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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合作承包经营建筑分公司合同协议书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112-557167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7-03 19:34: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0合作承包经营建筑分公司合同协议书

合作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中国水电总公司

乙方:海南弥赛亚投资有限公司

为拓展海南建设市场业务,甲方确定在海南设立分公司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区域:海南省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甲方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为十五年。

五、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个经营年度完成财务产值不低于叁千万元。甲方对分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在海南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本地的影响力,为树立品牌打下基础。

2、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指标:第一年度上缴底数为每年二十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财务产值多少都要保证),第二年度上缴底数为每年二十五万元人民币。第三年度及以后上缴底数为每年三十万元人民币在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3、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六、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在海南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并办理“省外建筑企业入琼分支机构备案”和中标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负责提供乙方在海南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总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乙方在海南省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为乙方办理投标所临时需要的各种证明。由于海南省住建厅规定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及招揽工程和签定任何合同,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总报总公司备档总公司及时配合乙方签定合同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2.按照海南市场需求要为乙方在海南开立甲方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海南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乙方财务人员使用在海南开立的一般账户银行印 1

签章。乙方没有项目投标和无工程实施时,印章交甲方保管。

3.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4.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如果项目业主要求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完税证明,则全部税收有乙方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验收乙方完税证。

5.根据中标内容甲方应开具银行保函的:a.现金保函,乙方与甲方协商现金比例。b.合同履约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现金担保不能超过保函额度的20%现金。

6.甲方委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时甲方可以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乙方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岗位证书,如果乙方需要为工程技术人员缴纳社保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手续。

七、乙方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充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的年检工作。

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经营目标实现。

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

6、乙方承包经营的合同,原则上由乙方自己签订,若确需甲方法人签订的,乙方邮寄到甲方或邀请甲方法人到乙方承包项目所在地与业主签订,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为分公司

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一切开支经费均由乙方出资购置。

7、乙方对分公司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作流程,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安全工程师等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为使分公司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逐步实现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账,保函和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其他约定:

自本合同签订后,分公司在海南使用总公司的一般转帐帐户,甲方在海南分公司的承包经

3、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乙方进行诉讼,甲方协助乙方保护乙方的利益,因提供协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诉讼结束后由具体责任方承担。

九、合同终止结算:

1、乙方承包经营期届满,双方未续签承包经营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由有权向乙方追偿。

2、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协商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由甲方承办的所有资料,甲方及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账户。分公司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为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做为出资方式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

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属于乙方财产。

十、其他:

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预付给甲方十万元承包经营费定金,待甲方办理完毕成立分公司及各种入琼各种备案手续为乙方在海南设立总公司一般转帐帐户后,三日内将第一年度年承包费的余款转入总公司基本账户,甲方为乙方开具经营年度承包经营费用收据。本协议乙方领取《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设立总公司一般收支转帐帐户乙方能正常使用开展投标业务并向甲方缴纳年承包费用后合同生效。

十一.附件: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

法人签字(加指印)法人签字(加指印)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日

附件:

乙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法人对乙方承包经营区域投标授权书。

甲方为乙方投标提供的证书原件,印章,资料的双方签字的交接清单。

甲方为乙方在海南开设的一般账户手续和银行印鉴章。

甲乙双方方公司法人签字的证照等复印件。

本合同公证书。

第二篇:建筑企业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篇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称甲方):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址 法定代表人: xxx, 系公司董事长。承包方(称乙方):

为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的工程招投标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决定对分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乙方结合分公司实际状况,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经营。甲方可以授权乙方对外签订因工程业务所需的材料购销合同,但要报甲方备案.第二条 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其他约定的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理念,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日常财务。对于工程款项一律汇入甲方公司指定帐户后,再由甲方转付给分公司的帐户。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和统筹资金。

第五条 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主招用、辞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人员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尊重甲方派驻职工的权利,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七条 三年的总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甲方公司的收益。第一年的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第二年的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第三年的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承包费于每年的 月 日前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 三 年。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以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每年根据乙方工程实际业务需求量来拨付工程周转资金,该款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自甲方实际拨付工程周转资金之日起按月利率%支付利息。利息按季支付,利息税由乙方承担。该工程周转资金于承包期届满之日前或合同前解除之日还清。

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公公司所在地区的招标投标工程由乙方承接,管理费归乙方所有。乙方自行负责所有的管理事务,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等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负责收取其在合同期间承接分公司所在地区以外工程的管理费。甲、乙双方按四六分成该管理费,乙方应当及时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承担办理外经证的有关税费。第十三条 合同期间,甲方在分公司所在地区内议标工程项目的所有管理事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管理费,乙方应当及时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承担办理外经证的有关税费。第十四条 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承接工程的业务总额在三亿元人民币以上,即每年平均的承接工程的业务总额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乙方保证承接工程质量达市标化二个以上。创杯奖励按甲方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分公司的办公财产清点登记造册后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财务规定按月向甲方上交财产折旧费。如果有损坏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第十六条 乙方为了承接工程所需的所有工程招投标证件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收到承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之日七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保函。保函数额限于建设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第十七条 甲方派驻乙方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五大员的培训费用及所有办理工程承接所需要的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八条 乙方为了扩大业务的需要借款,并要求甲方协助的,经甲方董事会同意和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甲方予以提供贷款帐户,具体借贷事宜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该借款仅限于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上,不能挪作他用。第十九条 承包经营期满后,甲方该配合乙方完成承包期间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决算完成,并收回全部工程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30日前派员对乙方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结算。合同期届满之日,双方就财务、财产等事项办理交接手续。第五章 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万元整人民币,该款于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三日内偿还。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违约事由持续三个月的,双方都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交纳承包款或管理费和及时偿还工程周转金本息等,应当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或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或履约保证金来扣减。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完成经济指标和各项工程质量指标,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甲方有权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或履约保证金来扣。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违约各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对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继续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应向合同签订地所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代表: 签订代表:签订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篇二: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湖北千秋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汪军民

经双方充分协商,公司研究决定,成立湖北千秋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为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分公司规范经营发展壮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设立分公司承包经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给分公司,用于分公司在鄂州工商税务部门登记用,由乙方在鄂州当地办理,自负相关费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送公司存档,公章印签交公司备案。

2.提供行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及网站宣传; 3.对分公司的业务有管理和指导的权利与义务,有权利要求分公司在经营承包期内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进行整改和制止;

4.有权利对分公司的工程施工和管理进行监管,对分公司的全部合同进行监管并备案; 5.按规定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费用,每年暂定壹万元整; 6.按规定收取分公司风险押金,如出现分公司未买保险或不履行售后保修等情况,公司将在风险金中扣除,合同期满后壹年内如未出现各类纠纷事件,如数退还; 7.提供一整套经营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经营的范围:在鄂州市范围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有权利使用湖北千秋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商标、品牌。但无转让授予权;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承包期内必须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并承担一切债权债务纠纷和责任,不得以公司名义担保任何经济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凭公司的证件,自行在鄂州市的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积极交纳各部门的相关费用,及时交纳应交税金;

5.乙方必须为全体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乙方必须按时按期支付员工工资和工程进度款。

三、违约与处罚:

1.乙方必须确保每一个工程的工期按时完工,工程质量达到行业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 2.乙方必须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如造成有损公司品牌的负面影响,公司将扣除全部风险金,并诉讼至法律;

3.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分公司编制;

4.双方如有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送交武汉市法院仲裁。

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有效期:2007年3月10日起至2008年3月9日; 3.合同订立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汪家墩西区20号;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可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00七年三月十日篇三:建筑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

合作拓展业务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公司(总公司)乙方: 公司(上饶承包人的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拓展建筑市场业务,商定甲方在上饶省成立分公司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立足上饶,面向全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平等自愿,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营区域:上饶市。

二、经营项目范围:甲方所有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若公开招标或甲方己派员联系的业务、已跟踪的业务,乙方不得参与竞争,以信息反馈记录为依据)。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暂定为 年,即自 起至 止。

五、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个经营完成财务产值不低于千万元。总公司对分公司给予扶植政策,鼓励分公司在上饶创造业绩、扩大公司在本地的影响力,为树立品牌企业打下坚实基础。

2、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指标:上缴底数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财务产值或施工产值多少都要保证),在经营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3、乙方出资承揽施工项目,每年保底管理费外,在承揽工程超过1亿元业绩的部分按照施工合同额的 收取管理费。

4、由分公司联系跟踪运作,总公司出资并施工的项目,其利润分配原则为: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别得利润的 和。在承包合作经营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承包经营区域内直接承揽与分公司经营业务冲突侵害乙方区域经利益。

5、合同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

6、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7、在经营期内,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市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质量奖及鲁班奖的视投入资金精力确定。

六、甲、乙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提供在上饶工商部门注册分公司的证件及合法手续,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驻上饶分支机构备案”和政府建设职能等其他部门要求办理的入市备案手续和中标施工备案手续。负责提供乙方承接业务和拓展市场投标、施工项目报建、与业主函件、验收所需的印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其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乙方在经营区域内投标。甲方为乙方办理投标所需的各项证明书。

b、按照上饶市场需要为乙方在上饶开立总公司一般转账账户,缴纳上饶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乙方财务人员使用在上饶开立的一般帐户银行印签章。c、甲方保证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帐户,不挪用乙方投标保证金。d、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再收取任何费用。e、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要求甲方开具银行保函的:a、现金保函,乙方与甲方协商现金比例。b、合同履约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现金担保不能超过保函额度的20%现金。

f、协助乙方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岗位证书,乙方为工程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保甲方应及时办理手续。

2.乙方职责:a、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b、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协助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的年检工作。c、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d、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合同、质量、技术、安全、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回避经营风险,确保承包经营目标的实现。e、负责按甲方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规定选择和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班组,并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与合同约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

f、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生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g、负责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一切保险,并按照国务院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帐、保函和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或个别有意刁难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它:

1、为保证本合同实施,乙方应备足资金,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 万元年承包费用,并在三日内准备好分公司办公房屋,待甲方办理完毕分公司、入上饶各种备案手续后三日内将年承包费的余款转入总公司基本帐户。总公司为乙方开具经营年承包费收据。

2、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中的经济合同,原则上由乙方自己签订,若确需甲方法人签订的,乙方邮寄或到上饶签订,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具体建设工程施工履约过程中需对外签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购货合同等,原则上不以分公司的名义签定,如确需签定的,应当予以登记并且甲方有权监督。

4、乙方为分公司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一切开支经费均有乙方出资。

5、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名义的上饶分公司的承包经营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方式进行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6、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工程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诉讼和协助,因提供协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诉讼结束后由具体责任方承担,如因甲方拖延使乙方错过有利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则甲方负责相应责任。

7、乙方对分公司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并及时将人事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项目经理、工程师和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

8、为使分公司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

9、甲方委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时甲方可以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

10、乙方承包经营期届满,双方未续签承包经营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乙方回收债权,乙方可继续使用公司相关手续。

1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乙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追偿。

13、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帐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属于乙方财产,严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否则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件:

1、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由公司承办的所有资料,甲方无条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帐户。

3、本协议自乙方办自行理完毕入上饶手续,乙方领取《建筑业企业进上饶分支机构备案手册》并缴纳保底年承包经营费用后合同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合同壹式 4 份,甲方执2 份,乙方执2份,并经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第三篇: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定稿)

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为*****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入册单位,乙方为地区具有相关业务办理能力的自然人。本着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清算、破产业务宗旨,双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期限:自分公司完成注册之日起三年。到期各自交还证照、印鉴等手续、财务凭证。

二、经营内容与形式

1、甲方在乙方所在地级市设立分公司,甲方任命乙方为分公司负责人;

2、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聘用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年检、纳税、日常管理及业务扩展工作;

3、乙方财务独立核算,运营费用自行解决。

三、对乙方选择的条件:

1、聘有10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5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熟悉有法律、财务、经济、劳动关系等专业的工作人员;

3、在当地具有一定社会关系,具有一定影响力,有独立开展业务能力;

4、办公场所符合甲方要求的规模和条件。

四、分公司的运营

1、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乙方自行确定,须向甲方备案,兼职人员另行约定。乙方负责聘用人员招聘、薪酬发放、社保、业务管理,乙方应和以上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乙方根据规范管理公司印鉴,重大事项须经甲方同意。乙方设立会计账簿,按财务要求做好团队收支结算及财务单据。

3、承包费用定为乙方在经营期间办公支出费用、聘用人员成本、拓展业务等全部费用总额,按核销。

4、乙方合法享有分公司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五、经营相关规定

1、承包期间,乙方拓展交甲方承办的业务,甲方收费后给乙方收益额的30%;甲方介绍给乙方的业务,乙方收费后应将收益的30%交甲方;如乙方办理业务需甲方派驻人员指协调,具体分配比例另行协商。

2、甲方负责开展公司整体宣传活动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3、乙方开展业务期间应积极与甲方进行信息沟通与确认。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甲方发现分公司若有违法违章以及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有权要求乙方纠正。

2、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期支付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审计人员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了解乙方经营运作情况。

4、甲方负责公司整体宣传,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相关指导建议。

5、乙方有权依合同申请甲方给予业务指导。

6、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派驻相关工作人员指导工作,派出人员旅差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指导和培训活动。

8、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公司往来业务资料及信息。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泄露往来业务资料及信息对方应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2、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被投诉,乙方应及时收尽快妥善处理。如有索赔要求的,乙方应承担赔偿的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对方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违约及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责任的权利。

八、附则

1、若执行该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约时间:二○一一年日

承包经营承诺书

承诺人为承包经营*****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在设立的分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1、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将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及时按照承包经营合同约定与甲方结算相关费用。

3、负责办理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年审、变更等管理手续。

4、按照国家财务准则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经营。

5、依据公司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印鉴。

6、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公司权益;或经营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7、如合作到期或其他原因停止合作,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公司的费用;

b、归还所有文件和资料;

c、归还所有带有公司标志的材料;

e、在原分公司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灯箱、陈设等处,自费消除任何与公司有联系的迹象。

8、因我方的经营活动而侵害了第三者人身、财产、名

誉等权益时,由我方承担全部赔偿损失的责任,公司不需承担责任。

9、因我方的违法经营活动而侵害公司财产、名誉权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全部赔偿损失的责任。

10、我方在经营中保证应诚实守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维护公司企业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11、积极配合公司宣传等活动。

12、守法经营,应合法纳税。

承诺人:

2011年日

第四篇: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

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发挥公司的资源优势,促进乙方的工作积极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分公司的厂房、设备等所有生产所需的设施和设备以及流动资金的投资。

2、承包指标:

① 乙方每年向甲方上缴万元的利润,按季度考核。

② 乙方不得以低于的价格销售产品,具体按确定。

3、激励政策:

在上缴公司的利润中的%,做为对乙方及管理团队的奖励。

4、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① 乙方具有对生产公司组织构架的调整权及行政管理人员的配置权。

② 具有对所属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调整权,经甲方批准后执行,报财务部备案。③ 乙方具有对所需生产物质、员工的计件工价以及所需生产消耗物质成本的控制权。④ 乙方具有按订单所需物料配套资金采购的使用权(订单配套资金由财务部统一调拨)。⑤ 乙方具有按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对生产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权利、责任和义务。⑥ 乙方具有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形成稳定生产能力的责任和义务。

⑧ 乙方具有自觉遵守公司已有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7、合同期自2012年1月1 日至 2012年 12月31日止。

8、本承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第五篇: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

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拓展装饰工程业务,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经营目标,甲乙双方就“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分公司”(下称分公司)的设立及承包经营事

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甲方授权乙方在 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成立后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公司相关工商资料及设立申请书等注册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3、设立分公司需要资金、场地、办公设施等由乙方负责,合作协议终止乙方结算费用清偿债务后,将分公司相关材料交还甲方,剩余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承包经营的范围、形式与权限

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分公司主要经营甲方营业执 照及资质证书核定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乙方在营业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乙方从事该地区以外的经营业务活动须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合作同类形式的经营业务活动。

2、分公司的承包形式为经济责任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负责经营、业务、办公、劳资、税务等所有运营费用,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

和法律责任。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承接的所有装饰工程业务均需聘请甲方指定人员为工程监理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第三条 承包期限: 本协议承包期限为3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分公司承包经营费和工程监理费计付方式

1、分公司承包经营费和工程监理费按年计付,第一年扶持期,乙方向甲方交纳分公司承包费为 万元和工程监理费为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即

支付给甲方;第二、三年分公司承包经营费为 万元和工程监理费为

万元,在上一期满30日前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还须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期满 双方结算清楚乙方无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甲方无息退还。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乙方承包经营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协助乙方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

2、为分公司规范运营,甲方统一制定分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统一对

公司进行宣传策划,统一制作公司工作服、胸卡、铜牌、宣传手册、海报、装饰

工程合同、材料供应单、工程验收单等物料,乙方按公司统一形象要求和自身业

务配置需要付费领取物料,乙方不得私自印制上述物料。

3、甲方负责定期对分公司和

劳务施工队的员工进行培训,每季度 一次,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时间分公司和 劳务施工队的员工需要培训,乙方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安排员工到甲方公司接受培训,所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

乙方或员工自理。

4、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根据甲方的现有条件,提供承接装饰工程业务所需的各种证件、资料,做好业务支持、服务与配合工作。

5、甲方对分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指派监理人员对分公司承

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促进分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发展。乙方必须在店面显

眼位置设置甲方监督和投诉电话,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甲方负责财务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办理银行开户和外出经营税务等手续,按规定代扣代缴各项税费,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乙方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7、分公司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对外签订合同或使用公章,须上报甲方经甲方书面批准及备案后方可使用。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分公司在当地的登记注册、备案、银行开户等手续并承担其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备案费、劳务工资保证金等),负责分公司本身经营活动中其他手续的申报、申办事务。2、乙方负责分公司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负责分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拓展,承担分公司的一切投资与运营费用,办公场所选址后报甲方审批确定,门面招牌和办公场所布置须按甲方企业统一形象要求进行装饰。

3、乙方确保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施工均由乙方独立注册设立

劳务 施工队承包施工,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交由其他无资质第三人承包施工。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施工手册规定规范施工,并对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及工程保修独立承担责任。乙方应同时做到施工资料与施工进程同步,建立完整的施工资料档案,并在竣工后将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存档。

4、乙方分公司所承接工程均需聘请甲方指定人员为工程监理,甲方工程监理人员按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分阶段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存在问题有权责令乙方及施工队限期整改。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运营,遵守甲方的业务、工程、财务等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支付承包经营费、工程监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保证工程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按时上报工程报表、财务对账单与流水账册、业务管理报表等。

6、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信守工程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应按法律规定为分公司员工购买保险,不拖欠员工工资,不拖欠材料货款。

7、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和公司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公司声誉及经济利益,对甲方的内部信息及资料进行严格保密,如对公司声誉及经济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8、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将分公司转包他人或设立分支机构,不得私刻甲方印章及伪造公司证明、文件,不得将工程款挪为他用或隐瞒、截留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对外融资、借贷与担保,不得对外签订低于成本价的低价工程合同及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合同、文书、文件等。如有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第六条、经营税金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所有项目的税金和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分公司直接自行支付。如由于分公司项目需要由甲方支付税金或相关费用的,应由分公司提前把相关款项支付给甲方,如由甲方为分公司垫付的,乙方应负责由分公司在 日内将相关垫付款支付给甲方。.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逾期支付的,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第4款规定赔偿甲方损失。2、乙方应合法规范经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维护甲方及分公司的声誉,如乙方经营期间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如给甲方及分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第4款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3、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如拒绝接受本协议约定的相关监督检查措施,经甲方催告后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第4款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4、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如弄虚作假或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如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出的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第八条,协议终止或解除

1、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就是否续约事宜与甲方商议。如双方同意续约,另行签订协议;协议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约、或提前解除终止本协议后,乙方应立即清除办公场所内所有甲方品牌标识,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甲方分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按协议约定承包经营费的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2、协议期满或本协议提前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在10日内结清所有应缴税、费,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自行处理分公司里属于自己的财产,并将分公司相关的材料(包括工程档案资料及分公司证照、证件等)在10日内移交甲方,乙方原所交履约保证金甲方无息退还。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的效力。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0合作承包经营建筑分公司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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