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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股协议书
编辑:心上花开 识别码:112-606793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7-30 07:35:42 来源:网络

撤股协议书3篇

撤股协议书

篇一:

撤股协议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公司股东*****在201X年4月29日离开公司,提出退本股权,特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转让方):

乙方姓名(受让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

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注:

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篇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就甲方退出双方共同投资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退股

甲方按原股本金额退出其股份共计xxxxxxx(x万元整)。

二、账目和债权债务以及经营

1、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该店的所有账目账务(包括投资阶段的所有账目和债权债务)以及所有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签字后,该店实际营业开始的盈亏和今后的盈亏均与乙方无关,甲方自负盈亏。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1X年10月22日

篇三:

股东协议(样本)

**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元,新增股东,组成新的股东大会。现经各股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三、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占股比例

%;

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占股比例

%;

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占股比例

%;

丁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占股比例

%;

四、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全体股东在签字

天内,必须按协议认缴出资,将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帐户。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3)股东依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4)本公司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股东身份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和分担风险的依据。

(5)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向公司或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两名执行董事与一名监事。两名执行董事分别兼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出现重大事项或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可以予以调整。

2、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工作;

拟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须经各股东知晓同意后,决定开支)。

3、担任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工作;

4、担任公司监事,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

及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各股东皆有知情权,如对有关工作提出异议,主要负责人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并进行妥善处理。在生产规模、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要事务上必须告知所有股东知情并须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必须出具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债权

债务清单(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亏损原因说明书。

六、经营资金的增加:

1、在储备资金不足,公司需要增加经营资金时,经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2、因厂房及生产设备均为甲方所有,原则上甲方不再计提设备折旧费以及收取厂房租赁费,也不再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资金,但每一季度将这些费用折合人民币

万元全部累计为甲方的出资资金。如公司需增加经营资金时,则甲方从累计出资资金中按占股比例扣除,其余股东均须以现金形式增加出资。

3、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入股人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方可入股。

七、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股东在公司内担任主要职务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给与一定数额的工资报酬。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纳税后的纯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提取每季度利润的60%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3)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每季度提取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按照

%,占%,占

%的比例分红。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并应该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2、每个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结算时,如果公司没有盈利,则首先将出资额按照占股比例进行债务分配用于债务赔付以及弥补亏损,然后根据公司除去厂房和设备之外的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股股东;

如果公司盈利,则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和实物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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