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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申请书(集锦37篇)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120-1014914 申请书 发布时间: 2024-05-29 21:40:56 来源:网络

小文档网会员为你精心整理了37篇《听证申请书》的范文,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带来帮助,希望你能喜欢!

篇一: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男,汉族,系__________业主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__________规划验收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请求予以准许。

此致

__________规划局__________分局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0xx年4月29日

篇二: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年龄 性别 住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址

联系电话: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篇三:听证申请书

XXXXXXXXXX:

你局XXXX行政处罚通知书收悉。因对你局告知书所认定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持有异议,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听证。(单位或个人签章)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四: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1955年3月4日出生,住三亚市春园小区B栋。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

事实与理由:

贵局于20xx年4月28日送达的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国有储备地建设经营餐饮项目的行为属于违法占地,拟对申请人作出处罚。申请人于20xx年9月8日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1999)海新法执字第55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变卖给申请人所有,申请人据此投入使用。贵局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贵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实认定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五: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200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在此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20xx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除申请人善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0000xx及0000xxx外)。申请人确有在20xx年x月向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0000xx及0000xxx,直到南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广州市xxx公司。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20xx年11月16日 国税发〔20xx〕187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南区稽查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XXXXXXXXXX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篇六:听证申请书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地址及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对201x年3月12日对申请人“涉嫌经销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达“X工商处听字【201x】2号”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告知书,申请人提出异议要求举行听证。

一.检测标准异议: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2003、GB18186_2000、GB2760_2011规定和委托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 违背GB2717_2003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2003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申请人提供的法律依据:

篇七:听证申请书

尊敬的xx:

你局 xx行政处罚通知书收悉。因对你局告知书所认定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持有异议,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听证。

(单位或个人签章)

年 月 日

《听证申请书》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后,被处罚单位提出听证申请时使用;

3、填写要求:

“ ”处:分别填写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名称和处罚文书文号。

4、本申请书为A4竖式一式两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装入税务档案。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

20xx年06月15日、

篇八: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20___)K0879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___年___月___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

篇九: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年XXX月XXX日出生,家住德阳市德兴镇。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XXXX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事实与理由:

患者于20xx年8月8日因严重感冒在本人处就诊,诊断患者病症为:咳嗽很厉害,气紧、胸闷,患者自称无过敏病史和其他疑难杂症。本人按感冒为患者输液,输液过程中多次查看并询问患者有无不良反应,患者均表示无任何不良应,输液后患者感觉效果比较好,于8月9日再次要求继续输液治疗,本人仍按头天药物输液,输液过程中患者仍无任何不良症状,输完后患者独自走回家,回家后约20分钟感觉气紧、胸闷,便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本诊所,本人及时作了必要的抢救措施,但效果不好,就马上配合其家人将患者送至XXX人民医院抢救。本人四处借钱垫付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22700元(贰万贰仟柒佰元整),并主动要求与患者家人陪护,随时打电话关注患者病情。患者经XXX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20xx年8月10日逝世。

患者家人于20xx年8月10日向XXX派出所和XXX卫生局报案,本人积极配合XXX派出所和XXX卫生局进行调查与取证。患者去世后,为查清患者死亡的真实原因,以便确定责任,本人向死者家属申请尸检,但死者家属拒绝,其理由是:既然去世了,按农村风俗,不想再惊动死者,更想让死者残缺不全。本人表示理解并尊重死者家人协商解决此次纠纷的要求,双方分别于8月12日、13日和15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进行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本人一次性向死者家人支付死亡补偿金共计人民币202700元(贰拾万零贰仟柒佰元整),此费用包括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等所有费用。双方于8月16日签订协议一次性解决此纠纷,双方承诺永不反悔。

患者家人对本人这种积极配合、态度诚恳、敢于担当的'职业素养表示认同,积极主动地配合本人于8月16日到XXX西华派出所备案并办理案件撤销事宜,于8月18日配合本人到XXX卫生局备案并办理案件撤销事宜。

XXX卫生局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于8月18日拟对本人进行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本人觉得处罚过重,理由如下:

首先,本人确实是对症下药,各位领导都是医疗方面的专家,这些药物对患者致死的可能是非常小的,估计是患者身体其它疾病引起的突发事件。由于死者家人拒绝尸检,无法查明导致死亡的真正原因,当然无法确定“因果”关系。

其次,事故发生后,本人积极主动配合患者家人送医院及时抢救,主动垫付医疗费用,主动要求陪护并随时关注患者治疗情况。患者去世后,本人尊重死者家人不尸检进行协商解决的要求,以最大限度的让步来平息纠纷、安抚死者家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底层。

再次,本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基本上靠本人微薄收入支撑,生活压力可以说是举步为艰。如果再加重行政处罚的话,无疑是雪上加霜。

此次事故死亡补偿金20余万元对于本人家庭而言确实是个天文数字。前妻两年前因做脑瘤手术但去世后的医疗、安葬等欠帐至今未还清;与现在妻子的儿子1岁半了,因为未缴超生罚款至今未上户,将直接影响小孩入学;老父亲快80岁了,丈母娘也快70岁了,两位老人身体状况一直不太好,长期需要赡养和治疗。

本人凑齐第一笔补偿金10万元可以说是苦苦求遍所有的亲朋好友,东拼西凑才勉强支付。后面两笔共计8万元补偿金真不知道怎样拼凑,不过既然协商好了,不论付出何种代价都必须按时付清。这种债台高筑的日子不知何年才是头,我真担心自己能否撑得住。

最后,此次事故给本人的教训是惨痛的,本人追悔莫及,真是得不偿失。本人一定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将此次教训作为人生的警钟,同时虚心接受卫生局各级领导的忠告和建议,坚决改行从事其他合法工作,虽然本人年龄快50岁了,学习其他技能有很大的难度,但本人相信只要能坚持不懈、吃苦耐劳,一定能担起沉重的家庭担子。

综上所述,本人恳请贵局就拟对本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并能结合本人在此次事故中态度诚恳、敢于担当,竭力平息纠纷、安抚死者家人、化解矛盾以及本人家庭实际困难,且属首次当然也是最后一次的情况,请贵局各级领导从轻或减轻对本人的行政处罚。

此致

申请人:XXX

二〇xx年八月二十日

篇十:听证申请书

尊敬的xx:

你局xx行政处罚通知书收悉。因对你局告知书所认定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持有异议,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听证。

申请人:xXX

20xx年06月15日

篇十一: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男,汉族,系__________业主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__________规划验收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请求予以准许。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十二: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

申请人于何时何地被告知将受到何种行政处罚,申请人对此持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特此要求举行听证。

此致

……(被申请机关的名称)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

篇十三: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地址及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对20XX年3月12日对申请人“涉嫌经销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达“X工商处听字【202_】2号”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告知书,申请人提出异议要求举行听证。

一、检测标准异议: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2003、GB18186_2000、GB2760_2011规定和委托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 违背GB2717_2003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2003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酱油卫生标准规定:“如对产品的卫生质量发生异议,由省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复检,并以其检验结果为准”

二、执法程序

剥夺申请人“知情权、参与权”。《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条的解释其中的:“5、现场勘查、物品检验要通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到场;”的规定,为什么贵局没有通知申请人参加?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贵局已对申请人进行了处罚,为什么在查处申请人提出听证之后又对另两家进行处罚?(另两家被处罚的数量包括在申请人之内)

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单凭贵局执法人员向申请人提取的《询问笔录》就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吗?《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十条的`释义:“只有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机关才能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没有查清或者证据不足的,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调查程序]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贵局没有遵循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对申请人供货方的证据、去向的证据都没有调查取证?

五、适用法律错误

错误的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第二页第十一行到十七行“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申请人认为以上条、款、项对申请人没有约束力。由其是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是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六、法律原文:(可以不提供,在听证必要时可以陈述)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四)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者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七、请求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以上听证事实及法律依据,恳请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此致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

篇十四: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请求事项:***

请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贵局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中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问题举行听证会。

事实和理由:

贵局出台该规定,要求北京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的办法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同时也严重损害到北京网店卖家的利益,让成千上万的人因此告别电子商务,最终会妨碍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还会增加新的社会问题。

一、网商营业执照条件办理存在障碍

贵局的规定已经实施,但我们至今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网商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细则。如果按照传统经营主体登记来看,固定营业场所是首要条件。对于我们绝大部分网商来说,要么是兼职,要么是在校大学生,要么是下岗通过网络创业职工,根本就无法提供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大学生住在学生宿舍里,兼职网上开店的卖家不少是“北漂族”,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房产,自然无法提供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这无疑是堵死了我们这些人办理营业执照的大门。

二、办理营业执照及后续各项费用不堪承受

我们在淘宝上开店从事一些小买卖,每个月的利润只有XX百元,用来维持生活。据有关政策得知,既然办理营业执照,我们作为个体工商户,目前的纳税额是营业额的6%元、咨询税务局的回复,商业用水是56立方米,商用电费每度为06417元等等。这些费用将使我们无力支撑在淘宝上的店铺,所带来的唯一结果就是放弃,这样一来恐怕会有成千上网的人放弃电子商务,该规定根本就无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完全是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该规定的推行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

淘宝上营业额较大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有实体店铺的经营者,他们都已经取得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真正困扰的是我们这些小卖家,一旦市工商局的规定被推行,将会有成千上万的卖家会因此告别电子商务。而我们卖家中有不少人是因为资金匮乏,无力承担传统店铺费,而选择了创业。如果贵局的规定实施,必定会让不少人又将重新失去工作,沦为社会闲散人员,给社会增加就业压力等诸多社会问题。据有关方面估计,该规定会给社会增添超过400万个就业需求。

四、强制办理营业执照并不一定有效解决网络欺诈的发生

贵局的规定,是希望通过对电子商务者颁发营业执照来核心其真实身份,防范网络欺诈。但恐怕实际效果并不如淘宝、拍拍等网络交易平台运行多年的、相对健全的信用评价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障计划。我们卖家对于目前电子商务发展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深有体会,存在少数不良卖家,但也仅仅是少数,整个社会网购消费者的满意度依然很高,这体现在网络零售市场每年有超过100%的增长率。贵局办理营业执照,核实了网商的身份资料,却没有提供帮助消费者维权的救济办法,碰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恐怕是望尘莫及。

综上所述,贵局出台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强制办理营业执照,不会起到防止网络欺诈、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作用,相反会直接伤害我们这些小卖家的利益,逼迫我们放弃电子商务,使电子商务产业出现倒退。特向贵局申请举行听证,以维护申请人的权益不受到更大的损害,望准如所请。

此致

申请人:***

202_年8月27日

篇十五:听证申请书

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x,男,壮族,x年x月x日出生,住x。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x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

事实与理由:

局于x年x月x日在《法制快报》公告的x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申请人才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行政处罚文书公告程序的规定,现还处在公告送达期间。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在x进行的是x工程施工,没有x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所认定的擅自开采煤炭的行为和事实,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

年x月x日

篇十六:听证申请书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单位下发的【201x】第024号文,针对我单位施工的XX县XX工程,因未向从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下发的建设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中的处罚,我单位对此有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单位对【201x】第024号文中的处罚,申请行政处罚的听证。

申请人:XX公司

二0xx年六月二十七日

篇十七: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_月、民族______、籍贯______、工作单位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于____________(时间)在____________(地点)被告知将受到____________行政处罚,申请人对此持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特此要求举行听证。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机关的名称)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十八:听证申请书

尊敬的xx:

你局xx行政处罚通知书收悉。因对你局告知书所认定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持有异议,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听证。

(单位或个人签章)

年月日

篇十九: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重庆xxx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139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20xx]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9日,申请人按照《废品出售合同》的约定派遣车辆对AA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下简称:AA公司)仓库内的货物进行装运,死者唐某某在整理堆码过程中,不慎从装运车上跌至地面,虽经抢救,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在整个事件中,申请人均严格按照《格力公司外来人员安全须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基于叉车工作属于特殊的工种,且须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持证要求,故货物的装卸及人员派遣均由AA公司安排,现场由AA公司的库管人员和安保人员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和监管。除安排司机前往车间运货外,申请人无权也没有派人进入现场管理和监督;同时,在装货前申请人也如实告知了装运工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为他们配备了相应的安全保险带,但因AA公司工作现场无高空安全固定支架而无法使用;因此,申请人已经尽到了安全教育和防护注意义务。

综上所述,申请人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故,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20xx]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此致

重庆市九龙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26日

篇二十:听证申请书

我是xxx职工xxx,女,xxx岁。

鉴于xxxx区法院(20xx)xxxx字第42号和xx中级法院(20xx)xxxx字第102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辽宁高级人民法院(20xx)辽立二民申字第01833号民事裁定书,作为本案当事人,我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为本案组织听证会。

届时,本人强烈要求国家立法专家,劳动部法律事物负责人,最高法院院长,工商银行总行行长,全国人大.政协法工部主任,全国总工会主席,各民主党派知名人士,以及国家个新闻媒体参与本会的听证。同时要求上述三级法院审判人员全部到会,根据自己的审判意见进行公开答辩。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公开六项规定》原则规定了人民法院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听证的,应当公开进行。本人以此申请致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听证会申请书

篇二十一:听证申请书

一.检测标准异议: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xxxx、GB18186_xxxx、GB2760_xxxx规定和委托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 违背GB2717_xxxx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xxxx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酱油卫生标准规定:“如对产品的卫生质量发生异议,由省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复检,并以其检验结果为准”

二、执法程序

剥夺申请人“知情权、参与权”。《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条的解释其中的:“5、现场勘查、物品检验要通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到场;”的规定,为什么贵局没有通知申请人参加?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贵局已对申请人进行了处罚,为什么在查处申请人提出听证之后又对另两家进行处罚?(另两家被处罚的数量包括在申请人之内)

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单凭贵局执法人员向申请人提取的《询问笔录》就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吗?《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十条的释义:“只有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机关才能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没有查清或者证据不足的,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调查程序]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贵局没有遵循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对申请人供货方的证据、去向的证据都没有调查取证?

五、适用法律错误

错误的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第二页第十一行到十七行“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申请人认为以上条、款、项对申请人没有约束力。由其是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是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法律原文:(可以不提供,在听证必要时可以陈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四)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者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七、请求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以上听证事实及法律依据,恳请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此致

申请人:XXX

篇二十二:听证申请书

沈阳铁路局:

就我丈夫于成邦死亡未被认定工伤一事所进行的申诉,在收到沈阳铁路局社保处作出维持通辽车辆段处理意见的答复后,我们马上申请复核,经去人查询,沈阳铁路局信访办已收到复核申请书。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开、公正、合法,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工伤待遇,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第三十五条,(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之规定,我们正式申请举行听证会,是否举行、何时举行、需准备材料请按相关规定及时告知我。

申请人:

二零xx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

篇二十三: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1961年6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住重庆市沙坪坝区髙滩岩正街84号附4号。

请求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参与殴打毛黎华一案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20xx年6月6日我因孩子与毛黎华女儿之间的纠纷而与毛黎华发生矛盾。毛黎华用手指到我的脸上,并用雨伞打我,我们双方因此扭打起来。但没多久就被拉开,警察也到了。本案经贵局调查,拟对我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我认为,在本案中是毛黎华先出手打人,我并未主动动手,之后也是双方扭打,我的左前臂亦被毛黎华用雨伞打伤,因此毛黎华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其次,本案的关键证据,吴会芬、刘儒蓉的证言极为相似,两份证辞更是在同一时间所做(20xx年6月25日9时30分至9时53分),其证言中所提的两位男子也未能查实,因而两份证辞的可信性应受怀疑。再次,本案的立案时间为20xx年7月22日,而大部分笔录均在此之前,亦应当不具备效力。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申请对本人殴打毛黎华一案进行听证,请予以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二十四:听证申请书

______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20____]1号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收悉。

现我矿依法提出申请,请你局依法延期举行听证会,理由如下:

1、你局未依法履行全面告知义务,导致我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状况不了解,严重影响我矿依法行使权利。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听证的事由与依据;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四)当事人、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五)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于情于理于法,你局都应延期举行听证,避免冤错,特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之规定,请求延期听证!

申请人: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篇二十五:听证申请书

请打开“材料”查证,“学习材料”到底是在“宣扬会道门的‘三期末劫’”还是在批判和抵制,是与非、黑与白决不能混淆!

“学习材料”中,本来就有对“三期末劫悟真子”的批判和抵制专写内容,从中足见对其影响的重视程度,对其影响抵制的坚决有力,这才是学习材料对“会道门三期末劫”的真事实,何其还能有“宣扬会道门三期末劫”的可能之在呢!

我们决不是迷信者,我们是积极倡导五爱利益他人利益社会和谐的践行者;我们是科学发展观、中国道文化的真学真信真行自觉者。不信可以进行公开听证答辩,听其心听其解,听其真听其伪,听其到底哪个愚痴在迷信。

仅以“弥勒救世”四字不能断为犯罪性质的迷信,不要以为不懂佛文化是光荣、是正义的标志。恰恰相反,不懂佛文化就不可以会以佛文化人的和谐,这本身就是唯自己偏执的迷信像、迷信说、迷信做。

“弥勒救世”是人类信仰混乱必然走向统一的缩写,它的特征是道德团结共识和谐,是中国文化引领全人类。科学发展观“以人”正是这一中华复兴的伟大历史旗帜;科学发展观正是这一汇合人类多元文化的中国壮举。所以必须学习多元、理解多元、团结多元、共识多元于科学发展观,才是调动一切文化心、一切文化力的中国世界性大崛起。

(6)“‘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我们根本没有搞中功,根本没有“以练中功赚钱”,不要把中功作为邪教和罪犯的标志看待,不要认为挂上中功就构成罪、就是邪,不要在社会进步和谐之中,人为制造激化矛盾,制造激化社会事端。

迷信且不论。只说邪教的'判定,依据什么法律,具有什么系统性的事实证据,需要什么级别的职能行为,经过什么样的组织程序,需要什么样的相应组织措施,这是一个系统的法律过程、系统的政府行为。

仅有两个新闻出版总署鉴定人的署名,就作出“学习材料”为“宣扬邪教的”适用法律的“鉴定结论”,岂能有罪推定!“学习材料”中根本不具有《暂行规定》中“宣扬封建迷信”的禁止性内容,就作出“学习材料”为“宣扬迷信的”适用法律的“鉴定结论”,岂不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这是造成社会危害的结果。它并不是材料书面文字间存在的事实。

“第26号鉴定书”的鉴定内容和鉴定结论是不客观、不公正、不科学的。因此,鉴定依法无效,依法不能作为定罪的根据。

篇二十六: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3月4日出生,住xxx。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xxx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

事实与理由:

贵局于20xx年xx月xx日送达的xxx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未经批准,xxxx,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xxx单位

申请人:xxx

篇二十七:听证申请书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单位下发的【20xx】第024号文,针对我单位施工的XX县XX工程,因未向从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下发的建设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中的处罚,我单位对此有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单位对【20xx】第024号文中的处罚,申请行政处罚的听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二十八:听证申请书

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_月、民族______、籍贯______、工作单位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于____________(时间)在____________(地点)被告知将受到____________行政处罚,申请人对此持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特此要求举行听证。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机关的名称)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二十九:听证申请书

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男,汉族,系__________业主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__________规划验收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请求予以准许。

此致

__________规划局__________分局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0xx年4月29日

篇三十:延期听证申请书

如皋市国土局:

202_年11月18日,两个不明身份声称为你局工作人员的人私闯本户院中,扔下几张盖有你局公章的文件(附件一: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听证通知书)。因两人形迹可疑,本人即将报警时,他们拔腿就跑,本人对该通知的真实合法性、送达方式都有重大疑虑,但因该文件涉及本人重大权益,特致函你单位,如确属你单位发放,因一些法定事由存在,请你单位依法延期听证。

1、涉案的土地批文正在复议中,效力待定严重影响听证结果

该案中所涉的土地批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的苏政地【202_】629号《关于如皋市202_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本人已依法向省政府申请复议,9月19日寄出,迄今仍未得到答复。因本人有确凿的证据,该批文依法应予以撤销,该批文撤销之后,你单位的“责令交出土地”再无任何法律依据。故该批文对此听证影响十分重大,依法应延期至复议结果出来方可恢复听证。

2、你局未依法履行全面告知义务,导致本户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不了解,严重影响本人依法行使权利。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听证的事由与依据;(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四)当事人、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五)注意事项。

你局发放的《听证通知书》只告知听证主持人是李曼,但未依法告知听证员的姓名与职务,导致本户无法依法享有应有的申请回避等权利,请你局全面确定参会人员、听证人员并依法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安排听证时间。

3、违法限制本人委托代理权

国土资源听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根本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听证行为不仅应了解其合法性,还应关注其合理性,你单位违法设定公民代理的条件,是变相剥夺听证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权。

4、违反公开听证的原则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四条十分明确,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你单位竟给本人发放了五张旁听证,违法给听证被通知人设定发放旁听证义务,荒谬至极。请你予以纠正后,再行通知听证时间。

综上所述,于情于理于法,你局都应延期举行听证,避免冤错,特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之规定,依法延期听证!请你单位收到后予以书面答复,若不同意延期申请请释明理由,否则本人视同你单位认可本人延期申请。

申请人: 王

日期: 20xx年11月21日

篇三十一:延期听证申请书

延期听证申请书

XX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20xx]1号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收悉。

现我矿依法提出申请,请你局依法延期举行听证会,理由如下:

1、你局未依法履行全面告知义务,导致我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不了解,严重影响我矿依法行使权利。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听证的事由与依据;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四)当事人、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五)注意事项。

你局的《听证通知书》只告知我矿听证主持人是冯玉兴,但其是何职务我矿无从知悉,使我矿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具备主持人资格,无法正常行使回避申请权。另外,你局对参加听证会的其他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均未依法告知我矿,这些均导致我矿难以有效行使依法应当享有的申请回避权利。故请你局全面确定参会人员、依法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2、本案是因我矿与中兴矿业纠纷而起。迁西县汉儿庄乡石门子铁矿法定代表人钟某为在资源整合中占据主动,实现不付任何代价就吞并我矿铁矿资源的不正当目的(如果正常整合,价款至少在6000万元),恶意举报我“非法采矿”,欲通过行政机关吊销我矿的采矿证,绑架国土资源部门实现其个人的不正当商业利益,现在你局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个别不明真相或被利益输送的'人员正在成为钟某的“马前卒”,长此下去,将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而对我矿及众多其他群众控告钟某违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事实,你局却拖延至今,始终未对其进行任何行政处罚,更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我矿要求,你局应对所有被举报违法的案件一视同仁,不应贪图利益或顾及上级颜面有选择地处罚。我矿要求,有纠纷的关联案件应当同时处罚。要罚一起罚,要吊证一起吊。政府不能“拉偏架”。

3、我矿与钟某的石门子铁矿矿体是相通的。我矿在20xx年12月15日听证会过程中已经提出过,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认定矿石都是我矿采出的。钟某为构陷我矿,将他自己形成的空区统统扣在我矿头上,当时你局主管的全海群等人因与钟某有利益勾结,明知真相故意帮助钟某。

现在,全群等人已经落网,我矿也已将该事实反映给全群案专案组。我矿要求,全群案落实清楚且钟某的违法事实得到追究后,再决定对我矿案件的处理,才是合程序、讲公平的正义之举!

综上所述,于情于理于法,你局都应延期举行听证,避免冤错,特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之规定,请求延期听证!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篇三十二:食品听证申请书

湖南省物价局:

我公司对贵局湘价检告(201x)20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湘价检听(201x)4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现书面要求听证,听证的.理由如下:

一、我公司没有价格违法行为,没有发生在收取门票款后,只带游客游览免费景点的行为,贵局进行物价行政处罚没有依据。

1、我公司并未违反《湖南省旅行社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我公司一直严格守法经营,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不符合《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的人任何一种,请贵局依法核实。

2、我公司也没有发生在收取门票款后,只带游客游览免费景点的行为,不存在违反《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也没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任何行为,不应构成违法。

二、贵局对我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我公司并未拒绝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不应构成违法。

贵局在我公司进行物价监督检查,我公司按照要求提供了检查所需资料,只是未提供齐全,并未拒绝或提供虚假资料,不应构成违法。

特书面请求听证,请依法安排!

申请人:张家界港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1x年12月20日

篇三十三:食品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XXX,住址:XXXXXXX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XXX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XXX)

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绥中县城郊等乡(镇、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宽帮满族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

依据和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此致

xx县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篇三十四:规划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王某,女,汉族,年 月 日出生,住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

联系电话:

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请求对YZ-02片区02街区07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一事召开听证会。

依据和理由:

申请人王某在太原市五一路新寺巷拥有合法房屋所有权的私产2处。202_年5月23日贵局在申请人房屋所在区域悬挂公示202_年公示第143号《YZ-02片区02街区07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必要性研究报告公示牌》,因该地块范围内包括申请人的房屋,因此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将对申请人的房屋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申请人特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申请,请求召开听证会,召集有关专家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听取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此致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

20xx年5月 日

篇三十五:规划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系中海日辉台业主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中海日辉台规划验收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中海日辉台小区系由深圳市中海日辉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202_年6月,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龙岗分局核准了深规土建许字LG200419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随意更改规划方案。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两年内不得申请变更规划内容。即使有关工程设计确有理由需修改的,也应当依法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过职能部门批准修改规划要点。

在本案中,深圳市中海日辉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应按照规划依法进行建设,但是其在既未取得政府部门的许可又未获取全体业主的同意下擅自更改规划,并试图以既成违法事实的状态下达到先实施后审批的非法目的。目前,小区竣工后经常更改设施,漠视业主的合法权益自作主张乱挖坑修路,基本通道变成狭长的停车位。原来规划明确400个车位因为被业主投诉数量不足,便在交房后擅自更改交付内容,将作为卖点的绿化破伐变成凑数的车位。

甚至有些为了凑数,停车位面积根本无法容纳汽车进入。而且根据法律强制性规定及规划要求开发商应当配备的会所及管理处用房无处着落。

综上所述,深圳市中海日辉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不依法按规划进行建设,并擅自更改规划要点增加卖点以诱导他人购买房屋。在达到售楼目的后,因为业主质疑绿化指数及车位的情况下,便虚空绿化指数见缝插针,致业主在车位与绿化的两难境地,置法律于股掌之中。申请人认为,深圳市中海日辉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更改规划未经审批先行施工,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及业主的合法权益。目前违法行为既成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擅自变更建筑设计政府职能部门应当不予进行规划验收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于小区会所,物业管理用房、绿化未能正常提供,政府职能部门也不应当通过小区规划验收。

据此,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请求予以准许。

此致

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

申请人:

二零xx年四月二十六日

篇三十六: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拟以xxx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申请人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

故,请求贵局拟以xxx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此致

xxx管理局

申请人: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7篇】

篇三十七: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重庆xxx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139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20xx]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9日,申请人按照《废品出售合同》的约定派遣车辆对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下简称: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公司)仓库内的货物进行装运,死者唐某某在整理堆码过程中,不慎从装运车上跌至地面,虽经抢救,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在整个事件中,申请人均严格按照《格力公司外来人员安全须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基于叉车工作属于特殊的工种,且须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持证要求,故货物的装卸及人员派遣均由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公司安排,现场由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公司的库管人员和安保人员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和监管。除安排司机前往车间运货外,申请人无权也没有派人进入现场管理和监督;同时,在装货前申请人也如实告知了装运工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为他们配备了相应的安全保险带,但因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公司工作现场无高空安全固定支架而无法使用;因此,申请人已经尽到了安全教育和防护注意义务。

综上所述,申请人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故,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20xx]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此致

重庆市九龙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

**年**月**日

听证申请书(集锦3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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