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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请假协议书五篇
编辑:梦回江南 识别码:112-577649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7-14 18:40: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职工请假协议书

职工请假协议书范文1

甲方:

乙方: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院委会研究通过,上报卫生局批准,经协商,乙方实际年龄已超退休年限,但档案年龄较小,体质较差,办理病休协议:

一、工资:按现行国标工资的60%发放,不论卫生院的收入高低与病休人员的发放60%无关。至办理退休为止(养老保险处审核为准)。

二、待遇:病休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福利待遇,不享受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三、事项:病休人员晋级、工调、考核、评比按在职人员办理。个人交付的养老保险金、医保金和住房公积金由病休人员所缴纳,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应。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报卫生局一份。

甲方(盖章):

20xx年月日

乙方签字:

20xx年月日

职工请假协议书范文2

甲方: 桐乡市博源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我公司车间生产进度,保证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有关请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乙方请假时间:自年月日止共50天,用于回家装修房子(路程包括在内)。

二、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至请假期满之日止。

三、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回公司上班,不得以任何事由延长假期。

2、乙方如不按双方约定时间回公司上班者或被发现违反劳动用工合同私自在其他公司工作的,扣除假前一个月工资。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桐乡市博源机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职工请假协议书范文3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

与本人关系: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共同签署本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根据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甲方同意乙方由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离岗休息。

第二条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应享受的法定医疗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已休个月天,尚余个月天。

第三条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乙方任何一个公历年度内休病假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在乙方当年年休假使用完后,年末之前又发生休病假情形,并使乙方当年休病假累计时间达到规定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直接将乙方已休年休假在下一年度进行扣减。

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应安心治疗、休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劳动或劳务服务。

第五条甲方应帮助乙方获得必要的医疗条件,按照国家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报销乙方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六条在本协议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病假工资为乙方合同工资的70%,但不低于乙方所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七条协议期间,若乙方病假工资标准不足以扣缴每月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费用的,需由乙提前将个人保险费差额部分以现金形式交至公司财务部(按保险缴纳政策/标准核算)。

第八条在协议期间,若乙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劳动或劳务服务,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和劳动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一)乙方依法享受的医疗期届满时;

(二)医疗期内乙方恢复健康,凭指定医疗机构证明向甲方报到时;

(三)劳动合同终止时。

第十条由于乙方病休时间较长,甲方必须另行安排他人接替乙方的工作岗位;为此,乙方同意在休满病假后到甲方为其重新安排的工作岗位继续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期满后,乙方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正常工作的,须到相应的主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甲方有权把乙方在医疗期满后未上班工作的行为视为旷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十三条协议期限间,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的各种补贴及奖金。

第十四条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且乙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乙方监护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职工请假协议书范文4

患有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需要在家调养或住院治疗的教师向学校申请长假的经过学校领导班子调差核实经本人同意后可以签订协议请假。

协议内容:

1.长期病假期间,畅通联系方式。保持联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响应上级及学校文件精神。

2.长期病假期间注意教师社会形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违背教师形象或违法乱纪的社会活动。

3.长期病假教师须向学校缴纳一年4000.00元及请假期间全部月绩效工资(这里包括寒假期间2个月的绩效和暑假期间的1个月的工资)。

4.学校有义务向长期病假人员如实传达和让其学习右中教字【20xx】23号文件(转发内人薪字(20xx)第9号文件: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容并有义务执行此项规定。

5.学校根据上级请假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要求用长期病假教师被扣留的工资来应聘代课教师。

6.长期病假时间内若有上级政策(评优评先晋级晋职或其他)对于病假教师个人利益不利时长期病假人自负。

7.长期病假人员本人已学习并接受上级下发的相关请假规定,无异意等情况下签订协议。

长期病假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或视病情待定)

长期病假教师签字请假:

*********学校

20xx年月日

职工请假协议书范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我公司项目部施工进度,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有关请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乙方请假时间:自年日止共七天,用于回家秋收(路程包括在内)。

二、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至请假期满之日止。

三、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回公司上班,不得以任何事由延长假期。

2、乙方提前回公司一天上班奖励200元,并报销往返路费。

3、乙方如不按双方约定时间回公司上班者,晚回来一天扣款200元,并不予报销往返路费。

4、乙方如按期回公司上班者,公司将给予报销往返路费,不在给予奖励和扣款。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职工请假协议书范文6

甲方:

通讯电话:

乙方:

性别:

因乙方患有眼部疾病,申请休假治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病休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年月日生效,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在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是其个人行为,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甲方也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治疗期间,甲方只发放乙方基本工资,甲方负责“三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下同上述)中由单位承担部分,乙方负责缴纳“三金”中个人承担部分。

第四条:乙方在病休期间不享受单位奖金、福利、并在每年年终时主动参加劳动人事部门组织的考核。

第五条:甲方视乙方疾病治疗情况,考虑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第六条:协议终止前,乙方不续签下年协议,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职工请假制度

职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职能

1、职工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和办理有关手续,各单位考勤人员应按请假单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保存原始假单,以此做为考核职工出勤的依据。

2、严格请假手续,按各种假的规定及审批权限办理。

第二条 管理内容与要求

1、事假:

(1)职工有事请假,必须向工班长、车间(科室)递交假条,按批准权限(一天以内由工长批;3天以内由车间主任批;超过3天由劳人科批;超过7天需经段长批准。工长、班长请假报领工区,经车间同意;科室、车间主任请假报劳人科,经主管领导同意),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车间、科室主任(科长)请事假,经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特殊情况无法办到上述手续的,可通过电话按有关权限规定请示批准,回来后补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15天,一年内旷工累计达30天者即予除名或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办理批准手续,任何人不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无论时间长短,均按旷工办理,并核减当年晋升的技能工资。情节严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钦州工务电务段职工奖惩办法》执行。

2、病假

(1)职工因病需要休息,必须有医院出具的休假建议(证明),并于18:00前交给所在班组、科室,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休假时间连续满6个月以上,病愈上班时,根据《钦州工务电务段试工管理(暂行)办法》安排试工。试工期为两个月,在试工期内,旧病复发的,其病休时间连续计算。

(3)职工请病假,需先向班组长请假,批准后方能外出看病。凭乡一级 1

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及时向班组报考勤(除急诊外)。不准借口病假干私活,伪造、涂改、后补或过期(即病假满后三天内)不交病假条,病假无效,均按旷工处理。

(4)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假医疗期超过6个月时,停发病假工资,改为疾病救济费。标准为:铁劳[1993]125号文件规定:技能工资标准和路内有关增资规定所达到的技能金额:60%;享受医疗期的职工每年要做一次医务鉴定,经医院鉴定能上班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段上班,按旷工处理。

(5)对病休职工擅自从事经商或招揽其它有报酬的临时性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者,予以停发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等。

(6)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连续医疗期限,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下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7)在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探亲假

(1)符合享受国家规定探亲条件的职工,休探亲假时,本人必须填写职工探亲假单,由工班长、领工区、车间(科室)领导签署意见,经劳人科审核后方可离段,否则按旷工处理。

(2)符合享受一年一次探亲的未婚员工,每年享受20天探亲假,路程按实际天数计算。

(3)符合享受一年一次探亲的已婚员工,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路程按实际天数计算。

(4)符合享受四年一次探亲的员工,四年享受一次20天探亲假,路程按实际天数计算

(5)探亲假的其他事项,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各领工区、车间(科

室)应有计划安排享受探亲假职工的休假,以免休假人员过于集中,影响生产和工作。

4、婚假

(1)职工在工作地结婚,给予3天以内的假期。

(2)职工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地结婚,给予7天以内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最多不超过10天。

(3)晚婚职工(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请假,经段计划生育负责人签字认可,可另加晚婚假12天。

(4)职工请婚假,填写请假单,经由职工所在领工区、车间(科室)及段计划生育负责人签署意见,到劳人科办理请假手续。

5、丧假

(1)职工请丧假,需填写假单,由领工区、车间(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到劳人室办理请假手续。

(2)职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不在职工工作地死亡,给予3天丧假。

(3)职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翁故或岳父、岳母不在职工工作地死亡,给予3天(另加路程但不超过10天)的丧假。

6、生育假

(1)女职工请生育假,需持医院证明,经段计划生育负责人签署意见,到劳人科到办理请假手续。

(2)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婴加15天,晚育(24周岁以上生产第一胎)加14天,(同时给予女职工配偶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加20天,正常分娩后施行绝育手术的,加假14天。

(3)孕期或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可以给予不超过二年的假期,放假期间发给生活费。假期内含产假的,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资。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给予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满四

个月以上流产,给予42天产假(以上含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人工流产同时施行绝育手术,另加假10天。

(5)女职工做节育手术,按计划生育的规定办理。

(6)未婚先孕、超生孕造成人工流产、分娩等均不得享受产假待遇,并按计划生育规定处罚。

(7)女职工育婴哺乳期为一年(婴儿一周岁),在每日工作时间内给婴儿哺乳两次,每次时间为30分钟(包括路程时间),如是双胎,增加哺乳时间20分钟。

第三条 以上假期的有关待遇依照国家、铁道部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三篇:职工请假制度

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流程

(一)职工因病、因事、探亲、产休等但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明理由(填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离岗前填写请假审批表,注明姓名、科室、请假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请假天数(只计算工作日)、请假事由,根据审批权限签字同意后及时交人事科备案生效(病假、产假需提供诊断建议书并预防保健科审核盖章)。

销假:假满上岗填写销假审批表,注明姓名、科室、假期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销假时间(年月日)、科室意见(科主任签字并标注日期)后及时交人事科备案销假,复工上班。

(二)因急事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在3天内补办,但必须在当日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假满后如仍需继续休假时,应按规定履行续假手续(续假按原请假程序办理),因客观原因不方便履行续假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提前请示科主任,批准后方可续假,同时科室向人事科提交书面报告(以便统计)。待本人回单位后及时履行书面续假手续。

(四)凡离岗而未履行以上程序者,按旷工处理。

(五)请假、续假在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表》及时交至人事科备案生效,月末考勤表中汇总全科请假情况。

二、具体规定

(一)审批

1、院(所)各科室中层干部请假:

24小时内往返外出的,科主任需指定科室临时负责人,口头向分管院长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副主任需口头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外出。超过24小时需人事科备案。

72小时内往返外出的,科主任除指定临时负责人外,填写职工请假审批表(空白处注明临时负责人),经分管院领导批准,人事科备案后方可外出;副主任需填写请假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72小时以上外出,请假审批表除以上程序外,需经过院长批准

另,外出期间保持24小时联络通畅。

2、职工请假:

在3天之内的,由科主任批准;3-15天由分管院(所)领导批准,超过15天者均由院(所)长批准。

第四篇:员工请假协议书

员工请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我公司项目部施工进度,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有关请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乙方请假时间:自年日止共七天,用于回家秋收(路程包括在内)。

二、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至请假期满之日止。

三、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回公司上班,不得以任何事由延长假期。

2、乙方提前回公司一天上班奖励200元,并报销往返路费。

3、乙方如不按双方约定时间回公司上班者,晚回来一天扣款200元,并不予报销往返路费。

4、乙方如按期回公司上班者,公司将给予报销往返路费,不在给予奖励和扣款。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关于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讨论稿)

关于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讨论稿)为加强学院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对执行学院二○○六年六月十六日发布的《关于职工请假的规定》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目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请假包括: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事假等。

二、病假待遇

职工患病需住院治疗或在家休养的,需提供入院通知书或诊断书交所在部门负责人,作为考勤依据,月末随考勤表交组织人事部。患传染性疾病病愈后要求上岗工作者,需向学院提供健康证明,否则不得上岗,并按病假处理。1、根据国发[1981]52号文件: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a、工作时间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b、工作时间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a、工作时间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b、工作时间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2、上款所称“本人工资”指本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

两项之和。

3、在执行第1款同时按学院其他有关病假规定处理。

即:病假每天扣款金额=校内津贴总额/21.5。

三、探亲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按下列办

法执行:

1、时间:我院职工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2、待遇:探亲假期间院内各项待遇不变。另外,工作

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工休

假日团聚的,每年报销一次探亲车船费;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报销一次探亲车船费,标准为超过本人岗位工资

30%以上的部分。

3、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

四、婚丧假,职工休婚丧假期间院内待遇不变,休

假天数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即:

1、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给予一至三天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以及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职工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登记初婚的),除按规定享受婚假外另外增加婚假7天,夫妻双方谁达到晚

婚年龄谁享受。晚育的男方护理假为7天。

五、产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即: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包

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

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2、对实行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可在法定产

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另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

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病假规定处理。

4、产假期间,院内待遇不变。

六、事假

(一)辽宁省人事厅辽人发[2000]1号文件规定:

1、职工年内累计事假不超过5个工作日(寒暑假除

外)的发给原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

2、职工年内累计事假超过上述时限的,每超过一天

减发工资的3%。

3、上款规定的减发工资,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

基数。

(二)在执行“

(一)”款同时按学院其他有关事假规定

处理。即:事假每天扣款金额=校内津贴总额×6%。

七、几点说明:

1、女职工孕期体检、给婴儿打预防针,按公假处理。

2、职工参加经学院批准的业余学习,占用工作时间上

课的,需凭课程表请假,按公假处理。否则按事假处理。

3、符合公假规定的,学院不扣发其津贴。

八、请假程序

职工应于休假前履行如下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

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1、填写请假条。

2、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职工请假连续天数在二天(含

二天)以内的,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指一把手)审批;职

工请假连续天数在二天以上的(多于二天)的,经所在部门

负责人(指一把手)审批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中层干部请

假一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审批。

3、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条交本部门考勤员,由考勤

员在考勤表中签字确认后于随考勤表按规定时间交组织人

事部。

4、职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于第一时间

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由其代为办理请假手续,职工

本人应于休假期满到校工作三日内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本

部门考勤员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随考勤表交组织人事部。

九、职工请假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擅自离岗或出示假

证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

过三十天,按人调发[1992]18号文件予以辞退。

十、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全民在岗职工,聘用制职工参照

本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定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二○○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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