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公司管理办法
为加强企业针对各广告合作单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营
销资金运用的计划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制订“广告公司管理办法”。
1、广告合作单位入围资质评估
1)
资质评估:考核合作公司的综合能力,是否具备合作资格,以及相关经验、服务人员素质等。
2)
策划力:根据目前行业对前瞻性、创新力的需求,考察合作公司是否具备较强的策划能力。
3)
表现力:考察合作单位(尤其是策划与设计合作的单位)是否对产品有充分透彻的了解,文案、平面及策略性表诉是否准确、精彩。
4)
客户服务:合作单位应有较好的跟进服务,高效率和应变能力,成熟的客户服务便于双方良好的沟通协调。
5)成本:应寻找优秀的服务单位,以综合费用成本的高低和工作效率最大化作为衡量合作的前提。
2、确定合作方式,主要是确定计价方法
1)佣金制:按照协定的比率,广告公司按实际协商的收费比率提取佣金。
2)
实费制:按实际的成本支出与实际的劳务支出来支付整个广告代理费用。
3)
效益分配制:要求广告公司承担销售风险。广告公司从广告主所产生的实际销售中,分取一定的利润比例,如不能产生实际的销售,则不能取得相应的利润。
3、广告公司的评标
根据《广告公司投标评分表》进行打分。
4、广告公司提案及评审
1)
平面表现
2)
策划方案
3)
电台宣传带、电视广告片
4)
宣传报导文章
由地区市场营销部高经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对广告公司的提案进行评审,最终决定采纳稿。
5、提案实施效果评估及验收
1)
当广告公司完成合同规定工作后,应严格根据合同细则进行验收、评估。
2)
验收表由市场营销部填写,余款支付申请须附上验收表。验收表将作为对合作单位定期考核评估的依据
6、合同和档案管理
1)
合同包括以下:
a、印刷合同
b、创作、设计合同
c、制作合同
d、广告发布合同
e、代理合同
f、活动推广合同等
市场营销部对上述合同进行存档管理。
2)广告发布档案
电视广告
电台广告
杂志广告
报纸广告
户外广告
多媒体广告
网络广告等
媒介监测分析报告
7、终止合作
1)
在合作过程或合作完成阶段,根据双方情况可提请终止合作。
2)
终止合作适用范围:
i.合作公司不具备合法资质。
ii.合作公司客户服务不能满足管理需要。
iii.合作公司作品表现力经修正后仍达不到使用要求。
iv.合作公司成品制作质量存在问题。
v.合作公司收费不合理。
vi.合作公司自身原因要求终止合同。
3)
终止合作可分别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终止原因,经财务部经理、法律组、市场营销部核准,地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