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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监局分局述职报告总结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54-1094101 班子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8-06 22:53:11 来源:网络

202_年,呼伦贝尔分局在内蒙古煤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内蒙古局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内蒙古局年初确定的八个方面工作为重点,通过推动煤矿企业强化安全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瓦斯水害防治、做好应急管理等工作措施,严格监察执法,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创历史最好水平。

全年共监察矿井158矿次,完成总监察工作日2772个,完成了各项工作计划。共查处一般事故隐患935项,查处重大事故隐患4项,复查隐患829项,监察覆盖率100%,隐患按期整改率为100%。共下达执法文书678份,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16份,责令停产整顿6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8矿次,实施经济处罚41次,罚款540.5万元,均为监察罚款,罚款收缴率100%。监察罚款比去年增加255万元,提高了89.3%,正常生产建设矿井矿均罚款27.03万元。202_年,呼伦贝尔市原煤产量8050万吨,未发生死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少死亡2人。自分局成立以来,呼伦贝尔市作为自治区重点产煤盟市首次实现“零死亡”;兴安盟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现未结案),同比持平。

现将呼伦贝尔监察分局202_年主要开展的几个方面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突出安全体检执法,推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见实效。

年初,按照国家局和内蒙古局的安排和部署,分局成立了安全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煤矿安全体检工作。一是体检前要求各矿按文件认真做好自检自改工作,分局在体检中将其作为重点进行检查;二是根据体检煤矿主要灾害类型配备相关专业监察员和技术专家,确保体检质量;三是紧紧围绕查大系统、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要求,重点查找矿井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判出矿井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差距,对症下药,保证了安全体检效果。四是分局统一规范体检报告格式、内容,提出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对策建议,做到“一矿一策”。五是抓好体检成果使用。通过对煤矿的体检和以往监察情况分析,按照安全隐患和风险对煤矿分类分级,找出煤矿的主要致灾因素,制定下一步有针对性的监察措施。六是强化责任传导,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七是突出体检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针对体检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分局共体检煤矿19座,查处一般隐患613项、重大隐患2项,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129条,对企业下达监察意见书1份,向地方政府下达建议书3份,行政处罚12矿次,罚款255.6万元。

二、严格落实国家局工作部署,开展好五个专项监察。

(一)开展好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专项监察前,分局制定了详细的现场检查方案,落实检查内容、责任,针对曾发生过超能力生产行为和可能存在超能力生产的煤矿实施重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依法依规均衡生产,防止“三超”引发事故。针对东明露天矿“超能力生产”、神华大雁扎尼河露天矿“试生产期超能力生产”的违法行为,均依据《特别规定》给予了责令停产整顿,对煤矿及主要负责人给予大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开展好瓦斯防治专项监察。重点监察了煤矿落实瓦斯防治制度和措施、安全监控系统规范运行、防灭火专项措施落实及采空区密闭管理情况,严防大事故。针对大雁三矿“机电硐室未采用不燃支护、灭火器材配备不到位”及回采工作面回撤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依法对煤矿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了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约谈了大雁集团公司,从公司层面完善了安全管理体制,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

(三)实时开展了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工作。一是在雨季到来前,组织各煤矿矿长和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煤监局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观看了乌海能源公司骆驼山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警示教育片,提高了水害事故防范处置意识。二是在煤矿春末防冰雪融水和雨季防汛时,重点检查了煤矿企业防治水制度的制定落实、防治水机构、人员、设备设施及物资的配备情况,并在春季气温回升前和雨季前,对矿井相关人员进行电话提醒,督促其提前采取措施。三是按分局与呼伦贝尔气象局联合发文要求,将分局及各煤矿相关人员电话在气象部门备案,在可能出现异常天气情况下,气象部门及时短信通知,以便煤矿及时防范。

(四)开展好《煤矿安全规程》对标专项监察。重点监察煤矿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修订后变化较大条款的落实情况,水、火、瓦斯和运输提升等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的对标整改情况。通过对标监察,发现蒙西煤业公司蒙西一井存在“剃头下山开采”重大隐患,依据《特别规定》作出了“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83万元”的行政处罚,向海拉尔区政府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分局与海拉尔区监管部门先后组织两次会议审核该矿采区设计和验收报告,要求煤矿合法合规,确保了该矿复产复工后的安全生产。

(五)开展好煤矿安全投入专项监察。利用今年煤炭市场转暖、经济效益回升的有利时机,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责令五九公司牙星一矿对2个采区上山安装架空乘人装置,对井下全部小轨型轨道进行了更换;督促兴通煤矿在原来灌浆、喷洒阻化剂的基础上,增设了注氮和束管监测系统。

三、以打击“五假五超”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赤峰宝马矿业“12·03”事故发生后,分局迅速行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处级领导分别带队,以“八查”为重点,对各煤矿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摸排事故隐患,通报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同时,分局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对辖区煤矿开展暗查暗访工作,严查停产停工煤矿是否存在明停暗开违法行为,正常生产矿井在“八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严格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情况。针对额尔古纳新兴煤矿越界开采重大安全隐患,依据《特别规定》给予了“责令该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00万元,对矿长处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该矿立即封闭回采巷道,不留回撤期,并移送额尔古纳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处理。在此期间,分局领导亲自督办,到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就该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交换了意见,要求地方政府深刻吸取宝马事故惨痛教训,强化盯防、挂牌督办。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了有力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

7月至10月,为确保十九大和自治区70周年庆典期间的安全稳定,按照上级文件和分局工作方案,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体检“回头看”工作。针对神华国神公司敏东一矿违反批复的《安全专篇》规定采用综采放顶煤工艺作业,且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对该矿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了大额罚款,并约谈了神华国神集团公司主管煤矿业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由神华国神集团公司提交书面保证文件,签字备案,承诺该矿05工作面及今后开采的西翼其他工作面严格执行《安全专篇》批复,并从公司层面按综采工艺给该矿下达生产任务,派专人加强对该矿监督盯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组织生产。同时,将该情况函告呼伦贝尔市安监局,与该局共同对煤矿落实停产整顿措施情况进行了复查,明确了由该局驻矿安监员对今后执行“严禁放顶煤开采”的指令情况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之后分局进行了多次随机抽查,该矿没有再进行放顶煤开采,彻底消除了重大隐患。

四、严防死守年终76天,全力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

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分局为切实抓好十九大期间及年终岁尾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行动方案,并进一步压实责任。

一是制定了落实煤矿包干责任制管理办法,压实监察责任。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每名处级领导负责一个科室,科室人员一矿一组,一组多矿,包矿到人。除值班值守人员外,全部人员都深入到煤矿企业,按分局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二是突出盯防重点。紧紧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要求,把辖区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安全基础薄弱、全面安全体检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存在隐患较多的不放心煤矿、“一通三防”存在问题的井工煤矿、冬季有外委施工队伍施工的露天矿及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列为重点,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三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安全大检查上紧下松,政府重视、企业麻木”现象,对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再督促、再落实,对安全大检查走过场、以日常检查代替大检查的煤矿一律依法严肃处罚,并采取了行政处罚和行政问责并行的方式,责成煤矿企业进一步延伸问责,通过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倒逼企业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扎煤公司灵东煤矿防灭火措施不落实、工作面支护强度严重不足的问题,处理责任人员21名,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矿总工程师调离原岗位;针对灵泉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混乱、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处理责任人员14名,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通风队队长、书记、副队长免职调离本岗位。

四是督促落实煤矿上级公司和地方监管职责。配合内蒙古煤监局督导组分片在辖区召开赤峰宝马事故警示教育会,播放教育片,讲解了事故原因、教训、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和忏悔反思,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对地方监管部门落实驻矿监管任务和责任、煤矿上级公司派驻工作组情况进行了监察,对存在问题的地方政府和煤矿上级公司下达了建议书和意见书,督促牙克石市政府对各生产煤矿配备了驻矿安监员。

五、创新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一是指导神华宝日希勒公司露天煤矿、华能伊敏煤电公司露天矿针对露天煤矿灾害特点建立了露天煤矿救护队,创新性地制定了露天矿救护队人员装备的配备标准和训练内容,得到了内蒙古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认可,准备在全区各露天矿中推广。二是针对应急预案内容不规范、操作性不强、流于形式的情况,联系内蒙古煤矿安培中心聘请专家分片对辖区煤矿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参培人员为煤矿企业的带班、技术和调度人员,按照“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对预案的编制、演练、实施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三是配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分局辖区煤矿救护队战备值勤开展突击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接前往大雁公司三矿、五九公司胜利煤矿,模拟发生井下事故,检验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将应急救援作为监察和煤矿安全体检的重要内容,细查严管。分局观摩指导了扎煤公司灵泉煤矿举行的地面装储系统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演练,对演练过程进行了点评分析。

六、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提高企业事故防范意识。

一是将今年兴安盟兴通煤矿发生的死亡1人事故的经过、原因和预防措施通报到各煤矿,共同汲取事故教训。二是对辖区202_年至今的煤矿事故分井工及露天两类进行了汇编,并下发至辖区各煤矿,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起到了极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七、加强工作协调沟通,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为给监察人员提供更好的监察执法环境,分局新班子成立后,先后到呼伦贝尔市经信委、安监局,牙克石、额尔古纳、海拉尔区、西旗、莫旗等产煤地方政府及其相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扎煤、大雁、神宝、伊敏、五九等大型煤矿企业公司,采取了座谈交流、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商谈辖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重大事项,通报重大事故隐患及监察情况,对产煤旗市政府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分局与呼伦贝尔市安监局、各科室与旗县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执法文书共同签字,由旗县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隐患按期复查并监督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提高了监察效能和执行力。

今年分局向产煤旗县下达加强安全管理建议书16份,与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0次,召开联席会议11次,检查指导地方政府煤矿监管工作20次。额尔古纳市、海拉尔区政府分管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主动要求分局给政府下建议书,以取得上级支持,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八、强化监察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监察执法水平。

一是分局严格执行每月2次集中业务学习制度,并采取了个人自学、领导领学、大家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法规,研究解决监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取得很好效果。

二是本着学以致用原则,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为监察人员持续“充电”。先后分开展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煤矿内外因火灾防控、煤矿矿压管控与综采工作面管理、束管监测系统安全监察等4个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收益很大。

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使用。分局根据监察执法手册和省局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分局规范监察执法和执法文书制作的管理办法,形成了执法文书每周例会点评机制,认真落实整改省局工作例会的要求,每周工作例会上,各科室都要将监察执法及文书制作情况,以投影方式进行汇报,全体监察员从各方面对文书进行点评,查找不足,提高文书质量,达到了规范执法、相互学习提高的效果。

九、做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为煤矿安全监察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以来,分局党总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总局、自治区和内蒙古煤监局党组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分局党总支把“保障十九大、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今年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分局通过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本职工作,践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为党的十九大召开提供安全稳定环境。十九大召开期间,分局全体收看了十九大新闻报道,认真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会议结束后,分局从呼伦贝尔市党校邀请教授为全体人员讲授十九大精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完成各项工作。

(二)做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分局党总支结合上级要求及分局实际,制定了分局学习计划和方案,处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学习教育计划,带头讲党课,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其他学习材料。分局五位处级领导和两位支部书记都讲了党课,党课内容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分局始终将“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内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三)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年初,分局党总支召开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民主生活会,分局两个党支部以此为主题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同时,两个党支部按规定开展了支部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档案资料及各项党务工作记录,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构建拒腐防变制度保障机制。上半年分局党总支对所有制度进行了梳理,在原有项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12项工作制度,形成较完善的党建制度体系。在制度落实上,分局领导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制度中明确了分局党政领导对分局全面落实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室主任是本科室落实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为。

(五)做好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廉洁自律工作。分局全体监察人员和参加体检专家认真落实内蒙古局关于加强廉洁体检的通知要求,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全体检“八个严禁”的廉洁纪律,体检前参加人员进行体检廉洁承诺背书签字,体检结束后向分局汇报体检工作情况时,同时报告遵守廉洁纪律的情况。分局党总支随时对体检工作进行抽查监督,并在煤矿企业聘请了纪检监督员进行社会监督。

(六)满怀激情开展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6月30日,分局开展了“庆祝建党96周年爱党爱国”主题党日活动。参观了反法西斯战争海拉尔纪念园,重温抗战历史,弘扬革命传统。并以支部为单位,庄严进行誓词宣誓。还组织了拔河比赛,强化了团队精神、拼搏精神。

(七)做好“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主题教育。8月份,分局党总支以“我的家风”为主题召开了“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家庭助廉座谈会,组织家属参观了煤矿,并与监察员家属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通过参观座谈,使家属们更加体察和支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做好“贤内助”和“廉内助”,将党风廉政教育延伸到了党员干部家庭,筑牢了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八)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分局党政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人员定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党总支建立了经常性的“廉政体检”的工作机制,每季度及重要时段都对照八项规定精神、九条纪律、十项禁令等相关规定开展检查和自查自纠,每月组织一次以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5月份开展了“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主题教育,纪检委员带领全体党员观看反腐记录片《梦断敛财路》,以此为题材讲了廉政党课,大家深刻吸取反面典型教训,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监察工作。

(九)抓好执纪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工作行为。

一是强化关键环节监督。对行政审批、重大行政处罚、事故处理、较大财务支出管理及“三重一大”事项等均由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分局党总支纪检委员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二是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内部管理。分局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落实财经纪律,控制财务支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报销单据的审核,不断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严格公务接待和外出工作期间差旅管理,公务接待在食堂用餐,外出工作与所在单位职工一起吃自助餐。

三是强化特殊时段廉政监督。分局党总支对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等重要事宜、煤矿安全体检等重要事项的廉政工作,采用谈心谈话、短信或书面提醒、开会通知等方式,对相关人员廉洁自律进行警示,并做好检查监督。

以上是我们分局202_年开展的主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距离内蒙古局党组的要求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部分煤矿仍然存在水害和自燃发火的威胁,一部分煤矿还存在超能力生产违法行为,部分煤矿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安全管理工作松懈。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少,安全监管能力严重不足。我们监察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202_年,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践行总书记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而努力奋斗。

以上汇报不足之处,我们真诚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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