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淘宝天猫网店电商代运营托管协议书合同范本
网店代运营合同
甲方:
乙方:合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淘宝网店代运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甲方委托给乙方的托管店铺为:
2.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全面管理服务,包括客服、美化装修、上传新产品、产品维护、店铺优化、销售和日常维护等。
(二)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1.基本管理费用: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店铺管理费用,基本工资____________元/月。
2.佣金提成: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乙方将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每月收取基本管理费用以外,每月收取甲方托管店铺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佣金。销售佣金每月月底由乙方制作营业额报表交由甲方确认,营业额不超过5000元,即营业额<5000元,乙方不提成;营业额≥500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营业额的_____%作为佣金。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支付乙方半个月的基本工资,即人民币_______元,月末结清剩余部分。以后每月30日(当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月工资。支付方式双方共同协商。
4.乙方不承担店铺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软件费用、推广费用等。需要使用时,乙方报甲方批准,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从 年____月 ___日到 年 月 __日)内有效。合同到期后,甲方有优先续约权,具体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 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发货时间可根据现实店铺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距离长短,经双方合理界定)。甲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应在 日内补足,未能补足的,应 日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正网上发布产品供应信息。
(二)甲方店铺的库存须真实有效,如因甲方库存不真实或通知不及时,造成已经拍下货物的买家最终无法收到货物而申请退款的,甲方仍须在次月结算给乙方该笔交易的销售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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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甲方需对提供给乙方托店铺里的销售的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甲方托管给乙方网上销售的产品必须是甲方合法获得。
(六)甲方负责产品的进货、向买家发货和商品资料的提供。
(七)对于甲方托管店铺的售后服务,乙方会在每日集中处理,如遇到乙方权利之内无法处理的售后问题,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以保证问题快速、高效的解决,如甲方不予配合,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八)本协议签定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一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甲方如因货源等问题导致其店铺无法继续正常运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不退还其已交的服务费。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二)除非为达成本合同服务所需的目的,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三)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四)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
(五)乙方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可以干扰乙方的正常操作;
(六)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电子商务服务时,对于:因存在服务器配置、维护需中断本项服务在壹个工作日以内的;或者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网络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的;或者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乙方不承担由上述情况而引起的责任。但当上述情况自发生起持续延续的时间长达壹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措施,尽量避免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期间,甲方被托管的店铺所产生的营业额都算乙方的销售业绩。
(八)甲方必须按第一条第(二)款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如甲方未能如期支付,乙方视为甲方自动终止合同,并且乙方保留上诉及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
第2页 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6.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的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又擅自与与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开展相同电子商务活动的;
8.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甲方干扰乙方正常操作的。
因甲方存在前款第1项至第5项行为致使相关行政司法机构裁定乙方承担责任的,并不视为乙方承担因甲方上述行为引起的责任,乙方可在赔偿受损的第三方利益之后,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支出的直接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合同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壹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三)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协议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2.根据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终止的;
第3页 3.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二)终止后果
1.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1、2项规定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双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协助对方恢复至签署日前的状态。
2.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3项的规定而终止,违约方应当就其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做出足额补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约定的服务费数额,即 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后方能生效。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协议第六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中签订的店铺为乙方唯一认可的给甲方提供托管服务的店铺,甲方换店铺的唯一前提是因为违规被淘宝强行封店,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须双方协商。
(五)甲方认为乙方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时,可与乙方协商解除协议,但需支付乙方相关的费用。不足一月按一个月标准支付乙方基本管理工资。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乙方应为甲方做网店托管服务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给第三方客户作为参考。
甲方: 乙方: 合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页 附件:
网店代运营服务内容
托管服务: ●产品分类.产品定位;●装修、上下架;●订单处理、售前服务、售后服务;●网店维护、网店优化、日常经营管理、报名各种活动,为客户提供淘店运营的全面解决方案
商品管理: ●产品分类.产品定位;●宝贝描述设计;商品上架规划,标题优化
客服管理:
●托管时间:15小时/天 7X15小时服务(每天的在线时间为9:00至24:00)●专业在线沟通、满足客户咨询销售的服务需求; ●电子商务订单处理; ●商品上架下架服务; ●定期客户关怀活动,维持客户的粘度与忠诚;
营销管理:
●设定产品组合与套餐优惠服务;●设计店内促销活动及特惠套餐;
●专业店铺优化,与顾客沟通参与付费推广活动(付费推广活动包括:直通车淘宝客推广、钻石展位淘宝客推广、超级卖霸淘宝客推广、淘宝客推广)。
淘宝活动管理
●试用中心、淘金币、导购画报、手机淘宝、vip限时打折、9.9元包邮、天天特价、淘分享—跟随购、淘析1+
1、淘满意、淘宝vip、还有就是针对于类目的活动报名,类似于有专门针对于服装等类目的报名活动,根据每个店铺可以达到的条件进行报名
淘宝工具使用:
●店铺后台满就送、限时打折、搭配套餐、优惠券;店铺内活动抽奖、砸蛋;其它付费或免费的第三方的小工具。
客户职责:
●保证产品充足的货源及产品的品质; ●保证产品不侵犯知识产权及侵犯品牌; ●商品知识的普及;●负责买家订单的及时发货; ●负责买家订单的退换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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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电商代运营合同
电商托管代运营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费用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商托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乙方为甲方建设电商网销渠道,包括并不限于天猫、京东商城
2.乙方负责产品上架,新品更新工作
3.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产品的网络销售,制定运营方案,规划目标,把控店铺运营节奏
4.乙方向甲方提供店铺风格设计和宝贝详情页面设计,甲方需协助做好产品拍摄和产品卖点提炼工作
5.乙方为甲方提供店铺软件采购的最佳方案
6.乙方负责店铺活动的策划,活动期间甲方需配合乙方提前做好备货工作
7.乙方提供客服服务,负责售前与售后工作,在遇到售后问题时,甲方有义务配合做好相关退换货工作
8.乙方为甲方制定与执行各类网络广告的投放计划 9.乙方提供物流服务方式,包含包装设计、客户收货惊喜度设计,甲方配合完成仓储与打包发货工作
(二)服务费用 1.甲方负责支付各店铺渠道开店所需的保证金、技术年费(保证金可退)
2.甲方承担店铺软件的采购费用、仓储与物流、以及广告费用
3.甲方提供的产品以市场价格的_____折交付乙方,店铺利润全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再另外收取代运营费用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从___年___月___日 到 ___年___月___日)内有效。合同到期后,甲方有优先续约权,具体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各网络销售渠道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发货时间可根据现实店铺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距离长短,经双方合理界定)。甲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 1 日内告知乙方,应在 7 日内补足,未能补足的,应 2 日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正网上发布产品供应信息
(二)(三)
(四)(五)甲方提供的产品库存须真实有效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知识的普及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需对提供给乙方托店铺里的销售的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六)甲方除不能参与已托管店铺的销售客服之外,其它如新产品的发布、推广、售后等问题甲方都可以合理参与
(七)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获悉店铺各项费用使用情况、销售金额以及店铺各项指数报表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二)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
(三)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四)乙方在服务期间,除本合同第三章第(五)款约定的内容外,甲方不可以干扰乙方的正常操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又擅自与与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开展相同电子商务活动的
7.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甲方干扰乙方正常操作的
(二)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合同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协议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2.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二)终止后果
1.根据第六章第一条规定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根据第六章第一条规定终止的,违约方应当就其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做出足额补偿 第七条 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生效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店铺开店费用后生效
第八条 保密协议
(一)乙方应为甲方做网店托管服务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给第三方客户作为参考
附件
网店托管具体服务内容 托管服务: 产品分类.产品定位;
装修、上下架; 订单处理、销前服务、售后服务; 网店维护、网店优化、日常经营管理、报名各种活动,为客户提供淘店运营的全面解决方案 商品管理: 产品分类.产品定位;
宝贝描述设计; 商品上架规划,标题优化 客服管理:
托管时间:14小时/天 7*14小时服务(每天的在线时间为9:00至23:00)
专业在线沟通、满足客户咨询销售的服务需求; 电子商务订单处理; 商品上架下架服务;
定期客户关怀活动,维持客户的粘度与忠诚; 营销管理:
设定产品组合与套餐优惠服务;
设计店内促销活动及特惠套餐;
专业店铺优化,参与付费推广活动(付费推广活动包括:直通车淘宝客推广、 钻石展位淘宝客推广、淘宝客推广)。淘宝活动管理
试用中心、淘金币、导购画报、手机淘宝、vip限时打折、9.9元包邮、天天特价、淘分享—跟随购、淘析1+
1、淘满意、淘宝vip、还有就是针对于类目的活动报名,类似于有专门针对于服装等类目的报名活动,根据每个店铺可以达到的条件进行报名 淘宝工具使用:
店铺后台满就送、限时打折、搭配套餐、优惠券;店铺内活动抽奖、砸蛋;其它付费或免费的第三方的小工具。
第三篇:电商代运营合同
网络销售服务合同
编号:d2ec-0010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为
品牌注册商标持有人,有权在网络上营销以上品牌产品; 2.乙方作为专业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运营商,其拥有开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的经验和能力。
3.为共同开拓品牌产品的网络销售市场,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意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的网上销售业务提供运营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陈述和保证
甲乙双方互相陈述和保证如下:
1、甲方拥有____的所有权及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有权将上述品牌商标及商品的使用权和销售权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使用。
2、甲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保证乙方不会因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构成违法行为或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侵权行为。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了开设及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以及完成本合同项下其他服务内容的所有的、必须的、适当的权利、能力和授权,且该等权利、能力和授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持续有效。
4、乙方拥有开设及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各项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1 / 11
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5、甲乙双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对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资质、经营能力等证明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其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其相关的资质条件能持续满足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的需要和对方的要求。
6、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保证义务,则另一方将有权立即以书面形式单方通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人民币5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守约方仍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开店之日起24个月。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乙方有权利优先续约1年。
三、合作内容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指定乙方为 品牌产品独家的全网络销售服务商,甲方负责相应品牌产品的供应,乙方负责相关网络销售运营服务,并保证该店只能相应地展示、销售本合同约定的品牌产品。合作内容具体如下:
1、货品管理和销售管理
1)乙方对网络销售所需产品的类型和数量提出建议,甲方根据乙方的建议,共同协商,确定最终的产品类型和数量(类型和数量以甲方最终确定的为准)。
2)网络销售所销售产品的货品宽度与深度、新品占有率、价格折扣波动范围、补货周期等细则均由甲方最终确定,3)乙方可以提出建议参与协商。同时,甲方可以根据网络销售的实际销售状况对上述内容加以调整。
4)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网络销售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格范围进行销售,实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
5)甲方须确保供给网络销售的商品库存。并对网络销售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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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对缺货现象给予及时补货支持;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可以主动向甲方提出补货需求,甲方应及时给予补货支持,如确实无法补货的,甲方将告之乙方。6)甲方可以根据市场经营需求为乙方提供一定的培训和指导,以便乙方更好地经营网络销售。
7)甲方保留其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的所有权,直至产品销售给消费者; 8)如顾客需要发票,由甲方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9)甲方供给的货品范围:甲方供给网络销售的商品结构和范围可根据乙方对市场销售过程的掌握提出的货品供给方案供给货品,也可根据甲方自身商品政策要求供给货品。
2、仓储管理和配送管理
1)甲方负有自行仓储和保管义务,并负责产品的分拣、包装、配送等工作。2)甲方利用电商IT管理系统,每日提供库存数据给予乙方,以确保乙方的库存数据及时更新。如库存有大型变更,需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给予调整。3)甲方负责挑选物流快递公司向每个消费者提供快捷配送服务,并对出售的每单货品均提供适当的包装。如因物流配送或甲方包装不当等原因导致产品出现损坏或其他影响再销售的情况,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货品和客户违约责任损失。4)如因甲方提供的库存不准确产生的缺货欠单造成的店铺处罚或向消费者支付的赔偿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向甲方提供消费者订货数据、提供的消费者订货数据错误等)造成缺货欠单的店铺处罚或向消费者支付的赔偿由乙方按所在销售平台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
3、客户服务和退换货
1)乙方配备充足的服务人员,负责为网络销售客户提供售前、售后、退换货在线/电话咨询、订单处理、纠纷处理等所有相关服务,并应及时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与甲方进行沟通。
2)甲方需对消费者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三包责任或根据相关电商平台的《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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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存在质量瑕疵的产品,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及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质量是否存在瑕疵,应由甲方最终检验确定。
4、财务管理和IT系统管理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须提供日销售报表、周销售报表、月销售报表、季度销售报表及半、销售报表,并进行网络销售的数据整理,为常规订货以及特供款定制提供数据支持。
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正常销售月度对账、零售价审核、成本核算等工作。3)甲方选择a为本协议项下的订单管理系统:
a)采用甲方的订单管理系统。甲方负责核心IT系统的升级和完善,乙方有权对系统的功能提出改进意见,但最终是否修正应由甲方决定。
b)采用乙方的订单管理系统。乙方负责升级核心IT系统,并提供实时批量登录管理、资料更新等服务,乙方运用自身的订单管理系统完成销售订单的整理。
5、店铺形象设计管理及产品装饰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使用规范和品牌形象负责设计、制作、维护网络销售的所有页面和图片(包括但不限于店铺首页、促销活动页面、促销广告图片),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店面的优化升级改版。
2)乙方负责产品的拍摄、修图,并负责每件上架产品的产品描述、文案、产品描述的图片制作及排版工作,所有产品的相关信息必须经甲方事先确认后方可上架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上架,若经甲方确认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修改。
3)上述事项(包括店铺形象设计和产品装饰方案及相关更新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上线执行,如甲方有异议,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交新的设计方案供甲方选择;
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网络销售开设进度表,作为执行开店计划的时间依据。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度表如需调整,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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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品牌推广管理和营销管理
1)根据项目需要,由乙方决定项目推广方式,相应的市场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投入,并完成品牌推广工作。
2)乙方负责自主创意、策划并实施网络销售相关的促销、宣传活动,但每项促销、宣传活动方案在实施前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提出的推广要求,乙方应配合甲方策划并实施品牌相关的推广工作。
7、人员管理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配备相应的人员负责:(1)负责为网络销售客户提供售前、售后、退换货在线/电话咨询、订单处理、纠纷处理、营销策划、网络销售运营等所有相关服务,并应及时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与甲方进行沟通;(2)与甲方进行相互配合,对本合同约定的网络销售项目负责。甲方配备相关人员与乙方进行对接、协调。
8、双方联系方式 甲
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对接邮箱: 联 系 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对接邮箱: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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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若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方式,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附上最新的联系方式。若任何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相关变更情况,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所有书面联系均以上述约定的地址、传真号码、对接邮箱接收内容为准。
四、服务费用
1、产品销售价格:
1)网络销售产品的销售价格均应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擅自确定、更改销售价格。
2)除非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网络销售货品销售的价格不得低于上述最低销售折扣。若乙方因进行促销活动或其他特殊原因拟在上述最低销售折扣的基础上调整销售价格的,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甲方可在每次店铺上架前制定出当批货物不同货号产品的销售折扣率,乙方不可调整定价策略。甲方有权随时调整网络销售产品销售折扣,但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正式通知(包括邮件、函件等方式),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的要求调整网络销售产品的销售价格。
4)若乙方违反前述有关销售折扣(价格)的约定,除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6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金额等),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运营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前述乙方应承担的款项。
2、运营服务费
1)甲乙双方协定品牌销售2016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销售额(销售任务额、销售任务总额)均指单品牌实际成交金额减去运费金额后甲方实际获取的金额(如有退货的,还应减去退货金额)。乙方按任务销售额的完成情况收取月度运营服务费。乙方任务销售额达成(即运营服务费)提点核算方式:
销售额(销售任务额、销售任务总额)=甲方支付宝实际收款金额-运费收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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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在购买中所支付运费)-退货金额(如有);
月度运营服务费固定为元/月(不包含增值服务,如摄影 设计等费用)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代运营服务费,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拍摄、推广、营运管理费等)所需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平台佣金由甲方支付)
3)甲方承担货品仓储费、仓储人员工资、货品快递费、货品包装费、对接人员工资、淘宝商城服务费及返利,以及其他淘宝商城所需额外费用。
4)甲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支付
_____ 万人民币服务费的预付款给乙方,并在合同执行期满前进行结算,乙方产生的服务费超过预付的部分,按照正常流程进行服务款,若乙方产生的服务费没有超过预付的部分,则乙方将退回差价的部分。
3、甲方在合同签署之日前,与乙方进行项目上的合作,乙方额外收取相关费用。1)甲方在合同签署之日前,详情页设计费用为元/套;
2)甲方在合同签署之日前,图片拍摄费用为元/套(不包含修图),具体收费视甲方对图片要求而决定。
4、运营服务费结算和支付方式:
3)对于月度运营服务费,甲乙双方于每月的10日前(如当日为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则向后顺延),核对上月单品牌的实际销售额,核对无误后,乙方随即开具相应金额的国家规定正式增值税专用服务费发票予甲方;甲方自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审核无误后,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支付代运营服务费。
4)如任何一方对对账单或乙方代运营服务费金额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账方式进行核对;当双方通过对账方式不能解决此问题时,则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及审计师事务所),对网络销售的财务数据资料进行审查,并以该等中介机构的审查结论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由此产生的中介费用由数据出错的一方承担。若经审计后证实数据无误,则合同双方平均分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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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机构费用。
5、活动经费:如甲方向乙方确认需要执行包邮促销活动的,相关包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策划的活动方案(含商品特别折扣、赠品等),报甲方审查,甲方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赠品由甲方承担,商品特别折扣及活动降价等计入本条第2项约定的任务销售额。
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五、知识产权
1、甲方享有___ 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为网络销售装饰装潢、网络产品销售、网上店铺品牌推广之目的使用该品牌商标、标识和相关徽记。
2、乙方对____ 商标、标识和相关徽记的使用必须符合甲方对其商标、标识和徽记的统一要求。
3、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使用在其它媒体上(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报纸、杂志、路牌等)开展有利于提升该品牌形象、促进网上店铺销售业绩提升的各种宣传推广活动。
4、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做出的店铺形象设计、产品装饰方案、营销策划、市场推广及其他乙方作出的文案、计划、图片、设计制作等作品拥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告知任何第三方或许可其使用,但甲方有权基于宣传品牌的目的而使用前述材料,且不需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品牌注册商标或有其他侵犯甲方品牌注册商标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对乙方的授权,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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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信息以及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交易数据、经营体系、服务收费标准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保密:甲乙双方及其雇员对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使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目的,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对方的商业秘密免于被散布、传播、披露、复制、滥用或被无关人员接触。如因执行本合同之目的而需将前述信息提供给己方雇员,己方应保证该雇员按本合同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如有违反上述保密约定(特别是“服务收费标准”)的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由其违约行为产生的实际损失。
4、本合同的终止、无效、变更或者解除,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效力。
七、不雇佣、不转让条款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期满后三年内均不得雇佣对方雇员,除非该雇员已经与对方脱离任何有偿或无偿的雇佣、顾问、服务等关系三年以上。
2、本合同生效后,除一方书面同意外,另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积极维护对方的品牌形象和声誉,不得有诋毁对方品牌形象和声誉的言语和行为,否则权利人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相关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实际损失。
2、甲方按照约定的期限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如逾期超过10日后,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应付金额的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逾期服务费违约金。甲方逾期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未向甲方开具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或因甲方对结算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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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异议而导致延期支付服务费用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3、因商品质量问题等导致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不符而向消费者赔付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不得为完成销售任务而自己或以任何形式指令、委托第三方购买网上店铺产品,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的违约金,且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因此向乙方多支付的运营服务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调查,乙方应予配合。
5、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负责为网上店铺客户提供售前、售后、退换货在线/电话咨询、订单处理、纠纷处理等所有相关服务,尽最大努力经营网上店铺。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网上店铺被关闭(包括但不限于被网站运营商责令关闭、被有关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等)或导致被消费者权要求赔偿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因地震、台风、暴风雨等自然灾害或病疫、国家及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等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意外事件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履行义务,或者终止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其相应责任,但是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具体情形告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同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变更及终止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均需经双方同意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是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就本项目继续合作的,甲乙双方按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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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约定执行:
1)授权终止:乙方基于该合同获得的一切授权和许可立即被无条件地终止,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甲方品牌注册商标或注册商标中的其中某项或类似商标,不得有任何侵犯甲方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本合同的终止、无效、变更或者解除,均不影响本条的效力。)。
2)账目清理:甲乙双方核对财务账目,明确财务状况。乙方于对账无误后向甲方交付正式发票,甲方应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且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照拖欠款项金额的万分之八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财务账目清理工作及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清算、往来发票)的移交工作。
3)如果双方对整个项目的运营结果没有达到预计的销售结果,双方均可以提早60天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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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电商代运营合同
电商代运营合同2014.4(最详细)
合作合同
甲方:成都市斐扬无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是拥有销售渠道资源和运营能力的电子商务公司。乙方为【】品牌(以下简称:“签约品牌”)产品的□品牌商□经销商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乙方授权甲方在第三方互联网网络平台以及线下商超、卖场、实体等等渠道销售(以下简称“销售渠道”)同时授权甲方在相关网站平台或线下实体使用所涉产品的商标标识,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合作模式
A□甲方负责线上运营,以乙方名义与各线上平台合作。
注:
1、线上平台结款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按照合同结款规定给予甲方结款。
2、如需保证金须乙方按时支付。
B囗甲方负责线上运营,以甲方名义与各线上平台签约,乙方配合做好备货、发货、退货事宜 注:
1、线上平台结款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按照合同结款规定给予乙方结款。
2、如需保证金须由乙方按时支付
C□甲方各线下销售渠道,由甲方自主运营,各“销售渠道”销售档期回款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依据合同结款规定给予乙方结款
(特殊销售渠道结款或合作模式差异须在本合同其他条款补充说明)
第一条 签约主体资格
1、甲方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具有相关营业资质的独立法人。甲方将如实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乙方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并拥有签约品牌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及自主处分权的独立主体。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并留存甲方影印件。且在该资料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进一步保证: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供货的所有产品以及该产品所涉及的商标均可通过互联网以及线下其他渠道进行销售,且不会因此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无义务对乙方的承诺或出示的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入乙方初始或提供的是虚假、无效或失效的证件或者作出虚假陈述的,一经查实,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若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还需对第三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出了提供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外,同时乙方须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证、商标授权,代理销售权、质检报告等)。设计特殊品种的商品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商品销售的合法性文件(例如,销售化妆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化妆品检验检疫CIQ标志、入境货物检疫证明、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等。)
5、乙方需变更签约主体的,乙方须出具书面申请及相关文件给甲方审核,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变更后的签约主体与乙方连带承担本合同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任何乙方旅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6、双方指定收件电子邮箱如下:
甲方邮箱:联系人: 乙方邮箱:联系人:
若一方有电子邮箱变更情形,需提前3天以邮件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该方承担。
第二条 商品采购
1、为能即使运营签约品牌在各“销售渠道”销售,乙方须在双方签署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盖公司公章的企业资质扫描件及品牌信息发送至甲方指定收件邮箱。企业资质包括且不仅于:企业营业执照(经最新年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商标权利证明资料(含商标证、商标授权书、代理授权书等,若商标注册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信息。)
2、乙方须在双方签署合同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或初步商定的售卖期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库存清单》给甲方(邮件形式发送至甲方指定收件邮箱),信息中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商品图片、商品名称、货号、品类、商品条形码、颜色、尺寸/规格、吊牌价、供货价、可供货数、材质成分、详细尺码对照表、产品说明等,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信息的,乙方应作出详细表述。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产品库存清单》后,分析整理出《库存清单分析表》交给乙方,再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库存清单分析表》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至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产品库存清单》。
4、通过甲方运营策划,签约品牌在“销售渠道”审核通过后,甲方按照各渠道要求和自身经验,从《产品库存清单》中选取合适的产品和数量整理出《采购产品清单》,并发送至乙方邮箱,乙方须在收到清单的三个工作日内核对确认,确认无误后盖章寄回甲方,逾期视为乙方对《采购产品清单》无异议,若因此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有异议或变动,请在第一时间内以邮件形式通知到甲方指定对接人,甲乙双方再协商解决。甲方若需要乙方提供指定款商品的样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作为大货样品,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所有产品的数量以实际入库数量为准。
5、乙方确认《采购产品清单》,按照《采购产品清单》上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安排发货,并在发货后当天向甲方提供发货物流或快递信息。样品不列入大货的收货数据中,仅作为甲方或“销售渠道”,的验货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与样品的质量一致切符合质量合格标准。
第三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包装
1、产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1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乙方广告宣传功能的要求,产品有瑕疵的乙方应当书面告知甲方。
2、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是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3、乙方保证不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3.1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3.2生产国家命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3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3.4销售的商品应当通过检验、检疫,而不能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4、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可能会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第一时间告知甲方,乙方提供包括召回在内的补救措施。
5、乙方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真实,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没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6、乙方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提供专供的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符合营养,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添加剂,视频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
7、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专利以及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等侵犯他人专利权。
8、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9、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销售商品均正派产品,不存在假冒,没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来源合法、真实,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10、对于乙方发货到甲方各“销售渠道”仓库的商品应当印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及中文标识。且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按甲方要求在商品外包装或吊牌上已印好或贴上符合国家规定的可用条形码及中文标识,若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未能完成上述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停止合作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误工费、运营办公费等。
11、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清洁,整齐,包装完好,适宜销售,送货时不得有任何包装破损或超市、变色。凡有保质期的商品如果保质期大于六个月的,乙方商品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其商品保质期距到期日的时限补得少于保质期规定的一半,如果商品保质期小余六个月,则不应少于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12、产品、吊牌及产品包装上,不能有任何之前在其他商场或任何渠道销售的标志、价格:商品价格标签补得出现有重叠、错贴价格标签等。如因前述原因造成各“销售渠道”拒收产品、合作延迟甚至取消,乙方须赔偿甲方办公费、公关费、名誉损失费等相关损失;造成甲方需对第三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13、乙方提供的任一产品不符合“销售渠道”要求被退回,所有运费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害,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库存锁定
甲乙双方友好合作,互惠互助,尊重对方的付出和努力,为产品能在各销售渠道上顺利销售,乙方须认真检查、核对甲方整理出的《采购产品清单》乙方一旦确认此清单,代表乙方认为清单上所有信息正确并能按照清单上的要求执行相关操作;若乙方确认《采购产品清单》后发生以下情况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产品库存清单》上乙方提供的商品资料(包括商品描述、图片、颜色、尺码、吊牌价等)必须和实物、吊牌、标签、产品说明书等一致。甲方根据《产品库存清单》整理出《采购产品清单》交由乙方核对确认确认后的《采购产品清单》上商品资料错误率达到1%以上的,乙方须承担每个SKU(一款商品的一个颜色为一个SKU)100元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通过本合同指定电子邮箱确认《采购产品清单》乙方收到甲方发送的《采购产品清单》的三个工作日内认真检查、核对、确认《采购产品清单》一旦确认代表乙方对所有信息无异议。乙方确认后须《采购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数量、时间及要求锁定库存、备货、发货。若因乙方未按约定锁定库存、备货、发货,导致缺货无法正常销售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发货失败商品各“销售渠道”实际售价(《采购产品清单》中的网上售价)的违约金,缺货率达到5%以上(包括本数)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依约赔偿。
注: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因业务转型、生产设备更新、或其他非恶意性缺货,乙方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并书面说明缺货原因并给与甲方明确说明正常供货的时间结点。
第五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确认后的《采购产品清单》上规定的发货时间将其所列产品按甲方要求发货至规定地点若因乙方未按要求发货而造成品牌在合作“销售渠道”销售档期延期甚至取消或导致甲方赔偿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包括且不限于“销售渠道”赔款金额新梦想运营办公费、公关费、违约费、名誉损失费等。
2、乙方提供产品需附带其他文件或者材料物品的,乙方应一并将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材料、促销品等随产品一并送运并注明。
3、由于甲方开发“销售渠道”合作模式多样化《采购产品清单》将会根据各“销售渠道”要求制定相关发货要求,乙方备货发货以双方确认后的《产品采购清单》上的要求为准。
4、甲方或甲方开发“销售渠道”不接受任何非《采购产品清单》上所列的产品包括超出双方商定的单款订货件数的产品。5乙方发货后,须在当天向甲方反馈发货、物流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装箱单、快递物流公司、发货时间、预计到达时间、发货联系人等,若因乙方怠于通知导致未能正常收货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须作出相应赔偿。
6、对于到货产品,若发现产品数量及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在全部产品交付后甲方将告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收到甲方反馈数据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部分产品的数据确认工作。超过上述时间未确认的,视同接受甲方的数据。
7、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以甲方确认的实际收到的产品数据为准。
8、相关附属资料不全或产品有瑕疵等不合格产品(按甲方开发的“销售渠道”标准)甲方有权将此部分产品列入次品范围。
9、对于乙方提供的下列产品,甲方有权在收到产品后,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此部分产品退回乙方或接收,若是退回的,所有运费由乙方承担: 1>非《采购产品清单》所列产品;
2>不满足甲方开发的“销售渠道”收货标准的产品
10、到货产品的不合格率高于30%时,甲方有权将全部产品退回乙方(所有运费由乙方承担)并要求乙方在收到产品后一(1)日内将此批产品按甲方标准重新打包出货,五(5)日内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因此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不能在五日内重新提供产品或再次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率仍高于3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产品总货值的5%支付违约金。
11、乙方不完全履行的,包括但不限于数量不足、产品存在不合格等瑕疵的,乙方应及时补足产品,乙方补足产品时间超过该批产品原约定送货时间,甲方接收的,并不代表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迟延送货的责任。
第六条、保证金
基于甲方开发的合作平台“销售渠道”模式不同,乙方须根据“销售渠道”的合作要求,如需交纳保证金的,须在“销售渠道”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给平台相应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原则,以哪方名义合作,哪方缴纳保证金。
若哪方未能及时交纳保证金而造成品牌在合作平台上线档期延期或取消的,该方须承担相应全部责任。(如有其它补充说明,以本合同补充条款为准)
第七条、产品运输及费用
乙方须严格按照合作“销售渠道”要求发货,运输费用遵循谁发货谁支付原则。其他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须在补充条款中补充说明。在实际操作运营中,如有相关问题以双方往来邮件确认为准。
第八条、退、换货
乙方负责下述情况产品的退换货:
1、质量问题产品的退换货
1.1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销售渠道”认定为不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本身瑕疵以及包装未达标等)即质量问题产品,甲方和“销售渠道”可拒收或要求退换货。若乙方产品存在隐蔽瑕疵的,甲方发现后通知乙方确认
1.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后三天内确认,若无确认的,视为接受甲方的数据,甲方按照质量问题产品安排退货,并形成质量问题产品清单。
1.3客户以质量问题向各“销售渠道”提出退货的,均视为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1.4双方是否已经对相应货物完成结算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对质量问题产品进行退、换的权利。
2、滞销产品的退货乙方给甲方“销售渠道”的仓库发货,即乙方产品入“销售渠道”仓库,乙方产品自甲方“销售渠道”上线至售卖期限届满仍未卖出的产品视为滞销品,退货流程如下:
2.1甲方在完成账期内销售商品对账后,提供《退货产品清单》数据供乙方核对,并按《退货产品清单》中的产品退回乙方。
2.2乙方收到合作平台退回的产品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完成对退回产品的清点和质量确认,以及《退货产品清单》等数据核对确认工作,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反馈结果。
2.3乙方有证据可以证明货物的瑕疵系合作“销售渠道”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经双方确认后,此货物不进行退(换)货,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格与乙方进行结算
第九条、价格及结算
A、乙方自主制定网上的销售价格,每上线一次乙方按照每个档期线上销售额的10付给甲方佣金,甲方给乙方开具服务类6个点的发票,1、甲、乙双方结算以各“销售渠道”结款时间和《采购产品清单》中线上售价回款依据进行结算。销售档期结束后甲方向乙方出示此档期产品《销售对帐单》乙方核对《销售对帐单》三个工作日内按《销售对帐单》上的结算金额给甲方或各“销售渠道”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迟延交付发票或者交付的发票被认定为不合规被退回的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到合作平台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跟甲方结算,并打款到甲方指定帐甲方无须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逾期视为违约,乙方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须赔偿甲方一次甲方应收款1%的滞纳金;乙方打款给甲方的金额按照销售额的10进行结算。
2、甲方负责线上运营,以甲方名义与各线上平台签约的,各销售渠道回款至甲方账户,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供货金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各档期销售渠道回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并将相应款项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打款至乙方的金额等于相应销售数量产品的供货价总和。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相应增票以及其他合法财务流程的情况下,甲方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权追究甲方同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产品售后服务 所有经甲方运营策划销售的乙方产品产品的售后服务和产品责任由乙方承担不因双方合同到期或者因其他原因免除乙方的产品责任。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拥有所经营品牌商标完整、合法且无瑕疵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有权利授权合作平台为销售目的在平台使用。乙方授权合作平台使用相应商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3、乙方为了配合甲方网络销售,须提供经营品牌的官方品牌介绍,及最新的形象图片或者图库渠道,且应保证上述图片权利无瑕疵,且甲方享有使用权。
4、若乙方产品涉及到第三方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保证产品上述权利无瑕疵,并提供相关的权利来源证明。
5、因乙方知识产权权利瑕疵,如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等,或者提供的图片或者其他标识被认,定为侵权的,相关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补偿甲方所有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需继续合作的,应另行签订合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以及信息等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他非公开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文件和信息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无限制。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调整、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约定而致使另一方利益遭受损失,另一方有权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要求其予以纠正并赔偿。如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致使守约方发生任何费用、支出、责任或损失,违约方应就此对守约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保障守约方不受损失。
2、因乙方提供假冒商品遭到客户投诉,导致甲方经济、荣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未对产品之前的价格标签进行处理,出现价格标签重叠、错粘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商业信誉的问题导致甲方商业声誉受损或其他损害,乙方应当为甲方消除影响并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对第三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委托甲方全权负责该签约品牌在上述“销售渠道”运营销售,合作期内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或委托给其他第三方公司跟上述甲方成功开发或通过审核或成功合作的销:售渠道合作。如违约将赔偿甲方人民币拾万元。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依《民事诉讼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
1、如遇特殊情况,本合同需提前终止或解除时,且双方均无过错的,甲乙双方友好配合解决剩余问题,并与乙方核算确认所有货款及其他费用。
2、若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证、商标授权书等证照或文件到期后,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时年检或按时续展导致证照或文件失效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而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甲乙双方业务往来总额30的违约金。
3、若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供的商标为正在申请注册或正在转让申请中,如最终未注册成功或未转让成功而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4、乙方提交的产品介绍、广告文宣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应对其真实性负责。
5、若双方合作期间,增加品牌的,除非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否则适用本合同。
6、若甲乙双方因不同品牌产品签订不同合同的,若一方因违反其中一个合同的,另一方可在另一合同履行过程中行使抗辩权或担保权:
7、本合同构成双方对本合同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并且应当替代以前的所有协议或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承诺;除本合同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合同各方其他权利。
8、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合同时应被忽略。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密条款单独生效。
10、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之补充协议及《采购产品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补充内容
乙方自主制定网上的销售价格,每上线一次乙方按照线上销售额的10%付给甲方佣金
附件
一、贸易条款
一、产品品牌
二、销售方式
销售渠道:包括且不限于唯品会、聚尚网、天品网、聚美优品、走秀网、凡客诚品、当当网、拉手网、大众点评网、澳洲闪货、上品折扣网、糯米网、兰亭集势等
互联网销售平台;商场、超市、卖场、线下实体等所有线下销售渠道。
三、销售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乙方产品在各“销售渠道”售卖时间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价格:
以《产品采购清单》为准。
五、结算方式
A双方按销售档期批次结算:详见本合同第九条。
B线下渠道由甲方统一运营、销售,各线下“销售渠道”统一结款至甲方账户,甲方按各销售渠道销售档期按批次给予乙方结款。
C线上“销售渠道”结款按照本合同双方签约条款结款。
D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在本合同补充说明中说明,如补充条款与合同正文条款有冲突则以补充说明为准。
六、其他
附件
二、产品库存清单模块
附件
三、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业务经理:联系电话:收发邮箱: 甲方文件收寄地址、收寄人: 公司电话:公司传真: 甲方收货地址、收货人:
本附件中的联系方式均为双方指定、认可,指定联系人的业务有关行为均可视为其所代表公司行为,从双方约定的收发文邮箱发出的文件内容视为获得其公司的批准和认可,有关文件到达指定邮箱所在服务器视为到达该方。
方上述信息如有变动,需变动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另一方。否则,如因一方上述信息变动,造成的产品、文件交付的延误等后果,另一方概不负责。
第五篇:电商代运营合同(七页)
电商代运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针对目标店铺(以下简称:淘宝/天猫店铺)店铺名称:;店铺网址:;进行全店推广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在淘宝网上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1.1淘宝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1.2产品更新与上架;
1.3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1.4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1.5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1.6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1.7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1.8会员管理及营销;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第二条服务期限
2.1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内有效。
2.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2.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淘宝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第三条合作经营方式及价格计算
3.1合作方式:服务费+提成3.2服务费:每月元人民币
3.2提成基准:
提成为当月全店成交商品营业额的______%。
3.3计算提成起止日期:
首月:开始日:业务实际开始日;结束日:当月最后一日
次月起:开始日:当月1日;结束日:当月最后一日
(例1:1.1业务开始日。计算起止日:首月1.1-1.31;次月起2.1-2.28)
(例2:1.16业务开始日。计算起止日:首月1.16-1.31;次月起2.1-2.28)
3.4提成计算范围:
订单状态:“交易成功”、“买家已付款”、“卖家已发货”(不含“关闭交易”、“买家未付款”)的订单
订单金额:以“买家实际支付金额”为计算金额
计算提成公式:“买家实际支付金额”合计×提成比例%(提成比例即合同约定的比例)
当月买家退款订单金额,在次月买家订单中扣除。(基准:次月下载的当月数据)(例:2.1下载1月订单,未扣除1月买家退款订单金额。3.1下载1月订单,扣除退款订单金额。)
3.5合作期间的推广预算,需要乙方提前制定执行,甲方评估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因投放费用是用于甲方的店铺,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结款日期及付款方式
4.1甲方次月5日付清本月提成费用。
4.2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合同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4.3甲方未按时付清提成费用,乙方次日暂停服务。
第五条乙方收款账号
5.1双方以补充合同形式确认收款账户。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须为本合同所指定授权销售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
6.2甲方承诺遵守淘宝平台服务合同、支付服务合同以及所有公示于淘宝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签署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授权销售产品等有效授权书。
6.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店铺页面设计美工,客服,和运营协助等相关事宜,如无法及时提供配合,造成的工作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6.5甲方应提供淘宝店铺的旺旺子账户号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若甲方修改淘宝店铺登陆密码的,应最迟在修改密码的后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乙方不得将登陆密码用于与运营无关的其他用途,并在使用中不能影响甲方网店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7.1为甲方产品制定淘宝店铺的网络营销实施方案。
7.2负责为甲方提供淘宝/天猫店铺运营团队,人员组建包括不仅限于:项目经理1人、运营策划1人、营销推广1人,并在正常运营网店的过程当中保持与甲方的沟通,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告知甲方,更换过程不得影响甲方网店的正常运营。
7.3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广告投放计划,由甲乙双方与淘宝平台接洽,进行甲方淘宝店铺广告资源排期。
7.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甲方的品牌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7.5本合同所指淘宝店铺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保密条款
8.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公司销售额及财务信息以及本合同服务内容透露第三方。
8.2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真实的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等。乙方发生主体变更、注销或注册资本、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后的有关资料。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若甲方在运营期间因店铺本身运作违法违规而导致淘宝店铺无法运营,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9.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2因淘宝网第三方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3因双方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甲方关闭店铺、乙方注销公司等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发生重大变化的一方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及途径
11.1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1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一个月内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公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适用法律
12.1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本合同唯有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修改。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12.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