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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干部管理制度(精选5篇)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57-614144 村干部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8-03 06:20: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文峰区社区干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制度化建设,加强社区队伍管理,增强社区干部组织纪律观念,强化社区干部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有效管理,着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社区。

第三条建立和完善干部管理体系,区民政局负责对全区各社区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办事处负责社区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条社区干部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服务意识,必须和上级组织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五条社区干部要注重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如班子闹不团结,将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第六条在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认真、务实、尽善尽美,注重工作实绩,努力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第七条考评按德、能、勤、绩、亷五项进行。考评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年度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不称职”者给予组织谈话。

第三章监督管理制度

第八条建立民主监督组织。社区设社区事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履行社区事务和财务管理监督权,对社区干部进行民主监督。

第九条实行社区事务公开制度。社区事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各项政策公开;二是居民救济、低保情况公开;三是干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公开;四是计划生育情况公开。

第十条坚持民主管理。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及各类组织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居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干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社区内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

第四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十一条建立社区学习小组,每年写1—2篇社区建设方面的调研文章,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社区班子的整体素质。

第十二条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与分组讨论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等形式。社

区负责人准备学习资料,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学习,要有专人对习内容记录进行记录。

第五章请销假制度

第十三条因事、因病、因公请假的,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的,以旷工处理;其中,病假必须有医院病情证明。

第十四条请假完毕后,请假人须向批假人销假。未销假造成超期的时间视为旷工。

第六章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社区公物(财产)实行档案管理,全部实行登记造册打号,做到不遗漏,保持完好。

第十六条未经社区书记、主任或集体研究同意,将公物(财产)变更、出售、借用或其它方式的处理,将追究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各社区的电脑和贵重物品,必须由专人管理和保管,各分管人员,要切实负责,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

第七章公章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各社区必须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本社区印章的管理。认真做好印章登记,加盖印章时,必须有登记、有经手人签字。

第十九条各社区印章必须妥善保管,避免印章遗失。第二十条所涉事项需加盖公章必须由社区书记、主任签字同意。未经领导签字同意私自加盖公章者,造成一切后果自已负责,同时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二篇:**街道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白马湖街道驻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便于服务群众,不断提高街道驻村(社区)干部落实工作和执行政策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

街道14个村(社区)驻村(社区)第一书记、驻村(社区)干部。

二、工作职责

1.指导督促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及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群众代表会议等,列席会议并督促村(社区)做好会议记录和各类原始资料保管归档。

2.督促指导村(社区)党支部重点抓好后进村(社区)整顿、党建示范点建设、便民综合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配套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工作、党务公开、村(社区)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帮助村(社区)党支部做好“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主题党日”、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的落实工作。

3.指导落实“村规民约”“一事一议”、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督促村(社区)做好集体资产管理、经济承包合同签订等工作。

4.协助村(社区)“两委”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常规工作和突击任务。如信访维稳综治、计划生育、土地执法、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5.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协助村(社区)“两委”理清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协助村(社区)上沟通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群众事务的相关手续,并做好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

6.帮助解决党员、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积极帮助农村(社区)低保户及困难群众、特困党员等解决“五难”等问题。

7.及时向村(社区)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宣讲政策法规,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把中央和省市县的有关会议精神、各项工作要求等传达到村(社区),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8.协助并指导建立村(社区)级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档案,建卡立册,做好生育关怀工作,组织妇女参加种养培训和再就业培训。

9.及时掌握村(社区)内各种动向,协同村(社区)干部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对信访、上访人员做好解释、劝导、说服、教育等工作。

10.掌握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基本情况,如发现村(社区)干部思想、作风等方面有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或向上汇报,积极协助村(社区)党支部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11.村(社区)上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街道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12.驻村(社区)干部保证每月20天时间在村(社区)委会上班,与村(社区)干部一同实行出勤签到制,真正确保村(社区)上门常开、人常有、事常办。推行《驻村(社区)工作日志》制度,每次下村(社区)的工作内容必须在下村(社区)记录簿上标明并签名。

13.驻村(社区)干部要严以律己,注重自身形象,不准以任何方式干预和插手村(社区)上的工程建设,不准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酗酒闹事、赌博等活动。

14.驻村(社区)干部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要全面完成所包村(社区)上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责任

驻村干部出现下列问题的,要承担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受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等。

.驻村干部因工作不得力,致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完不成目标任务的。

2.对村民纠纷不察不问,任其发展而引发恶性事故的。

3.驻村干部在驻村工作期问,因方法不妥或措施不当引发新的矛盾或违反有关纪律,群众意见较大、村级工作无法开展的。

4.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和不利于所驻村(社区)开展工作的事情。

四、工作考核

建立以驻村工作任务完成、服务群众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村级绩效考核的结果将作为驻村干部驻村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使用、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街道成立以来设立的值班制度同时废止。

白马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0日

第三篇: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内容提要: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对全区机关环节干部、企业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3.坚持客观公正、任人为贤的原则。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2.具有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克己奉公。5.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干部推荐工作责任制度

1.推荐干部要遵循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推荐干部。

2.组织推荐,必须经过严格的组织考核和集体讨论通过,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其他成员负一般性责任。组织推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其程序是:召开干部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填写推荐票、统计推荐票,经过综合分析和集体讨论,最后确定考察对象。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群众推荐,通过10人以上联名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半数以上群众联名,推荐者负同等责任;个人推荐,推荐者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推荐对象各方面情况,必须负责任地向干部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推荐者负全部责任。

3.在干部推荐中,对属于了解不深,考核不细造成的失真、失误,要对推荐者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对属于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推荐者相应地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五、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度

1.干部考察工作实行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安排整个考察工作,并对考察的内容、程序、结果负总责。

2.干部考察要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3.在干部考察时,以德、能、勤、绩、廉为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即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其主要程序是: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填写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组按考察内容,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党委会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5.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束后,要对考察对象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6.考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严明的纪律,坚持四不准,即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漏考核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7.党委对考察干部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工作,对考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同时对考察人员追究责任。

六、干部讨论决定工作制度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考核组逐个介绍领导职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对在考察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到50%以上或不称职达到30%以上的拟任人选坚决不聘用。2.与会人员进行讨论酝酿。

3.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七、干部任职工作制度

1.对拟任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党委下发聘任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同时办理兑现工资手续。任职时间从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同时填写干部聘任审批表,连同聘任令,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备案。如果在公示期间有署名举报的,或匿名举报且事实清楚,有据可查的,党委应组成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是否聘任,同时将调查问题的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2.由党委领导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

八、干部日常考核与管理

1.坚持做好每年一次的全面考核工作。对在考核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到50%以上或不称职达到30%以上的干部及时解聘。

2.每年对干部进行2—3次理论、业务等知识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建立廉政谈话和诫免谈话制度;主管干部的领导和负责干部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掌握每个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经常听取意见,教育干部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每半年更新一次内容;同时加强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管力度。4.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和任人为贤的原则,对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干、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选拔、任用、推荐,杜绝拉关系、搞不正之风的行为。

5.区党委建立干部考核档案,进行微机管理,每年对干部考核档案进行调整、补充、完善,逐渐使干部管理规范化。

6.建立干部涉及购房、购车等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建立约束机制,每年对区内各企业进行一至两次的财务审计工作。7.加强民主监督,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查实后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九、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1.按照推荐程序,经党委研究,选拔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较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领导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强的正科级环节干部为市二级机构后备干部的推荐人选,其他人员为机关环节领导岗位后备干部的推荐人选。

2.建立后备干部库,健全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后备干部动态管理。

3.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优秀后备干部到大专院校进修和到基层挂职锻炼。

十、纪律与监督工作制度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领导碰头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3.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4.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集体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5.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6.不准要求提拔领导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7.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提拔任用。

8.不准在选拔干部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9.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10.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四篇:干部管理制度

主题内容与适用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海东电力实业总公司干部管理职能、干部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干部管理工作。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通知》

济南供电公司《干部管理标准》管理职能

3.1 主管部室

人事部是公司干部管理的主管部门。

3.2 职责

3.2.1 负责中层干部的考察和任免工作。

3.2.2 负责干部调配工作。

3.2.3 负责干部奖惩工作。

3.2.4 负责干部培训工作。

3.2.5 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3.2.6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3.2.7 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拨、上报工作。

3.3 权限

3.3.1 有权了解干部的德才等各方面的情况。

3.3.2 有权提出干部任免、调配、奖惩的意见。

3.3.3 有权提出调整和充实领导班子的意见。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干部任免

4.1.1 中层干部由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人选,经人事部考察,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由参评小组提出意见,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行政中层干部由经理聘任,以公司行政文件公布,党群中层干部由党委任命,以公司党委文件公布,然后报市公司人事部备案。

4.1.2 干部任免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4.2 干部调配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2007-01-01实施Q/302Z-203.001-2007

4.2.1 本单位内部的干部调出,首先由本人申请,说明原因,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核实,然后经公司党委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报市公司人事部批准,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4.2.2 本单位内部干部调动,首先由需要调入或调出的单位,提出意见报人事部,人事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意见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后由公司党委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后,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4.2.3 人事部每年向市公司人事部提出大、中专生需求计划。根据市公司下达的大、中专生分配计划,接收和安排大、中专生的工作。

4.2.4 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由龙海市安置办负责分配,人事部按照市公司下达的接收计划进行接收安置。

4.3 干部考察

4.3.1 干部考察是经常性的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和渠道,随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和表现,考察工作是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3.2 干部考察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表现。考察分为平时考察、集中考察、跟踪考察和考核。

4.3.3 干部考察工作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了解干部的实际表现,防止偏听偏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4.4 干部奖惩

4.4.1 中层干部奖惩事项由分管领导提出,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并提出奖惩意见,提交党委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中层干部的经济处罚、政纪处分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诫勉、责令辞职、免职、党纪处分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4.4.2 干部奖惩的材料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4.5 干部培训

4.5.1 负责按照上级布置,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4.5.2 配合有关部室提出干部培训计划。

4.6 干部考核

4.6.1 按照干部考核制度的规定,由本人写出述职报告,分别由分管领导填写意见并经公司党委研究后,做出考核结论。

4.6.2 按照中层干部离任审计的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作调动,职务变动的干部进行离任审计。

4.6.3 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

4.7 干部统计

4.7.1 负责每年一次的干部年报工作。

4.7.2 统计工作要做到数字准确,分类清楚,上报及时,符合上报规定。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2007-01-01实施Q/302Z-203.001-2007

4.8 档案管理

4.8.1 干部档案由人事部负责管理。

4.8.2 干部档案的保管工作,主要是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和补充。

4.8.3 负责建立干部档案借阅制度,严格借阅手续。

4.9后备干部管理

4.9.1 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提出名单。

4.9.2 人事部将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材料并征求公司领导意见后报公司党委集体讨论,确定公司级后备干部名单及中层后备干部名单。

4.9.3 按照市公司要求呈报人事部,同时有侧重的培养、锻炼。

4.9.4 人事部结合每年考察领导班子,对后备干部重点考察,提出使用意见,并根据考察情况进行调整充实后备干部名单。

4.9.5 建立后备干部考核档案,后备干部的各种表格、材料齐全。

4.10 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4.10.1 负责办理干部的离、退休手续。

4.10.2 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考试、考核、评审、申报等工作。

5检查与考核

5.1 干部管理工作由市公司人事部负责检查并对下达的指标进行考核。

5.2 干部管理日常工作由党委书记负责检查考核。

5.3 本标准执行情况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第五篇:社区管理制度(本站推荐)

社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建立正常的讨论机制,规范论坛管理,保护广大聊友的正当权益,真正体现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聊友创造一个良好的讨论娱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论坛内的言论、信息、资料必须符合地方政府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有关规定,禁止一切涉及、有可能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唆使他人构成犯罪以及不文明的言论和信息。

第3条非法访问本论坛后台数据系统是不受欢迎的行为,禁止一切未经许可而非法进

入本论坛数据系统或攻击本论坛数据程序。聊友需对自己在论坛内的言论和行为承担

责任。聊友若在本论坛散布和传播*、*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系统的记

录有可能作为聊友违反法律的证据。

第4条毁损论坛形象和正当权益、损害聊友在本论坛的正当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第二章聊友的权利和义务

第5条进入论坛的用户均为论坛的聊友,享有接受论坛的服务和帮助的权利,参加

论坛组织的一切聊友活动,享有要求帮助、监督管理、检举投诉、建议改进的权利。

所有聊友在本论坛的正当权益受本制度保护。

第6条聊友与聊友之间、聊友与管理团队之间具有平等的人生地位,应该做到互相

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第7条聊友应遵守本室管理制度,从大局出发,服从现场管理的指挥和安排,根据

能力和需要尽力完成现场管理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8条聊友对现场管理的行为、做法有不同看法的可以向坛主投诉。

第9条未注册成员一样享受与普通聊友平等的待遇,管理及聊友应积极帮助未注册

成员以鼓励注册成为本论坛聊友。

第三章规范要求

第10条姓名、昵称:姓名、昵称是每个聊友的重要标识,是个人追求、经历、观念的具体表现。论坛禁止任何使用国家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姓名、有损国家和国家领导人

以及著名人物形象、不文明不健康的昵称;广大聊友必须重视和珍惜自己的姓名和

昵称,维护好自己在论坛的个人形象。

第11条话题与语言:禁止在论坛谈论违反有关国际、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话

题,禁止一切不文明不健康的语言和文字(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淫秽等言论和信息属于不文明不健康的语言和文字);讨

论娱乐中在不产生误会的前提下,允许聊友使用自己所认识的地方方言。

第12条图片、肖像(头像)严禁带有*、淫秽等性质。

第四章奖励

第13条论坛鼓励广大聊友为加快论坛发展建设、规范管理、改进服务、活跃气氛、营造环境而出力出策,论坛将根据聊友对本论坛的贡献情况给予适度奖励。

第14条凡对论坛的发展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显著提高聊友队伍的,本论坛将给予

提高威望或级别的奖励,直至参与管理。

第15条对为论坛规范管理、改进服务提出具体方案、意见、方法,付之于实施并取

得成效的,本论坛也将给予提高威望、级别等奖励。

第16条积极参与本论坛组织的有关有奖活动,并按要求完成有关操作,最终胜利结

果的聊友,将得到不同适度的奖励。

第五章处罚细则

第17条对以下行为,将给予提醒、警告、禁用、删除id等不同程度提醒及处罚:

1、使用有争议的昵称;

2、散布有争议的言论。

3、使用不规范昵称;

4、散布有争议的言论不听劝阻的;

5、在论坛内吵架、辱骂的双方;

6、在论坛内发表大量重复同样内容语言的。

7、在论坛吵架、辱骂且不听劝阻的一方或双方;

8、辱骂管理或妨碍管理进行正常管理工作的;

9、借故管理员管理失误在论坛经劝阻不听的;

10、在论坛内故意反复宣传站点的;

11、利用论坛进行非法活动或帮派活动的;

12、有意不规范使用聊友权限导致论坛混乱者的;

13、经多次处理后仍进行违反论坛制度规定的活动的;

14、无理取闹经劝阻不听的;

15、由于个人言论和行为给本论坛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六章、版主及管理监督处罚准则

第17条版主应加强学习,熟炼掌握版主功能和论坛功能,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规

范管理语言,注意使用文明用语。

第18条禁止版主毫无约束的行使本论坛赋予的权利,请广大聊友对版主的违规行为

进行监督、检举、投诉,一经查实,论坛将依情况对版主进行降级或禁用、删除id的处罚。

第19条版主在行使管理权限时,不得妨碍其他聊友的正常活动,版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得限制、阻碍、剥夺聊友的正当权益。

第20条对于版主的下列行为,本论坛将视情节和被投诉版主的事后认错态度进行相

应处罚:

1、版主轻度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应向聊友公开道歉;

2、版主对论坛内发生的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等管理的,取消版主

资格。

3、版主滥用权利,无故行使版主权力,经查实行为属实则取消版主资格;情节严重

者降为新注册聊友;造成较大影响的删除其id。

4、版主发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漫骂、辱骂以及人身攻击言论的一律

取消版主资格,视情节给予将至新注册聊友或删除id。

5、版主密码被盗、让别人使用自己的id号,其在论坛的不良行为视为本人行为;一

经发现借用id号一律取消版主资格;造成论坛秩序混乱者删除其id。

6、版主如包庇和纵容自己的朋友在论坛内的不良行为,视同不履行版主职责论处。

7、如果版主之间出现了矛盾,请及时找坛主解决,不得在论坛内争执,否则按辱骂

或损坏论坛形象、危害论坛利益论处。

8、版主如遇较长时间内或其他特殊事务和特殊情况造成无法上网时,应通知坛主

或找其他版主转告坛主,以便合理安排论坛的版主进行管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力。

9、版主不允许参与聊友间的争吵,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

10、禁止版主随意解除其他版主作出的处罚管制,一经发现,将视情况严肃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21条论坛保留最终解释权,本论坛管理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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