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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买菜商家服务协议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12-565600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7-08 07:37:40 来源:网络

多多买菜商家服务协议

(V3.4 版本发布日期:2021 年 11 月 8 日)

【提示条款】

《多多买菜商家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多多买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多多买菜”微信小程序、客户端)的运营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拟入驻多多买菜平台开展业务的法律实体(以下简称“乙方”或“商家”)共同达成的,有关提供和使用多多买菜商家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甲方在此特别提醒乙方认真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对于本协议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应重点阅读),并请乙方审慎考虑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果乙方点击“我已经阅读并同意”按钮(前述按钮的具体表述可能会做适当调整,下同),或者以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签署本协议,即表示乙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同意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本提示条款为本协议正文的组成部分。

1.协议内容及效力

1.1.协议内容。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甲方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有关“多多买菜”业务的规则、规范、规则解读、实施细则、通知、公告等(以下合称“多多买菜规则”)。所有附件及多多买菜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正文、附件与多多买菜规则冲突的,以发布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1.2.协议变更及生效。甲方有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订、废止)本协议正文、附件及/或多多买菜规则,将至少提前 7 日在甲方网站公示并载明生效日期,或者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实时关注公示及通知内容。如乙方不接受变更,应当在公示期间内或甲方通知的生效时间以前停止使用本服务。乙方继续使用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的,即视为乙方接受前述变更事项。

1.3.服务开通。商家在申请开通本服务时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后,本协议立即生效,但本服务可能并不立即开通。甲方审核通过时,本服务正式开通。

1.4.开通条件。目前,多多买菜平台采取与拼多多平台联合登录的登录方式,乙方申请开通本服务的,须先行签署《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简称“拼多多平台协议”)、注册成为拼多多平台商家。乙方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同时遵守拼多多平台协议及拼多多平台规则,前述协议及规则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5.相关定义。除非本协议中另有特别约定,否则本协议中的用语应与其在拼多多平台协议中具有相同的含义。

2.服务内容

2.1.平台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多多买菜平台系统及相关平台服务,乙方通过多多买菜平台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包括服务,具体品类以多多买菜平台实际支持为准,下同),并负责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仓储地点,消费者下单成功后可前往线下门店自提商品。

2.2.门店服务。入驻多多买菜平台的线下门店可为乙方提供商品存储和保管服务,为消费

者提供商品自提服务,并协助乙方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

2.3.服务提供者。多多买菜平台的运营方为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但部分具体功能或服务可能由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这不会影响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3.保证金及费用结算

3.1.保证金

商家应当向甲方缴存保证金,具体保证金标准、缴存方式等以甲方系统提示、多多买菜规则规定或双方另行约定(如有)为准。

3.2.技术服务费

3.2.1.甲方就所提供的平台技术服务向乙方收取技术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多多买菜平台页面说明、多多买菜规则规定或双方另行约定(如有)为准。乙方在此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通知相关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银行等,下同)自乙方店铺资金(包括货款、保证金等,下同)中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费,结算数据以多多买菜平台系统记录为准。订单发生退款的,退款时不另行收取技术服务费,但已收取的技术服务费不做退还。

3.2.2.对于乙方获得的甲方平台补贴或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优惠券、代金券、现金抵用券补贴以及活动补贴、售后费用补偿等,将以技术服务费减免、折扣、返还等形式提供。

3.3.门店服务费

3.3.1.乙方应就有效订单向线下门店支付门店服务费,费用金额依据乙方在门店存放商品的种类、体积、商品的价值、保管成本、营销推广成本等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和结算周期以多多买菜平台页面说明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如有)为准。

3.3.2.有效订单是指校验后的正常交易且符合结算条件的订单,具体判定标准以甲方平台数据为准。

3.3.3.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通知相关合作方从乙方的店铺资金中扣划门店服务费用并代付给线下门店。

4.乙方承诺与保证

4.1.乙方保证其具备从事本协议项下业务的合法资质及有效授权,并且应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或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代理或者经销证书(经销商)、特种行业许可证、进口商品许可证、绿色商品许可证(商品标有绿色商品标识的)、专利证书或者使用授权证书(专利商品、授权生产销售商品证明)、商标注册证或许可使用文件或商标转让合同等。乙方保证其商品销售行为不会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安排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及数量供货,在多多买菜平台上架预售商品,并根据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将商品送至指定仓库。

4.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各区域仓库的收货时间、收货标准等要求进行送货,并统一开具随货单,否则甲方仓库有权拒收,甲方将对相应商品做缺货处理。仓库验收商品后开具收货单,仓库收货管理标准以本协议附件二为准。但如各仓库对收货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销售盗版商品,不得实施虚假宣传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甲方如有要求,乙方应在商品上架前向甲方提交样品,并保证样品

与实际到仓商品完全一致。甲方不对样品是否与实际到仓商品一致做任何保证,乙方仍应就实际到仓商品的真伪及商品品质承担保证义务和全部商品责任。

4.5.乙方所售商品应确保新鲜,不得超过保质期 1/3(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甲方报备并征得甲方同意),进口商品不超过保质期 1/2。保质期在 6 个月内(含)的短保商品,乙方在提交商品资料时,需要具体到年月日,保质期在 6 个月以上的长保商品,乙方在提交商品资料时需具体到年月。但甲方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6.鉴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会自甲方仓库交接和使用周转箱、周转筐、保温箱等多多买菜物资,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多多买菜物资,如发生多多买菜物资丢失、损坏等情形,乙方应予以赔偿。

4.7.乙方保证不得偷盗多多买菜物资或通过其他非法行为方式占有多多买菜物资,也不得在与甲方交接物资过程中实施弄虚作假行为(该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将非多多买菜物资用于物资交接、填报虚假物资数量)。乙方违反前述任一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1)所涉物资数量乘以对应物资交接日前三个月内甲方销售相应物资最高单价的十倍;或 2)人民币 20 万元,两者中较高一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知晓并同意违反本条约定即构成根本违约,且该违约行为会给甲方及/ 或其关联方造成严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资损失以及人力成本、运营成本、管理成本、维权成本等额外成本支出,因此乙方特此确认在本协议签署时已充分预见并认可上述违约金金额为按甲方及/或其关联方投入各项成本合理计算的赔偿金额,乙方亦不会就违约金金额提出任何抗辩。乙方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向公安部门报案以进一步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4.8.乙方不得以任何手段利用多多买菜或拼多多平台规则漏洞或系统漏洞,通过虚假交易套取甲方平台优惠券、积分、红包、补贴、补偿,或者获取虚假商品销量、虚假好评、虚假信用评价等不当利益,或者恶意损害其他商家或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4.9.乙方违反本“乙方承诺与保证”条款中的任一承诺或保证,需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承担本协议、多多买菜规则、拼多多平台协议或拼多多平台规则约定的责任,因此给甲方、线下门店、消费者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10.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套取甲方平台优惠券、积分、红包、补贴、补偿(统称“补贴”)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店铺资金中扣除相当于补贴金额十倍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乙方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向公安部门报案以进一步追究乙方刑事责任。本条约定不影响甲方依据本协议其他条款享有的任何权利。

5.商品售后

5.1.乙方负责所销售商品的全部售后问题,包括商品质量问题、保质期问题、标签问题、少货/严重少货/延迟到货、消费者无理由退换货等,相应退款及售后赔付金额将自乙方店铺资金中扣除。

5.2.乙方将商品送至指定仓库并经仓库签收后,因商品包装不符合要求,导致在运输过程中破损产生的售后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特别说明

6.1.已被甲方平台采取下架、禁售措施的违规商品,乙方不得再次上架销售。

6.2.如乙方因违规被甲方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乙方不得再次入驻甲方平台,且不得以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其他主体身份重新入驻甲方平台。

7.违约责任

7.1.乙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协议、多多买菜规则、拼多多平台协议或拼多多平台规则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承担本协议、多多买菜规则、拼多多平台协议或拼多多

平台规则约定的责任,并赔偿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通知立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关闭相关订单的交易并退款;

(2)部分或全部商品屏蔽、降权、下架、禁售、删除;

(3)部分或全部商品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

(4)店铺禁止上新、禁止上架;

(5)提高店铺保证金标准、限制乙方部分或全部店铺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店铺保证金、活动保证金及货款,下同)提现;

(6)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店铺保证金、活动保证金);

(7)自乙方店铺资金扣收消费者赔付金、违约金、赔偿款等相关款项;

(8)解除本协议,终止与乙方在本协议下的合作或其他协议下的全部合作;

(9)乙方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10)本协议、多多买菜规则、拼多多平台协议或拼多多平台规则约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7.2.乙方违约行为的范围。乙方有义务对其履约行为、履约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乙方保证乙方及其代表、代理、受托人,或乙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顾问、代理、雇员(含临时)及其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均不会实施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前述主体实施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若该等行为违反本协议约定,则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关联关系条款

8.1.关联关系的情形。甲方有权将具备关联关系的店铺/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多多买菜平台/拼多多平台服务的商家账户、用户账户、主播账户等,下同)形成关联圈。前述关联关系是指店铺/账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店铺入驻人、管理人、紧急联系人、账户主体等登记信息存在交叉(若店铺入驻人、管理人、紧急联系人、账户主体等相关信息发生过变更,则包括变更前后的主体及相关信息,下同);前述登记信息是指店铺/账户在多多买菜平台和拼多多平台登记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人员姓名及身份信息、联系电话、邮箱、地址信息等;

(2)店铺/账户的提现银行账户和/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与提现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费用缴纳/充值账户等存在信息交叉;

(3)存在其他类似性质的信息交叉及关联。

8.2.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对关联圈内的店铺/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统一增加或扣减信誉值、统一扣划店铺/账户资金、统一中止/终止平台服务等。

8.3.关联店铺/账户的处理。若关联圈中的任一店铺/账户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平台规则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商家对关联圈内各店铺/账户间的关联关系作出正式的书面解释,也有权无需通知直接判定各店铺/账户间的关联关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对违规店铺/账户及其关联店铺/账户统一采取以下各类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1)部分或全部商品屏蔽、降权、下架、禁售、删除;

(2)部分或全部商品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

(3)店铺禁止上新、禁止上架;

(4)关闭或限制店铺/账户权限、店铺/账户功能;

(5)限制退店;

(6)提高店铺保证金标准、限制店铺/账户资金提现;

(7)扣除保证金;

(8)直接扣划各店铺/账户资金冲抵消费者赔付金及违规店铺/账户应承担的其他款项或费用;

(9)单方解除本协议,终止与商家的合作;

(10)限制店铺/账户主体使用其信息注册其他多多买菜平台/拼多多平台的商家账户、用户账户、主播账户等;

(11)本协议、多多买菜规则、拼多多平台协议或拼多多平台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处理措施。

9.终止

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乙方申请关闭店铺、退出多多买菜平台,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2)甲方解除本协议;

(3)乙方签署的拼多多平台协议终止的,本协议同时终止。

9.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本协议、多多买菜规则、拼多多平台协议及拼多多平台规则等中的义 务、承诺、保证或多多买菜规则;

(2)乙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协议项下任一费用或款项;

(3)乙方与甲方产生纠纷,或乙方行为可能影响甲方声誉;

(4)甲方自主决定解除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9.3.协议终止后事项。

9.3.1.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甲方将关闭乙方在多多买菜平台的账户权限,并对乙方在多多买菜发布的商品全部下架。

9.3.2.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甲方没有为乙方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商家或第三方提供该等数据信息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9.3.3.本协议终止后,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售后服务义务及商品质量保证责

任在协议终止后将继续有效。

10.反商业贿赂及利益冲突条款

10.1.乙方向甲方特此承诺,乙方、乙方的关联方、乙方或其关联方的管理人员、董事、法定代表人、股东、顾问、代理、雇员(含临时)、工作人员(以下统称“乙方人员”)自愿遵守本条款约定,不得通过甲方、甲方的关联方、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甲方人员”)或其密切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偶、近亲属、情侣等关系,下同)牟利,如乙方人员为签署本协议或在本协议签署后实施了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行为,依据本条款处理。

10.2.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人员或其密切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地、明示或暗示地提议、许诺、同意、默认、追认、输送任何形式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物品、消费卡券、干股分红、有价证券、股权债权、金融产品、虚拟财产、礼品样品、回扣佣金、招待宴请、娱乐旅游、消费安排、财物借用、债务抵扣、费用减免、劳务服务、就业置业、就医就学、荣誉头衔、资格资质评定、特殊待遇等(以下简称“本条款下的利益”)。

10.3.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与甲方人员或其密切关系人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投资、借用租用、担保抵押等)或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入股、顾问、雇佣等)。

10.4.乙方人员不得为甲方人员或其密切关系人寻求、获取、掩饰、隐瞒本条款下的利益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包括但不限于居间斡旋、托管代持、出借账户、销毁凭据、虚构事实、隐匿资产等行为及提供实施前述行为的便利条件。

10.5.乙方人员不得寻求、获取因甲方人员或其密切关系人的个人关系或不当行为而产生的任何利益或竞争优势。

10.6.乙方人员应配合甲方及其关联方的调查和访谈,并为此提供所有相关信息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详细的相关账目和证明材料),配合甲方审阅及协助甲方进行的任何合规审计和调查。

10.7.乙方人员发现甲方人员或其密切关系人索取或收受本条款下的利益,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甲方设有专用邮箱(lianzheng@pinduoduo.com)和系统

(https://jubao.pinduoduo.com/home)接收举报。

10.8.利益冲突的报备。乙方必须主动披露任何可能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并自相关情况出现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备至甲方指定的邮箱(lianzheng@pinduoduo.com),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人员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人员或其密切关系人,以合伙、合作、入股、咨询顾问、代理、雇佣等任何形式进行合作的;

(2)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含已离职人员)之间存在其他利益关系、密切关系或个人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关系、恋爱关系、(曾经)共事关系、好友关系等。

10.9.若乙方人员违反本反商业贿赂及利益冲突条款的任何约定的,甲方均有权拒绝结算、支付全部款项,乙方应按照 a)人民币 50 万元;或 b)乙方直接或间接输送本条款下的利益的价值,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甲方赔偿,且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甲方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人员店铺/ 账户及其关联店铺/账户采取关闭或限制功能、提高/扣除保证金、限制店铺/账户主体使用其信息注册平台相关店铺/账户等)。

11.知识产权

11.1.商家权利保证。商家保证已合法取得其店铺经营或宣传推广所涉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使用权。

11.2.授权平台使用。对于商家因店铺经营或宣传推广而在多多买菜平台发布、使用或者向多多买菜平台提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名称、特有标识、装潢、技术秘密、肖像、版式设计、图片、音频、视频等,商家特此授权甲方为本协议下目的使用其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且商家保证该等授权许可是合法有效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不可撤回的。

11.3.平台自有知识产权的保留。商家知悉并同意,甲方或其关联方拥有、使用、许可、控制的或者甲方或其关联方对之享有其他权利的一切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专有权利,包括全部商标、著作权、名称、标识、标志、微信公众号、域名、网站名称、网页、艺术作品、人物形象、专利,例如“多多买菜”名称、“多多买菜”图标等,由甲方或其关联方独家拥有并保留。乙方同意并保证,若其注册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名称、标识、标志、微信公众号、域名、网页等,用于开展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实质相同或近似的业务,则应当在甲方或甲方关联方提出相关要求时,无偿将相关商标、名称、标识、标志、微信公众号、域名、网页等转让给甲方或甲方关联方。

11.4.侵犯平台知识产权行为的禁止。商家同意并保证,其任一级代表、代理、受托人或代表其各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工及其自身,不得在中国之境内外注册、使用与甲方及其关联方拥有、使用、许可或控制的商标、名称、标识、标志、微信公众号、域名、网站名称、网页、艺术作品、人物形象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侵犯甲方或其关联方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专有权利,或妨碍甲方或其关联方独自全部拥有或保留前述权利。

11.5.商家责任。如因乙方侵犯平台知识产权行为给甲方及/或甲方关联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消除给甲方及/或甲方关联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甲方有权采取限制商家店铺资金提现、直接自商家店铺资金中按照不低于人民币 5 万元的标准扣划违约金等措施,并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11.6.拘束范围。乙方同意并保证乙方及其代表、代理、受托人,或乙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顾问、代理、雇员(含临时)及其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均遵守本“知识产权”条款的约定,受到本条款的拘束,如同该人被指定为“乙方”一样。

12.保密条款

12.1.保密信息范围。双方应对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晓或取得的任何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口头或书面资料、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乙方对于甲方仓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仓库内部环境、仓库管理制度、作业流程、仓内商品等)及从甲方处获知的其他相关信息均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12.3.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与乙方签署保密协议并承担不低于本协议约定程度的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或乙方人员有进一步保密要求的,乙方应遵守并采取措施保证乙方人员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

12.4.合法披露。因对方书面同意以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保密信息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该保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12.5.商家使用平台资料的限制。乙方不得将从甲方平台获取的任何信息或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未经甲方许可,不擅自获取、使用、传播甲方平台的任何资料。

12.6.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 万元/次,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继续赔偿责任。此外,甲方还有权终止本协议。

12.7.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3.有限责任

13.1.纠纷处理。商家了解并同意,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家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对交易纠纷的调处、对知识产权维权投诉等事项的处理完全是基于商家的委托,或本协议约定、多多买菜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无法保证交易纠纷或知识产权维权投诉等事项的处理结果符合商家的期望,也不对上述事项的处理结果及保证金赔付决定承担任何责任。商家应保证其提交的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其或买家、权利人或其他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如商家因此遭受损失,商家同意自行向受益人或致损方索赔。

13.2.技术手段。商家了解并同意,鉴于现有技术水平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甲方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技术手段保持乙方使用甲方平台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可靠性、及时性、稳定性、完整性,但甲方对此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13.3.外部影响。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 Internet 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其他

不可抗力、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4.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4.1.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变更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仅为本协议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14.2.争议解决

14.2.1.约定管辖。对于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且双方一致同意由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签订地为上海市长宁区。

14.2.2.平台与用户的管辖约定。商家了解并确认:甲方(或其关联方)已通过《多多买菜用户服务协议》(或类似协议)与用户约定,对于因《多多买菜用户服务协议》(或类似协议)而产生的或者与该协议有关的争议,若甲方(或其关联方)为争议当事人之一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且各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或其关联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排除《多多买菜用户服务协议》(或类似协议)中该项管辖条款的适用; 如商家自行发布或与用户约定的网络购物合同管辖条款与《多多买菜用户服务协议》

(或类似协议)约定的管辖条款冲突的,以《多多买菜用户服务协议》(或类似协议)约定为准。

15.通知与送达

15.1.通知。本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甲方向商家寄送的书面通知,在交邮后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商家指定邮寄地址为其身份证住址或住所地。书面通知形式还包括但不限于在多多买菜平台或拼多多平台公告、向商家发送电子邮件、平台站内信、系统信息、手机短信、QQ 消息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商家应保证提供的联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住址、住所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下同)真实、准确、有效,如信息变更应立即在多多买菜平台或拼多多平台系统更新;如商家未及时更新,向原联系方式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

15.2.法律文书送达。对于因本协议或因本协议所规定事项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与商家在多多买菜平台发布信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纠纷),商家声明认可以下内容:

(1)司法机关可通过邮寄、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商家送达法律文书,商家认可上述送达方式的有效性、合法性。以邮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将法律文书寄送至商家提供给多多买菜平台或拼多多平台的联系地址即视为送达。以手机短信送达法律文书的,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至商家提供给多多买菜平台或拼多多平台的手机号码即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送达法律文书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商家提供给多多买菜平台或拼多多平台的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

(2)商家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3)商家确认的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含支付令送达)。

(4)商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由商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6.其他

16.1.双方签订本协议或其他在线协议后,一方因内部管理等原因需要签订纸质协议进行确认或存档的,双方可再行签订纸质协议,但不能因此视为双方存在两个合同关系,纸质协议的内容必须与在线签署的协议内容一致,协议的生效与履行依照在线签署的协议约定执行,在线签署的协议内容与纸质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前者的约定为准。

16.2.条款的独立性。如果根据适用的法律认定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者任何条款中的任何部分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这种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不影响本协议中的任何其它条款或者这些条款中的任何其它部分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违规情形认定及处理标准

一、相关定义

1.商品预售数量:是指某一商品在多多买菜平台规定时间段内售出的数量,具体以多多买菜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2.商品时段成交额:是指某一商品在多多买菜平台规定时间段内产生的累计成交订单金额,具体以多多买菜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3.到货:是指乙方商品在甲方规定时间内送达至甲方指定仓库。

4.实际到货数量:是指乙方发货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指定仓库的某一商品数量。

少货情形

严重少货情形

(1)商品预售数量的 95%<实际到货数量

<商品预售数量的 100%,且(2)商品预售数量-实际到货数量<50 份

(1)实际到货数量≤商品预售数量的 95%,或(2)商品预售数量-实际到货数量≥50 份

二、少货/严重少货情形及处理标准1.少货/严重少货情形

2.少货/严重少货处理标准:

2.1.少货情形和严重少货情形均按照季度为周期累积计算次数并确定相应的处理标准。其中,一次严重少货情形将同时作为一次少货记录并以确定后续少货情形的处理标准。

2.2.少货的处理标准:

(1)第 1 次发生少货,甲方有权警告乙方并作出少货记录,乙方所有商品停报 1 天

(自停报之日起,排期表中前 3 天的商品允许上线,第 4 天的商品不能上线);

(2)后续每发生 1 次少货,乙方所有商品停报 3 天(自停报之日起,排期表中前 3

天的商品允许上线,自第 4 天起 3 天的商品不能上线);

(3)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按每次少货情形对应商品时段成交额的 20%且不低于 2000 元,或每份至少 5 元的标准从乙方店铺资金中扣收违约金。

2.3.严重少货处理标准:

(1)第 1 次发生严重少货,甲方有权警告乙方并作出严重少货记录,乙方所有商品停报 1 天(自停报之日起,排期表中前 3 天的商品允许上线,第 4 天的商品不能上线);

(2)第 2 次严重少货时,乙方所有商品停报 3 个月(自停报之日起,排期表中前 3

天的商品允许上线,排期在 3 天后的商品不能上线);

(3)第 3 次严重少货时,甲方有权下架所有商品,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

(4)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按每次严重少货情形对应商品时段成交额的 20%且不低于2000 元,或每份至少 5 元的标准从乙方店铺资金中扣收违约金。

特别说明:所有少货/严重少货的商品,一律不接受补货(特殊情况除外)。如因此给线下门店造成损失,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三、商品标签日期标错的类型及处理方式

序号

标签日期错误的类型

处理方式

【标签日期错误 1】商品标注未来日期(比如预售日期是2019.11.15,标签生

产 日 期 是

2019.12.15)

1、每发生一次,按该商品单价*标签日期错误商品数量

*20%且不低于 5000 元的标准扣收违约金;

2、自第 2 次(含本数)起,甲方有权下架所有商品,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

【标签日期错误 2】商品标注的日期已过期(比如预售日期是2019.11.15,保质期

为 30 天,标签生产日

期是 2019.10.15)

1、每发生一次,按该商品单价*标签日期错误商品数量

*20%且不低于 5000 元的标准扣收违约金;

2、自第 2 次(含本数)起,甲方有权下架所有商品,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

四、售后问题及处理标准

1、售后率:是指某一商品在多多买菜平台规定时间段内成交的订单中,发生退款等售

序号

售后类型

处理标准

普通售后

1、每发生 1 次普通售后,按该次普通售后对应的商品时段成交额 5%

且不低于 1000 元的标准扣收违约金;

2、自第 2 次(含本数)普通售后起,每发生 1 次,乙方所有商品停报三个月(已排期商品不再上架)。

严重售后

1、每发生 1 次严重售后,按该次严重售后对应的商品时段成交额 20%

且不低于 5000 元的标准扣收违约金;

2、自发生第 2 次(含本数)严重售后起,甲方有权下架乙方全部商品,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

后情形的订单占该时间段内成交订单总量的百分比。2、售后问题处理标准

注:母婴用品的售后类型判定标准为:0.3%≤售后率≤1%时,为普通售后;售后率>1% 时,为严重售后。其他商品类别的售后类型以甲方通知或甲方要求为准。

五、商品价格问题的类型及处理方式

序号

价格问题的类型

处理方式

【价格贵 1】

乙方向多多买菜平台申报的商品成本价格高于乙方在其它平台的销售价格

按已产生的高价销售订单总金额 10%且不低于 2000 元的标准扣收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下架全部商品,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

【价格贵 2】

新进乙方面向同一服务区域申报的同一商品成本价格比已有乙方的成本价格高

按差价*已产生的高价销售订单数量扣收违约金,且乙方所有商品停报 1 个月(已

排期商品不再上线)

【价格不一致】

同一个乙方就同一商品,面向多多买菜成熟运营

按已产生的高价销售订单总金额 20%且不低于 5000 元的

区域申报的商品成本价格,高于面向新拓展区域申报的商品成本价格。

标准扣收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下架全部商品,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

特别说明:如因市场原因,商品价格须上涨,乙方必须出具书面的价格调整函且加盖公章发送给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六、到货错误问题类型及处理方式

序号

到货错误类型

处理方式

【到货错误 1】

实际到仓的商品与样品或与平台预售的商品信息不一致(包括条码、图文、标签、口味、重量、尺寸等),且到货商品的错误数量在以下标准内

(即小于等于 30 份)

1、每出现 1 次,按到货错误商品的订单金额 10%且不低于2000 元的标准扣收违约金; 2、甲方还有权按照《拼多多商品描述及质量抽检规则》及其他平台规则规定进行处理。

【到货错误 2】

实际到仓的商品与样品或与平台预售的商品信息不一致(包括条码、图文、标签、口味、重量、尺寸等),且到货商品的错误数量在以下标准内(即大于 30 份)

1、每出现 1 次,按到货错误商品的订单金额 10%且不低于2000 元的标准扣收违约金; 2、出现第 2 次时,乙方全部商品停报 3 个月(自停报之日起,排期表中前三天的商品允许上线,排期在三天后的商品不能上线); 3、自第 3 次起,下架全部商品,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

七、提交资料错误问题类型及处理方式

序号

提交资料错误问类型

处理方式

【乙方提交商品资料错误 1】

资料提交错误,实际在后台系统设置的预售价格比事先向多多买菜平台报备的预售价格高

按差价*已产生的高价销售订单数量且不低于 5000 元的标准扣收违约

金,同时乙方所有商品停报 3 个月

(已排期商品不再上线)。

【乙方提交商品资料错误 2】

资料提交错误,实际在后台系统设置的预售价格比事先向多多买菜平台报备的预售价格低,对平台有价格形象影响。

1、按差价*已产生的低价销售订单数量且不低于 5000 元的标准扣收违约金;

2、自第 2 次(含本数)出现该等情

形起,乙方所有商品停报 3 个月(已排期商品不再上线)。

【乙方提交商品资料错误 3】

乙方提供的商品资料存在其他错误的情形

由甲方视违规情节轻重依据本协议其他条款或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八、高压线

1、经消费者投诉、品牌方投诉、甲方调查、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调查等途径,若甲

方发现乙方和/或其在多多买菜平台售卖的商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认定乙方触犯高压线,且相关商品认定为违规商品:

(1)假冒伪劣商品:假冒商品、盗版商品及劣质商品。假冒商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或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商品;

(2)三无产品:未按照法规要求标注商品名称、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3)标签问题:篡改商品的生产/包装日期、早产、双标签等标签弄虚作假行为;

(4)食品安全问题:使用不合格的配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过期食品等;

(5)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或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技术等要求;

(6)严重描述不符:存在商品描述未披露的瑕疵;商品描述存在错误、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其他与商品描述存在差异的情形。前述商品描述,是指商家在商品详情页面、推广页面等任何向消费者展示的场景中,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所销售商品本身(基本属性、规格、数量、保质期、瑕疵等)、品牌、外包装、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等信息所做的明示或暗示的描述;

(7)人身伤害: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惊吓等;

(8)舆情及政府抽检:产品(包括产品标签)因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虚假宣传、刻意隐瞒、实物与描述不符等对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商家提供的商品被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召回或停止经营的;商家出现媒体负面报道对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

2、商家出现上述高压线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处理措施:

(1)要求商家支付通过多多买菜平台销售的违规商品(以商品 ID 为准)历史总销售额的十倍作为消费者赔付金赔付给消费者,且甲方有权以商家店铺资金抵扣消费者赔付金赔付消费者。

(2)按照以下标准从商家店铺资金中扣收违约金:

a.商家累计发生 1 次上述任一违规行为,甲方有权从商家店铺资金中扣收相关商品历史总销售额 20%的金额,或不低于 5000 元作为违约金;

b.商家累计发生 2 次及以上的上述任一违规行为,甲方有权从商家店铺资金中扣收当次违规商品(以商品 ID 为准)历史总销售额 30%的金额,或不低于10000 元作为违约金。

(3)按照本协议主文第 7 条约定要求商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全部或部分商品、限制商家部分或全部店铺资金提现、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立即解除《多多买菜商家服务协议》、向商家追索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赔偿等。

3、本第八条约定不影响甲方同时依据双方之间的任何其他约定对乙方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

九、其它问题类型及处理方式

序号

其它问题类型

处理方式

销售平台禁售的非卖品(包括但不限于小包装赠品、线下活动品牌方

赠品等)和整件刮码商品

按该违规商品历史销售额的 20%且不低于 5000 元的标准扣收违约金

【商品重新贴标问题】

乙方摘除原有商品标签或在原有商品标签基础上重新贴标后,再次上线销售(包括重新贴品牌、日期、名

称、产地等)

按重新贴标商品对应销售额的 20%且不低于 5000 元的标准扣收违约金,并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

以上未规定的其他违规和不当操作

由甲方或其关联方视违规情节轻重依据

本协议其他条款、多多买菜规则、拼多多

平台协议及拼多多规则进行处理

十、特别约定

本附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执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通知乙方,自通

知送达乙方之日起按照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附件二:

仓库收货管理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仓库分拣准确率、降低破损/少货等异常现象,现甲方对仓库收货环节制定统一标准,乙方及仓库方均应遵照执行本规定。

一、商品验收抽检比例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抽检比例(件箱

包)

特殊要求

果蔬

水果蔬菜

2%

最低不少于 2 件/箱/包

食品

糖果饮料饼干糕点蜜饯等

2%

最低不少于 2 件/箱/包

服饰

外套内衣袜子帽子等

2%

最低不少于 2 件/箱/包

日化洗护

洗发水/洗面奶/沐浴露/化妆品等

2%

最低不少于 2 件/箱/包

日用百货

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儿童玩具

2%

最低不少于 2 件/箱/包

冷鲜肉禽

猪/牛/羊肉、鸡/鸭/鱼等

4%

最低不少于 3 件/箱/包

数码/家电

小数码小家用电器等

4%

最低不少于 3 件/箱/包

绿植/花卉

植物盆栽鲜花等

4%

最低不少于 3 件/箱/包

特殊易碎品

玻璃杯玻璃花瓶陶瓷制品等

4%

最低不少于 3 件/箱/包

注:上表未规定的其他商品抽检比例及特殊要求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二、收货验收标准

1、乙方送货商品名称应与在多多买菜平台发布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类型、款号、颜色、尺码、吊牌等信息)完全一致;

2、单件装箱规格≤100 件,单件商品重量≤30KG,三边之和≤1.5m(长+宽+高),且同一商品规格、数量、重量一致;

3、同一种商品不允许超过 2 种装箱规格(整箱+散装尾箱),且外箱标示数量与内装数量完全一致,否则按最小规格收货(尾箱除外);

4、果蔬、生鲜商品品相(新鲜度、外观等)应符合销售要求;

5、截止至商品到货当日商品剩余保质期至少在三分之二以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相应约定为准);特殊情况需事先向甲方报备并经甲方同意;

6、“三无”产品直接拒收;

7、冷藏、冷冻商品:

(1)乙方用冷链车配送的,商品可以不打冰。(冷链车必须全程开空调制冷);

(2)乙方用常温车配送的,商品必须打冰;

8、乙方所送商品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仓库方有权要求乙方现场整改。乙方拒不配合的,仓库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特别约定

本附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执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通知乙方,自通

知送达乙方之日起按照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附件三:

延迟到货及多货处理标准

为提升消费者在拼多多平台的购物体验,降低因延迟到货给线下门店和消费者带来的困扰,特对乙方送货到各仓库的时间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定义

1、延迟到货:商品当天全部配送到仓且签收入库,但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数量要求到达仓库且签收入库即为延迟到货。

2、多货:商家在任一场次已入库但未售出或未履约的商品为该场次的多货商品。

二、商品到货时间及数量规定

1、商品到货时间以商家配送车辆实际到达仓库后的入库签单时间为准。

2、低温冷冻商品应在当日 19:00 点之前全部到冻品仓并完成入库签单。

3、除低温冷冻商品外的其他商品,到货时间及数量要求如下:

(1)第一批到货数量:当日截至 15:00 每个商品预售份数的 150%但不超过当日预售库存。商家应当在 19:00 以前,按照当日第一批到货数量将货品送至仓库并完成入库签单。

(2)第二批到货数量:当日截至 23:15 每个商品的预售份数减去第一批已送份数后的数量,并额外赠送 1%-2%(具体比例由双方按不同品类另行约定)的风险备用库存供 QC 抽检。商家应当在次日凌晨 1:00 以前按照第二批到货数量将货品送至仓库并完成入库签单。

三、延迟到货具体情形

1、若第一批货未按时到齐,或到货商品质量、标签、箱规、运输方式(例如冻品必须冷链运输)、温度等不达标,则构成延迟到货;延迟到货超过 60 分钟的,视同严重少货。2、若第一批和第二批到货数量总和少于当日商品预售数量,或到货商品质量、标签、箱规、运输方式、温度不达标的;则构成延迟到货;延迟到货超过 30 分钟的,视同严重少货。

3、低温冷冻商品未按本标准规定时间到货,则构成延迟到货;延迟到货超过 30 分钟的,视同严重少货。

四、延迟到货处理措施

1、第一批货品延迟到货且视同严重少货的,平台有权对该商家当日对应商品全部订单执行关闭交易并退款,货品全部拒收,同时按严重少货相关规定处理,且不接受补货。

2、第二批货品延迟到货且视同严重少货的,平台有权对该商家当日对应商品全部订单执行关闭交易并退款,货品全部拒收,同时按严重少货相关规定处理。

3、平台将针对商家延迟到货违规按季度计次。商家发生第 1 次延迟到货,平台将作出

警告并进行记录;后续每发生 1 次延迟到货,甲方有权按本次延迟到货情形对应商品时段成交额的 20%且总额不低于 1000 元的标准从商家店铺资金中扣收违约金。

4、所有仓库拒收的商品对应订单,在次日及以后不再接受补货,且商家不得直接送货到线下门店,如有违反,平台有权下架该商家店铺全部商品,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补货的(仅限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商应提前向平台申请,经平台同意后方可补货。

五、多货处理措施

1、对于多货商品,商家应在场次对应预售日的第二天 24 点前凭收货单及平台确认的多货商品明细自行取走其在仓库的所有多货商品,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

2、商家逾期未全部取走多货商品的,平台有权向商家收取 500 元/天的违约金;此外,因生鲜、果蔬等低温冷冻商品不可二次销售,商家同意委托平台报废处理,且平台有权额外向商家收取 500 元/场次的违约金。

六、特别约定

本附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执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通知乙方,自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按照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多多买菜商家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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