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心得体会 > 读后感
《品牌的起源》初中读后感[五篇材料]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76-1145913 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9-20 09:53: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品牌的起源》初中读后感

《品牌的起源》初中读后感(精选5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品牌的起源》初中读后感(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品牌的起源》初中读后感1

大概花了4个小时看完了《品牌的起源》这本书,和前一本书《定位》一样,这本书也比较易读。不同的是,这本书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牢牢相关联。进化、分化是趋势,而融合肯定是错误的方向。但是人们总是狂热地喜欢融合。

总体说,我最大的印象就是浅。浅并不代表浅薄,是通俗易懂,用达尔文的生物起源理论和大量的事实案例作为论据进行论证。品牌的起源源自品类的分化,每出现一个品类,就会产生一个品牌趁机占据消费者的心智。

此外,也讨论了第二品牌的生存之道,不是效仿第一品牌,而是成为第一品牌的反面。还有骑墙派是最不安全的行为。骑墙派是我提的。我对这部分非常感兴趣。这部分主要来自文章第10章,“消失环节的奥秘”。消失环节是指,在进化中,从猿到人,应该有一个猿人的存在,而在现实的古迹发掘中,并没有这样的遗迹。作者倾向于认为,在最初的那个节点就开始了猿和人的两条分支。但是,在现实的商业环境中,会有很多类似于猿人这样的“中间产品”被创造出来,而这样的中间产品会很受创造公司的喜爱,而事实上,这些产品往往很短命,热销但依然短命。典型的例子是苹果的麦金塔,“麦金塔试图一次挂在两个分支上,就陷入了‘泥泞的中间地带’。没有其他任何个人电脑比麦金塔得到更多的好评,但这个品牌的市场份额却只有3%。”两者皆有往往一个都无。但是“两者皆有”总给人很大的安全感。

市场营销总是可以和心理学紧密结合。但是除了占领心智,作者很少提及心理。比如,在我看来,既然大量的案例证明融合不是趋势,为什么人们依然狂热地喜欢融合。“两者皆占”的安全感需求使得人们对于“泥泞的中间地带”前仆后继。

对于有些商业案例,作者基于当时的市场形式判断,在现在看来并不准确。比如对于手机市场的分析,他认为的手机市场的分支,以及对诺基亚的推崇。如果从手机的角度来看,是一种融合的胜利吗?按照目前的趋势来看,跨界是融合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而从《人类简史》的角度,融合也是最终的趋势。

所以,虽然这本书有很多真知灼见,也有大量的案例支撑。但是有很大的可能是随着整个科技的发展,商业模式都产生了颠覆。以前的那些商业理论是不是都行不通了?

《品牌的起源》初中读后感2

如果你看过定位系列的书,讲真,这本收官之作并没有太令人surprise的地方。如果恰好没看过,个人感觉那可以省些时间省些钱,看这一本基本上就大差不差了。

《品牌的起源》的起源是《物种起源》的生物学(为毛最近几年这个学科本身不咋地,其他学科倒是纷纷来借鉴类比)和里斯自己的《定位》理论源头。梳理几个核心概念:

1.物种向前发展的两大技能:分化&进化。

据说愚蠢的`人类普遍喜欢进化这个看上去屌炸天的概念,毕竟从小我们看的从猴子到人的‘人类简史”图是多么的深入人心。而少有人会关注其中作者认为更为重要的一个概念即分化。而对应到品牌建设领域,分化就是更上一层的品类选择,而进化则是一个品牌的自我修养了。作者认为,一个品牌操盘手,不要一上来就想着品牌应该怎样怎样,而是先想清楚品牌应该去占据哪个品类,或者说去创造哪个品类。好吧,作为一条创业狗,我严重表示苟同。而这个观点也是和定位系列中他们不厌其烦的强调“第一”不谋而合。当然,作为在一个苟延残喘的米国老品牌打过工的loser,这一点基本不适用于老品牌,如果不巧你既不是操盘手,也没有一个长脑子又谦逊的大boss,你还是乖乖的研究下品牌的进化吧。至于怎么进化作者在这书中没咋多说,我也只能默默的说,大家好自为之吧。这两个概念总结一句话: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

2.物种向前发展的一大诱惑:融合。

按作者的意思,融合这概念有点衣冠禽兽的感觉。看上去高大上,简直就是完美,实际上却是一个个的大坑。在这一块作者真是毫不吝惜笔墨不顾及环保事业发展黑了一大批米国老品牌,什么通讯领域的,汽车领域的甚至连瑞士军刀都被黑了一遍,关于这一点,我想乐视是绝不赶苟同的:咱们有钱,先干着怕啥。看上去乐视也挺好,我也买了人家一台电视和几个会员了。不过说回来,好像也只有电视相关的。至于乐视的手机,自行车,汽车啥的,咱们还是当个吃瓜群众吧。其实这类故事在中美两国之间差异化很大,尤其是互联网公司,米国人民一定深受里斯老先生的近距离教诲,所以特别喜欢一个品牌就在一个领域钻牛角尖,比如fb就只搞一个im,岔道搞了个手机立马自己拍死再也不提。微软再牛也是中间不知道哪个ceo脑子被门夹了想去卖手机不好好做软件,不过即使这样,人家的手机也不叫微软,人家的游戏机也是个独立的品牌。中国这边就比较喜欢一家独大,bat三位爸爸一天到晚布局这布局那,只想说,幸好微信不叫腾讯微信,而叫做微信,天猫不叫淘宝商城而改成了天猫。

关于以融合为指导思想的品牌,作者有句重复了不下10次的话:融合有三个特征:

1)它能抓到顾客和传媒的想象力,看上去很有市场。

2)它最后只占很小的市场份额。

3)它最主要的好处就是(看上去)方便。

3.战场所在地:消费者心智。

这个一以贯之,从定位到起源都在讲这个,作者很好的符合了《乌合之众》里的理论:重复重复再重复!当然,作为用理论哺育了全球那么多营销从业人员的老教主,里斯和他女儿还是给出了一些可供实战用的干货的。比如你创业你就去占领一个新品类,并且一定要取两个名字,一个品牌名,一个品类名,不要把品牌名取得跟品类名一样,很多品牌代表了一个品类的故事是结果而不是原因。比如作为已经不是品类老大了,那你赶紧认怂,当个老二再说,当老二你也别和老大硬碰硬,你就从老大的对立面走起。就像营销理论这个领域老大是里斯,其他专家要想出头就得换个角度,比如我们就不细分,我们就是针对所有人,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才够本之类的。再比如你要是已经是一个快成鸡肋的品牌,那作者建议你赶紧拿起剪刀给自己的品牌好好修剪一下,或许还有希望,比如某些法国米国护肤品牌就不要老想着20到80的女人生意都做,补水到抗老的功能都做,彩妆和洗发水都做。你当女人的钱那么好骗么。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在品牌建设这个工种里面,amazing的事情都是执行团队做出来的,至于这些amazing除了刷个公司朋友圈之外还有没有价值,老板们,好自为之啊!

《品牌的起源》初中读后感3

按照《品牌的起源》书里里斯的观点,品牌的发展其实就如生物进化论一样,树由一个枝干生长出其他的分支,而且,只有不断分化,而极少产生融合。

创建品牌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客户的心目中找一块净土,发展新的品类,树立你自己的“第一”,其实,这个观点,说白了,就是要让自己个性鲜明,有特色,有标签,这样人们才能给你一个定义,才能在某一个领域占领头筹。

不要指望可以横跨两端,你看到高档品牌中(劳斯莱斯,星巴克),也看到低端品牌中(沃尔玛)他们都发展的不错,于是像苹果这样的高端品牌手机也发展出IPHONE5S,5C,分别给高端客户跟低端客户,可问题是结果呢?结果5C虽然配置稍显地端,从性价比而言,无论如何都高于5S的,但人们就是选择了5S。

最终5C消亡,因为苹果在人们心目中,就是高端手机,不要试图去玩弄客户心目中的定义,这是你一旦确立就无法更改的。品类有生有死,就像万物有生死循环。如果你的品类你的品牌走到了尽头,就像柯达,你不应该试着挽回品牌,而应该第一时间,试着挽回公司,创建一个新的符合大众口味的品牌,尽管这样很难。

《品牌的起源》初中读后感4

闭上眼睛,能够进入你内心的品牌能够数出多少?这是企业发展中最切实的落脚点,即能否将企业自身的品牌做到深入人心。但是从企业本身的发展来说,到底应该如何创立品牌,如何对自身的品牌进行营销,这不仅是学问而且是科学。如果一个企业对于品牌的来源都无从知晓,那必然会在茫茫的海洋中裹足不前。著名营销大师艾·里斯《品牌的起源》可谓业界的巅峰作品,不仅观点新颖,更可贵的是作者本身就是从事营销的专家,有着对品牌的切身体会。从自身的经验出发,能够得出更加“接地气”的理论成果,探究出品牌的前世今生。

严格意义上说,《品牌的起源》最早问世是在202_年,在美国出版。而相距近十年之后的重新出版,且是在中国大陆。这样的时间交错上会有很多滞后的感觉,尤其是那些现实中的案例可能已经过时。这对于书籍的修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确保其案例的新颖成为书籍出版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对于作者而言,已故管理学宗师彼得·德鲁克所言,伟大的人物无不天生具有使命感。1950年艾.里斯先生进入GE开始其营销生涯起,“寻找和探索关于营销和建立品牌的基本法则”就成为他心中的使命。直到在本书中,里斯先生开门见山地指出“这是我最重要的一本著作”。他指出,营销和创建品牌的法则隐喻于生物学的奠基之作《物种起源》一书中,物种起源为品牌的建立提供了最好的模型。

由此不难看出,作者对于品牌的定义以及创建理念都是来源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启示,而后人也将其视作营销达尔文主义的鼻祖。在他的书中,将品牌的起源归结于分化,将品牌的创造归结于从品类开始。所以,分化、品类、品牌也就成为该书中具有特殊意义的词汇。分化来源于达尔文《物种起源》中对于生物进化的理解,“生命的大树”被作者沿用在品牌的创立过程中,从现有的枝桠上不断分化出新的枝桠,那就是品牌的过程。而品类更是至关重要,比如你想到凉茶,第一印象应该是王老吉,这就是成功的品牌。如果没有品类的繁荣和分化,那就必然没有品牌的兴旺发达,因为品类乃是品牌存在的现实土壤。

而对于品牌的创立过程,无疑也充满了广告与营销的冲突。这又与作者在《广告的没落,营销的崛起》中描述的一致,广告仅仅是在品牌建立之后的维护而不是建立品牌的必要条件。企业创建品牌的正道是把握分化趋势,创新品类,创建新品牌,发展品类,壮大品牌,以多品牌驾御多品类,最终形成品牌大树。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品牌的起源》其实是以营销达尔文主义的哲学宣告了品牌神创论的终结,打破了品牌神创论的神话。品牌神创论往往认为品牌的创立来自于个人的灵感以及艺术的创作过程,这种观点和人类的起源上神创论有异曲同工之处。好在《品牌的起源》为代表的营销达尔文主义彻底为品牌神创论画上了休止符。

另外,作者在品牌的起源以及解说之后,还有一个更为值得注意的观点,那就是所谓的“树立敌人”的过程。他一针见血地指出,确保公司朝正确方向发展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确立敌人,然后把目光投向敌人,并确保你的每个行动都会削弱敌人的地位。因为确立一个敌人几乎和开创一个新品类同样重要。任何品类除非有一个敌人,否则就无法成功。任何新品牌除非有一个敌人,否则也无法成功。世界上到处都是没什么成就的发明,因为它们没有敌人。它们仅仅是有趣的概念,但在顾客的心智中找不到位置。正如作者所言,“这是我最重要的一本著作”,相信也能够带给所有的读者以及企业焕然一新的感觉,成为品牌领域内的“圣经”。

《品牌的起源》初中读后感5

应该按理说读里斯的书的话应该从他的经典之作《定位》读起,而这次是我第一次读里斯的书——《品牌的起源》。

书中里斯谈到的核心问题主要是“融合与分化”、“品类与品牌”。

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他的思想基础,里斯指出市场发展的动力是“分化”(当然其中伴随着调整式的进化),而不是融合。融合抓住的是人们的想象力,更多的是其便利性驱动的,而“分化”更能进入人们的“心智”。但是“融合”一词被媒体夸得天花乱坠,现实大都表明融合是不对的,只会模糊人们原有对品牌的心智,经理人还是力棒“融合”,因为在字面层上体现出来的是功能强大、实力强大,不过长远看商业规律体现出来的不是整体大于部分,而是部分大于整体,要延伸产品线,必须增加区隔、形成新品类,推出新品牌。里斯更推崇多品牌战略。

不是品牌驱动品类,而是品类驱动品牌。人们思考的是品类,然而表达出来的是品牌。要创建一个品牌,实质是创建心智,一个新品牌需要打入已存在的品类是很难的,必须要做已有品牌的对立面,区隔越明显越好,否则,人们对此新品牌的心智实质是在转移到此品类主导品牌的心智中。最好、最成功的品牌战略,里斯认为是开辟一个新品类,使品牌成为这个品类的第一,使品牌与品类锁在一起,新品类的开辟要以原有品类为敌人,并且新品类的开辟是个缓慢的过程,应该像飞机起飞的过程、蓄势而飞,公关手段在其中很重要。

企业的发展要学会修剪、不要被“融合”的概念迷惑,要把握好分化的规律,不要以为什么都做就能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要扩大所谓是市场,不是延伸,而是分化。品牌发展赌的不是数量,而是消费者的心智……

第二篇:《品牌的起源》读后感

《品牌的起源》读后感范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品牌的起源》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品牌的起源》读后感1

大概花了4个小时看完了《品牌的起源》这本书,和前一本书《定位》一样,这本书也比较易读。不同的是,这本书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牢牢相关联。进化、分化是趋势,而融合肯定是错误的方向。但是人们总是狂热地喜欢融合。

总体说,我最大的印象就是浅。浅并不代表浅薄,是通俗易懂,用达尔文的生物起源理论和大量的事实案例作为论据进行论证。品牌的起源源自品类的分化,每出现一个品类,就会产生一个品牌趁机占据消费者的心智。

此外,也讨论了第二品牌的生存之道,不是效仿第一品牌,而是成为第一品牌的反面。还有骑墙派是最不安全的行为。骑墙派是我提的。我对这部分非常感兴趣。这部分主要来自文章第10章,“消失环节的奥秘”。消失环节是指,在进化中,从猿到人,应该有一个猿人的存在,而在现实的古迹发掘中,并没有这样的`遗迹。作者倾向于认为,在最初的那个节点就开始了猿和人的两条分支。但是,在现实的商业环境中,会有很多类似于猿人这样的“中间产品”被创造出来,而这样的中间产品会很受创造公司的喜爱,而事实上,这些产品往往很短命,热销但依然短命。典型的例子是苹果的麦金塔,“麦金塔试图一次挂在两个分支上,就陷入了‘泥泞的中间地带’。没有其他任何个人电脑比麦金塔得到更多的好评,但这个品牌的市场份额却只有3%。”两者皆有往往一个都无。但是“两者皆有”总给人很大的安全感。

市场营销总是可以和心理学紧密结合。但是除了占领心智,作者很少提及心理。比如,在我看来,既然大量的案例证明融合不是趋势,为什么人们依然狂热地喜欢融合。“两者皆占”的安全感需求使得人们对于“泥泞的中间地带”前仆后继。

对于有些商业案例,作者基于当时的市场形式判断,在现在看来并不准确。比如对于手机市场的分析,他认为的手机市场的分支,以及对诺基亚的推崇。如果从手机的角度来看,是一种融合的胜利吗?按照目前的趋势来看,跨界是融合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而从《人类简史》的角度,融合也是最终的趋势。

所以,虽然这本书有很多真知灼见,也有大量的案例支撑。但是有很大的可能是随着整个科技的发展,商业模式都产生了颠覆。以前的那些商业理论是不是都行不通了?

《品牌的起源》读后感2

如果你看过定位系列的书,讲真,这本收官之作并没有太令人surprise的地方。如果恰好没看过,个人感觉那可以省些时间省些钱,看这一本基本上就大差不差了。

《品牌的起源》的起源是《物种起源》的生物学(为毛最近几年这个学科本身不咋地,其他学科倒是纷纷来借鉴类比)和里斯自己的《定位》理论源头。梳理几个核心概念:

1.物种向前发展的两大技能:分化&进化。

据说愚蠢的人类普遍喜欢进化这个看上去屌炸天的概念,毕竟从小我们看的从猴子到人的‘人类简史”图是多么的深入人心。而少有人会关注其中作者认为更为重要的一个概念即分化。而对应到品牌建设领域,分化就是更上一层的品类选择,而进化则是一个品牌的自我修养了。作者认为,一个品牌操盘手,不要一上来就想着品牌应该怎样怎样,而是先想清楚品牌应该去占据哪个品类,或者说去 创造哪个品类。好吧,作为一条创业狗,我严重表示苟同。而这个观点也是和定位系列中他们不厌 其烦的强调“第一”不谋而合。当然,作为在一个苟延残喘的米国老品牌打过工的loser,这一点基本不适用于老品牌,如果不巧你既不是操盘手,也没有一个长脑子又谦逊的大boss,你还是乖乖的研究下品牌的进化吧。至于怎么进化作者在这书中没咋多说,我也只能默默的说,大家好自为之吧。这两个概念总结一句话: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

2.物种向前发展的一大诱惑:融合。

按作者的意思,融合这概念有点衣冠禽兽的感觉。看上去高大上,简直就是完美,实际上却是一个个的大坑。在这一块作者真是毫不吝惜笔墨不顾及环保事业发展黑了一大批米国老品牌,什么通讯领域的,汽车领域的甚至连瑞士军刀都被黑了一遍,关于这一点,我想乐视是绝不赶苟同的:咱们有钱,先干着怕啥。看上去乐视也挺好,我也买了人家一台电视和几个会员了。不过说回来,好像也只有电视相关的。至于乐视的手机,自行车,汽车啥的,咱们还是当个吃瓜群众吧。其实这类故事在中美两国之间差异化很大,尤其是互联网公司,米国人民一定深受里斯老先生的近距离教诲,所以特别喜欢一个品牌就在一个领域钻牛角尖,比如fb就只搞一个im,岔道搞了个手机立马自己拍死再也不提。微软再牛也是中间不知道哪个ceo脑子被门夹了想去卖手机不好好做软件,不过即使这样,人家的手机也不叫微软,人家的游戏机也是个独立的品牌。中国这边就比较喜欢一家独大,bat三位爸爸一天到晚布局这布局那,只想说,幸好微信不叫腾讯微信,而叫做微信,天猫不叫淘宝商城而改成了天猫。

关于以融合为指导思想的品牌,作者有句重复了不下10次的话:融合有三个特征

1)它能抓到顾客和传媒的想象力,看上去很有市场。

2)它最后只占很小的市场份额。

3)它最主要的好处就是(看上去)方便。

3.战场所在地:消费者心智。

这个一以贯之,从定位到起源都在讲这个,作者很好的符合了《乌合之众》里的理论:重复重复再重复!当然,作为用理论哺育了全球那么多营销从业人员的老教主,里斯和他女儿还是给出了一些可供实战用的干货的。比如你创业你就去占领一个新品类,并且一定要取两个名字,一个品牌名,一个品类名,不要把品牌名取得跟品类名一样,很多品牌代表了一个品类的故事是结果而不是原因。比如作为已经不是品类老大了,那你赶紧认怂,当个老二再说,当老二你也别和老大硬碰硬,你就从老大的对立面走起。就像营销理论这个领域老大是里斯,其他专家要想出头就得换个角度,比如我们就不细分,我们就是针对所有人,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才够本之类的。再比如你要是已经是一个快成鸡肋的品牌,那作者建议你赶紧拿起剪刀给自己的品牌好好修剪一下,或许还有希望,比如某些法国米国护肤品牌就不要老想着20到80的女人生意都做,补水到抗老的功能都做,彩妆和洗发水都做。你当女人的钱那么好骗么。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在品牌建设这个工种里面,amazing的事情都是执行团队做出来的,至于这些amazing除了刷个公司朋友圈之外还有没有价值,老板们,好自为之啊!

第三篇:品牌的起源心得

《品牌的起源》读书心得

《品牌的起源》这本书重新定义了品牌以及品牌创建的哲学和方法,使品牌创建的过程成为一门科学、成为商业的一部分,而非灵光一现的艺术或者虚无缥缈的品牌宗教。艾·里斯先生和劳拉·里斯女士指出:商业发展的动力是分化;分化诞生新品类;真正的品牌是某一品类的代表;消费者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品类一旦消失,品牌也将消亡:企业创建品牌的正道是把握分化趋势,创新品类创建新品牌,发展品类,壮大品牌,以多品牌驾御多品类。最终形成品牌大树。从某种意义上,《品牌的起源》以营销达尔文主义的哲学宣告了品牌神创论的终结,令人对品牌的创建有拨云见日豁然开朗之感。

书中里斯谈到的核心问题主要是“融合与分化”、“品类与品牌”,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他的思想基础,里斯指出市场发展的动力是“分化”(当然其中伴随着调整式的进化),而不是融合。融合抓住的是人们的想象力,更多的是其便利性驱动的,而“分化”更能进入人们的“心智”。但是“融合”一词被媒体夸得天花乱坠,现实大都表明融合是不对的,只会模糊人们原有对品牌的心智,经理人还是力棒“融合”,因为在字面层上体现出来的是功能强大、实力强大,不过长远看商业规律体现出来的不是整体大于部分,而是部分大于整体,要延伸产品线,必须增加区隔、形成新品类,推出新品牌。里斯更推崇多品牌战略。不是品牌驱动品类,而是品类驱动品牌。人们思考的是品类,然而表达出来的是品牌。要创建一个品牌,实质是创建心智,一个新品牌需要打入已存在的品类是很难的,必须要做已有品牌的对立面,区隔越明显越好,否则,人们对此新品牌的心智实质是在转移到此品类主导品牌的心智中。最好、最成功的品牌战略,里斯认为是开辟一个新品类,使品牌成为这个品类的第一,使品牌与品类锁在一起,新品类的开辟要以原有品类为敌人,并且新品类的开辟是个缓慢的过程,应该像飞机起飞的过程、蓄势而飞,公关手段在其中很重要。企业的发展要学会修剪、不要被“融合”的概念迷惑,要把握好分化的规律,不要以为什么都做就能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要扩大所谓是市场,不是延伸,而是分化。品牌发展赌的不是数量,而是消费者的心智„„

分享人:化妆精品部薛靖202_年6月28日

第四篇:生命起源读后感

生命起源读后感

(一)《古生物地史学》是一个学地质专业的学生必修的一门科目。学完前五章后,老师让我们写一篇关于生命起源与演化的小论文,于是我就开始“筹备”了起来。如果仅是将课本上的知识简单的罗加起来未免有点“俗气”了不是,所以我就借助网络,查找一下相关的影视及其资料,准备开工!首先看到的是《生命的起源》这部电影资料,有感触,于是就想,先写写观后感再说吧!

从今天起,我感觉人们一定要对生命充满了敬畏。在40亿年前当地球还是个水深火热的地方时,没有任何生机,大气中充满的不是氧气,而只是一些水蒸气,及一些甲烷,二氧化硫等一些不适宜生命生存的气体,大地熔岩横流,就想一个火球。可是就在这时,突然下了一场雨,这雨一下就是几百万年。炙热的熔岩流冷却了,无数道横贯天空的闪电夹杂着雷鸣。雨过之后,不知道是外太空的大分子物质还是雷电的原因,带来了可以生命的东西,它不能蠕动,只是静静的呆在那里,在等待什么。但我可以很肯定的说:他们从没有停止去努力呼吸与运动甚至他们也在思考。生命即便微小也从未选择放弃进化的路途,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学着去适应环境,向外界寻求生存,对,是很艰难!

影片向观众展示了美轮美奂的海底世界,展现出原始生命的进化历程。当我们静下心来去欣赏时,我们发现,即便那么微小原始的生命都充满着神秘,美丽。影片的视觉效果给人以震撼,从中让我们感受到生命就像一个奇迹。如《宇宙与人》中讲的那样: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尘埃也会有生命。

当今,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去寻找大-片的视觉效果,一部又一部的压轴电影总是满足不了我们深不可量的欲望鸿沟。请我们平静下来吧,尽管很难,可是当你看到原始的生命祖先——一切生命的起源,在那里安静的呼吸时,难道你没有什么感触吗?

生命起源于海洋,海洋孕育了生命。每当我们看到海洋时请投以我们原始的崇敬。我们尽管是人类,但我们要知道,我们自己在生命的演化长河中,不过只是数的清的一段。不要以为我们有智能,所以我们会思考,我们能统治。我倒是感觉:因为我们会思考,所以我们有智能。因为思考让我们有了文明和发展。生命从未吝啬向我们保留什么,它也从未停止过前行的步伐,当我们还在浮躁不安时,其实我们更需要安静下来思考而非去寻找释放浮躁的方法。生命需要安静,它的热情表现在前进的路途中!

静静的观看这个星球上的一切,再过40亿年,它会伴随我们的母星太阳的消失而消失,如果你感觉没必要思考那么长,那就看看今天的夜晚,如果你能在城市的路灯熄灭后看到童年时璀璨的星河,请你静静欣赏,生命与时间的完美结合就是这个时刻的你的全部。

生命起源读后感

(二)今天,我读了《生命起源》,这本书是达尔文写的。是达尔文论述生物进化的重要着作。《物种起源》大概是19世纪最具争议的作品,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这本书中详细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物种起源》 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

在这本书中达尔文的观点是遗传变异 过度繁殖 生存斗争 适者生存,这点我非常同意他的想法。生物有进化,物种也有变化,本不是达尔文首先发现的;进化学说,()也不是达尔文创建的,在他以前已有着漫长的历史。不过达尔文加上他观察所得的新材料,总结和发展了进化学说,提高了它的科学性,彻底击毁了科学思想界中的宗教统治,建立了生物学的真正基础。在解释万物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

我认为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很适合我们中小学生阅读,我们还应该学习达尔文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第五篇:《物种起源》读后感

《物种起源》读后感范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种起源》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种起源》读后感1

是谁击破神创论的天空,将世界从上帝的手中挣开;是谁以锐利的双眼,看穿时空的阴霾,寻找物种间的联系与存在;是谁以一句“物竞天择”的呐喊,唤起整个大崛起的时代。也许隨着时代日显其不足,但传承给后人的,并让后人抚卷感叹的始终是那弥漫在字里行间的对科学的严谨与热爱。

少年顽劣,浪子回头。达尔文年轻时用他父亲的话说“除打猎、养狗、抓老鼠以外,无所事事”相对他的兄弟姐妹来讲或者用中国父母常讲“别人家的孩子”来说达尔文可算是一事无成的败家子。可是就是这个常人眼中的败家子却成为英国伟大的科学家、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参加“贝格尔号”舰的全球远航,成为流传后世的的伟大人物,我不禁感叹人的命运是由自我决定的。

大巧若拙,埋头著书。在达尔文那个时代,人们普遍都理解创造论,相信上帝创造世界、并一次就创造出所有的生物,同时上帝也赋予每种生物各自的主角,而每个物种的设计都十分完美,所以物种是永恒固定不变的。这种错误的观点在宗教的神环下成为人们精神的枷锁,于是在这种情景下诞生了。

本书中讨论过的生存斗争,对于变异究竟怎样发生作用呢在人类手里发生巨大作用的选择原理,能够应用于自然界吗我想我们将会看到,它是能够极其有效地发生作用的。让我们记住,家养生物有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自然状况下的生物也有程度较差的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同时也要记住遗传倾向的力量。在家养状况下,能够确切他说,生物的整个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可塑性的了。正如所讲人类用有计划的和无意识的选择方法,能够产生出并且的确已经产生了伟大的结果。

暗夜磨剑,终露锋芒。达尓文的有如一场席卷世界的海啸,狠狠地撞击在“神创论”的壁垒上,将千百年来的宗教脸上神秘而高贵的面纱狠狠地撕下。从而联接起一个伟大而充满理性的时代,这是只属于人的时代,神的荣耀开始寂灭于尘埃。正是因为《物种起源》出版,人类才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理论,而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

改变世界,真理永恒。科学永远是真理与实践的孩子,而非强权与臆测的玩物,“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希腊先哲早在千百年前就有这振聋发聩的话了。当达尔文应对教会的刁难,应对无知者的嘲笑,面强权的胁迫。他没有低头,也不会低头,他以一种“真的勇士”的姿态,艰难的前行,昂扬的前行。他用自我并不坚实肩膀扛了这个世界的明天,孤身一人站到了诸神的对立面。这才是真正科学,真正让人类社会提高的科学。

反观当下中国,应试教育大行其道,论文互抄,研究成果互窃,科学研究充满了权钱交易与利益制衡,大学不再是象牙塔,科研院成了官场,没有学会做人便作学问的人比比皆是,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没有一种敢向与不合理存在挑战的精神,都没有静下心来,埋头作学问的毅力,那么何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何谈雄踞世界民族之林。

真的科学是容不是一点杂质的,而真正爱科学的人也不会让它有一点杂质的,所以各位年轻的朋友行动起来吧!用信念与毅力去谱写一首壮丽的科学之歌,为我们祖国正在发展科研事业贡献属于自我的一份力量。

《物种起源》读后感2

“姐姐,你们家的幸福树长得怎样样了?”“好着呢!还育出了‘小宝宝’呢!”“天哪!”我发出了一连串的怪叫。

其实,之前我和姐姐买了两盆“幸福树”是送给妈妈的节日礼物!可惜我不是一个好的“花匠”,幸福树枯萎了!我请教了姐姐这位大世界的“花匠”一些小诀窍。房间里传来了我们的对话:

“姐,你就说说呗!你怎样把幸福树培育得这么好?有啥诀窍就传授给我点吧!”

“嗯,好吧!”说完便丢给我一本书《物种起源》。

咦?这是什么意思啊!不教我就不教呗!打什么哑谜呀!

姐姐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笑着说:“你看看就明白了!”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可是我看了几行就迷上了这本书。这本《物种起源》是著名的博物学家、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写的。他在这本书中提出了两个理论:首先,他认为所有的动植物都是由较早期、较原始的形式演变而来;其次,他认为生物演变是经过自然选择而来。

突然,我看到上头有一行字:把取出蛋清和蛋黄后的碎蛋壳放置在花木植穴的四周,能供给花木根部很多养分,对花木生长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咦?我家的“幸福树”不是正缺少营养吗?于是,我照做了!

第二天早上,我顶着两个熊猫眼看了看枯萎的幸福树。突然,我的双眼射出了一道光芒,我惊奇地发现“幸福树”的“腰板儿”十分挺拔!可叶子还是那焉焉的样儿,但这可不是一口吃个大胖子的事情,得慢慢来。突然,我发现旁边的蛋壳没有了光泽,仅仅残留的一滴蛋清也被吸收完了!怪不得那杆儿挺得不得了,还散发着一股股灵气,有一种大自然的味道。

也许那办法真的有效!我连续放了几天的蛋壳儿,幸福树满满的“活”了过来,我幸福地触摸着它的枝叶,呼吸着它刚刚制造好的氧气,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呢!

之后,我们家还养了“爬蔓”“金心吊兰”等植物,都用了这种“蛋壳疗法”来为他们“治病”!

对于世间一切生物来说,科学就在我们身边!怎么样?“科学藏在花草中”,名副其实吧!

《物种起源》读后感3

《物种起源》这本书几乎无人不知,但读起来真的不好“读”,不明白是因为翻译的问题,还是原著的确如此,总之读不通、读不顺、读不懂。我受到查理芒格“普世智慧”的指引,按照查理·芒格的理论该书应当属于“硬科学”范畴的,再加上《物种起源》这本书的伟大性,是一本真真正正“改变人类”的巨作,带着一份对巨著膜拜敬畏之心,翻开了这本“连思索加写作”用了近27年的作品。

《物种起源》核心理论之一:由于自然选择仅能经过累积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来起作用。换言之,自然界会保留物种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这种有利的变异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有利的变异为了适应环境,得以生存。

“适者生存”大家再熟悉可是的大道理。

今日想说说,“适者生存”的背后理论:自然界最终保留了那些微小的、持续的、有利的变异。这也就告诉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公司或组织,都会因为“生存竞争”而需要不断地、持续的进行自我精进,或者称为“自我进化”,这种精进、进化是微小的、持续的,不是巨变的,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人或公司组织的学习、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优化是依靠于点点滴滴的改善来开展的,而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不要小看每一点滴的学习和积累,从当下事、小事开始,集中精力的去做好,坚持一份匠人精神,心平气和,不急于求成的投入与付出,必须会迎来“自然选择”的“生存的适者”。

有一种观点,我们每一个人出生后,并没有完成自我的进化,虽然从生理上携带了父母的基因,但这并不是自我的完整基因,还需要后天的学习、提高、精进、完善来实现自我的进化,最终构成自我的最完整优势基因,直至个人生命终止,才能停止自我进化,把自我完整基因传给后代。想想所有的公司、组织也是一样的,注册成立了以后,还需要持续的经营、改革、改善来完成组织的生存发展。

在《物种起源》一书中,异常强调了变异的过程是微小的、连续的,这就是说,我们不断地自律、学习、精进;组织持续的优化、调整、改革这一切都是潜移默化、永无休止的,不能够停歇。在生活中有那么几次,我心血来潮想学英语,于是买书、报名上课……妄想经过一鼓作气成为英语高手,最终七七八八花了不少钱,没有两个月时间,学习的活力冲动散去,一切回归从前。猜想很多朋友在减肥、健身上是否也会有过类似的经历?

这就是达尔文在书中所说的——“自然界中无飞跃”。

既然“自然界仅能经过那些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起作用”,我们为何不坚持专注、安下心来,心无旁骛的投入到自我的学习与工作中,专心致志的提高自我的专业水平呢?

《品牌的起源》初中读后感[五篇材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