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化 > 章程规章制度
2020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制度(5篇范文)
编辑:空山幽谷 识别码:84-647019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8-20 19:00: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0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制度

为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不忘初心担使命”活动。让广大退役军人融入到社会志愿服务事业,传播正能量,为推动大坝镇公共服务事业再立新功。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统一领导,继承优良传统,弘扬雷锋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不忘初心担使命”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与军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结合起来,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起来,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军人贡献。

二、组织领导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长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分管党委副书记担任,镇服务站站长负责日常事务办理及活动组织,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为退役军人服务队联络员。

三、序列架构

为便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开展和管理,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全镇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为联系退役军人第一支点,统筹全镇退役军人志愿者开展活动。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并团结引导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雷锋、学张富清等典型大力弘扬退伍军人退役不褪色,离军不离党的优秀精神品质,树立广大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五、志愿者招募

针对退役军人群体进行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及主动吸收相结合,初定招寡人数20人,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其中必须吸收1名村(居)委会在职退役军人,党员比例要达到30%以上。

进行相关志愿活动时,各村(居)需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备,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及时进行工作反馈。

六、退役军人志愿者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我承诺:永葆军人本色,尽己所能,不计报酬;

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和谐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迅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招募工作,并明确本村(居)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2、严格招募对象。对招募的志愿者对象要求首先具备孝善品行,无不良记录。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必须审核把关,特别是思想底数方面要充分考虑综合酝酿,不宜招募对象一律不得作为志愿者招募。

3、注重典型引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旨在擦亮退役军人名片,弘扬退役军人正能量,要将镇、村的优秀退役军人作为吸收对象,发挥个人影响力带动身边人,树立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4、强化宣传报道。从成立至开展工作要全程进行内外宣传,提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影响力,让广大退役军人通过组织和活动找到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利用广播、告示和其他信息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工作氛围。

第二篇:2020全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完善全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建设,通过丰富志愿活动,强化退役军人社会责任意识,提升退役军人正面影响力,现结合实际,制定2020全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党建为引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平台,以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社会弱势群体为对象,以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激励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转业不转志,离军不离党”,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努力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不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融合,支持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努力营造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目标

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服务理念,发扬退伍不褪色的革命军人本色,发挥退役军人在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弘扬雷锋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让退役军人志愿者在基层发光发热,为民服务再立新功。努力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打造成一支有信仰、有情怀、有责任、有担当特色鲜明的优秀志愿服务队伍。通过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传承和发扬部队优良作风,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新模式,提升军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尊崇感,营造尊军、爱军、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委领导,党建引领,永远听党话、跟党走;

注重彰显军的特色、兵的味道,激励退役军人永葆本色。

(二)坚持为民服务的情怀。主要聚焦全县广大退役军人所思所想所盼,从他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具体事情入手,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帮助他们解决反映的突出问题、实际困难和精神困惑。

(三)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在帮助协调解决亟需解决的实际困难的同时,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建设,注重发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特殊作用,将其打造成“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铁军”。

(四)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开展党的方针政策教育与志愿服务实践相结合,既抓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又抓退役军人强化党的理论武装,丰富实践内容,不断扩大全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影响力和正向传导力。

四、工作内容

为统筹做好全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确保月月有活动,月月有主题,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将2020年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项目细化到月,各乡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可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

一月:“迎新春,情暖军”优抚对象慰问志愿服务活动;

二月:“建设新农村,卫生要先行”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

三月:“造绿水青山,保金山银山”植树节护绿植树志愿服务活动;

四月:“慰问退役军人,传递温暖献真心”慰问抗战老兵及看望困难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

五月:“劳动最美·爱心助力”退役军人助力农业生产志愿服务活动;

六月:“应急救援·首战用我”退役军人参与处置各类应急任务志愿服务活动;

七月:“七月党旗别样红,同心共筑强军梦”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爱国精神志愿服务月活动;

八月:“八一送温暖、情暖军人心”慰问抗战老兵、退伍老兵志愿服务活动;

九月:“重阳敬老,温暖相伴”开展尊老爱老敬老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十月:“祭奠英烈,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组织开展烈士公祭、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月志愿服务活动;

十一月:“拥军优属,共叙军民鱼水情”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志愿服务活动;

十二月:“手牵手、心连心,慰问退伍老兵”志愿者结对帮扶入户慰问困难优抚对象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退役军人志愿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依规依法管理好服务好退役军人,严明党员退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志愿者的政治纪律,把严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党员退役军人带头,全县退役军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加强资源整合,统筹协调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各类社会力量,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志愿服务与脱贫攻坚、新时代文明实践、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融合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广大退役军人对志愿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社会认可度。

(三)推进规范建设。乡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要落实好月计划、月分析、季小结、年总结的工作要求,坚持信息报送机制。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要发挥主导作用,乡镇退役军人志愿分队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制度,有计划、有项目、有活动,有记录、有培训、有成效”9有目标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

第三篇:巾帼志愿服务制度

巾帼志愿服务制度

1、巾帼志愿者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妇联的指导下开展以妇女群众为对象的各项服务活动。

2、社区妇联根据巾帼志愿者的特长,将其分为若干服务队,如巾帼维权服务队、巾帼科技培训服务队、巾帼扶贫服务伍、巾帼文体宣传服务队等各类志愿者队伍。

3、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服务活动采取“小、散、多”的活动形式,由社区妇联根据志愿者的特长与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4、巾帼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戴巾帼志愿者微章,树立和展示巾帼志愿者的良好服务形象。

5、巾帼志愿者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村规民约。

6、社区妇联要重视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形成详实的工作台帐。

7、巾帼志愿者队伍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一季度服务活动情况,讨论安排下一季度服务活动内容。

第四篇: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

为使学雷锋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广大职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意识,广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进一步推进事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分局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以困难帮扶、美化家园、绿化公路、敬老服务、无偿献血、文明劝导、公路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救助、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空闲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职工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四、服务队员在开展服务活动时,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形象。

五、尊重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不得侵犯他人财产和隐私。

六、要重视服务活动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七、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及时向县文明办反馈,进行必要的宣传。

第五篇:宁波市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办法

附件:

宁波市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全市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工作,根据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专门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以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机构等的内部组织。

二、职责

1、建立健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各项措施和制度;

2、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考核;

3、制定志愿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物资的筹备、使用和管理;

5、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6、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合作活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

三、成立

(一)成立的条件:

1、一般要求有30人以上的志愿者;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与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5、有固定的或已形成规模的志愿服务项目;

6、志愿服务组织的名称应当与其服务范围、志愿者规模、活动地域等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1—

7、上级登记机关所要求具备的相关条件。

(二)成立的途径

1、各县(市)区成立志愿者协会需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非营利

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注册,同时接受宁波市志愿者协会的行业指导与

管理。

2、市直属单位及其他机构成立志愿服务组织须经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经市志愿者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同时接受宁波市志愿者协会的行

业指导与管理。

四、备案

志愿服务组织成立后,应及时到同级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办理备

案登记。

(一)申领备案登记表

到同级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领取《宁波市志愿服务组织备案登记

表》。

(二)备案登记应准备和提交的材料:

1、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或主管单位

和上级志愿服务组织同意成立的批准文件;

2、填写好的《宁波市志愿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3、章程;

4、工作计划。

(三)审核

1、同级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在收到志愿服务组织为备案提交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做出备案或者不批准备案的决定;不批准的,应

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可不予批准备

案:

(1)有根据证明申请备案的志愿服务组织的宗旨、志愿者规模、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2)在同一区域内已有服务项目相同的志愿服务组织,没有必要

成立的;

(3)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四)登记

1、对经备案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工作指导

中心准予备案登记,发给《宁波市志愿服务组织证》,编制组织注册

号,对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并发给全市统一格式的相关物

品资料,包括:

(1)《宁波志愿者证》样本;

(2)宁波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样本;

(3)服装、帽子样本。

(五)公告

由各级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进行公告。

五、工作开展

1、志愿者招募: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布志愿者招募热线或志愿

服务项目,自行或联合招募志愿者,并接受志愿者的报名。

2、志愿者培训:根据志愿服务项目要求和志愿者报名情况,对

志愿者及时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和专业服务知识、技能培训。

3、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组织向经培训后宣誓并选择了项目的志愿者编制注册号,发放《宁波志愿者证》,并把志愿者编入各项目

组管理。

4、统一标识:各志愿服务组织应参照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规定的统一标识格式,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自行制作和印制,并向所

有志愿者进行发放。

5、活动实施:

(1)确定活动内容:各志愿服务组织应从实际出发,积极策划开

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向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岗位。

(2)活动备案:各志愿服务组织对参加志愿者人数达100人以上的活动,应在活动开展10日前向备案的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进行事

前活动申报备案,内容包括具体时间、地点、服务项目、服务者和服

务对象的地点咨询等,并在活动结束后5日内向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

进行活动事后备案程序。

(3)组织活动:根据活动计划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组织

可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在活动中要抓好宣传工作,努力挖掘活动中涌现的感人

事例和典型个案。

(4)分享体验:活动结束后要组织志愿者交流分享体会,总结经验。

(5)成果确认:志愿服务组织要对志愿者的服务小时进行确认,同

时做好活动的档案管理工作。

6、检查考核:

(1)年初报计划:志愿服务组织应在年初将一年工作安排和计划报

备案的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备案。

(2)检查: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对所属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要

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年十二月要进行考核。

(3)表彰激励:志愿者指导中心根据所属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

务活动的实际情况,对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4)处分处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志愿服务组织视实际情况给予通

报批评、限期整改或予以注销处理。

六、经费

1、来源:来源于主管单位的拨款或者社会捐赠,志愿服务组织主管单位应保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所必需的专项经费。

2、使用原则:志愿服务组织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志愿服务组织的资产。志愿服务组织的经费,必须专项用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组织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应当符合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宗旨和服务范围,并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合法方式使用。

3、接受监督: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当公开,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和捐赠、资助者及志愿者的监督。

七、备案撤销

志愿服务组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地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可撤销备案登记:

1、志愿服务组织在成立、备案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备案的;

2、利用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3、以志愿服务为名,开展营利性活动,背离志愿服务宗旨,影响恶劣;

4、志愿者人数不足;

5、连续一年未进行正常活动;

6、以上1、2、3款情形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归宁波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

2020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制度(5篇范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