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其相关职责1(小文档网推荐)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其相关职责
公司的领导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根据环评的要求,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厂内需要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根据工厂的规模和特点,设置与其它行政科室平行的安全环保部。建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在建设期和运行期要设置环保专职机构——安全环保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副总工程师分管该部门,负责全厂的安全环保工作,同时任命安全环保部经理一名,专职环保员一名,协助环保工作的监控技术人员两名,并制定了安全环保部工作职责、安全环保部经理工作职责和环保员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安 全 环 保 部 工 作 职 责
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6、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7、会同生产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和罐体安全监督工作。8、负责动火证、高处作业证、设备内作业证的签发工作。
9、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1、参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13、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指导有关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企业环保员工作职责;
(二)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素质。组织有关企业参加由我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台帐和资料。指导有关企业做到台帐和
资料完善整齐,装订规范,监测记录连续完整,指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指导有关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污染减排计划、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环境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导有关企业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
(六)规范管理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重点探索与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上市环保核查、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环境管理制度或环保工作相衔接的方法。
二O一二年三月十日
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安 全 环 保 部 经 理 工 作 职 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协助公司领导认真及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达标;
三、监督、检查全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以及劳动场所的卫生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企业“三废”排放的达标情况;
四、协助各生产技术部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六、组织制订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七、坚持每周一次到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和召开安全例会和活动分析会,制订隐患整改计划,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采用安全检查揭示卡督办整改;
八、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档案和安全台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制度与台账;
九、参加新投入设备的安装、试车、验收、投产工作,检查安全、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环保员岗位职责
一、在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环保工作,并对本公司环保专业技术工作负责协调与监督。
二、有权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和公司环保制度者予以制止、批评、教育,在紧急情况下可先令其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处理。
三、有权检查、监督、监测环保项目的设计、实施和装置的运行情况,对拒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部门、个人有权制止和处罚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情况。
四、有权提出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
五、有权检查和布置协调各部门环保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有权对环境保护工作中作出成绩和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
七、参加编制本公司环保工作规划,收集国内、外先进的环保治理技术资料。
八、健全和执行环保管理制度,根据有关上级指示建立完善环保制度。
九、参加本厂新建、改建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留有会签字迹和记录。
十、坚持现场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装置运转正常,了解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并坚持企业“三废”达标排放。
十一、督促各有关部门建立环保装置运行台账。
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第二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相关职责
******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其相关职责
公司的领导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根据环评的要求,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厂内需要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根据工厂的规模和特点,设置与其它行政科室平行的环保部。建立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置环保专职机构——环保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副总经理分管该部门,负责全厂的环保工作,同时任命环保部经理一名,专职环保员一名,协助环保工作的监控技术人员两名,并制定了环保部工作职责、环保部经理工作职责和环保员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环 保 部 工 作 职 责
(一)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指导有关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企业环保员工作职责;
(二)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素质。组织企业参加由我部统一组织的培训。
(三)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资料。指导企业做到资料完善整齐,装订规范,监测记录连续完整,指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指导有关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污染减排计划、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环境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导有关企业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
(六)规范管理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重点探索与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上市环保核查、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环境管理制度或环保工作相衔接的方法。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环 保 部 经 理 工 作 职 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协助公司领导认真及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达标;
三、监督、检查全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以及劳动场所的卫生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企业“三废”排放的达标情况;
四、协助各生产技术部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六、组织制订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七、坚持每周一次到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和召开安全例会和活动分析会,制订隐患整改计划,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采用安全检查揭示卡督办整改;
八、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档案和安全台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制度与台账;
九、参加新投入设备的安装、试车、验收、投产工作,检查安全、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淮安市晨升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环
保
员
岗
位
职
责
一、在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环保工作,并对本公司环保专业技术工作负责协调与监督。
二、有权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和公司环保制度者予以制止、批评、教育,在紧急情况下可先令其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处理。
三、有权检查、监督、监测环保项目的设计、实施和装置的运行情况,对拒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部门、个人有权制止和处罚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情况。
四、有权提出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
五、有权检查和布置协调各部门环保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有权对环境保护工作中作出成绩和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
七、参加编制本公司环保工作规划,收集国内、外先进的环保治理技术资料。
八、健全和执行环保管理制度,根据有关上级指示建立完善环保制度。
九、参加本厂新建、改建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留有会签字迹和记录。
十、坚持现场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装置运转正常,了解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并坚持企业“三废”达标排放。
十一、督促各有关部门建立环保装置运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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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第三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其相关职责
环境保护局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与环保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县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监督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提出全县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各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的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上报全县规划内和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有
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核上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八、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掌握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改善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落实全县生态县创建目标责任制。承担《迁西县生态县建设规划》(规划期15年)的拟订、修订和实施工作。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县直单位生态县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负责环境监察、环境信访,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费征收工作。承办县人大、县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
十三、管理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和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审核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组织与国外的环保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
十四、负责全县环保队伍建设,统一组织管理环保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本系统的体制改革、行政监察、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保护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局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反馈、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拟写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车辆管理、文书处理、印章使用、机关卫生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综合计划污染控制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定全县环境保护长期规划、计划,并督导实施;审核城市、城镇总体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省和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和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协调全县环保对外合作工作;拟订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总量减排情况;负责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等污染防治及污染事故的协助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并负责排污许可证换、发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和污染物集中控制制度;负责创建环保模范城、园林城、全国文明城、卫生城的环保指标具体落实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限期淘汰浪费资源能源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名单;负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具体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辐射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行政管理;负责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事宜;对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产生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的工业、农业、医疗、科研教学及其它应用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的单位进行监管;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开展辐射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对电磁辐射、电离辐射、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等知识进行宣传。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环保立项前的咨询工作;负责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内设置或扩大排污口、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文件、全县进口废物及有毒化学品、危险废物转移、危险化学品处置、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核审批。负责全县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电磁辐射设施项目和伴有放射、辐射设施排污等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及对涉有放射、辐射项目的审核和“三同时”的验收。
(四)环境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的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农业污染和大型禽畜养殖场废物排放、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取缔关停“15小”和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污染严重小企业和落后工艺设备的现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负责辖区内排污者排污申报登记、年审工作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前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12369环保热线反映的环境问题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协调全县秸秆禁烧工作。
(五)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负责对水、气尘、声等各环境要素进行常规监测,排污收费监测,污染源监测,“三同时”建设项目和限期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的验收监测;负责对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监测化验,并承担其它社会服务性监测;承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背景监测,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服务;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工作。
(六)政策法规宣教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拟定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重大环境保护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环境信访工作,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纠纷;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提案、议案、批评和建议;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教育工作等。
第四篇: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总则
为加强项目部环境保护的管理,防治因建设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环保管理体系。
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为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2#厂房等两项(北京华科仪电力仪表研究所生产基地)项目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不污染环境、不扰民,创建良好施工环境,做到有组织、有措施,责任到人。
一、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是有关环保规定执行。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清扫、集中堆放、集中搬运。力争达到“三无”工地,即无噪声、无积水、无扬尘的文明工地。
为此成立2#厂房等两项(北京华科仪电力仪表研究所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庞长安(项目经理)
副组长:包爱民(安全员)
成员:刘振泉、王桂东、孙景军、毛久满、汪六宝、苏保民
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本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实施;
3、负责组织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控制重大环境因素和安全风险;
4、保障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资源。
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施工过程所涉及的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传递;
3、负责运行程序和对有关环境人员的培训、意识和能力的评价;
4、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结果。
环境管理员(安全员):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负责与外部、本部门个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安全员: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
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对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的识别与传递;
3、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
4、负责纠正及预防措施
工长:
1、识别环境因素,并协助制定环境管理方案;
2、负责对本专业人员及相关方的环境意识培训,并施加直接影响;
3、保存有关活动记录以备查阅;
4、及时反馈该专业所涉及到的有关环保方面的信息,以便作出响应。质检员:
1、遵守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总公司的环境方针,保证目标和指标的顺利实现;
2、协助识别本工程的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管理方案;
3、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对环境管理协议的履行监督工作,并施加直接影响;
4、协助做好体系运行控制工作;
5、协助本部门各层次人员的工作并作出响应。
试验员:
1、遵守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总公司的环境方针、保证目标和指标的顺利实现;
2、识别本岗位的环境因素并进行控制;
3、协助本部门各层次人员的工作并作出响应。
三、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1、施工现场管理要达到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2、安全方面无任何责任事故,无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事故。
3、确保周边群众出行,控制作业时间和噪声,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
4、没有因违规而被群众举报、投诉、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暴光事件。
四、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部办公及生活区,尽量减少占有绿地及耕地,破坏自然植被。项目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根据实际条件进行绿化。
2、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现场必须采取排水措施。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3、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4、施工现场应设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5、保护场地周围环境,不在工地围蔽外堆放材料、垃圾。严格按照批准的占地范围使用占地。
6、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专人负责车辆清理干净,现场存放土方(及渣土)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
7、施工期间爱护环境,保护绿化,保护好已成构筑物、路面,不损坏、不污染,完工时彻底清场,恢复原有道路、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洁净,达到一次顺利交付。
8、项目部在租用设备时,必须与之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明确双方对于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将分包或外施单位或个人的环境保护行为纳入项目管理的工作范围。
9、各种施工设备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在指导的现场道路及区域行驶、作业,避免驶压绿地和青苗,破坏植被。
10、进场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定期保养,保持机械设备的状态良好,正常运转,杜绝因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噪音;
11、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必须按现场限速标志行驶,无限速时不应超过5公里/小时。
12、现场道路要定时洒水降尘。
13、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时,应充分考虑取弃土场的选择地点,尽可能减少占用耕地和砍伐树木,控制施工对植被的破坏。
14、项目部环保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扬尘、遗撒、噪声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不符合时及时纠正;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15、施工现场内道路应按规定做好硬化处理,保持平整、顺畅,排水良好。要定时定量的进行洒水及降尘。
16、作业场地应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的清洁。
17、施工现场土方临时存放时,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
18、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19、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
20、施工渣土要及时清运。当受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处理时,项目部应规划设置渣土存放区统一存放,并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第五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责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领导小组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傅海龙副组长:尹建伟 王海英 徐丙利
组员:申延龙王 刚 金振芳徐荣保马振亮 徐建
新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
(1)项目部设置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
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负责有关安全生
产的具体工作。并设立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组长,副组长对日
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
(2)设置专职安全员3名。专职安全必须经劳动部门或集团公司组
织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3)各施工分部、作业队、班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该分部、作业队、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项目内部统一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全面推行‘安全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层
层落实。
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1.认真贯通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对经理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自然灾害防御工作负第一责任。坚持
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规、条例、标准、制定和上级的有关指示。
2.负责健全和领导经理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组织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经理部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并检查副经理、施工队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3组织参加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类专业、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并坚持召集每月召开生产例会,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认真执行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规定,坚持持证上岗,落实对新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在岗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2)项目安全副经理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防洪防汛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主持或参加本部生产调度、安全生产会议,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安全生产。
3.组织开展本项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审定工作。
4.组织对职工遵章守纪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5.在项目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使经理的安全职责,检查和监督项目安全执行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关系。
(3)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在经理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 主持召开经理部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标准、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并指导职工严格按照工艺、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施工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责令其改正或停止作业。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把好施工设备、结构安全关。
(4)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1.在管理好劳动安全、施工区通道安全及三防等工作同时,协作搞好机械设备、消防安全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经理部领导班子推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2.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机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停止作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查出的隐患应责成班组立即整改,班组整改有困难时,应立即上报经理部,采取措施并督促整改。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搞好本部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4.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警示安全标语的制作、宣传工作,参与项目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协助机械、火灾事故的处理。
5.参与安全生产和技术交底会、定期或随时经理部领导汇报安
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的建议和要求。
6.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项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台帐。负责做好洪水、气象资料的收集,为防洪、防汛提供可靠信息。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等业务知识,当好项目领导安全生产的参谋和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