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修改合同协议书
修改合同协议书
修改合同协议书 修改合同协议书 修改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原合同编号),现因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决定将其中_________条款:_________修定为:_________因修改合同给_________方造
修改合同协议书
修改合同协议书
修改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原合同编号),现因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决定将其中_________条款:_________修定为:_________因修改合同给___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__(有关单位)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修改合同协议书
修改合同协议书
修改合同协议书
修改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原合同编号),现因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决定将其中_________条款:_________修定为:_________因修改合同给___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__(有关单位)_______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商铺租凭合同修改协议书
商铺租凭合同修改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市场经济商圈的发展,龙腾商圈发展比预期发展要缓慢。没有达到商圈的实际经济效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龙腾商街建博路6号附7号商铺二楼,建筑面积74.51平方米,原价50元每平方优惠至35元每平方。优惠期2013年6月7日至2014年6月7日。待优惠期满后市场经济还是萧条萎缩期,甲乙双方再进行协商商铺租金,优惠期后市场已成熟仍执行原合同文件。
第三篇: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
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格式
修改原因
现对公司合同、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一、合同
原第 章第 条为:
现修改为:
二、章程
原第 章第 条为:
现修改为:
原合同、章程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其它条款不变,扔按原合同、章程执行。
本补充修改协议是原合同、章程的延续和补充,与原合同、章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补充修改协议一式 份,于年 月 日于签订,经朝阳区商务局批准后生效。
投资方名称投资方名称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四篇:合同修改
合作协议(作业版)
红色字体以甲方角度对原合同的修订
蓝色字体以乙方角度对原合同的修订
甲方:xxx工业园区星火人才服务联盟协会(以下简称火炬联盟)
地址:xxx工业园区xxx街xxx328号创意产业园xxx楼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挥星火联盟平台的优势,为了更好促进基地人才培训项目的开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开展xxx国际软件有限公司人才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xxx国际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数据处理工程师,承接xxxBPO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Xxx项目简介 培训前置
1.1 岗位名称:数据处理工程师
1.2 岗位要求:
任职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
计算机基本操作熟练,快捷键使用熟练;
会五笔输入法,最低不少于60字/分钟,英文最低不少于120字/分钟;
良好的责任心及敬业精神,良好的学习能力;
有photoshop基础、飞腾排版软件或Adobe工作软件使用熟练者,优先考虑。工作职责:负责电子书、数字报、图文库等相关信息化加工处理工作。
工作地点:xxx
1.3 薪资待遇:
1.3.1 实习生(未拿到毕业证)薪资待遇:
与xxx签署实习协议;底薪1200+计件工资,一件计价X元; 住宿免费,四人间学
生宿舍,空调、水电齐全;每人餐补10元/天(以工作日计)。
1.3.2 正式员工薪资待遇:
与xxx签署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按xxx园区政府规定缴纳社保(五险一金);底薪
1200+计件工资,一件计价X元; 住宿免费,四人间学生宿舍,空调、水电齐全;
每人餐补10元/天(以工作日计)。
1.4 甲方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前 21 天向乙方提供正式的培训前置信息。包含(不限于)
[括号内表达重复了,可删除]职位信息、用人数量、技能要求、专业要求、年龄要求、男女配比等;/
4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决定。BPO业务委托
2.1 甲方为委托方,乙方为受托方。本委托的性质是根据甲方具体的数据加工需求所签订的独立加工合同(后称甲方订单),双方同意将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双方授权代表人指定加工接口人,加工接口人签字后订单即生效。
2.2 加工标的物的品名、规格、单价等由甲方订单具体规定。
2.3 质量条款:
2.3.1 每个订单的数据加工质量标准由甲方制订,双方以此标准作为成品验收的依据。
2.3.2 乙方在提交成品时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
2.3.3 成品验收采用按照一定比例(应协定出具体数据)随机抽检的方式,双方同意品
质保证期限为1年。如果验收通过,但在品质保证期限内发现成品质量仍存在不符
合质量标准的情况,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情况外(这里的规定对乙
方不利,应该增加为“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原因”),其余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免费修改。
2.3.4 当乙方提交成品并(删除)经甲方检验未达到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在两天内进行
返工。
2.3.4.1 原则上乙方只有一次返工机会,如再次验收时仍未达到质量标准而甲方
同意接收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根据外包业务的不同,在附件
中具体明确相应的减价方案;
2.3.4.2 如甲方不同意接收利用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成品,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
反复验收等工作产生的费用;经过3次修改仍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应全额赔
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3.5 双方约定每批提交的成品数据,经检验未达到质量标准,且基本合格率偏离超过
一定数量(应该协定具体的数量),根据外包业务的不同,在附件中具体明确相应
量的质(这个字多余)扣罚指标;甲方将通告乙方具体不合格的情况,并根据双方
约定,扣除乙方本批成品相应加工费,同时取消乙方返工的机会。
2.3.6 乙方应保证提交成品的合格率,若乙方连续3批一次返工不合格,或全年超过5
批一次返工不合格,甲方可以单方面取消相关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
2.3.7 因为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损失由双方协商比例分摊,由乙方负举证责任。(增加不可抗力条款)
二、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1 甲方负责将xxx项目提供的信息和资源及时通知和提供给乙方,若因为没有通知或者通知
不及时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甲方负责提供课程大岗、电子版教材、讲师培训及程序安装,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3 甲方提前21天提供培训前置信息的同时,一并提供培训员工录用标准,包含培训具体的技术环节,考核的标准信息(等):
1.3.1 机试:质量100%、员工标准产量的75%;
1.3.2 笔试:综合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80分;
1.3.3 考核(的组织)[可以删除]由甲乙双方派人组织;
1.3.4 第一次考核不通过的学员经再次培训之后可以参加第二次考核,两次考核后不合格
人员不予录用。
1.4 在乙方生产线建成合格之后,根据乙方配备人员及时提供xxxBPO业务,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项目出现停止和中断的情况时,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避免乙方损失,若因通知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负责xxx项目资金的索要及管理,并在成品接受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5 负责协助乙方学员到xxx报到就职;
1.6 若乙方配备工作人员少于6人,甲方有权立刻终止项目;其他情形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中止乙方正在进行的xxx项目,甲方随意中止项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乙方进行赔偿。2 乙方职责
2.1 乙方需提供合法真实可靠的资质证明,包含(不限于)(删除)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等;以上信息不属实,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关系,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2.2 乙方负责学员的招聘、测试、入学及培训,基础学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2.3 乙方对外有关xxx项目的宣传资料需经过甲方认可,不得夸大或造假,不得损害甲方及xxx公司的声誉,若因此对甲方及xxx公司的声誉损害,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2.4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人员需求,将符合需求人数(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需求人数)的合格学员输送给乙方,不合格学员由乙方另行安排;
2.5 乙方负责承接xxx项目BPO业务的生产线的搭建,参与工作的人员需经过甲方考核认可,相关人员更换需及时通知甲方;项目开展途中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否则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6 乙方若不能承接xxx项目,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7 除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推荐合格学员。
三、双方收益及费用分配 乙方收取的学员培训费为乙方所有; 乙方学员被xxx录取后,根据每月月底留任人数,甲方给予乙方50元/人费用补贴,持续10
个月,补贴于次月15日之前发放到乙方;乙方承接xxx项目BPO业务,甲方根据业务总金额收取10%业务管理费用;其他由乙方自行安
排。
保密条款
四、乙方应严格保护甲方和xxx的知识产权及商业机密,对于经培训而获知的机密资料和信息负有
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和xxx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机密资料和信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和“等的叙述重复了”)出卖、出借、出租等)直接或间接传播给第三方;如果乙方违反上述义务并给甲方和xxx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协议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地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X年。
期限及生效
五、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内,双方对于因本协议书而引起的任何纠纷、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
何一方均以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xxx工业园区星火人才服务联盟协会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合同修改
P87
(三)按计价方式分类
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按支付方式不同,可以划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设备加工采购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则根据招标准备情况和工程项目特点不同,可选择其适用的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约定执行。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Ft1Ft2Ft3FtnPP0AB1B2B3Bn1 F01F02F03F0n
公式中:Δ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
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
子在签约合同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非招标订立的合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代替。
(2)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无现行价格指数的,合同当事人同意暂用前次价格指数计算。实际价格指数有调整的,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调整。
(3)权重的调整
因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权重不合理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4)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第3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同单价合同调整方法、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约定执行。
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如成本加酬金等。
P102
六、施工索赔的处理
(一)施工索赔的程序及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规定,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经济损失,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
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和解、调解、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等相关约定处理。
P103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