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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合同
编辑:玄霄绝艳 识别码:112-667256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8-31 13:42:25 来源:网络

合同编号:

货运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双方的经营发展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结算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出口集装箱货物海运业务合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托运单证应内容正确、完整,并注明有关运输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准确的舱单资料并完成提单的核对等工作内容,以供甲方制作运费舱单和相关预申报舱单;

3、乙方的委托单应在甲方规定的截止订舱时间前送达甲方,对超过截止订舱时间乙方要求订舱的货物,甲方可积极协助其进行配载,但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

4、乙方委托甲方提供服务的货物,其包装应处于良好的状态,适合于运输、储存和保管,货物应当为合法非禁运货物。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履行代理职责,代乙方办理集装箱货物出口的货运代理业务;

2、甲方有责任按乙方提供的委托单内容配载货物,但若乙方实际出运的货物与委托单内容不符,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3、在单证准确齐全、进场时间符合要求及码头、海关、船期均正常的情况下,甲方应尽量安排乙方货物及时出运;

4、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实际的装船动态信息,以及货物运输跟踪情况。

三、运杂费结算方法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运杂费标准支付运杂费,并不得因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争议或与货物有关的其他事宜影响费用之结算。

四、其他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裁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 年 01 月 01日至 2018年 12月 31 日。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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