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干部监督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措施,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手段。根据县纪委文件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阿拉力乡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了调研组对开展如何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工作进行了调研活动,对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归纳梳理,并研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一、主要问题与原因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一项常抓常新的课题,需要常抓不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正面教育、强化预防为主,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保障。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呈现出不断加强、整体推进的态势,但按照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讲,是关心和爱护干部的具体表现。但一些主要领导认为干部监督管理是纪检、组织等部门的事,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对自身班子成员及干部疏于教育,不敢监督,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是干部监督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干部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干部活动的范围日趋广泛,干部监督的任务和难度也越来越大,现有的监督手段、监督网络、监督方法都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有一些干部思想上变质、犯错误,主要在八小时之外,而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具有复杂性、隐蔽
性和分散性,采取什么方式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进行有效监督,还缺乏管用的手段和方式方法。
三是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是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的职责不够明确,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缺位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致使一些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形成监督合力;有些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出正面要求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奖惩措施跟不上,实施效果不够明显。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领导干部自身的,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一是个别领导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对监督有误解和抵触情绪,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把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存在“不让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 也有领导重业务而轻管理,致使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思想上不重视,配合上不积极,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履行不充分。二是有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干部监督信息沟通不及时,对一些制度的落实流于形式,致使干部监督合力不强。三是干部监督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对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缺乏深入研究,习惯于用老思路、老办法开展工作,手段跟不上,措施不到位,难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各种信息,难以从根本上形成解决重点问题的办法。四是对一些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目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已经不少,但有的缺乏可操作性,有的落实力度还不够,致使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乡党委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
日常监督管理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使全乡干部监督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艰苦奋斗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忠诚的心”、“敏捷的脑”、“勤快的脚”、“干净的手”,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在理想信念教育上,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联系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人生为什么,入党做什么,掌权干什么”的问题,使各种消极腐败的东西没有可趁之机。在党的宗旨教育上,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不能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或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家庭和小团体利益的资本;在艰苦奋斗传统教育上,要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干部队伍中全面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廉洁奉献、开拓创新的好作风。
(二)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抓好监督的法规、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尝试,制定了规章制度,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些制度有的是针对某一时、某一事而制定的,具有片面性;有的规定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制度严重滞后,缺乏时效性。比如监督制约手段缺乏应有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微观监督规定多,宏观监督规定少;事后监督规定多,事前、事中监督规定少;对下监督规定多,对上监督规定少;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等。因此,要针对当前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制度建设,努力形成适合新形势特点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
(三)畅通信息渠道,把监督工作的“根”扎入群众之中。一是要建立干部监督联络员队伍。选派在职或离退休领导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监督联络员,不定期地到机关、站所和
村组走访,听取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反映。二是健全乡组织和纪检部门了解干部情况的渠道。对干部进行分工,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地负责考察一个片或几个片、一个归口系统的干部,在干部任前和届中、届末考察的基础上,通过与干部座谈,走访群众等方式,掌握干部的情况。实行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专题向组织、纪检部门汇报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廉政自律情况,根据平时掌握的信息,看领导干部有没有据实汇报情况,如没有,采取个别接触谈话的办法,让其“脸红”,“出汗”,“心跳”,起到诫勉作用。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中的内容进行抽样调查核实,防止蒙混过关。
(四)强化督促检查,抓基础工作,将《干部任用条例》进行全面贯彻执行。始终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贯彻好、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的有效措施,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督促检查方式,做到了“三结合”,即,坚持定期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把每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工作常态化,常抓不懈。同时,充分利用平时领导班子考核、后备干部考察、调研等机会,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全乡贯彻执行干部政策法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既注重检查对象的普遍性,做到全覆盖,又注重对一些重点单位的回查回访,并实行干部监督员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与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相结合,每年初与各单位、支部签订责任书,年终统一进行考核,统一评定等次,统一实行奖罚。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不好,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先选优。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全乡各单位、支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得到普遍增强,识人用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五)抓重点,前移监督关口,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等制度的同时,坚持把完善干部考评体系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制定了《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和《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统一对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下步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地参与干部监督工作,可采取如知识竞赛、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干部监督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在干部的思想上树立起自我监督的意识,不仅监督好他人,也监督好自身。二是增强服从监督的意识。勇于监督他人,并自觉地接受他人监督,不允许有不服从监督的特殊干部。三是增强监督地位人人平等的意识。做到平等监督,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克服特权思想,带头接受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监督的制度建设。在原有的诫勉谈话、函询有关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如深化拓展谈心谈话活动,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并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同时积极探索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调整职能分工、规范工作程序、推进制度创新,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建立选任相对分离、内部合理制约、监督全程跟进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性、常规性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认真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利用个别谈话、专项调查、任中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干部的日常表现;采取总
结述职、民主评议等方法,全面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监督结果的使用。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年底干部考核及日常监督的结果,根据干部的工作实绩加大问责和治庸治懒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工作,切实解决干部不敢坚持原则、不愿担负责任,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问题。
第二篇:干部监督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措施,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手段。根据县纪委文件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阿拉力乡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了调研组对开展如何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工作进行了调研活动,对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归纳梳理,并研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一、主要问题与原因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一项常抓常新的课题,需要常抓不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正面教育、强化预防为主,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保障。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呈现出不断加强、整体推进的态势,但按照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讲,是关心和爱护干部的具体表现。但一些主要领导认为干部监督管理是纪检、组织等部门的事,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对自身班子成员及干部疏于教育,不敢监督,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是干部监督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干部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干部活动的范围日趋广泛,干部监督的任务和难度也越来越大,现有的监督手段、监督网络、监督方法都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有一些干部思想上变质、犯错误,主要在八小时之外,而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具有复杂性、隐蔽
性和分散性,采取什么方式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进行有效监督,还缺乏管用的手段和方式方法。
三是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是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的职责不够明确,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缺位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致使一些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形成监督合力;有些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出正面要求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奖惩措施跟不上,实施效果不够明显。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领导干部自身的,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一是个别领导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对监督有误解和抵触情绪,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把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存在“不让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 也有领导重业务而轻管理,致使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思想上不重视,配合上不积极,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履行不充分。二是有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干部监督信息沟通不及时,对一些制度的落实流于形式,致使干部监督合力不强。三是干部监督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对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缺乏深入研究,习惯于用老思路、老办法开展工作,手段跟不上,措施不到位,难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各种信息,难以从根本上形成解决重点问题的办法。四是对一些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目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已经不少,但有的缺乏可操作性,有的落实力度还不够,致使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乡党委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
日常监督管理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使全乡干部监督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艰苦奋斗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忠诚的心”、“敏捷的脑”、“勤快的脚”、“干净的手”,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在理想信念教育上,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联系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人生为什么,入党做什么,掌权干什么”的问题,使各种消极腐败的东西没有可趁之机。在党的宗旨教育上,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不能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或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家庭和小团体利益的资本;在艰苦奋斗传统教育上,要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干部队伍中全面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廉洁奉献、开拓创新的好作风。
(二)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抓好监督的法规、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尝试,制定了规章制度,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些制度有的是针对某一时、某一事而制定的,具有片面性;有的规定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制度严重滞后,缺乏时效性。比如监督制约手段缺乏应有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微观监督规定多,宏观监督规定少;事后监督规定多,事前、事中监督规定少;对下监督规定多,对上监督规定少;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等。因此,要针对当前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制度建设,努力形成适合新形势特点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
(三)畅通信息渠道,把监督工作的“根”扎入群众之中。一是要建立干部监督联络员队伍。选派在职或离退休领导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监督联络员,不定期地到机关、站所和
村组走访,听取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反映。二是健全乡组织和纪检部门了解干部情况的渠道。对干部进行分工,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地负责考察一个片或几个片、一个归口系统的干部,在干部任前和届中、届末考察的基础上,通过与干部座谈,走访群众等方式,掌握干部的情况。实行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专题向组织、纪检部门汇报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廉政自律情况,根据平时掌握的信息,看领导干部有没有据实汇报情况,如没有,采取个别接触谈话的办法,让其“脸红”,“出汗”,“心跳”,起到诫勉作用。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中的内容进行抽样调查核实,防止蒙混过关。
(四)强化督促检查,抓基础工作,将《干部任用条例》进行全面贯彻执行。始终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贯彻好、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的有效措施,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督促检查方式,做到了“三结合”,即,坚持定期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把每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工作常态化,常抓不懈。同时,充分利用平时领导班子考核、后备干部考察、调研等机会,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全乡贯彻执行干部政策法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既注重检查对象的普遍性,做到全覆盖,又注重对一些重点单位的回查回访,并实行干部监督员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与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相结合,每年初与各单位、支部签订责任书,年终统一进行考核,统一评定等次,统一实行奖罚。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不好,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先选优。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全乡各单位、支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得到普遍增强,识人用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五)抓重点,前移监督关口,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等制度的同时,坚持把完善干部考评体系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制定了《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和《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意见》,统一对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下步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地参与干部监督工作,可采取如知识竞赛、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干部监督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在干部的思想上树立起自我监督的意识,不仅监督好他人,也监督好自身。二是增强服从监督的意识。勇于监督他人,并自觉地接受他人监督,不允许有不服从监督的特殊干部。三是增强监督地位人人平等的意识。做到平等监督,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克服特权思想,带头接受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监督的制度建设。在原有的诫勉谈话、函询有关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如深化拓展谈心谈话活动,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并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同时积极探索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调整职能分工、规范工作程序、推进制度创新,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建立选任相对分离、内部合理制约、监督全程跟进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性、常规性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和考核。认真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利用个别谈话、专项调查、任中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干部的日常表现;采取总
结述职、民主评议等方法,全面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成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监督结果的使用。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年底干部考核及日常监督的结果,根据干部的工作实绩加大问责和治庸治懒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工作,切实解决干部不敢坚持原则、不愿担负责任,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问题。
第三篇:干部监督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措施,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手段。根据县纪委文件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阿拉力乡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了调研组对开展如何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工作进行了调研活动,对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归纳梳理,并研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一、主要问题与原因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一项常抓常新的课题,需要常抓不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正面教育、强化预防为主,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保障。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呈现出不断加强、整体推进的态势,但按照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讲,是关心和爱护干部的具体表现。但一些主要领导认为干部监督管理是纪检、组织等部门的事,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对自身班子成员及干部疏于教育,不敢监督,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是干部监督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干部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干部活动的范围日趋广泛,干部监督的任务和难度也越来越大,现有的监督手段、监督网络、监督方法都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有一些干部思想上变质、犯错误,主要在八小时之外,而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具有复杂性、隐蔽
性和分散性,采取什么方式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进行有效监督,还缺乏管用的手段和方式方法。
三是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是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的职责不够明确,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缺位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致使一些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形成监督合力;有些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出正面要求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奖惩措施跟不上,实施效果不够明显。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领导干部自身的,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一是个别领导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对监督有误解和抵触情绪,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把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存在“不让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 也有领导重业务而轻管理,致使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思想上不重视,配合上不积极,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履行不充分。二是有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干部监督信息沟通不及时,对一些制度的落实流于形式,致使干部监督合力不强。三是干部监督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对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缺乏深入研究,习惯于用老思路、老办法开展工作,手段跟不上,措施不到位,难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各种信息,难以从根本上形成解决重点问题的办法。四是对一些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目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已经不少,但有的缺乏可操作性,有的落实力度还不够,致使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乡党委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
日常监督管理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使全乡干部监督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艰苦奋斗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忠诚的心”、“敏捷的脑”、“勤快的脚”、“干净的手”,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在理想信念教育上,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联系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人生为什么,入党做什么,掌权干什么”的问题,使各种消极腐败的东西没有可趁之机。在党的宗旨教育上,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不能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或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家庭和小团体利益的资本;在艰苦奋斗传统教育上,要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干部队伍中全面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廉洁奉献、开拓创新的好作风。
(二)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抓好监督的法规、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尝试,制定了规章制度,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些制度有的是针对某一时、某一事而制定的,具有片面性;有的规定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制度严重滞后,缺乏时效性。比如监督制约手段缺乏应有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微观监督规定多,宏观监督规定少;事后监督规定多,事前、事中监督规定少;对下监督规定多,对上监督规定少;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等。因此,要针对当前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制度建设,努力形成适合新形势特点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
(三)畅通信息渠道,把监督工作的“根”扎入群众之中。一是要建立干部监督联络员队伍。选派在职或离退休领导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监督联络员,不定期地到机关、站所和
村组走访,听取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反映。二是健全乡组织和纪检部门了解干部情况的渠道。对干部进行分工,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地负责考察一个片或几个片、一个归口系统的干部,在干部任前和届中、届末考察的基础上,通过与干部座谈,走访群众等方式,掌握干部的情况。实行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专题向组织、纪检部门汇报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廉政自律情况,根据平时掌握的信息,看领导干部有没有据实汇报情况,如没有,采取个别接触谈话的办法,让其“脸红”,“出汗”,“心跳”,起到诫勉作用。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中的内容进行抽样调查核实,防止蒙混过关。
(四)强化督促检查,抓基础工作,将《干部任用条例》进行全面贯彻执行。始终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贯彻好、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的有效措施,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督促检查方式,做到了“三结合”,即,坚持定期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把每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工作常态化,常抓不懈。同时,充分利用平时领导班子考核、后备干部考察、调研等机会,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全乡贯彻执行干部政策法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既注重检查对象的普遍性,做到全覆盖,又注重对一些重点单位的回查回访,并实行干部监督员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与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相结合,每年初与各单位、支部签订责任书,年终统一进行考核,统一评定等次,统一实行奖罚。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不好,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先选优。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全乡各单位、支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得到普遍增强,识人用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五)抓重点,前移监督关口,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等制度的同时,坚持把完善干部考评体系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制定了《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和《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意见》,统一对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下步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地参与干部监督工作,可采取如知识竞赛、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干部监督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在干部的思想上树立起自我监督的意识,不仅监督好他人,也监督好自身。二是增强服从监督的意识。勇于监督他人,并自觉地接受他人监督,不允许有不服从监督的特殊干部。三是增强监督地位人人平等的意识。做到平等监督,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克服特权思想,带头接受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监督的制度建设。在原有的诫勉谈话、函询有关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如深化拓展谈心谈话活动,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并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同时积极探索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调整职能分工、规范工作程序、推进制度创新,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建立选任相对分离、内部合理制约、监督全程跟进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性、常规性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和考核。认真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利用个别谈话、专项调查、任中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干部的日常表现;采取总
结述职、民主评议等方法,全面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成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监督结果的使用。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年底干部考核及日常监督的结果,根据干部的工作实绩加大问责和治庸治懒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工作,切实解决干部不敢坚持原则、不愿担负责任,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问题。
第四篇:全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全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社会生态。但存在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出现了不适应、不到位的现象。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情况,*市通过召开走访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有效掌握第一手资料,经过梳理归纳、分析思考,形成了本报告。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
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干部管理监督缺乏正确的认识,是影响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干部选拔工作较为重视,但对干部任职后的管理监督不够积极主动,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如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问题。对监督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心存顾虑,瞻前顾后,担心加强监督会带来种种不利后果。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存在认识方面的问题,认为监督是找岔子、捅娄子,有损于领导威信和单位形象,也是对自己的不信任,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对监督采取抵制的态度。二是制度效应缺位。
一是制度缺失问题仍然存在,虽然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是现有政策制度聚焦干部工作圈多,关注社交圈、家庭圈、生活圈的情况少,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专门的制度。此外,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虽纳入监管范围,但缺少专门的配套制度进行规范。二是制度的操作性有待提高,根据现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报而不全为漏报、有而不报为瞒报,漏报行为情节较重才给予诫勉以上处理。而定瞒报行为的,不论情节轻重处理起点就是诫”。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而不报”多数是因为年久遗忘的情况,并非是故意隐瞒,因此简单按照“有而不报即瞒报”的标准处理,容易“误伤”干部。三是制度执行上刚性不足。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如果领导干部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或先实施后报告、请示一套实施一套问题,给制度落实留下了隐患。同时,发现少数单位明知有相关制度规范,但却以打“擦边球”“走偏锋”的形式违规操作。三是监督力度不够。
一是监督力量薄弱。市直单位均未设专职人员,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兼职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对重点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做到及时全面覆盖。二是手段相对单一。组织部门开展调查时,大多采取谈话了解、记录取证等,与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的留置调查等具有威慑力、强制性的调查手段相比,相对单一且“力道”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管理效果。三是监督深度不够。由于人员力量、监督手段等制约,监督工作往往只能发现工作中的“显性”的违规问题,而难以发现那些“表面走程序、背后有名堂”等深层次问题。同时,对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的“一把手”等重要敏感岗位干部的监督局限于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等,导致监督效果不够彰显。四是查处力度不大。由于一些地方、部门的本位保护主义、好人主义的思想作祟,对违规行为大多采用提醒、警示、纠正的做法,且责任追究有时标准不一,松严不定,使监督约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约束力和公信力。同时,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存在先离任后审计、审改脱节等问题,导致一些问题责任追究、审计整改难以到位。四是监督合力不强。
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工作上的联系还不够紧密,虽然各地都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是承担干部监督职责的机关和部门都有各自的监督重点、监督内容和监督途径,信息交流还只是停留在一般性的信息汇总,缺少详实的情况分析,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一些干部监督成员单位联动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发现的重要监督信息没有及时报送,直接影响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二、对策建议
加强干部监督,是解决干部队伍和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思想引导,进一步优化监督制度,聚焦监督重点,凝聚监督合力,不断提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和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
一要强化思想引领。一方面,要运用好党校(行政院校)、理论中心组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看待干部监督工作,强化“严是爱、宽是害”的意识,自觉树立接受上级、同级和群众监督的意识。同时,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更好地自律自警。另一方面,要切实激发监督主体主动监督的意识,尤其对党委(党组)“一把手”以及干部监督等负有监督职能的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监督就是本份、监督就是爱护”的观念,明确担负的职责和使命,强化依法履行监督义务和行使监督权利的意识,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二要优化监管制度。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靠人盯人、人管人是不可行的,必须要靠科学严密的制度规范。在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基层实际,优化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便于操作的工作机制和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制度规定。按照简便易行、科学合理的原则,对现有政策制度进行梳理、归类、评估,进一步填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政策空白,确保相关的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有规可依。二是细化程序规则。要注重政策的细化和指标的量化,统一执行标准,细化程序规则,切实解决原则性多、细则少,定性多、量化少,不少监管制度仍停留在“不准”或“禁止”上,对禁而不止者如何“严肃处理”的规定不明确等问题。三是推动制度落实。要定期开展相关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督查,促使各地各单位积极落实好制度;要依据《干部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对有规不遵、有制不循的人和事,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以问责工作倒逼制度落实。
三是聚焦监督重点。
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特别是加强对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一把手”等重要敏感岗位干部的监督,切实提高监督成效。一是突出用权行为监督。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领导和党政机关“一把手”权力运行,厘清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遏制“权力变现”冲动。积极推行“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分权制衡的机制,清除“一把手”进行权力寻租的土壤。探索实行权力运作过程纪实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日常管理监督,让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干部深切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从而自律自省,谨言慎行。二是加强的日常监督。坚持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定期了解下级单位“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一把手”监督“一把手”。探索将县级以上所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的“一把手”均列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对象,每年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特别是对是否存在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是否利用手中权力为配偶子女及经商办企业活动进行利益输送等异常迹象进行核查,切实发挥这项制度在严防干部“带病上岗”中的“*光机”作用。三是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开展对重要敏感岗位风险等级评估,根据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科学合理设置任职期限,加大定期轮岗力度,防控职务风险。坚持定期开展干部配偶移居国境情况摸底工作,巩固“裸官”治理成果,防止将“裸官”提任到重要敏感岗位上。坚持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届中经济责任定期审计相结合,实现“凡离必审”、五年内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抄送、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四是强化调查处理。
查处是最直接有效的监督,对出现问题的干部敢较真、敢处理就会产生较大的震慑力,就能教育和挽救大多数。一是加大问题发现力度。整理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提交给巡察部门,借助巡察力量发现问题,重点对违规配备干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进行清理。同时,要进一步拓宽群众来信来访渠道,特别是要通过网络、纸媒、手机短信等渠道主动广泛了解群众对干部的评价,结合研究蹲点调研、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更加及时、全面地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此外,通过建立购买社会服务制度等,加强审计工作力量并强化后期审计整改跟踪督查,进一步提高审计实效。二是坚持及时提醒教育。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风气,使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干部咬耳扯袖正常化、经常化。坚持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观察干部,深入研究干部日常管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要加强跟踪问效,不仅看提醒函询诫勉做了没有、涉及多少人,还要看被提醒函询诫勉对象思想上是否真正受到触动、受到警醒,是否做到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早发现、早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地教育、警示和挽救干部。三是推动精准问责。要完善监督检查成果移送、运用失责失误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线索“凡现必转、凡转必用、凡用必回”,走好监督成果运用的“最后一公里”。要通过完善问责档案、定期横向比较等方式,推动问责的精准化,避免问责时紧时松、时严时宽的问题发生,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应、纪法效应和社会效应。五是凝聚监督合力。
要从制度机制入手,切实解决各相关部门配合力度不够的问题。一要健全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通报与交流、线索与案件移送、重要问题联合会诊协同监督等有效做法,在严格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二要强化日常沟通交流。要坚持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讨论研究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综合研判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特点和变化规律,共同研究提出问题查处和源头治理的办法措施,进一步提升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工作质量。三要发挥技术助力作用。可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部门配合,共同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互联互通的大数据信息工作平台,将干部收入信息、车辆、不动产、出入境数据以及巡视巡察、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查核、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等诸多数据统一进行入库管理,实现有效联网,打通“信息孤岛”,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进行预警,力求产生多层叠加网络效应,打造“大监督”格局。第五篇: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走 出 困 惑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事关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措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重视和加强干部监督。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上,对新形势下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走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干部监督的新路子。
一、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面对市场经济新形势,干部监督工作出现了许多不可回避的、现实存在的问题。从“疑无路”到“又一村”是一个探索发现的过程。只有正视问题的存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干部监督工作才能有所作为。
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几种偏向。
1、监督对象定位的偏颇。党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对象是干部。“干部”是个全称概念,它包括干部集合中每一个个体,即无论级别高低、职务大小、年龄长幼,只要是干部,都在被监督之下。然而,从导向上看,由于受某些宣传导向的影响,加上体制上的不完善,存在着干部监督对象定位的偏颇现象。比如,所谓干部腐败问题的“59”现象、“49”现象的反复宣传、研讨文章过多过滥,自觉不自觉地把组织部门监督的视线吸引到这一年龄段的干部身上,并且在这一部分干部身上也花了过多的考察、调整的精力。出现了监督重点把守干部“年龄尾关”的现象。从体制上看,就一个县(市)来说,“条条块块”割据,带来干部监督上“只能监督块块,不能监督条条”。因为“条条”上的人事权、经济权、处置权都在上边。名义上是“属地管理”,“接受地方党委的监督”,实际上是针插不入、水泄不通。加上有的“条条”上边的主管单位的党组织对干部监督乏力,带来个别干部自我约束不够,放松要求。根据近些年纪检部门查处的经济案件情况来看,其比例“条条”明显高于“块块”。从力度上看,尽管得到了加强,但是干部“上到顶”“下到底”的监督显得不足。所谓“上到顶”,就是对一把手监督的问题。当前,对一把手“失监”、“漏监”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一把手集中了相当大的权力,可以说集一方兴衰、安危于一身,其特定的位置和特殊的环境,处于上级管得着、看不见,同级看得见、管不了,一般干部群众看不见、管不了、无法监督的状态。对一把手监督难,难就难在监督的客体——少数一把手存在着自律意识淡薄,“不让监督”、“权威受损”的心态;就监督的主体——组织部门来说,干部监督的职能科室只有一个,干部也只有1~2人,加上分管的部领导也不过2~3人,这样势单力薄的几个人监督几千人的庞大的干部队伍,近百人的党政一把手,显得力不从心。从主观上看,组工干部去监督局长、书记,现实存在在“不敢监督”、“不便监督”、“难以监督”、“监督不了”的心态。所谓“下到底”,就是基层掌握着权力的一般干部监督的问题。我市个别乡镇的种子站、水利站、土管所的负责人违法乱纪出现的经济案件,暴露出这些主管部门和乡镇党组织对基层单位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掌管钱财物的站(所)长,只看到其工作能力的一面,却看不到品德作风的另一面,甚至对他们“不设防”挂“免监牌”,把创收增效、增加财政收入看得“高于一切”。另一方面,纪检、组织、监察、审计部门沟通不够,形不成有效的合力,在无形中使站(所)负责人成了监督的“漏网之鱼”
2、监督标准定位的偏颇。在干部监督工作中,人们往往习惯于把防线设置在反腐败上,其结果证实这是不明智、欠科学的。近些年来,我们把对干部监督的触角以“不触高压线”为界,把党对干部提出的各项标准及要求的出发点及归宿只放在反腐败上,这就必然会因监督标准定位的降低而导致组织对干部要求的降低,最终不仅使监督难以有效,而且还会增加反腐败本身的难度。从这个意义上讲,干部监督不容忽视的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干部任用标准不严影响干部监督标准。在对个别特殊岗位的干部使用上,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不够,思想素质把关不严,甚至有“带病提拔”的现象。就是明知这个干部思想作风方面有一些问题,但无挑选余地,非他莫属。因此,任前监督“惟德才授权”的标准弱化了。另一种是“带病操作”。届中考察、考核、届满述职考评中,往往出现“完成任务好,就是好领导”的现象,即使考察、考核、考评中发现了某些问题,只要没有波及单位事业的发展,没有造成什么危害,就“一笔带过”。还有一种是“带病离岗”。按照《条例》规定和干部监督工作的要求,干部调整交流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而且离任监督要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异地升迁、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但是,在有的时候,出现了干部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由此,给干部监督工作带来被动和不利的影响。因为先离任、后审计,给有问题的、有劣迹的干部从心理上打了“保胎针”,即使审计出了问题,人们也自然想到对其任用是党委的决定,只能服从,不能对抗,还是把对立面磨平的好。从影响范围看,“带病离岗”,给干部们造成“有问题不怕,全凭党委一句话”的错误导向。给被任用的干部本身也助长了侥幸心理。二是干部权力失控影响监督标准。一些有权有钱的部门,自恃特殊单位,搞工作、生活上的特殊标准,与组织、纪检机关规定搞“内外有别”,搞“两种标准”。比如有的出台“土政策”,规定局级干部正副职、股级干部正职的手机(电话)费、住房(面积)补助,奖金补贴等等,在上面看来是违纪违规的,在这个单位里却是“合情合理”的。对这些单位干部监督的尺度就难以把握。
3、监督时空定位的偏颇。在现实生活中,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因位于“人前”,监督往往比较省力,而生活圈、社交圈因位于“人后”,监督相对乏力。因此,应该根据需要,拓展监督的时间和空间。近几年来,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已被各级组织部门所认识,所关注。近些年来,在这方面,上级组织部门作为热点问题进行过大量的研究和探讨,此类调研文章在党建报刊频频登载,理论上确实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理论如何与实践相结合,走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切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的干部监督工作的新路子,就显得不足。从而出现了研讨干部监督问题在创新思维上走新路,实际监督工作依旧走老路,“旧船票难登新客船”。比如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依然沿用“老制度”、“老办法”、“老内容”进行,时间上难以凑效,空间上含盖不了,内容上门类少,不能达到随干部的权力行使而潜行,社交活动的延伸而延伸。
4、监督评价定位的偏颇。一是对干部评价上的偏向。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如果一个干部被任用了、公示了,没有人反映什么问题,就认为“用得准”、“察得细”、“监督得力”,反之,就认为用人不准,用人失察,平时监督工作没有做好。二是对工作评价上的偏向。上级组织部门在评价干部监督工作成效时,往往以所属干部中出问题者的多少来作为衡量依据。出问题的干部比例大,则说明平时监督没有到位;反之,干部中很少或没有人出问题,则说明监督质量高。两种偏向带来干部监督工作不能标本兼治,不可避免的出现“割韭菜、不挖根”的现象。三是形象评价上的偏向。尤其是乡镇干部,工作生活在农村,与农民群众打交道,一些干部身上有着农民那种说粗话、自由散漫,吃吃喝喝,打皮闹笑的习气。有的群众就给他们编顺口溜,一编一串子,一传十,十传百的传播开来。有别有用心的人就给组织部门写检举信,把顺口溜夸大。作为组织部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花了很大精力去调查了解。尽管查无实据,但对这些干部已造成了不良影响。也给干部监督增加了一定难度。
二、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面对市场经济给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带来的新的变化,迫切需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因此,要在监督的潜意识上、监督的机制上、监督的内容上、监督的手段上进一步创新,使干部监督由“潜入夜”达到“细无声”的效果。
第一、要让干部监督工作成为选准人,用好人的“试金石”。现在,我们干部监督工作之所以没有走出困境,是因为没有按规矩办事,没有按程序办事。因此,要在思想认识上增强选拔任用干部监督的自觉性。我们在进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对《条例》落实的自觉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对《条例》学习与应用不一致,一接触到干部选拔任用某些问题时,就感到《条例》规定“机械”、程序“繁琐”,于是就人为的简化了程序;有的沿用习惯做法“变通”规定。比如研究干部任用,首先召开书记碰头会,取得“一致意见”。然后上党委会讨论。因为书记碰头会已经“拍扳定案”,党委会实际上只起到一个“过滤层”作用。再比如个别困难部位干部任用上,主要领导认为某个人选较合适,随即让组织部门去考察,由于时间仓促,来去匆匆,很难较全面掌握被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即使发现一些问题苗头,也不能够深入调查。一些有问题的干部被任用,就这样“生米”被煮成了“熟饭”的。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加强各级党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条例》自觉性的认识。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其
一、用《条例》规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言行。同时,组织部门采取跟踪监督的办法,共同把好关口。其
二、加大干部任用工作监督的力度。敢于动真格,对违反《条例》的人和事,撤销违反《条例》规定所作出的用人决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其
三、鼓励支持各级干部,包括组织干部反映本单位在任用干部上违反《条例》的问题,弘扬正气,彻底纠正用人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要让干部监督工作成为净化思想灵魂的“灵丹妙药”。——构筑“防范线”。面对市场经济给人们价值观念带来的变化,对领导干部如何用好权、管好权、行使好权力提出了新的课题。要针对近些年来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建立超前、管用、有约束力、形之有效的监督制度,防患于未然。比如对大的建设工程,要成立专家评审,工程预算评估,工程实际投资审计等机构。同时对要害部门、实权单位的一把手、“一支笔”签字报销实行会审会签制度等,防止权力失控。——建立“辅助线”。领导干部的素质在社会群众中倍受关注,其作风好坏与否,是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缩影。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家庭约束。尤其要在领导干部家属中开展“贤内助”教育,让家属在廉政建设方面对领导干部进行积极的提醒和监督。——架设“举报线”。近年来,许多地方的党委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设了廉洁自律,拒收礼金的银行账户。将领导干部一时无法退掉的礼金存入这个账户,上缴给国家。这个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由此经验可以再深入一步,从源头上实行有效监督,架设热线电话,或举报信箱。强化领导干部的社会约束,使其不敢滥用权力、不敢以权谋私、不敢胡作非为。——标记“纠察线”。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组织约束。在平时考核、考察和届中、届末考核、考察中,看其是否经常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是否“傍大款”、“傍黑道”,是否搞权钱交易、损公肥私等等。——绷紧“警示线”。在领导干部误入歧途时猛击一掌,使其幡然醒悟、悬崖勒马。要运用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对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谈话诫勉苗头和暗示,问题分析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建立上述五条防线,能够较有效地改变目前干部监督当中“事前缺乏监督,事中无警示,事后算总帐”的被动局面。
三、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面对市场经济某些消极腐朽的东西和形形色色的诱惑,要注意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各种风浪中经受考验,能否保持清醒头脑,站稳脚跟,一靠思想教育,二靠监督管理。
1、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艰苦奋斗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忠诚的心”、“敏捷的脑”、“勤快的脚”、“干净的手”,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在理想信念教育上,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联系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人生为什么,入党做什么,掌权干什么”的问题,使各种消极腐败的东西没有可趁之机。在党的宗旨教育上,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不能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或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家庭和小团体利益的资本在艰苦奋斗传统教育上,要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干部队伍中全面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廉洁奉献、开拓创新的好作风。
2、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抓好监督的法规、制度建设。近几年,许多县(市)级党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尝试,制定了不少好的规章制度,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些制度有的是针对某一时、某一事而制定的,具有片面性;有的规定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制度严重滞后,缺乏时效性。比如监督制约手段缺乏应有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微观监督规定多,宏观监督规定少;事后监督规定多,事前、事中监督规定少;对下监督规定多,对上监督规定少;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等等。因此,要针对当前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制度建设,努力形成适合新形势特点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
3、畅通信息渠道,把监督工作的“根”扎入群众之中。一是要建立干部监督联络员队伍。选派在职或离退休领导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监督联络员,不定期地到机关单位、街道和乡镇巡视,听取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反映。二是健全组织部门了解干部情况的渠道。对组织干部进行分工,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地负责考察一个片或几个片、一个归口系统的干部,在干部任前和届中、届末考察的基础上,通过与干部座谈,走访群众等方式,掌握干部的情况。实行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专题向组织、纪检部门汇报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廉政自律情况,根据平时掌握的信息,看领导干部有没有据实汇报情况,如没有,采取个别接触谈话的办法,让其“脸红”,“出汗”,“心跳”,起到诫勉作用。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中的内容进行抽样调查核实,防止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