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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范本(共五则)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112-583225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7-17 18:21: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最新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范本

最新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范本(精选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1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药品供应商):

为落实《2013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防止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药品购销廉洁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购进药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如甲方工作人员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三、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的用药选择权。

四、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五、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警告后而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并在单位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药品配送资格2年,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六、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七、本协议书作为药品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最新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2

医院:

为保证医药购销活动的廉洁性,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良行为,我单位和所属工作人员庄严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医药购销业务,保证不搞违法乱纪活动,自觉接受执法执纪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在医药购销活动中,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给予医药回扣等好处费。

三、在正常业务交往中,保证不赠送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给对方报销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不以宴请、高消费娱乐、提供国(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医生的用药选择权。

五、我单位给医疗机构的捐赠款物,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业务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最新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3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药品供应商):

为了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精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防止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药品购销廉洁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购进药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三、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誉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的用药选择权。

四、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者办公室联系商洽,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五、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警告后而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并在单位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药品配送资格2年,涉嫌违法的,有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六、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七、本协议书作为药品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疗机构)(盖章):乙方(药品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最新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4

为了切实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规范药品购销行为,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医院与医院药品供应商(以下简称“供药商”)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医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暗示、索要和收受供药商任何形式的财物、提成、回扣等一切不正当利益。供药商遇此情况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或市卫计委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医院工作人员如参加江西省药品招标工作,不得泄露招标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影响专家公正评标议标和工作中收受钱物或其他好处。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医院药学部工作人员不得不通过全省统一平台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不得不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个人或少数人确定本院用药品种和规格;不得违反备案采购制度,随意大量采购备案采购药品等。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医药生产、经营单位赞助的学术、外出考察活动等。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供药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病区、诊室、医生办公室、药库药房等场所,进行宣传促销、查询存量用量等不正当行为。药学部办公室、药库办公室每周四为业务员、医药代表接待日,集中处理有关业务事宜。

六、供药商在药品销售的各个环节中,不得向医院工作人员给以药品回扣、提成、礼金等任何不正当利益。

七、供药商所供应的药品为医院所需采购的药品,质量可靠,不供给劣药、假药。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医院立即停止所涉药品在医院的销售,终止购销合同,断绝业务关系,且暂扣未售完的药品及未付完的贷款,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医院纪委、药学部、药品供应单位和医药代表各执一份。举报电话:医院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XX市卫计委:;电子邮箱:

药品供应单位(盖章):医院(盖章):

医药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医药购销协议书

医药购销协议书

订立协议双方

供货方:

购货方:

鉴于:甲方为医药生产扩大产品销售,满足人民防病治病的需要,欲携手合作,委托乙方为其销售代表。

鉴于:乙方具有向医院或药房销售药品的经验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一、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在东北三省(区域内)批发并销售药品。乙方在接受委托时,应提供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甲方也应提供乙方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销售额

乙方在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愿意承担销售甲方产品不低于叁佰万人民币的药品。

三、价格

供货期间,甲方原则上按(附件)价格清单供货。如因市场原材料价格及其它因素,需要调整产品价格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平价的增值税票正常开。高开部分按17%计。

四、市场保护

甲方承诺:除了乙方,不再向东北三省发货(指乙方代理的品-1-

种)。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三天内将货物发出。乙方购货计划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六、运输、运费及保险

1.甲方按照乙方约定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发往乙方所在地。

2.货物到达乙方所在地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诺每次发货量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拾吨集装箱。如乙方有紧急发货要求应特价处理。

七、短缺破损

对原装短少或运输损失,甲方负责补欠。

八、质量问题

甲方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颁发的质量标准,凡质量问题(不含由于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负责换货;对于非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换货,甲方不予接受。

九、争议处理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有友好协商解决。

十、附件

本协议所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双方分执。

甲方: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农行

银行帐号:

增值税号: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签章):

经办人(签字):

乙方: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电话:

传真:

增值税号:

销售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第三篇:医药廉洁购销合同

吉林市脑康医院医药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

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收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的娱乐活动,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督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指定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乙方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七、乙方所提供的药品须符合国家“两票制”的相关规定《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如发现有违反国家“两票制”相关规定的情况,甲方会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终止乙方的配送资格以及产品的销售。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

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销售廉洁承诺书

根据淳安县中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杜绝医药耗材购销中的“回扣”和“提成”等不正之风,积极配合贵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的药品和器械的质量,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

三、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不得以旅游、考察、宴请等各种名义和形式进行促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劵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医药耗材销售人员,不得进入医院有关科室及诊疗场所向医师、药械人员、部门及领导推销产品;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药品耗材的进、销、存量和使用情况;不以任何形式和方式统计处方。

五、需要举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宣传,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时,必须报医院纪检、医务科备案,由分管院长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不得私自邀请医院职工参加上述活动。

六、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方给医疗机构的捐赠,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必须积极配合医院对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调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直至停止业务往来,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医院纪检部门,一份存经营单位。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经销企业承诺代表(签名):

日期:

第五篇:医药廉洁购销合同

医药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按照《高平市中医医院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廉洁购销合同如下:

一、购销双方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药品管理规定。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器械、卫材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包装、剂型、价格或其他情况改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出具相应文件资料。

三、乙方不得派代表到医院,借名科研费、开发费、宣传费、推销费等形式推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产品,对医院领导、药剂科、设备科主任和医务人员发放回扣等商业贿赂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

四、乙方不得派代表到医院临床各科进行新药申请、开方回扣促销,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购物卡、宴请、娱乐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的使用医药产品选择权。或以不正当交易手段诱导临床医生用其所供药品。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

五、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者办公室联系商洽,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六、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一经发现,甲方除终止购销合同外,还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计入黑名单,禁止在本院进行经营销售,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七、甲方医院各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替经销商非法统计销售药品、医用卫材数量等,一经发现按商业贿赂行为严肃处理。医院对于出现药品、医用卫生材料等销售异常的,查实后将停止购进。

八、医院购进药品、医用卫生材料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或者索要、收受乙方产品发票价外的赞助,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九、医院工作人员不得借新药品引进之机收受经销商的回扣、物品或索贿等违法行为。如医院工作人员暗示或索要,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医院监督部门反映情况。

十、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十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商业道德,友好合作,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要规范合同行为,诚实守约,严格履行合同,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平公正处理业务。

十二、本协议书作为药品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方(盖章):

方(盖章):

人(签字):

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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