台开发单元测试team以外的人员,非工作需要谢绝进入测试处实验室。
一.进入实验室
1.公司内部非台式研发平台开发单元的同事,因工作原因须由开发单元相关工作接口人陪同方可进入实验室,并由接口人作登记备案;
2.公司供应商如因工作需要须由接口工程师陪同进入,并由接口工程师负责作登记备案;
3.如有公司内外部客户参观需求,须提前向平台开发单元总监和测试处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实验室负责人登记接待,并由客户接口人全程陪同。
二.接待管理
1.接口陪同人员,须提醒和监控外部人员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带入流质食品和火种等危险品,不得干扰内部员工正常测试工作,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内部办公用机,不得拷贝资料,不得拆解或带走实验室内设备;
2.接口陪同人如不能全程陪同,则中途离开时应做好委托陪同安排;
3.实验室工作人员不直接负责供应商的接待工作,不响应供应商的直接接待需求;
4.实验室工作人员不直接向供应商提供测试方案、报告、测试软件等信息和资料,不提供设备借用;
5.接口工程师应尽量控制供应商进入实验室人数,每次同一厂商原则上不超过四人;
6.如会议等原因,实验室人员离开时,外部人员不得单独在实验室内逗留。
三.违规处理
1.无登记,无申请,不接待;
2.非工作接口人亲自登记或错误登记、虚假登记,为无效登记,不作接待,并通报接口人直接上级处理;
3.违反上述一、二项规定的,则实验室人员有权进行劝阻纠正;
4.如有严重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情况,则通报公司保卫处处理;
5.外部人员违规,实验室内工作接口人员须负连带责任接受纪律处分;
6.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知情不理,有错不究的,将给予工作纪律处分。
第二篇:公司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
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的控制及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所有进出公司厂区的人员和车辆。第三条 职责
保卫室负责公司进出人员、车辆的出入控制管理。第四条 人员出入管理
一、内部员工出入管理
1、员工进入前岗生活区必须凭员工门禁卡进入。
2、员工进入后岗车间凭面部识别或指纹验证进入,禁止私自跨越门禁,违反者,保卫室及时制止并通知对应部门主管。
3、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带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一经发现,保卫室禁止进入。
4、禁止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比如危险刀具、黄赌毒等)进入厂区,一经发现,保卫室有权制止。
5、携带物品出厂时,保卫室有权进行检查,发现私自携带公司财物的,上报行政部经理及其所在部门经理,给予开除处理。
二、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1、外来人员进入前岗办公区,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并经保卫人员电话联系确认后予以放行。
2、客户需要进入生产厂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发放通行证,按照公司规定的参观路线,且由公司内部人员陪同入厂,后岗门卫做好客户出入登记。未办理上述手续的,保卫室禁止进入。
3、上级领导、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客人,相关接待部门需提前与保卫室联系,如未提前联系的,保卫室联系相关领导确认后予以放行。
4、一般来访人员,一律在公司外会客。严禁嫌疑人员、陌生人员、儿童进入公司。醉酒者、着装不整及闲杂人员进入公司的保卫人员要及时劝离,不服从者及时上报保卫负责人处理。
5、对故意滋事、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行为的,保卫人员要给予制止;必要时报警,由驻地派出所协助解决。
三、员工家属出入管理
员工事先提出申请,由行政部统一制作出家属证并在行政部保卫室备案,家属凭证进入公司生活区域,没证禁止入内。
第五条
车辆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车辆管理
1、员工私家车辆管理
(1)所有员工私家车进入公司前岗生活区,员工自觉将车停在停车位上,不按公司规定停放的,保卫人员通知车主到现场调车并给予通报。
(2)员工私家车不准进入后岗生产厂区,禁止在停车区以外行驶和乱停乱放。
2、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1)员工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进入办公区,必须服从门卫管理,并按规定停放到存车棚内。所有车辆必需停车落锁,整齐划一,管理有序,严禁出现乱停、乱放现象。出门时要接受门卫经检查后放行。未经允许不得在办公区、生产厂区内行驶,违反的按照本规定给予处理。
二、外来车辆管理
1、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办公区内,以下车辆除外:(1)公司高管约见的客人车辆;(2)政府职能部门车辆;
(3)出示“执法证”的车辆;
(4)车内所装货物人力无法运送的车辆。
其中前三种类型车辆进入办公区时,相关接待部门需提前与保卫室联系,如未提前联系的,保卫室联系相关接待部门确认后予以放行,并按照指定停车地点停放。其他外来车辆必须将车辆停放在门外停车场,人员到保卫室登记,经保卫室联系确认后进入。
2、外来车辆除环保局、质监局、安监局、电业局、消防及公司领导提前给保卫室通知的车辆外,其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后岗生产厂区。
3、运送成品车辆管理(1)车辆进厂时需物管部通知保卫室门卫放行进场,保卫室告知厂区相关规定(禁烟、厂区限速和携带物品登记),调度车辆按顺序进厂过磅。
(2)车辆出厂时需经保卫室检查是否有签批好的放行条,且核对签批放行条时间、原则上物管签批好放行条5分钟内车辆必须离场,如超时需物管重新检查车辆并签批放行条,如没签批不予放行。
(3)物管部需马上要装该车成品时才通知门卫放行进场,禁止提早让车进场占用装卸货车位,造成拥堵,保卫室门卫也有权提醒物管部。
(4)细则参照《关于公司物料放行的规定》
4、运送原料车辆管理(1)车辆进厂时需物管部通知保卫室门卫放行进场,保卫室告知厂区相关规定(禁烟、厂区限速和携带物品登记),调度车辆按顺序进厂过磅。
(2)车辆出厂时需经保卫室检查是否有签批好的放行条,且核对签批放行条时间、原则上物管签批好放行条5分钟内车辆必须离场,如超时需物管重新检查车辆并签批放行条,如没签批不予放行。
(3)物管部需马上要卸该车原料时才通知门卫放行进场,禁止提早让车进场占用装卸货车位,造成拥堵,保卫室门卫也有权提醒物管部。
(4)细则参照《关于公司物料放行的规定》
5、特种车辆管理
(1)运送氧气、乙炔车辆进出厂时,须出具特种行业资格证书、危险品运输证、押运证、行驶证,经保卫人员确认后,给予领取放行条并登记,保卫室需告知厂区相关规定(禁烟、厂区限速和携带物品登记)及行驶路线后给予放行,出门保卫人员根据车辆进出厂登记表核对是否与车内物品相符,检查无误后做好检查记录放行出厂。
6、其他车辆管理
(1)其他送件、施工车辆
车辆进厂时,保卫人员查看车内物品是否符合进厂条件,如需进入必须做好登记,并告知厂区相关规定(禁烟、厂区限速、携带物品登记等)及行驶路线后给予放行。出门时凭签批好的放行条,接受保卫人员检查无误后做好检查记录放行出厂。
第六条
罚则
一、保卫人员违反规定的,按照绩效考核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负激励考核。
二、未经公司允许私自在办公区、生产厂区乘骑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一经发现,每人给予20元/次的罚款。
三、保卫室已禁止入厂,仍私自闯入办公区、生产厂区的机动车辆,给予不低于200元/次的罚款。
四、保卫室已禁止入厂,仍私自闯入办公区、生产厂区的人员,给予每人50元/次罚款。
五、运送成品或原料的车辆,进入厂区后发现私藏人员、水箱放水、扔物品等造假现象,一经发现,给予不少于1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规定未涉及事项视情节轻重,上报公司,给予20-1000元的罚款。
第三篇: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
(一)人员管理
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应在门卫室登记,门卫经核实身份后,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上班期间员工外出,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员工外出申请单》,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处罚。
2、实行迟到登记入厂制度,公司上班时间到点以后,门卫必须将迟到的员工逐一登记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厂区的,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厂登记手续,并经门卫核对无误后,领取并佩戴“访客证”后方可进厂,业务结束出厂时,由门卫收回“访客证”并签注离厂时间。严禁小孩、离职、被公司除名人员进入生产区,推销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二)车辆管理
1、车辆入厂管理
(1)本公司内部车辆
公司公用车、员工私家车,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2)外单位车辆
①、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常出入厂区的外单位车辆(含外协单位以及在厂区短期施工单位的车辆),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②、送货车辆,经门卫登记车牌号、送货单并确认后进厂。
③、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予以免检放行。
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进入厂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门卫处,予以免检放行。
2、车辆出厂管理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职工通勤车辆出厂,予以免检放行。
(2)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车辆出厂,都必须接受门卫例行检查。
(3)对运载物资的车辆出厂,门卫要严格、认真、细致检查核对车牌号、《货物出门证》等,确认无误后放行。
二、门卫执勤管理
(一)门卫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二)门卫应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服务意识,着装整洁。
同时,要严格按公司人员、车辆及货物出入厂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物资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稳定。(三)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流执勤,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有急事要离岗需向领导请假,不迟到、早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门卫值班室饮酒、打牌、吸烟。
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门卫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司、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五)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工作。
三、其他管理
(一)厂区车辆通行证管理
1、“车辆通行证”由各部门到人力资源部申报办理。人力资源部负责“车辆通行证”的发放、回收、补办及监督使用等管理工作。
2、“车辆通行证”严禁转借、伪造。
3、车辆通行证持证人未使用该证时,应及时上交,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回收。
(二)损坏公物处理
对非故意造成门禁设施损坏的,由行为人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故意损坏或强行闯岗,造成门禁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四篇:出入大门管理规定
营区东门管理规定
为加强营区和施工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和人员安全,现结合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出入营区东门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服从部队卫兵管理和调度,自觉接受卫兵的检查。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严禁通行。
二、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和车辆出入营区东门,必须佩戴人员出入证和车辆出入证。无证人员和车辆,按外来人员接待处理。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营区东门,必须进行登记,在卫兵监督下与联系单位的人员进行联系,缴纳身份证或驾驶证,填写会客单,离开时返还。
四、危险品专用车辆(送炸药或油料)出入营区东门,必须经工程指挥部批准后,由施工单位安排人员陪同。无陪同人员,严禁通行。
五、所有出入车辆机械(含外运弃方车辆)和物资,必须逐车检查登记,凭有关证明出入。
六、指挥部、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正课时间(6点至22点30分)可从卫兵值班室通行至部队营区,其他人员严禁随意出入。
七、非特殊情况,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和车辆严禁在早上6点前、晚上22点30分后出入营门。特殊情况(施工区加班等),经指挥部协调部队同意后,方可通行。
八、所有出入营区的人员,严禁乱扔烟头、纸屑、饮料瓶等杂物,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
九、所有出入营区的车辆,严禁超速(时速15公里),并在指定位置停放。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
**********工程指挥部
第五篇:出入码头管理规定
出入码头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港区安全管理规定,有效的控制进出港区各区域的车辆和人员,保障港区生产的顺利进行,方便安全快捷进行安全生产、维护码头公司的对外形象,维护公司和客户最直接的经济利益和保障公司和客户完好无损的货物质量,促进码头公司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1、准许进入码头的人员范围
(1)装卸、运输作业人员,设备修理人员(凭公司工作服和外包单位工作服和现场作业人员佩戴的安全帽入内);
(2)由允许进入码头的本公司人员陪同的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及来访客户;
(3)执行检查任务的港口、海事、消防等人员;
(4)经公司批准的来港考察人员(必须乘车进入);
(5)停靠在本公司码头的船舶的船员(只准进入码头);
(6)油污处理人员(只准进入码头);
2、进入码头的人员管理
(1)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车辆驾驶室;
(2)人员宜在道路两侧安全行走,严禁在门机吊具下坐、立、卧、行;
(3)考察人员进出堆场必须乘坐机动车辆,中途不得下车;
3、准许进入封闭管理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范围
(1)外包运输车辆;
(2)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
(3)经公司书面批准的考察车辆
(4)航修、供应、油污水处理的车辆;
(5)经允许进入码头的车辆,由本公司车辆引道的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及来访客户乘坐的车辆;
4、码头行车规定
(1)车辆行驶必须服从码头管理人员指挥;
(2)港区内所有车辆一律自西向东行驶,允许进入码头的车辆应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3)作业人员车辆须在上午8:30之前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板房两边划线区域),其他时间除作业车辆外,任何车辆禁止进入;
(4)车辆进入码头区域,速度必须保持在5公里每小时以下;
(5)驾驶员不准酒后驾车,驾车不准吸烟、吃零食、闲谈、打手机。不准过度疲劳驾车和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驾车,不准穿拖鞋或者赤足驾车;
(6)港口道路行车,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特殊货物准运证,所有证件不得转借、涂改和逾期不检。
(7)驾驶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安全设备不全、机件不灵、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更不准驾驶报废车、“三无”车。
5、处罚规定
(1)本公司人员违反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外部人员、车辆违反管理规定的,取消进入码头资格,并及时劝离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