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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业服务协议书(五篇模版)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112-586471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7-19 12:06: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最新物业服务协议书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物业服务领域也在不断拓宽,然而由于我国物业服务法律、法规并不健全,相关的法学理论存在的争议颇多,物业服务企业缺乏服务意识,业主维权意识淡薄,也造成了现实当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断增加,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最新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文1

第一章 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

甲方(业主):

地址: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市_路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____),维修及时率100%以上;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最新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最新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__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__,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__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__年_月_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文3篇

第二篇:物业外包服务协议书

物业外包服务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和“服务客户”的宗旨,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保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保洁等物业人员必须是经过政审合格和保安保洁技能培训取得保安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保安、保洁人员的招聘、录用、工资、服装、社保、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保洁人员必须是经过政审合格的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保安保洁业务技能,必须做到恪守职责,严格遵守甲方的值班保卫保洁工作制度,服从管理,对不称职的保安保洁人员,甲方有权建议调换。对要求给予调换保安保洁人员的,乙方应该尽力协调。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派出的保安人员,依照甲方的值班保卫岗位职责执行保安工作任务:甲方值班(值勤)岗位设置两个:一个为办公楼大厅门口值班岗、一个为办公楼侧门车辆进出门口值班岗。甲方要求乙方白天办公楼大厅门口岗位保持或不少于2名保安,侧门口岗位保持或不少于1名保安。晚上办公楼大厅门口保持或不少于4名警卫,人员配备数量、分工、岗位调换及时间安排具体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将保安值班安全服务保洁服务外包给乙方,委托乙方对其甲方值班保卫安全保洁服务进行管理,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和遵守甲方保安值班安全岗位职责和相关规定,确保甲方办公区和责任区域范围的安全和清洁。乙方保安人员及保洁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保安人员

1、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佩带保安标志上岗执勤。

2、必须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仪容仪表整洁。值班时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及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处理问题时要讲原则,态度和气,不急不躁,以理服人,对来办事或咨询的人员必须做到言语举止和蔼带人,遇到突发事件应采取备应的措施(或应急预案)立即处理并同时向公安局

110、派出所、甲方当日值班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保安人员执勤必须认真填写值班及交接班记录,牢记报警电话和县政法委电话、甲方当日值班负责人电话,每天中午和下午下班零界时前后都要按要求对甲方办公场所及办公区域各个角落进行巡逻检查,对仍然继续留在甲方办公场所的人员进行盘查登记、清理,时刻掌握办事人员是否离开和离开时间。

4、必须熟悉安保服务环境,尤其是重点部位、办公区域安全通道、人员疏散路线等,积极维护甲方正常的办公秩序,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办公区及责任区范围内发生口角、斗殴等事件(属保安 职责职权范围内予以处理的事件)应按保安规则立即做出处理,制止、控制事态扩大,做好事件处理过程的笔录、登记,调解等工作。对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火灾等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甲方报告。若发现并抓获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当立即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对发生火灾及突发性事件,要立即拉响警报器、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并疏导办公区内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5、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对进入甲方办公场所的人员按要求核实身份信息进行实名制登记、携带包裹要求开包检查(包裹直径超过30cm的不得带人办公区、交由保安保管,因公务需要带入的须电话联系相关人员确认后方可带入)、穿着大衣的视意其解扣畅衣检查无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后方可进入;对甲方内部人员进出办公场所时必须出示工作牌,核证人牌一致后方可进入,否则要求出示身份证实名制登记后进入。并指引来访人员将车辆停放在制定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办公楼侧门车辆进出门口值班岗对进入侧门的车辆、人员,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并核实身份证、行车证,对发现可疑车辆或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甲方内部车辆及人员进出时必须出示内部发放的证牌或有效证卡方可进出,否则不予进出。并指引工作人员人员将车辆停放在制定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6、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办公场所的有关规定,严禁年轻人留“大胡子”、穿“吉里巴甫”服和蒙面纱等人员进入甲方办公场所,严禁任何人员在甲方办公场所和办公楼附近做礼拜,保安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办公楼周边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和甲方报告。尤其是发现有可以行为的人员要上前询问,并引起高度注意和警惕,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保洁人员

1、保洁员对局办公楼室内外卫生区域每天必须巡回清扫,保持楼道楼梯、大厅、会议室、卫生间、办公楼周围等公共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2、楼梯、栏杆、地面以及办公楼周围必须每天打扫不少于两次,公共区域玻璃、电梯、室外宣传栏、大灯每半月(两周)彻底擦拭一次(脏后及时清扫),做到干净明亮,垃圾每天早上倒一次,使之干净无暴露垃圾。室外摆放盆花每周交一次水。

3、周未或节假日时间每天早上必须清扫一次,如有特殊安排,随时通知。打扫完后应将卫生工具清洗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甲方的水、电、暖、门窗等物业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乙方应排专人定期不定期对甲方物业情况进行检查维护,若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确保甲方正常办公需要。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保安人员值班提供值班场所,并配备值班电话、提供必须的联系电话及县政法委要求配备的必备设施、安保器械等,乙方人员负责保管使用,维修更换,保证治安保卫器械完好,合同期满,交还给甲方。

2、甲方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并教育本单位人员持证(卡)、挂牌进入办公区域,不挂牌、不持证(卡)进入办公区的应主动接受保安的检查,并自觉登记,不得与保安发生口角。

3、甲方不得安排执勤保安人员从事与保安岗位无关事务,如调用执勤保安人员执行合同岗位以外任务,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若发现乙方保安员不尽其责,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现象的应及时告知乙方进行整改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保安岗位人员违反岗位职责被告知三次的甲方有权退还乙方,要求乙方更换保安人员。

5、甲方对保安人员履责情况应定期不定期向乙方通报,对表现好的及时建议乙方予以嘉奖,对立功的甲方可以给予重奖。

第六条赔偿责任

1、乙方保安、保洁、物业人员违反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造成甲方财产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2、乙方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登记检查制度,对不严格进行登记制度,造成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进入甲方办公场所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有睡岗、脱岗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乙方责任,若此类问题被有关部门检查组查到,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双倍处罚,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若乙方仍不整改并再次出现此类问题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3-4倍处罚或与乙方立即终止合同。

4、乙方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允许喝酒、打牌、嗑瓜子和做礼拜,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要求调换人员。

5、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发生不文明执勤现象,辱骂、殴打他人的或保安人员之间发生口角、打架等不良现象,影响甲方声誉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以上的经济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或解除合同。

6、保安人员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向甲乙双方书面告知,甲方拒绝整改或未及时处理(如水、电、消防设施、门窗、消防通道出现故障或隐患等),因而造成守护区域内财物被盗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由于力量悬殊或者在保安权限范围内无法制止和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已经及时报警,或者发生保安人员在制止过程中受到伤害等客观情况无法报警的,所发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保安人员监守自盗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职工内部盗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9、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对所属保安人员及时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若乙方未向所属保安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造成保安人员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造成保安人员因社保问题引发争议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来承担。

10、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10日内未对相关服务人员作出处理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协议。

11、乙方负责教育好保洁、保安人员工作时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若卫生洁具及管道自然损耗及时给物业公司反映,如因工作不认真未履行职责致使下水道堵塞由物业公司处理或从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七条服务期限要求:

1、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安、保洁外包服务为有尝服务。按月服务费元人民币,年服服务费元人民币。由甲方按月(或按年)向乙方支付,如按月支付,甲方必须在每个月的10日前向乙方支付清当月的服务费。如按年支付,甲方必须在服务期满2个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年服务费总额的50%、即元人民币,第八个月,一次性支付清剩余的服务费,即元人民币。

第九条合同违约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同期限满时,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合同续签或者合同终止事宜。

2、如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合同期间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违约损失。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视为甲方违约。

3、因政策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违约方承担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乙方在管理服务期间,出现重特大案件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损失。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写补充合同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物业服务顾问协议书

物业服务顾问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物业服务作顾问(以下简称该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1、双方共识: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咨询顾问。乙方是有资格接受甲方委托咨询顾问该项目业务的机构,其资格真实可信(执照编号为:)。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洁等顾问服务。

2、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终止。

3、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4、委托费用: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6、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签于:签于:

第四篇:物业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甲方电话:

乙方: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乙方电话: 0757-85915006,020-81154888

本物业名称:万科四季花城

甲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政府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专有部分——指甲方在本物业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共用设备和共用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等。

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房屋交付使用——指甲方收到开发商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并办理完结开发商指定的相应手续;甲方收到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

4.依据本协议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遵守政府房屋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经其同意后确定使用范围和时限,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8.做好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专有部分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负责。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绿化:

1、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2、定期消杀除虫。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车辆停放、行驶有序。

2、主要干道和消防通道交通顺畅。

七、安全管理:

1、公共区域内文明有序。

2、可能危及住户安全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明显标识。

八、消防:

1、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发生火警及时通报,并协助消防部门救助。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小修小补按计划进行。

急修:水电急修在接到报修通知后30分钟到达现场。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应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月15日前按月交纳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如在当月最后一日止仍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欠费总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二、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1、住宅:

多层(不带电梯):¥0.90 元/平方米·月。

小高层(带电梯):¥1.50元/平方米·月。

情景house(情景洋房):¥2.00 元/平方米·月。

趋优house:¥3.50 元/平方米·月(含附属车位的车位服务费)。

优尚house:¥3.50 元/平方米·月(含附属车位的车位服务费)。

2、商业用房:¥3.00 元/平方米·月。

3、会所:¥3.00 元/平方米·月。

4、其他不同类型的房屋,其管理服务费标准由乙方同开发商另行约定并在销售现场公示。

特别提示:除小区物业管理处办公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小区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喜庆活动、宣传、装饰、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用水用电外,其它公共水电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照明、清洁等水电费)不包含在以上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由全体业主按政府规定另行分摊。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自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的交付时间起计收,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应交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计收时间不变。

四、因甲方原因空置房屋,由甲方全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甲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六、甲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七、乙方采取酬金制方式收取服务报酬。乙方根据物业服务资金(物业管理服务费、车位使用服务费、车位服务费、特约服务费、装修管理费等)应收费总额的10%每月计提酬金,作为乙方服务收入。

八、物业服务资金有结余时,结转到下一,如发生亏损,选择以下第 c 种方式处理。

a、由开发商补贴不足部分??? b、由乙方承担? c、由全体业主在下年第一季度内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摊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本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一、车位服务费用:

本物业内车位权属依照法定或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小车(指载重2吨及以下、载客20座及以下的各种机动车):

1、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或开发商所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租用服务费。

2、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甲方应按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服务费。

3、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业主应按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服务费。

4、临时停车应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租用服务费。

(特别提示: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5、收益分配方式:

a、临时停车收入,按临停车位所有权的比例分配。

b、属于开发商所有的车位收入,由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扣除车位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开发商。车位服务费纳入物业服务资金中。

c、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入,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后,剩余部分全部纳入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资金(不重复提取酬金)。

d、业主个人购置的车位服务费收入,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后,剩余部分全部纳入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资金(不重复提取酬金)。

二、甲方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收费标准由乙方向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

三、甲方同意,在不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利用除车场、会所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乙方按照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后,其余部分纳入物业服务资金或专项维修资金中。

四、装修管理费

装修管理费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办理装修申报手续时,根据申报装修天数按5元/天交纳,如有延期则按延期天数补交。

五、会所收费

由会所经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会所经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向全体业主公布。如乙方接受委托经营会所,在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扣除经营成本后,盈亏均由会所产权人承担。会所产权依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有关的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月 15日前交纳上述费用。

第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属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或更新改造费用开支。

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范围:本物业范围内除专有部位外的非市政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地下排水管等;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共用设备、共用部位。

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标准:本物业范围内道路路面、路基严重损坏,造成无法通行;路灯线路需要改造或重新敷设;沟、渠、池、井、井壁(面)出现严重断裂或破损;园林绿化地树木、草皮及雕塑、小品等设施需重新造植或更新改造;文化娱乐体育场所需改造、改建;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需要更新、改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上下水管道及地下排水管网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等。上述范围之外的由市、区政府主管部门确定。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由甲方按购房款总额2%的比例向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资金专用帐户缴交。

三、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在业主大会成立前,按拥有2/3及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的方案续筹,业主大会成立后,按业主大会决定的方案续筹。

四、在四季花城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当地政策法规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当地政策法规无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使用和分摊:

a、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2/3或以上业主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b、突发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乙方决定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确认和分摊。

五、相关业主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相关业主批准后,乙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已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上述代收代缴水电费、专项维修资金不属于物业服务资金。

第八条 保险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在保修期满后由乙方代为办理,纳入物业服务资金预算。

二、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私有财产、车辆等的保险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住宅物业不允许随意设置任何广告牌。

二、商业、办公用途的房屋设置广告牌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经乙方书面认可,其收益在乙方提取10%酬金后,其余部分分别按50%的比例纳入物业服务资金和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本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除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滞纳金外,逾期一个月仍拒绝缴交的,乙方可采取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停止提供物业管理特约服务;将欠费业主房号报本物业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在交清所欠费用之前不予办理转让手续等催缴措施。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及非乙方能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盗窃、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3、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甲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6、乙方书面提出需完善专有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及共用设备的合理建议或措施,对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7、自甲方迟延交付物业服务资金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8、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之损害。

9、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

10、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的手写体文字与打印体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本物业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份共9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证件号码(自然人):

受 托 人:

证件号码(受托人):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乙 方 代 表 人:

年月日

第五篇:物业服务协议书

联大凯旋居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山东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房号: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性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乙方购买济南市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物业一宗,乙方委托甲方对该物业进行物业服务,双方达成以下前期物业服务约定。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政府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相关物业服务规章制度,实施物业服务活动;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住户手册》等;

3、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服务档案资料;

4、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5、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住户手册》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6、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7、甲方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服务业务并支取费用;

8、甲方不承担乙方人身及家庭财产的保险和保管;

9、接受物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住户手册》及《临时管理规约》;

3、依据本协议缴纳物业服务费等其他应交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签订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有关规定,在甲方处填写《装修申请表》提交装修方案且经甲方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山东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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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楼顶平台、楼梯间等任何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他使用功能;

6、乙方应配合甲方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及公共环境,禁止高空抛物、乱折花木等行为;

7、乙方购买地下储藏室,应遵守《地下储藏室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修订上述规定,新规定对乙方均有约束力;

8、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视为继续履行;

9、乙方将房屋出租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同时要求承租人遵守本规约和物业服务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和义务。不得在住宅内办公或商用。

10、乙方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临时管理规约》及《住户手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购买商铺的业主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及用途。禁止经营饭店、烧烤等毗连其他业主利益的活动或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负;

12、为保持商铺房屋整体外观,业主不得擅自在商铺外墙加设檐蓬、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乙方若欲立招牌、广告等,必须向甲方申请;

13、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

14、乙方应积极参加人身及家庭财产保险,应对自己财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因自身采取安全措施不够或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害及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15、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诸如维修等事宜时应给予其他业主或使用人方便;

16、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等的约定和规定;

17、物业服务办公室和开发商提供的经营用房由甲方无偿使用;

18、在政府出台新的法规、政策时,应遵守相应的规定。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服务:

(一)制定物业服务制度和《住户手册》、制止违反物业服务制度、《住户手册》山东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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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临时管理规约》等的行为;

(二)为乙方办理入住手续;

(三)当乙方装修物业时,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公共绿地、花木的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院内道路、楼道内公共部位的清扫及垃圾的清运 ;

(六)协助公安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包括:值班室值班、定时定点巡视、维护车辆及行人秩序;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的日常养护与管理;

(八)物业档案管理;

(九)负责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十)处理小区内的查询、投诉及函件;

(十一)划定车位并按规定收取车位养护费。

第三条、甲方按物业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绿化及养护管理

1、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清除枯叶。

2、无侵占现象。

(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1、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楼梯间、走廊的地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明显灰尘。

3、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基本无杂物、基本保持清洁。

(三)房产维修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新、改造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执行。

2、房屋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3、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若乙方委托甲方维修时,甲方可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4、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四)小区公共秩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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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

2、值班巡逻记录详细完整、措施落实。

3、发生刑事案件以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五)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及车位基本清洁卫生。

2、车辆停放有序,其相关内容按《住户手册》中关于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发生车辆丢失、被盗、损害等情况时:

(1)属于乙方委托甲方看管,乙方须与甲方另行签订车辆停放看管协议,如属甲方过失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负责,过失责任界定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不可抗力除外。

(2)若乙方未委托甲方看管而自行停放或随意停放的,由乙方负责。

4、未参加车辆盗失、损坏等保险业务的,甲方可不看管或制止停放。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员。

(七)装修管理

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等规定实施装修管理。

(八)业户档案管理

包括物业竣工资料、业主档案等,资料管理规范。

第四条、乙方装修房屋时,除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实施装修外,乙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1、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

2、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地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地面非木饰材(贴面)厚度不得超过10mm;

3、禁止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等附属设施;

4、乙方进行二次装修时应预留天然气管道设施位置,禁止对天然气计量表、天然气阀门、管件等设施进行封包;

5、禁止使用超过环保规定的高噪声电动工具;

6、空调风机须按预留位置进行安装,未预留位置的,禁止打孔或安装空调架;山东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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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备不准在外墙、窗户悬挂,以免破坏保温墙体,造成渗漏;外墙、窗户禁止安装广告牌及悬挂条幅;

7、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消防规定进行操作,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不得改变阳台、外窗等原有形状、规格及玻璃颜色;

9、观景阳台不得封装,不得改变其外观、形状及使用功能;10、11、施;12、13、14、15、不得破坏或拆改厨房、卫生间等的地面防水层; 不得使用易燃装饰材料;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行为; 其他未尽事宜,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禁止更换入户防盗门,安装防护网时,必须安装内置式防护网; 屋面、外墙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卫星天线、晾衣架及雨篷等个人设第五条、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由甲方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收取。

1、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房屋套内面积×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住宅)套内面积每平方米1.10元

(商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20元(包含居住改商用)

其中公共照明、二次加压、电梯使用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水电费用。按建筑面积分摊-----------元/平方米。

(2)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预交一年的物业服务费。(3)以后乙方缴纳费用时间为--------------。

(4)乙方出租屋物业时,该费用由乙方或物业使用人交纳,乙方负连带责任。(5)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6)协议有效期内,若政府调整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从调整之日起,由甲方按照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2、业主需另行交纳的费用

(1)租用车位或临时停车的,交纳车位养护费。

(2)协议期内,若政府新增收费项目,该新增费用由甲方按建筑面积向乙方分摊收取。

山东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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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费用。

3、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按乙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执行。

4、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保修期满后,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均属有偿服务维修。

5、乙方委托甲方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甲方可按照相关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

6、小区内的车位由甲方管理。乙方租用车位或临时停车的,交纳车位养护费。第六条、甲方可签订利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设置户外经营性广告或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甲方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第七条、若供电、供水、供暖等部门未按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提供服务时,经乙方委托,甲方可协助乙方协调,但由此产生的费用、责任与甲方无关。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未达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缴纳物业服务费等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3‰按日缴纳滞纳金,逾期三个月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或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受益业主或使用人按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如不缴纳,所造成的后果由拒交业主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紧急排险工程费用按政府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为维护公众、乙方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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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或向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调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自

****年**月**日至本物业区域成立的合法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有效的物业服务协议正式生效之日终止。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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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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