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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申请书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120-1017956 申请书 发布时间: 2024-06-01 09:56: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取保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周律师,河南育滨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782103***.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华冲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202_年4月23日犯罪嫌疑人刘华冲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贵局依法拘留,5月11日被宛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刘华冲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第一、刘华冲涉嫌犯罪行为属于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情况。

刘华冲涉嫌的罪名是非法拘禁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及河南省常见罪名量刑细则规定,应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本案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

刘华冲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其主观上并无拘禁对方之故意,仅出于中间人、热心肠替债权人作证讨债,应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

第三、刘华冲没有前科。

刘华冲一直遵纪守法,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甚至违法记录。第四、刘华冲自身身体状况极差,不适宜长期羁押。

刘华冲自幼体弱多病,至今仍不断药,被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发生社会危险,也没有证据证明刘华冲取保候审之后,仍然会有危害社会的行为。

综上,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刘华冲完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且刘华冲的家人愿意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新刑诉法对取保候审制度做了大幅度的改革,其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挽救可能犯罪的人,降低审判前的关押率,使犯罪嫌

疑人不受看守所其它犯罪嫌疑人的污染,从而更好地达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此致

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申请人:周律师

202_年6月8日

第二篇:取保申请书

申请书

申请人: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犯罪嫌疑人XXX的委托律师。

取保候审对象(犯罪嫌疑人):xxx,女,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许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现处于拘留期间。

申请事项: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主要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xxx的委托律师,现依据犯罪嫌疑人xxx及其家属的请求,结合其个人身体状况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其犯罪的具体的社会危害性,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x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xxx因患有xx癌,身体状况一直不佳,一直在进行治疗,近期病情有所变化(相关病历资料附后)。《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故依法可对xxx采用取保候审的办法。

二、犯罪嫌疑人xxx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其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xxx提供保证。犯罪嫌疑人xxx涉嫌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xxx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

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犯罪嫌疑人xxx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因患有xx癌,身体状况一直不佳,而且犯罪嫌疑人xxx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恳请许昌县公安局考虑犯罪嫌疑人xxx的实际困难,对为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呈 xx县公安局

申请人: 年

第三篇:取保申请书

取保申请书

XXXXXXX经侦支队:

XXXX,XX,现年XX,XXXXXX人。202_年4月1日因职务侵占被XXXX刑事拘留,5月8日被逮捕。XXX身患高血压,痔疮等疾病,且家有80岁老母需要照顾,而且与他人合开的XXXXX已停产XXX,为了XXX的经济发展,以及合伙人的利益,根据《刑诉法》有关规定,特请将XXX取保候审,在取保期间保证随传随到,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监督。

申请人:

年月日

第四篇:保外就医取保申请书

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

我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与XXX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关系。罪犯_______________因患病,经公安机关批准,予以保外就医。我愿作为具保人,帮助、督促他在保外就医期间,遵守法纪,积极治疗,接受监督。如发现他有违法犯罪行为,我要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看守所

具保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被保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五篇:取保侯审申请书

取保侯审申请书

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

在贵局侦察的姚树林故意伤害一案中,因目前姚树林之父现已68岁且在患病之中,家中二女均在外地上学,我独自操持家务,同时已到农牧业生产季节,由于姚树林被贵局刑拘,家中老人无人照料,农牧业生产无法正常进行,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贵局 依法提出取保侯审申请,望贵局审查准予。

此致

申请人:薛玉琴

202_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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