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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政治制度》作业题5篇
编辑:心上人间 识别码:13-611097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1 14:28: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当代政治制度》作业题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作业题

1.中国当代政治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

2.政治制度的基本含义及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

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第一,历史性。政治制度是人类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才出现的现象,是一个与国家密切相关的历史范畴。政治制度就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将随着阶级、阶级矛盾以及国家的消亡而自行消亡。第二,阶级性。政治制度作为阶级社会所特有的现象,反映了特定社会形态的阶级本质和阶级关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第三,权威性。政治制度通常是统治阶级依靠政权的力量,以国家的名义正式颁布和强制执行的,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第四,层次性。政治制度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其结构是极为复杂的,表现为一定的层次性。处于不同层次的政治制度,其内容、形式和作用是不尽相同的。第五,稳定性。政治制度的形成、确立和被接受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它要发挥维持秩序、规范行为等功能则需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但这种稳定不是墨守成规、僵化不变,相反,它是一种动态的稳定。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是什么?

⑴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直接体现。⑶我国采取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有哪些主要特色?

第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具有广泛的阶级基础。第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第三,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具有本质上的优越性。第五,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能够实现自身的改革和完善。5.如何理解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进和创新的一种形式。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实行法治。法治是现代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它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其核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依法办事。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依法治国突出表现在依法行政方面。我国各级政府的权力是都人民授予的,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努力为人民服务。依法行政要求政府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必须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而要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的抗干扰能力。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哪些主要成就?

⑴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⑵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⑷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⑸恢复国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完善国家元首制度;⑹改革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⑺改革国家行政体制;⑻改革干部人事制度;⑼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⑽加强了城乡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创立了农村村民委员会制度,健全了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7.宪法的性质和基本特征是什么?

性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法规等赖以产生、生存、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核心,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基石。特征: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⑵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⑶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即将无产阶级的民主事实法律化、制度化。

8.从宪法的分类的角度,分析我国宪法的类别属性。

现有的宪法分类,大致可以分为形式上的宪法和实质上的宪法两大类型:前者有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来划分的;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机关及程序为标准来划分的;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是以制定和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为标准来划分的。我国的宪法是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民定宪法。

后者从宪法的性质和实际功效的角度来对宪法进行划分。西方学者把宪法划分为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语义性宪法、保障性的宪法(真正的宪法)、名义性的宪法和装饰性的宪法(或冒牌宪法)。马克思主义学者以宪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所反映的阶级本质为标准,把宪法划分为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我国的宪法是规范性宪法、保障性的宪法、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9.简述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指的是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依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平等享有的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在本质上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在国家生活中处于主导的支配地位,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首要前提和直接表现,这就必然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确保公民能够享受各种权利和自由。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应当地在宪法中确认了人权保障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牵制、彼此约束、互相监督,以保障国家权力正常运行并进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西方三权分立的原则,但也主张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治理的一种思想理念、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法治原则在各国宪法中都得到确认和体现,我国现行宪法同样肯定了这一原则。10.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宪法解释一般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依法解释原则;符合宪法精神和制宪目的原则;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原则;系统解释原则。宪法解释的方法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四种:第一,统一解释;第二,条理解释;第三,补充解释;第四,扩大解释。11.宪法实施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宪法的实施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宪法的遵守和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法的规定从事任何活动。宪法遵守既是宪法实施的基本要求,也是宪法实施的基本方式。宪法遵守通常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二是履行宪法规定的作为义务;三是遵循宪法规定的禁止性命令。人

宪法适用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宪法的活动。根据宪法适用主体的不同,可以把宪法适用分为“执宪”和“司宪”。所谓执宪是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宪法的活动。所谓司宪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原则和程序贯彻运用宪法的活动。

12.在新形势下,如何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监督的制度创新重点在于确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具体监督程序,设立一个负责监督宪法实施的具体机构并明确其职责,以及建立一个审理具体宪法纠纷案件的宪法诉讼制度。

13.简述宪法对我国国体的主要规定。

所谓国家性质或称国体,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14.什么是国家的结构形式?我国为什么要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

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划分国家的领土,以及如何规范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限问题。

我国采取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因为:我国自秦汉以来一直实行中央集权制;从民族分布上看,我国各民族的地理分布和人口数量差异较大,长期以来自然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相对有利于实行单一制;从民族关系上看,各民族在历史上相互合作、相互交流,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因此,我国实行单一制不仅有利于国家的独立和统一,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也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15.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是什么?(1)民主集中制原则。(2)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3)群众路线的原则。(4)精简和效率的原则。(5)责任制原则。

16.试比较“公民”与“人民”的异同.在我国,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是:一是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二是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为广泛。公民中除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三是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四是公民所表达的一般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

17.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第一,平等权;第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三,政治自由;第四,监督权。

(2)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第一,人身自由;第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三,住宅不受侵犯;第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第五,宗教信仰自由。

(3)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第一,劳动权;第二,休息权;第三,获得物质帮助权;第四,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五,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4)对具有特定情况的公民设置专条,给予特别保护。18.我国公民应当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此外,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19.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分别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是宪法规定的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尊重民主党派的独立性。

20.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针包括哪几个方面内容?

(1)组织和领导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承认宪法作为国家根大法所具有的最大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使中国共产党本身被纳入到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建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状态,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调用法和依法行政。(2)加强对人民军队的领导。党指挥枪是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军队关系的传统和领导军队的根本原则。(3)领导和管理干部工作。党管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干部管理的根本原则。向各级国家政权机关和社会各界推荐或安排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担任重要领导职务,从而通过这些干部形成国家政权和社会生活的领导是党管干部的实质。(4)组织和动员社会。尽可能地把所有社会成员都组织和动员起来,为中国共产党的中心工作和目标服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管理国家的基本手段之一。组织和动员社会的基本方法是把所有社会成员纳入到特定的组织中去。(5)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把社会所有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既定的模式中去.历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管理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方面。

21.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当前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基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面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22.中国共产党是怎样组织和动员社会的?

组织和动员社会的基本方法是把所有社会成员都纳入到特定的组织中去。为此,中国共产党自战争年代起就建立起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组织和机构,这些组织和机构担负了容纳和管理各式各类社会成员的职责。目前主要的组织和机构有:统一战线;群众组织;城市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农村社会的基本组织——村民委员会。

23.各民主党派是如何参政议政的?

组织和动员社会的基本方法是把所有社会成员都纳入到特定的组织中去。为此,中国共产党自战争年代起就建立起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组织和机构,这些组织和机构担负了容纳和管理各式各类社会成员的职责。目前主要的组织和机构有:统一战线;群众组织;城市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农村社会的基本组织——村民委员会。

24.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义务是什么?

人大代表权利: 1.审议权。2.表决权.3.提名权。4.选举权。5.质询权.6.提出罢免案权。7.提议权.8.发言表决免究权。9.人身特别保护权。

人大代表的义务,主要有五项:

一、要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职权;

二、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的机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三、要同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并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提出的问题;

五、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25.全国人大代表的任职资格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法律上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必须具有中国公民的资格,但并没有规定对公民资格获得、年限等资格的要求;二是必须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三是必须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四是必须是精神健全、正常,从而具有判断和行为能力的人;五是那些虽然受到法律惩罚、但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依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而也就具有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

26.简述全国人大的机构及其职能。

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①代表团;②主席团;③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会议。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①委员长会议;②常务委员会会议。⑶专门委员会。⑷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⑸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27.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有何不同之处?谈谈具体内容。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除行使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外,还可以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自治权的行使主要有:根据本自治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对于国家颁布的法律,制定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特点而制定的条例,它是自治机关管理本地方事务的规章。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人大为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维护当地民族特点而制定的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旗)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难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8.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哪些基本职权?重大事项的讨论权、决定权;选举和任免权;地方立法权;监督权。

29.我国国家主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时也是国家机构,其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一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主要是礼仪性的机构和职位:国家主席本身不独立决定任何国家事务,而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有关职权;在形式上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作为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行使职权。

30.我国现行宪法如何规定我国国家主席的产生、辞职和罢免程

序?

产生: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大会通过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辞职:国家主席、副主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大会主席团将其辞职请求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委员长会议将其辞职请求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全国从大常委会接受辞职请求的,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确认。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具体的操作程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于国家主席、副主席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和表决。

第二篇:中国当代政治制度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2人大制度的主要原则:①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③民主集中制④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宪法规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谓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纵向而言,全国人大在全国直下而上整个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中居于最高一级。他是在全国人民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集中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他所制定的宪法、法律、决议,全国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全国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横向而言,在最高一级的国家机构中,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应处于最高的、首要的地位。无论是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对他负责,即从属于他。总之,按照宪法规定,从中央到地方,没有一个国家机关可以超越全国人大,也没有一个国家机关能同全国人大相并列。

4全国人大的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5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的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属于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在每次全国人大开会时,向大会报告工作,全国人大有权罢免常委会组成人员,改变或者撤销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委也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他们的工作。

6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为了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更有效的行使国家权力,宪法规定,全国人大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的辅助性机构,从事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的工作。

7地方各级人大的地位、组成与职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按照行政区域分别设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8人大代表的权力,除了最基本的与会全以及在个人大中的审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之外主要还有以下的九个方面。

提案权、提名权、建议批评权、询问权、质询权、视察权、发言表决免责权、人身特别保护权、物质帮助权

9坚持与完善党对人大的领导:①党组织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②党组织不包办人大工作③党组织带头尊重和遵守人大所制定的法律和决议 10怎样理顺共产党组织和人大的关系?

①共产党组织必须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②党组织不包办人大工作③党组织带头尊重和遵守人大所制定的法律和决议④共产党组织也应该接受人大的宪法监督

11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

12选举制度的涵义:①广义上说,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②中义上说,指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组织人员的制度。③狭义上说,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13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普遍原则、平等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秘密投票原则、差额选举原则

14国家行政的特点:①国家行政主体的公共权威性②国家行政活动兼具社会性与政治性③国家行政体制的集权性④国家行政权力的强制性15国家行政制度:是指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体制、权限、活动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的规范。国家行政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16行政组织体制的设置原则:设置原则、需要原则、精简原则、统一原则、依法原则、效能原则

17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18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合乎宪法和法律而实施的全面监督与督促。行政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正确使用行政权力,防止对行政权力的滥用。

19行政问责制的现状与问题、完善体制

现状与问题:

①行政问责通常只关注那些人命关天的重大事件,对于一些影响力,大众关注度相对较小的事却不问责

②行政问责关注的更多是安全事故领域,对其他领域中担负领导责任的过失现实中关注的相对还比较少

③行政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政行动,而对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关注不足

目前我国政府机关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问责所指向的对象自然应是行政正职“即一把手”。可是在一般具体行政行为当中往往是由副职在事发后承担领导责任,正职却没有承担起与其权利对等的领导责任。另一方面,只处理有关问题的直接当事人,而对其负有相应过失责任的上级领导却不问责

完善机制:

①基于权属关系的内部负 责,主要是由上级领导机关队负责人的追究制度

②行政体系内的专门机构的问责,如检察、审计机关对责任者的追究 ③行政体系外部的问责,如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等 ④权力机关的监督,及人大的监督

20行政法规:特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1省级人民政府的地位:既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类人民政府,建国之初,他曾受大区人民政府或军镇委员会的管辖,1952年底以来,则一直是中国最高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22行政公署:为了既避免增加政府层级、又能使地方政府的上下管理相互衔接,在有些省、自治区政府与县级政府之间设立不是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必要的。这种派出机关一般被称为行政公署。

23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

24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

25民族区域制度的特点和优点P271:

特点: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的。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通过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来实现的。

优点: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的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②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安全。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加快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2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民族立法权、变通执法权、经济自主权、财政自主权、文化自主权、语言文字自主权、组织公安部队权、干部任用优先权

27一国两制:就是一个国家,根据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自己国家的一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28如何健全完善党的领导机制?

①完善党的领导者的产生方式。逐步扩大直接民主的范围、选举中引入竞争,逐步取消选拔制度。

②推行书记任期制。可规定书记和地方各级党的领导者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③明确划分各级党组织的职能与权限,实施重大事务全体党员公开表决制度

④改革监督领导体制,改革地方纪委难以监督同级地方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现状

⑤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实现从政策型领导向法治型领导方式的转变。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新领导格局。

29政治领导:指的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

30组织领导:就是通过党的干部、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组织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

31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他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32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是党中央负责人,由中央全会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选举产生,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33党组的范围和任务:

范围:现行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34如何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①规范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

1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是政治领导

2善于领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长期共存,相互监督

②加快关于政党制度的立志工作

1使多党合作有具体法律可以

2明确各政党与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

3明确执政方式与参政方式

③不断健全,拓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渠道

④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3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第三篇:中国当代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

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的政体形式的异同对比:

 相同性:

 就共和制的政体形式而言,属于同一类型,都具有代议制民主共和制政体的一般特征。 二者之间具有某些历史继承性和一定的共同性,在实践中可以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不同点:社会主义民主比资产阶级民主更具广泛性、更真实、更有保障。资本主义:

 资本主义代议民主共和制:代表少数有产者利益,而非代表民意;  是虚假的,清谈的,没有真正权利的;  国家权力的行使是没有效率的;

 选举被少数人操控,排除了劳动人民是不平等的。社会主义:

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直接或是间接选出。 议行合一,国家权力机关统一掌管国家立法、行政等全部权力。 在全国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常设机关代替形式国家权力。 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为人大制度,其特色在于:

 民主基础更广泛(社会主义全体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包括港澳台同胞与过外侨胞)。

 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拥有比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同类机关更大的权力。

 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使我国人大制度的实际运作呈现出一定的特色。

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人大制度紧密相连(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党领导,多党参政,共同合作)。

权力委托与权力丧失的关系:  权力委托并不等于权力丧失。

 人民委托出去的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权,而人民最终保留的是国家权力的所有权。正因为如此,人们可以而且应当随时以国家权力所有者的身份去关注自己的国家权力被直接行使的情况,也就说,人民必须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去监督自己的代表以及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要求他们必须忠诚的当好人民的公仆,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 必要时,人民有权以主人的身份直接或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间接地撤换其公仆,从而保障国家权力永远属于人民,受人民的支配与控制。人民民主原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灵魂与基石,只有切实的实践这一原则,才能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的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怎么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就表明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与法律地位。没有一个国家机关可以超过全国人大,也不能与之并列。 在纵向上而言,全国人大在全国自上而下的整个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一级。它是在全国人民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集中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意志与利益,在整个国家范围内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它所指定宪法法律决议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个社会团体各事业单位及全国人民都必须遵守。

 从横向上看,在中央一级的国家机=机构中,全国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也应当处于最高位。无论是国务院、军事委员会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都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即从属于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批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担任了要辞去常委会的职务的原因:

 有利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效的监督其他最高权力机构。宪法规定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这样违背了公正监督的原则: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非同一性。 有利于集中精力做好常委会工作。国家行政机关或是司法机关任务极其繁忙,一旦兼任必然牵制大量精力,而常委会的职权工作繁重。

 有利于委员专职化,确保时间与精力投入到法律的起草研究与修改工作中。

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的含义:

1978年宪法第一次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职权。凡关于宪法、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确定界限或者做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者是补充,这种补充解释或是补充规定本身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它属于“立法解释”。注意的是:

 区别于“司法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法院审判工作和检察院检查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 区别于“行政解释”。即由国务院即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工作的其他法律如何应用的问题进行解释;  区别于“学理解释”。行政机关或是学者对法律进行的解释,这种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

联组会议与常委会全体会议的区别:  全体会议:这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形式,有出席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全体人员参加。 联组会议:有出席的和列席的常委会会议的全体人员参加。听取和审议专门委员会对议案的审议和修改意见的汇报,在分组讨论基础上全体交流意见。

 区别:常委会全体会议可以对会议一案进行表决,而联组会议不能进行决议。

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意义在于:

 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成员都对本专门委员会所主管的问题比较熟悉,有一定的经验和知识,从而有利于对有关问题或者是议案作呕深入而准确地分析和判断后提出审议结果和报告,再提交全国人大及其委员会审议,就这样可以提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 个专门委员会可与政府各个部门及司法机关在工作上进行对口联系,随时掌握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动向,从而能更好的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地监督政府工作。

 专门委员会还可以对人大闭会期间出现的需要大会审议、决定的问题及时地加以研究、处理,待大会召开再向其报告。

地方立法的意义:

 它有利于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扩大地方权力,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有利于在保证全国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地方实际、适合地方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

 也有利于补充国家立法的某些不足,为国家立法提供经验。

人大代表与其他身份的相同与不同:  相同点:

 人大代表与中国共产党党员一样,都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

 人大代表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成员一样,都是任敏的公仆,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 人大代表与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战斗英雄一样,都受到人民的尊重。

 不同点:

根本区别就是在于是否能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他们是经过人民选举基础上产生的并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怎么理解处理好代表全局与代表局部的关系:  一般而言,人民代表在反应人民的要求和利益时着重反映本选区或是原选举单位的具体理由和具体要求,即要求代表局部利益。因为只有在大量的具体利益基础上,才能提炼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 但是,在审议与表决某项议案时,应着重考量本级人大所属的整个行政区域的总体利益,即要代表全局利益。

 若某项决议虽然不符合本选区的利益,但是在全局之上是非常必要的,就应当赞同,而不能以局部利益标准加以反对。

 若某项决议对本选区极为有利,但是从全局看术不很适宜的就当反对。 由此可见人大代表既要本选区或是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的利益,更要代表本级人大所属的整个行政区域的人民的利益,以局部服从全局。

农村,城市,少数民族的区域代表是否违背平等性,形式上的不平等是否真实:  在形式上似乎是不平等的,但是这却反映了中国现实的城乡发展状况与民族状况。 原来农村人口基数偏大,而城市又是经济文化政治中心,城乡之前的比例差别体现的是代表的平等广泛性。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城乡比例日趋一致。而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少,倘若按比例进行,可能出现的少数民族缺乏代表。一定名额的代表可以更好的保证其代表性。

 实质上的平等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体现,只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段性现象。随着生产力发展,将逐步缩小城乡民族差别,社会主义也将在内容和形式、理论与实践上不断趋于统一。

国家行政特点在:

 国家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即政府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的组织管理活动。它是阶级统治与社会管理的结合,是国家职能二重性的体现,具有以下特点:

 国家行政主体的公共权威性。由法律对其进行保证,依法制定无法被取代;同时要遵守法律,依法行政;

 国家行政机关活动兼具政治性和社会性。其政治性体现在它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国家行政活动必然受制于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又是整个社会的代表,在形式上不仅仅为统治阶级服务,同时要以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目标进行社会管理,推动社会的整体发展。 国家行政体制的集权性。以效率为目标,体制上以集权性为主。一方面是中央与地方的集权模式即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另一方面是行政组织内部,在权利领导体制中采取行政首长负责制。

 国家行政效力的强制性。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范围内其权力的行使具有普遍强制效力,任何个人单位或社会团体必须服从。

如何理解行政首长负责制:

 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的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

 首长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行政体制上的体现形式。民主集中制原则所否定的是排斥民主的官僚集中制与不要集中的无政府主义。基于执行国家权力机关的既定决议,其核心在于效率。

 首长负责制是以民主为前提的个人负责制。在本质上不同于否定民主的个人独裁制。其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首长是有法定民主程序选举或是决定任职的,对国家权力机关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受其监督;其二行政首长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行政首长履行行政权力的权限仅限于在宪法和法律的执行。 行政首长制在制度上结合了合议制的特点,在决议政府行政事务的重大问题时,先要提交有关会议进行民主讨论,然后集合正确意见做最后决定。可以不受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限制。

如何继续推进国家行政体制改革:  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行政权限 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 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建立其合理的集分权模式  健全行政监督制度,抑制行政腐败

 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规范行政人员管理

中国公务员的竞争机制主要表现:

 录用竞争:是公务员队伍“入口”上的竞争。以往补充新的国家干部是通过分配和选调的方式进入的,引入竞争机制之后,国家行政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及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办法,按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录取。因此,录用竞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考试竞争”。 任用竞争:是公务员在内部职级上的流程式的竞争。国家规定了公务员的不同职级和不同待遇。当上一职位出现空缺时,必须选拔新人去补缺。补缺者便表现为职级的晋升。其中表现为两个层面:

 其一,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要通过选举制度来实现竞争,其中包括候选人提名,介绍和差额选举等。 其二,处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其他公务员则是主要通过考核工作实绩来优选晋升。也可称之为“考试竞争”。通过考核确定晋升奖励和报酬。

任用与录用的区别:

 任用是指任职机关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任职要求通过法定的程序和一定的手续任用公务员来担任某一职务。 录用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考试考核方法选拔国家行政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不同之处在于:

 任用是授予公务员一定的行政职务的行政行为,录用则按照法定程序将原来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公民纳入呆国家公务员队伍之中,使其具有公务员身份。 任用可以与录用同时进行,或者在录用之后。

公务员交流的四种方式中转任与轮换的区别:  四种方式: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

 转任: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平级调动。被调动者,必须符合拟任职务规定的条件要求,经考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轮换:轮岗,是指国家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的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的调换职位任职。轮换在重点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二者形式相近,但着眼点不同:

 转任主要着眼于发挥公务员的专长,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  轮换一般是着眼于公务员的培训,使其接受更多职位的锻炼。

辞退制度的意义:

 公务员的辞退制度的实行与辞职制度一样,对于造就一只高素质高效率的公务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 它有利于防止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下降,保证政府机关的行政效率;

 它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使机构工作人员从安于现状的惰性中解放出来;  它适应了政府转换职能和机构改革的要求,扩大了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渠道。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点:

 其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的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  其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安全;

 其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  其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加快发展民族经济与文化,促进各民族事业的繁荣。

“一国两制”会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替代:

 在大陆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特别行政区实现资本主义制度。 一个国家内的“两种制度”,一个是社会主义制度,一个是资本主义制度。但社会主义制度是主体。

 现今在香港台湾澳门的资本主义全部人口不到全国3%,实际地域面积为全国0.3%,无论资本主义如何发展,都绝不会占据有主体地位,不改变社会主义性质。

多党合作的优点是:

 第一,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他政党可以使党时时听到不同的意见与批评,及时克服缺点与错误。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 长期共存,相互监督,取长补短,集思广益,确保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着特别意义。

 第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通过民主党派的社会联系,使得不同阶级集团在利益表达情绪宣泄政治参与等方面都有着顺畅的渠道,使得国家更好的解决部分与整体,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利益格局的冲突以失衡,保证社会的有序性和稳定性。 第三,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行多党合作有利于集中各阶层各利益集团的智慧与意志,是党和政府在把握社会脉搏,了解群众呼声的基础上实现重大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另一方面,有利于各政党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优化组合,使得各政党在多党合作的全局终找到自己位置,发挥出自己的自己的作用,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维护民主和谐的政治局面。 第四,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和平。各民主党派由于历史渊源和港澳台同胞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往,在政治上有影响,在社会上有声望,可以起到别人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为何实行党政分开(党政职能分开):

 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都不同,因而不能实行以党代政。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但主要的是政治领导,它最重要的职能是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国家机关的活动奠定政治基础的确定政治目标。 政党不分离的不良结果有:

 第一,削弱了党的领导。若党过分干涉执行者的任务,容易成为矛盾的一个方面甚至是矛盾的焦点上,使得精力的分散。 第二,造成政党机构臃肿,效率不高。在政党部分的情况下,党和政府的职能往往交叉,形成机构重叠。 第三,党掌管了许多属于人大和政府工作范围的任务,妨碍了各级国家政权机关建立的   

相对独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政党分离的益处:

能够更好的实现党的领导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

使得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好自身建设,做到切实党要管党;

使得党可以驾驭矛盾,总揽全局,充分发挥协调作用,调动政权组织积极性。

第四篇:中国当代政治制度

1,制度是规范.法度的意思。政治制度则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方法的统称,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结构形式,为保证国家机器云状.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政治实体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2有历史性,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

3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

4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中国社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当代中国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城市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制度,村民民主自治制度,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政治制度主要弊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7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区别;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可理解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在政治制度生活过程中的具体化,他搜政治制度制约,也是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巩固

8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一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二是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 三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改革成果 1,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2 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

构。3 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4 实施公务员制度 5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6 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7 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人大立法制度,完善人大立法制度 8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9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10 按照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的司法制度。政治制度发展时期:1 1956-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2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3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主要体现:1 党的领导制度得到了完善和加强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加强 3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巩固和加强。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7 在社会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方面的特点:1 掌握国家政权的是受帝国主义支持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 2 无产阶级人数很少;3 农民占全国人口的80%4 中国的民主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一是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和束缚具有矛盾性;另一方面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缺乏翻地反封建的勇气,具有妥协性。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1 中国的人民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2 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3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把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和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有机联合起来;4 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事

业胜利发展(统一战线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广泛爱国统一战线)历史任务:1 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民主权利;2 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国家政权有君主制和共和制之分,君主政体又有专制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22 二元君主立宪制的特征:君主的权力虽然受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国家权力仍掌握在君主手上,君主拥有立法权,任命首相,决定战争与和平等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由议会掌握立法权,并由议会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负责组织政府。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政府对议会负责。24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即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权利关系的形式。特征是按地域而不是按血缘划分居民。25 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单一制和复合制,组要因素是国家利益.经济发展以及历史传统.民族问题.宗教因素等单一制和复合制的区别: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具有统一宪法和国籍,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在对外关系中,中央政府是国际法的主体;联邦制国家是复合制国家的主要形式,由共和国,州,省,邦等联邦成员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在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之间划分权力,各自都拥有某些独立的权力,联邦政府对外关系也是国际法主体,设有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有统一的法律和宪法,个邦必须服从和遵守,不得与之抵触和违反,最主要区别体现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封入权力划分上,单一制

国家地方政府行使中央政府所给予的权力,一般没有立法权;联邦制国家的个邦行使宪法未授予中央政府的和宪法未禁止各邦行使的权力,一般都设有立法机关,制定个邦法律,甚至宪法。中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

人民代表大会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人民行使大家做主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核心和内容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按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一定的途径和形式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实现途径是通过人民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国家大事,管理国家,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中国结构形成原因:1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2 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3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需要,决定了只能采取单一制的结构形式。4 采取单一制国家形式是中国独立完整的保证。29 中国单一制结构形式特点:1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民族自治机关,实行区域自治。2 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3 在一般地方行政区域,设置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依法宪法所赋予的职权,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事务。

社会生产使政府不断扩张的原因:1 自有资本主义周期性发生的大规模经济萧条证明市场机制的不足,出现政府干预市场,保护正常经济秩序的要求。2 战争及战后的冷战也是国家机构膨胀的一个重要因素。3 市场发展与人口增长,公众对政府服务需求的增加,包括教育,医疗。卫

生,食品,补贴等各种福利制度的建立也使政府规模扩大。

政府职能变化是国家机构变革38 选举制度是指由选举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民意代表大会机关或公职人民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内容包括力机关组成人员,他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

名2 候选人名额的确定3 正式选举和决定任命。

项职权,行使国家权力。5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的根本依据。

最高权力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或修改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组织其他国家机关,选举,决定任命国家元首和政府组成人员,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活动等。34 我国国家机构系统按性质职能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检察机关。(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35 中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1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 议行合一的原则。3 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国家权力和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上,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制定法律和决定国家重大问题,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选举意为挑选,是指人民根据公认的规则,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或一个人担任一定职务的行为。

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的区别:1 社会主义国家选举制度在本质上和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是不同的。2 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是选举各级人民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管理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选举人民代表的制度也是真正体现平等,普遍原则的选举制度。3 资产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是资产阶级掩盖其阶级本质,进行各政党争夺统治权的工具。

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机构.选举程序.选举方法等(选举原则是指在选举中有关选举权.选举方法.选举程序的规定中体现的民主原则)39 1949年9月《共同纲领》; 1953年2月《选举法》 1979年7月1第一次修改选举法; 1986年12月2进行第二次修改; 1995年2月28第三次修改; 2004年10月27第四次修改。

选举制度原则: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条件限制1 年龄条件的限制2 政治条件的限制)2 选举的平等的原则(一人一票制)3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县级及县级以下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直辖市所辖区的人大代表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4 秘密投票的原则(它是指选民或代表在投票时秘密填写选票,在选票上只写自己同意的代表候选人名字或子啊代表候选人名字上打上规定的赞成符号.不赞成符号.弃权符号,而不是注明投票人自己的名字,以及选票写好后,自己亲自投入票箱的方法)

在我国县级及县级以下主持直接选举机构是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是主持选举的机关(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选民登记后,选举委员会在20日前公布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举委员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5日前公布。选民接受委托不能超过3人,采取无记名投票。

提名方式: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候选人,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过半数的选票,可得当选)

人大法律地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分别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国家权

《宪法》和《代表法》都会给人大保障的原因:1 这些保障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履行代表职权的需要。2 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3 对代表履行职责给予物质和时间等方面的保证,保证人大代表正常开展工作履行职责。45 人大义务:1 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 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民单位的监督3 密切联系群众和原选举单位,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47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3 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议行合一的原则设置国家机关,可以有效的保证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得到迅速执行,人民的意志得到有效实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不得超过2届。49 县级以上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内容:1 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2 提出赫尔审议.表决议案;3 选举本级人大委员会组成人员,决定和选举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领导人;4 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提出工作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 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6 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和询问。50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决定任免程序:1 候选人提的职权:1 种是到地方职权2是其他权力:1 保证权2 领导,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召开本级人大会议3 重大事项决定权4 监督权 52 监督内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进行询问和质询;必要时建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

人大常委会会议内容: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决定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的任免;审议和通过议案;受理质询案等。主任会议职责:负责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负责召集人大常委会会议。

人大常委会机构:1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2 综合办事机构3 工作机构4 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自安装地区设立工作机构。县级人大一般不设立专门委员会,而设立工作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1 提出议案2 审议本级人大主席团或本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提出报告3 审查政府工作报告4 审议质询案5 审议政府的决议案6 起草议草案7 检查监督权8 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9 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10 办理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来信来访事项。

组成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乡级人大会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

乡级人大职权:保证权,决定权,审查,批准本行政区预算的报告,选举权.任免权,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维护公共利益权。58 人大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区别:1 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2 法律地位不同(西方为三权分立的立法机

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因此自国家政权的地位和享有的权力低于我国人大)3 与政党关系不同4 人大代表和议员的区别5 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不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因:1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逇权力的实现,就必须坚持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社会主义事业是否顺利发展,国家是否长治久安。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我们更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势和作用。

民主政治应该怎样做:1 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的认识,自觉地维护国家的这一根本制度2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执法监督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立法权,可制定全国法律或地方性法规3 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监督4 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制度建设5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的领导。61 共和制国家,国家元首称总统,由选举产生实行限任制;选举办法:1 立法机关选举产生2 人民直接选举产生3 通过选举团选举产生4 由混合制或联邦议院和各州议会代表组成的联邦大会选举产生。总统制国家,国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脑(美国)既行使国家的职权,又行使最高国家行政权,领导政府.二是议会制国家(英国,德国)国家元首不兼职首脑,只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三是议会制总统制国家(法国,俄罗斯)总统是国家元首,不是政府首脑,但行使大部分国家行政权,并有权任命政府首脑,掌握组要国家权力。63 各国元首基本职权:公布法律权 发布命令权 召集议会权 外交权 统帅武装力量权 任免权 赦免权 荣典权八项。

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沿革:1 见

过初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集体行使国家元首职权2.1954年《宪法》规定设置国家主席 3.1975年和1978年《宪法》规定不设置国家主席。

1982年国家恢复主席制度:1 进一步健全了我国的政治体制 2 有利于进行国际交流活动。

66国家主席候选人资格规定:1 政治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2 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3 年龄条件,年满45岁主席任期四年,不得超过两届:可以避免终身制的产生,防止由于终身制而带来的各种弊端;可以防止领导职务终生制而可能造成的国家干部队伍老化和缺乏活力,防止出现因长期居于同一领导职位而可能出现的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充分保证国家领导人以健康的身体.充沛的精力,适应繁重的领导工作,也有利于国家领导人注重培养新一代的接班人解决好国家领导人的顺利接班问题,防止出现领导层的“断裂”而带来的政治.经济.社会的不稳定,保证了国家的长治久安。67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人大选举产生,人大有权罢免,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行使职权,排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国务院。对内职权有: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对外职权:1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家活动2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3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国家行政是指包括了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的管理活动,也就是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等各种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性质是1 国家行政的主体(带有公共权威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政府)2 国家行政的客体(是国家政务和社会事务)3 国家行政的目的(是实现国家的目标和统治阶级利益)

4国家行政的依据(法律规范)5 国家行政的性质(执行性活动)国务院前身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政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1 国务院又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2 在国际交往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出现,代表真个国家。(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席.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任期五年,不得超过十年。

国务院职能体现: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的监督,拥有的权力在法律上均来自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立法权,提案权,领导权,监督权,人事权,决定紧急状态权,其他权力)

国务院的职能:1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2 加强市场监管3 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4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70 国务院工作规则:1 国务院工作的知道思想2 推进依法行政3 推进政务公开制度4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国务院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 加强行政监度 71 简述国务院常务主要任务: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1 谈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2 谈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3通报和谈论国务院其他事项。简述军队内容:1 组织部队学习马克思主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抵制消极的不良思潮。2 管理军队中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3 进行军事训练和战时政治工作。4 管理干部工作,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5 加强法制和防特保密教育等。

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因:直接选举是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间接选举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前者

有选民选举人民代表,采取直接民主的形式,后者由选民选出的代表选举上一级人大会代表,采取间接民主的形式。我国在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是采取直接选举的。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民的文化素质不够,普遍进行直接选举的条件不够成熟,直接选举是民主成都更高的体现,但民主的发展是受经济,文化的限制,因此直接选举的扩大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因此我国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任务:1 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2 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3 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4 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封入行为。5 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6 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县乡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目前,县乡政府的职能既有“缺位”也有“越位”主要表现为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承担应有的责任,“越位”表现为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甚至干预企业经营。县乡政府职能的“错位”加深了农村的社会经济矛盾,因此,县乡政府职能的转变就变得非常重要。

如何实现县乡政府职能的转变:1 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基本的公共管理服务。2 落实中央提出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目标,促进县城范围内的公共事业的发展一是为辖区内农民提供教育.卫生.环保等公共产品和服务;另一个是完善农村优抚.救济.救灾等社会保障体系。3 把握辖区的社会经济走向。

民主区域自治的特点:1 实行区域

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在单一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内,不具有独立或半独立的联邦行政区域性质、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大法和依据,各民族自治地方必须遵循。3 各民族自治对方的政权,都建立子啊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方的具体形式。4 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体现了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结合,是一定的政治形式同一定的民族形式相结合的地方政权。5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适应了我国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能充分满足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

一、多党合作制的重要性:1 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措施。2 它有利于加强执政党自身的建设,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监督体系。3 它有利于发挥各民族党派的优势和特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4 实行多党合作,可以有力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5 实行多党合作,有利于维护港澳繁荣稳定和推动祖国统一大业。

自治权:1立法权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3人事权4治安管理权5经济管理权6操场和森林所有权和使用权7自然开发及地方基本建设权8财政权9对外贸易权10 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管理权 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力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国家的统一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中央在特别行政区的权力:1负责管

理与特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2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3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4对特别行政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备案5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6有权解释和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特别行政区自治权:1立法权2行政管理权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澳门行政长官条件:1国籍必须是中国公民2通常在澳门或香港居住满20年的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3必须年满40岁4只有在外国无居留权的人才能担任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职权:1领导权2执行权3行使部分立法权4批准决定权5人事任免权6行使部分司法权7有权解散立法会

“三司”(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第一级政府机构

“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第二级政府机构

香港行政区除了设置“司”,“局”之外,还设置“署”,“处”等政府机构 《基本法》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以下职权:1制定并执行政府2管理各项行政事务3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4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定5提出法案,议会,草拟刑法规6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听取意见或代表政府发言。

立法会的职权:1制定法律方面的职权2财政,税收方面的职权3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职权4监督权5对《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6立法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1主持会议2决定议程和开会日期3在休会期间召开特别会议4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5立法会议事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议员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1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2担任法律规定不得兼职的职务3未得到立法

会主席同意,连续5次或间断515次缺席会议而无合理解释释者4违反立法会会议员誓言5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内或区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处监禁30日以上

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1独立审判原则2遵循先例原则3陪审制度原则4保留普通法的诉讼原则

审判制度的原则:1独立审判原则2依法审判和未经审判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3平等审判原则4民主审判原则

人民法院的职权:审判权2司法解释权3指导权4司法行政权5司法建议权

检察机关的活动原则:法则原则2检察独立原则3双重领导原则 检察机关职权:审判监督权2侦查监督权3执行监督权4立案侦查权5公诉权6民事,行政诉讼参与权 检察机关分两种:1发挥检察职能的组织2是发挥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侦查的任务:1搜集证据2查明案件事实3查缉案犯4追缴赃物,赃款,收归国库或归还给受损失的范围或个人5防止和减少犯罪

侦查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被害人3勘察,检查4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通缉 侦查将至措施:1拘传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拘留

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体现:1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的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3有关全国性的重大决定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决定,各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能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4党组织讨论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当的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改善党的干部人事制度:1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

机制2是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3完善党委对干部选拔作用的民主决策机制

多党合作的特点和优势:1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2各党派是与中国共国产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与各民主党派作为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地位,决定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质是团结合作4多党合作制度是以人民政协为主要政治形势和组织形式的人民政协主要任务:1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政协工作2要坚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3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团结工作,不断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4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变化,规范化,程序化5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1审议建议权2审查同意权3审议决定权4评议监督权5民主选举举权

不同类型企业实行多种职代会管理的形式:1在国有独资公司和公有制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由公有资产控股企业进行托管,兼并,收购的企业,或由政府转给大集团,大企业改制成为全资,控股的子公司的企业以及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继续坚持职代会制度2在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职工股东大会制度3在公有资产参股比例较小或不参股的公司制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可以实行职代会制度,也可建立员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组织职工实行民主管理。城市建设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城建主要任务:1就业服务2社会保

障服务3救助服务4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5文化,教育,体育服务6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7安全服务。

第五篇:中国当代政治制度3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1-2012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仅有一项答案正确,请

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的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 的宪法、法律,以及1953年初颁布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D.《选举法》

2.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构是()。

A.中央委员会B.中央政治局

C.中央政治局常委会D.中央书记处

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每届任期是()。

A.2年B.3年

C.4年D.5年

4.在我国所授予的勋章和称号中,具有最高荣誉等级者的授予人是()。

A.中共中央总书记B.全国人大委员长

C.国务院总理D.国家主席

5.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

A.一季度召开一次B.两个月召开一次

C.每月召开一次D.不定期召开

6.自治县(旗)可以设立在一般行政地方,也可以设立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县最多的省是()。

A.黑龙江B.青海

C.云南D.四川

7.中国少数民族中,有文字的民族有()。

A.20个B.21个

C.22个D.23个

8.目前检察机关实行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在()。

A.5万元以上的B.10万元以上的C.15万元以上的D.20万元以上的9.将公务员范围扩大到整个行政系统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选举产生和政治任命的政务 官在内的国家是()。

A.英国B.美国

C.法国D.日本

10.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

A.各级政府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D.社区居民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8分,每小题至少有两个以上的答

案正确)

1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就是()。

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

C.依法行政D.司法公正

E.执法必严F.违法必究

12.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A.人民主权原则B.人权保障原则

C.权力制约原则D.民主政治原则

E.法治原则F.行政监督原则

1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有()。

A.平等权B.政治自由

C.人身自由D.信仰自由

E.监督权F.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4.中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有()。

A.在人大和政协中参政议政

B.成员被举荐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一定职务

C.民主监督

D.制定相关法律

E.质询方针政策

F.参政议政

15.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任免的人选是()。

A.副总理B.国务委员

C.秘书长D.各委员会主任

E.审计长F.各部部长

16.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形式有()。

A.以一个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B.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C.以一个较大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其中包括级别不同的若干较小规模的其它民族聚居区而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D.一个民族在多处有聚居区的,建立多个自治地方

E.以汉族为主,其他少数民族混居其中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F.因地域太小、人口太少,不宜建立自治地方和设立自治机关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则设立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机关的组成有()。

A.最高法院B.高级法院

C.中级法院D.基层法院

E.专门法院F.人民调解委员会

18.中国干部任用的方式主要包括()。

A.考任B.调任

C.委任D.聘任

E.擢任F.选任

19.我国直接选举的环节主要包括()。

A.选民登记B.候选人的提出

C.候选人陈述D.候选人竞选

E.投票F.公布结果

三、辨析题(每题4分,共32分。请先答出对或错,再用简短文字说

明理由)

20.政治制度的中层指的是政体,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宪法的制定者,而不是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

22.党组是党的一级重要组织,其组成需要经过相应机关、单位内部的党员选举产生。

23.中国的国家元首是中共中央总书记。

24.尽管我国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但它们也可以委托国务院立法。

25.我国的地方政府都是具有独立的政治和行政地位的实体。

26.我国的司法机关就是指法院和检察院。

27.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方式就是公开选拔。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28.何谓“依法治国”?如何“依法治国”?

29.“公民”与“人民”是不是一回事?为什么?

五、论述题(20分)

30.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1-2012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D2.A3.D4.D5.D

6.C7.B8.B9.B10.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8分)

11.ABEF12.ABCE13.ABEF14.ABCF15.ABCDEF

16.ABCDF17.ABCDE18.ACDF19.ABEF

三、辨析题(每题4分,其中判断2分,理由2分。共32分)

20.错。中层还包括国家结构形式等。

21.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宪法的制定者,也是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

22.错。党组是上级党委派出机构。

23.错。是国家主席。

24.对。国务院享有委托立法权。

25.错。地方政府不具有独立的政治和行政地位,基本上是中央政府设置在地方的分治 机构。

26.错。并不仅仅是指法院和检察院,还包括行政机构的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人民

4代表大会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及其它具有权能的机关。

27.错。公务员职务晋升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竞争上岗,二是公开选拔。

四、筒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28.何谓“依法治国”?如何“依法治国”?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

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 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 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实行法治。(4分)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2分)

依法治国突出表现在依法行政方面。(2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必须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分)。

29.“公民”与“人民”是不是一回事?为什么?

在我国,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2分)因为:一是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2分)二是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为广泛。公民中除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2分)三是 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2分)四是公民所表达的一般是个 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2分)

五、论述题(20分)

30.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所谓根本政治制度意味着: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中国的国家性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 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包括运用 和行使国家政权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4分)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权力渊源地位,其 他的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其权力、合法性均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宪法和法律上,人民 代表大会与其他制度和机构相比,是本源性的、根本性的。(4分)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权力的、具有相对低成本和较高可 接近性的机构。相比较而言,在现有的国家政治制度中,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距离最近、5“人民”最容易进入和产生影响,人民代表大会最具有直接代表和反映“人民”意愿和要求的能 力。(4分)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也决定了它具有一种“根本性”。所谓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就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构建的国家政权体系,它主要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同产生它 的人民的关系,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同它产生的‘一府两院’等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规定了中 国共产党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民

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这三个‘关系’、一个‘基础’、一个‘原则’,概括地 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集中地体现了国家的性质。一句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 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4分)

第五,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性”还在于它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具有根本的区别。中国实行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西方国家实行多党竞争制度。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与多党地位平等的多党竞争制度需要不同的政党生存和竞争的制度空间。与中国共产党领导 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相适应的政党活动空间是人民代表大会,而与西方多党竞争相适应的政党 活动空间是议会民主制。在目前阶段,在中国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根本 的重要政治意义,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所必然要求的政党活动空间的模式——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也就具有了根本性的地位和意义。(4分)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作业题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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