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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心得体会[精选5篇]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77-891523 观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1-29 21:17: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心得体会

并及时提醒他们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以身作则,从严要求,不跑官要官,不优亲厚友,注重公开、公平、公正,做到经常提神醒脑,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一起来看看《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心得体会范文精选5篇,欢迎查阅!

《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心得体会1

为了能够消除执纪审查缝隙,有效破解纪委在履行监督执纪工作中不愿、不敢、不会监督执纪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水平。“交叉监督”可谓是一项新的创举,交叉监督通过围绕纪律监督、专项监督、问题线索收集和问题线索初核等各个方面开展,这对于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十分有利,而且通过“交叉监督”会挤掉一些工作中的人情水分,真正破解熟人社会的监督困局。

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每一名党员干部,既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也是为了保护好干部别犯错。从严从实监督干部,挤掉“人情水份”是前提,采取地区之间交叉督导,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所谓交叉督导,就是通过统筹安排,分别督导,交叉督导,除了可以避免自己检查自己。避免熟面孔、讲人情的干扰,有效克服了干部不想、不也、不愿监督的问题,便于发现真问题,将问题曝光出来,有效进行整改,这样能够将监督的优势最大化。

而对于这种新模式所面临的新问题,还需要通过进一步地完善。也许会存在对待当地情况不了解而影响工作的开展,不配合导致巡不深、察不透等问题,相信在机制的完善下会逐步改善,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需要再努力。通过交叉监督,失去作风建设向更加注重实际、实效,让成效变得更加显而易见。

《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心得体会2

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有效推进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推动广大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攻坚克难敢担当、清正廉洁知敬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不懈奋斗。

要有知方向、笃定前行的定力。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向,作为一名基层组工干部,要始终坚定地沿着这一方面奋勇前进,沉下心来干工作,心无旁鹜钻业务,不折不扣地把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

要有勤思考、改革创新的勇气。做好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要在强化同全面从严管党治吏深度融合方面下功夫,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干部选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各个环节始终体现政治标准,突出聚焦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管理监督,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干部监督工作将制度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和完善一系列干部监督制度办法,着力构建多维度的监督管理体系。

要有明底线,当好表率的自觉。作为一名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组工干部,要有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坚持锻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践跋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

《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心得体会3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事关重大,历来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的焦点,违规用人、带病提拔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也是最易受干部群众所诟病的主题。而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接受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予以追究。近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建立刚性有力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再添制度砝码、再加制度利器。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中国数千年来的用人信条;关心同志、信任同志,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信任是人民、党组织和上级对一个干部政治上的放心、品质上的认同、能力上的肯定和情感上的亲和,是一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是权力赋予的源头和行使的前置条件。党组织选拔任用干部,体现的正是党的信任、人民群众的重托,党员干部应倍加珍惜这份信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看待权力,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对待责任,正确履职,以推动事业发展的工作实绩回报组织的信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也是建立在充分了解、有力掌控、有效监督的基础之上的,绝对不是完全放任、信马由缰,也就是说,信任需要以“人人都在制度规则下行事”为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地方党员干部塌方式腐败等案例充分表明,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必不可少的保障。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通过严格有效的监督,能够警醒权力不偏离正道、不走上歪路,从而保证权力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

制度再好,也要靠人来执行。《办法》进一步对选人用人的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各职责机关和有关人员一定要学懂弄通做实,让监督走出“纸上谈兵”,充分释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威力,严肃追责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心得体会4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一是把准政治要求,突出抓好政治监督。选人用人要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政治导向,强化政治信仰,体现政治担当;要健全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落实“凡提四必”,杜绝“带病提拔”;要通过监督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的讲政治,补钙壮骨、强身健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树立鲜明导向,推动执行履职监督。在干部管理上也要加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情况的监督,一旦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类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对干部实施跟踪考核、年终考核、多维考核,量化考核标准,强化履职监督,用严管加厚爱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动力,督促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三是目光转向身边,加强日常监督。干部管理也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监督干部的政治作为,看是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否把忠诚老实融入日常学习和工作。要加大对干部的提醒力度和提醒频率,抓苗头抓预防,以问题导向倒逼党员干部有所作为。

《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心得体会5

首先,加强思想教育,实施事前监督。

我们不应该就监督而监督,而是应从根源着手,把“功夫用在诗外”,做好广大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一是突出党性教育。充分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干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不断增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政治意识。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专门组织培训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内容,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强化警示教育。三是实行谈心谈话。主要领导不定期地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并及时提醒他们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以身作则,从严要求,不跑官要官,不优亲厚友,注重公开、公平、公正,做到经常提神醒脑,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其次,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实施事中监督。

一是建立了拟提拔干部任前预审制:在选拔任用干部之前,组织部门要对拟调任的人数等情况进行审核和任前预审,防止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考察预告制。除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同级和下级干部的意见外,还听取其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深入了解其在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表现,力求使考察结果客观、真实、全面。三是建立对拟提拔干部档案审核制度。坚持对拟提拔干部实行档案查看,对不符合任职条件资格规定的坚决不任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是建立干部任用提名联审制度。将提名的考察人选名单提交纪委、计生、信访、审计等部门,对其廉洁自律、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最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实施事后监督:一是公开述职考核。每年提拔的干部都要让其定期述职,接受单位内部、社会各界的监督评价,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将予以免职。二是建立提醒谈话制度。通过平时沟通谈话、提醒帮助谈话、职务调整谈话、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有效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并督促纠正,帮助干部解除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充分体现了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三是建立干部任期内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时对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回访跟踪问效,并将审计结果作为提拔使用考察干部的主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经常性监督。四是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每年都要向组织报告当年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及子女出国境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情况等有关内容,自觉接受组织审核和有关部门监督。

《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心得体会范文精选5篇

第二篇:专题节目《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

专题节目《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5篇

《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观后感1

反腐专题片《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播出。该集大篇幅披露了金融领域一起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的案件——赖小民案。赖小民以及华融公司多名原高管现身说法,反思华融公司监督缺失的问题,接着纪委监委在片中对强化金融企业监督“开出药方”。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组织领导有力,让监督成为指导方向的“无影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指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规矩制度,首先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要构建领导有力、执行坚决、监督全面的制度执行领导机制,让党员、干部以监督明方向,以制度为遵循。

执行落实到位,让监督成为查准问题的“显微镜”。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查处对制度执行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

问责追问紧跟,让监督成为根除病灶的“手术刀”。“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一把利剑,也是一把手术刀,为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从是否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推进党的事业角度出发,提高问责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要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通过精准问责,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让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才能达到压实责任、激励担当的目的。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必须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观后感2

《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中提到:“监”,这个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在目前能识别出来的1000多个甲骨文单字中就有“监”这个字,“监”描绘的是一个人俯身低头面对盛水的器皿,本意是以水为镜照视自己,于是引申出自上视下的意思,又引申出监察、监督等含义。这个字走过几千年,外形几经演变,其核心含义却一直沿用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惩治腐败,不断扎牢制度笼子,构筑起惩治腐败的立体网格,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赢得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织密笼子,推动制度管人。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从党的纪律、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干部监督和选拔任用着手,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管住权力“任性”,取得了明显成效。党中央先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党的纪律生命线越筑越牢。

刀刃向内,推动刮骨疗毒。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十八大以来,每年都交出漂亮的反腐成绩单。其中,202_年至202_年,惩治中管干部61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86人,省管干部983人。持续高压反腐态势,有效震慑了腐败分子。

思想塑造,筑牢廉政脑子。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加强廉政教育、红色文化教育、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等方式,坚定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弘扬了我国廉洁自律的优秀传统文化,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有效拧紧,不想腐的党风、政府逐步形成。尤其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受洗礼,内心有担当、行动有作为,不想腐、不愿腐的意志更加坚定。

从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旗帜立场始终如一,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从未动摇。全党同志、全体人民见证了反腐败斗争从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历史转变。

《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观后感3

《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中有这样一段描述:过去在一些非中共党员这样的领导干部当中,存在着这样一种不受约束的思想,监察法颁布之后,实现了对所有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给各级监委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能,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习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指出:“我们党诞生于国家内忧外患、民族危难之时,一出生就铭刻着斗争的烙印,一路走来就是在斗争中求得生存、获得发展、赢得胜利。”作为党员干部,要敢于斗争,勇于担当,争做模范先锋,争做人民的好公仆。

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牢固把握思想这一关口,不断增强思想觉悟能力,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强化自己的内在动力。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信心、增进自觉、鼓舞斗志,切实增强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意识。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面对任何的诱惑,都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利来自于人民、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始终将权利的运用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心里装着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具体深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作为党员干部,一要有敢闯敢试的胆识。在困难面前拿出大无畏的精神,要敢于做一个“吃螃蟹”的人,避免出现“当老好人、怕得罪人”的现象。二要善于创新。强化创新的意识,无论在工作方式方法,还是在解决突出棘手问题上,及时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方式方法。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自觉打破传统观念的禁锢、挣脱经验习惯的束缚,勇于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方面突破常规。此外,党员干部要学会创新的方法,实践来源于理论的指导,一要向书本学习,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握大局方向;二要向群众学习,从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中细细读懂工作创新的价值所在;三要从实践中学习,通过逐步探索从成功实践中找到“借桥过河”的捷径。在大力推动创新时,要一针见血,抓住实际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去落实突破,才能打破工作中瓶颈,以此带来新的机遇。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担当需要新作为。对党员干部而言,要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争做时代的好先锋、好模范,用心激励“勇”字精神,勇于将担当作为压实在肩上,才能在困难中拓展发展新路,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观后感4

《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企业的纪委它主要的问题是独立性、权威性不够,所以就造成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缺位,监督不力。派驻改革之后这种状况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企业内设纪委改设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本质上属于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所以它的监督力度就大了,权威性和独立性自然也就有了,那么监督的效果呢,也就出来了。

要全面监督就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全面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各级党组织在履行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推动部门主动扛起强化监督的政治责任,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打通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衔接障碍,推动日常监督常态化,从点滴抓起,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谈话提醒、教育警示,让党员干部不犯错、少犯错,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全面监督就要坚守职责定位,切实增强监督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变理念,增强监督自觉性;突出重点,增强监督针对性;创新方式,增强监督精准性;注重整改,增强监督实效性。善于运用监督成果,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制度规定,完善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确保职能部门科学决策、秉公用权、依法履职。

要全面监督就要强化协同联动,注重各种监督形式有机贯通、形成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常态监督,勇于实践探索,大力弘扬“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奋斗精神,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对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把工作成果固化为制度,深化规律性认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找出症结,寻求解决办法,确保各项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观后感5

近日,《国家监察》电视专题片一经推出,便迅速刷屏,登上热搜,成了大家争相议论的焦点。在贪腐高官纷纷落马高兴之余,更让人欣慰的是,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可期可盼。

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持续不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作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勇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虎拍蝇雷霆万钧,正风肃纪驰而不息。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已然形成之际,有的党员干部仍然抱有幻想,产生了“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有的党员干部依然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快退休了,组织会既往不咎、“格外开恩”;更有党员干部居然痴心妄想,认为自己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刑不上大夫”的思想作祟。事实证明,反腐败没有休止符,上不“封顶”,问题面前也没有“网开一面”之说。一大批问题官员纷纷落马,身陷囹圄,其中不乏有主政一方的“地方大员”、临了退休的老干部,无一可以全身而退。可见,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初心是不改的,决心是坚定的,态度是严肃的,手段是强硬的,任何幻想、妄想和侥幸都将无处遁身。

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日益凸显。监察体制改革之前,涉及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多头办理、各管一段,没有充分实现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导致谁都管却谁都没管住、管到位。就拿专题片中的郭海案来说,纪委从涉嫌违纪的方面进行了调查,检察院从涉嫌违法的方面进行了调查,公安机关从金融诈骗的方面进行了调查,三方相互保密,互不通气,再加上各自权限的不同,最终导致郭海案被搁置三年之久,一致引发外界对于郭海“有后台”“平安着陆”等诸多猜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监察体制改革以后,成立了监察委员会,填补了制度上的漏洞,使这种“九龙治水”产生的监督空白、死角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察体制的完善,让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制度优势日益凸显。

监督执纪问责的震慑效果愈来愈强。党中央反腐败初心不改,国家监察体制日益完善,钻法律空子和制度漏洞越来越变得天方夜谭,幻想和侥幸被逐步打碎;看着一个个曾经的“同仁”被带走、被调查、被处分、被起诉、被审判、被下狱,纪法处置的震慑让越来越多的问题官员感到惶恐不安。为了不再过这种惶惶不可终日的提心吊胆的日子,一大批有问题党员干部走上了自首投案的道路。自首,本不是一条体面的康庄大道,却也是他们当下最好的选择了。让犯了错的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处分甚至接受法律审判,这并不是全部的初衷,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鲜活的案例和反面的教训,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当下,这种“处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震慑效果正在越来越得到彰显。

反腐败斗争初心不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正在逐步变成现实,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将持续巩固。

第三篇:国家监察观后感心得体会

国家监察观后感心得体会

国家监察观后感心得体会

通过观看《国家监察》专题片,使我深刻认识到,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才能葆住纯洁本色,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身体力行,才能保证我们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

一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正身必先正心,正心必先修心。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三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

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自身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观看了一些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片,思想受到极大震撼。我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

权力非药,却能迷醉心魂;利欲无牙,却能吞噬理想;金钱无手,却能推人堕落。为此,必须强化自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正风肃纪的螺丝要越拧越牢,拒腐防变的发条要越上越紧。

作为集团职能部门负责人,首先要模范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和批评,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身体力行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检查;其次,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勤俭办一切事情;再次,要时刻牢记反腐倡廉的红线,在工作中以至自己的生活中,努力克服奢靡之风,思想上一定要有清醒认识,行动上要时刻做到公私分明;最后,要规范程序,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

带头,在资产处置可行性论证、审计、评估、审批、定价、决策等环节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内控制度,确保行为合法、程序合规、结果合适。

三是多做实事,乐于奉献。要办好一个成功的企业,每个职工都应具有奉献精神,每一名职工也希望企业的发展,自己有不断的长进,并视之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因此要激发职工自觉的工作热情,让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的释放出自己的创新能力。我们每个人要积极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中做到正确的认识自己,真诚的对待他人,认真的对待工作,公平的对待管理。中商集团在大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后,面临的就是一个如何“再造发展”的问题。历史赋予我们机会,作为中层干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也自信有能力为集团的发展发挥中坚力量。这就要求既要有充满激情,更要真抓实干。

学会换位思考和理性思考,为中商集团的“再造”多出主意、出好主意,我们义不容辞;克服畏难心理和懈怠情绪,为中商集团的“发展”多出力气、出大力气,我们责无旁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商集团的“辉煌”多出汗、出大汗,我们义无反顾。

国家监察观后感心得体会

“小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为确保“点散、量大、面宽”的扶贫资金规范使用,聚焦扶贫领域,强化精准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胆敢动扶贫“奶酪”的行为零容忍、严惩处。无疑,这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扶贫工作纵深化的开展,与之同时推出了许多政策和举措,并辅以大量的扶贫资金。而不可否认的是,一些不良分子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在面对利益诱惑把持不住,动手脚、玩猫腻,将贪婪的手伸向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挑战党纪国法,让原本惠民利民的好事大打折扣,扶贫资金无法落到真正贫困群众的头上。创新“互联网+脱贫攻坚”监督模式,密织监督网络就是不错的方式。

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的12388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开设举报专区和曝光平台,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举报网络;开通省、市、县三级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探索并推广聘请信访信息员、绿色邮政、信访直通车等方式;紧盯重大项目资金、重点部门、重点区域,见人、见项目、见资金,保持督促检查常态化、长效化等等如是。势必让责任落实、机制到位、保障监督机制完善,让困难群众获得感满满。

话又说回来,扶贫领域腐败之所以存在,除了当事人思想觉悟不高之外,更可能是因为相关的监督机制运转失灵,惩处机制有“雨过地皮湿”之嫌。也就是说,严惩扶贫贪腐得有的放矢,标本兼治。要思量督没有及时跟上、监督滞后、缺位、错位问题所在;要探索体制机制漏洞和深层次弊端原因所在;要找到在一定程度存在管党治党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症结所在。总之,只要用好“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和问责利器,定能遏制扶贫贪腐。

国家监察观后感心得体会

1月12日,收看了《国家监察》专题警示教育片。片中以秦光荣、王晓光、郭海等人现身说法、当庭忏悔为典型案例,从思想根源深刻剖析了道德防线不牢、人生观念失衡、私欲畸形膨胀,背离人民群众、无视党纪国法,导致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最终陷入犯罪深渊,失去人生自由的痛苦历程,给所有党员干部上了生动的一课。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让我联想到“当官不为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俗语,确实也是这样。我想要经常、时常、常常守住“红线、防线、底线”,事事处处警醒自己。

要经常守住“红线”学。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学法懂法,知规守矩,让一根根法律规章的“红线”入脑入心。要时常守住“防线”严。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新时代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关键是要做好自身硬,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常常守住“底线”修。加强个人修养,透过这次警示教育,明白了“不虑于微,始成大患;

不防于小,终亏大德”的道理,要时刻持续自警和自醒,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向先进典型和先模人物看齐,时时刻刻记住自我是一个共产党员,从我做起,廉洁自律,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

第四篇:观看《国家监察》第二集学习心得感悟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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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学习心得<一>

为了加强日常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各监督检查室与对口联系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第四监督检查室对口监督多家央企,派驻各央企的纪检监察组必须每月上报工作动态,第四监督检查室也经常前往监督单位,通过实地调研、督导检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深入了解掌握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为监督工作提供扎实支撑。

正确对待来自组织、来自社会、来自群众的监督,习惯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的检验,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要求。党员干部要树立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善用监督,把监督的压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集中精力干实事,一心为民做好事。

“放大镜”使党员干部行为以“放大观察见于细处”,从细节点滴处约束自己,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放大镜”式监督不是跟干部过不去,不是找碴,也不是“挑刺”,而是为了帮助党员干部减少失误、及时纠偏,凝聚合力干事创业。党员干部不应该害怕监督,而是要善用“放大镜”式监督,根据来自组织、社会、群众的反馈,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防微杜渐。

“聚光灯”光源强大,集中投射,照的远、看得清,全方位监督党员干部,让不良行为“见光死”。随着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领导干部随时会被置于聚光灯下。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组织和群众之“灯”所发出的监督之“光”,让腐败“见光死”,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没有聚光灯的照射,便无法及时地发现身上的“病菌”,小毛病将恶化成不治之症,党员干部要直面监督,主动适应“放大镜”的放大以及“聚光灯”的全方位“照射”,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成长为能真正担当起新时代的使命的领导干部。对于干部而言,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接受监督和考验,只要自身没问题,就不用害怕。而在这样的环境下,干部更要严格自律,善用监督,督促自己在监督中成长,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牢守法律底线不可越,集中精力干实事,一心为民做好事。只有经受住了密集监督的干部,才是过得硬的干部,才能赢得更多信任。

《国家监察》学习心得<二>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抓好监督是保障政治生态稳定的关键。要始终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纪律强党是我们党的基本特性和宝贵品质,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者,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确保学懂弄通悟透各项监督条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二是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建设,必须牢牢牵住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要细化责任,强化担当。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更加突出政治纪律的规范和执行,注意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问题,坚决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执纪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问责追责,加快转变办案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及时处理结案,紧盯“关键少数”,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信号。

《国家监察》学习心得<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中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各地各部门党组织,纪委监委也在探索如何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敢于监督。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障。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在这个关键时刻,每个纪检干部要保持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要不折不扣的将这些优惠政策落实,把事情办好,层层的把责任落实下去,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权力监督,从苗头,倾向性问题抓起,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之中去工作生活。当前,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的纪检检察干部要时刻保持警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紧盯不收敛不收手,突出重点;严查政治问题、经济问题,清除党内政治隐患;防范“围猎”、查处甘于“被围猎”腐败分子;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的开展工作,这些都需要纪检检察官干部有斗争精神,保持敢于监督、敢于斗争的精神。

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善于监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不仅需要有足够的斗争精神,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统一性的人和事作斗争,需要有足够的素质能力来支撑。日常监督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我提升,获得更多本领,在工作中寻找更好的监督方法,从源头开始监督,全过程监督,并做到抓少数重点。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全面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水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安全感。从敢于监督到善于监督,将纪检监察工作严格落实到底。

《国家监察》学习心得<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顺应党心民意,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我们必须保持政治定力,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抓下去。

“矿泉水瓶装茅台,办公室里藏暗门,打球喝酒拉客户,卖官鬻爵敛横财”,这些看似滑稽可笑的行为,却真实地发生在这些位高权重的“大老虎”身上。昔日权倾一方的高官,如今却端坐在镜头前痛陈自己的贪腐心迹,不得不令人唏嘘感慨。古人云: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前车已然覆了不少,但为何作风恶习仍旧屡禁不止。追根溯源,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党员干部遗忘了初心,丢掉了宗旨,丧失了党性,沦为了欲海的无舵之舟;二是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让歪风邪气有机可乘、有缝可钻;三是不正之风的蔓延和侵蚀,严重地破坏了政治生态,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恶性循环进一步加剧。行胜于言,要想彻底清除贪腐的“毒瘤”,就需要对症下药。

筑牢思想的“防火墙”。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拧紧思想的开关是抵制不良作风的第一步。一要立足于人心向背这个根本,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突出党的宗旨、群众观念,强化思想教育,让“来自于人民、扎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观念深植干部内心。二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从收礼到受贿,从违纪到违法,是许多落马官员共同的坠落轨迹,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要时刻警惕和防止党员干部思想腐化、权力蜕变,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扼杀于萌芽状态才能有效预防腐败。

架起纪律的“高压线”。监管的利刃一旦生锈,也就成为了摆设。一要擦亮党内监督的“探头”,盯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二要扎牢权利的笼子,建立科学完备的权力制约与民主监督体系,让权力“任性”不起来。三要加大追究力度,所谓:“失责不问,百弊丛生”,只有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追究,才能真正刺破腐败的“脓疮”。

织密制度的“防护网”。一要将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要求,进而落到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二要针对干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俗话说:针孔大的窟窿,斗大的风。只有及时堵住漏洞,才能预防“破窗效应”的发生。三要呵护培养良好的政治生态,党风、政风、民风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只有全体社会一起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才能彻底铲除“养虎”的温床和腐败滋生的土壤。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石穿,一滴不可弃滞。“四风”问题积习甚深,树倒根存,要想彻底拔除贪腐的“毒瘤”,绝非一蹴而就。反腐败斗争既是攻坚战,同时也是持久战,这就需要我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勇气与毅力,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才能真正让新作风、新风气成为一种新常态。

《国家监察》学习心得<五>

大型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反映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纠“四风”、反腐败,赢党心、赢民心,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正风肃纪的压倒性态势已然形成。

风清气正。十八大以来已查处超过150名高级干部,其中更是有副国级以上3人。党中央用实际行动表明了决心、震慑了全党。贪腐党员干部众叛亲离,受到了应有的惩戒。坚持优良的党风、严肃的党纪,党员干部就不敢腐。

完善制度。通过对当前从严治党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及时提醒、抓早抓小的“四种形态”,将成为日常管理监督的新常态。把纪律放在法律的前面,用规矩管住全党。坚持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党员干部就不能腐。

坚定信念。须要有表里如一、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政治意识不是空泛的,不是抽象的,它体现在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部工作的点点滴滴中,反映在思想和作风的方方面面。这是共产党人精神之“钙”、思想之元。腐败分子恰是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或者丧失理想信念,精神上“缺钙”,才会患上“软骨病”。现实中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对政治信仰含糊其辞、语焉不详,恰恰反映了他们理想信念模糊甚至动摇、缺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重大原则、大是大非问题上,中央提倡的要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要坚决执行、中央禁止的要坚决杜绝,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对党、对人民负责,主动扛起、担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成为纪律的“守护人”。

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了民风社风的转变,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的改变已在悄然提速。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长征路上,让正风肃纪一路同行。

第五篇:学习《国家监察》观后感心得体会

4篇学习《国家监察》观后感心得体会

202_《国家监察》观后感心得【篇1】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知识储备。

监察体制改革后,将部分检察院的部门和纪委进行了合并,因为监察对象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监察方法出现转变,需要我们的干部尤其基层干部加强自身学习,基层干部必须提升知识储备,以便更好的识别监察对象。

二、确定对象,明确监察重点。

改革后,将本所属范围的监察对象进行梳理,确保不遗漏、不扩张,明确监察对象后,根据工作的开展情况,对监察重点进行明确,并紧密结合当前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及“新四风”的十种表现,着重整治和查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基层腐败问题,特别要盯紧干部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等违纪行为,使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强化职能,让权利运行于阳光之下。

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是遏制腐败和保护干部的有效途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构,在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整合力量,构建“大监督”格局。权利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让权与责形成高度统一。

四、严肃查处,加强查办力度。

身为纪检监察干部,便决定了我们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涉及对人和事的处理,必须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纪律规定为准绳,坚持原则,勇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让干部职工在“不敢腐”的基础上,树立“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意识,并紧紧抓住用权、花钱、管事等关键环节,健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相关机制,全面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努力推进权利的公开透明。同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职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常怀一颗“知识恐慌”的心,主动思考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敢于破除基层纪检工作“瓶颈”,转思想,改作风,明职责,出实招,干实事,重实效,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入群众去发现问题,依据客观事实去分析问题,及时高效解决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202_《国家监察》观后感心得【篇2】

屈子有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古往今来,这句话所蕴含的积极求进的精神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支撑着他们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懈奋斗。而在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更加需要这种坚韧不拔的探索精神和永远在路上的干事决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有力推动我国发展不断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前进。

全面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改革开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繁重的事业,必须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干下去,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同时我们要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崭新局面,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永远在路上。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巩固了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提高,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与此同时,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大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我们要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永远在路上!我们一直都在!

202_《国家监察》观后感心得【篇3】

一、冯新柱案的启示

从中央的通报中,可以看出,冯新柱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破坏政治生态,亲清不分……最终受到严惩,咎由自取。

这位“60后”官员的仕途可谓平步青云。1981年从乡镇企业经贸公司计财科出纳起步,到202_年晋升副省长,30余年他从一名乡镇企业出纳到副省级领导,真正做到了从人民群众中来,却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最终脱离了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总书记再三要求各级干部“要带着深厚感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发展成就由人民创造,应该由人民共享”……而冯新柱对于群众的“冷漠”,对党的“虚伪”,显然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我们只有保初心、常戒心、怀公心、持恒心,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才能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联系冯新柱案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实际,我认为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履职尽责工作,遵守党纪国法,没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没有消极应付、以权谋私等行为和现象。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学习放一放;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往往是会上听一听,自己缺乏钻研和思考。二是对廉政形势的分析研判不到位。有时对高标准、严要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不敏感,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大趋势不敏锐,对有些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或心存侥幸。三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理解运用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轻廉政”现象。

(二)岗位职责方面。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彻底。存在落实主体责任方法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主要以开会、讲话、签责任状、述职等形式落实,指导监督、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不够。二是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不够严格。中共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用党的纪律自我约束方面还不够深入。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乏争创一流、敢于争先精神,习惯于按照以往的工作方式和老经验办事,缺乏创新精神。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动摇。

受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社会经济利益调整带来的冲击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思想信念淡化、对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责任感逐渐弱化的现象。

(二)宗旨意识不牢。

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三)思想认识不高。

对于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差。有时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松了过不了关,严了会影响正常工作,抱着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态度,有瞻前顾后的侥幸心理。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拧紧思想总开关。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经常性开展中心组学习,参加好支部学习,通过系统学、反复学,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二是增强使命担当。始终对党忠诚,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三是增强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正确处理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全县大局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职务上“嫌慢”、环境上“嫌苦”、工作上“嫌累”、待遇上“嫌少”的思想。

(二)当好勤廉表率。

一是加强自我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祸患常积于忽微”的道理,把握住方向,管得住小节,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减少不必要的交际应酬,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正之风,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二是始终敬畏权力。对权力要有敬畏心,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主业意识,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逐级向一线延伸,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202_《国家监察》观后感心得【篇4】

监督是一个宽泛的范畴,是社会及其其它职能部门对于一个或几个主体责任单位的严格要求。监督是一种社会责任,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这一主体责任单位朝着正常的轨道发展,让整个社会群体对于这个主体责任单位有着更多的正确认知。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从党的十九大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到逐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党和国家监督工作逐步延伸到每个领域、每个角落。

监督应成为基层组织的新常态。基层组织接受上级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已经长期在路上,并且有着很好的执行。但是,我们还是要说,因为社会发展变化日新月异,如今的各职能部门的很多方面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都要求我们的监督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体系要紧跟时代的脉搏,而不能成为一种形式。因此,基层组织要主动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要让社会舆论部门自觉介入自己的具体工作中,通过社会舆论告知社会本单位或部门发展的具体情况。在重大问题出现时,基层组织应该事先请示上级组织管理与监督部门,让这些部门接触问题本身,让社会舆论部门作公平公正的报道。

社会监督应该成为自觉监督的主体。社会监督的范围及其宽,它可以涉及到问题的方方面面,不会留下任何的死角。因此,基层组织应该随时随地将自己在执行上级组织的政策、策略上的时间、地点及其具体做法公之于众,主动将其置于社会监督范围之类。例如,我们的基层组织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让这些社会监督员主动融入监督之中去深入了解基层组织的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让监督人员为社会解释一些疑惑。又如,在处理或作出重大决定的时候,我们应该广泛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其间,让他们做实事求是的报道。当然,在整个监督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是基层组织中的刚正不阿的知名人士的监督,这一环节绝不能削弱或取消。

即使监督是一种制度,但监督也是一份责任,监督应成为基层组织的千里眼,时刻督促基层组织提升自身纯洁性和党性。让基层组织发挥基石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

《国家监察》第二集观后感心得体会[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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