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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观后感(5篇可选)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77-919227 观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2-21 16:06: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律讲堂》观后感

透过观看《法律讲堂》这期节目,我受益匪浅,我打算继续观看法制类的节目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加我的社会阅历以便在将来走上社会时更好的保护自己免受伤害!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法律讲堂》观后感

这次寒假我在家里看CCTV12里的《法律讲堂》。那天,他讲了一个“一筐鸡蛋惹出的祸”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农村里,有一位老奶奶,她和他的外孙子在一齐住,但对她的外孙子一点也不好,他的外孙子有空就去网吧看别人玩游戏,正因没钱奶奶也不给,因此只能看,有一次看见自家有好多鸡,就让他奶奶给他一只母鸡,让他自己养,但鸡蛋得给他,他奶奶同意了。这回他把母鸡下的蛋给卖了手里就有了一些钱,然后去网吧打游戏。他奶奶还有一个外孙女,是她最疼爱的,正因她只有一个外孙女,一次,外孙女放假到奶奶家来玩,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发现她的哥哥不顺与她,她就想尽办法惩罚她哥,她发现她的哥哥对母鸡情有独钟,因此趁她的哥哥出去,她就指明让奶奶把他哥哥那只母鸡和母鸡下的蛋煮了,她哥哥回来看她又吃鸡腿又吃鸡蛋,而自己的母鸡没了很生气。一天,她去和小伙伴们赶集,结果跟伙伴们走散了,她哥哥刚好经过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带她去了后山一个山洞里,并那藤条把她绑起来,批评他了一顿,这就到了晚上,她哥哥去到山里找些吃的,她慢慢地挣开藤条,偷偷溜出去结果路上被马蜂蛰死,为这件事法院判了她哥哥6年有期徒刑。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家长不能溺爱孩子。

二、网吧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害人了。我们不能沉迷于游戏当中。

三、不能摆“公主”、“皇帝”的架势。

四、不能因小事嫉妒。

五、不能加害于人。

六、不能晚上自己一人乱跑。

法律讲堂观后感

这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在娘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正因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向很好,坚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此刻两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居住在一齐,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目的到达了,能够办理复婚手续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样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样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但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样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十分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潜质,私下里喜爱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样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好只想好的一面,还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脚踏实地,不好弄虚作假,无视法律,我们要尊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当初李女士不贪图小利,林小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王先生还是她的好丈夫,这个家庭还会充满温馨幸福的。

法律讲堂观后感600字

有一个五年级的同学,看上了他同桌的笔盒就趁他同桌不主义就把他同桌的笔盒给偷了。以法律的角度来看这虽然上一不算犯法,但是,做这些偷偷摸摸的事,是一种不良习惯,从小就有这些习惯,等长大了,就会成为盗窃行为的。

还有另一个例子:故意伤害他人:

就讲,在一个学校里,有两个同学是死对头,其中一个同学就很喜爱欺负另一个同学,那个同学受不了了,就回去告诉了他的哥哥听,他哥哥就说:“他打你几下,你就双倍的打回他。”第二天他来到学校,刚好在楼梯口,看到欺负他的那个同学,就用力的把他踹了下去,那个同学就滚了下去,手就断掉了。正因,那个同学是故意的,因此他务必要付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车费……

经过这次的法律课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法律,怎样才不会走上“不正之道”。

代孕是指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借腹生子”。被代孕着与代孕人没有进行性行为。(fwsir)在本案中,__远和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这根本不贴合所谓代孕的含义。他们所签订的代孕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__远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但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此刻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__远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__远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

夫妻之间确实就应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__远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一方面他又难以应对父母。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法律讲堂观后感600字

“婚前甜甜蜜蜜,婚后互相猜忌,离婚义无返顾,婚姻当成儿戏。”我这天看<法律讲堂>,讲了这样一故事:女模特小白,嫁给给了一级摄影师小丁。结婚之时,小丁送给小白所有的女孩子就应有的礼物,但是小白似乎还是不高兴,期望爱人能送给她一个让自己惊喜的礼物!小丁想了3天也没想出到底送什么礼物能让小白惊喜。突然眼前一本杂志的封面给了他启示。自己是有名的摄影师,能够帮妻子拍一套漂亮的裸照算做送给她的礼物,想想看,这个礼物必须会让妻子感到惊喜!于是第四天,小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妻子。起初,小白感到很难为情,不一样意!怎奈小丁说这个礼物只供我们两人欣赏,老公拍摄,又有什么不能够!于是小白答应了。小丁真不愧是个有名的摄影师,在他拍照的100多张照片中选中了10张最理想的做成了像册!两人都感到很满意!

浩浩乾坤拽不住人生的步履,茫茫苍穹怎奈何耐飞逝的光阴。转眼小白和小丁已经结婚3年了,激情过后,就是平淡如水是日子。小丁做摄影师工作,总免不了要常和漂亮的美女打交道。出门的时候,最忘不了的是摄影机,手机有时候就忘在家里。这一天,小丁忘在家里的手机不知是哪位美女发来了一条暧昧的消息,恰巧被小白看到了。她很生气。要小丁说清楚!小丁也记不住是谁在搞恶作剧。一时无法说清楚。小白不依不饶,跑回了娘家!小丁去丈母娘家陪罪,好说歹说,才把妻子接了回来。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时刻长了,小丁已经厌倦了去丈母娘家陪罪!这样小白就住在娘家不回来。过了半年,小丁提出离婚,小白也同意。好在两人也没什么财产,没房子,没汽车,存折上就一万多元钱,小丁说给小白做青春补偿费,两人就和平离婚了!

本来就应是相安无事。这一天,小白听邻居说有个摄影展很招认喜爱。一细问,是影展中有一组裸体照片,虽然对照片中的人头部分做了特殊处理,但还是吸引了许多观众。有许多人就是为了专程去看那组裸照。小白很震惊,想看个究竟。这一看非同小可,吓出一身冷汗!原来那组裸照正是当年小丁为自己拍的。怎样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人欣赏。她也顾不上难为情,把小丁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白撤掉影展中自己的照片。但是小丁说自己有著作权,就是不撤。小白说他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两人针锋相对,对簿公堂。最后小白胜诉。正因法律规定:当著作权与肖像权发生在同一件作品时,要首先尊重肖像权!

这件事对小白来说虽然是胜诉了,但小白并不简单。正因她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她今后将怎样应对周围的一切!

因此我们说,做事要“三思”。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要自立,二要自尊。自立就是经济上自己自足,决不依靠于任何人。俗语说“爹有妈有不如自己有”。自尊就是不无端寻求刺激,耐得住平庸平淡。俗语说“平平淡淡才是真”。

法律讲堂观后感

假期在家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的播出的一期教育节目,本次节目主要讲述了透过网络骗婚诈婚来骗取钱财的真实案例。我在观看后受到了很大的震撼以及教育,尤其是其中一例的受害者是在校的女大学生,这就更加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收到的教育也更加深刻,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许多不法分子诈骗的手段更加狡猾,愈发让人防不胜防:王小姐在上网聊天时结识了一名自称是台湾某行政助理的李某,两人一见如故王小姐迅速坠入爱河,随后王小姐提出了见面要求李某爽快的答应了,见面后,被英俊帅气的李某深深打动的王小姐愈发坚信这是两人的缘分,而在随后的相处中,李某渐渐显示出了本来的面目:两人约会、逛街、吃饭的钱全部是王小姐支付,但是处在热恋中的王小姐并没有太放在心上,认为两人之间不就应为了钱伤了感情,随后李某急急忙忙给王小姐打电话说弟弟在台湾出了车祸要回去料理但手头并不富裕,王小姐立刻给李某的银行卡内打去5万块钱,随着李某的离去,王小姐也闷闷不乐两人每一天在网上聊至深夜,三个星期后李某回来了并提出对王小姐用情之深,想要在大陆开一个公司定居这边和王小姐结婚,王小姐一听不禁心花怒放随后为李某的“公司”投入了10多万元,而这些钱又是王小姐向父母亲戚、同学朋友

借的,就在王小姐筹划着两人的完美未来时,李某提出回到台湾去了结一些经营问题之后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过了几个月之后,王小姐才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并报了警,在警方的发奋下将身在湖北某网吧的李某抓获。原来李某只是一名初中毕业后及四处打工为生的打工者并非经营台湾公司的大老板,以各种名义先后从王小姐处取得共计人民币15万元,随后即用来还赌债及挥霍。王小姐只是被他帅气高大的外表所迷惑了而已,最后付出了金钱及感情的代价。

无独有偶,身为某公司白领的张小姐也在一家婚恋网上结实了林某,林某自称为香港人,想找一名大陆的的贤惠妻子相伴一生,两人相识后林某对张小姐展开了感情攻势,在张小姐看来,在网上结识的男子并不可靠,因此几经试探询问林某一些香港的风土人情、人情世故、节日习俗、他的居住环境、公司状况等,林某不慌不忙的一一解答并传过来许多照片于是张小姐开始放下防备对林某的好感与日俱增,此时林某提出真心实意想和张小姐结婚,张小姐本来正因公司事务繁忙已是28岁的年龄,因此应对结婚的诱惑张小姐沦陷了,一段时刻后林某告诉张小姐说已经找好了人为其办理香港签证手续,张小姐与这位委托人见面后得知林某为了签证问题已经花费了28万,仍有35万尚未付清,张小姐大受感动之余毫不犹豫的给林某打去50万让他早日办成手续并装修一下房子,置办些家具等。而随着日子一天天流逝,林某也渐渐毫无音讯,但此时的林小姐仍不坚信自己被骗了,在亲友的再三催促下才报了案,后警方将林某抓获并证实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已婚农民,此刻在一个诈骗团伙里专职从事骗婚,将它抓获是他正在与另一名女士商谈结婚事宜。警方还在李某使用的电脑里搜出了一个叫做“秘籍“的文件夹,里面有“甜言蜜语大全”、“香港社会习俗大全”“香港地理位置大全等一些甚至像如果对方问你什么时你该如何应对的“秘籍”。更令人震惊的是所谓的委托人也是该团伙的一员,就是凭着这些“秘籍”,林某至今已经成功诈骗了多位女性,其中不乏像张小姐这样的白领人士。

最后一个案例则是一名年轻男子朱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是某大学研究生的陈某,两人在网上聊了一段时刻后朱某有些动心遂提出了见面的要求而陈某也爽快的答应了,从北京坐火车去了山东和朱某见了面,朱某对黑风衣、黑长发、黑丝袜、黑色高跟鞋的陈某十分满意立即带她去见了父母,但在随后几天的相处时刻里朱某发现陈某并不像她所说的年龄29岁,似乎岁数还要偏大一些,遂提出了分手的要求,不依的陈某与朱某打闹几次后竟向朱某泼了硫酸!致使朱某双目永久性失明。报警后朱某才了解到陈某根本不是所谓的女研究生,而且也不是所说的二十九岁,她的真实状况是一名53岁的无职业的单身妇女!因感情空虚才在网上寻找陌生男子,后因被朱某激怒向其破了硫酸。

这三个案例都于网络聊天有关,在如今上网聊天越来越普及的时候,有多少女大学生正因社会阅历浅薄,不懂法律知识,警惕性不高而遭到骗情、骗钱甚至骗身!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当网络普及后,学生成为了庞大的上网一族,如何远离不良信息,远离网络骗局,是我们学生尤其是女生面临的重要课题。这就不仅仅要求我们了解一些常见的诈骗防骗手段,更要端正自身的品德思想,加大学习思想政治的力度,认识到在当今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社会,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职业什么样的身份地位都能够透过网络来交友,这种省事省力省钱的方式的确给大家带来了便利,然而这种方式也带来也许多不利的影响,像网络婚姻诈骗就是利用谈感情或利用有些女性急于结婚的心理来进行诈骗,而且诈骗者大都身份地位社会地位高贵、长相帅气大方,我们千万要理智对待这类事情,务必持续清醒的头脑和明智的决定力不让这类骗局得逞,让自己受骗上当。

第二篇:法律讲堂观后感

法律讲堂观后感

——法律推动民族大发展

南中分部初

一、3班 胡彬杨

今天我们班将听一堂法律课,在听到主持人说出主题时,我有一会儿的吃惊,因为几条法律便能成就一个民族,我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但事实证明,我没有听错,但是在听之后,心中已知晓答案。

这堂法律课无疑是成功的,几条法律真的能成就一个民族。因为,法律法规约束着我们的生活,言行以及举止。比如有一个人走在街上,无缘无故的殴打他人,那么这个人就犯了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被打的那个人有权将其告上法院,法院根据伤害的大小来判定有期徒刑几年。这样,法官依据法律约束了这个人的言行,设想下,如果这个人无故犯罪,但是法律没有制裁他,而其他人效仿他。也在大街上殴打他人,那么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将成什么样子,那将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当民心打乱,那么这个国家就完了。这可真应了那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正是因为法律才建立起来,国家正是因为法律的完善,才一步步走向安定和强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们依据法律而约束人们的行为,让人们不去犯罪,而正是因为有法律,民族才会团结。

而我们国家推行的宪法,从这堂法律课上,我们知道了16岁以上的人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满14岁而未满16岁的,犯杀人,伤人,爆炸等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低于14岁以下的,让其监护人担当责任。

我认为宪法不但约束了人们的举止,而且还让人民的行动举止更加规范。

总而言之,我们国家的进步,是因为有宪法的存在。人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篇二:法律讲堂观后感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一:法律讲堂>观后感

在星期五的班队课上,我们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王叔叔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意义的法制课。

讲座上,王叔叔声情并茂地给我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学习法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其中的一个案例让我记忆犹新,十分难忘。原先我对法律不以为然,以为小孩子不必知法律。但听了这个讲座,我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们从小要学会明辨是非,当陌生人来接你是,应该先思考一下,并且仔细地询问父母的个人信息,如果安全,也不能放松警惕。

懂法守法很重要!

篇二:法律讲堂观后感

其实有时候看了这些电视,我倒是真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我不想面临失去,更不愿意看到老公有了钱就变。所以有时我会傻傻的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

代孕是指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借腹生子”。被代孕着与代孕人没有进行性行为。在本案中,李志远和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这根本不符合所谓代孕的含义。他们所签订的代孕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李志远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可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现在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李志远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李志远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夫妻之间确实应该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李志远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一方面他又难以面对父母。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篇三:法律讲堂观后感

今天在学校,听了王叔叔的对法律的介绍,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们对法律的了解,简直是太浅薄了,有的时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迈向了罪恶的深渊,其实不光光是我们,很多大人对法律的认识还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后,还会疑问,我触犯法律了吗?因为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们,只能在高墙里反省自己的错误。

一个民族因为有了法律,而昌盛;一个国家因为有了法律,而和平!法律 是维系整个世界的一条脉络,人们的生活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再害怕自己的权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我不愿再看到,那些“法盲”促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我不愿再听到,血案后,撕心裂肺的哭声,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经成定局,才明白过来,自己铸就的错误,那样,是徒劳的。因为世界上永远都没有“后悔药”。

这次的讲堂,是我心灵上的一次震撼,我从中知道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令我受益匪浅,法律宣传日快要到了,我再此倡导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篇三:法律讲堂听后感

青少年犯罪讲堂听后感

黑色的飞鸟掠过天空,我站在城中,看时间燃成灰烬,哗哗作响。

恍惚中,时光停滞,一滴滴后悔的眼泪,让人不禁暗自伤心;一声声亲人的痛哭,让人不禁潸然泪下;这一个个美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被耽搁了,我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什么是悲剧?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他们曾今拥有和我们一样蓝色透明似海般的天空,如今凋谢是真实的,盛开只是一种过去。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天凉了,凉尽了天荒 地老了,人间的沧桑。天哭了,心都空了,想放不能放。天亮了,照亮了泪光 泪干了,枕边地彷徨。为何要做那些伤害你和你爱的人的荒唐事,生生的两端,彼此就站成了岸。

那一段段令人遗憾,令人心痛的记忆,谁在岁月里长长叹息,是历史。

那些让人心疼的孩子,黑夜终会逝去,曙光定会来临。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不要再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不要总是在失去后对失去的东西怀念,想象它仍在自己身边,从未离去,可是它不知何时已经变得斑驳,在对失去的无限怀恋中,深深地陷入,无法自拔。让往事随风而去,珍惜现在,失去的就是失去了,不在了,不要再多想、怀念,这样说,你会不会觉得有些无情,多情善感只会让自己痛苦,反正有记忆,失去的,我们只能让它在记忆中存档。不要忘记亲人们为你留下的血泪,不要忘了朋友们对你的期盼。看见父母给你们信了吗?纸张有些破旧,有些模糊。可每一笔勾勒,每一抹痕迹,似乎都记载着跨越千年万载对你们的思念。

人生在世,恍若白驹过膝,忽然而已。我们要做的不是那些违背常规,违背法,违背心的事,一天一天的把过去变成回忆,为梦想奔忙,对现实抵抗任,一天一天的积累曾受过的伤,聚散离合中坚强,相信风雨过后的阳光总会把心都照亮,天很宽,路更长。

天很宽,路更长。篇四:看《法律讲堂》有感(陈一源)看《法律讲堂》有感

新场小学:陈一源

中央12台的《法律讲堂》我是每天必看的电视节目之一,从讲堂中我学习到许多法律知识。其中有两期讲的是有关校园法律的,看完之后我深深地感受老师真的是不好当。如果由于管理不到位学容易“犯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老师有责任吗?

某校的学校非常多,共1000多人,在一次考试前,学生排队上厕所时,学校值周老在高音喇叭要求同学们不相互推挤,而两名同学由于相互推挤,一名学生摔倒,掉了两颗牙,最后通过打官司,学校负次要责任,被赔了30000元,理由是学校安全防范力度不够,没有派教师在一旁维持秩序。学生到学校的时间内,老师学变成了学生的家长。如果课间孩子打架,在打到第十个回合时出现了伤害,那么老师就会负主要责任,因为我们没有及时进行制止;倘若是早上七点才能到校,而孩子是在七点以前到校并有伤害,那么学校没有责任,但前提时老师必须通知到家长什么时间该到校,什么时间该离校,让家长知道何时才是恰当的在校时间。

学生逃课,老师也有责任负责通知其家长,并告之孩子不在校,如果孩子是在上学时间却又在校外发生了意外,家长又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也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孩子再淘气、再怎么不听话,老师也不能不让孩子上课或是进行

休课的处罚,这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中孩子要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在体育课上发生了意外,如果是老师疏于指导与监督也要负责任,可到底该怎样界定老师是否尽到责任时却较难,总之是不利于老师开展工作的。说实话看完这期节目的感觉就是老师还真不好当,不管你怎么做都不合适,孩子调皮不能不管,又不能管的太严,不管不对,管也不对,关键是我们要把握好尺度,你说我们的工作该怎样去做呢? 难!篇五:法制案例观后感

案例观后感

0903班 曹叶新 学号 09524108 本学期伊始,我院组织同学们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案例播放活动。通过连续几周的观看,我们得以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并开阔了视野,为将来步入社会,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其中对于《婚恋变奏曲·真假媳妇》这一案例印象比较深刻,这个案例出自cctv-10的法律讲堂节目中,由知名律师王芳主讲。下面我先简要叙述一下这一案例的内容。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都有着转变,思想得到了极大的解放,诸多传统婚姻家庭观得到了颠覆。于是 “剩男”“剩女”逐渐增多,使其父母心急如焚。儿女平时工作忙,没有时间相亲,有些城市竟然出现父母提儿女相亲的现象。这故事的男主角的父母亲就是个为儿子婚事发愁的典例,其子小鹿由于受到较为严格的家庭教育,性格内向,沉默寡言,不敢与异性接触。这两位老人经朋友介绍,给儿子找了个女朋友。女孩子叫赵小云,贵州人,能吃苦,人又机灵,就是年纪比小鹿大三岁,而且学历不高。于是小鹿就和小云见面了,小云温柔体贴,得到了小鹿的喜欢。小云每次到小鹿家做客,都很主动的做家务,小鹿的父母对她也甚是喜欢。很快,两人就步入了热恋阶段。两人认识了三个月,就传出了喜讯,说是要大办婚宴。这次婚姻定的可以说是神速。亲朋好友都有些担心,但是小鹿的父母却特别开心能讨到这么好的儿媳妇。而且接着又传来了小云怀孕的喜讯。老人乐得合不拢嘴。但是,结婚以后,小云的脾气大变,经常向小鹿发脾气,而且还指挥小鹿干这干那。不久后,小云生了一个男娃,脾气更加恶劣,当着老人的面,就跟小鹿吵架。老人文化程度高,有涵养,就忍了又忍。但是总归是受不了,于是就合计给他们买套住房,让他们搬出去住,眼不见心不烦,只要他们自己过得好就行。买完了房子,要搬家,儿子儿媳妇工作忙,父母就帮着收拾东西,突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他们发现儿媳妇有两个身份证,样貌是同一个人,但是却是两个不同的名字。一个是赵小云,一个是秦玉琴。这是怎么回事呢?于是老两口就拿着身份证到派出所询问,结果出人意料,赵小云是假的,秦玉琴却是真的。老两口大吃一惊,如果儿媳妇是用假身份给自己结婚,是不是背后有什么阴谋啊,弄不好还是个 犯罪分子。他们决定回去问问儿媳妇,可能她有什么不能言的苦衷。老两口回去问儿媳妇,儿媳妇却说秦玉琴身份证是假的,赵小云才是真的。完全与查询结果相反。老人留了个心眼,没有当面把事情挑明。他们觉着这是事关儿子和整个家庭的幸福,一定要查个清楚,于是就偷偷的到儿媳妇的老家去打听。结果更是惊人,这个秦玉琴原来是有老公和孩子的,于是老人去找秦玉琴的公公婆婆问个清楚,得知为了再要个儿子,她和老公离婚,希望还能有好个指标,就双双外出打工去了。老两口觉得特别委屈,就决定回北京找儿媳妇问个清楚,结果发现儿媳妇已经带着孙子搬出了家去。于是,小鹿的父母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是经调查,根本就不存在赵小云这个人,被告不适格,于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离婚这条路走不通,那么就要对民政局的主管婚姻登记的部门提起行政诉讼,在核实登记时,没有发现身份证是假的,要求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撤销结婚登记。那么是不是撤销了婚姻登记事情就解决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小鹿和小云还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且这个孩子还不一定是小鹿的,所以说事情会变得更加复杂。可见,一步走错,满盘皆输。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一定要慎重小心,不要让骗子得逞。这个案例,给我们了许多启示。首先,在找女朋友时要核实其真实身份和过去的经历。不要光看身份证和户口本,最好向她熟悉的人多做打听,了解下她过去的职业,经历等等。再次,国家民政机关的婚姻登记部门要做好身份的核实工作,引进先进技术,与公安机关联网,做到无漏网之鱼的出现。

第三篇:法律讲堂观后感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一:法律讲堂>观后感

在星期五的班队课上,我们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王叔叔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意义的法制课。

讲座上,王叔叔声情并茂地给我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学习法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其中的一个案例让我记忆犹新,十分难忘。

案例讲了一个名叫小涛的一年级孩子,他的爸爸十分有钱。一些人就打起了绑架这个小孩的念头。一天,小涛刚出家门,就遇到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那个陌生人却像跟小涛很熟一样,跟他亲切的说话,还说自己是小涛爸爸妈妈单位里的人,是来接他的。小涛信以为真,没想到却被绑架了。最后多亏警察救出了小涛,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听完这个案例,我明白了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生存。

原先我对法律不以为然,以为小孩子不必知法律。但听了这个讲座,我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们从小要学会明辨是非,当陌生人来接你是,应该先思考一下,并且仔细地询问父母的个人信息,如果安全,也不能放松警惕。

懂法守法很重要!

篇二:法律讲堂观后感

其实有时候看了这些电视,我倒是真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我不想面临失去,更不愿意看到老公有了钱就变。所以有时我会傻傻的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

代孕是指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借腹生子”。被代孕着与代孕人没有进行性行为。在本案中,李志远和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这根本不符合所谓代孕的含义。他们所签订的代孕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李志远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可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现在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李志远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李志远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

夫妻之间确实应该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李志远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一方面他又难以面对父母。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篇三:法律讲堂观后感

今天在学校,听了王叔叔的对法律的介绍,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们对法律的了解,简直是太浅薄了,有的时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迈向了罪恶的深渊,其实不光光是我们,很多大人对法律的认识还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后,还会疑问,我触犯法律了吗?因为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们,只能在高墙里反省自己的错误。

一个民族因为有了法律,而昌盛;一个国家因为有了法律,而和平!法律 是维系整个世界的一条脉络,人们的生活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再害怕自己的权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我不愿再看到,那些“法盲”促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我不愿再听到,血案后,撕心裂肺的哭声,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经成定局,才明白过来,自己铸就的错误,那样,是徒劳的。因为世界上永远都没有“后悔药”。

这次的讲堂,是我心灵上的一次震撼,我从中知道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令我受益匪浅,法律宣传日快要到了,我再此倡导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四篇:法律讲堂观后感600字

篇一:法律讲堂观后感600字

“婚前甜甜蜜蜜,婚后互相猜忌,离婚义无返顾,婚姻当成儿戏。”我今天看<法律讲堂>,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女模特小白,嫁给给了一级摄影师小丁。结婚之时,小丁送给小白所有的女孩子应该有的礼物,可是小白似乎还是不高兴,希望爱人能送给她一个让自己惊喜的礼物!小丁想了3天也没想出到底送什么礼物能让小白惊喜。突然眼前一本杂志的封面给了他启示。自己是有名的摄影师,可以帮妻子拍一套漂亮的裸照算做送给她的礼物,想想看,这个礼物一定会让妻子感到惊喜!于是第四天,小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妻子。起初,小白感到很难为情,不同意!怎奈小丁说这个礼物只供我们两人欣赏,老公拍摄,又有什么不可以!于是小白答应了。小丁真不愧是个有名的摄影师,在他拍照的100多张照片中选中了10张最理想的做成了像册!两人都感到很满意!

浩浩乾坤拽不住人生的步履,茫茫苍穹怎奈何耐飞逝的光阴。转眼小白和小丁已经结婚3年了,激情过后,就是平淡如水是日子。小丁做摄影师工作,总免不了要常和漂亮的美女打交道。出门的时候,最忘不了的是摄影机,手机有时候就忘在家里。这一天,小丁忘在家里的手机不知是哪位美女发来了一条暧昧的短信,恰巧被小白看到了。她很生气。要小丁说清楚!小丁也记不住是谁在搞恶作剧。一时无法说清楚。小白不依不饶,跑回了娘家!小丁去丈母娘家陪罪,好说歹说,才把妻子接了回来。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时间长了,小丁已经厌倦了去丈母娘家陪罪!这样小白就住在娘家不回来。过了半年,小丁提出离婚,小白也同意。好在两人也没什么财产,没房子,没汽车,存折上就一万多元钱,小丁说给小白做青春补偿费,两人就和平离婚了!

本来应该是相安无事。这一天,小白听邻居说有个摄影展很招认喜欢。一细问,是影展中有一组裸体照片,虽然对照片中的人头部分做了特殊处理,但还是吸引了许多观众。有许多人就是为了专程去看那组裸照。小白很震惊,想看个究竟。这一看非同小可,吓出一身冷汗!原来那组裸照正是当年小丁为自己拍的。怎么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人欣赏。她也顾不上难为情,把小丁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白撤掉影展中自己的照片。但是小丁说自己有著作权,就是不撤。小白说他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两人针锋相对,对簿公堂。最后小白胜诉。因为法律规定:当著作权与肖像权发生在同一件作品时,要首先尊重肖像权!

这件事对小白来说虽然是胜诉了,但小白并不轻松。因为她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她今后将怎样面对周围的一切!

所以我们说,做事要“三思”.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要自立,二要自尊。自立就是经济上自己自足,决不依赖于任何人。俗语说“爹有妈有不如自己有”.自尊就是不无端寻求刺激,耐得住平庸平淡。俗语说“平平淡淡才是真”.篇二:法律讲堂观后感600字

有一个五年级的同学,看上了他同桌的笔盒就趁他同桌不主义就把他同桌的笔盒给偷了。以法律的角度来看这虽然上一不算犯法,但是,做这些偷偷摸摸的事,是一种不良习惯,从小就有这些习惯,等长大了,就会成为盗窃行为的。

还有另一个例子:故意伤害他人:

就讲,在一个学校里,有两个同学是死对头,其中一个同学就很喜欢欺负另一个同学,那个同学受不了了,就回去告诉了他的哥哥听,他哥哥就说:“他打你几下,你就双倍的打回他。”第二天他来到学校,刚好在楼梯口,看到欺负他的那个同学,就用力的把他踹了下去,那个同学就滚了下去,手就断掉了。因为,那个同学是故意的,所以他必须要付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车费„„

经过这次的法律课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法律,怎么才不会走上“不正之道”。

代孕是指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借腹生子”。被代孕着与代孕人没有进行性行为。()在本案中,李志远和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这根本不符合所谓代孕的含义。他们所签订的代孕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李志远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可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现在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李志远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李志远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

夫妻之间确实应该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李志远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一方面他又难以面对父母。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篇三:《法律讲堂》观后感

这次寒假我在家里看CCTV12里的《法律讲堂》。那天,他讲了一个“一筐鸡蛋惹出的祸”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农村里,有一位老奶奶,她和他的外孙子在一起住,但对她的外孙子一点也不好,他的外孙子有空就去吧看别人玩游戏,因为没钱奶奶也不给,所以只能看,有一次看见自家有好多鸡,就让他奶奶给他一只母鸡,让他自己养,但鸡蛋得给他,他奶奶同意了。这回他把母鸡下的蛋给卖了手里就有了一些钱,然后去吧打游戏。他奶奶还有一个外孙女,是她最疼爱的,因为她只有一个外孙女,一次,外孙女放假到奶奶家来玩,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发现她的哥哥不顺与她,她就想尽办法惩罚她哥,她发现她的哥哥对母鸡情有独钟,所以趁她的哥哥出去,她就指明让奶奶把他哥哥那只母鸡和母鸡下的蛋煮了,她哥哥回来看她又吃鸡腿又吃鸡蛋,而自己的母鸡没了很生气。一天,她去和小伙伴们赶集,结果跟伙伴们走散了,她哥哥刚好经过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带她去了后山一个山洞里,并那藤条把她绑起来,批评他了一顿,这就到了晚上,她哥哥去到山里找些吃的,她慢慢地挣开藤条,偷偷溜出去结果路上被马蜂蛰死,为这件事法院判了她哥哥6年有期徒刑。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家长不能溺爱孩子。

二、吧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害人了。我们不能沉迷于游戏当中。

三、不能摆“公主”、“皇帝”的架势。

四、不能因小事嫉妒。

五、不能加害于人。

六、不能晚上自己一人乱跑。

第五篇: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一:法律讲堂观后感

在星期五的班队课上,我们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王叔叔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意义的法制课。

讲座上,王叔叔声情并茂地给我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学习法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其中的一个案例让我记忆犹新,十分难忘。

案例讲了一个名叫小涛的一年级孩子,他的爸爸十分有钱。一些人就打起了绑架这个小孩的念头。一天,小涛刚出家门,就遇到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那个陌生人却像跟小涛很熟一样,跟他亲切的说话,还说自己是小涛爸爸妈妈单位里的人,是来接他的。小涛信以为真,没想到却被绑架了。最后多亏警察救出了小涛,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听完这个案例,我明白了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生存。

原先我对法律不以为然,以为小孩子不必知法律。但听了这个讲座,我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们从小要学会明辨是非,当陌生人来接你是,应该先思考一下,并且仔细地询问父母的个人信息,如果安全,也不能放松警惕。

懂法守法很重要!

篇二:法律讲堂观后感

其实有时候看了这些电视,我倒是真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我不想面临失去,更不愿意看到老公有了钱就变。所以有时我会傻傻的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

代孕是指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借腹生子”。被代孕着与代孕人没有进行性行为。在本案中,李志远和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这根本不符合所谓代孕的含义。他们所签订的代孕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李志远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可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现在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李志远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李志远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

夫妻之间确实应该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李志远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一方面他又难以面对父母。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篇三:法律讲堂观后感

今天在学校,听了王叔叔的对法律的介绍,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们对法律的了解,简直是太浅薄了,有的时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迈向了罪恶的深渊,其实不光光是我们,很多大人对法律的认识还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后,还会疑问,我触犯法律了吗?因为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们,只能在高墙里反省自己的错误。

一个民族因为有了法律,而昌盛;一个国家因为有了法律,而和平!法律 是维系整个世界的一条脉络,人们的生活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再害怕自己的权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我不愿再看到,那些“法盲”促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我不愿再听到,血案后,撕心裂肺的哭声,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经成定局,才明白过来,自己铸就的错误,那样,是徒劳的。因为世界上永远都没有“后悔药”。

这次的讲堂,是我心灵上的一次震撼,我从中知道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令我受益匪浅,法律宣传日快要到了,我再此倡导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法律讲堂》观后感(5篇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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