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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照明基础施工合同协议书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112-598775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7-26 01:11: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广场照明基础施工合同协议书

施工合同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本工程是收费监控重要的一部分,工程内容包括:广场照明灯杆基础及线缆管道铺设。本工程的质量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施工设计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灯杆基础及管道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一、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其中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工程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承包方式。

三、工程开工日期:2004年12月06日

四、工程竣工日期:2004年12月25日.工程总天数:20天

五、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相关规定。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六、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 伍仟元整(¥元),作为开工前准备;

2、当工期结束以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二次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部分元整(¥元)。

七:工程工期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3-1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八、工程验收

1、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双方约定标准执行;

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甲方提出更改意见,乙方负责实施。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

5、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

6、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九:其他事项

1、甲方工作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乙方工作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②、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③、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⑤、在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壹年。

3、安全生产和防火

①、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①、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②、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③、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④、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几项具体规定

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二、附则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备注: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第二篇:文化广场施工合同专题

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快速推进新农村示范化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将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交由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工程建设内容及工程单价

1、挖土方。必须挖到硬底经甲方验收后进行砂石换填,碾平整并进行夯实,工程单价为挖土方30元/m³,换填100元/m³。

2、广场硬化。必须按C25混泥土标准实施并刻印,工程单价为380元/m³。

3、其他工程以现场确认为准。如贴砖、栏杆、桌凳、下水道等。

以上工程量均以验收为准。

二、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指派专门的现场技术负责人专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并主动接受甲方监督。

2、甲方负责组织专人全程监管工程质量,凡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至整改合格,否则甲方概不支付乙方工程款。

三、安全责任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 1 业,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组织施工,凡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期限

2014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文化广场建设。如乙方施工不能达到甲方既定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工程队进行突击。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施工进度和区拨款进度分阶段支付乙方工程款,全部工程完工后,甲方将邀请区农委、区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验收,对合格工程,除扣留5%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工程款将及时支付,质保期限两年,若两年内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全额支付质量保证金。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农委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乙方代表:(签字)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第三篇:基础施工合同(定稿)

基础施工合同

发包方:天门仁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履行。

一、工程名称:仁信·国际广场

二、工程地点:天门市钟惺大道8#

三、工程范围、承包及结算方式

1、工程范围: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桩型PHC 500AB125(建华或三和管桩)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的合作方式(另包放线、桩定位,包桩施工质量,包施工安全,水电费),桩静载检测(压桩),由乙方义务配合施工,甲方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跟踪验收。

3、结算方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静压桩基础施工,总工程量(约30000 米),具体以实际桩长米数计算。(空孔送桩按12.00元/m计算)

四、施工组织及进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桩基础施工图二套(总平面图与桩位图各一套),地质报告一份(复印件),由甲方办理红线交接点给乙方。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放红线前一天安排机械(桩机要求800型以上液压管桩机)、人员进场。

2、施工过程中,乙方安排管理人员进驻工地,加强管理,以确保按期完工。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工期顺延:(1)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停工(2)原设计有较大修改(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五、工程工期:

工程桩开工日期:2013年 7月日,竣工日期:2013年 9 月日。合同总工期为 45 天。如因甲方施工手续不齐全及停电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因此造成停工误工,工期顺延。工程完工后5天内甲方组织桩静载检测。

六、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1、工程静压管桩施工费按单价213.00元/M(此价格不含建安税及建委各级部门的所有费用)约陆佰万元整,该单价均为包干价。桩机进出场费用不另行计算(如果使用两台桩机另补30000.00元进出场费)。静载试验16根桩,由乙方桩机配合,甲方补乙方叁万元配合费。

2、管桩质量由乙方负责验收,由甲方监管。乙方并提供管桩结算的增值税发票。

3、因施工中出现的断桩、爆桩,由乙方负责全部损失。(增加桩承台费用超过5‰各承担50%)

4、管桩原材料检测的材料及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复检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保证金按叁拾万元收取,桩机、材料进场完成试桩退回保证金;

2、完成工程量50%支付工程总价30%;

3、桩基础完工,支付工程总价20%;

4、桩基完工6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如六个月内桩基工程没达到验收条件,管桩工程视为合格)

5、如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工程完工后,2014年元月20日(即春节前)甲方支付乙方壹佰伍拾万元整,余款按第4条执行。

乙方在甲方收取工程款时,应出具管桩增值税发票及人工机械费的收据。

八、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施工图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并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标准。

2、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按桩机施工操作规程和规范要求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并严格按技术交底要求实施。

3、施工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做好施工记录,并做好施工资料,确保工程的准确性并由监理单位签字。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地方质检部门,甲方现场全权监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确保管桩质量,提供合格的管桩及相关合格证明资料,如管桩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20%的罚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九、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

1、对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组织图纸会审,和乙方进行技术交流,负责现场栋号坐标点交底和标高水准点移交工作;

2、负责现场三通一平,清除地下管线、障碍物,施工场地保证桩机正常施工不陷机,由于地基沉陷桩机无法正常施工,甲方积极配合平整场地,工期顺延;

3、负责本工程的一切对外手续及道路畅通;

(二)乙方责任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甲方审定后实施。按甲方要求,乙方负责组织桩机进场、轴线接受复查、施放桩位、压桩、接桩。

2、参加图纸会审,负责按施工图、甲方技术交底和规范要求严格施工,每天施工记录必须由监理签字认可;中途和完工后桩机配合静载检测。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

4、负责施工中的安全和文明生产,安全事故,配合甲方协调周边关系及居民房屋损坏的赔赏工作。

5、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图和国家有关法规等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工期。

6、乙方无条件办理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手续。

7、如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民工欠薪而上访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对于该工程资料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并装订成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00元;每提前一天奖3000.00元。

2、甲方不能按期付款,按时组织检测,承担相应违约金。

3、如因乙方施工出现桩偏位、垂直偏差、爆桩、断桩等质量问题,乙方自行修复至合格,如修复不到位,按现场发生的实际工程量计算,所发生的费用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本合同签定后,如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方赔偿合同额的10%的违约金。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施工合同协议书

施 工 合 同 协 议 书

甲方:东莞市水木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乙方:

地点:广州富力爱丁堡,五羊新城室内大理石墙面地面铺贴工程。

1、甲方工地材料到位,提供工具,斗车等工具由甲方负责。、一切小工具(灯泡、电线、安全帽等)由乙方负责。、乙方要保质保量,在工地不准打架、赌博,如有违反,罚款500-1000元。

4、施工安全:发生工伤事故由施工队自己负责。、本工程工期为天,乙方按施工实际量计算总平方数,卫生间墙面/平方米,地面:/平方米,此价不含税金。、人员进场按每人发饭票,不包吃,包住宿、包水电,饭票费按每月计算扣除。7、十天以内可以借资,借资款不超过进度款。

8、结算方式:按每月工程进度的80%结算工程款,余款的20%在验收合格10天之内,全部付清。

9、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得中途撒离工人,如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先试用两天时间,确实质量无问题后再继续施工(质量要求是水平、四角直、尽量无空心),如在两天施工过程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本合同则自动失效,双方不追究责任。

1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验收结清余款后失效。

注:完成总工程后,补锯片款伍佰元整(¥500)。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此补充协议也视同合不可分割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东莞市水木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乙方签名:

2006年月日2006年月日 合同编号:SMF-060830

第五篇:施工合同协议书

四川电信集团公司四川网络资产公司

八美协德、各卡甲拔、麻孜尼姑庙机站输电工程

施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四川电信集团公司四川网络资产公司

乙方:道孚县电力公司

合同编号:DFDX2008007

签订日期:二OO年月

四川电信集团公司四川网络资产公司

八美协德、各卡甲拔、麻孜尼姑庙机站输电工程

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四川电信集团公司四川网络资产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人:道孚县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道孚县八美协德、各卡甲

拔、麻孜尼姑庙机站输电工程承包事宜,订立本协议双方遵照

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道孚县八美协德、各卡甲拔、麻孜尼姑庙机站

输电工程

工程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道孚县

第二条本协议范围;

1、道孚县八美镇协德乡机站输电工程,10KV、0.4KV

线路、10KVA台区。

2、道孚县各卡乡甲拔机站输电工程,10KV、0.4KV线

路、10KVA台区。

3、道孚县麻孜乡尼姑庙机站输电工程,10KV、0.4KV

线路、10KVA台区。

第三条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2008年月日

竣工日期;2008年月日

第四条质量等级标准、规范

一、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合格100%(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标准、规范:以设计为依据,执行国家现行电力建设施工

及验收技术规范等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及验收。

第五条合同价款

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行总价包干,即完成全部工程的总

价为人民币120000.00元,一次包干,除预算外、不可抗力自

然因数外、合同期内任何情况均不再调整。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标准文本《通用条款》

4、国家现行水电行业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标准文本《通用条

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本项目工程款

l、首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人民币。

2、待竣工试运结束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余款

3、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

性付清。

第九条本项目工程师

甲方指派于(即项目工程师),对工

程工期、质量、进度负责,处理本项目中甲方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施工用水、电及工程材料供应

1、所有施工用水、电、设施、材料及其他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采购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等应按约定选用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并限期运出现场。第十一条验收与结算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经检查不合格,乙方必须及时返工并承担一切损失。甲方对不合格工程不结算工程款。

2、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即应有合格证,出厂报告、复检报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若发生乙方无条件退场的情况,则乙方以前所承担工程不合格部分的整改和文明卫生的清理由甲方另派施工队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结算款中扣除)。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应于28天内审批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意见。

第十二条双方的工作

一、甲方的工作:

负责向乙方提供一切便利,以便工程顺利进行并按期完工。

二、乙方的工作

1、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对线路方案进行优化,并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乙方应遵守此前甲方与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达成协议,着重藏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搞好环保、安全、文明施工,并执行甲方现场的有关规定。

3、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津培训与安全管理及现场安全生产(按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规),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设备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办理主要材料运输、保管、成品保护、使用,出现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在甲方的统一协调下,与其它施工队伍搞好配合,共同将项目内工作做好。

6、负责地方关系的协调。

7、乙方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内的一切安全事宜,本工程发生的所有由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式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其他情况违约,均按合同总价款的0.1—2‰计算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若给对方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则按推迟付款金额每天2‰向乙方支付延滞金。

3、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每超过一天甲方扣除乙方全同总价款的1 ‰。并由于承担未完成施工给甲方所引起的一切损

失。

4、甲、乙双方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四条不尽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订立时间、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2008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四川省道孚县

甲方:四川电信集团公司四川网络资产公司代表:(签字)甲方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乙方:道孚县电力公司代表:(签字)乙方地址:四川省甘孜道孚县

电话:0836—7123587

开户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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