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天津市塘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公示
天津市塘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公示
一、行政许可事项:计划内二胎审批
二、行政许可依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六条
三、行政许可条件:无
四、行政许可数量:无
五、行政许可程序:
(一)符合《条例》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需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 按照《条例》规定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填写《天津市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需要进行残疾医学鉴定的,填写《天津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或《天津市伤残成人医学鉴定申请表》。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以及与申请理由对应的相关证明,通过所在单位(无单位的通过村(居)委会)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受理时出具书面凭证(具体表式内容附后)。
2、出证 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通过村(居)委会)负责出具申办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单位的确定以当事人人事档案所在地为准(含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劳动服务公司等)。
3、初审 接到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的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于20个工作日内(需要病残鉴定的除外)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区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4、拟批 区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依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作出拟批准决定。审批时间自材料具齐后,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含公布时间,需要病残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内)。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公示 区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将拟批准结果在当事人所居住的村(居)公布7个工作日(城市地区的公示地点和方式视情况灵活掌握,也可以在夫妻双方所在工作单位公示),无群众反映后再正式履行审批手续。
6、发证 区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当事人批准生育后,自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以下简称《二孩审批证明》);对不符合生育条件不允许再生育的,填发《不予批准生育通知书》。在《不予批准生育通知书》中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申请人发放《二孩审批证明》的同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收回《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已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从发放《二孩审批证明》之月起,停发当事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由当事人退还已领用的全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不符合生育条件不允许再生育的,由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向申请人送达《不予批准生育通知书》,告之不予批准的理由。
7、换证 当事人持有《二孩审批证明》后,可在计划生育部门的帮助下终止避孕措施并开始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优生指导与孕情监测,怀孕后持《二孩审批证明》到原申报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换取《二孩生育服务证》。怀孕期间自然流产或因医学原因经区县人口和计生部门同意终止妊娠的,需退还《二孩生育服务证》;无故终止妊娠的,《二孩生育服务证》和《二孩审批证明》作废。
8、退证 对已领取《二孩审批证明》后决定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退证手续。退证后可重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已上交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重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继续享受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在领取《二孩审批证明》期间停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予补发。
(二)当事人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依据条件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
Ⅰ、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1、提交两张近期(半年内)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母子合影彩照;
2、患儿近两年门诊病历和资料,住院首页病历、病程(历)摘要(小结)以及医院记录等档案资料及近期(半年内)指定医院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报告单;癫痫患儿要有指定医院观察确诊的证明材料。
Ⅱ、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1、再婚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和离婚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初婚方、再婚方或丧偶方单位出具的证明;
3、丧偶方原配偶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Ⅲ、婚后五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1、女方单位出具结婚五年以上且年满三十周岁证明;
2、市计划生育研究所门诊部出具的不孕(育)证明;
3、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
4、市级医院或区县级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出具已孕证明。
Ⅳ、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的:
1、区级以上侨务办公室或对台(湾)办公室出具证明;
2、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Ⅴ、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1、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2、夫妻双方父母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
3、属于十四周岁前被送养过继的独养子女需有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调查材料;
4、曾有同胞兄弟姐妹,但均于未生育子女前死亡的,由注销户籍的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Ⅵ、从外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怀孕的:
1、迁出地区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
2、现接收单位出具的女方迁入时确已怀孕证明;
3、市级医院或区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现孕证明。
夫妻双方或者女方为农村居民,除符合上述六条规定者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
Ⅰ、夫妻一方因伤残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1、提交夫妻近期(半年内)两张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合影彩照;
2、伤残人残疾证明(原件)和近期(半年内)指定医院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报告单和近两年门诊病历,住院首页病历,病程(病历)摘要(小结)以及出院记录(小结)档案资料。
Ⅱ、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1、独生子女方原出生地或长期居住地村委会的证明;
2、属于十四周岁前被送养过继的独养子女需有区县级计划生育部门的社会调查材料;
3、曾有同胞兄弟姐妹,但均于未生育子女前死亡的,由注销户籍的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Ⅲ、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1、姐妹同意招婿和该夫妻负责赡养其父母的协议书;
2、村委会证明和区县级计划生育部门的社会调查材料。
Ⅳ、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的:
1、村委会出具的同胞兄弟中有一人没有生育能力(指结婚五年以上且女方年龄满30周岁,未孕育)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的证明和其他兄弟都只有一个孩子的证明;
2、同胞兄弟中有一人没有生育能力需有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3、同胞兄弟同意该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协议书;
4、夫妻双方与不能生育方签定的抚养协议书(无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代签);
5、不能生育方出具不再生育或收养的保证书;
6、区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社会调查材料(粘贴被替生方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六、收费标准:无
第二篇:天津市南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天津市南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南人口计生委[202_]13号
关于印发
《南开区政策内二孩生育随访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政策内二孩生育随访管理,区计生委制定了《南开区政策内二孩生育随访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共印22份)
天津市南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_年6月25日印发 南开区政策内二孩生育随访制度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防止或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加强政策内二孩生育随访管理,健全相关随访记录,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区人口计生委决定制定政策内二孩生育跟踪随访制度,现将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政策内二孩生育随访职责范围
凡本市育龄妇女政策内二孩生育的由户籍地居委会负责落实,外嫁入的由男方户籍地居委会负责。属于人户分离的,户籍地社区居委会要主动与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联系,现居住地居委会要配合户籍地居委会做好随访工作,互通信息。
二、政策内二孩生育孕期随访内容
(一)社区居委会在入户随访过程中,积极向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的夫妇提供政策咨询和宣传服务,帮助办理二孩生育申请手续。
(二)对已经取得二孩审批指标,做好孕前优生优育指导,掌握育龄夫妇户籍、职业、婚姻、生育情况,第一个子女情况,政策内二孩申请理由、准备怀孕时间等基本信息。
(三)及时了解怀孕后孕妇的健康状况及胎儿的状况,及时指导其进行孕期检查,做好孕期监测。
(四)要做好产后随访,向产后夫妇宣传产期保健知识,科学育儿知识,宣传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通过产后随访,了解婴儿出生、生长发育及相关信息情况,及时向街道计生办上报、反馈信息。
三、政策内二孩生育随访记录要求
对于符合二孩生育政策并办理二孩生育手续的夫妇,街道居委会要及时做好随访,认真填写《南开区二孩审批再生育子女健康随访登记表》,做好随访记录。
(一)对申请二孩生育指标并已取得生育指标家庭,在取得指标后一个月内须入户随访一次,并做好优生指导。
(二)对取得生育指标后怀孕三个月内须入户随访,掌握其健康状况及胎儿的状况。对因第一孩病残原因申请二孩生育的,要指导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优生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做随访纪录。以后每三个月入户一次,并做好随访纪录。
(三)对已生育的在产后15天内及时了解生育情况,掌握情况。三个月之内入户随访。
各居委会在每次随访后须按要求做好随访纪录,填写好《南开区二孩审批再生育子女健康随访登记表》。
四、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居委会要对辖区内政策内二胎出生进行申请(审批)理由筛查,筛查出所有属于因病残条件审批的,包括儿童残、农业人口 成人残,根据《手册》中的随访记录,10月底前将《天津市病残审批再生育子女健康随访登记表》填写并上报街道计生办。各街道在11底前上报《天津市病残审批再生育子女健康随访汇总表》,没有符合病残条件的可以不填报。
本规定自202_年7月1日起执行。
二ΟΟ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天津市病残审批再生育子女健康随访登记表》
2.《天津市病残审批再生育子女健康随访汇总表》 3.《南开区二孩审批再生育子女健康随访登记表》
第三篇:塘沽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公示(小文档网推荐)
塘沽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公示一
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二、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3.《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津政发[202_]39号); 4.《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津政发[202_]61号)。
三、行政许可条件
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内资项目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超出以上投资限额的建设项目需报市人防主管部门审批。
四、行政许可程序:(一)易地建设、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 1.对建设单位报齐的资料进行登记;2.资料审核,工程科提出审查意见;3.审查意见报办领导审批;4.收取相关费用;5.出件。
(二)新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 1.对建设单位报齐的资料进行登记; 2.资料审核,工程科提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 3.审查意见报办领导审批;
4.向建设单位出具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直至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5.到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6.出件。
五、行政许可期限
1.不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范围的建设项目,自建设单位报齐所需资料之日2个工作日内出件;2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自建设单位交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件;3.新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自建设单位报齐所需资料之日7个工作日内出具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防空地下室施工图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且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之2个工作日内出件。
六、行政许可收费标准
经我办同意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 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防护等级6级以上为202_元/平方米;防护等级6B级为600元/平方米(暂定)。
七、行政许可需要提交材料
(一)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建设项目
1.塘沽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一份,可由经济服务中心窗口领取;2.项目建设计划、规划方案图、1:500地形图(标明工程准确位置)各一份;3.建设单位如不结建防空地下室,应提交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申请;4.图纸:地面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审批后退回);5.建设单位对建设用地内原有人防工程情况调查资料。(二)新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对拟建防空地下室进行申报,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意见书,确定防空地下室的位置、应建面积、防护等级、战时用途等设计指标。
施工图报批阶段:
1.塘沽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一份,经济服务中心窗口领取;2.项目建设计划、规划方案图、1:500地形图(标明工程准确位置)各一份;3.图纸:防空地下室全套施工图纸一套(人防部门存档)及地面工程建筑施工图1套(审批后退回);4.建设单位对建设用地内原有人防工程情况调查资料。
塘沽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公示二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拆除报废。
二、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三、行政许可条件:
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的各类人防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拆除报废。
四、行政许可程序:
1、拆除报废单位提出申请;
2、对需拆除报废的人防工程设施进行现场勘察;
3、本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防办公室复核审批;
4、批准后按核定数额缴纳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赔偿费;
5、出证。
五、行政许可提供资料:
1、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的申请(一式三份)
2、拟建项目规划平面图及施工平面图(一式三份)
3、拆除报废人防工程平面图、剖面图(一式三份)
4、《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申报表》(一式三份)
六、行政许可办事期限:
1、单位报件齐全,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2、报上一级机关审批,经上级机关批准,交齐拆除报废赔偿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证;
七、资费标准
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赔偿费标准:
1、钢筋混凝土结构:1700元/平方米
2、砖混结构:1200元/平方米。
第四篇:天津市塘沽区202_年政府工作报告
天津市塘沽区202_年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202_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一年。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滨海委和区委的工作部署,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加快开发开放的战略机遇,努力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城市面貌不断改善,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圆满地完成了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新一届政府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注重又好又快发展,经济实力明显提升
我们着力加快经济发展,突出好字优先,努力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水平,经济规模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效益不断提高、能耗不断降低,有效增强了发展的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经济总量不断提高。202_年,全区生产总值预计实现610亿元,增长21.9%。区属生产总值预计实现140亿元,增长23.5%。全区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05亿元,区级财政收入预计完成26.3亿元,区级财政收入增长36.3%。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352亿元,增长25.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199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9603元,分别增长14%和10%。天津港货物吞吐量突破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700万标箱,再创历史新高。中海油渤海公司、中海油天津公司、海油工程、中海油服、天津碱厂、大沽化工、新港船舶重工等企业效益不断提升,为全区经济持续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重点区域快速发展。临港工业区发展势头迅猛,累计投资57亿元,围海造地达20平方公里,其中18平方公里土地实现“七通一平”。3个万吨级码头泊位建成使用,实现吞吐量300万吨。招商引资项目累计达到35个,其中投资在百亿元以上项目5个,思多尔特、法液空等5家企业建成投产,全年实现工业产值33亿元。天津碱厂、大沽化工项目进展顺利,中石油炼化、中船重工造修船基地、蓝星新材料、绿色煤电、胜科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开工建设。海洋高新区建设成效显著,新开发土地2.8平方公里,预计完成增加值75亿元,增长30%。美国赛瑞丹、德国韦斯伐里亚等一批项目开工投产,总投资额达到12亿元。中海油服基地、总部经济园等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就绪。中心商务商业区开发步伐加快,响螺湾商务区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和市有关方面审批,中国五矿商务大厦、广东碧桂园国际会议中心等10座商务楼相继开工建设。完成了于家堡和大沽地区近1.6万户居民住宅拆迁,收购企业用地374万平方米。在东沽、西沽、碱渣山3处启动建设了还迁安置房80万平方米。
支柱产业日益壮大。以石油化工、海洋化工、装备制造等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预计实现690亿元,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产值预计实现125亿元,分别增长15%和62%。以商贸、旅游、房地产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完成了金元宝滨海农产品批发市场、河南路汽车街等商业设施建设。成功举办了中美滑水明星对抗赛、国际大学生龙舟赛、第二届中国热气球巡回赛总决赛,全年接待游客660万人次,增长14%,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5亿元,增长19%。全年商品房交易面积超过110万平方米,交易额达72亿元。以海珍品养殖、花卉苗木培育、食用菌种植加工等为特色的滨海都市型渔农业健康发展,建设诺恩渔业科技生态园、海发海珍品北方养殖基地,渔农业转型步伐加快。
节能减排取得成效。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有效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发展。完成了迎春里、堰滨里等15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提高水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16立方米,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市有关部门验收。积极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全区43个重点排污企业签订了总量消减目标责任书,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4.9吨,化学需氧量下降202吨,有效控制了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
二、注重深化改革开放,创新能力有效增强
我们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水平,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的生机和活力日益增强。
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推进了公交、新河物流集团等企业改组改制工作。加大了要素市场的整合力度,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启动运营,全年共完成各类交易350余宗,成交额达到50亿元。
对外开放全面扩大。实际利用外资预计1.5亿美元,增长30%。实际利用内资预计100.5亿元,增长62.8%。外贸出口额预计实现4.6亿美元,增长20%。建立了“百项工程”项目库。天津航道局滨海公司、中铁十八局五公司等7家企业总部相继落户,中国华星集团、天晨化工公司等20余家企业区域总部提出落户意向。
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继续加大对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在202_年设立1000万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上,又设立了1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成功举办了京津博士后滨海行活动,加强了与清华大学在项目研发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合作,建成区科技咨询专家库,全年引进各类高级专业人才47名。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31项、区级重点科技项目76项,有效推动了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了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和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复检,荣获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称号。
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全区民营企业达到5560家,增长11%,注册资本达到150亿元,增长38.5%。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达到320家,增长21.6%。6家企业荣获“天津市百强私营企业”称号,2家企业荣获“天津市先进单位”称号。
三、注重加快城建步伐,载体功能不断完善
我们着力完善服务功能,突出体现滨海特色,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面貌,加快了宜居生态标志区的建设步伐。
规划水平持续提高。积极引进国内外一流专家参与城市规划设计,启动了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开展了天碱、北塘地区行动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完善了响螺湾地区综合性规划。委托国际建筑协会对于家堡城市设计方案进行国际招标,确定了8家世界知名机构的设计方案参加竞标,极大地提升了规划设计水平。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造了中心北路、河南路等8条道路,杭州道、广州道与东江路全线贯通。中心路地道、海河开启桥、中央大道穿四号路地道等项目建设按期推进。车站立交桥、滨海立交桥、新华路立交桥、政通桥和福建路地道等维修工程如期完工。开工建设南排河污水处理厂。新建改造中低压天然气管网39公里,铺设供热管网42公里,新增供热面积108万平方米。
农村城市化扎实推进。制定了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成立了农村城市化建设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组建了农村城市化开发建设总公司。开展了农村城市化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详细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了西部新城起步区拆迁安置、征收补偿、养老、医疗等配套办法,起步区道路、水系、绿化、管网等基础设施的设计基本完成。
城市管理力度加大。强化市容管理,组建了城市管理办公室。投资3000万元,建成了全市最大的废弃物转运中心,实施了区街环卫作业一体化,在全市率先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的目标。推进了夜景灯光建设,新建改建夜景灯光区4个、夜景灯光路5条。对30栋高层建筑进行了立面粉刷,城市色彩更加丰富。对正康里、前卫里等27个居民区进行了综合整修。建成滨海客运总站并投入使用,更新公交车辆240部,改造公交站亭75个,新增停车位1200个。有效治理了非法占路,新村市场实现退路进厅,设立了9处临时早市,方便了群众生活。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建成了新港一号路、杭州道和东江路绿化景观带,实施了渤海石油周边道路绿化景观和绿化广场改造,津塘公路塘沽段绿化基本完成,京津塘高速、津滨高速绿化完成了土方工程和部分植树任务。完善了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门区景观设计。全年栽植各类苗木24万株,新建绿地380万平方米,“国家园林城市”创建通过专家组验收。深化蓝天、碧水和安静工程,全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03天,加强滨海湖周边环境建设,完成了黄港一库增容改造,水功能区水质得到有效改善,中心城区噪声有效控制在55分贝以下。
四、注重强化协调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我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突出改善民计民生,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公平正义,使全区人民更充分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进步,教育教学质量和中高考成绩显著提升。投资3.7亿元,建成了区考试中心、馨桥园小学等8个教育教学设施,城区80%的中小学拥有了塑胶操场。与市教委签订了共建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的协议,成为全国首家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塘沽一职专被确定为全市首批职业教育示范校,滨海职业学院、塘沽中专等院校被确定为全市首批实训基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胡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安定医院病房楼投入使用。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实行社区药品零利润销售,被确定为“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改革试点”、“全国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推广试点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居于全国先进行列。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文化事业更加繁荣,建成了塘沽博物馆和塘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组织了天津市第三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决赛、第十二届海门艺术节等活动,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事业充满活力,年鉴修编和档案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体育事业成绩突出,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全民健身大会和首届农民健身运动会,在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第六届天津市农民运动会和天津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上,都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社会保障不断完善。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全年举办公益性招聘活动42场,提供就业岗位4.1万个,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310个,新增就业1.5万人,实现零就业家庭连续三个月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5%。完成了农村351培训工程,培训人员9441人次。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进行二次救助和实物救助,提高了农村低保、五保标准。为部分低保家庭核减住房租金、发放租房补贴。落实各项敬老服务举措,全年共计发放老年人慰问金、健康补助金252万元。成立了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和残疾人阳光家园,荣获“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称号。妇女、儿童工作和红十字事业取得新成绩。
社会管理持续加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能,创建宜居生态小区10个、星级环卫达标社区20个。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不断加强。开通了信访网站,拓宽了信访渠道,信访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成效,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安全生产平稳有序。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加大。气象减灾、人防地震等工作全面进步。平安塘沽、法治塘沽、文明塘沽、和谐塘沽建设成效显著。
五、注重推进自身建设,行政效能得到提高
我们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突出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决策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科学行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民主决策不断加强。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并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充分发挥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对于涉及长远发展和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严格履行听证、公示程序。行政效能切实提高。强化了对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领导干部离任的审计工作,制定了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职能协调、责任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了行政首长问责、公务员责任追究、工作目标考核“三位一体”的监督联动机制,营造了有压力、有动力、有激励的良好工作环境。
依法行政深入落实。认真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制度,加大行政督察、考核工作力度,清理各类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719件。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5万余件,办结率达到99%。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追求一流标准,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塘沽。在实践中深深体会到: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一年来,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落实“五个统筹”,坚持又好又快,力求好字优先,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综合实力。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不畏难。一年来,我们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着眼于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牢牢把握发展机遇, 发挥比较优势,以改革的办法、开放的举措、创新的思路,不断为加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放松。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解决关系到人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促进和谐繁荣发展。
必须坚持社会协调不停步。一年来,我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断营造安定有序、心齐气顺的社会环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是全区人民开拓进取的结果,都是全区人民聪明才智的体现,都是全区人民辛劳汗水的凝结。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在各个领域作出贡献的全区人民,向给予我们支持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团体,向驻塘单位、驻塘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塘沽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滨海新区加快开发开放的更高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竞相发展的迅猛态势相比,与广大干部群众思新求快的迫切愿望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虽然经济保持快速发展,但增长的支点单一,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缺乏有效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龙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节能减排的压力较大。二是城市建设管理仍需加强。虽然城市面貌得到较大改善,但规划建设还不够协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各项城市管理还有明显的薄弱环节。三是社会事业发展还不均衡。虽然各项事业有了长足进步,但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完善,部分群众生活依然困难。四是行政效能有待提高。虽然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成效,但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在部分单位和部门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在一些干部身上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202_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将滨海新区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市第九次党代会把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塘沽作为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城市载体,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各地都在竞相加快发展,周边地区发展的势头十分强劲,我们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前,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特殊时期,更是塘沽发展的关键时期。形势喜人、形势催人、形势逼人。我们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走科学发展道路,不断开拓创业发展的新局面;必须进一步发扬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快节奏,埋头苦干,不断形成开发开放的新热潮;必须进一步坚持好中求快,又好又快,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跨越发展的新水平,为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发挥更大作用,为实现天津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人均生产总值到202_年比202_年翻两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市委九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实现全市人均生产总值到202_年比202_年翻三番以上的奋斗目标。区委十届六次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到202_年,实现全区人均生产总值比202_年翻四番以上,率先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目标。到202_年,全区生产总值将达到4900亿元,由202_年占全市的6.9%,预计可提高到占全市的14%以上,区级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比202_年翻五番以上,经济总量位居全市各区县首位,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202_年是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更宽的视野、更广的胸怀、更旺的斗志,面对新的形势,迎接新的挑战,按照市委确定的“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科学发展,确保第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委各项工作部署,立足于滨海新区加快开发开放的战略布局和目标要求,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塘沽。
全年工作目标是:全区生产总值增长20%以上,区属生产总值增长20%以上,区级财政收入增长25%,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0亿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
一、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努力构建产业聚集高地
临港工业区、海洋高新区和中心商务商业区是我区发展的优势所在、后劲所在、希望所在。要不断完善建设规划,拓展发展空间,引进优质项目,着力打造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进一步加快临港工业区开发。临港工业区是滨海新区乃至天津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要加速围海造地,全年新增陆域面积15平方公里以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道路8公里,确保工业区铁路走行线、天碱专用线及公共场站建成通车。建设220千伏公用变电站。完善供水管网,保证水源供应。加快港区建设,新建5.8公里防波堤及护岸,疏浚航道至5万吨级,建成4个5万吨级码头泊位,开工建设2个10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泊位,使港区年吞吐量达到500万吨。筹建工业区生活配套设施。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推进天碱搬迁改造、中船重工造修船基地、蓝星新材料等项目建设,确保液空永利、北方石油等6个项目建成投产,新增工业产值60亿元以上。努力促进中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海洋工程基地等重大项目落户,全年新增招商引资协议额200亿元以上。加强安全环保,初步建成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响应中心,建成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做好产业产品规划,构筑上下衔接、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条,努力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进一步加快海洋高新区发展。海洋高新区是我区发展总部经济、培育高端产业的重要区域。要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以项目建设推进土地变性,以产业升级置换存量土地。积极推进海上油田装备制造基地、中航一集团、波音二期等项目建设。大力引进区域性总部和二级总部,制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大企业集团、国家科研院所和知名民营企业设立总部,努力建设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总部经济区。发挥创业服务中心和创新创业园作用,积极吸引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研发水平提高和科技成果转化。
进一步加快中心商务商业区建设。中心商务商业区是滨海新区八大功能区之一,是滨海新区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城市形象标志区。要通过国际招标,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优化响螺湾商务区、于家堡金融区、解放路(天碱)商业区相关规划,完成海河两岸景观、蓝鲸岛国际社区等专项规划设计。加快还迁房建设进度,确保全年还迁房开工建设达到140万平方米,力争使拆迁户提前还迁。做好企业拆迁,着手进行二期住宅拆迁安置工作。做好响螺湾地区道路、管网、给排水泵站、地下工程以及绿化工程建设,力争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认真落实与兄弟省市和中央企业的合作协议,新开工建设商务楼10座,确保全年在建楼宇20座以上。制定促进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于家堡金融区建设发展。
二、有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发展方式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努力调整经济发展布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认真抓好节能减排,不断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不断培育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着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按照“三、二、一”产业发展布局,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努力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建立现代服务业发展项目库,提高金融保险、航运物流、中介信息的发展水平。建设好宝湾物流基地、滨海科技总部等7个重点服务业项目。强化商贸物流业发展,建设康农农产品市场,扩大河南路汽车街规模。加快发展旅游业,积极争办首届世界大学生龙舟赛,继续办好中国热气球巡回赛总决赛、北塘海鲜节、海河旅游节等活动,抓好大沽风云旅游板块项目,建设滨海湖体育休闲运动中心、海洋极地馆和一批高星级酒店等项目,全年接待游客75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0亿元,分别增长15%和20%。做强做大第二产业,进一步壮大海洋油气开采、石油化工、海洋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海洋科技、航空制造、通讯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区域竞争力。提升优化第一产业,发展具有滨海特色的旅游观光、科技生态渔农业,建设滨城龙达生态农业科技园和滨海海水养殖无公害基地。支持远洋捕捞业发展。
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自主创新投入,设立每年202_万元的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使科技三项费用年投入达到5000万元。多渠道引智引才,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建设人才楼。培育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积极搭建创新合作平台,加强与清华、北大等国内外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长效机制,聚集科技资源,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实施国家级、市级重点科技项目30项以上,大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努力提高公众的科学素质,加快创新型城区建设。
着力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促进资源利用率持续提高、污染排放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节约利用水资源,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9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加快南排河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新建海洋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继续做好住宅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抓住建设项目审批、评比认证审查、污染治理资金安排等环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三、持续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努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改革开放是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创新的理念,完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使塘沽成为全国开放程度最高、发展活力最强、最具竞争力的地区之一。
积极推进对内对外开放。按照不论大中小、不论内外资、不论所有制,只要是好项目,都要积极引进的要求,努力拓展招商渠道。紧盯世界500强、中央大企业、国家科研院所、国内大集团和知名民营企业,重点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和高级人才。有针对性地承办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节,力争在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中小企业引进上实现新突破。全年利用外资额增长30%,内联引资到位额达到130亿元。加快对外经贸发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全年外贸出口额增长15%。努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参与跨国投资经营。
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以强化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率为目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先行先试,努力解决农村土地的流转、使用等问题。加快人事制度改革,试行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岗位派遣管理。加强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体制。加大基层管理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探索街道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整合资源,提高基层管理效能。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评体系,尽快使出资人职责、经营业绩考核、保值增值体系落实到位。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资本、土地、产权、技术、劳动和其它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完善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功能。
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有效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培育销售收入上百亿元的企业集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集团上市融资,推动更多企业进入全国知名民企行列。在临港工业区规划设立中小企业园,依托大企业、大项目的辐射带动和聚集效应,促进相关配套民营企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区属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三分之一,民营企业户数达到6000家,民营企业集团达到12家,从业人员达到5万人,注册资本达到180亿元。
积极推进区域合作交流。不断加强与周边省市和地区的沟通,促进在资源、产业、项目、资金、人才、劳务以及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协作。不断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不断加强与各区县的交流,创造更多共同发展的条件和领域。不断加强与天津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的合作,探索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共享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不断加强对驻塘单位的服务,促进协调发展、联动共赢。
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优化区域人居环境
宜居生态城区是我区城市建设的重要战略目标。要以构建完善的功能体系、高效的服务体系、宜居生态的环境体系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增强载体服务功能,努力塑造滨海特色城市新形象。
切实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按照国际一流的标准,做好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切实体现规划的龙头作用、引领作用和调控作用。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和设计机构,高标准做好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及规划编制,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搞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重点区域规划的修编工作。完善城市综合交通和快速路网等专项规划。开展轨道交通体系可行性研究。认真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加强土地管理和储备,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做好海域、滩涂使用利用规划,综合开发海洋资源。
切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路网通行能力,继续参与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津滨大道、中央大道和海滨大道等道路工程建设。综合改造车站北路、广州道,整修渤海石油周边道路和交通设施,基本建成响螺湾开启桥,完成中心路地道工程,推进海河隧道、西中环路建设。新建杭州道泵站,改造河北路、津塘路泵站。建设热电联产火力发电站。实施煤气储气罐搬迁。建设海河南岸垃圾处理厂。继续新建扩建停车场、停车楼,建成胡家园、普利达小区等5个公交站点。
切实加快生态城市建设。全面实施生态建设规划,积极参加“中新生态城”的开发建设。启动海河南岸水库项目,改造增容黄港二库。续建森林公园,高标准完成津滨高速、京津塘高速、京津塘高速二线等道路的绿化工程,全年植树23万株,新建绿地100万平方米。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和安静工程,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良好天数达到310天,区域水环境达标,中心城区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启动迎奥运环境保障专项行动,加强奥运火炬路段景观建设,整修街景立面,治理户外广告,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扩大旧居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下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等问题。
五、深入推动农村城市化建设,努力打造滨海特色新城
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要以完善公共服务、健全社会保障、发展优势产业为基础,积极推进农村转制、农业转型、农民转户,努力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搞好新城规划建设。在胡家园、北塘和新城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西部新城、北部新城和南部新城。加快推进西部新城建设,完成起步区内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农村城市化人员一期安居住宅54万平方米。及时启动北部新城建设,积极推进宁车沽地区农村城市化进程。抓好前期规划设计和资源整合,统筹实施南部新城建设。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杜绝土地非法交易等行为。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按照为每户提供一套住房,每人提供一份生活保障,为有劳动能力人员提供一个就业机会的要求,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低保救助等制度,做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努力为农村城市化人员转产转业、提高生活质量创造良好条件。
积极发展特色产业。编制好以海河为中心,集水上游乐、观光休闲、高档住宅为一体的生态景观带和丹拉高速以西工业物流加工配套区规划。高标准改造升级华北陶瓷市场。以北塘地区开发改造为契机,筹建北塘渔港和北塘海产品集散市场,加快滨海都市型产业发展。
六、积极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文明塘沽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努力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全面推动和谐塘沽建设。
不断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继续新建扩建幼儿园、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等一批教育教学设施。规划建设国际学校等特色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好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制度。提升边远校和农村校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继续保持全市先进水平。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全市乃至全国职业教育改革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积极探索解决中小学生午餐和上学交通问题。完善社区教育网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努力争创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加快第五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进度,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址及建设工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争取第五中心医院与国内著名医疗机构技术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积极倡导公民无偿献血。实行免费婚检。加强食品药品和饮食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继续做好与全市医疗保险体系的接轨工作。
不断繁荣文化体育事业。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积极推进文化强区战略。建设塘沽图书馆,筹建海洋科技馆、档案馆、滨海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等设施。改扩建塘沽烈士陵园。制定文物保护规划,重点实施大沽口炮台、大沽船坞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举办首届滨海塘沽国际艺术节,继续办好海门艺术节、全国版画邀请展等活动。高水平办好广电事业,打造滨海新区核心媒体。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办好奥运火炬传递活动,高标准规划建设塘沽体育中心,积极争取协办大型运动会。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不断加强各项社会保障。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长期失业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开发一批公共卫生保洁、交通协管、公安协勤等公益性岗位,新增就业岗位1.9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收入分配调节,提高低收入人员的收入水平。加大对重病、重残、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全员覆盖、应保尽保。办好社区互助家园。完善残疾人工作体系,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为老服务水平,更多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维护好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发展慈善、红十字事业。启动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推行社区“一门式”服务。实施和谐社区、精品示范社区和特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设信访绿色通道。加强对物价的监督管理。继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做好新时期的对台和海外联谊工作,关心支持教会组织基本建设。广泛进行普法宣传,搞好法律服务和援助。深入开展“平安塘沽”创建活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新建塘沽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进一步加强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应急指挥中心、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做好气象和减灾工作,提高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搞好国防教育、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工作,建设民兵训练基地、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和应急应战指挥中心。巩固“双拥模范城”成果。
七、全面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己任,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型政府。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深化行政效能投诉机制,强化执法检查,全年行政效能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公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提高科学行政能力,建设效能型政府。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部门协调,优化行政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减少收费项目,提高行政审批的时效性和服务的有效性。继续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公务员责任追究制、工作目标考核制,不断强化行政效能。
提高求真务实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公务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监督和评议制度,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政府管理服务创新,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区长信箱,畅通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渠道,进一步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区人民,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扎实苦干,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实现塘沽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为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第五篇:天津市塘沽区民政局
天 津 市 塘 沽 区 民 政 局
塘民„202_‟47号
塘沽区民政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有效检测和控制突发自然灾害、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带来的威胁,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塘沽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塘沽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结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上级部门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塘沽区政府交办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和民政局职能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活和
1财产安全事件。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民政局突出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防止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事件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应急处置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塘沽区民政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局长任中胜担任总指挥,党委书记张铁山担任副总指挥,主管副局长担任副指挥,成员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2办事机构
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募集安置组、恢复重建组。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灾情勘察、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制订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由党委副书记祝瑾媛负责。
后勤保障组: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络,协调物资、车辆、人员
使用,做好应急物资组织、运输供应和发放。保障灾民“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由副局长杨树林负责。
新闻宣传组: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群众疏散转移的组织动员工作;向上级、媒体及时提供情况及其他公众知识信息。由副局长陈敏负责。
募集安置组:负责发动组织开展捐赠活动,接收捐赠物资和管理;组织协调灾民转移安置,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由副局长潘久生负责。
恢复重建组:负责调查统计灾民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衣被、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房屋等重建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由老龄办主任周志强负责。
2.3工作机构
各科室、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实施。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3.2应急处置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科室、事业单位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到事件发生地处理情况。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民政部门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根据民政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民政局组织新闻宣传组,采集突发事件各方面信息及时向上级和相关信息单位报送。
4.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各部门负责人员保证24小时手机开通,确保通信畅通。
5.后期处置
5.1评估和改进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民政局应急预案。
5.2应急费用清算
会同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各种性质所发生的费用及时审核清算。
5.3奖励和处罚
对参加应急工作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通讯、加班等补助。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事件检测预警成效突出的;
(2)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3)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应急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
(2)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3)不接受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任务的单位或人员,造成损失的;
(4)对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6.附则
6.1本预案由民政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6.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民政局应急网络图
2、突发事件局领导与街(镇)消息沟通网络图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