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协议书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扶贫户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在县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为了切实做好对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使贫困户早日脱贫,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帮扶协议:
一、甲方帮扶乙方产业发展,帮扶项目为,规模
头
(亩)。
1,为乙方提供帮扶资金
元。帮扶资金的标准为:
具体发放办法是: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具体数量为,补贴价值
折合人民币
元。如乙方对收到的物资和种苗,补贴价值有异议,可在收到仔猪三天内向甲方或县驻村工作队提出,还可向市扶贫办(07348866879)、县扶贫办(07346789811)反映,并重新修改本合同,否则视为无异议。
二、乙方收到甲方的扶持资金(物资)后,日必须落实项目规模明确的数量
(亩、头、羽)。同时,乙方应当主动学习生产技术,掌握技术要求,在生产的各个环节上都做到细心用心,否则,按落实规模比例扣减或回收扶持资金。
三、乙方通过甲方扶持的项目和技术指导,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身积极努力,确保一年内实现增收
元。
四、在扶持过程中,如乙方遇到问题和困难,特别是不可预的异常情况时,应随时与甲方联系和反映,甲方应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五,实行脱贫不脱政策,脱贫后,省里的雨露计划、金融产业扶贫等政策,在合符条件的情况下仍可享受。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
乙方
组
(签名):
联系电话:
驻村工作队长(签名):
二O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