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XXXXXXXXXXXXXXXXX总承包工程
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协议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工程
水电安装工程
承包人:
分包人:
XXX
签订地点:项目现场办公室
签订时间:
XXX年XX月XX日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XXXXXXXXX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与XXXXXXXXXXXXXXX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合同》及与昆明捷联商贸有限公司的《材料购销合同》,甲乙双方就XXXXXXXXXXXXXXXXX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2、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3、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XXXXXXXXXXX㎡。
4、承包内容:
XXXXXX栋及全部地下室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范围内的水电安装工作(共计:XXXXXXXX㎡);
第二条
施工界限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人、材、机消耗和税金,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检验试验、竣工验收、保修等内容。具体施工界限如下:
一、电气系统:
1、强电:从计量表箱至各房间内的开关、插座、灯具、接地、套管、管件及电缆的埋管、穿线及敷设,甲方提供箱体及箱内元器件(含住户配电箱、单元配电箱),由乙方负责安装(除电力公司及相关专业单位范围外)。车库、各种设备用房间、楼梯间、电井、水井照明系统的安装调试(含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的供电线和修改,不含应急灯具和安全疏散指示灯);配电室(发电机房)低压屏出线电缆至T接箱(或电表箱),电井内单元集中电表箱至户内开关箱,再至图示用电点的线管、接线盒、套管的埋设及户内插座安装等(包括户内相关交房电气标识)。大堂及电梯前室有吊顶部位的照明(不含应急照明)不进行预留预埋,由装修单位后期处理。
2、弱电系统:按弱电施工系统图中的要求从单元入口至各户内房间的电视、电话、宽带的线箱、多媒体箱(由甲供)、终端底盒的安装(多媒体箱由甲供)及线管的预埋并穿引线;管内弱电穿线由专业单位施工。
3、安防系统:安防系统的过线箱、管道及底盒安装;机箱电源管道预埋、穿线、插座安装;管内弱电穿线由专业单位施工。
4、消防系统:施工图中所示的消防系统的预留预埋由乙方单位负责预留预埋,弱电穿线由消防专业施工单位完成。因设计变更二次开洞,套管外封堵由乙方负责。消防水泵、风机及卷帘门的双电源控制箱安装及电缆敷设,由双电源切换箱至消防水泵、潜污泵、风机、卷帘门设备控制箱的管线工程安装,并接入设备控制箱;低压配电室内低压屏与柴油机发电机的电缆的安装;应急柜出线至各应急负荷的电缆安装,室外手孔井至各变配电所的穿墙套管、电缆保护管及桥架;发电机与市电自动切换控制管线敷设。
5、地下室及公区部分:电缆、电线(从计量箱至用电点的电缆、电线,不含计量箱)、灯具、插座、箱体等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不含电视信号、电话、消防联动、监控、摄像等弱电信号线的安装及穿线,但穿线管的预埋由乙方施工)。公区的所有强弱电桥架安装。
6、电梯相关的预留预埋工作孔洞及面板召唤盒孔洞的预留预埋。
7、所有由专业施工单位穿线的预埋管内应由乙方单位穿引线(详见总分包界面划分标准)。
8、接地系统:建筑防雷的接地体,引下线,接闪器;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进户金属管网的总等电位(就近甩接地点),发电机房的工作接地范围、电井的接地端子及接地干线。
9、通风系统:甲方专业指定分包,按设计图要求预埋孔洞(包含设备安装完成后的填塞及抹灰收口),大型设备基础施工。
10、栋号房间内要求对强弱电插座、开关弹水平线,房间内暗埋的给水管用不同颜色弹出管路位置,用箭头标示走向,冷水管用绿色油漆,热水管用红色油漆。
房间内雨水、污水管需要在管上喷上:“雨水”、“污水”字样。
11、公共部位外露的桥架、给、排水管道要求用油漆喷上名称及用箭头标示走向。
12、燃气工程:穿墙和穿楼板的套管预埋及套管外封堵。
13、自来水工程:穿墙和穿楼板的套管预埋及套管外封堵。
14、供电工程:穿墙和穿楼板的套管预埋及套管内外封堵。
15、套管预埋及套管外封堵均由乙方完成,套管内由各分包单位自行封堵。
16、承包范围或施工范围有增减,由甲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乙方施工,乙方不能拒绝。
二、给排水系统:
1、给水:自来水自集中水表箱到各户内用水点的所有给水管道、套管、管件的预埋与安装(含冷、热水),太阳能给水出屋面50cm,屋面以下太阳能热水给水管道、套管、管件的预埋与安装(包含热水表、阀门、管道保温)。楼板面冷、热水管道需进行压槽做管带,管带厚度不大于30mm。
2、排水:室内的雨污水系统,室外雨、污水做至出建筑外墙300mm;地下室集水坑强排管及线管的预留预埋,强排管安装按二次优化设计施工,就近接至附近污水井;
3、每户除生活阳台安装一个水龙头外,其余给水出口用堵头封堵,冷热水管采用30cm高压塑料软管连接电热水器预留口。排水预留管口须出地面20cm,采用胶带封堵管口;阳台、露台需安装简易地漏。
3.3乙方自备的机械(费用已含在包干单价中):
乙方自备小型机具:如电弧焊机、抽水机、切割机、刻纹机、电焊机线、面罩、劳保服、安全帽、保险带、手套、套筒工具、检测工具、配电箱以后的机具电源线及其它小型机具。乙方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工程设备,甲方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三、所有预埋、预留洞口的封堵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含建设单位分包由乙方预埋、预留部分)。
四、上缴管理费:
乙方按建设方最终审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的15%
上缴管理费给甲方,不含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金。
暂估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X.00万元(大写:XXXX万元整)
五、结算执行依据:
1、承包项目明细及价格详见项目投标文件(包括相应的施工图纸、规范、标准及施工图集)。
2、若因设计变更等因素(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本合同承包内容发生增项或减项,上述单价不因工程量的改变而作调整;若增项不在本合同范围内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价格并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3、合同价内包含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费用(由甲方代缴的费用在实施过程中逐步扣回,扣回时间不得超过工程完工)。
4、上缴给甲方的管理费用中包含乙方施工期间的水电费、零星砂、水泥用量等,分部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终验)所发生费用按比例分摊,档案资料移交费用各自承担所属部分。
5、施工工程中乙方在剔槽、打凿、粉补等造成的垃圾由乙方自行清理干净,必须达到甲方的现场管理要求,甲方不再另行收取垃圾清扫费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污染除承担费用外还给予相应处罚)。
6、最终造价以建设方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7、乙方应缴税金以建设方审定的结算价为基数。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1、乙方每月
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呈报建设单位(与甲方土建呈报同步),经建设单位审定后产值的付款金额并付至公司账户后,扣除管理费15%和税金后按与发包人所签订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比例支付给乙方(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所付款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人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2、材料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以总结算审定值为基准,扣除管理费15%和税金后,剩余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发包人保修金到甲方账户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全部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给乙方,了清财务手续。人工费支付需开具已完合格工程量任务书,材料费支付需开具送、收料付款结算单,其余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甲方与发包人(云南浙滇置业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执行。
3、结算方式同施工总合同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4、每次收款时,乙方应就本合同约定的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且劳务分包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4月1日前所支付材料款税率按16%执行),乙方按实际收款金额提供70%的材料发票及30%的劳务发票比例进行收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若乙方未提供到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甲方从安装部分的工程款中扣足
税金的不足部分。
5、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汇票、现金支票等。
6、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时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确保省优工程,若达不到省优质工程将给予乙方结算总价(安装)2%的处罚。
第五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省、市、行业规范标准、制度、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以下条款执行:
(1)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操作规程,按甲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规定严格执行。
(2)乙方应对所属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更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甲方、乙方职责
1、甲方应在乙方施工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交底。
2、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
3、乙方组建水电项目部,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若未能有效执行甲方指令则按甲方项目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变更、标准规范、施工图集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各项指标的完成,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服从甲方的指挥、协调,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和监督。
6、乙方劳动合同关系在甲方实施管理的人员,其劳动工资(含企业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由甲方同步进行发放,上季度所发放工资乙方需于下季度的第一个月中旬前以现金方式返回给甲方,否则不再发放乙方人员工资,且所发放部分工资从工程款中双倍扣回。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法律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成品保护
1、在分包工程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直到竣工终验。
2、分包工程因非乙方原因被损坏的,除有证据证明损坏人或单位,否则修复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合理措施对分包工程之外的已完工程予以保护,避免对已完工程造成损坏。
第八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保修内容:属乙方施工承包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
2、保修期限:贰年。(保修期计算时间按甲方与发包人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
3、保修金额:乙方承包工作范围内结算总价的3%。
4、保修金支付方法: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尾款,发包方保修款项支付至甲方账户后一个月内付清,前提是了清财务要求的相关资料、依据属实。
5、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时(含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且执行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保修责任书中相关条款。若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不征得乙方同意,由甲方派人进行维修,所产生的保修费用从保修金内扣除。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终止日期: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盖)
乙方:(签盖)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