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绿化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4、土建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条:施工工期限共 个工作日。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在工程进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何等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 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 元(暂定价以决算价为准)。
3、付款方式:
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 为施工监理;承包方指派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制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第十条:初步验收: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3个月,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承包人在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竣工决算:
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28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历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资结算价款,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质量保修:养护期为 个月,从施工结束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定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质量保修书为合同的附件,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造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承包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合同的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约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保存贰份,承包方保存贰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二篇:绿化施工合同协议书
绿化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承包范围:详见道路绿化植物配置表及清单。
二、施工工期 30 天,自 2013年10 月22日至2013年11月21日全部栽植竣工。(雨天工期顺延、因业主和甲方变更工期顺延)。
三、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签订合同后,在乙方种植物进场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工程量价款,栽植工程达到工程总量的50%后,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合同工程量价款,在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工程量价款结算,工程量价款余款作为养护质保金,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余款。
3、违约责任:甲方、乙方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四、质量标准:
1、由乙方自行设计施工,在甲方监督的条件下乙方进行栽植,栽植后达到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
3、在栽植过程中,甲方如对乙方的设计有所变动时,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栽植;
4、植物种植土由甲方负责,场地达到种植标准后乙方才可进行栽植。
5、景观石的基础配置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五、检验标准、方法及地方:
1、种植物进场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才可进行栽植;
2、养护管理,由乙方负责所栽植物的管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养护期为12 个月,从施工结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六、安全负责: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如发生 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其余四 份分交有关单位,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绿化施工合同(定稿)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武汉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武汉首期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武汉×××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武汉×××,绿地总面积为×又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武汉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第四篇:绿化施工合同(范本)
绿化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甲方将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园林施工工程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造价
绿化种植养护预算价为人民币元整(¥元)(单价详见报价表,进度款的拨付以预算价为准)。种植土单价按/m3计取,竣工后以实际工程量按照报价表形式进行结算。
三、工程质量
1、种植土回填高度应比花池低3㎝左右,实际回填高度及选用的种植土应得到甲方代表认可。
2、乙方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施工,绿化种植数量、规格、面积达到设计图纸要求,苗木的密度和大小以进苗与图纸相符为准,否则按实际密度扣减苗木单价。
3、乙方按园林绿化规范组织施工,并达到园林绿化规范的相关规定或标准。
4、养护期满无病苗、死苗、无明显虫害、杂草。
四、工程期限
1、施工期限为天,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第二天起计算。如遇雨天不能施工或因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的,双方应在48小时内办理签证手续,工期顺延。
2、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前应将原建筑垃圾清理,保证工程场地符合施工条件。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种植土回填平整后料款元整(¥元)给乙方。
2、工程竣工后天内,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工作日内,甲方付足总工程价款的%,另余%工程款待养护期满后,乙方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甲乙双方结算并签字认可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3、付结算款前乙方按结算总造价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给甲方。
六、工程量增减
1、如为了增强景观效果需要更换原设计苗木的品种或规格,经双方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工程造价相应增减。
2、如因条件限制或实际情况需要导致实际种植土、种植数量、面积与原设计、预算不符,以实际工程量签证为准,并根据预算单价相应调整工程造价。
3、本合同规定以外临时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证后,相应增加工程造价。
七、其他事项
1、本工程开工后,甲方要将该工程主管领导及施工现场代表通报给乙方;乙方要将该工程主管领导及施工现场负责人通报给甲方。
2、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并负责协调乙方种植土和苗木进场的交通便利。
3、乙方施工人员要挂牌工作,施工期间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及甲方代表的协调监督。
4、乙方要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并注意保护地下管线等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要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养护期内,乙方要安排专人进行养护,并及时拔除杂草、消灭虫害、更换死苗、病苗等。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不能按期完工交付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延期天以内的,每天元;延期超过天的,自第天起,每天元(或乙方不能按期完工交付的,每逾期一天须按合同造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养护期内乙方养护不力,明显存在杂草、虫害及病死苗,严重影响景观效果,并经甲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进行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本工程所有款项转至以下帐户结算: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五篇:绿化合同协议书
绿化合同协议书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将 绿化工程交给乙方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农行嘉峪关分行
二、工程数量:规格及造价
1、绿化带每平面鲜花株,株鲜花盆;
2、鲜花株每盆,单价元。
三、开工准备及工程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 完成。
四、工程款付款方式:甲方测量乙方花盆数量,按数量付款。
五、工程质量:所栽苗木质量,必须得符合工程要求苗品种、规格及质量,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栽植。
六、养护要求:乙方包栽包存活率95%上,养护方式除虫、除草修剪,计算养护费按合同时间计算0元。
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绿化合同协议书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将 绿化工程交给乙方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农行嘉峪关分行
二、工程数量:规格及造价
营业网点绿化花盆 10 个,每盆单价1500元。
三、开工准备及工程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 完成。
四、工程款付款方式:甲方测量乙方花盆数量,按数量付款。
五、工程质量:所栽苗木质量,必须得符合工程要求苗品种、规格及质量,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栽植。
六、养护要求:乙方包栽包存活率95%上,养护方式除虫、除草修剪,计算养护费按合同时间计算0元。
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