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环保产业襄阳有限公司
相关方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相关方:(工程施工、委托服务类)(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委托双方员工在工程项目施工、设备委托维修项目、危险化学品(含物资采购)供应及临时用工等施工(作业)或委托服务期间的健康与安全,防止各类安全及环保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环境保护政策,委托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职业健康、消防与环境保护的管理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职业健康、消防与环境保护资质审查验证。
2、有权要求乙方在项目委托合同实施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环保保证措施并认真执行。
3、甲方应对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并进入甲方生产现场范围内的乙方人员进行厂级和部门(车间)级安全职业健康、消防与环境保护教育,有权要求乙方人员签订安全环保教育告知。
4、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及委托服务期间的安全职业健康、消防与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有权制止和纠正,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听制止和纠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等处罚。
5、甲方在安全监察工作中发现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质保金予以50元至1000元经济处罚,甲方安全环保部出具《中广核环保产业襄阳有限公司违章处罚单》并由甲方财务部门对乙方质保金进行扣罚。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生产作业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合法处理,做到合规处置。
7、由于乙方施工(作业)活动对甲方环境造成污染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给予足够的经济补偿,同时有权对乙方质保金予以500元至5000元经济处罚。
8、乙方在甲方属地内进行施工(作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甲方消防管理制度,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因违反有关消防法规和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发生火灾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质保金予以200元至2000元的经济处罚。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提供安全职业健康、消防与环境保护的相应资质,接受甲方审查认可。
2、乙方应对委托施工(作业)期间或委托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环境保护管理负全面责任。
3、乙方应接受甲方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进入厂区应服从甲方管理。
4、乙方在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广核环保产业襄阳有限公司相关方管理细则》、中广核环保产业襄阳有限公司高风险作业相关管理规定和各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管理及技术资料可由甲方提供,乙方支付工本费)。乙方应加强施工(作业)或委托服务人员安全管理,服从甲方的管理,同时接受甲方安全监察中发现的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
5、乙方应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制定详细、具体的书面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环保意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资格并持有相应的证书,特种设备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
6、乙方应针对施工(作业)或委托服务项目特点制定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对进入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7、乙方应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个人劳保防护用品,进入现场作业人员的劳保穿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的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环保标准的设备、消防用具、工器具、防护用品等。
8、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进行装卸作业时应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用于运输危化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符合国家标准;运输车辆应按国家标准悬挂或喷涂警示标识,按规定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
9、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安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生产现场区域内的设备、器材。
10、乙方在生产现场施工(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检修工作票、动火、危险作业、临时用电等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相关规定实施监护,确认安全措施是否到位。进行施工(作业)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需进行挖掘作业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对于挖掘作业现场地下有电力电缆、水、汽管道时,必须在甲方人员指导下进行挖掘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
12、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因违反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管理制度,发生火灾事故,乙方除自行承担其因火灾事故导致的自身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火灾事故对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同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13、乙方应加强对所属员工安全管理,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作业)或委托服务过程中造成乙方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14、乙方在甲方属地进行施工(作业)或委托服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各类事故、治安纠纷等行为对甲方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15、乙方应确保施工(作业)或委托服务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得到合法处理,合规进行处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属地内环境污染的,必须恢复原状或给予甲方足够的经济赔偿,同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委托单位: 相关方单位:
(盖章)(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