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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局长年度述职报告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55-1036840 个人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6-15 21:33:12 来源:网络

民政局局长年度述职报告

202_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紧紧依靠和团结局领班子和全区民政干部,以“民政爱民,民政为民”为宗旨,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事务等工作,为推动我区各项民政事业发展和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现将202_年主要工作情况述职汇报如下:

一、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强化队伍建设

区民政局是履行全区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对象主要是老、弱、病、残、灾民等弱势群体及伤残军人、军烈属、退伍军人。在业务工作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和相关股室负责人钻研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领导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逐步完善管理机制为基础,以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形成做好事、办实事的良好氛围,为做好各项民生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全面贯彻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区民政局担负着40多个相关法律法规和60多个部门规章的行政执法与管理工作。我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是服务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加强法制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坚持分工负责的岗位责任制,班子成员定岗定责,责任到人,切实提高民生工作的办事效率;三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通过实行政策法规透明、行政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民政各项政策、法规在全区得到依法严格执行。

三、扎实开展民生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一)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一是精心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方案,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依规推进,防止黑恶势力和不符合条件的人染指基层政权,确保全区56个嘎查村、27个社区高质量超标准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并及时为当选的401名村(居)委员会成员颁发了当选证书。二是按照嘎查村(社区)建设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要求,我区已完成23个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任务,占全区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目标任务的40%。三是按照建立精街道强社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我区已完成10个800平方米以上基本场所的建设任务,基本满足了社区办公和活动所需,目前正在重点打造富力、恒大、中元3个精品示范社区。

(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社会组织审批工作。202_年共依法审批新登记社会组织16个,变更登记2个,注销登记7个;二是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截止目前,年检社会组织58家,未年检社会组织已发函告知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加大对其监管力度;三是引导区级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四是严查严打非法社会组织。通过社会组织自查、年检审核、实地调查、社会监督等手段,对85家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要求限时整改,并加强了监督管理。

(三)扎实推进双拥优抚安置。

一是为我区253名军人及6支驻区部队发放优抚安置补助及慰问资金1034.296万元。二是为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XX区推进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协调小组和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协调解决落实政策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积极对全区103名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退役军人开展拥军优属慰问工作,并继续做好自治区双拥模范区“八连冠”创建工作。四是做好退役士兵就业推荐服务,积极联系用人单位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

(四)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一是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481.2万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金1005.48万元,其他供养金、医疗救助金、护理补贴金等共计475.72万元;二是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构,202_年共对7570户12263人进行了家庭经济核对;三是为提高临时救助的精准性和防止骗保现象发生,制定印发了《XX区临时救助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与《申请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实施办法》。

(五)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是为4所养老机构和29名困境儿童与2214名80岁老人发放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福利金共计709.83万元;二是为全区老人办理1668张老年优待证;三是对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不间断进行实地检查和回头看督促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年公寓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时进行整改;四是表彰了我区202_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敬老孝星”荣誉称号的24位先进个人;五是完成了3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6所老年工作站的建设任务;六是为规范敬老院管理,积极协调在城乡救助中心加挂养老机构管理中心,解决区福利中心多年来属性不清无法办理法人登记难题。

(六)全力保障救灾救济能力。

一是为扎实提高我区汛期救灾应急反应能力,修订和完善了《XX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对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储备物资进行了整理,确保救灾救济及时到位;二是为应对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使受灾群众食物和饮用水得到保障,与永盛成超市签订了供货协议,健全了救灾物资保障和供应工作机制;三是在第十个“防灾减灾日”于XX区黄金社区反邪教法治广场发放了600余份防灾减灾应急科普知识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了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七)有序开展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的相关资料,截止目前,XX区采集录入地名普查成果数据2348条;二是对新都市区的49条道路及一个广场进行了命名;三是受理并办结5处辖区内小区命名工作,规范2处错误小区楼栋号与沿街门牌标志编排工作;四是完成了与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市跨界自然地理实体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五是解决包头市XX区哈林格尔镇新河村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柳林村河滩地纠纷问题;六是处理了4例辖区土地纠纷问题;七是印发了500份XX区划行政图,发放到各地区、部门以便开展相关工作。

(八)优化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1.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202_年共办理结婚登记974对,离婚登记418对,补发结婚登记1325对,补发离婚登记72人;接待电话咨询4812人次,来访咨询4617人次。

2.夯实殡葬改革管理。一是扎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与惠民殡葬政策宣传活动。截止目前,组织开展殡葬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材料约10万份;二是加大对封建迷信殡葬活动、违规殡葬用品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共教育规范各类违规殡葬事件183起,整顿查处5家殡葬用品店及170余处流动摊点;三是切实做好祭祀期间公墓防火防盗和安全保障工作。在各祭祀节日成立20人的应急保障小组,确保火灾和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3.创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一是及时更新完善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数据库及“儿童村主任、儿童督导员”相关信息,并对我区5名孤弃儿童身体状况与养育情况开展了大排查;二是圆满完成了“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给予10名流浪乞讨人员回家路费救助,给予3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并对流浪乞讨人员王富贵送去棉衣等物品进行救助。

四、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认真加强党员精神文明建设。

十九大召开以来,我局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每周五下午的学习活动。认真修改完善了中心组学习、三项制度、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通过开展换届选举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交流,引导大家结合工作实际,谈心得,谈体会,让每名党员真正有所思、有所悟、有所行。截至目前,总共开展政治学习36次、三会一课14次,讲主题党课4次、讲解业务知识9次,开展专题讲座2次,党建知识测试1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观看《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7次,观看《辉煌中国》等爱国专题片8次。

(二)多措并举推进社会组织党建。

XX区共有社会组织105家(社会团体3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3家)。区民政局党建办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对社会组织进行指导,并与社会组织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切实提高了他们的党性修养。建立“三同步”党建动态管理机制。对于申请成立新的社会组织,必须在申报材料中增设《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调查表》,在登记注册时签订党建工作承诺书,从源头上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在年检中同步检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及时把握动态,查找问题,增添措施。将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对应建而未建党组织和党建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实行一票否决。通过“三同步”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党建工作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主要流程相互结合、重要节点同步完成。

五、主动接受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及代表建议意见

做为部门负责人,在日常工作学习中,我始终坚持主动倾听群众的呼声,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及代表建议意见,一是在202_年10月区人大视察组一行对我区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核对信息、档案管理、扶贫衔接等方面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针对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我局针对区人大提出的问题要求城乡救助中心立行立改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对人大转办、交办的事项都及时给予答复,并积极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202_年区人大交办我局议案建议2件,全部及时给予答复。

今后我将继续保持不骄不躁的思想作风,继续保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新XX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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