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抓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四百”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一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系统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的“四百”活动,即自二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百名司法所长、百名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百家企业,开展百日活动”。活动中组织走访企业2904家,组织排查632次,排查矛盾纠纷1441件;组织咨询交流会71次11914人次,为企业办理融资等经济类公证9687件,涉及标的金额88985万元;向企业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33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9188万元,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企业应对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服务。
二是为法治宿迁建设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带动其他重点对象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基本实现了农村普法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园区”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应对金融危机、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按照民宗主管,乡镇负责、司法辅助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探索和完善信教群众法制宣传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宿迁宗教普法特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为全市的快速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法制宣传车辆200余辆次,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万份,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21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60余场次,为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地部队举办法制讲座20次,送去法律书籍及资料10000余册,制作发放3000个《军人军属法律服务联系卡》,全市有近400万人次接受普法教育。
三是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环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办法》;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基本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共排查、调解纠纷11515件,调解成功率达97、08%,防止群体性上访249起3385人次,取得了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好成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档分离”管理,充分用好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和全省社区矫正风险平台等载体,并新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80人,有效防控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947人,期满解除矫正1848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985人,无重新犯罪。加大刑释解教工作力度,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全市安置帮教管理软件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记录簿全部正常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64人,建立154个安置基地,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和95.8%,全年无重新犯罪,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为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应援尽援”原则,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实行法律援助公示制、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法援工作站、法援接待点协助申请制,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制作联系卡,实行电话预约、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便民程度;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打造法律援助宿迁品牌,“陈翠侠客运合同(交通事故)纠纷案”被评为XX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件”。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83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5.53 %,受援人达2258人;来访咨询3333人次,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服务1203人次,避免经济损失5440万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拓展服务途径,开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律师行业成立了市律协党委,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四全服务”(即:全天候服务、全方位服务、全过程服务、全身心服务)活动,办理案件5726件,同比增长21.8%,担任法律顾问661家,业务收费1686.1万元,同比增长32.6%;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参与防范金融危机,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办理各类公证21087件,涉及标的额191776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推行诚信档案建设和执业公示制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921家,代理诉讼8763件,代理非诉讼6429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鉴定申请546件,比去年同期(467件)增长16.92%,减免费用1.81万元,采信率达99.9%,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新的载体。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以树典型、促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司法所制度和业务建设,组织开展省、市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和分档竞赛活动,树立了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功能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基层工作典型,引领和带动全市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全市已建成沭阳桑墟等四个独门独院司法所,有17个司法所被表彰为首批省级优秀司法所,泗洪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优秀司法局,沭阳、泗阳、泗洪、宿豫等县局被省厅命名表彰为依法行政合格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共协助基层政府处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98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4起1337人,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52件,被政府采纳建议213件。
六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坚持一手抓正常工作,一手抓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总体目标进行重点考核,组织专门招商小组,利用到外地开会、考察机会,捕捉招商信息。福建、浙江、南京、昆山、太仓、无锡、苏州等地客商分别来宿进行了考察,并与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示范区等单位进行了咨询、磋商。中国东方清洁能源公司(cece)郭总今年已多次来宿考察,准备在我市投资城市生活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无锡客商董总计划来宿考察投资新型材料生产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6亿元左右。目前,我局引进的投资额达5000万元的亚奇环保(福建)有限公司已在市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竣工试生产,主要生产环保塑料制品和调味品,全部用于出口。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作风建设的主动性
在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同时,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首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廉政理论学习。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理念,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为抓手,着重学习三个内容,做到“三个明确”,即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市反腐倡廉教育理论,明确现阶段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任;侧重学习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和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在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中应发挥的作用;重温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二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勤廉示范单位”、“在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全面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廉洁从政的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廉政文化建设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省司法厅组织“廉政文艺”汇演。同时,开展友情提醒活动,在市局域网发布“反腐倡廉格言警句”,在办公大楼醒目位置张贴廉政格言、廉政漫画。节假日,给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家属发放《廉政倡议书》,达到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个人防腐拒变的能力。四是注重反面典型教育的警示作用。先后组织市局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权交易镜鉴录》、《大要案聚焦》、《小人物大腐败》、《失衡的秤》等警示教育片。为突出教育效果,结合观看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讨论,打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巩固“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权力观。五是建立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为促使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司法局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函询与诫勉谈话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廉政谈话》、《宿迁市司法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每位班子成员都能自觉的、主动的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对干部选拔、人事调配、招生考试、重大资金调配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纪检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倾听群众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行风建设抓手,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工作的力度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一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推进机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积极参与 “政(行)风热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台了《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纠风及软环建设工作意见》和《宿迁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办法》,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治理力度。为了加强我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投诉查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查处工作意见》,《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管理,健全了投诉查处工作的责任制,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行从业人员不讲诚信、乱收费、不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公证、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以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收取费用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制度,定期公布法律服务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问题严查重处,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起。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按照市纪委部署,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工程建设搞“以债私谋”专项整改活动》、《市司法局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对廉洁从政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的通知》并切实抓好落实。四是积极推行财务审核公示制度。财务报销实行支出审签和报销公示制度,各类财务票据需经办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登记并报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时报送驻司法局纪检组把关审签。XX年以来,局公务接待费、会务费和差旅费明显下降。为使国有资产运营有序,制定了申报表、增加备案监督表等系列配套表格并推动实施到位,保证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在政府集中采购以外日常物品采购中,实行了具体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监察机构三方全程参与询价、议价、洽谈、采购等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制。
(五)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进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力度
我们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纠的原则,严肃查处发生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我们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信访程序,遵守信访纪律,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制定完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规程,明确登记、送批、转办、催办、信息反馈等制度,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人事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违反省政府“八条禁令”、市政府“五条要求”的案件。改进查办案件的方式方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调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相继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重大信访问题会办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结案报结制度》、《宿迁市司法局接访工作人员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案件办理制度》,努力做到在从严惩处中教育干部,在澄清事实中保护干部。
第二篇: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抓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四百”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一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系统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的“四百”活动,即自二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百名司法所长、百名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百家企业,开展百日活动”。活动中组织走访企业2904家,组织排查632次,排查矛盾纠纷1441件;组织咨询交流会71次11914人次,为企业办理融资等经济类公证9687件,涉及标的金额88985万元;向企业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33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9188万元,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企业应对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服务。
二是为法治宿迁建设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带动其他重点对象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基本实现了农村普法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园区”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应对金融危机、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按照民宗主管,乡镇负责、司法辅助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探索和完善信教群众法制宣传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宿迁宗教普法特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为全市的快速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法制宣传车辆200余辆次,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万份,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21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60余场次,为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地部队举办法制讲座20次,送去法律书籍及资料10000余册,制作发放3000个《军人军属法律服务联系卡》,全市有近400万人次接受普法教育。
三是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环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办法》;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基本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共排查、调解纠纷11515件,调解成功率达97、08%,防止群体性上访249起3385人次,取得了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好成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档分离”管理,充分用好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和全省社区矫正风险平台等载体,并新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80人,有效防控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947人,期满解除矫正1848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985人,无重新犯罪。加大刑释解教工作力度,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全市安置帮教管理软件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记录簿全部正常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64人,建立154个安置基地,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和95.8%,全年无重新犯罪,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四是为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应援尽援”原则,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实行法律援助公示制、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法援工作站、法援接待点协助申请制,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制作联系卡,实行电话预约、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便民程度;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打造法律援助宿迁品牌,“陈翠侠客运合同(交通事故)纠纷案”被评为XX“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件”。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83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5.53 %,受援人达2258人;来访咨询3333人次,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服务1203人次,避免经济损失5440万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拓展服务途径,开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律师行业成立了市律协党委,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四全服务”(即:全天候服务、全方位服务、全过程服务、全身心服务)活动,办理案件5726件,同比增长21.8%,担任法律顾问661家,业务收费1686.1万元,同比增长32.6%;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参与防范金融危机,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办理各类公证21087件,涉及标的额191776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推行诚信档案建设和执业公示制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921家,代理诉讼8763件,代理非诉讼6429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鉴定申请546件,比去年同期(467件)增长16.92%,减免费用1.81万元,采信率达99.9%,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新的载体。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以树典型、促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司法所制度和业务建设,组织开展省、市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和分档竞赛活动,树立了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功能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基层工作典型,引领和带动全市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全市已建成沭阳桑墟等四个独门独院司法所,有17个司法所被表彰为首批省级优秀司法所,泗洪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优秀司法局,沭阳、泗阳、泗洪、宿豫等县局被省厅命名表彰为依法行政合格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共协助基层政府处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98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4起1337人,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52件,被政府采纳建议213件。
六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坚持一手抓正常工作,一手抓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局机关总体目标进行重点考核,组织专门招商小组,利用到外地开会、考察机会,捕捉招商信息。福建、浙江、南京、昆山、太仓、无锡、苏州等地客商分别来宿进行了考察,并与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示范区等单位进行了咨询、磋商。中国东方清洁能源公司(cece)郭总今年已多次来宿考察,准备在我市投资城市生活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无锡客商董总计划来宿考察投资新型材料生产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6亿元左右,述职报告《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目前,我局引进的投资额达5000万元的亚奇环保(福建)有限公司已在市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竣工试生产,主要生产环保塑料制品和调味品,全部用于出口。
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抓好建设责任分解,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摆上重要的议事和办事日程,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各处室、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的支持和参与的责任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制定了落实《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XX年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牵头处室,形成了“人人有担子、人人有压力”的工作格局。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督促、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责任制的落实,牢牢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反腐制度体系,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约机制
市委确定XX年为“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XX年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按照《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围绕权力设定、行使、评价、问责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坚持必要管用的原则,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约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相继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资金运行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固定资产运营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制度》《关于切实加强宿迁市司法局党内监督的实施意见》等二十一项制度,将制度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并按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局网站上公布工作职能、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方面的内容。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建立检查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依纪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新举措。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收费备案、入帐核查和支出审查制度,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增加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固定资产登记核查制度、固定资产变更核查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健全执业监督体系和投诉查处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法律服务领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作风建设的主动性
在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同时,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首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廉政理论学习。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理念,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为抓手,着重学习三个内容,做到“三个明确”,即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市反腐倡廉教育理论,明确现阶段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任;侧重学习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和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在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中应发挥的作用;重温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二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勤廉示范单位”、“在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全面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廉洁从政的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廉政文化建设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省司法厅组织“廉政文艺”汇演。同时,开展友情提醒活动,在市局域网发布“反腐倡廉格言警句”,在办公大楼醒目位置张贴廉政格言、廉政漫画。节假日,给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家属发放《廉政倡议书》,达到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个人防腐拒变的能力。四是注重反面典型教育的警示作用。先后组织市局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权交易镜鉴录》、《大要案聚焦》、《小人物大腐败》、《失衡的秤》等警示教育片。为突出教育效果,结合观看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讨论,打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巩固“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权力观。五是建立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为促使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司法局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函询与诫勉谈话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廉政谈话》、《宿迁市司法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每位班子成员都能自觉的、主动的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对干部选拔、人事调配、招生考试、重大资金调配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纪检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倾听群众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行风建设抓手,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工作的力度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一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推进机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积极参与 “政(行)风热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台了《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纠风及软环建设工作意见》和《宿迁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办法》,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治理力度。为了加强我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投诉查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查处工作意见》,《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管理,健全了投诉查处工作的责任制,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行从业人员不讲诚信、乱收费、不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公证、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以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收取费用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制度,定期公布法律服务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问题严查重处,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起。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按照市纪委部署,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工程建设搞“以债私谋”专项整改活动》、《市司法局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对廉洁从政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的通知》并切实抓好落实。四是积极推行财务审核公示制度。财务报销实行支出审签和报销公示制度,各类财务票据需经办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登记并报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时报送驻司法局纪检组把关审签。XX年以来,局公务接待费、会务费和差旅费明显下降。为使国有资产运营有序,制定了申报表、增加备案监督表等系列配套表格并推动实施到位,保证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在政府集中采购以外日常物品采购中,实行了具体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监察机构三方全程参与询价、议价、洽谈、采购等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制。
(五)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进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力度
我们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纠的原则,严肃查处发生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我们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信访程序,遵守信访纪律,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制定完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规程,明确登记、送批、转办、催办、信息反馈等制度,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人事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违反省政府“八条禁令”、市政府“五条要求”的案件。改进查办案件的方式方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调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相继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重大信访问题会办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结案报结制度》、《宿迁市司法局接访工作人员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案件办理制度》,努力做到在从严惩处中教育干部,在澄清事实中保护干部。
第三篇: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抓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四百”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一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系统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的“四百”活动,即自二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百名司法所长、百名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百家企业,开展百日活动”。活动中组织走访企业2904家,组织排查632次,排查矛盾纠纷1441件;组织咨询交流会71次11914人次,为企业办理融资等经济类公证9687件,涉及标的金额88985万元;向企业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33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9188万元,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企业应对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服务。
二是为法治宿迁建设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带动其他重点对象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基本实现了农村普法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园区”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应对金融危机、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按照民宗主管,乡镇负责、司法辅助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探索和完善信教群众法制宣传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宿迁宗教普法特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为全市的快速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法制宣传车辆200余辆次,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万份,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21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60余场次,为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地部队举办法制讲座20次,送去法律书籍及资料10000余册,制作发放3000个《军人军属法律服务联系卡》,全市有近400万人次接受普法教育。
三是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环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办法》;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基本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共排查、调解纠纷11515件,调解成功率达97、08%,防止群体性上访249起3385人次,取得了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好成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档分离”管理,充分用好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和全省社区矫正风险平台等载体,并新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80人,有效防控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947人,期满解除矫正1848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985人,无重新犯罪。加大刑释解教工作力度,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全市安置帮教管理软件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记录簿全部正常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64人,建立154个安置基地,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和95.8%,全年无重新犯罪,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为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应援尽援”原则,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实行法律援助公示制、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法援工作站、法援接待点协助申请制,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制作联系卡,实行电话预约、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便民程度;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打造法律援助宿迁品牌,“陈翠侠客运合同(交通事故)纠纷案”被评为XX“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件”。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83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5.53 %,受援人达2258人;来访咨询3333人次,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服务1203人次,避免经济损失5440万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拓展服务途径,开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律师行业成立了市律协党委,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四全服务”(即:全天候服务、全方位服务、全过程服务、全身心服务)活动,办理案件5726件,同比增长21.8%,担任法律顾问661家,业务收费1686.1万元,同比增长32.6%;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参与防范金融危机,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办理各类公证21087件,涉及标的额191776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推行诚信档案建设和执业公示制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921家,代理诉讼8763件,代理非诉讼6429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鉴定申请546件,比去年同期(467件)增长16.92%,减免费用1.81万元,采信率达99.9%,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新的载体。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以树典型、促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司法所制度和业务建设,组织开展省、市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和分档竞赛活动,树立了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功能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基层工作典型,引领和带动全市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全市已建成沭阳桑墟等四个独门独院司法所,有17个司法所被表彰为首批省级优秀司法所,泗洪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优秀司法局,沭阳、泗阳、泗洪、宿豫等县局被省厅命名表彰为依法行政合格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共协助基层政府处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98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4起1337人,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52件,被政府采纳建议213件。
六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坚持一手抓正常工作,一手抓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局机关总体目标进行重点考核,组织专门招商小组,利用到外地开会、考察机会,捕捉招商信息。福建、浙江、南京、昆山、太仓、无锡、苏州等地客商分别来宿进行了考察,并与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示范区等单位进行了咨询、磋商。中国东方清洁能源公司(cece)郭总今年已多次来宿考察,准备在我市投资城市生活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无锡客商董总计划来宿考察投资新型材料生产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6亿元左右。目前,我局引进的投资额达5000万元的亚奇环保(福建)有限公司已在市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竣工试生产,主要生产环保塑料制品和调味品,全部用于出口。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作风建设的主动性
在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同时,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首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廉政理论学习。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理念,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为抓手,着重学习三个内容,做到“三个明确”,即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市反腐倡廉教育理论,明确现阶段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任;侧重学习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和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在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中应发挥的作用;重温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二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勤廉示范单位”、“在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全面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廉洁从政的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廉政文化建设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省司法厅组织“廉政文艺”汇演。同时,开展友情提醒活动,在市局域网发布“反腐倡廉格言警句”,在办公大楼醒目位置张贴廉政格言、廉政漫画。节假日,给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家属发放《廉政倡议书》,达到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个人防腐拒变的能力。四是注重反面典型教育的警示作用。先后组织市局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权交易镜鉴录》、《大要案聚焦》、《小人物大腐败》、《失衡的秤》等警示教育片。为突出教育效果,结合观看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讨论,打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巩固“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权力观。五是建立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为促使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司法局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函询与诫勉谈话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廉政谈话》、《宿迁市司法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每位班子成员都能自觉的、主动的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对干部选拔、人事调配、招生考试、重大资金调配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纪检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倾听群众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行风建设抓手,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工作的力度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一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推进机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积极参与 “政(行)风热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台了《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纠风及软环建设工作意见》和《宿迁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办法》,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治理力度。为了加强我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投诉查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查处工作意见》,《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管理,健全了投诉查处工作的责任制,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行从业人员不讲诚信、乱收费、不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公证、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以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收取费用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制度,定期公布法律服务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问题严查重处,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起。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按照市纪委部署,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工程建设搞“以债私谋”专项整改活动》、《市司法局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对廉洁从政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的通知》并切实抓好落实。四是积极推行财务审核公示制度。财务报销实行支出审签和报销公示制度,各类财务票据需经办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登记并报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时报送驻司法局纪检组把关审签。XX年以来,局公务接待费、会务费和差旅费明显下降。为使国有资产运营有序,制定了申报表、增加备案监督表等系列配套表格并推动实施到位,保证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在政府集中采购以外日常物品采购中,实行了具体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监察机构三方全程参与询价、议价、洽谈、采购等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制。
(五)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进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力度
我们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纠的原则,严肃查处发生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我们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信访程序,遵守信访纪律,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制定完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规程,明确登记、送批、转办、催办、信息反馈等制度,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人事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违反省政府“八条禁令”、市政府“五条要求”的案件。改进查办案件的方式方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调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相继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重大信访问题会办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结案报结制度》、《宿迁市司法局接访工作人员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案件办理制度》,努力做到在从严惩处中教育干部,在澄清事实中保护干部。
第四篇: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抓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四百”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一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系统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的“四百”活动,即自二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百名司法所长、百名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百家企业,开展百日活动”。活动中组织走访企业2904家,组织排查632次,排查矛盾纠纷1441件;组织咨询交流会71次11914人次,为企业办理融资等经济类公证9687件,涉及标的金额88985万元;向企业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33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9188万元,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企业应对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服务。
二是为法治宿迁建设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带动其他重点对象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基本实现了农村普法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园区”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应对金融危机、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按照民宗主管,乡镇负责、司法辅助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探索和完善信教群众法制宣传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宿迁宗教普法特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为全市的快速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法制宣传车辆200余辆次,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万份,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21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60余场次,为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地部队举办法制讲座20次,送去法律书籍及资料10000余册,制作发放3000个《军人军属法律服务联系卡》,全市有近400万人次接受普法教育。
三是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环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办法》;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基本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共排查、调解纠纷11515件,调解成功率达97、08%,防止群体性上访249起3385人次,取得了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好成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档分离”管理,充分用好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和全省社区矫正风险平台等载体,并新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80人,有效防控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947人,期满解除矫正1848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985人,无重新犯罪。加大刑释解教工作力度,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全市安置帮教管理软件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记录簿全部正常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64人,建立154个安置基地,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和95.8%,全年无重新犯罪,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四是为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应援尽援”原则,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实行法律援助公示制、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法援工作站、法援接待点协助申请制,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制作联系卡,实行电话预约、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便民程度;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打造法律援助宿迁品牌,“陈翠侠客运合同(交通事故)纠纷案”被评为XX“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件”。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83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5.53 %,受援人达2258人;来访咨询3333人次,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服务1203人次,避免经济损失5440万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拓展服务途径,开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律师行业成立了市律协党委,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四全服务”(即:全天候服务、全方位服务、全过程服务、全身心服务)活动,办理案件5726件,同比增长21.8%,担任法律顾问661家,业务收费1686.1万元,同比增长32.6%;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参与防范金融危机,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办理各类公证21087件,涉及标的额191776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推行诚信档案建设和执业公示制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921家,代理诉讼8763件,代理非诉讼6429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鉴定申请546件,比去年同期(467件)增长16.92%,减免费用1.81万元,采信率达99.9%,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新的载体。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以树典型、促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司法所制度和业务建设,组织开展省、市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和分档竞赛活动,树立了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功能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基层工作典型,引领和带动全市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全市已建成沭阳桑墟等四个独门独院司法所,有17个司法所被表彰为首批省级优秀司法所,泗洪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优秀司法局,沭阳、泗阳、泗洪、宿豫等县局被省厅命名表彰为依法行政合格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共协助基层政府处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98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4起1337人,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52件,被政府采纳建议213件。
六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坚持一手抓正常工作,一手抓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局机关总体目标进行重点考核,组织专门招商小组,利用到外地开会、考察机会,捕捉招商信息。福建、浙江、南京、昆山、太仓、无锡、苏州等地客商分别来宿进行了考察,并与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示范区等单位进行了咨询、磋商。中国东方清洁能源公司(cece)郭总今年已多次来宿考察,准备在我市投资城市生活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无锡客商董总计划来宿考察投资新型材料生产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6亿元左右,述职报告《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目前,我局引进的投资额达5000万元的亚奇环保(福建)有限公司已在市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竣工试生产,主要生产环保塑料制品和调味品,全部用于出口。
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抓好建设责任分解,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摆上重要的议事和办事日程,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各处室、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的支持和参与的责任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制定了落实《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XX年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牵头处室,形成了“人人有担子、人人有压力”的工作格局。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督促、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责任制的落实,牢牢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反腐制度体系,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约机制
市委确定XX年为“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XX年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按照《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围绕权力设定、行使、评价、问责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坚持必要管用的原则,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约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相继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资金运行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固定资产运营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制度》《关于切实加强宿迁市司法局党内监督的实施意见》等二十一项制度,将制度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并按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局网站上公布工作职能、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方面的内容。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建立检查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依纪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新举措。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收费备案、入帐核查和支出审查制度,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增加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固定资产登记核查制度、固定资产变更核查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健全执业监督体系和投诉查处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法律服务领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作风建设的主动性
在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同时,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首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廉政理论学习。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理念,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为抓手,着重学习三个内容,做到“三个明确”,即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市反腐倡廉教育理论,明确现阶段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任;侧重学习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和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在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中应发挥的作用;重温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二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勤廉示范单位”、“在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全面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廉洁从政的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廉政文化建设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省司法厅组织“廉政文艺”汇演。同时,开展友情提醒活动,在市局域网发布“反腐倡廉格言警句”,在办公大楼醒目位置张贴廉政格言、廉政漫画。节假日,给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家属发放《廉政倡议书》,达到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个人防腐拒变的能力。四是注重反面典型教育的警示作用。先后组织市局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权交易镜鉴录》、《大要案聚焦》、《小人物大腐败》、《失衡的秤》等警示教育片。为突出教育效果,结合观看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讨论,打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巩固“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权力观。五是建立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为促使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司法局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函询与诫勉谈话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廉政谈话》、《宿迁市司法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每位班子成员都能自觉的、主动的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对干部选拔、人事调配、招生考试、重大资金调配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纪检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倾听群众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行风建设抓手,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工作的力度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一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推进机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积极参与 “政(行)风热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台了《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纠风及软环建设工作意见》和《宿迁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办法》,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治理力度。为了加强我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投诉查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查处工作意见》,《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管理,健全了投诉查处工作的责任制,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行从业人员不讲诚信、乱收费、不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公证、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以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收取费用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制度,定期公布法律服务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问题严查重处,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起。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按照市纪委部署,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工程建设搞“以债私谋”专项整改活动》、《市司法局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对廉洁从政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的通知》并切实抓好落实。四是积极推行财务审核公示制度。财务报销实行支出审签和报销公示制度,各类财务票据需经办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登记并报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时报送驻司法局纪检组把关审签。XX年以来,局公务接待费、会务费和差旅费明显下降。为使国有资产运营有序,制定了申报表、增加备案监督表等系列配套表格并推动实施到位,保证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在政府集中采购以外日常物品采购中,实行了具体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监察机构三方全程参与询价、议价、洽谈、采购等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制。
(五)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进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力度
我们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纠的原则,严肃查处发生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我们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信访程序,遵守信访纪律,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制定完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规程,明确登记、送批、转办、催办、信息反馈等制度,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人事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违反省政府“八条禁令”、市政府“五条要求”的案件。改进查办案件的方式方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调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相继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重大信访问题会办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结案报结制度》、《宿迁市司法局接访工作人员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案件办理制度》,努力做到在从严惩处中教育干部,在澄清事实中保护干部。
第五篇: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抓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四百”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一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系统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的“四百”活动,即自二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百名司法所长、百名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百家企业,开展百日活动”。活动中组织走访企业2904家,组织排查632次,排查矛盾纠纷1441件;组织咨询交流会71次11914人次,为企业办理融资等经济类公证9687件,涉及标的金额88985万元;向企业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33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9188万元,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企业应对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服务。
二是为法治宿迁建设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带动其他重点对象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基本实现了农村普法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园区”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应对金融危机、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按照民宗主管,乡镇负责、司法辅助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探索和完善信教群众法制宣传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宿迁宗教普法特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为全市的快速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法制宣传车辆200余辆次,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万份,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21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60余场次,为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地部队举办法制讲座20次,送去法律书籍及资料10000余册,制作发放3000个《军人军属法律服务联系卡》,全市有近400万人次接受普法教育。
三是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环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办法》;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基本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共排查、调解纠纷11515件,调解成功率达97、08%,防止群体性上访249起3385人次,取得了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好成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档分离”管理,充分用好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和全省社区矫正风险平台等载体,并新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80人,有效防控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947人,期满解除矫正1848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985人,无重新犯罪。加大刑释解教工作力度,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全市安置帮教管理软件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记录簿全部正常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64人,建立154个安置基地,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和95.8%,全年无重新犯罪,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为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应援尽援”原则,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实行法律援助公示制、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法援工作站、法援接待点协助申请制,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制作联系卡,实行电话预约、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便民程度;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打造法律援助宿迁品牌,“陈翠侠客运合同(交通事故)纠纷案”被评为XX“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件”。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83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5.53 %,受援人达2258人;来访咨询3333人次,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服务1203人次,避免经济损失5440万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拓展服务途径,开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律师行业成立了市律协党委,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四全服务”(即:全天候服务、全方位服务、全过程服务、全身心服务)活动,办理案件5726件,同比增长21.8%,担任法律顾问661家,业务收费1686.1万元,同比增长32.6%;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参与防范金融危机,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办理各类公证21087件,涉及标的额191776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推行诚信档案建设和执业公示制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921家,代理诉讼8763件,代理非诉讼6429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鉴定申请546件,比去年同期(467件)增长16.92%,减免费用1.81万元,采信率达99.9%,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新的载体。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以树典型、促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司法所制度和业务建设,组织开展省、市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和分档竞赛活动,树立了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功能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基层工作典型,引领和带动全市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全市已建成沭阳桑墟等四个独门独院司法所,有17个司法所被表彰为首批省级优秀司法所,泗洪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优秀司法局,沭阳、泗阳、泗洪、宿豫等县局被省厅命名表彰为依法行政合格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共协助基层政府处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98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4起1337人,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52件,被政府采纳建议213件。
六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坚持一手抓正常工作,一手抓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局机关总体目标进行重点考核,组织专门招商小组,利用到外地开会、考察机会,捕捉招商信息。福建、浙江、南京、昆山、太仓、无锡、苏州等地客商分别来宿进行了考察,并与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示范区等单位进行了咨询、磋商。中国东方清洁能源公司(cece)郭总今年已多次来宿考察,准备在我市投资城市生活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无锡客商董总计划来宿考察投资新型材料生产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6亿元左右。目前,我局引进的投资额达5000万元的亚奇环保(福建)有限公司已在市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竣工试生产,主要生产环保塑料制品和调味品,全部用于出口。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作风建设的主动性
在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同时,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首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廉政理论学习。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理念,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为抓手,着重学习三个内容,做到“三个明确”,即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市反腐倡廉教育理论,明确现阶段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任;侧重学习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和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在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中应发挥的作用;重温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二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勤廉示范单位”、“在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全面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廉洁从政的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廉政文化建设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省司法厅组织“廉政文艺”汇演。同时,开展友情提醒活动,在市局域网发布“反腐倡廉格言警句”,在办公大楼醒目位置张贴廉政格言、廉政漫画。节假日,给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家属发放《廉政倡议书》,达到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个人防腐拒变的能力。四是注重反面典型教育的警示作用。先后组织市局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权交易镜鉴录》、《大要案聚焦》、《小人物大腐败》、《失衡的秤》等警示教育片。为突出教育效果,结合观看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讨论,打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巩固“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权力观。五是建立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为促使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司法局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函询与诫勉谈话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廉政谈话》、《宿迁市司法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每位班子成员都能自觉的、主动的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对干部选拔、人事调配、招生考试、重大资金调配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纪检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倾听群众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行风建设抓手,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工作的力度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一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推进机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积极参与 “政(行)风热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台了《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纠风及软环建设工作意见》和《宿迁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办法》,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治理力度。为了加强我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投诉查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查处工作意见》,《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管理,健全了投诉查处工作的责任制,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行从业人员不讲诚信、乱收费、不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公证、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以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收取费用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制度,定期公布法律服务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问题严查重处,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起。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按照市纪委部署,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工程建设搞“以债私谋”专项整改活动》、《市司法局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对廉洁从政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的通知》并切实抓好落实。四是积极推行财务审核公示制度。财务报销实行支出审签和报销公示制度,各类财务票据需经办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登记并报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时报送驻司法局纪检组把关审签。XX年以来,局公务接待费、会务费和差旅费明显下降。为使国有资产运营有序,制定了申报表、增加备案监督表等系列配套表格并推动实施到位,保证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在政府集中采购以外日常物品采购中,实行了具体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监察机构三方全程参与询价、议价、洽谈、采购等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制。
(五)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进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力度
我们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纠的原则,严肃查处发生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我们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信访程序,遵守信访纪律,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制定完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规程,明确登记、送批、转办、催办、信息反馈等制度,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人事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违反省政府“八条禁令”、市政府“五条要求”的案件。改进查办案件的方式方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调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相继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重大信访问题会办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结案报结制度》、《宿迁市司法局接访工作人员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案件办理制度》,努力做到在从严惩处中教育干部,在澄清事实中保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