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资产处置工作汇报-辽西产权交易中心
编辑:悠然小筑 识别码:15-925707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6 17:25: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资产处置工作汇报-辽西产权交易中心

承 诺 函

辽西产权交易中心: 锦州热电总公司 :

本单位拟受让锦州热电总公司2台116MW报废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建筑物等资产,现特对下列事项作书面承诺:

1)承诺人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已认真考虑了与标的资产相关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所有设备严格以现场实物状况进行交易,转让方与辽西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拆除后的设备质量、数量、品质等,承诺人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3)承诺人承诺不对项目进行转包并具备拆除(包括爆破、人工或机械拆除)此项目中所有资产(包括两台116MW锅炉及辅助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资质和能力,如采用爆破拆除方式,则需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受让成功后,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拆除和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承诺人自行承担。承诺人拆除、回收、处置本项目资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承诺人已按照辽西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填写、递交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受让申请资料,承诺人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1—

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保证:

①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受让、严重违约事件,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或质量事故。

②承诺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承诺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③承诺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④承诺人在专业技术、拆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工期、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需要高空作业或其他特种作业的,能够提供高空作业和其他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承诺受让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向辽西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6)承诺人承诺认可转让方所披露的《实物资产转让公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拆除协议》、等文件中内容。并在付清全部交易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拆除协议》。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上述协议自动生效,并按照上述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承担权利义务(以上协议披露内容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承诺人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如有违反将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处理)。承诺人承诺在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赴标的实地进行资产及相关技术资料的交接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安全拆除保证金 万元。未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或安全拆除保证金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2—

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解除合同再次挂牌转让。

7)承诺人承诺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开始组织进行拆除施工准备,出具《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转让方审查通过,同时须取得相关政府主管的施工许可证和备案手续,并提交相关资质文件、批准动工文件清晰影印件加盖公章,交转让方备案,然后开始正式拆除施工。承诺人承诺自接到转让方拆除通知中确定的拆除日期起拆除工期 40 天内拆除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工程完结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申请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否则转让方将不予退还。转让方于收到该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

8)承诺人承诺用其自身对公账户向辽西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服务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针对本次转让的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安全拆除保证金,均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承诺人自愿由辽西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支付给转让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①承诺人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时承诺人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承诺人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拆除协议》的;

⑤签订上述合同后承诺人未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⑥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承诺人未按约定时限到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交

—3—

接的;

⑦在现场实物交接过程中无上述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重大情形发生,承诺人不按时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并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的;

⑧相关法律法规及辽西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承诺人违约的其他情况。

10)承诺人成功成为受让方后,承诺人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拆除、分类、拆解、搬运、运输及垃圾清理等)均由承诺人自行承担。拆除产生的垃圾及废弃物,承诺人应及时清运出厂区,并按转让方指定位置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11)设备设施拆除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的电缆、管道等,承诺人须立即停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及时向转让方指定联系人汇报,处理或澄清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拆除过程中,承诺人不得损坏转让范围以外的设备、设施、建筑物、绿化区/带,若有损坏及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必须无条件全部赔偿,转让方有权直接在承诺人交纳的安全拆除保证金中扣除。

13)未经转让方人员确认,承诺人不得将此次转让资产之外未交割的设备或资产装车及自行运出厂区。

承诺人在拆除过程中必须设立安全监督机构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拆除、装运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14)承诺人自行提供消防器材,任何动火操作必须有动火资质的人员操

—4—

作,并设专人监护,待防范措施落实后方可操作。

15)承诺人在没有交齐交易价款及未完成转让实物资产移交手续的情况下,不得对现场设备进行拆除。

16)拆除过程中,承诺人如需转让方提供施工用水、用气、用电等,应按照当地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费用。

17)承诺人施工人员进出转让方生产现场,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承诺人人员只能在拆除范围内施工及休息,不得随意进入转让方其它场所。

18)转让方可以对承诺人的拆除施工方案提出质疑,并有权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处罚。

19)承诺人在施工时要保证标的以外设备的安全;承诺人因施工操作不当,对标的以外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须向转让方赔偿。

20)双方在《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字盖章后,拆除范围内设备的保卫工作应由承诺人负责。

21)承诺人在施工时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不能对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承诺人在收到转让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时,应立即按要求做出整改。

以上承诺的内容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如有违反将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处理。(以下无正文,下为签字盖章页)

—5—

签字盖章页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6—

第二篇:资产处置工作汇报

哈尔滨电气集团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实物资产

安全拆除协议

哈尔滨电气集团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1—

实物资产安全拆除协议

为了分清协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规范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哈尔滨电气集团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安全拆除协议:

主合同名称:《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甲方:哈尔滨电气集团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施工地点:

一、总则

1.本安全拆除协议用于哈尔滨电气集团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实物资产拆除工程。

2.乙方承担甲方转让实物资产拆除工程并承担相应责任。

3.本安全拆除协议提出是最低限度的安全要求,并未对一切安全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符合本要求的相关标准。

4.在主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5.本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或同时引用多个标准,以较高标准执行。

6.本协议为主合同的附件,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与主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7.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工作内容

(一)拆除范围:

详见本协议主合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转让标的清单》。

(二)拆除施工区域:

拆除工作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拆除施工区域范围(以甲方划定的隔离区域为准)内进行。

对区域内不拆除的设备,由甲方向乙方予以书面交底并由乙方确认。

(三)安全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划定的拆除区域范围进行拆除工作,并确保保留设备的完好。

2.乙方在施工前及项目竣工结算前均到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本协议执行情况。

3.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须提供经乡镇及以上医疗部门体检合格的有效证件;涉及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则须提供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体检合格的有效证件,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须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进入现场施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起重工、架子工、电工、焊工、汽车吊车司机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核发的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的特殊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乙方用于施工的各类设备和工器具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并有检验合格证;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定期检查。

—3—

6.每天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其所有的施工人员进行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作业时,必须佩带“外用工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入厂证,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7.乙方开工前要对工作环境、设备设施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风险分析,熟悉拆除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情况,符合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乙方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确保各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定完善,具备施工条件后方可施工。

8.进入施工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提供行驶证、年检审查资料、保险凭证等办理通行证,并接受出入口检查登记。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擅自超越工作区域或接触运行设备及其他与工作无关设备。乙方工作人员在生产现场严禁乱动现场任何安全警示标牌、标志;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或气源、水源。若工作必需,乙方应提前与甲方联系,征得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提供器材,乙方专业人员接电源、气源、水源的连接,乙方必须在甲方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10.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并做封闭管理。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11.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经书面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按照甲方动火作业要求进行现场监护。

12.乙方必须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拆除过程中及时做好孔洞、楼梯等的围护和隔离;工程完毕后乙方必须保证拆除区域场地平整干净,并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

—4—

13.乙方在实施拆除过程中,发现爆炸物以及不明的电缆、管道等,必须立即停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及时向甲方汇报,处理或澄清后方可继续施工。

14.乙方在实施拆除过程中,拆除管道遇到冒水、气、油等情况时,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堵截,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

15.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设备与垃圾的清理、运输,所有拆除物及垃圾需及时清运出厂区,并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由于处置不当,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对施工区域周边的环境、居民等产生影响,及因回收、运输处置过程中对外发生的六氟化硫气体、绝缘油、透平油等污染意外事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6.针对本项转让资产的拆除施工,乙方须在进场拆除之前,按照转让资产交易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安全保证金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安全拆除保证金由乙方将资金打入甲方财务部指定账户中,并将付款证明复印件交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拆除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工程完结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申请无息原路退还安全保证金。如施工期间发生违章,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罚款通知单》,在竣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将从上述安全拆除保证金中扣款。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划定乙方拆除的施工区域的范围、阶段及拆除的先后顺序。2.甲方给予乙方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甲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咨询等。

—5—

3.严格进行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包括审查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等是否齐全。

4.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且有完整的记录。

5.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对拆除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发现违章现象,有权制止并处罚,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

6.甲方应确定责任归口部门和管理部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交《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乙方保证在工作过程中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履行本协议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3.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必须提供使用证、检验证书进行备案。涉及高空作业或其他特种作业的,能够提供高空作业和其他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健全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管理制度。涉及拆除施工过程中危险废物的存放、处置、运输等各类作业,必须有相关作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拆除过程中,乙方须对甲方划定的拆除范围进行物理隔离措施后方可施工,且不得损坏转让范围以外的设备、设施、建筑物、绿化区/带。若有损坏,甲方有权依据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6—

5.自甲乙双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后,转让资产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组织施工,保证工程安全、顺利、有效进行。

7.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设备结构特点,选择合理的拆卸工具和拆除方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服从甲方安全监督考核处罚管理。

9.乙方在危险性生产区域(指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爆破、起吊作业、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场所)内的作业,应事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提供资料

1.甲方无保留的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尽可能的提供本项转让资产的相关资料。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要求的与拆除施工相关的资质、资料和报告等。

五、其他约定

1.所有资产严格以现状交易为准,甲方不保证设备的质量、品质等,乙方办理受让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清单进行拆除,遇无法确认的设备和材料,需甲方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确定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签订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甲、乙方经纪会员各执一份,北交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8—

第三篇:资产转让协议书-乐山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乐山耐火材料厂部分国有房产

签署日期:签署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乐山市

易 合 同

年 月 日

转让方: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乐山耐火材料厂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茶溪路3号 负责人:李兴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经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批准,甲方依法委托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产权中心”)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对甲方有权处置的沙湾区(以下简称“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2、乙方在乐山产权中心于202_年2月 日举行的 交易会成功取得本合同所述标的,成为该标的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下达成一致,就 拍卖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拍卖标的名称和范围

本次拍卖标的为 房产,位于,证载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土地证号。本次拍卖标的中涉及的房屋、土地的面积以主管部门测绘或认定的为准,公告和乐产交(联拍)须字[202_]09号《交易须知》载明的面积仅为参考,面积的差异不影响标的成交价和成交价款的支付。

第二条 拍卖成交价款

上述资产的拍卖成交价款为 万元。

第三条 成交价款的支付

1、乙方应于 202_年 月 日 16时 前将拍卖成交价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部付至乐山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结算账户后,由产权中心按要求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2、成交后,若乙方拒付成交价款或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的部分将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四条 标的移交及过户

1、乙方在签署《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与乙方直接办理相关的实物、权证等移交手续,标的移交完毕之日起的资产毁损、灭失等风险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在移交过程中应友好互助,为彼此提供方便,不应设置任何障碍;

3、标的移交方案为:清单、期限、风险转移,逾期未移交违约责任等。

4、标的移交完毕后,乙方自行负责办理标的过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过户时间以有权部门办理完毕为准。因乙方怠于办理有关手续或没有缴纳相关税费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过户的,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标的移交前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后移交乙方,涉及水、电气、光纤、电话等需要分户、过户或新装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予以协助,涉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后移交乙方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及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对本次拍卖标的具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已按规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

2、甲方承诺本次拍卖标的不涉及质押、抵押设定或有其他第三方权利人使处分权受到限制;不存在借用、在途等情况及有关通知等义务履行;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使标的处分存在移交或所有权转移风险;不涉及针对甲方或标的诉讼、未执行(履行)生效判决、裁定

3、甲方承诺提供与本次拍卖标的过户所需的有关权证资料,并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实物交付;

4、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期按时支付标的拍卖成交价款,完成过户手续办理。

第六条 税费的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风险转移

1、标的移交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权威部门鉴定标的自身出现安全隐患且无法消除等原因,造成标的损毁、灭失及不能移交,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该拍卖标的的财产责任风险在实物交付完成后即时随之转移,由乙方完全承担。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次拍卖为按标的现状拍卖,甲方对标的情况及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不得以标的品质、数量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任何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乙方违约,已交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并应按标的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甲方有权将拍卖标的收回后另行处置,已交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本次交易中甲、乙双方所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标的过户,已交纳的成交价款甲方不予退还。

4、若标的再次拍卖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拍卖价格,所产生的差额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提起诉讼。

5、甲方不能按期移交标的实物和有关权证资料,则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

6、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 互不构成违约。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进行解释。

2、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 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涉及纠纷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签署后即生效,未尽事宜以补充合同完善,不影响本合同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当然组成部分,合同中所涉及币种为“人民币”,所使用时间概念“日”,除特别指明为“工作日”外,其余均指“日历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 话:

乙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 话:

202_年 月 日

附件:

1、本次拍卖资产清单

第四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资产转让合同

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资产转让合同

编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制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__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元,评估价值__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__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_付清。

四、资产交割

乙方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者首付款后,甲乙双方_________(1、按付款比例;

2、一次性)进行资产交割,甲方将编制好的《资产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赔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负责,于_________日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邢台市产权交易市场凭本合同及《资产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五页,附件_________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五篇:报废资产转让合同-衢州产权交易中心

报废资产拆除及转让合同(样本)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3853512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通过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竞价的交易程序,甲方拥有的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乐园路378号(原浙江电瓷厂)内拟拆除房产及报废报损设备一批(详见清单),202_年1月5日下午2时整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网络电子竞价,由乙方成交取得受让权,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乐园路378号(原浙江电瓷厂)内拟拆除房产及报废报损设备一批(详见清单),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上述标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即202_年1月9日前)乙方一次性付给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乙方付清价款后,甲方将标的移交给乙方。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报废资产中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数量少量(总数5%以内)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报废资产有配件部分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

四、标的移交后由乙方自行提货。标的移交及提货在浙江电瓷厂(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乐园378号)内。乙方须在202_年1月11日前进场开始拆除房产、房产内附属构建物和设备及经现场确认要拆除的全部构建物、设备,且须承诺在202_年2月5日前完成所有拆除工作并在平整土地后清场退出。标的移交后的拆除、装卸、清运及平整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拆卸费、运费、平整费、人工费用等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所供货物售后的其他一切事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特别约定:除拆除清单范围内,浙江电瓷厂(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乐园路378号)虽不在评估清单范围内但经现场确认仍要拆除的全部构建物、设备、厂房内的产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等也应需在202_年2月5日前全部拆除。上述应拆房产、设备、物资等在拆除、搬运时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乙方报名时交纳的报名履约保证金,自成交之时起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乙方于202_年2月5日前完成所有拆除工作并在平整土地后清场退出后由甲方免息退还。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清转让款,甲方有权没收全额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可另行组织第三方继续本次报废资产拆除及转让相关事项。如乙方未能在202_年2月5日前完成所有拆除工作并在平整土地后清场退出的,每逾期一日按成交价的5%计算缴纳违约金,逾期达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另行主张。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抄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_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年1月

日成交确认书(样本)根据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2_年12月29日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上刊登的《(原浙江电瓷厂)拟拆除的房产及部分报废报损机器设备一批(详见清单)公开挂牌转让公告》,竞价方***参与了本次报废资产转让挂牌竞价的各项活动,并于202_年1月5日,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对该标的进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最终竞价方以最高报价(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竞得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乐园路378号(原浙江电瓷厂)内的拟拆除的房产及部分报废报损机器设备一批(详见清单),竞价方同意按本次《公告》和《挂牌竞价规则》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认真履行,这一报价和承诺符合本次竞价的条件,合法成交,双方予以确认。

竞价方在本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即202_年1月9日前),向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付清转让价**元整,并向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手续费**元整。标的移交后的拆除、装卸、清运及平整由受让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拆卸费、运费、平整费、人工费用等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出让人对所供货物售后的其他一切事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竞价方(受让人)不能按时交清上述款项,属违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另行转让。

本成交确认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出让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中介代理方: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_年1月5日

资产处置工作汇报-辽西产权交易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