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校区学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代表学生的利益、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务。代表全院学生的意志,维护全院学生的利益。第2条 校区学代会是在校区党委领导下和校区团委指导下,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程序行使职权。第3条 校区学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学生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第4条 学代会的任务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2)发挥联系校区各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学院民主建设;
(3)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指导学生并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5)制定、修改校区学代会章程,并监督章程的实施;(6)听取和审议校区学生会工作报告;
(7)选举产生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章 学代会代表
第5条 按照《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代表大会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代会代表的人数按照全院学生总数18%的比例+学生会代表10名的方法产生(可适当调整)。第6条 代表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配合学校积极开展工作,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未受过学校的任何处分;
(2)勤奋好学,成绩良好;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为同学服务的思想;(4)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
(5)必须是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7条 学代会的正式代表由各社团、班级学生代表及学生会代表组成。正式代表须经民主程序产生。
具体产生办法见《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办法》; 第8条 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院团委老师以及院学生会、社团主要负责人。第9条 代表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对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并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3)有通过提案直接向校区有关部门反映同学意见的权利;(4)有就校区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第10条 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个人素质和民主管理的能力;(2)积极参加校区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学代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广大同学,正确代表同学利益,维护同学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同学工作,接受同学监督。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11条 学代会一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或提前举行。学代会由现任学生会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12条 学代会的决议应认真贯彻,大会的提案应及时处理。决议的贯彻、提案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学代会代表及学生通报,学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全院学生公布,接受学生监督。
第13条 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召开,一般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第14条 学代会进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进行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实行投票制。
第四章
学生会
第15条 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会接受学代会监督。
第16条 学生会每年改选一次。
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统一领导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向学代会提出议案,有责任向学代会汇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第17条 学生会执行学代会的决议,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并向学代会报告。
第18条 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核学生会各部门提交的预算方案,并提出建议供学院审批。
第19条 学生会应当按实际需要招选有关工作人员,组织和带领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开展社会服务,筹备每年一度的校区学代会。
第20条 学生会主席以个人竞选的形式参加竞选,通过校区学代会正式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具体产生办法见《南
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资格要求、选举办法以及副主席候选人资格要求、推选办法》。第21条 学生会主席职责和权利
(1)代表学生会参加与学生切身利益有关的校、院会议,定期向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与校、院团委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
(2)组建校区学生会,任命学生会副主席和各职能部门部长,并提交学院进行公示。
(3)主持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4)提交学生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提交年度工作经费预算报学院批准。
(5)对校区拨给的学生会年度工作经费拥有使用权并定期向学院汇报经费使用明细。
(6)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和部长例会,对院学生工作进行统一协调与安排。第23条
校区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副主席可受主席的委托,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第24条 校区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递补;主席不能指定时,由校区领导临时指定一名副主席替补,暂时代替主席履行其职责。第25条 校区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经费预算,报学院批准拨给。各项计划内工作经费须经院学生会主席审批并报校区领导核准后,予以报销。各项计划外工作经费须向校区领导提出申请,另行拨付。
第五章 附 则
第26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代表大会。
第27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
二〇一一年三月
第二篇: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202_学生代表大会禁烟倡议书
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禁烟倡议书
全体老师、同学们: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烟草流行作为全球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列入重点控制领域。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主动吸烟者达3.5亿,被动吸烟者达5.4亿,中国每天有202_人因吸烟而致病死亡,每年死于吸烟的人数高达110万,惊人的数字值得我们警醒。
据统计我国约有1500万名青少年烟民,尝试吸烟的青少年不少于4000万。少年雄于世界则国雄于世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我们拥有健康的体魄,风华正茂的天之骄子不应成为“被温水慢煮的青蛙”,为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一起行动起来,倡导文明的新风,让教室、宿舍、操场、卫生间等所有场所不再乌烟瘴气,让烟蒂、烟盒在校园销声匿迹。
我们倡议:
1.从我做起,营造无烟校园环境。请勿在宿舍、教室、卫生间、餐厅、操场等校园公众场所吸烟,自觉远离烟草,倡导健康生活;
2.坚决不接受敬烟,并劝阻他人吸烟。自觉维护自身良好形象,为了自己和大家的健康,请对朋友、同学进行友好的提醒和劝诫;
3.主动禁烟,做禁烟表率。主动参与禁烟,给身边同学创造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同时更要积极参与禁烟活动,学习禁烟知识,让你的家人和同学、朋友明白吸烟的危害,让更多的人远离烟草。
4.树立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无烟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学校是文明建设的窗口,师生是文明精神的传播者,我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托,更承载着一个民族振兴的光荣使命,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为中华民族的未来,拒绝烟草,珍爱生命,倡导文明,共创一个没有烟草危害的清新的和谐校园,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 学生会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三篇: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202_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总结报告
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第一次学代会
第八届学生会工作总结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嘉宾、学生代表:
大家好!在此,我代表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第八届学生会做202_-202_学年学生会工作总结报告,请全体代表审议,并请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第一部分 学生会主要工作回顾和总结
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会坚持以“协助学校工作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转变工作思路,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在内部建设、制度完善,机构整顿,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大胆开展工作,继承并开展了“校园文化节”,组织了“红歌会”等各种特色活动,继续开创了我院学生会工作的新好局面。时光飞逝,我们第八届学生会自上任至今又走过了充满挑战而又难忘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我们时刻提醒自己作为学生的责任,为以和谐为主题的校园文化的发展做着台前幕后的一系列工作,有欢笑,有泪水,有成就之感,也有愧疚之心。如今,我们每个人在锻炼中成长为较之于一年前更加成熟的个体,在第八届学生会工作的日子更成为我们心中无法忘却的回忆。
1、创新活动组织机制,加强精品活动建设,打牢学生会活动阵地
对于202_—202_学年,我们深感这份工作的压力,但压力即
是动力,我们仔细寻求经验,然后认真落实到实践活动中,学生会积极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上创新,不断迎合同学们的口味,使同学们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能够使精神生活得到充实,增强自己的精神力量。202_年8月15日召开学生会202_第一次例会,安排组织纳新工作,纳新期间先后三次组织学生会干部进入班级纳新,进一步吸收新鲜血液。202_年9月27日 新生军训过后承办第七届“校园红歌大赛”,12月承办“第七届社团文化节”。更好的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积极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2、着力完善机制,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体系化。在内部建设、制度完善,机构整顿等方面大胆着手: 9月28日:召开学生会新生干部见面会暨新生干部第一次会议,根据学校情况就本工作做了具体安排,10月19日:学生会干部开始晨跑,10月23日:经申报团委决定,第八届学生会进行了部分干部调整。
3、创新干部培养机制,努力提高学生会人才培养质量。为使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合理化、规范化,学生会修定了《学生干部规章管理制度》,并在本开始试行学生干部、干事试用制,本制度的试用较好的解决了学生干部、干事后期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4、认真完成院团委布置的工作,积极与其他高校学生会进行交流,高校学生会交流开创新局面。本届学生会很好地承担和完成了大量院团委的日常性工作。截止9月28日转接新生团关系203份,补办团员证51份。同时,学生会不断加强与其他高校学生会之间的交
流,11月3日:与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会部分干部举行见面交流会。
5、服务是学生会干部的义务,是学生会组织的核心职能,也是获得长久生命力所在。11月4日 部分学生会干部参加第九届“建筑杯”校运会后勤工作。12月18日部分学生会干部受共青城团委委托为共青城设市做后勤保障工作。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细心指导下、在各社团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全校广大师生的热情参与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圆满完成本届学生会的工作,不胜感激。在此我代表学生会向各位表示诚挚的感谢。
第二部分 学生会未来工作展望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勇担重任 再创辉煌 各位领导、嘉宾,学生代表:
我院学生会工作创出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一些成绩。在今后,我们仍需继续保持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务实创新、与时俱进、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继续保持本院的特点,同时配合院领导、相关部门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我对下一届的学生会工作提出几点希望和建议:
一、强化工作理念,明确工作任务,开创新的局面
1、引导同学,提高思想素质。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广大同学成长、成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的殷切期望。学生会要坚持不懈地引导同学,促进广大同学按照党指引的方向健康成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同学,结合广大同学的思想特点,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
2、发展同学,增强综合能力。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就业压力,广大同学有着探求新知、追求发展、渴望成才的强烈愿望。学生会以后要广泛开展专业学术交流,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课题讲座、学术报告、社会实习等活动,倡导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风气,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帮助广大同学改进学习方法。学生会还要结合时代对广大同学的新要求,不断开拓新的工作领域,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搭桥铺路,帮助他们实现全面发展。
3、代表同学,维护学生权益。代表同学,深入同学,了解广大同学的真实意愿。学生会要通过紧密联系班级参与各项活动、调动走访、专项调查、信息研究等多种形式,深入同学之中,广泛搜集同学的意见,倾听广大同学的呼声,积极构建稳定、畅通、灵活的沟通渠道和同学反馈通道。代表同学,切实反映广大同学的实际需要。学生会要认真分析和总结广大同学的需求和愿望,及时把同学共同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反映到有关方面,并向广大同学传递反馈意见,做好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
4、服务同学,满足同学需求。服务同学,帮助同学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学生会想同学所想,急同学所急,始终坚持为同学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才能得到广大同学的真正支持。关心和服务经济困难同学。
二、加强自身建设 完善机制机构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就必须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建设,合理调整、灵活设置学生会内部的组织形式,不断深化广大同学对院事务的参与,从而最大限度地扩大组织的联系面和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设计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制度。
第二、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学生干部的素质直接关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落实,直接关系学生会织在同学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对于广大学生干部,学生会工作的岗位,既是学习锻炼的岗位,也是服务同学的岗位。作为学生干部要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锐意创新,开拓进取,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
尊敬的各位领导、嘉宾、学生代表, 美好的前景令人鼓舞,宏伟的目标催人奋进。这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是一个科学与人才并重的时代,时代赋予了我们更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党和国家殷切期望我们勤奋学习,奋勇拼搏,勇攀高峰。让我们团结起来高举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开创学生会工作新局面而努力,为共青校区的发展再上新台阶而奋斗!
以上报告,敬请代表们审议。
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 第八届学生会主席;杜恒念 202_年3月26日 谢谢大家!
第四篇: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202_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审查工作报告111
提案审查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受大会筹委会提案工作组的委托,我向做大会作提案审查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在全院各班学生代表的积极配合与有效组织下,在全校1983名同学的积极参与下,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第一次学代会的提案征集与整理工作现已顺利完成!
在本次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院学生会迅速组成了提案审查委员会,按照《关于做好第一次学代会代表提案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综合归类,利于落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登记表进行了审理,截止202_年3月26日17时,本次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收到提案登记63件,有效提案53件。其中教学方面提案11件,占提案总数20.3%;后勤管理方面提案37件,占提案总数70%;硬件设施方面提案5件,占提案总数的9.7%。这些提案比较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同学们的意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在此,我们向给予本次学代会提案工作积极支持的学生代表以及所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同学们表示忠心的感谢!本次学代会的提案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从提案数量上看,总共收到63件提案,充分反映出广大同学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热情很高,密切关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反映同学呼声,体现出较强的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从提案的内容看,提案比较客观、详实,涉及面广,对后勤
管理的提案占首位,反映出同学们对提出物质需求的同时也注重了校园生活等精神生活的追求,这是对自身发展和社会认知需求程度的提高,是将德育目标内化为自身行动的塑造过程。这是学校教育一个质的飞跃,是进步的表现。
3、就提案人的态度来看,既严肃又积极,内容中肯,在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的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这些对提案的审理以及今后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反映了同学们以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主人的发展眼光,对学校发展的审视和给予的殷切希望。
本次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理了全校较集中的提案,具体结果如下:
一、教学方面
1、部分班级课程安排太少且集中,建议重新安排课程;
2、书本发放严重滞后,好多课程接近考试书本都发不下来;
3、老师上课内容只局限于考试,无法满足学生知识面的扩展。
二、后勤管理
1、宿舍安全问题严重,经常出现失窃现象却得不到解决;
2、宿舍管理混乱,男女串宿舍现象严重;
3、宿舍设施损坏严重,维修不到位;
4、电费不透明;
5、宿舍禁止烧水,生活用水不方便。
三、硬件设施
1、体育设备单一;
2、课余实践场所有限。
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学校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师生的共同参与、支持和努力,只有靠大家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才能创造出我们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中学的美好明天。衷心希望以本次学代会为契机,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校发展和建设,为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辉煌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学代会筹委会提案工作组
边 鑫
202_年3月26日
第五篇: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会章程(共)
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昌理工学院学生会,是由校党委领导的,校团委指导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引导学生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在坚持学生会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努力促进全院学生健康成长。本会承认《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加入中华学生联合会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围绕学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的中心任务,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为促进同学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合格人才而服务,为把南昌理工学院建成一所优秀的高科技高等学府而努力。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
1、在维护全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包括倾听和反映同学对教学、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切实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并在学校支持下,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同学的一些具体困难,使本会成为为同学们工作的服务部门。
2、为同学服务。根据广大同学的特点,组织开展学习、科研、文体等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以及勤工助学等各种社会实践。以激发同学们开拓、进取、参与的热情,提倡高尚的道德情操,从而提高广大同学的文化修养及各种能力。
3、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师和职工之间的团结,负责我校与其它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交往,使本会成为团结和联络的渠道。
4、密切联系各学院学生会,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领导其工作,成为各学院学生会的核心。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南昌理工学院的学生,不分层次,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承认本会章程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留校察看期间者除外)。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会的一切活动。
2、监督本会的领导机构和干部,对本会工作有讨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1、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代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经党委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迟召开。
2、参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为学生人数的1/15),代表任期至下届学代会召开为止。
3、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和职权
①听取和审议上届学生会报告;
②讨论和决定本届学生会工作任务;
③讨论、修改本会章程;
第九条 学生委员会
1、学生委员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力象征,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权力,其职责履行至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的学生会委员会产生为止。
2、学生会委员会由若干委员组成,在其中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一人,副主席4-5人,副秘书长1-2人,加上一名秘书长,组织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3、校学生会设秘书长一人,聘请校团委专职老师担任,代表团委指导、协调和帮助校学生会的工作。
4、在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委员会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并对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与协调。
5、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委员会的提议有三分之二委员通过的情况下,有权免去校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的职务,推选产生新的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②讨论、制订学生会整体工作计划,听取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汇报,领导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
③解释本会章程,监督本章程的实施。
④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委员会可邀请有关学院学生会主席、学生社团负责人参加委员会扩大会议,商讨学生会有关工作。
⑤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辅助性工作机构,交流总结各学院学生会工作情况,检查学生会工作计划执行情况。⑥筹备和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6、关于委员会委员更替
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若学生会委员本人因特定原因无法继续
担任或不宜于担任学生会委员工作,须由本人或其所在学院代表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会委员讨论并半数同意后,可免去其委员资格,并由该委员所在代表组推荐新的替补人选,经委员会讨论并半数同意后,成为正式委员,行使学生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学院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条 各学院学生会
1、学院学生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是校学生会的执行机构,受所在学院党组织领导,接受所在学院团总支和校学生会的指导帮助。
2、学院学生会职权
①执行学代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学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②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工作。
③行使学院党政组织授予的其它职权。
3、学院学生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各班委会
1、班委会是实现本会各项工作的基层单位。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纪律委员、文体委员、劳动委员等组成,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
2、班委会的工作接受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受校、院学生会行政领导,负责本班的日常工作,并有义务完成校、院学生会交给的任务。
3、班委会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每学期或每学年改选一次,并报学校学生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