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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环保责任书(五篇范文)
编辑:星月相依 识别码:18-1065855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5 03:27: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环保责任书

202_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努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促进均衡教育全面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_]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环境保护考核指标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研究和解决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分)

2、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5分)

3、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5分)

4、积极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分)

5、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0分)

6、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县教育局备案。(7分)

7、当本单位发生环境事故时,应按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全力协助调查处理,切实做好善后工作。(5分)

8、认真组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和环保知识“进课堂”活动。

(5分)

9、重视环境保护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每季度至少向教育局办公室报送信息1条,年度至少有一篇市级以上新闻报道。(5分)

10、加强本单位环境污染治理工作。(10分)

1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8分)

奖分项:环保工作受市级表彰的,奖2分;省级表彰的,奖4分;国家级表彰的,奖10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算奖励分,不重复计奖。

二、考核办法

1、以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为考核周期,12月20日左右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工作过程印证资料汇总至办公室。

2、年终镇中心学校将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评先彰优实施环保“一票否决”的依据。

镇中心学校校长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〇一四年一月

观音镇中心学校

202_年环境保护目标

责 任 书

二〇一四年一月

第二篇:环保责任书

环境保护责任书

为了贯彻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实现对市政府、对国家环保总局的承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环境保护法》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环保责任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主管领导签订。

员工工作期间,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一、公司提供环境保护咨询服务,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会议精神,作好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二、公司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的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检查落实有关环境保护的硬件设施,如建设和完善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三、公司制定与环境保护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提供必要的资金等保证规章制度的正常运行。

车间负责人在职期间应该作好以下工作:

一、车间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和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对本部门的环保等全面负责。

二、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活动、会议和环境检查。定期作出环境方面的检查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三、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对有关化学品必须有专人负责看管、使用,按照规定存放,作好记录。

四、负责组织新员工、复工、换工种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指引、教育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五、严禁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除经济外,严重的直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年终公司对车间(部门)按照相关条款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总结。一年中对在环境保护方面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存在问题的部门(员工)则取消有关奖励。

以上责任状一式贰份,有效期一年,双方各执壹份。

公 司(领导签字):

车间(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三篇: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书

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中南公共保税仓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出租物业的环保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环保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及消防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环保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物业进行环保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

二、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环保消防安全工作,依照甲方管理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员工环保消防安全意识。

三、甲方责任:

1、确保出租物业外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消防安全设施处于正常状态,禁止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确保在正常工作期间开启安全出口;

2、确保出租物业外部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3、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按照相关规定对出租物业外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乙方责任:

(一)消防责任:

1、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2、确保承租物业内部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对自有设备存在的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对甲方提供设施存在的隐患,若不及时通知甲方排除,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确保不在承租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影响安全或危险性物品,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存放物品;

4、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或改建,必须依照消防安全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装修、改造工程涉及承租物业设备、设施的,须经业主批准才能进行,并保证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5、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6、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进行施救,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相关文件和本规定,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环保责任:

1、确保承租物业及公共区域内环境卫生符合相关部门环保要求;

2、做好承租物业及配套设施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承租物业内部环境整洁、干净;

3、其他相关环境卫生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的义务。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卫生保护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规定,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安全责任:

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全、维护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应确保租赁物业后续建设、装修形成的设施、设备,以及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引进的设备、设施等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审批、验收手续,确保设备、设施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因此对承租方及其员工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害,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2、承租方应审慎合理使用租赁物业及配套设施,承租方人员不慎操作造成甲乙双方人员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者身体伤害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责任;

3、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因承租方或其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内,因承租方经营产生的安全管理、债务、劳动关系及其他责任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租赁期内,租赁物业内之一切货物、物品均由承租方保管;

5、承租方保管、维护不善或者故意、过失损坏租赁物业的或者造成第三方伤害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修复并赔偿损失;

6、其他确保租赁物业及配套设施安全使用及承租方安全经营的相关工作。

7、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经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否 2 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如因承租物业发生火灾、危害环境等影响财产及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八、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书

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佛山市南海区中南公共保税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活勇

地址: 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大道3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址: 出租物业名称:

出租物业位置:

为了加强出租物业的环保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环保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及消防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环保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物业进行环保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为所承租物业的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环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环保消防安全意识;

三、乙方责任:

(一)消防责任:

1、确保承租物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消防安全设施处于正常状态,禁止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承租方在正常工作期间关闭安全出口;

2、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3、确保承租物业及配套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4、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5、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或改建,必须依照消防安全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装修、改造工程涉及承租物业设备、设施的,须经业主批准才能进行,并保证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6、按照相关规定对承租物业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监督并确保不在承租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影响安全或危险性物品,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存放物品;

(8)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7、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8、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进行施救,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9、其他确保承租物业及配套设施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

10、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相关文件和本规定,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环保责任:

1、确保承租物业及公共区域内环境卫生符合相关部门环保要求;

2、确保承租物业外墙整体符合城市城市市容和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要求;

3、做好承租物业及配套设施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承租物业内部环境整洁、干净;

4、定期检查疏通承租物业内下水管道及其他污水排放系统,确保承租物业内排污畅通;

5、其他相关环境卫生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的义务。

6、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卫生保护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规定,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安全责任:

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全、维护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应确保租赁物业后续建设、装修形成的设施、设备,以及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引进的设备、设施等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审批、验收手续,确保设备、设施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因此对承租方及其员工或者其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害,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2、承租方应审慎合理使用租赁物业及配套设施,定期对租赁物业及其配套供电和供水等设施进行修检,以确定其性能完好和安全使用,因承租方或其员工使用违反安全使用规定,造成承租方及其员工或者其他任何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身体伤害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责任;

3、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因承租方或其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内,因承租方经营产生的安全管理、债务、劳动关系及其他责任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租赁期内,租赁物业内之一切货物、物品均由承租方保管;

5、承租方保管、维护不善或者故意、过失损坏租赁物业的或者造成第三人伤害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修复或者赔偿损失;

6、其他确保租赁物业及配套设施安全使用及承租方安全经营的相关工作。

7、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经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如因承租物业发生火灾、危害环境等影响财产及人身安全等事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则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南海区公有企业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生效。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环保目标责任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二00五)

二00五年三月

农一师阿拉尔市202_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农一师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农一师阿拉尔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树立以人为本和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农一师阿拉尔市202_《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

考核指标

1、各团场、主要工业企业领导要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生产建设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本单位“双文明”考核范畴。

2、各团场、主要工业企业党委听取环境保护工作专题汇报每年两次,研究本单位辖区内出现的环境问题,确保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

3、重视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各团场、主要工业企业要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

4、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要纳入本单位国民经济计划,在财务预算中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督促各项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5、本为职工群众办环境保护实事不少于2件。

6、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杜绝“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严禁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7、认真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按时足额交纳排污费,按照师市环保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做好本单位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8、加大对各类污染源的治理力度,主要工业企业要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9、积极改善生态环境,防止人为生态破坏,统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宣传、倡导、推广有机食品生产;加强新禽养殖场环境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10、开展城镇(团场)、连队境综合整治工作,大气、水、噪声、生态等达到《兵团城镇(团场)、连队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办法》中的指标要求。

11、在积极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坚持城建服从规划、规划满足城镇环境质量的原则;加大阿拉尔市和各团场小城镇的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12、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率均达到90%以上、“三同时”执行率不低于80%。

13、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黑板、电视台等多种媒体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做好 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开展“绿色学校”的创建活动。

师领导单位领导

签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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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环保责任书(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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