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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编辑:心上花开 识别码:17-66038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7 21:22: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北京市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北京市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通知京公内保字〔2011〕579号北京市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写字楼内部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写字楼是指用于出租的办公楼(用房)。本规定所规范的写字楼内部治

安保卫工作适用范围,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产权单位与承租单位在同一写字楼内或产权单位将写字楼出租给两个以上承租单位,从事办公、生产、经营等活动所涉及的产权单位、承租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写字楼的产权单位应对写字楼内部整体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应在与承租单位签订

《租赁合同》和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要有治安保卫工作内容,明确各自职责。

第四条 产权单位、承租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不得使用无身

份证明人员,并要求本单位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第五条 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应当与产权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分别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明

确各自职责,再由产权单位与承租单位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明确其职责,推动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第七条 产权单位、承租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并按要求向

有关部门上报相关情况信息。

第八条同一个写字楼由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所有的,应当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共同开展

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第二章 产权单位的职责

第九条按照“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产权单位负责写字楼内部整体的治安保卫

工作;产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写字楼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写字楼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十条产权单位在确保所出租的写字楼符合安全防范要求的前提下,方可出租。应当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出租房屋登记手续。应在承租单位的《租赁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一)严格遵守本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所租用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和内部员工、车辆的管理;

(三)不得利用所租用区域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四)按要求规范安装、使用技防设施设备,保证租用区域内的技防、物防设施完好有效;

(五)提供本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单位性

质、经营范围、保卫工作负责人以及单位内部贵重物品管理措施等情况;

(六)其它需要明确的治安保卫工作事项。产权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双

方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下相关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及产权单位对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

(二)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相关工作的具体职责;

(三)制定并遵守写字楼内部各项治安保卫规章制度,保障写字楼的整体技防、物防设施的完好有效,负责对本企业人员、车辆、物品的管理以及进出写字楼的人员、车辆、物品的管理;

(四)其它需要明确的治安保卫工作事项。

第十一条产权单位在写字楼出租时,应当登记承租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

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员工的基本信息、车辆等信息内容。

第十二条产权单位有责任对承租单位所承租区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不得向无工商登记、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出租房屋,发现承租单位利用出租房屋有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三条产权单位应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档案、制定保卫工

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建立内部治安保卫规章制度,督促承租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治安保卫工作措施。

第十四条产权单位应当保证写字楼及其技防、物防设施的有效使用和技术资料完整;委托物

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应当及时、完整地交付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五条产权单位不得将写字楼委托不具备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第三章承租单位的职责。

第十六条按照“谁承租、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承租单位应对所租用区域的治安保卫工

作负责。

第十七条承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专

(兼)职人员落实租用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十八条承租单位应建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预

案。

第十九条承租单位应当主动将本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员工的基本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等)报写字楼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登记备查。

第二十条承租单位应保证租用区域内的技防、物防设施完好有效,按要求规范安装、使用技

防设施设备,不得影响、妨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承租单位应积极配合产权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治安

保卫工作责任,对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经产权单位的授权或受聘,积极配合产权单位组织承租单位落实

治安保卫工作职责,开展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对写字楼接收管理前,应对技防、物防等设施进行查验,合格后方

可接收,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写字楼内部实际情况,制定内部相关的治安保卫规章制度,组织产权单位和承租单位共同维护内部秩序。

第二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写字楼整体《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

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并组织演练。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保证写字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保证写字楼的整体技

防、物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写字楼内部产权单位、承租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治安保卫工

作档案,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员工基本信息、车辆

登记信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助产权单位和公安主管部门做

好内部相关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雇用或自行招用保安员,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向属地公安机关备案,保安人员须经过正规培训机构的培训并取得保安员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五章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依法监督写字楼内部的产权单位、承租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国

家和本市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写字

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指导

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完善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处置预

案》及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写字楼内部产权单位、承

租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治安保卫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收集产权单位、承租

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的各类情况信息,分析研判,动态掌控写字楼内部情

况。依法对写字楼内部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监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写

字楼周边治安秩序的治理。

第三十条社会建设工作部门要按照《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行动方案》,发挥社会管理职

能部门作用,协调、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加强

对写字楼内部社会管理。加强对写字楼社会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不断探索写字

楼内部社会管理新模式,写字楼工作站人员要加强与物业服务企业的联系协作,共同开展社情民意信息反馈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写字楼内矛盾纠纷,维护写字楼内部社会管理秩序。

第三十一条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其秩序维护职责;对

于公安机关针对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理情况通报,应当及时记

入该企业信息档案。

第三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与公安、房屋行政主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写字楼

相关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十三条建立由公安、社会建设工作、住房和建设管理、工商及相关行政主管职能部门参

加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治安保卫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第六章日常治安保卫工作落实

第三十四条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由产权单位牵头负责,组织承租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组建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业服务企

业,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治安保卫工作,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

公安机关备查。承租单位应根据职责,积极配合办公室(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明确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和专(兼)职保卫人员,落实租用区域

治安保卫工作,并将人员的配备情况报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办公室备查。

第三十五条治安保卫小组办公室开展写字楼内部日常治安保卫工作要求是:

(一)有适应本写字楼实际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二)对本写字楼范围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

发现;

(三)本写字楼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对写字楼内部违反治安管理等方面

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六条治安保卫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二)办公、生产、经营等场所的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四)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和保卫人员培训制度;

(五)写字楼内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流程;

(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制度;

(七)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相抵触。

第三十七条治安保卫小组办公室开展写字楼内部日常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落实本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检查进入本写字楼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三)在本写字楼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写字楼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写字楼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

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写字楼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证有效使用;

(六)了解掌握写字楼内部人员的舆情动态和各类不稳定因素,及时向主管公安机关上报有

关情况信息。

第三十八条治安保卫小组应定期组织本写字楼内部各承租单位,召开治安保卫工作会议,通

报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十九条写字楼内部举行除日常工作之外的大型活动,举办单位需向治安保卫小组办公室

报告,应由治安保卫小组办公室和举办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北京市

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与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

求,根据举行重大活动实际情况制定《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处第四十条写字楼

内部消防工作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市建委联

合签发的《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七章突发事件演练和处置

第四十一条产权单位应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写字楼的总体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产

权单位、承租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任务。承租单位员工人数达到50人以

上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与本写字楼整体预

案衔接,报物业服务企业备查;本单位员工人数50人以下的,应按照本写字楼

整体预案要求,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并参加演练。

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有突发事件处置人员,配置必要的处置器材、设备,每半年

组织一次全面的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第四十三条遇有突发事件,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及时进行处置。需要启动总体预

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并负责指挥和调度相应的人员和物资进行处

置,承租单位应当服从物业服务企业的指挥和调度。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写字楼内部从事社会团体、金融网点、大中型商市场、餐饮企业、娱乐、网吧及

特殊行业等,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仍按原规定进行监管。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不适用产权单位独立用房和出租居住用房。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产权单位,是指对写字楼建筑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

(二)承租单位,是指承租写字楼内开展办公、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单位。

(三)物业服务企业,也称物业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从事

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四)物防、技防设施,包括防盗门、报警系统、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爆桶、防爆

毯、人流量计数系统等。

(五)相应资质,是指由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发放的许可证照。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如何抓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临近年底,做好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尤其是做好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重大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点单位的内部保卫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要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其含义。从公安工作传统意义讲,习惯上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称为内部单位,内部单位种类,数量繁多,性质各不相同,范围广泛,基本上包括了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的各行各业,机关包括党和国家首脑机关及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团体机关有工会、青年团、妇联。企业有基建建设、国防建设,军工、能源、金融、财贸、交通、邮政、化工、水产等部门及下属企业。事业单位有院校、科研、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艺、体育、卫生等部门。内部治安特点有6个方面:一是国家秘密集中;二是要害单位、部位多;三是精神、物质、财富集中:四是危险物品多;五是建设工程多;六是社会治安关联性强。内部单位与社会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与渗透的,内部单位既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也是三资、民营、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既有集中于城市、县城,也有分散于野外、偏地、流动性较大文秘杂烩网的单位,它是整个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内保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整个社会治安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可以说,没有内部单位的稳定,就没有整个社会治安秩序的安定和政治稳定,这就要求内保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结合单位自身的特点,针对不同情况,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如何抓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一是要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这是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二是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这就要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则,无规矩不成方圆,执行规章不留人情、不留时间、不留面子、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三是单位范围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治安隐患是伴随着人们生产生活过程而存在的不易被人发现的潜在危险。治安问题是治安保卫工作中发现或者暴露出来的问题,能够及时消除隐患,解决问题,也完成治安保卫工作目标。治安案件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出现时,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及时发现及早保护现场,及快采取措施,及速向公安机关报告。

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保卫人员强化职责。一是要开展治安防范教育,落实单位内部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二是要检查和登记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品、来访人员登记,不是来信来访登记簿放在门卫登记,而是自己单位可视情设立来人登记,一式二份。三是要进行治安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www.巡逻:有联合巡逻、执勤巡逻、白天、夜间、堵口、蹲点、守候、现场、临时巡逻等。有隐患、有检查、有值班、有巡逻均必须在档案上反映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经过、结果的记录。四是要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报警,并采取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违法行为:如有内部人员侵害、外部人员入侵行为、有历史遗留问题、行政决定结论不满、家庭矛盾、社会恶心。对发现案件的现场、动态、时间、事由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同时采取设警卫、设标记、设地域保护现场。五是要督促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修。(

第三篇: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求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求

单位保卫工作制度:

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二、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人防定义:

是利用人的自身的传感器(眼、耳。)进行探测,发现妨害或

物理防范的措施:是指保卫目标条件的改善,加固,从而保证目标安全的一种措施。(围墙、大门、铁门、护栏。。

技防防范措施

是指通过使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

人防基本要求:

1、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责任人

2、单位领导、保卫人员负责监督、重要部位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3、单位应根据占地面积和重要部位分布等情况配备必要的巡逻力

量,每班次最低不得少于两人

技防基本要求:

1、重要部位监控

2、重要部位入侵报警系统

3、重要部位技术的质量与安全,实用

4、安全防范技术应该符合《省管理办法》的要求。

物防基本要求:

1、房屋结构

2、房门

3、窗户、柜台、展柜、框架

4、保险柜

5、过夜现金不超过。

第四篇: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

治安保卫人员工作责任书

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单位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特制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

一、在值勤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警卫人员职责,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工作积极负责,责任心强。

二、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登记,不得无故不上岗,误岗和交接不清。

三、明确活动范围,忠于职守,严禁擅自离开岗位,误岗和交接不清。

四、严禁在执勤中睡觉、打毛衣、办私事、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发现问题及漏洞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避免发生事故,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六、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警惕性高、防止火灾、被盗、破坏、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做到勤检查、勤巡视。

七、单位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案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八、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作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九、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名

治安保卫组成员签名

第五篇: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门卫值班、巡查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市场进行犯罪活动。

2、门卫工作人员做好市场巡逻工作,每天巡逻四次以上,及时检查各个楼层和区域的安全情况。

9、门卫必须着装整齐并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

10、门卫工作人员应坚持24小时在岗位,不擅自脱离岗位。

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内部重要物品(包括危险品、贵重品等),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收发、领取、核销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和人为损坏。

二、保管和使用重要物品,必须由专职人负责,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三、存放重要物品的场所,必须做到门窗牢固,根据公安机关要求落实必要的人防、技防、设施防等安全防范措施,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安全。

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因违反制度而发生重要物品被盗、丢失、遭人为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治安防范教育培训教育的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管理。2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小违法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提高员工及家属的治安防范意识和治安防范力量的业务水平,为我厂创造一个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教育培训制度。3 管理职能 武装保卫部门是公司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和教育培训方法,负责重点防范对象和专业保卫人员的培训管理,负责监督各单位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公司各单位是员工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教育培训。6 管理内容与方法 7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对公司内部全体人员的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主要包括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增强治安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的教育培训。结合全国的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全体员工学法用法,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相关部门法的学习,使全体员工逐步形成知法守法的法律氛围。10 结合经典案例分析,增强广大员工的治安防范意识和落实各种技防措施。11 对重点防范对象的教育培训

12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重点防范对象报武装保卫部门审核备案。

13对重点防范对象的教育培训采取两级教育的形式,即本单位和武装保卫部门的教育培训。对专业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

包括保卫业务、治安防范技能和上岗前的教育培训。采取内部传、帮、带、以老带新的培训方式为主,送外教育培训为辅的形式,努力提高保卫人员的各项业务水平。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武装保卫部门进行检查与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单位与个人责任制考核。

保卫工作检查 考核 奖罚等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项目部的治安保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切实做好防盗、防险、防止破坏的具体工作,做到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特制定制度如下:

1、成立专门的治安保卫组织机构,由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全项目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每个职工也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履行治安保卫和职责。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工作先进的给予适当奖励。

2、保卫人员三班值勤,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15分钟上岗,每班在厂区巡视不少于四次,尤其是危险品贮存库库区,需要加强防范,检查车、门及仓库有无异常,发现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同时记录好值班领导巡岗时间,达到相互监督的目的。

3、来宾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未经允许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厂区。与生产无关的人,严禁擅自进入生产区,经批准需进入时,必须公司保卫人员陪同。

4、保卫人员应负责检查进出的车辆是否符合工作的有关规定,外出的货物必须有出厂证明,否则严禁放行。

5、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努力预防和制止治安灾害事故、案件的发生,或在治安灾害事故、案件发生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对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成绩显着的给予适当奖励。

6、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治安保卫制度,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对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在公安机关或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整改,予以消除的给予罚款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公司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我公司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易燃液体等三类。

三、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管理部门职责

(一)安全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公路准运证,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办证工作,拟定危险物品运输工具的维护保养计划,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监督实施。

(三)供销部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购买证、准购证以及购买、运输、储存,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四)医院:负责对危险物品事故受害者进行医疗救护,对本单位医用氧气、有毒、剧毒药品和试剂的进行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五)科技处:对本单位有毒有害物品、核子称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和核辐射事故的发生。

(六)保卫处:做好油库、炸药库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危险物品的运输押运工作,负责营救危险物品事故受害者,指挥、疏散、撤离危害区域人员。

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演练总结 目的: 快速、有效合理地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以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尽可能避免在院顾客受到由于突发事件带来的伤害,保证顾客的安全。2范围:适用于本院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3职责

(1)院长负责对全院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总指挥。

(2)医疗副院长负责对全院紧急突发事件医疗救护方案的审核、批准,并组织实施。

(3)行政副院长负责医院紧急突发事件后勤、保卫等统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医政科负责组织大型的紧急医疗救护。

(5)保卫科负责火警、匪警、院内突发的顾客自杀、自残等紧急情况的处理,并协同总务科对天然气泄露事件进行处理。

(6)院办负责协调、联络各部门处理各项紧急事件,配合主要部门工作。(7)行政总值班负责在工作时间外指挥、协调、联络各部门处理各项紧急突发事件,在主要负责部门到场前代行使指挥权。

(8)各部门医务人员在紧急突发事件来临时,配合负责部门工作,需要转移顾客时要负责顾客安全。4工作程序

4.1火警的紧急处理

火警的处理执行《医院消防预案》。4.2匪警的紧急处理

(1)保卫科在接到匪警报告后,直接相关工作人员立即抵达现场,根据当时情况处理匪警,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顾客受到伤害,同时拨打“110”报告公安机关。(2)在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由院办(或总值班)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工作,保卫科处负责协助工作。

4.3顾客自杀和自残等情况的紧急处理

(1)如遇顾客自杀情况,当班医务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卫科及家属,保卫科在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同时组织人员保护现场以配合公安机关勘察处理,并将情况记录于《突发事件记录本》。在公安机关处理以后经同意由医院指派专门人员将顾客尸体进行处理、转移,并对家属进行安抚。

(2)如遇顾客自残情况,当班医务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并通知家属,同时通知保卫科由保卫科将当时晴况记录于《突发事件记录本》。

(3)如果事件发生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由行政总值班代行使保卫科职责。同时通知保卫科科长到场。4.4停电的紧急处理

医院配备双路供电,在一路断电的情况下,在5分钟中之内能恢复全院供电。此外,各重要部门均配有应急灯,安全楼道内有安全指示灯(内有延时保护装置)。日常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总务科负责。4.5公共设施紧急处理

水管爆裂、天然气泄露、锅炉爆炸的紧急处理,执行医院《意外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当遇水管爆裂时,应立即由发现人通知水暖班,水暖班24小时值班人员负责首先处理此类事件。总务科应随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清理地面积水,擦干地面水渍,防止仪器损坏和顾客滑倒。如需对顾客进行转移,由护理部组织实施。

(2)天然气泄露时,保卫科在接到通知后首先迅速关闭阀门,与天然气公司联系,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处理。

(1)锅炉爆炸时,保卫科应组织疏散群众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医政科、护理部迅速组织对伤员的救护,办公室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告险情求得救援。

北京市写字楼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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