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副市长在全市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动员会上的讲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全省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现场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5月18日起至6月20日,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活动。期望通过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生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打造“平安诸暨”、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清醒分析存在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重要性的认识(略)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力说力行消除学生接送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根据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各部门、镇乡(街道)、各学校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中小学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两个文件为依据,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政府主责、部门主管、学校主体”的管理机制和“专业企业为主、社会车辆为辅、政府大力支持、部门具体监管”的总体要求,立足长效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开展好学生接送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中,要对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每一阶段的工作落实。同时要把握好以下三个工作重点:
(一)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
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都要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广泛发动,全面部署,层层明确目标任务。有关部门和各镇乡(街道)要广泛开展宣传,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营造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市级新闻媒体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要设置专题,切出专版,紧密配合整治活动的实际进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活动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紧密配合,对全市中小学校学生数、年级分布、学生接送车数量及线路分布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统计,建立台帐,5月25日前由市教育局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都要按各自职责制订具体详实的整治计划方案。
(二)从严查处违法接送,全面开展专项治理
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1、公安、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现场动态监管,重点查处“黑车”、“病车”和超载接送学生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查获车辆要从严处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和不规范的接送车辆要坚决停运,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交通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学生上学、返家接送方案,努力解决学生的交通问题。在征得教育部门和学校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线路、定核载人员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接送车核发临时道路运输证。
3、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工作。接送车辆必须是中小学校自备客车或专业运输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或社会力量购置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并经交通、公安检测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严禁无资质的驾驶员从事学生接送,对违反以上情况者,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
4、由镇乡(街道)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接送车辆行经线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状况进行排查整治,在辖区内中小学校周边公路上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安全标语,铺设减速设施。
5、由安监、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检查,主要检查登记造册和台帐建立工作,以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编制印发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学校安排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引导教育学生拒乘 “黑车”、“病车”和超载车。
(三)持续抓好整改提高,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落实安全责任制;对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责任追究、处以罚款、停止运营、吊销资格等处理决定。在依法处罚取缔违规违法车辆的同时,交通局要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制订预案,切实跟上保障措施,备足备好运输力量,确保整治顺利推进和今后学生接送工作规范化。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向他们深入宣传安全知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配合集中整治工作,自觉拒乘不规范接送车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镇乡(街道)、各主要职能部门要向市政府作书面专题工作汇报。
三、认真落实管理工作职责,努力实现学生接送车监管安全规范的目标
(一)多部门合力采取措施,落实日常管理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领导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镇乡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学生接送车的日常安全工作由交通、公安、教育、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负责监管。要深入贯彻诸政办发[2005]1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
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做好学生接送车辆运力调配工作,严把学生接送车辆准入和从业人员资格关,加强对学生接送专业客运公司(车队)和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执法检查和安全管理,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各学校签订责任书,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相应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承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的主体职责,校长为具体负责人。开设学生接送车的学校负责制定学生乘车方案,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了解掌握学生接送工作的全面信息,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农业(农机)部门负责对农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禁止农用车接送学生;安监部门要全面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交通、公安、教育、安监、农业等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ww.teniu.cc网。
(二)多渠道安排接送车辆,解决运力困难
交通部门要根据学生接送需要和学生接送线路的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合理调配运力,对运力明显不足的线路要设法增开车辆或增设班次,要通过以片经营、线路捆绑、冷热搭配、线路辐射等办法,统筹经营成本和盈亏,走规模化、集约化之路;统筹专业运输和社会车辆,把社会车辆纳入到公共交通资源中来;统筹城乡客运,科学合理调度,切实解决学生客流高峰运力不足的问题。对在还未开通客运班车的路段上需接送学生的车辆,须经当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教育、公安和交通部门同意后,由交通运管部门按照“四定”原则,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接送车,核发道路运输证,并做好公路规费减免工作。学校要根据实际,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做好错时放学工作,对离校不远的学生要教育其徒步上学返家,以缓解乘车高峰运力不足矛盾。学生接送运输属于公共交通范畴,各有关部门应赋予各种优惠政策,降低学生接送客运成本,提高学生接送客运经营者的积极性。
(三)多方位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
学校要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讲座、校园网、黑板报、广播站、征文比赛、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坐不规范接送车辆的学生进行批评和教育;同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公开信等形式,提高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家长远离“黑车”、“病车”、超载车,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经常性开展对学生接送车辆业主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集中教育、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接送车辆业主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经常性宣传,真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广泛宣传,对反面事例要予以曝光,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学生乘车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在全市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动员会上的讲话
一、必须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我市交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交通安全形势也十分严峻,学生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2005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学生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9起,造成9名学生死亡,学校内部也曾发生过集体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全市学校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教训十分惨痛。
近年来,教育部门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按照上级要求,对中小学布局进行了调整。学校相对集中后,客观上带来了学生就学路途远、出行难问题。前阶段,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学生接送车辆已进行了多次整治,并在部分镇乡进行试点,建立接送学生的“专线车”,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暴露出许多严重问题。运力不足,驾驶人员受利益驱动超载、非法营运,部门监管不力,学校、学生、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严重。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全社会的希望。我市现有18万在校中小学生,他们的出行安全问题是全市交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更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立即行动起来,下狠心、动真格,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有序、规范运作的学生接送车管理长效机制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重在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目标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生接送安全、规范、有序。
一是严格执行准入制度。从事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必须是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或者是中小学自备客车、社会力量购置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必须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驾驶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接送学生。
二是强化车辆日常管理制度。交通部门要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行资质、交通线路等进行审核和检查。公安部门要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及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并建立档案;严禁使用货运车、摩托车、三轮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教育部门要会同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制定全市或区域学生车辆接送方案。
三是建立经费保障体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接送车辆给予补助,镇乡财政也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对车主或驾驶人的奖励,交通部门要给予各种优惠政策,降低学生接送车客运成本,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要逐步建立起政府适当补助、部门规费减免、家长合理分担的学生接送车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坚持“政府主责、部门主管、学校主体”的原则,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筹领导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教育、交通、公安、安监等要根据部门职责,负责学生接送车的日常监管工作。学校校长是本校学生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要将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对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的考核范畴。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ww.teniu.cc网。
三、必须形成政府、学校、家长、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学生接送车规范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要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家校联动,多管齐下,综合管理”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一是政府及其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教育、交通、公安、安监、农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学生乘车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每次接送登记造册,记录清楚。要将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家长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要合理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以错时制上下学轮回接送学生等方式,减轻学生接送车辆运载压力。
三是学生家长及社会。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自觉拒乘“病车”、“黑车”、“超载车”,理解并支持这次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活动。新闻媒体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把交通安全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
第三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总结
张畈中心小学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落实洛阳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接送学
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张畈中心小接
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领导
张畈中心小学成立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发志
副组长:陈耀兵
成员:刘云,易高波 刘克贵。彭洪州
二.工作步骤
1、做好宣传工作
张贴了《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工作的通告》,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充分利用标语、横幅、黑板报、等形式,宣传造势,在涉校涉生的主要道路沿线,张贴《通告》,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影响力,号召全社会全员参与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学校与家长签订了《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协议书》,做到家喻户晓。
2、自查自纠
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门会议,结合实际进行全面部署,彻底摸清了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对不符合相关要求车辆的车主建议交管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建议交管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会议,让车主了解“接送学生车辆”办证程序,对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其自查自纠,限期整改。
3、集中整治
专项整治小组对符合条件的车辆认真进行了登记、建档。对手续不齐全、车况不佳、驾龄车型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建议了交管部门进行取缔,该处罚的处罚,该收缴车辆的收缴车辆,该拘留的拘留。肃清“黑校车”。
4、巩固提高
建立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效,形成了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化管理模式,处置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了我校学生乘车安全隐患。建立了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家长、学生、群众积极参与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举报。
5、考核
按照责任状的职责要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纳入了综治考核。
张畈中心小学
2014年6月23日
第四篇:荥阳市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荥阳市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18日上午教体局、公安局联合召开的“11.16”特大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校车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郑教明电„2011‟449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乘车安全,根据《荥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荥教体„2011‟209号)文件要求,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荥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为依据,以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为目标,遵循“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管理”的管理原则,市教育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以及各中小学幼儿园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解决影响学生乘车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入搞好摸底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车辆接送学生和超员等行为,为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荥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从严查处手续不全、车况不佳、驾龄车型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各学校幼儿园进一步落实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责任,严禁超员、超速、酒驾、醉驾,严格车辆检修和教师跟车制度,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车条件,保证学生乘车安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内容
(一)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
1.学校、幼儿园的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配臵。
2.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3.所有接送学生车辆是否经过交警大队审验、建档、张贴标识。
4.接送学生车辆接载的学生数目是否超载。
5.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资质。
6.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基本运行情况的记录是否健全。
7.新购臵的接送学生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GB24315-2009)的相关要求。
8.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每座都设有安全带,是否配备有灭火器和逃生锤。
9.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按照要求安装进程GPS监控系统。10.学校是否在使用改装、拼装的不合格车辆做接送学生车辆。
11.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是否有三年以上驾龄,最近三年内有无严重违章纪录。
(二)学生安全乘车教育
1.车辆行驶时,学生在车上是否有打闹、使用或玩耍笔、筷子、小刀等利器或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等现象。
2.途中是否存在与司机谈话或大声喧哗。
3.途中是否存在把玩车内应急工具及紧急出口设施。4.是否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搭乘接送学生车辆。
5.驾驶员、随车老师、学生是否严格遵守其他相关接送学生车辆乘坐安全规则。
(三)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
1.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是否遵守学校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对搭乘接送学生车辆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出车前,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是否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情况,是否有运载学生时中途加油现象。
3.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是否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接送学生车辆运行中是否有超速、超载、抢道等不良行为。
4.学校是否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5.驾驶员是否存在酒后驾车行为。
(四)接送学生车辆随车教师的安全管理
1.随车教师对接送学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汇报。
2.学校(幼儿园)是否将有关行车路线的详细资料,包括接载地点及车辆到达的时间及时告知搭乘接送学生车辆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学校(幼儿园)是否为每辆接送学生车辆拟备并及时更新乘车学生的名单及其家长联系电话,以供核对。
4.学生搭乘接送学生车辆时,车上是否安排至少一名随车教师。随车教师是否认真负责,监督驾驶员遵规驾驶、谨慎行车,是否确保接送学生车辆上的学生有序就座和安全上下车辆,学生上下车时,随车教师是否先下车保护。
5.学校(幼儿园)是否安排学生安全候车,有序上下,在车辆完全停稳前,是否存在上、下车辆现象。在学生上车未就座坐好或学生下车未脱离车辆运行安全威胁的,是否有过早启动车辆现象。
四、工作步骤
(一)档案一车不漏,审查上交(11月18日——11月22日)。各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及幼儿园,必须报着对每一个学生及幼儿的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局党委要求,对档案没有审验的或者已审验但不合乎要求的等各种
情况的接送学生车辆,档案进一步完善,做到实事求是,保证一车一档,不漏报,不瞒报,档案整理齐全,各乡镇的学校幼儿园一式四份交中心校统一到交巡警大队进行审验,市直的学校及城区幼儿园一式三份自行到交巡警大队进行审验。各中心校一定要对辖区的学校幼儿园所使用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再次逐一排查,确保每辆车都有档案,每辆车的档案都到交巡警大队进行审验。务必于11月22日前档案一车不漏,审查上交至教体局相关科室。
(二)宣传发动,现场核实(11月23日——28日)。一方面,由学校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乘车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乘车学生及家长认清交通安全的形势,珍惜生命,禁止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拼装、超员、超速及没有跟车教师的车辆。
另一方面,教体局各科室人员进行细致分工,首先在接送学生的途中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牌照、司机、车况、载人等情况进行拍照,并现场与携带的该车档案中的接送学生的姓名、人数、司机、行驶路线、发车时间、跟车教师等进行核实,对违规车辆当场下发停运通知书,然后到该学校或幼儿园依据整治内容和《荥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荥教体„2011‟209号)文件,认真查阅该车的常规管理工作,规范接送学生车辆行为。
(三)检查,取缔(11月29日——12月30日)。由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对接送学生及幼儿的车辆上路情况进行
检查,对违规或非法接送学生及幼儿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取缔,保证全市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召开的相关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的会议和下发的相关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大整治,坚决杜绝接送学生车辆各类违章违法和不文明现象发生,确保本辖区、本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到交巡警大队备案的车辆,一律不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未经资格审核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接送学生车辆。对于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被接送学生所在学校幼儿园有责任和义务向交巡警大队、教体局及当地政府反映举报。
荥阳市教育体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五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由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交警、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做好排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为我镇教育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分为定期集中整治和不定期整治两种形式,每年2-3月、8-9月进行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保障其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学生乘车安全。通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使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非法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师生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营运资质、过期未审、未投保车辆交强险的营运客车。
2、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营运客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
3、拼装车、改装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
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及初、高中学校大周末学生回家时段。
四、工作职责任务
(一)教育部门职责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学校要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要在近期召开家长会或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方式提醒家长教育孩子拒乘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车辆,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协议书》,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排查,建立台账。各学校、幼儿园要详细登记学生往返学校方式及乘车情况,彻底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台账,主动与交警中队联系,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下发整改通知,会同交警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3、规范校车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自备接送学生车辆的,应按规定办理统一标示手续,方可运行,如雇用地方车辆,要加强管理,与车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做到定车、定人、定时间、定路线,严禁车辆超员。
4、建立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学校应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置于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进一步明确责任,每天派出值班教师检查学生乘车情况,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交警、公安部门职责任务
1、联合相关部门和学校对全镇接送学生营运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状况,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建立健全管理登记台账。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无客运资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的及未投保交强险、乘客座位险等要立即责令其停运停驾,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强制其报废,并将检查结果分类记入档案。
2、对接送学生营运客车、驾驶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会同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接送学生营运客车驾驶人的管理制度,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定期与营运客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谈话教育,组织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拒绝交通违法。
3、对接送学生车辆要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交警中队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客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线的巡逻管控。严厉整治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及无客运资质车辆运载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县、乡和村道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4、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车辆的严重危害。要通过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确保自身的交通安全。
5、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应会同我镇辖区内所有学校及其它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安全现状、交通安全实施、事故多发、道路易堵点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关方案计划,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安监、农机部门职责任务
1、会同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联合执法及参加各项活动,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2、农机部门加大对农用车辆的管理教育,严格禁止农用车接送学生。
3、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和整改意见。
(四)各村(社区)职责任务
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加强对本村居民进行安全乘车教育,主动与学校、派出所、交警中队建立联系,发现违规行为在及时予以制止的同时联系派出所、交警中队予以相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做好这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学校、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克服一切困难,发扬积极参战的优良作风,坚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职能到位、督促到位、干部工作到位。为确保我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督促全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二)搞好部门配合,强化管理服务。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各项管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要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与研究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制定措施要切实、有效、得力,镇领导小组将不定期予以检查和督导。对措施落成、成效明显的单位,镇政府将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得力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黄口镇人民政府 二О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勤华 副组长:魏舰艇 冯刘峰
成 员:孙宗明 张军 李为信 孟庆会 田素霞
李德平李令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协调、督查工作。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