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歌曲委托制作合同协议书
歌曲委托制作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
作词; 作曲、配器(编曲); MIDI制作: 演唱、录音; 混音、合成;
三、费用
每首歌曲制作录制混音成品费用为: 元 共: 首
以 上 全 部 费 用 共 计: 元 大写:(含税)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歌词创作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 %,即 ¥元。
2、全部录制、混音制作完成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将成品交付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给甲方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 %的余款,即 ¥元给乙方。3.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文艺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创作此次所有歌词,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与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在及时给予反馈,如:歌词创作的意见回复等等,以确保创作如期完成。
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十条:验收与标准界定的条款,具有最终审核验收权。
5、甲方应按本协议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责权:
1、乙方负责歌曲创作制作的全部流程包括:文化调研、综合定位企划、作(填、改)词、作曲、编曲、配器、演唱、录音、整体合成、制成标准CD格式光碟及音频WAV格式。
2、乙方应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为甲方创作企业歌曲的工作中,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4、乙方提供歌曲版权使用证明给甲方。
七、制作程序:
1、第一阶段:歌词创作、审阅歌词、修改歌词、定稿
2、第二阶段:旋律创作、编曲、配器、演唱录音、审听、定稿。
3、第三阶段: 混音合成、制作母版CD
八、制作日程
1、歌词创作: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包括修改)
2、旋律创作、编曲配器: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成。
3、演唱录制制作: 年 月 日前。
4、终审听: 年 月 日前。
备注:在交付作品期限内,根据创作、沟通、修改和完善等需要,期间的日程可灵活掌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如其间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延期,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九、交付作品期限: 年 月 日前。
十、知识产权问题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协议任何一部分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提供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版权证明给甲方。
3、乙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署名权、修改权。
4、甲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5、该协议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给第三方商业使用,但可以作为乙方非盈利性质的作品介绍、展示,交流以及参加各类艺术评审活动之公益性使用。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
1、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实,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艺术创作有着其特有的规律和特点,合作中出现问题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理解友好的态度协商。若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
企业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
委托方:受托方:
年 月
日 企业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企业歌曲委托制作
二、项目内容
1、作词;
2、作曲、配器(编曲);
3、演唱、录音;
4、混音、合成;
三、费用
以上全部费用共计: 元 大写: 整(含税)
四、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30%,即¥ 元作为委托制作首期预付金。
2、乙方完成歌词创作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后,届时,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壹拾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40%,即¥ 元。
3、全部录制、混音制作完成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到公司来试听)在交付成品后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30%的余款,即¥ 元给乙方。
4、全部款收到后乙方将成品交付给甲方并须开具发票。
5、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企业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创作企业歌词,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与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在叁个工作日给予反馈,如:歌词创作的意见回复等等,以确保创作如期完成。
4、甲方根据本协议
4、终审听: 年 月 日前。
备注:在交付作品期限内,根据创作、沟通、修改和完善等需要,期间的日程可灵活掌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如其间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延期,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九、交付作品期限: 年 月 日前。
十、验收与标准界定
1、总则
企业歌曲的创作是一项专业而独特艺术创作过程,是逻辑与形象的艺术思维和技术构建的综合创作工程。其价值与魅力就在于它的不可量化性和感受多样性。因此,甲、乙双方应遵循歌曲创作的艺术规律和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入最大的热诚、信任、理解和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合作,力求创作出较好表现企业精神风貌,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的优秀作品。
2、歌曲旋律及演唱、配器等,应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表现需求。
3、乙方应热诚倾听和尽力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同时,甲方应尊重和理解乙方的艺术创作和相关音乐技术范畴的处理意见,给乙方创作以较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4、最后验收:乙方提供标准CD格式母版光碟。
十一、知识产权问题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协议任何一部分作品时,免受
1、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实,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艺术创作有着其特有的规律和特点,合作中出现问题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理解友好的态度协商。若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
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歌曲委托制作
二、项目内容
1、作词;
2、作曲、配器(编曲);
3、演唱、录音;
4、混音、合成;
三、费用
以上全部费用共计: 元 大写: 整(含税)
四、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30%,即¥ 元作为委托制作首期预付金。
2、乙方完成歌词创作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后,届时,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壹拾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40%,即¥ 元。
3、全部录制、混音制作完成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到公司来试听)
在交付成品后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30%的余款,即¥ 元给乙方。
4、全部款收到后乙方将成品交付给甲方并须开具发票。
5、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企业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创作企业歌词,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与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在叁个工作日给予反馈,如:歌词创作的意见回复等等,以确保创作如期完成。
4、甲方根据本协议
1、歌词创作: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包括修改)
2、旋律创作、编曲配器: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成。
3、演唱录制: 年 月 日前。
4、终审听: 年 月 日前。
备注:在交付作品期限内,根据创作、沟通、修改和完善等需要,期间的日程可灵活掌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如其间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延期,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九、交付作品期限: 年 月 日前。
十、验收与标准界定
1、总则
企业歌曲的创作是一项专业而独特艺术创作过程,是逻辑与形象的艺术思维和技术构建的综合创作工程。其价值与魅力就在于它的不可量化性和感受多样性。因此,甲、乙双方应遵循歌曲创作的艺术规律和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入最大的热诚、信任、理解和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合作,力求创作出较好表现企业精神风貌,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的优秀作品。
2、歌曲旋律及演唱、配器等,应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表现需求。
3、乙方应热诚倾听和尽力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同时,甲方应尊重和理解乙方的艺术创作和相关音乐技术范畴的处理意见,给乙方创作以较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4、最后验收:乙方提供标准CD格式母版光碟。
十一、知识产权问题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协议任何一部分作品时,免受
5、该协议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给
第四篇:企业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
企业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
委托方:
受托方:
年月日
企业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乙方(受托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企业歌曲委托制作
二、项目内容
1、作词;
2、作曲、配器(编曲);
3、演唱、录音;
4、混音、合成;
三、费用
以上全部费用共计:元大写:整(含税)
四、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字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60%,即¥元作为委托制作首期预付金。
2、乙方完成歌词创作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后,届时,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30%,即¥元。
3、全部录制、混音制作完成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到公司来试听)在交付成品前,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10%的余款,即¥元给乙方。
4、全部款收到后乙方将成品交付给甲方并须开具发票 税点另议。
5、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企业精神、背景资料、CI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
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尽快安排乙方同甲方的领导座谈交流,协助乙方创作企业歌词,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与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在1个工作日给予反馈,如:歌词创作的意见回复等等,以确保创作如期完成。如因甲方的原因,拖延回复,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九条:验收与标准界定的条款,具有最终审核验收权。
5、甲方应按本协议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责权:
1、乙方负责歌曲创作制作的全部流程包括:作词、作曲、编曲、配器、小样录音、整体合成、制成标准CD格式光碟。
2、乙方负责推荐专业歌手为该曲演唱。(歌手费用由甲方负担)
3、乙方应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为甲方创作企业歌曲的工作中,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七、制作程序:
1、第一阶段:歌词创作、审阅歌词、修改歌词定稿
2、第二阶段:旋律创作、编曲、配器、演唱录音、审听定稿。
3、第三阶段: 混音合成、制作母版CD
八、制作日程
1、歌词创作: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包括修改)
2、旋律创作、编曲配器: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完成。
3、演唱录制:年月日左右。(根据歌手等情况)
4、终审听:年月日前。
备注:在交付作品期限内,根据创作、沟通、修改和完善等需要,期间的日
程可灵活掌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如其间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延期,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九、交付作品期限:年月日前。
十、验收与标准界定
1、总则
企业歌曲的创作是一项专业而独特艺术创作过程,是逻辑与形象的艺
术思维和技术构建的综合创作工程。其价值与魅力就在于它的不可量化性和感受多样性。因此,甲、乙双方应遵循歌曲创作的艺术规律和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入最大的热诚、信任、理解和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合作,力求创作出较好表现企业精神风貌,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的优秀作品。
2、歌曲旋律及演唱、配器等,应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表现需求。
3、乙方应热诚倾听和尽力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同时,甲方应尊重
和理解乙方的艺术创作和相关音乐技术范畴的处理意见,给乙方创作以较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4、最后验收:乙方提供标准CD格式母版光碟。
十一、知识产权问题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协议任何一部分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署名权、修改权。
3、甲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4、该协议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给第三方商业使用,但可以作为乙方非盈利性质的作品介绍、展示,交流以及参加各类艺术评审活动之公益性使用。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
1、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实,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艺术创作有着其特有的规律和特点,合作中出现问题双方本着相互尊重
理解友好的态度商榷。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月日日
第五篇: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
企业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委托方:
受托方:
年月日
企业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企业歌曲委托制作
二、项目内容
1、作词;
2、作曲、配器(编曲);
3、演唱、录音;
4、混音、合成;
三、费用
以上全部费用共计:元大写:整(含税)
四、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30%,即¥元作为委托制作首期预付金。
2、乙方完成歌词创作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后,届时,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壹拾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40%,即¥元。
3、全部录制、混音制作完成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到公司来试听)在交付成品后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30%的余款,即¥元给乙方。
4、全部款收到后乙方将成品交付给甲方并须开具发票。
5、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企业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创作企业歌词,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与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在叁个工作日给予反馈,如:歌词创作的意见回复等等,以确保创作如期完成。
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九条:验收与标准界定的条款,具有最终审核验收权。
5、甲方应按本协议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责权:
1、乙方负责歌曲创作制作的全部流程包括:企业文化调研、综合定位企划、作(填、改)词、作曲、编曲、配器、演唱、录音、整体合成、制成标准CD格式光碟。
2、乙方应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为甲方创作企业歌曲的工作中,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4、乙方提供歌曲版权使用证明给甲方。
七、制作程序:
1、第一阶段:企业调研、歌词创作、审阅歌词、修改歌词、定稿
2、第二阶段:旋律创作、编曲、配器、演唱录音、审听、定稿。
3、第三阶段: 混音合成、制作母版CD
八、制作日程
1、歌词创作: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包括修改)
2、旋律创作、编曲配器: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完成。
3、演唱录制:年月日前。
4、终审听:年月日前。
备注:在交付作品期限内,根据创作、沟通、修改和完善等需要,期间的日
程可灵活掌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如其间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延期,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九、交付作品期限:年月日前。
十、验收与标准界定
1、总则
企业歌曲的创作是一项专业而独特艺术创作过程,是逻辑与形象的艺术思维和技术构建的综合创作工程。其价值与魅力就在于它的不可量化性和感受多样性。因此,甲、乙双方应遵循歌曲创作的艺术规律和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入最大的热诚、信任、理解和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合作,力求创作出较好表现企业精神风貌,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的优秀作品。
2、歌曲旋律及演唱、配器等,应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表现需求。
3、乙方应热诚倾听和尽力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同时,甲方应尊重和理解乙方的艺术创作和相关音乐技术范畴的处理意见,给乙方创作以较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4、最后验收:乙方提供标准CD格式母版光碟。
十一、知识产权问题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协议任何一部分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提供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版权证明给甲方。
3、乙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署名权、修改权。
4、甲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5、该协议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给第三方商业使用,但可以作为乙方非盈利性质的作品介绍、展示,交流以及参加各类艺术评审活动之公益性使用。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
1、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实,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艺术创作有着其特有的规律和特点,合作中出现问题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理解友好的态度协商。若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