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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租赁协议书(5篇可选)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12-584744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7-18 13:20: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山林租赁协议书

山林租赁协议书1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租赁权属于自己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地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出租地面积共 计___亩,四置见附图。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拾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1、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赁费为每年___元人民币2、乙方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赁费即4500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2、甲方负责将东边的院墙修砌完整(也可把所需工、料款从第一年的租赁费里扣除)后,交给乙方使用。3、租赁期间,原甲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的维修归甲方负责。如遇自然灾害等受到损坏而甲方又不愿修缮时,可以双方协商用当年租赁费进行修缮。4、租赁期间,土地使用税及与村委会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除外)。5、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如遇国家征地、占地等情况,必须充分考虑乙方的利益。甲方租赁前的建筑赔偿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种养植物、设施、机械等。赔偿金归乙方所有。6、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用水和电,水电费按国家标准收取。7、双方发生矛盾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断路、断电、断水等方式影响乙方使用,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依约按时交纳租赁费,交费时甲方应出示相关证据。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需要建设部分生活和生产用房。在同甲方协商后,乙方有权利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水、电的费用。4、乙方应爱护村内环境及公共设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如遇国家规划、征占或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未到期的租赁费。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续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及种植、养殖物、设施、机械、水井(乙方投资购置)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第七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乙方场地内所有建筑及其他设备的投资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并如数退还未到期限所交纳的租赁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一律不退。第八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月日

山林租赁协议书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其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总面积为 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 租用年限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公证人: 年 月 日

山林租赁协议书3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山林租赁协议书4

甲方(流出方): 地址:

乙方(流入方): 地址: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山林的状况 合计租赁面积(大写):。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 2、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山林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租赁林地和其它森林资源的行为。3、按时交付约定租赁的山林。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价款。

4、山林租赁期间,乙方将山林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剩余期限.3、地上附着物和相关设施及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处臵,若甲方同意接收,则上

述物品由双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收购.六、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合同期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不续租,则按如下处理:

1、林地归还甲方所有;

2、由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清租赁款的,每超过一天加收1‰的滞纳金,乙方无故超过一年未付清租赁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租赁合同时,除国家征用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裁定。

八 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因政府项目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本合同涉及的林地时,双方当事人均应支持,并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在政策处理方面的基本原则是: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投资的地面作物及附属物的补

偿费归乙方所有,劳力安臵费归乙方所有,其他损失的补偿费,由谁受损谁享受补偿.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奉化市农林局协调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乙方租赁区域内的道路应保证甲方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监证方奉化市农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证单位(签章):

监证人(签章): 监证日期: 年 月 日

山林租赁协议书5

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

承包方(简称乙方): **县新境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50___年,即从__20xx__ 年__11__月___11___日起至___20xx____年___11__月___10___止,共计___50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 国家封山育林费 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7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 2_月__1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补偿方案参考<九狮峰景区开发合作协议书>)。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

第二篇:山林土地补偿协议书

山林土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钟坚

乙方:黄管片片长及六个生产队队长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山林土地补偿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因开发耕作处于黄管片对门坑的农田需要而扩建道路及建住宅,占用乙方山林土地,乙方同意有偿给甲方使用。

二、甲方占用乙方山林土地面积约为150平方米,占用乙方的山林土地补偿费为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00元)。

三、乙方收取甲方山林土地补偿费以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和妨碍甲方的施工与建设,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的六个生产队及黄管片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补偿费以收据为准。

甲方:乙方:

第三篇:山林土地补偿协议书

山林土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黔东南州桂鑫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施秉县城关镇小河村七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山林土地补偿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开采重晶石需占用乙方山林土地,乙方同意给甲方使用。

二、甲方的采矿证面积为1.613平方公里,开矿生产所需要占有乙方的所有山林土地每年补偿费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补偿费在每年月日前付清。甲方租赁乙方山林土地的年限以甲方有效采矿证年限为准,在此期间,如甲方采矿证名称或内部法人变更均不对本协议的效力产生影响。

三、本协议中乙方的全组村民户主必需在协议书上签字。

四、付款方式:补偿费用由甲方缴纳到乙方村委再由乙方村委发给乙方。

五、乙方收取甲方山林土地补偿费以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和妨碍甲方开采矿石,也不得反悔,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今后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不承担

恢复山林土地原状的责任,甲方在矿山生产中涉及到乙方的任何土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河村、城关镇、施秉县政府法制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补偿费以收据为准。

甲方:

乙方: 小河村:城关镇:二○一三年八月十日

第四篇:山林管护协议书

山林管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挂连山林地、林木管护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管护范围。(详林地管护区域图)。

二、管护内容。保护集体林地不流失,负责林木防火安全、对辖区内的林木抚育、修剪、治虫、施肥、除草。春季突出林木抚育、夏季重点是治虫等管护、秋冬季突出防火及林木修剪,管护期间做到工作有记录,管护有成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甲方直到解决为止。

三、管护时间。一年(自2012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15日止)。

四、管护责任。山林管护期间,确保集体土地资产不流失,山林防火安全,林木抚育管护有成效。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山林管护期间应注意安全生产,因自己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有乙方自负。

六、工资待遇。乙方在山林管护期间限享受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基本工资按1200元/月发放,每月30日领取;考核工资根据实际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进行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

七、考核制度。甲方对乙方山林管护期间实施考核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坚持上下班制度,季节性工作做到早上班、晚下班,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做到有事请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休息,查岗缺席一次批评教育、两次以上扣发工资直至终止协议,工作天天有记录。

八、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镇政府各执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第五篇:山林承包协议书

山林承包协议书

甲方:郭侃尧

郭晓玲

身份证: 乙方:池信华

身份证:

甲方将位于闽清县白樟小园下桥林班(3)、小班[5(1)]郭晓生橄榄林隔壁的一片橄榄林承包给乙方生产,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由2018年2月27日至2038年2月26日止,期限贰拾年。

二、承包金:合计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付定金叁仟元,2018年元月底前付清余下柒仟元。

四、在承包期间如有国家、集体个人征收用以上土地,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地面物橄榄等果树补偿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半平分,土地赔偿费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间甲方如有对经营权属予以变动,需与乙方协商后才能变动。

六、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应擅自改变所承包范围内的树种构成,乙方橄榄树如有移植砍伐变动、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要赔偿因移植或砍伐引起的所有损失。

七、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山林转包他人,若乙方无意经营,由甲方无偿收回、乙方所投费用甲方不予赔偿,双方所签协议终止执行。

八、在承包期结束后乙方承包期间种植的果树或嫁接的橄榄树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如果再承包他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九、在承包期结束后,此山地地面物及土地归属均归甲方所有(包过所有果树等)。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方各执壹份,以上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需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

甲方:

联系电话:

见证单位: 乙方:

联系电话:

2017年

山林租赁协议书(5篇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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