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故拟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范围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政策、流程的制定、修订与宣导;
(2)负责公司考勤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负责对公司员工日常考勤管理的监督、核查;
(4)负责依据考勤管理制度,落实员工违纪的惩处工作;
2、部门负责人
(1)负责指导、监控、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
(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记录的审核;
(3)负责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开展拟惩处人员的调查工作;
(4)负责对本部门考勤异常情况的核查、监督、确认;
(5)负责本制度规定权限内相关假期的审批。
3、分管副总
(1)负责对《考勤管理制度》的审核;
(2)负责对公司考勤数据的监督、核查;
(3)负责对本制度规定权限内相关假期的审批;
(4)负责会同总经办对因员工不服处罚决定而提起的复议申请进行复核,作出审批决定;
四、工作日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员工周工作日为周一至周六上午12点整,即周工作5.5天制。
上班时间分为夏令时和冬令时,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需求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如下:
夏令时:8:30—12:00, 13:30—17:30
冬令时:8:30—12:00,13:00—17:00
特殊岗位由直属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需求制定相应作息方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打卡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晨会点名制度及签到考勤制度。
1、指纹打卡制度
(1)打卡时间:
公司采用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打卡时间如下:
类别
上午
下午
夏令时
7:00-8:30
12:00-12:30
13:00-13:30
17:30-21:00
冬令时
7:00-8:30
12:00-12:30
13:30-13:00
17:00-21:00
非打卡时间,指纹打卡无效。
(2)相关规定:
①若员工正常出勤但未打卡,员工需填写提交《未打卡证明单》:
②人力资源部核实员工不在岗,《未打卡证明单》视为无效,考勤按照迟到或早退处理。
③《未打卡证明单》填写说明:员工应于每月底自主查询当月打卡情况,正常出勤但
忘打卡应填写《未打卡证明单》,注明忘打卡日期、时间,由知情同事证明、直属上级签字确认后,次月1号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如遇节假日顺延一天),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2、晨会点名制度
(1)点名时间:
公司每日晨会员工点名一次,点名时间8:30。
(2)相关规定:
①若员工晨会点名未到,且无上午上班打卡记录,考勤按照旷工处理。
3、签到考勤制度
由于特殊情况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手指脱皮、受伤、指纹识别失败等),报人力资源部后采用签到考勤制度。
(1)签到时间:
签到时间、次数同指纹打卡时间、次数。
(2)相关规定:
①符合签到考勤制度的员工应每日签到时间前往人力资源部手工签到;
②签到日期与时间应与实际时间相符合,不得补签、代签、一次性签到;
③签到表只能在人力资源部使用,不得带离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无效签到。
(三)缺勤处理制度
1、迟到
(1)定义
员工因非公事由未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晚到时间三十分钟以内视为迟到。
(2)处罚规定
考勤月周期内,员工第一次迟到扣除十元,第二次迟到扣除五十元,累计迟到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一百元,依次累加。
2、早退
(1)定义
员工因非公事由未按规定下班时间擅自离岗,提前离岗时间十五分钟以内视为早退。
(2)处罚规定
3、旷工
(1)定义
以下情况发生之一均视为旷工:
①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续假,未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三十分钟及以上,或擅
自提前离岗十五分钟及以上;
②无打卡记录且无《请假申请单》、《出差申请单》、《外出公干申请单》;
③员工未经批准强行休假的休假期间;
④员工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
旷工时间:旷工4小时及以内视为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7.5小时以内视为旷工一天。
(2)处罚规定
①考勤月周期内,员工累计旷工时间达三天及以上,取消员工当月提成或绩效工资(业务部门员工取消当月提成工资,非业务部门员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年度周期内,员工累计旷工时间达五天及以上,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②员工旷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后任有旷工行为的,公司有权辞退处理。
(四)加班管理制度
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休息日仍照常从事本职工作的情况。
2、加班时间
当日加班达3.5小时按半天计算予以补休,当日加班达6小时,按一天计算予以补休。
3、加班调休及补贴
(1)公休日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在加班日起的30日内予以补休,不予发放加
班工资;如不能补休的,则向员工发放200%的日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安排员工在当期考勤周期内予以补
休;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则向员工发放300%的日工资。
根据劳部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相关规定
(1)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
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不经加班申请程序,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出勤的,不按加班计;
(3)员工出差期间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供其加
班出勤证明,否则不按加班计;
(4)加班申请被批准后,被批准加班员工无加班当日出勤记录的,不按加班计。
(五)出差管理制度
1、定义
指员工经公司指派外出工作、考察、学习或参加相关会议等外派工作。
员工未经出差申请审批擅自离岗或出差情况不属实,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2、申请程序
员工申请出差,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审批人如下:
a.员工出差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依次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核实;
b.部门负责人出差:由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依次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核实;
c.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核实。
3、出差详细安排见《差旅管理条例》。
(六)外出管理制度
1、定义
指员工经公司指派外出工作、考察、学习或参加相关会议等外派工作。
员工未经外出申请审批擅自离岗或外出情况不属实,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2、申请程序
员工申请出差,应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审批人如下:
a.员工外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依次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核实;
b.部门负责人外出:由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依次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核实;
c.副总经理外出:由总经理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核实。
五、假期管理制度
(一)公休日
员工公休日为每周六下午和周日,即周休1.5天。
(二)休假节日
国家法定休假节日有: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按国家规定放假。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有: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三)事假
1、定义
指员工除公司规定的各种假期外,因私事不能按时到岗出勤,而提出休假申请经批准的休息期间。
2、请假程序
(1)员工申请事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审批人如下:
a.一般员工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下(不含3天)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均由执行总经理批准。
b.大区经理、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c.副总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2)员工《请假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于批准当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3)员工必须办完书面请假手续后再休假。如遇紧急情况,须当事人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分管领导,并于返岗1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责人查明属实后24小时内完成补假条手续;未按时补假的视为旷工。
3、薪资发放
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
4、相关规定
(1)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一般不得超过30天。若无特殊事由,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当月的事假达12天以上的,业务人员取消当月提成,非业务人员取消当月绩
效工资。
(四)病假
1、定义
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工作,由医务人员书面证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休息期间。
2、请假程序
(1)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经医生诊断需休息的,应持县级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
历并填写《请假申请单》。
(2)员工休病假需提前请假,如因突发疾病不能提前请假的需于病假当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返岗后1天内持医院的病休证明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补假。
3、薪资发放
(1)病假1个月以内,发放缺勤日工资的60%,如发放薪资低于当地最低日工资标准
80%的,按最低日工资标准的80%发放。
(3)病假1个月满仍未痊愈者,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再给予其2-23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期间停发其工资,但根据实际情况可发放一定数额的疾病救济金,如疾病救济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五)婚假
1、定义
指公司员工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合理的假期。
2、请假程序
(1)员工须凭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
(2)达到国家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的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的婚假;
(3)公司福利:员工子女结婚可享受2天假期。
3、薪资发放
婚假按正常出勤处理,发放日工资。
4、相关规定
(1)员工在受雇用期间,只可享受一次婚假,并限结婚注册登记一年内有效;
(2)婚假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及节假日,公休假日及节假日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予以补休。
(3)婚假应一次性连续休完,未给批准,不得分期休假。
(4)婚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时间,应安排员工在年度内另行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则提前上班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年终按日工资标准的2倍补发加班工资。
(5)如有特殊情况,在请假前不能提供结婚证明的,可以事先说明,待休假返司后一个星期内提供其结婚证明,休假期间方可按婚假处理,如仍不能提供结婚证明的,休假期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
1、定义
指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职工因生产公司给予其生产前后的休假。
2、请假程序
员工请休产假应持医院提供的有效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前提供医院证明的,可于返岗后一个月内予以补交。
3、薪资发放
产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发放日工资。
4、相关规定
(1)时间规定
a、对女职工生育给予98天产假(产前15天,产后83天);难产的,增加15
天的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单项最长假期计算,不予累加。
b、对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2)产假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及节假日的,公休假日与节假日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予以补休。
(3)产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时间,应安排员工在年度内另行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则提前上班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年终按日工资标准的1倍补发加班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七)护理假
1、定义
指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前提下,男职工因配偶分娩公司给予其护理配偶的休假。
2、请假程序
员工请休护理假应持医院提供的有效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前提供医院证明的,可于返岗后一个月内予以补交。
3、薪资发放
护理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发放日工资。
4、相关规定
(1)对男职工配偶正常分娩给予15天护理假。
(2)护理假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及节假日的,公休假日与节假日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予以
补休。
(3)护理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时间,应安排员工在年度内另行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则提前上班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年终按日工资标准的1倍补发加班工资。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三条“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八)哺乳假
1、定义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公司安排的哺乳时间。
2、请假程序
员工请哺乳假应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提出休假申请。
3、薪资发放
哺乳时间视为劳动时间,发放日工资。
4、相关规定
(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哺乳假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及节假日的,公休假日与节假日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予以
补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九)丧假
1、定义
指员工因亲属丧亡,需参加丧事向公司提出休假申请,而被批准的休假。
2、请假程序
员工请丧假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如遇特殊情况,员工未能事先请假,要于请假当日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返岗后1天内进行补假;
3、薪资发放
丧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发放日工资。
4、相关规定
(1)时间规定
a、员工配偶、(养)父母、(养)子女,岳父母、公婆丧亡,给予3天丧假;
b、员工本人及配偶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本人及配偶的兄弟姐妹丧亡,给予2天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路程时间也包含在丧假内,无额外路程假;
(3)丧假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及节假日的,公休假日与节假日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予以补休。
(十)带薪年休假
1、定义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请假程序
员工请带薪年休假应至少提前一周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休假申请,经上级审批后方可提前休年假。
3、薪资发放
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因工作需要,经职工本人同意,未安排年休假的,公司将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相关规定
(1)时间规定
a、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b、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c、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根据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结合员工意愿,考虑外地员工居多而春节仅七天假期,为便
于员工与家人团聚,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与春节假期连休,符合年休假条件员工均可享受;
(3)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员工,扣除春节连休的五天年休假后,剩余休假时间可自行安排,提前一周提出休假申请审批后即可休假;
(4)年休假不跨年度安排,员工自动放弃的年休假不得转入下一年度。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六、销假及其他管理
(一)销假
1、员工休假3天及以上的在休假结束后8小时内,办理销假手续,如未销假,视为旷工;
2、员工出差返岗后1天内至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登记返司时间,如未销假,视为旷工。
(二)其他事宜
人力资源部对所有与请假条及调休申请单有调看、核实权限,对违规行为有处罚权限。
第二篇: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我工区出勤的准确统计,防止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些不必要麻烦,维护公司及职工利益,确保出勤准确化、透明化,特制定本工区出勤管理制度。
二、详细规定
1、但凡我工区人员必须全部按时参加班前会议。注:下井人员开会时间夜班:22:00早班:06:00中班:14:00.(地面人员开会时间为:早班07:00、夜班22:00、中班14:00)。以上时间不为固定时间,依据矿方的上班时间变动而变动。
2、所有除区长、副区长人员外,所有人员必须签到。
3、职工遇事需要请假,必须提前2天进行请假申请。由班组长、区队长、矿长逐级进行签字。签完字后交予工区记考勤人员。假期结束后,到考勤员处拿上请假条进行销假。特殊事项不能提前进行请假时,允许临时进行请假。来矿后及时补办请假条。
(1)不请假人员按旷工处理。
(2)请假但不销假人员按旷工处理。
一切因以上两项原因造成的旷工,所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4、班前会签到及班后签退必须由本人进行签字,不得存在代签现象。一旦发现代签现象,签字者扣除当天考勤。
5、班前会施行人员点名制。点到谁名字,谁站起来喊到。
6、不参加班前会议人员不能班前会后进行签到。(因特殊事项不能及时参会签到时,提前与带班长、区长通气、班前会上告知考勤员,方可推后较短时间进行签到)
7、外出参训人员在参训前必须告知考勤员,具体参训人员提前告知考勤员。因告知不及时或没告知,造成的考勤误差由本人负责。区队不予补计。
8、班前会结束后,考勤员与当班班长进行碰面,确定本班人员是否全来、或者迟来、请假或因其它不确定因数没来。确定后由当班班长在考勤签到单上签字。考勤员在签到单上备注后,将多余的格子划杠,防治不上班人员签字或他人乱签,造成考勤的混乱。
9、所有下井人员及井筒维护工必须每天有领灯及入井记录。非固定岗位人员必须有工作量。
(1)地面固定岗位人员:班前、班后签到,两对口
(2)井下人员:领灯记录、非固定岗位人员工作量、入井记录、班前及班后签到签退,五对口。
(3)地面非固定岗位人员:当班工作量、班前班后签到签退,三对口 以上三点但凡有一项没有记录,当班考勤不予记取。
10、职工相互之间存在顶班现象时,顶谁班班前班后签到签退签谁的姓名,并与当班带班长通气,方便报工作量时,不出现误差。
11、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5元。固定岗位人员在上班期间存在串岗、脱岗现象时,发现一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造成事故时,依据矿方相关惩罚条例进行处理。
(2)无故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
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为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所有人员,不论职位高低全部不能在班前会议室抽烟,发现一次罚款5元。
以上罚款款项将全部用于我工区的班组建设。
为了保障我工区职工的考勤利益,创造一个好的出勤管理。力争考勤无误差,请各岗位人员严格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第三篇: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区所有员工。
一、工作时间
一般情况下周一休息(有特殊情况周一调休一天并补调休单)
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9:00
周二到周五 下午13:00—21:00 周六周日 上午8:00—18:00(教师部)
(若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公司会另行通知)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公司全体员工遵守工作时间。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员工不能迟到、早退和旷工,员工在上班时间睡觉为迟到或者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不能私自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4.打卡次数:工作日一天四次 早上上班一次,中午下班一次(12:00—13:00)
下午上班一次(13:00—14:00)下午下班一次
5.因故障未能打卡的员工,当天需要去人事部填写《考勤补卡单》,由行政部保管。
6.迟到
(1)以打卡记录为准,晚于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内打卡记为迟到。每位员工每个月有2次5分钟内迟到机会,不处罚。其他迟到每次罚款20元,并扣全勤。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以上,第一次记为迟到,第二次开始算请假半天。
(2)忘记打卡
1.忘记打卡需要有上班证明,例如上课确定单,或者当天部门主管签字,并且找行政人员补写申请单,每位员工每个月有三次忘记打卡机会,3次内不扣全勤,没有证明按照旷工处理。3次已上忘记打卡,按照迟到计算。扣除全勤并且一次罚款20元。
三、旷工
1.未经过批准不来上班,或者早退两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当日底薪2倍。
2.连续旷工超过三天(包含3天)或者一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单位有权解除劳务合同。
四、请假假期管理
(一)调休
调休指的是员工发生加班情况后,按实际加班天数累积的调休时间。
(例如老师利用加班时间上课,上课课时数可记为调休时长)
1.申请调休
(1)必须填写《调休申请单》。
(2)必须标注调休日期起止时间、事由、等信息,信息不全不给予批准。调休三天必须提前一周办理手续。
(3)老师如果休息日加班上课,可以调休,上课时长:周六周日加班上课未正常上班时间,不可以调休。
(二)请假
1.每个月请假不能超过三天,需要提前一天申请,不给予批准不来上班按旷工处理,需要补写请假申请单。请假扣除当月全勤。
2.周末请假扣除双倍日薪。
(三)婚假和产假
1.按国家法律办理结婚,工作一年以上可以申请3个工作日带薪婚假。
2.婚假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
3.产假工作三年及以上,女员工享有60天的连续产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产假30天,超出按事假处理。
五、离职
1.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日通知上级领导,无提前申请离职或距离申请离职时间不满30天扣除15天薪资。(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区所有员工)
2.如交社保员工离职时若错过取消社保时间,需补缴当月社保或从当月薪资中扣除。
3.入职不满一周则无薪资,入职不满30天当月薪资按80%发放。
4.实习期间(公司辞退员工薪资照常发放)
第四篇:考勤管理制度
宜昌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在签到薄上亲自签到,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每发现一次,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罚款20元。
二·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管理人员应提前五分钟上班,打扫卫生,整理办公物品,做好办公前的准备工作。
三·车间员工提前十分钟进入车间,做好个人卫生和穿戴好工作服参加班前会,由主管安排相关工作,并与下班员工做好交接班。下班员工应参加班后会,有主管总结生产情况,凡在下班前出现问题没有解决的,不得将问题移交给接班人员,应处理完问题后再进行交接班。四·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每分钟扣2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一个月连续旷工三天,予以辞退。
五·凡因事·因病请假者,必须填写《职工请假单》,并详细填写请假日期·请假事由等事项。请假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一周由总经理批准,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作旷工处理。
六·如遇急病·临时重大事故或领导出差不能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电话口头请假,返回后及时补办手续。
七·因公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由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劳资部门登记。
八·管理人员考勤由公司办公室记录,车间员工由车间统计记录,月底报劳资科汇总计算出勤工资。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劳动人事科。
本制度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第五篇: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强化公司员工工作自主管理意识。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3. 术语:
3.1 迟到: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半小时内到岗的。
3.2 早退:指在规定下班时间前半小时内离岗的。
3.3 旷工:指未经允许迟到超过半小时的。
4. 职责:内务办公室主控,公司各部门配合执行。
5. 工作程序:
5.1 工作时间
上午:7:40—11:40
下午:12:30—17:00
午餐时间:11:40—12:30
5.2 考勤管理
5.2.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
5.2.2 所有工作人员早7:40前必须在公司打卡机上签到上班;
5.2.3 所有工作人员晚17:00后必须在公司打卡机上签到下班;
5.2.4 对于未按时签到或未签到人员将被视为迟到或矿工;
5.2.5 若确因工作原因无法正常签到的,应最少提前一天由本人书面
写明原因,经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2.6 员工因业务需要出差,应持经审批的出差计划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出差时间,出差返回后,将出差报告交前台存档并由人力资源部登记考勤。
5.2.7 考勤卡必须由本人使用,严禁为他人代为打卡,否则将作严重
违纪处理。
5.3 请假程序
5.3.1 员工无法正常出勤的,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5.3.2 因生病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再返回
当日持病历补写《请假条》,办理补假手续;
5.3.3 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请假1天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2天
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批准;
5.3.4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5.4检查及处理
5.4.1 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员工签到、迟到及早退等情况进行统计;
5.4.2 对于迟到、早退、旷工及请假内务办公室将在每月进行绩效考
核。
山东亿诺轮胎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