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中心小学校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交通安全是学生上放学途中最为重要的安全事项。为了教育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范的良好习惯,极力避免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学生上放学途中有关交通安全责任告知您,请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并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维护自身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送孩子。我校在规定的学生上放学时段都正常有保安在校内外维持上学纪律,组织集体放学,请不要提早将孩子送到学校,以免出现孩子无人管理的失控状态。请按照学校指定的地点接送孩子,不要在学校大门口拥挤和挤到学校校门内来等待孩子。行人横穿机动车道、机动车辆在机动车道违规停车或双黄线路道掉头等都存在造成交通事故的巨大安全隐患。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督促孩子牢记于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5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因学校地处交通繁忙地段,我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己骑自行车上学。
三、家长们要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孩子禁止搭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车证、无营运证)车辆和超载车辆;家长要尽可能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不能亲自接送时应指导子女搭乘交通班车或步行。走路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无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右边一米内行,横过道路时要走斑马线,注意避让来往车辆。学生禁止在路上打闹、玩耍、横穿机动车道,特别是不准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同时,要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要购买路边小摊小贩的食品和玩具。
以上说明,请家长仔细阅读并对照执行,如因违犯上述要求酿成的各种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告知书阅读后请家长自存好,以下回折签字后由孩子带回学校。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中心小学校
2011年2月21日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中心小学校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责任告知书》已阅读,所述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我们一定配合落实。班学生的家长(签名)
第二篇: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全镇广大学生家长朋友、全体中小学生:
据有关部门统计,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亡的主要“杀手”。据了解,我镇学校,特别是公路沿线的学校,每周五和星期日放学、上学时段,仍然存在学生乘坐“三无” 车辆、摩托车、三轮车、报废车、货运车等现象。随着宜巴高速即将建成通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路途安全,特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希望学生家长朋友和中小学生认真阅读,共同遵守。
1、学生步行上放学实行路队制,列一路纵队靠右行走,不边走路边看书,不牵手搭肩并排行走;
2、严守交通法规;不在公路上追逐、嬉戏、乱跑;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不损害公路交通设施;不翻越公路隔离设施或植物隔离带;横穿道路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不扒车、追车、强行拦车,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抛物击车。
4、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学生骑自行车时不超速、不带人、不逆行、不并行、不猛拐、不打闹嘻戏;
5、学生上学、放学及节假日出门不乘坐“三无”、超限、超员车辆;不乘坐农用车、改装车、三轮车、报废车、货运车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船只;
6、学生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须自觉依法行车,车辆不得进入校内,不得在学校门口乱停乱靠;
7、杜绝学生家长租用“三无”车辆、三轮车、报废车、货运车、农用车、改装车、非营运车接送学生;
8、主动参与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督,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农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应及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举报。
沿渡河镇中心学校学校二0一四年三月
第三篇: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老城镇杨庄小学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责任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交通安全是学生上放学途中最为重要的安全事项。为了教育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范的良好习惯,极力避免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学生上放学途中有关交通安全责任告知您,请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并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维护自身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送孩子。我校在规定的学生上放学时段都正常有保安在校内外维持上学纪律,组织集体放学,请不要提早将孩子送到学校,以免出现孩子无人管理的失控状态。请按照学校指定的地点接送孩子,不要在学校大门口拥挤和挤到学校校门内来等待孩子。行人横穿机动车道、机动车辆在机动车道违规停车或双黄线路道掉头等都存在造成交通事故的巨大安全隐患。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督促孩子牢记于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5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因学校地处交通繁忙地段,我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己骑自行车上学。
三、家长们要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孩子禁止搭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车证、无营运证)车辆和超载车辆;家长要尽可能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不能亲自接送时应指导子女搭乘交通班车或步行。走路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无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右边一米内行,横过道路时要走斑马线,注意避让来往车辆。学生禁止在路上打闹、玩耍、横穿机动车道,特别是不准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同时,要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要购买路边小摊小贩的食品和玩具。
以上说明,请家长仔细阅读并对照执行,如因违犯上述要求酿成的各种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告知书阅读后请家长自存好,以下回折签字后由孩子带回学校。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老城镇杨庄小学
2013年3月4日
《老城镇杨庄小学校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责任告知书》已阅读,所述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我们一定配合落实。班学生家长(签名)
第四篇: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存根)
被告知人:
2、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驾驶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你于年月日在(地点)驾驶/乘坐:三轮车/摩托车/小型轿车/小型客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车牌号:,因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予以纠正,从告知之时起,在不出现类似行为,如因类似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和伤害的,由你承担一切责任。
现向你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必须进行登记注册、悬挂号牌、定期检验、所有人变更时需办理过户手续,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后应当报废、注销;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非营运客车、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非法乘坐五小车辆、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法律追究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告知人:告知人单位:告知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交被告知人)
被告知人:
2、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驾驶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你于年月日在(地点)驾驶/乘坐:三轮车/摩托车/小型轿车/小型客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车牌号:,因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予以纠正,从告知之时起,在不出现类似行为,如因类似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和伤害的,由你承担一切责任。
现向你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必须进行登记注册、悬挂号牌、定期检验、所有人变更时需办理过户手续,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后应当报废、注销;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非营运客车、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非法乘坐五小车辆、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法律追究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告知人:告知人单位:告知时间:
第五篇: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
《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孩子是您家庭的希望,他们的出行安全牵挂着家人的心。根据有关部门统计,交通事故已成为学生死亡的罪魁祸首。近年来,一些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训惨重,发人深省。2014年11月19日上午8时左右,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四村机场连接线附近,一辆运沙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导致12人死亡,其中11人为儿童,另有3名儿童受轻伤。经蓬莱警方调查,涉事面包车为当地一所幼儿园负责人所雇佣,属8座面包车,事时实载15人。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管理,我们诚挚地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支持配合,避免交通事故发生,让安全与您和孩子同行,我们特发出这封交通安全公开信,旨在倡导全体学生和家长,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您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一、家长应高度重视孩子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做到每天一教育,每次一提醒。
二、家长自身应树立安全意识,利用机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做到绝不超速行驶、绝不违反交通规则、绝不酒后驾驶。
三、学生上学,安全第一。请广大学生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发现接送学生的不合法车辆、超员客车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搭载学生的,请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四、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弯坡路段违法停车接送学生。
五、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按路队行走、在人行横道行走;路上不追赶打闹、不逗留玩耍;穿越马路要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快速穿越。
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回执
我已阅读《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承诺严格按照去做。
班级:
年级
班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
武城县第五中学(盖章)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