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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范本(通用)[大全]
编辑:紫竹清香 识别码:112-606327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7-30 01:39: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范本(通用)[大全]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范本(通用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范本(通用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市人民政府____年第____次和第____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为了加强我市小区楼房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____市房产物业管理公司,对我市小区物业实行规范化统一管理。为了给住宅楼房的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将位于____路____街的____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移交乙方进行管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正式将建设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移交乙方进行全面管理。

二、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按着《物业管理手册》中指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和管理。

三、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甲方在市物业办公室指导下,组建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使物业工作依法进行。

四、物业管理用房和供水等设施、设备产权不变,但归乙方无偿使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应将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物业管理工作中所发生的费用(雇用人员工资、电费、维修费等)结清,没有结清的由甲方负责。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有关物业管理资料:

1、住宅小区规划平面图。

2、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3、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4、公用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5、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6、有关设施、设备安装竣工图及使用和维修技术资料。

七、关于大、中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问题:用户专项维修资金按有关规定应由市物业办公室收取,由于该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已由甲方收缴,并存入专用账户,待今后发生大、中型维修工程,由乙方提出施工方案及工程预算,甲方进行审核,经业主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出资,资金从维修基金中扣除,因资金不到位影响维修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费用,乙方管理费用依靠收取住户的服务费解决,物业服务收费由乙方收缴,服务标准与收费情况无关,收费标准由乙方确定,但不得超出有关规定。

九、乙方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十、乙方的服务应按指定性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执行(具体内容见附页)。乙方如违约或不按承诺实现,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渠道向乙方进行索赔,同时,业主无理拒交服务费,物业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十一、在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之前,甲方应向业主通知乙方进入管理及服务情况,经得业主的同意。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见附页)

十三、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签字盖章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负法律责任。

十四、此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期满后视情况可以续签。

甲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小区前期物业公司

乙方: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____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艺墅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就艺墅小区物业管理交接过程中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物业管理费:甲方相关物业费收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解决,乙方正式进驻接管后从新制定物业费收缴周期,与业委会协定物业费收缴起止日期。

二、关于专项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园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就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与乙方交接,如此资金至今未使用,甲方应出具公共维修资金未使用说明,并加盖其公章。

三、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将涉及物业的水表、电表的表底进行抄底记录,以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据,之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保证无拖欠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到相关单位办理用户名称变更手续,将小区使用用户变更为乙方。

四、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如有队小区业主做出优惠事项的承诺,均应妥善解决。甲方向业主收取的押金(如装修押金、车证押金)应退还给业主,尚未退还业主的部分(附明细),应全额转交乙方保管。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已收取其他押金而未退或未列入转交明细的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五、根据物业相关法规的要求,甲方有义务完整移交小区的相关设备、设施、通讯器材、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必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小区内的产业资料、竣工图纸、业主资料、物业费收缴明细、小区各项租赁协议、各类维修维保合同、广告及其他收入支出合同等资料交付乙方,并办好双方的书面移交手续,为乙方能够继续管理好小区创造有利条件(附各项清单)。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内涉及物业管理得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等运行良好,无任何故障,并由双方专业人员进行交接确认。

六、甲方应提供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止的'财务报表和往来明细依据,作为本协议附件,以便乙方今后管理小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甲方所聘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均由甲方妥善处理、安置,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秩序。

八、在本协议签订前,由于小区的物业管理而发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直至纠纷问题彻底解决。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的物业管理即由乙方正式接管,乙方接管小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设备交接过程中,如有短时间难以辨别的问题,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继续配合乙方对设备的检修、验收工作,确保交接无遗漏。

十、本协议中如有未列出的其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业委会及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业委会: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3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接收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小区位于____、占地面积为____,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砖混结构,层高2.8米。总投资为____万元,其中国家投资____万元,自筹____万元;房屋土建____万元,室外配套____万元。

甲、乙双方根据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物业管理职责移交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小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给乙方,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二、移交手续办理后,乙方对______小区物业享有永久产权。

三、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甲方需向乙方移交的资料包括:竣工总平面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管理所必需的行业说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移交给乙方的物业的保修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如期向乙方交付上述物业,因甲方原因未能在协议约定日期前移交物业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六、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存档一份,抄送电力、供热单位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接单位: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接收单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物业管理交接流程

物业的交流程

物业的交接是物业管理机构对物业实际管理的开始(对于狭义物业管理而言)。常见的物业交接有两种类型:其一是新建物业的接管,其二是物业使用过程中接管。

(一)资料的交接

资料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物业规划图;

2.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单体竣工图);

3.建筑施工图;

4.工程验收的各种签证、记录、证明;

5.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有关资料;

6.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

7.消防系统验收证明;

8.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

9.用水、用电、用气指标批文;

10.水、电、气表校验报告;

11.有关工程项目的其他重要技术决定和文件。

上述资料,主要来自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部门。此外,对于物业使用过程中接管的项目,其资料来源应为委托人(如业主管理委员会)。

(二)物业接管验收

物业接管验收不同于竣工验收,它是在竣工验收的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一般来说物业接管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结构验收。地基沉降不应超过国标规定的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

或毗邻房屋的破坏;主体结构构件的变形及裂缝也不能超过国标规定;外墙不得渗水。

2.屋面及楼地面。屋面应按国标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楼地面与基层的粘结应牢固,不空鼓且整体平整,无裂缝、脱皮和起砂现象;卫生间及阳台、厨房的地面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倒水及渗漏现象。

3.装修。应保证各装修部位或构件既美观大方又满足使用要求,不得出现因装修不善而造成的门窗开关不灵,油漆色泽不一,墙皮脱落等现象。

4.电气。电气线路应安装平直、牢固,过墙有导管;照明器具必须安装牢固,接触良好;电梯等设备应运转正常且噪声震动不得超过规定;此外各类记录及图纸资料应齐全。

5.水卫、消防、采暖、燃气。上、下水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跑、冒现象;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证;采暖的锅炉、箱罐等压力容器应安装平整、配件齐全,没有缺陷,并有专门的检验合格证;燃气管道应无泄漏。此外,各种仪表仪器、辅机亦应齐全、灵敏、安全、准确。

6.附属工程及其他。室外道路、排水系统等的标高、坡度等因素都应符合设计规定;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与服务设施应达到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三)核实原始资料

在现场验收检查的同时,应核实原始资料,逐项查明,发现有与实际不相符之处,应及时做出记录,并经双方共同签字存档。

(④)用户情况调查

用户是物业管理机构的服务对象,物业管理企业在交接物业时,应及时准确地了解用户的特征、家庭特点、产权情况、经营情况、业务范围等等一些问题,以便顺利地开展物业管理,并有针对性地提供一系列综合服务项目。

(五)建立档案

物业管理中的资料档案,是便于物业管理企业日后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管理过程中,应将资料分类、装订成册,或存入电脑随时调用。资料档案的内容主要有:

1.物业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

2.物业开发建设时的有关图纸、记录等资料;

3.物业管理方案及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时的有关资料;

4.历年物业管理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有关资料;

6.物业用户的有关资料。

二、用户人伙

(一)入伙程序

用户入伙是物业管理机构与用户的首次接触。物业管理企业应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以保证物业管理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一般来说,物业管理中的用户入伙应遵循以下程序,1.用户接待。用户携带与房地产发展商共同签署的购房合同以及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身份证到物业管理机构办理入伙手续。

2.发放资料及钥匙。物业管理机构查验用户的上述各种文件齐全后,即可发放以下资料及钥匙。

(l)“用户入住验收表”;

(2)“住户须知”或“用户手册”及“使用说明书”;

(3)“物业管理公约”;

(4)“装修申请表”;

(5)其他宣传资料和规定。

3.用户验收。用户可按“用户入住验收表”所列的各项内容查验拟入住物业的结构部件、水电设备以及水、电、气表,并应尽快填写表格,以便有任何问题时及早处理。

4·收回表格存档。

5.搬迁入伙(进户)。用户搬迁入伙的管理较为重要。由于一栋(一组)物业中用户较多,其家具、设备更是多种多样,搬迁过程的人员、车辆亦来往不断,这样必然对物业及物业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卫生、交通等问题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物业管理机构应调整好用户的入伙时间,并加强安全及交通的管理,保护好各种易受搬迁影响的公共设施。此外,物业管理机构应发挥其良好的服务功能,自行组织或替用户联系搬迁公司,以解决用户的后顾之忧。

(二)“用户手册”的内容

“用户手册”是使用户全面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服务的说明书。它详尽全面地反映出用户应遵守的管理规定,同时也将物业管理机构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告知用户。此外,有些物业管理机构还将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和物业公约收录于手册之中,以起到更广泛的宣传作用。“用户手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物业梗概;

2.物业管理人员的分工;

3.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及作用;

4.如何投诉并提出建议;

5.管理费缴纳办法;

6.装修管理规定;

7.入伙事宜;

8.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9.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10.交通管理规定;

11.水、电、气使用管理规定;

12.物业用途限制;

13.电视接收管理规定;

14.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15.文化娱乐设施管理规定;

16.豢养宠物的有关规定;

17.空调安装的有关规定;

18.噪音限制;

19.多种经营与服务的内容;

20.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21.常用电话号码。

“手册”中一般还包含因用户违反规定,而制定的惩罚措施。用户在领取手册时及在物业使用过程中,物业管理机构应详细耐心地宣传“手册”内容,以便使用户了解并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三、装修管理

在物业正式使用前,用户往往要求进行物业的二次装修,以提交居住质量和使用功能。在进行装修之前,用户应向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申请登记,以便确保整个装修工程在规定范围内,并保护毗邻房产、结构安全、公共设施、卫生环境等。

物业管理机构应根据所管理物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制订装修管理规定,以便用户及装修人员共同遵守。例如,对于住宅小区物业,物业管理机构必须按国家有关二次装修管理的法规规定以及小区管理公约,确定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有关细则。而物业管理者在此不仅根据全体业主委托进行符合小区广大业主利益的装修管理,同时还兼有国家有关法规及规定的落实和监督义务。其最终目的仍然是保证小区广大用户的居住安全及公众居住要求。

装修管理一般包括两部分,其一为装修申报与审批管理,其二为装修施工管理。

(一)装修申报与审批管理

1.装修申报。用户在入伙过程中,已收到物业管理机构发出的“装修申请及审批表”

标准表格,用户在装修施工前,应认真填写表格并报物业管理机构审批。只有在物业管理

机构对装修内容的审批完成之后,用户才能动工装修。

2.装修审批。物业管理机构应详细审查装修申请表中的装修内容,并应达到以下条件方可予以批准。

(l)不影响整体结构;

(2)楼层应考虑楼板承载力;

(3)装修材料应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

(4)不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使用。

应注意的是,有些装修内容涉及到房屋结构的变动及造成住用的不安全(如私装煤气设备),管理机构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替业主代办报批手续(向有关管理部门)。

(二)装修施工管理

1.在“装修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还用户,准予动工。

2.收取申请人一定数额的装修施工押金,以保证房屋及设备的安全(一般为装修总价款的1%~2%)。

3.施工垃圾不得随便抛弃,应运到指定地点。

4.应按装修施工时间施工,不得以噪声扰民。

5.施工时,物业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应指导用户接电、接水,并随时检查装修施工的消防措施。

6.施工结束后,用户未造成公共财物的损坏并清运完施工垃圾,物业管理机构可退还押金。

第三篇:交接协议书

篇一:移交协议书2 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顾和龙锦名都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接受方:龙祥苑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时间:2012年 10月21 日。交接后,乙方有权独立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二、交接项目:

1、甲方在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收支帐务经双方清算确认后全面移交给乙方,移交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有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龙祥苑8栋2单元402物业管理用房一套,用作物业管理专用。

3、门卫室及苑内附属设施设备交给乙方。

4、龙祥苑内的供电房交给乙方管理,并提供本供电房所用用户的详细名单和底度。交接前,甲方与外界所发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从交接后龙祥苑内的配电房设备设施更换维修及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5、原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人员(含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聘请物业管理人员,甲方不得干涉。

三、龙祥苑各单元楼梯间的线槽由甲方负责督促开放商填补。

四、违约责任:

3、自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对龙祥苑内相关义务与责任。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此协议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社区存档。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2012年10月21日 篇二:交接经营协议书

交 接 经 营 协 议 书

甲方: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 乙方: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经营,特订立本协议。

一、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现地址:

经营范围: 经济性质:

二、至 年 月 日止,厂部现有资产结算情况:

厂房: ; 机械设备总额: ¥ 元 ; 现存材料总额: ¥ 元 ; 现存产品总额: ¥ 元 ; 现余应收款项总额: 元 ; 现余应付款项总额: 元 ; 现存银行及现金总额: 元 ; 其他资产补充: ;

综合上述各项资产结算,厂部现存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元,全额属甲方投资部分。

三、由 年 月 日起,厂部正式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至共同经营之日起,厂部的新增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在职工资分配:甲方每月 元(其中 元、元),乙方每月 元(其中 元、元)。

3、厂部财政由甲乙双方共同执行,购材单据需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管财”由甲方负责,“管帐”由乙方负责。

4、利润盈亏分配:每年年底应进行利润清算。

①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将盈余总额分成三份,甲乙双方各收益一份,剩余一份用作偿还给甲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总额见本协议第二条),此分配方式直至还清甲方投资金额为止。

② 在还清甲方投资金额后,且甲方仍在职期间,盈余则按甲乙双方各50%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则甲乙双方按月工资收入比例来各自承担亏损金额。

5、在甲方退休离职后,甲方的在职月薪则变为每月生活费,乙方每月应付给甲方6000元。

6、在甲方离职后,厂部的经营权及责任承担转交由乙方全权负责,一切经营损失和债务、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设备资产及利润盈亏金额也全部归乙方占有,但若尚未还清甲方投资金额时,盈亏分配仍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点执行。

四、甲乙双方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在职期间可实行弹性上班时间,自由安排出勤,不受工作时间限制。

3、至共同经营之日起,厂部的生产经营、制度改革、聘用、奖惩员工等工作全部交由乙方自主管理,甲方负责顾问指导、检查监督、出纳管财的工作。

4、乙方必须管好、用好厂部的全部财产,在还清甲方投资金额后,且保证资产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出租厂部闲置的固定资产,但变卖、转让、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其收益只能用于厂部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之费用。

5、甲乙双方不得无偿占用、挪用、平调厂部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资产清算详见附录)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录:

固 定 资 产 清 算 表

附录:

材 料 清 算 表

篇三:车辆交接协议书

车辆交接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将所有的车辆转让给乙方, 双方就接管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管甲方所有的车辆信息如下:

车辆品牌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

二、车辆交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违章肇事由甲方承担,车辆交接乙方后产生的违章肇事赔偿等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保证对转让的车辆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车的行车证、车辆购置税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凭证真实、有效。协议成立时,甲方将车辆、车钥匙及车辆相关证件等同时交给乙方。

四、协议签订时甲方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便乙方将来办理过户。

五、此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篇四:资产移交协议书

资产移交协议书

甲方(资产移交方): 乙方(资产接收方):

根据领导安排,现将由我公司承建的家园会所移交至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合理使用的原则,为做好移交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移交资产内容

移交资产为家园会所,位于小区一期,面积为2729.38㎡,房屋结构为钢混、层数为三层。

第二条 移交资产的用途

该移交资产做为乙方办公用房使用,不得出租、转让。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了解家园会所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将家园会所移交至乙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该会所施工单位维修负责人联系名单及联系电话并协助乙方完成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提供移交资产的工程资料,确保移交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三)乙方的权利

协议签订后取得移交会所的使用权,可按规定对移交会所进行使用。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接收移交资产。

2、妥善管理移交资产,按照政府规定合理使用该会所,保证合理使用。

第四条 移交后费用的承担

1、双方约定,本次会所移交后,乙方在使用期内产生房屋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办证费及其它一切与房屋相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使用期内,如发生有关部门收取本协议未列项目但与使用会所有关的税、费等,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支付。

第五条 协议纠纷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协调解决。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资产移交清单

(本页无正文)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 办 人: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 办 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安怡家园会所移交清单

注:本表一式肆份,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各执贰份。

篇五:交接协议书

交接协议书

经前住持(释相静)与现住持(释普度)和管委会、居士、信众们认真的商讨,答成如下共识:

一、相静师交出天台寺所有的殿堂、佛像、斋堂、厨房、居士楼、僚房、桌凳、餐具、床、被条、功德箱以及财经、公章等一并交与普度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必须爱护寺院中所有设施,以及维修,结合实际情部进行改建或者新建,使寺院达到清净、庄严、香火旺盛。交接后相静师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协助普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普度不得安排、甚至要求相静师做事。

二、从交接之日起,在相静师有生之年普度每月从寺院财务中按时按月给相静师发放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衣单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按时按月发放。

三、未华师属天台寺常住僧人,现在外念书,参学,在上学期间寺院每月支付叁佰元整(¥300.00元)衣单费和生活补助,学业完成回到寺院后,再另行发放单费,如学业完成不再回天台寺,在其它寺院常住就中止每月发放的叁佰元整(¥300.00元)单费。

四、天台寺在相静师与居士、信众们的共同努力下,才有今天的庄严、清净、功不可没,普度接管后必须担任起对

她老人家的关心、照顾、善养的责任。此事可由管委会、居士、信众们监督。

五、在相静师有生之年如有病需住院,普度不得拖延、阻止,必须及时送往医院,医药费总额中除医保卡报销之外,另一部份得由寺院财务支付。

六、人生苦短,生死无常,相静师往生时,必须按照其本人遗言和佛教的规矩操办。

七、相静师在有生之年如有伤痛、病魔,甚至年迈生活不能自理时,必须请细心、服务周到的人进行照顾、护理。

以上七条共识,双方都得遵守,齐心协力把天台寺这处佛教活动场所办得更加清净、庄严、达到人间净土。

此协议即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关于物业管理交接事宜协议

关于物业管理交接事宜协议

甲方:艺墅小区前期物业公司 乙方:北京紫萝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艺墅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就艺墅小区物业管理交接过程中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物业管理费:甲方相关物业费收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解决,乙方正式进驻接管后从新制定物业费收缴周期,与业委会协定物业费收缴起止日期。

二、关于专项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园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就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与乙方交接,如此资金至今未使用,甲方应出具公共维修资金未使用说明,并加盖其公章。

三、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将涉及物业的水表、电表的表底进行抄底记录,以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据,之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保证无拖欠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到相关单位办理用户名称变更手续,将小区使用用户变更为乙方。

四、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如有队小区业主做出优惠事项的承诺,均应妥善解决。甲方向业主收取的押金(如装修押金、车证押金)应退还给业主,尚未退还业主的部分(附明细),应全额转交乙方保管。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已收取其他押金而未退或未列入转交明细的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五、根据物业相关法规的要求,甲方有义务完整移交小区的相关设备、设施、通讯器材、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必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小区内的产业资料、竣工图纸、业主资料、物业费收缴明细、小区各项租赁协议、各类维修维保合同、广告及其他收入支出合同等资料交付乙方,并办好双方的书面移交手续,为乙方能够继续管理好小区创造有利条件(附各项清单)。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内涉及物业管理得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等运行良好,无任何故障,并由双方专业人员进行交接确认。

六、甲方应提供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止的财务报表和往来明细依据,作为本协议附件,以便乙方今后管理小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甲方所聘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均由甲方妥善处理、安置,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秩序。

八、在本协议签订前,由于小区的物业管理而发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直至纠纷问题彻底解决。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的物业管理即由乙方正式接管,乙方接管小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设备交接过程中,如有短时间难以辨别的问题,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继续配合乙方对设备的检修、验收工作,确保交接无遗漏。

十、本协议中如有未列出的其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业委会及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业委会:

日期:

日期:

期:

第五篇:关于物业管理交接事宜协议

关于物业管理交接事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鉴于XX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已成立,并诀定聘任乙方为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现甲方与乙方就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交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物业管理费:甲方已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原则上在本协议签订前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所有,由于其他原因尚未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甲方补足;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预收的在本协议签订后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移交给乙方所有,尚未收缴到的应收物业管理费由乙方继续收取,所收取的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附明细)。

二、关于专项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所收取的专项费用在支付前期费用后应转交给乙方,并应列明清单。

三、在本协议签订前,水电费、供暧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代收的,由甲方统一进行管理。

甲方应将涉及物业的水表、电表的表底进行抄底记录,以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据,之前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保证无拖欠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统一管理。

甲方应协助乙方到相关单位办理用户名称变更手续,将小区使用用户变更为乙方。

四、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如有对小区业主作出优惠事项的承诺,均应妥善解决。甲方向业主收取的押金应退还给业主,尚未退还业主的部分(附明细),应全额转交乙方保管。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已收取其它押金而未退或未列入转交明细的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五、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要求,甲方有义务完整移交小区的相关设施、设备、通讯器材、办公设备等等固定资产和必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小区内的产业资料、竣工图纸、业主资料、物业费收缴明细、小区会所的房屋租赁协议、各类维保合同、广告及其他收入支出合同等资料告知乙方,并办好双方的书面移交手续,为乙方能够继续管理好小区创造条件(附清单)。

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内涉及物业管理的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等运行良好,无任何故障,并由专业人员进行交接。

六、甲方应提供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止的财务报表和往来明细为依据,作为本协议附件,以便甲方今后管理小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甲方所聘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采取由甲方安排或员工自愿的原则 合理分流,如乙方需要留用,由乙方按实际需要自行跟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在本协议签订前,由于小区的物业管理而发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的物业管理即由乙方正式接管,乙方接管小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中如有未列出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物 业 管 理 合 作 协 议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标的甲方系中国***集团旗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系具有物业管理二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经协商,双方就宿迁*******项目前期物业管理达成合作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并在宿迁成立分公司,分公司参与甲方前期物业协议招标程序,签订符合宿迁市地方规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乙方定期对分公司开展业务指导;

二、甲方向分公司派遣物业管理人员具体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的权利义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物业费,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定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资质及经营许可,以分公司的名义在*******项目开展物业管理经营。

二、分公司的组织机构由甲方负责组建,人员由甲方负责招聘、管理。物业管理人员系甲方雇佣,与乙方无劳动关系,其工资、保险、福利等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分公司的固定资产投入由甲方提供,甲方对分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与乙方无关。

四、分公司经营在甲方的监管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五、甲方要求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遵守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的经营行为负有监管责任。

六、甲方要求分公司维护乙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有损乙方声誉的工作。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要求纠正错误并依法要求相关赔偿。

七、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每年向甲方收取人民币捌万元整,作为物业管理服务费。该项费用与******项目的物业费是否收取、分公司是否盈利等无关。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以及全套的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文件、乙方所获荣誉的使用权(奖状、奖励证书等复制品)。

三、乙方负责在宿迁成立分公司及前期物业合同签订和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各项手续办理时限必需符合甲方的时间节点要求,在办理过程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四、乙方于开盘前每半月一次、开盘日前后各一周安排专业人员驻现场开展业务咨询和指导工作。开盘后不定期地安专业人员指导分公司的经营活动。

五、如甲方有损害乙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该已收的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第四条

双方共同权利义务

一、双方共同为分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分公司人、财、物由甲方提供,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由甲方负责;分公司资质由乙方提供,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由乙方负责。

二、双方就各自职责对分公司进行指导、监管但都不得干预分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

三、分公司正式运行以后财务独立,同时向甲乙双方上报月、季、财务报表。

四、为便于工作,双方明确具体的业务对口联系人,甲方:

电话:,乙方:

电话:。

第五条

合作期限及费用支付方式

一、本协议期限为___年,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期满后,若双方均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

二、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 正式前期物业合同签字备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肆万元,半年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肆万元。

三、乙方业务指导人员的食宿、乘车往返费用、办理分公司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

__年__

__月_

___日

国泰“四季花城”小区公建房屋移交协议

移交方: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李国民,董事长。地址:

接收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西环办事处(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开发建设的“四季花城”小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卫生站、治安联防站等公建房屋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全部移交给乙方,并就移交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开发建设的“四季花城”小区三区文化活动站用房一处、居委会用房一处、社区服务中心用房一处;四区居委会用房一处、卫生站用房一处;五区文化活动站用房一处、社区服务中心用房一处、治安联防站用房一处、居委会用房一处、卫生站用房一处;六区文化活动站用房一处、居委会用房一处(具体位置、面积见附表)使用权、管理权及其竣工平面图全部移交给乙方。

二、上述公建房屋自移交之日起,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不得改变其房屋用途,擅自挪作他用,否则由

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上述公建房屋移交后,甲方只对法律、法规规定保修期内的项目承担保修责任。乙方对公建房屋实行自治管理并承担使用期间所产生的维修养护及水、电、暖等费用。

四、上述公建房屋的使用期限为

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算起。

五、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乌海仲裁委员会巴彦淖尔办事处仲裁。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移交方: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接收方:

(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前期接管物业告知

首先本司祝各业主/住户:置业成功!入伙顺利!

现本司将全面负责前期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望各业主/住户能提出宝贵的意见及监督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

为了能长久的保持和保证小区的整洁、舒适、安全、统一、美观,望各业主/住户在进行室内第二次装修、整改时,一定要经本司管理处的批准方可动工(未经批准即动工的,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另:防盗网一定要按统一样似安装;空调主机安放于指定位置(如无安放位置应询问本司,按指定的位置安放)。并严格遵守《住户手册》、《业主公约》内的相关事项。

文明、健康、美丽、安全的小区、家园需要各业主/住户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一起参与、一起管理、一起营造,使物业能长久的保值、增值、居住。

本司全体工作人员衷心的感谢各业主/住户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顺祝各业主/住户: 新年快乐!

财源广进!万事如意!

身体健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示)200X年12月28日

x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公告

尊敬的广大业主们: 按照x花园第三次业主大会决议,北京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09年9月17日起已经接管本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迄今已经有两个月,业委会的主要工作也已经随之过渡到对现物业公司的监督上。为使广大业主及时了解本小区的实际情况,今后业委会将定期将各方面情况向广大业主通报,请广大业主监督。

一、截止目前新老物业交接情况

9月17日,原物业北京盛昌鑫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地上部分(包括保安、保洁、电梯和绿地等)实行撤管,但拒绝依法交接小区的全部公共设施和资料。鉴于法律规定不许强制交接,北京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了逐步接收的方法进行接收。

9月17日起,北京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提供保安、保洁等服务。

10月15日,原物业腾退了占据的C、D座夹层的公摊面积。北京x物业随即解决了保安、保洁人员的住宿问题。

10月23日,原物业将供水系统及其资料移交;北京x物业随即对水箱进行清洗,并由防疫站进行了水质检验。因老物业未交回原来的合格证,致使新合格证尚未取回。

10月23日,原物业将电梯资料移交。随即,北京x物业开始电梯检修。11月5日,北京x物业取回了正在运行的8部电梯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目前,原物业仍占据配电室、D座地下一层公摊面积未移交。

二、小区硬件设施改进情况

x物业公司接管后,为完成小区封闭管理的目标,按照合同约定垫付资金对小区的的部分设备、设施、道路等进行了更新改造,截止2009年11月28日,小区设施改造情况如下: 10月10日,不锈钢伸缩门、大门岗亭安装完毕,已投入使用。

10月15日,更换路桩完毕(原路桩被老物业拆走);10月30日,监控系统地面部分已经布线完毕,地下车库由于开发商不让进地库布线,至今不能安装使用。目前电梯内监控系统已经开始试运行,小区地面监控系统于11月底启用。

11月5日,目前在运的8部电梯合格证取回,停运的四部电梯正在维修。因一些关键配件难以寻找(当初购买电梯的厂家已经找不到,原物业是以现在停运的电梯的配件作为维护运行电梯的备件),使电梯维修进程较慢,请大家谅解。为了保证大家的生命安全,请业主耐心等待,x物业公司将尽快解决大家出行不便的问题。

截至目前,门禁系统基本安装完毕,11月24日起地上部分开始使用,地下部分因开发商和原物业阻拦布线原因至今尚未启用。

三、小区日常物业管理情况

北京x物业在进入小区最初的一个月中面临诸多困难,如:老物业将地下一层的公共用水停掉,使新物业做保洁无水可用;把C座夹层的公共厕所锁上(在小区共摊面积上),让新来的保安无处上厕所等;但是北京x物业仍在逐步理顺并改善物业服务: 小区保安:目前小区已经实行24小时保安服务,包括大门门岗、各楼座门岗24小时执勤,公共区域包括地下车库24小时保安巡逻,中控室24小时值班等。x物业投入保安人员共计50人。

小区保洁:目前小区共有14名保洁人员,对各楼层公共区域、设施、门口地面及一层不锈钢装饰物、路灯及其它公用设施、垃圾桶及周边的墙面等进行每天两次清洁。

设备设施维修:目前小区各类公共设施都已开展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电梯、水泵等都有专人值守。

各楼座防火通道目前已经清理完毕。

四、业委会工作情况

1.起诉原物业北京盛昌鑫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接

北京盛昌鑫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7日自动撤管,但是继续滞留小区,拒绝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并非法控制物业管理用房、配电室、水泵房等业主共有房屋和公共设施。2009年9月18日,经朝阳区信访办、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朝阳区望京街道办事处等机关协调,仍然拒绝撤离和移交。

按照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位及公共设施具有共同管理权。北京市朝阳区x花园小区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被告已经没有资格滞留小区,并无权继续占有小区业主共有的场所、场地以及其他公共设施。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委会委托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对北京盛昌鑫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了如下诉讼: 被告的非法滞留小区,已经构成对业主共同管理权的妨碍,被告应当立即撤离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区域。被告违法继续占有小区物业管理资料,已经构成对于业主对该资料共同共有权,依法应当返还。被告非法控制配电室、高压水泵房等设施、设备以及电梯维修、维护资料,给业主的生活构成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被告非法控制已经归业主共有的地下车位和车库,已经构成非法侵占,应当立即排除妨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依法于2009年10月10日进行了调解。调解未成,业委会随即正式立案起诉北京盛昌鑫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已经就本案于2009年11月24日开庭,案件正在审理中。

2.督促北京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

业委会在2009年10月和11月中,与北京x物业召开了5次联席会议,对保安、保洁、电梯维修、门禁、监控、地下车库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协调沟通。

业委会对北京x物业在老物业一直未正常交接情况下面临的诸多困难表示理解,但认为x物业目前的服务水平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并在10月底依据合同条款要求x物业更换了执行不力的物业项目经理。

目前,业委会对x物业x花园项目部从制度建设、财务预决算、物业服务执行等各方面都保持着监督,欢迎广大业主也加入到监督的行列中来。

3.加强自身建设,规范业委会工作

业主委员会作为广大业主的利益代表,深知自身行使的是公权力,不但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必要的监督,自身工作也应该接受广大房地产E网 www.teniu.cc业主的监督。同时,业主委员会作为群众自发的居民自治组织,其运作尚缺乏一套严密有效的制度。因此,作为x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我们把业委会自身的制度建设列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希望在本届业委会卸任之前,我们能够向业主大会提交一套运作成熟的业委会工作制度,使广大业主将来能够依靠制度而不是某个人的个人品质保证业委会工作的公正性和延续性,并以此监督业委会的工作。随着本项工作的开展,我们会及时公示业委会制定的各项制度,欢迎大家监督。

北京市朝阳区x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09年11月29日

正丰物业公司物业接管进场致全体业主公开信 尊敬的广鸿商业大厦业主/用户: 你们好!广鸿商业大厦从2006年10月21日正式进行了移管工作,从即日起,东莞市正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广鸿商业大厦全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原管理单位东莞市豪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全面撤场。这次移管工作是由广鸿商业大厦开发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大厦实际管理情况而作出的决定。接管前期,广鸿商业大厦管理处管理机制工作暂时不作改变,将不会给全体业主/用户带来不便。

正丰物业正式进场接管后,将严格遵循行业市场发展规律,积极推动新观念管理模式,规范管理章程,大力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来自:www.teniu.cc)本公司将认真奉行“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公司管理服务理念与宗旨为业主/用户服务,致力打造广鸿商业大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广鸿商业大厦属早期开发物业,但是该物业规划合理、地段地貌优越,如果将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基本上可以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的理想目标。为了业主/用户的根本利益,我们正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将竭诚打造广鸿商业大厦理想化办公环境,努力创造社会良好口碑,我们需要全体业主/用户能够全力支持我们的管理工作。

尊敬的业主/用户们!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吧!携手一道迈进我们广鸿商业大厦美好明天!在今后的日子里,真诚感谢你们对我们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帮助!Q/LG-040

物业管理移交管理规定

为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移交,维护业主《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住宅区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区物业管理移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住宅区物业管理移交的有关工作。

第二条 住宅区物业管理移交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住宅区建设工程的公共设备、设施配套齐全,并符合规划、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二)住宅区经当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进行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且验收资料齐全;

(三)有符合规定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启动资金、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四)住宅区共用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完好,并经有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五)建筑渣土、施工机具和各类临时建筑等全部清理完毕。住宅区依据规划分期建设,部分建成并具备使用功能移交物业管理的,在建成部分与在建部分之间已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第三条 住宅区物业管理移交的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一)住宅区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设备、设施(包括用于物业管理的设备、设施),并有移交清册;

(二)按照住宅区总规模建安造价1.5%的比例移交的物业管理启动资金;

(三)按照住宅区总建筑面积2‰的比例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四)按照住宅区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按照

Q/LG-040

综合成本价提供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五)住宅区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市政设施、绿化设施、环卫设施、供电供水设施、供气设施、安全防范设施、各类管线等相关配套设施;

(六)工程建设档案资料;

(七)业主(使用人)入住清册和业主(使用人)基本情况;

(八)按照规定应移交的基他内容。

第四条 住宅区物业管理移交,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宅区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物业管理移交的相关资料,并填写物业管理移交申报表;

(二)由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住宅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对移交内容进行审核,符合移交条件的,签署意见,报住宅区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定;

(三)由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委员会正式办理住宅区物业管理移交,签署协议书,并报住宅区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 住宅区物业管理责任,自移交之日起,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协议的规定承担。在国家和住宅区所在地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保修责任,仍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六条 住宅区符合物业管理移交条件,开发建设单位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按规定移交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物业管理启动资金、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由住宅区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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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部门责令限期移交;逾期仍不移交的,按《条例》有关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 住宅区符合物业管理移交条件,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由住宅区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接收;逾期仍不接收的,由业主委员会承担后果责任。

第八条 住宅区不符合物业管理移交条件,开发建设单位要求移交的,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接收;并由住宅区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具备移交条件;逾期仍不具备移交条件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后果责任。

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擅自办理住宅区物业管理移交,或者在住宅区物业管理移交中弄虚作假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范本(通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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