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委托担保热门合同
委托担保热门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担保热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担保热门合同1编号:
甲方(保证人):山西XX公司
乙方(委托保证人):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以下称贷款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借款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编号:)中贷款人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具体事项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保证范围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贷款人的损失和费用,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保证。
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轻或解除。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担保费率为:;
担保费为:。
上述担保费先按________年期限计收,待上述银行《借款合同》签订后,依据实际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担保费,退还乙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项目评审费:
担保项目评审费为:。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待甲方的保证责任完全解除后予以返还。
二、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数额、方式等完全履行还款义务。
第四条
第一款所约定合同义务。
四、借款用途须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反映乙方的真实运营状况、债权债务、对外担保和汇票使用等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全面、无条件地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定期或随机的、以任何形式地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1、借债、对外担保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权益的其他行为;
2、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或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兼并(合并)、分立、合营、合作、联营、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改制、歇(停)业、解散、被撤销、破产、股份的转让或质押;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赠与、抵(质)押、转移、置换等方式处分其占到总资产的5%或净资产的10%的资产;
5、涉及重大诉讼案件、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须于应诉通知书、诉讼保全裁定书送达乙方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现强制执行措施前书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参与清算或有关决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第三人。
八、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五条
第三款所约定的义务的,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应按上述甲方已代偿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特别违约金。
第五条
第一款和
第二款所约定义务的,乙方应当每日按其应履行义务(应付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五条
第四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第七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保证责任。
第五条
第六款约定的,每延迟通知____日,应承担在保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借款数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反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或
第三人以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由甲方与反担保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乙方不能提供反担保或甲方认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不充分;
3.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不能与贷款人订立《保证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内,乙方不能与贷款人订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2、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担保项目评审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关于甲方的保证责任的任何约定均自甲方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时生效,并以《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经过了双方的充分协商,且任何一方在订立合同中,均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删或者订立补充条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2.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委托担保热门合同2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应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 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第四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贷款的 %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____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第七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
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
第七条
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
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应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 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第四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贷款的 %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第七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对象:
甲方向
申请 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
【可选择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借款;(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4)银行保函;(5)其他】
第二条 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 /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3)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5)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五条 附则:
1、“主合同”指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2、“主合同债权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保函及其他业务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日期:二00 年 月 日
第四篇:委托担保合同
()宜聚保委字号
宜宾聚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乙方):宜宾聚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东段21号1幢23号2楼。法定代表人:
甲方为向_ 借款需委托乙方提供担保。经乙方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合同内容:
(1)主合同债权人:___;
(2)主债权种类_ _____ ___;
(3)借款金额:(¥);
(4)借款期限 :_;
(5)借款用途 : __ _______;
(6)还款来源乙方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以主合同为准。
第二条乙方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第三条乙方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息、1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现实债权的费用和所有与之有关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担保期限:按照主合同债权人确定的担保期间确
定。
第五条 担保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担保费用。
2、担保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根据担保金额人民币:的%年计算,并以现金或银行票据方式支付乙
方担保费用;
3、担保费用的支付时间
(1)年月日支付担保费用元
(2)年月日支付担保费用_ 元
(3)年月日支付担保费用_元
(4)年月日支付担保费用_______ 元;
(5)年月日支付担保费用_______ 元;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
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担保费用。
3、按时归还银行全部担保借款本息,并不累及乙方承担担保
责任。
4、为乙方的担保设立相应的反担保,包括甲方直接向乙方设立反担保,或者由第三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反担保合同编号:
5、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6、甲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等);
(2)修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变化、注册资本金增减、股权变动、对外重大投资、高层人事或财务负责人变动;
(3)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等);
(5)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发生变化;
(6)与主合同债权人协议对主合同展期,或增加贷款额;
(7)主合同被依法解除、撤销、变更或主合同债权人需要提前收回贷款;
(8)乙方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
(9)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
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10)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发生。
发生上述(1)(2)(3)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
方;发生上述其他情形的,应当于情形发生之日书面通知乙方。
6、其他义务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甲方完全支持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较本合同约定的担保
责任更轻的责任。
2、甲方完全认可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并承担
因其产生的与之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甲乙双方应依据本合同分别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5、甲方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者甲方以其资产为自身债务
设立抵押、质押担保或者以其资产为他人债务设立抵押、质押担保,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
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7、《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
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8、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六条第六款第(6)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八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
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
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
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九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
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乙方
确定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甲方应在该保险合同中将乙方列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按担保借款
金额的1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用,每拖延一天,应
以担保金额为基准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担保费用滞纳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归还借款本息,累及乙方承
担担保代偿责任,则自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代偿责任之日起3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乙方代偿金额全额划转乙方。如甲方未按本条款规定的期限和金额承担责任,则甲方应以乙方承担代偿金额为基准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代偿金额和乙方为实现反担保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评估费、差旅费、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4、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甲方未向主合同债权人归还借款,主合同债权人亦未对甲方或乙方提起诉讼,则从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甲方应以未归还借款金额为基准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担保费用,直至完全解除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时为止。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即
生效。
2、甲方如要求担保展期,应于借款主合同到期日前30日内
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反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反担保的书面意见,经乙方审查并对展期申请审批后,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事项才
相应展期,否则本合同继续执行。
3、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都 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协商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附则
1、“主合同”指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如达不成书面补充协议,遵从相关法律规定。
4、甲方、乙方分别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是本合同之组成部分。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 方(盖章):宜宾聚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地点:宜宾聚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时间:
第五篇: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元昌委保字()第()号
甲方(抵押人):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受托人(乙方):河北元昌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石家庄桥东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注册号:***8712法定代表人:孙青霞
电话:0311-6669191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的有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 根据甲方与藁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签订的 《》(编号为:)的约定,甲方向藁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壹笔,本金合计为人民币(大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乙方同意在上述借款本息的范围内,为甲方向藁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贷款提供担保,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乙方的保证责任随甲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乙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甲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保证方式及期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自甲方与藁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的《》(编号为:)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第四条 反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所有义务和责任,由甲方或第三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由乙方与反担保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一、保证担保:
1、自愿以本公司名下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库存商品等向河北元昌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2自愿签订《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承诺书》,以个人及家庭财产向河北元昌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3、及其配偶,以个人及家庭财产向河北元昌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4、(二)、抵押担保:
甲方或第三人提供乙方认可的财产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三)、质押担保:
甲方或第三人提供乙方认可的财产向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上述几种反担保措施并存时,乙方有权选择其中一种或同时选择多种措施以保证乙方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向年乙方支付担保费,每年的担保费为担保金额的3 %,首次担保费应于乙方与藁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二、甲方应在上述借款到位后日内,按到位资金的20%以转账方式向乙方交纳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按以下原则操作:
(1)风险保证金所有权属甲方,因该保证金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在甲方未偿还其所有借款之前,该保证金不能动用;
(3)该保证金优先用于清偿乙方为甲方所承担的代偿债务;
(4)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款项;
(5)支付实现乙方和贷款人债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甲方按主合同按期足额偿还本息并由贷款人向乙方书面通知(关于甲方按时足额还款的证明)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风险保证金。
三、甲方应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数额、方式等完全履行还款义务。
四、甲方应将主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主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五、甲方应每月5日之前向乙方报送反映其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借款使用、项目进度等情况的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六、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前,甲方提前三十天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1、举借新债、对外担保以及实施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经营决策;
2、以出租、出售、转移、转让等方式处分其任何资产;
3、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事项;
4、发生企业合并、分立、重组、兼并、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体制变更;
当甲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有上述四种情形时,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或有关决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清偿乙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乙方认可的担保。
七、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向乙方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五款所约定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担保费、评审费等费用。
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担保。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有关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和监督,甲方须无条件配合。
四、乙方依法享有甲方的抗辩权,甲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乙方仍有权抗辩。
五、乙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甲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甲方归还
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乙方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六、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贷款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行使反担保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所约定义务的,甲方应当每日按其应履行义务(应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七款所约定的义务的,甲方应按乙方已代偿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清偿乙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
四、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每延迟通知一日,应承担在保金额每日的违约金。
五、若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变卖、变现反担保资产,承担对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1、甲方与贷款人联手骗取乙方担保的行为;
2、甲方不能按乙方要求提供反担保;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私自与贷款人协议延长借款期限或转让债务;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私自变卖、转让、转移或赠与其资产、股权的行为;
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私自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乙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他经营决策的行为;
6、甲方不履行与乙方签署的任何协议。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每份页,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若需变更或者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