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林地承包转让合同
林地承包转让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转让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林地承包转让合同1甲方(转让方):王XX
乙方(承包方):韩XX
丙方(承包方):王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____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河套西至:亩数以林业部门测量为准。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0.0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________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开发,甲方应按此地块按三分之一进行分配补偿款。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转让合同2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XX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新洲XX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XX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XX属长江流动沙XX。承包期间,新洲XX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承包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湖北XX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元亩 亩________年)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XX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XXXX暂按 3计算,作价 万元(元
3),中幼林按 株计算,作价 万元(元株)。XXXX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XX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XX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XX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过户。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XX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年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林业局、鄂____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转让合同3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丙方(承包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____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_亩数以林业部门测量为准。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________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开发,甲方应按此地块按三分之一进行分配补偿款。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转让合同4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东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 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 北至: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20_0.0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70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20_年至20_年开发,甲方应按此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转让合同5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
住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地方经济和企业共同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乙方决定以可里村委会为核心区域投资开发集低产林改造、种养殖经营、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等于一体的森林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其集体山林、已分到各农户山林(商品林)联合整体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林地
(宗地一):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转让给乙方,坐落: 勤丰(镇)可里 村委会 组,名称(小地名):,面积________亩,林权证号:,宗地编号:。
宗地四至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转让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山林转让期60 年,转让费260元/亩,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内按甲方实际转让亩数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转让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转让后,林地所有权不变。
乙方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二)办理林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
(三)在乙方开发项目启动时,甲方享有劳务输出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可以优先考虑安排甲方的劳力;
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正当的权益,要负责乙方用水、用电、通讯和交通等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现有的水和设施取用水,乙方根据项目规划逐年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应积极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四)在本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抵押林地及相关开发项目,但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山林转让费。
(五)在山林转让期内,乙方允许甲方在转让山林区域内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对造成对乙方山林的毁坏,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在转让期内,凡属于国家政策规定补给甲方林地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到的项目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归乙方所有;
若因乙方项目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甲方必须协调和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征占用的相关手续;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项目开发中的补偿、补助属乙方所有。(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护林防火期限外,可适量在双方指定的期间、区域进行自用烧柴砍伐(间砍),房屋修补所用木材,但不准进行商品性采伐和销售。
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的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乙方允许甲方村民采摘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确定的区域除外。(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进行民间埋葬活动,但不允许在乙方开发区内进行埋葬活动
(九)如乙方开发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资,所占用土地由甲方无偿提供。
(十)在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经营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自主开发山林,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各项活动。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开展项目建设,开发山林中不得损害村民利益。(十二)转让期间,、甲方有责任对山林进行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建设由乙方自主投资,享有因此带来的全部利益,并承担相应法律性、政策性和经济性风险。
(十三)转让期间,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资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乙方。
在转让期间由于较大矛盾和纠纷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资产处置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场价格补偿乙方;由于国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偿权。(十四)转让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转让续期的优先权。
山林续期的价格、范围等由双方另行协商。若不能续期,乙方要将已开发利用的山林地(已征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后归还甲方。(十五)为了实现林地的统一开发,甲方剩余的山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乙方开发需要征占这部分山林地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在林地承包后,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大面积采伐等)。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转让此山林给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两倍赔偿乙方。
2.甲方在乙方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不受让本合同约定的山林,所交转让费不退,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林地转让的凭证,与林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影响。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报政府机关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提请楚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所在村委会、镇林业站、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于
第二篇:林地承包转让合同书
林地承包转让合同书
甲方(转让方):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东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 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河套 西至: 亩数以林业部门测量为准。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70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2011年至2012年开发,甲方应按此地块按三分之一进行分配补偿款。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
第三篇:林地转让合同
林地转让合同
出让方(以上简称甲方)合同双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转让森林资源的面积和位置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座落在 乡(镇、场)
村(工区)
组,小地名
,共
宗地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总面积
亩,具体转让森林资源的林权证号,小地名和四至界址见山主同意转让所属森林资源签字表。
具体林地位置见合同附件一:1:10000红线地形图和附件二:林权证书复印件。
二、转让期限:转让年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三、流转林地用途
本流转林地的用途必须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林地性质,不得用于非林业生产建设,为林业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的建设除外。
四、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根据资源状况另行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流转后,现有资源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亨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以及林地配套设施等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甲方保证上述转给乙方的林地是商品林地,非公益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时不受其它因素影响。如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或正常生产受人为阻挠,一律由甲方负责处理,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金额赔偿乙方。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所转让森林资源所在村委会行政辖区内交通线路乙方可无偿使用,甲方必须确保没有人为阻塞和破坏,不得准许他人在乙方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采摘果实等破坏森林行为。
4、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办理林权证过户等有关手续,牵涉到办证的有关手续,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提供或补充完善,因办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期内林权证由乙方所有,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受让权,如乙方不再继续受让经营,乙方按原属关系变更回甲方持有。
6、合同期满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流转森林资源亨有转让权,合同期内再转让无须征求甲方意见。
8、乙方有权亨受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合同期内林地如被国家或其它经济组织依法征、占用,地上青苗部分的补偿归乙方所有,林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在乙方支付价款或定金后,甲方因其他原因不予转让,或者甲方不具备转让主体资格,甲方应双倍返还价款或定金,并支付乙方本合同村的总额3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予受让,则甲方不予返还价款或定金,并支付甲方本合的总额30%的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他条款
1、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旦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面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局、村委会各执一份。附件:
1、所转让森林资源1:10000红线+形图。
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3、山主同意转让所属森林资源签字表。
甲方代表:(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
代表:
****年**月**日
第四篇:林地转让合同
林地转让合同
出让方(以上简称甲方)
合同双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转让森林资源的面积和位置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座落在乡(镇、场)
村(工区)
组,小地名,共
宗地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总面积
亩,具体转让森林资源的林权证号,小地名和四至界址见山主同意转让所属森林资源签字表。
具体林地位置见合同附件一:1:10000红线地形图和附件二:林权证书复印件。
二、转让期限:转让年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流转林地用途
本流转林地的用途必须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林地性质,不得用于非林业生产建设,为林业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的建设除外。
四、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根据资源状况另行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流转后,现有资源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亨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以及林地配套设施等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甲方保证上述转给乙方的林地是商品林地,非公益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时不受其它因素影响。如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或正常生产受人为阻挠,一律由甲方负责处理,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金额赔偿乙方。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所转让森林资源所在村委会行政辖区内交通线路乙方可无偿使用,甲方必须确保没有人为阻塞和破坏,不得准许他人在乙方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采摘果实等破坏森林行为。
4、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办理林权证过户等有关手续,牵涉到办证的有关手续,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提供或补充完善,因办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期内林权证由乙方所有,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受让权,如乙方不再继续受让经营,乙方按原属关系变更回甲方持有。
6、合同期满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流转森林资源亨有转让权,合同期内再转让无须征求甲方意见。
8、乙方有权亨受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合同期内林地如被国家或其它经济组织依法征、占用,地上青苗部分的补偿归乙方所有,林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在乙方支付价款或定金后,甲方因其他原因不予转让,或者甲方不具备转让主体资格,甲方应双倍返还价款或定金,并支付乙方本合同村的总额3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予受让,则甲方不予返还价款或定金,并支付甲方本合的总额30%的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他条款
1、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旦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面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局、村委会各执一份。
附件:1、所转让森林资源1:10000红线+形图。
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3、山主同意转让所属森林资源签字表。
甲方代表:(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
代表:
****年**月**日
第五篇: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 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第一宗(任山;西至 责任山;北至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 1 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 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亩,共一宗。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责 住址: 住址: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起至 年 月 日止。年,从 年 月 日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 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 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 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 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
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 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 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 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
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 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 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 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 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 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 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大写: 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 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元,合计),自 年 月 元,日起以一次性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 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 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 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 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 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