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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几点体会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81-619344 其他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08-06 00:39: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几点体会

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几点体会

根据局党委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总书记2012年11月20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一文,并认真重读了党的章程,感到受益良多,收获很大。总书记在文章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这足以说明党章在党的建设中至高无上的地位,足以说明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地位。

总书记上任伊始,就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场戏”,发出了“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动员令,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法治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通过自己反复对党章的学习,我认为:党章就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我们党员干部的党性是否缺失,能够对照出自身党性强不强,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章就是一根旗杆,可以衡量出我们党员干部的形象是否端庄,思想纯洁不纯洁,纪律严不严,能力强不强,是否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党章就是一把扳手,可以检验出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否松动,检验出我们是否保持公道正派的作风,是否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操守、清正廉明,时刻做一名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合格干部。

现实生活中,我们少数党员干部对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自觉性、主动性、持久性不强。有的入党时“临时抱佛脚”,突击学一下就丢在一边、忘到脑后;有的认为学党章是新党员的事,入党之后学不学无所谓,照样是党员;有的不能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党员义务,把党员义务简化为交一下党费即可,被群众戏称为“党员不党员,相差几块钱。”有的党员干部把学习党章和遵守党章割裂开来,学归学,做归做,缺乏对党章的敬畏心。更有甚者,不是模范遵守党章规定,而是率先违背党章要求,脱离群众、慢待工作、无视纪律,令不行、禁不止,甚至为所欲为、以身试法、贪污腐化,游离于党章之外,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这些问题的存在,虽是个别,但祸害不小,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严重危害了党的肌体健康。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要保证党的团结、集中和统一,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就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活动,让学习党章成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成为新任领导干部的第一课,在全党上下营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决贯彻党章、自觉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

一要学习党章,武装头脑,提高党性修养。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

党章,对照党章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做到边学边思边记边改。通过反复学、认真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遵守党章,恪守规矩,做到对党忠诚。对照党章要求,严格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服从,在行动上讲执行,切实做到上级决定的坚决执行,上级要求的坚决响应,上级禁止的坚决杜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对党绝对忠诚。

三要贯彻党章,探索创新,提高工作能力。把党章作为工作的行动指南,心系群众、服务基层、勇于创新、攻坚克难,把党章的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内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要维护党章,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牢固树立讲政治、重公道、守纪律、作风好的党员干部形象。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要我们各级党员干部都能带头学习党章、带头遵守党章,成为学习党章的榜样、遵守党章的模范、维护党章的标兵,就一定能够在全党上下形成人人敬畏党章,人人遵守党章,人人维护党章的良好格局,形成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

第二篇: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

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当前,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来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迫切需要。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找准职责定位、提升自身素质,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历史使命。经过集中系统的学习,我体会到,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做到“一个坚持”、“两个明确”和“三个必须”。

——“一个坚持”

坚持党章是灵魂,党章是总依据。党章是党员的旗帜和灵魂,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对纪检工作的性质、定位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作为党内专司监督机关,要始终把党章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依据,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深入学、常对照中,保持政治定力,维护党章权威,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自信和底气。

——“两个明确”

明确纪律是生命线。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党的纪律,根本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强化纪律意识,既要把严明纪律、严守规矩作为自觉行动,把纪律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中,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又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用好纪律和规矩的尺子,通过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党的纪律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踩着不变的步伐,持之以恒、驰而不息抓纪律建设,为实现“四个全面”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明确党纪严于国法。“善为国者必先治其身”。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靠严明纪律。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以更严的党规党纪来要求自己、约束自身,才能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国法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和远大历史使命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个必须”

必须敢担当敢作为。“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品格。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敢于负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特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依纪依规,始终维护纪律的政治性和严肃性。一是坚定立场不动摇。要带头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在贯彻执行中体现纪律规矩的刚性。二是重视程序不懈怠。重程序是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体现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工作流程,该请示的及时请示,该报告的迅速报告。三是遇到困难不退缩。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坚决顶住压力、排除干扰、拒绝说情,该审查的坚决审查,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从严的坚决从严。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讲究策略,慎重从事,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

必须提能力强素质。能力增强底气、实力铸就信心。纪检监察干部要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正视并解决思想认识不清、工作标准不高、业务能力不强、贯彻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提升素质、增强能力。一是转变执纪观念。要转变政绩观,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立足抓早抓小,对日常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有了举报反映及时查办,重视蛛丝马迹,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古人云:“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妨于小,终亏大德”,违纪不是小节。“毛毛细雨湿衣裳”,小节不小,不抓小节就会毁掉大节。二是狠抓队伍建设。牢牢秉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始终做到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着力解决能干事的问题;努力提升综合素养,着力解决会干事的问题;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干成事的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思想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是强化业务学习。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提高依纪依规处理问题的能力,加强对违纪行为特点规律的研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努力成为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必须重落实求实效。行动看结果,工作看成效。再严的纪律不兑现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以“纪律兑现”体现执纪的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纪律审查关口前移,着力改进监督制约机制,把组织监督、党内监督、制度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事前警示、过程制约和检查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注重日常监督执纪,让“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办法,把党的纪律严起来,立起来。坚持用纪律手段使违纪者“出汗排毒”,幡然醒悟,回归正道。彻底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只要不违法,违反纪律是小事”的错误认识。三是严格“纪律兑现”。把纪律和规矩作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硬杠杠,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及时严肃处理违纪行为,不让纪律兑现“打白条”,不放过任何违反纪律的人和事。

第三篇: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2015

纪检干部首先要守纪律,守纪律的最高表现是遵守党章。只有把党章的要求深入到灵魂中,落实到行动中,融合到工作中,才能真正起到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才能进一步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把党章要求融合到灵魂中。学习党章是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同时也是一名检察官,要自觉把学习党章作为增强党性观念,提升党性修养的重要方式。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学习党章,就要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信仰,做到脑中有理论武装,脚下有道路方向。二是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干部更要坚定不移地高举维护群众利益的大旗。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群众工作中进一步唤醒党章意识党纪意识,从思想上筑牢自身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把党章要求融入到工作中。通过学习党章,更加促进了检察队伍的作风优化,增强了检察人员的规范司法活动意识和群众意识,拓宽了司法服务思路,提升了检察人员的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在新形势下,作为检察官,要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力度,加大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发挥好检察工作中的法律监督能力,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把党章要求落实到行动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是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处理好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因此,要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要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党章对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来说就是行动的准则,认真学习党章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认真遵守党章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义务。通过对党章的认真学习,可以让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唤醒党章党纪意识,更好地明确自身职责,发挥好法律的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篇: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

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

县委组织全县乡科级干部举办“党章党规党纪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这一培训的内容可谓宏大,对这样的一次培训学习谈体会,实在太难,只能从概念入手,蜻蜓点水了。

一、学党章,讲信念。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中国共产党现行党章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于2012年11月14日通过,除总纲外共十一章五十三条。总纲的内容包括了党的性质、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建设必须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等。总书记说: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规矩。再次学习党章,感到现实中有些做法有违党章:一是在提党的指导思想时,一些文章刻意地不提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很不妥当的;二是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时,刻意回避了四项基本原则,有的网上文章甚至公开对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进行抵制,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有的还想取消党的领导。这是极其反动的,造成了严重的思想混乱。三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得少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党员干部为富人服务的多,为普通群众服务得少,在政策制定上也是如此。四是一些党员对入党誓词、党员义务没有熟记于心,践行得很不够。

二、党规党纪与国法。党规一词,我们可以从《党章》第四十四条中找到,该条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这里的“党内法规”即是“党规”,而且从整句的意思看,“党章”也应包括在“党规”之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强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党内法规的制定,专门有《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该《条例》第二条明确: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条例》第四条明确: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条例》第五条明确:党内法规的内容应当用条款形式表述,不同于一般不用条款形式表述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从这里可以看出,党内法规在形式上与党内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区别。

那么,我们又如何解释党纪呢?《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纪律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党的纪律条例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现在还有一个概念十分重要,就是“政治规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1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党的规矩到底包括哪些?总书记对此有过总体论述。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关于“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之间的关系,总书记对此有详细的论述:“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也就是说,从概念的层面,“党的规矩”的外延要比“党的纪律”更大。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相对柔性的规矩,同样需要遵守。也可以这样说:党的规矩包括已成文的党的纪律和未成文的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更进一步讲,党的规矩包括总规矩党章,党的已成文纪律和未成文纪律,还包括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国家法律。

我们还从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角度来理解党的纪律与党的未成文纪律。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法律本来就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美英好多不成文法没有法律文件,却是法律。比如,美国和英国都是两党制的国家,但这个两党制没有在成文的宪法和法律上写出来,但实际上这个两党制就是这两个国家的政党制度的基石,这便是不成文法。我们党的纪律,有的是成文的纪律,有的则是长期形成的传统和惯例,虽不成文,却也是不容违反和挑战的纪律准则。

关于党的纪律和规矩,《求是网》1月31日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文中指出:“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多方面的、有机统一的。纪律是成文的、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既要遵守成文的刚性的纪律,也要遵守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在党的所有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首要的就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重要基础”。

党规党纪适用范围是全体党员,法律法规适用范围是全体公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党规党纪要严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的前提是先要守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于这个主体责任的履行,我以为当前各个单位存在的问题是严重的:一是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忘记了自己是执政党的干部,只抓业务不抓党建,一把手如此,党委成员更是如此。二是党的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给班子某个成员后便凡事大吉,不闻不问,看看一些单位班子成员的分工文件便知,几乎没有一个单位的局长(书记)是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三是有些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变味了,不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而是去组织看电影、体育比赛、外出参观旅游,把党组织当成了工会。四是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不调研、不布置、不监督,对问题视而不见,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甚至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五是党委会商量如何把公家的钱分给个人的事。六是由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个单位里共产党执政变成了公务员执政,看不到党组织在一个单位里起到什么作用。

篇二: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体现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深化。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强化党章党规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一、真抓实学,把纪律和规矩意识“立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深刻领会党章党规的实质。一是原原本本学深学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任务,明确了纪委职责定位,只有原原本本学深学透,才能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明确党的纪律要求和规矩,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知道我们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二是统筹结合融会贯通。进一步加深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等重要论述的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要把专题学习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各项规定,找准“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进一步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三是以案促学警示教育。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和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纪律和规矩的“红线”意识。

二、强化监督,把纪律和规矩责任“扛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树牢责任意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纪委既要协助同级党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监督好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切实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建立覆盖全面的责任网络。今年以来,我们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上考评系统,实行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网上在线实时申报和审核并确定得分,通过动态监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实施“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一把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执行“严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立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一是回归本职。要把握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不能把严格纪律审查简单地等同于办案,搞单打一。二是转变方式。在坚决立案调查有严重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时,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抓早抓小。要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不能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坚决克服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倾向,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今年上半年,县纪委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够不上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干部,实施信访谈话10人次,发放信访反映通知书1份,对1名有信访问题的干部实行签字背书。

四、规范制度,把纪律和规矩笼子“扎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着力构建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及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加大治本力度。二是着力推动制度执行。突出解决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投资入股等问题;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围绕近年来发生腐败案件的领域和单位,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要通过纪律审查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腐败行为发生的空间,努力构筑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第五篇:最新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

最新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一)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是全党务必遵循的总规矩。王岐山同志在xx调研时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前沿。这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也为新时期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要自觉模范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忠诚、干净、尽责。

一、坚定理想信念,守纪律,讲规矩,始终持续对党忠诚是学好党章的基本要求。一要坚定理想信念。重点解决好是一阵子坚持还是一辈子坚守,在面临各种困难、矛盾、*和价值观挑战面前是动摇还是坚定这两个方面问题。使自己透过深刻理解党章内涵,做到始终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做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一辈子持续理想信念不动摇。二要守纪律,讲规矩。习总书记指出,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务必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务必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务必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构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我们务必认真学习这四方面的规矩,对照“七个有之”和“五个务必”,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对党忠诚老实,表里如一。

二、践行“三严三实”,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始终做到干净干事是模范遵守党章的基本前提。一要以党章为镜,自觉做到严于修身。党章明确了党的纪律规范和党员的权利义务,对党的干部提出了六方面基本要求。要透过学习、对照、实践,持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道德境界,做明白人,干明白事。二要以党规为尺,自觉做到严于用权。党章党规党纪对如何行使权力有明确的规范要求,务必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坚持用权为民、用权为公,自觉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防止擅权专权、以权谋私,实现权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应有价值。三要以党纪为戒,自觉做到严于律己。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务必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务必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员务必自觉理解党的纪律的约束”。要始终做到心存敬畏和戒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微慎独,确保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三、敢于担当,提升素质,善抓善管,始终做到尽心尽责是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关键所在。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干部,关键是尽好“监督执纪问责”之责。一要敢监督。维护好党章党规党纪的性和约束力,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有应对*现象敢于亮剑、应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应对急难险重敢于挺身而出的勇气和担当精神,这来源于自己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职责意识和“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二要能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不仅仅要有敢于担当的决心和热情,还要有敢于担当的真本事、硬功夫。要加强学习,首先是政治理论的学习,理论上的清醒和成熟是做好党的工作和纪检工作的前提;再是要强化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和其他方方面面知识的学习,使自己有潜力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最后是自己要过硬,抵制得住*,经得起各方面的监督监察。三要善监督。要注重方式方法,深刻理解“三转”的具体要求,在监督主体职责落实过程中,既要当好助手更要当好推手,切实推动“两个职责”落到位。要转变工作理念,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做到全面执纪,执纪必严,管住大多数,注重抓早抓小。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辩证关系。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外科大夫”,只对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动手术”,而是预防党员干部得病、得重病的“保健医生”,透过治病树、正歪树、种新树,限度减少“烂树”的发生几率,保护好干部队伍这片“森林”。

最新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二)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体现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深化。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强化党章党规意识,把监督职责牢牢扛在肩上。

一、真抓实学,把纪律和规矩意识“立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深刻领会党章党规的实质心得体会。一是原原本本学深学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任务,明确了纪委职责定位,只有原原本本学深学透,才能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透过学习党章党规,明确党的纪律要求和规矩,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明白我们就应做什么,就应怎样做。二是统筹结合融会贯通。进一步加深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唤醒党员个性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等重要论述的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要把专题学习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各项规定,找准“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进一步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三是以案促学警示教育。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和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纪律和规矩的“红线”意识。

二、强化监督,把纪律和规矩职责“扛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职责”。一是树牢职责意识。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是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纪委既要协助同级党委抓好主体职责的落实,又要监督好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职责”二是抓好职责落实。切实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若干意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清单制,建立覆盖全面的职责网络。今年以来,我们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网上考评系统,实行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状况网上在线实时申报和审核并确定得分,透过动态监督推动落实“两个职责”。三是强化职责追究。透过实施“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职责,又追究相关领导职责。

三、一把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执行“严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立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一是回归本职。要把握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不能把严格纪律审查简单地等同于办案,搞单打一。二是转变方式。在坚决立案调查有严重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时,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抓早抓小。要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不能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坚决克服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倾向,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今年上半年,县纪委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够不上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干部,实施信访谈话10人次,发放信访反映通知书1份,对1名有信访问题的干部实行签字背书文章。

四、规范制度,把纪律和规矩笼子“扎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着力构建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及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加大治本力度二是着力推动制度执行心得体会。突出解决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投资入股等问题;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围绕近年来发生腐败案件的领域和单位,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要透过纪律审查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腐败行为发生的空间,努力构筑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最新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三)

这一周来,我们参加了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培训,透过短时间、密集型、高强度的“回炉学习”,个性是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和参观了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之后,本人思想教育很大,内心感慨很深,心灵得到净化,很有收获文章。

我入党24年来,平时的主要精力和关注点都放在工作上,埋头干事成为常态,有时确实忽视了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像这样系统、专题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抓住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和根本,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对我来说,这是一次思想上的再洗礼、纪律上的再提醒、廉政上的再警示和履职上的再督促,使我进一步确立了党的组织纪律观念,增强了党性修养。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个性是一名教育人,我想,我更就应把党章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遵循,强化规矩意识,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透过本次专题集中培训,结合自身的教育工作岗位有以下几点体会。

1党章党规党纪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奠基石”。

教育是党的事业,也是思想者的事业,思想观念对教育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当前,各类教育理念很多,党章党规党纪的深入学习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科学正确的教育理念,就应贴合党的教育方针,就应贴合教育规律和人的成长成才规律,就应贴合公平公正的要求。教育工作的所有规划、政策、措施,教育教学的所有改革、设置、评价都就应服从和体现这一理念。

教育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持续清醒而坚定的政治把握,树立和弘扬正确的教育理念。这样,我们才能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党章党规党纪是干事创业的“护身符”。

习总书记在今年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上提醒手中掌握着权力的县委书记,“各种诱惑、算计都冲着你来,各种讨好、捧杀都对着你去,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可谓一针见血,振聋发聩。虽然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遭遇“围猎”的状况很少,但教育事关民生大事、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同样面临种种或大或小的诱惑和陷阱。

我们务必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镜”,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把党章党规党纪学好、学透,记在心里、刻在心上,把规矩作为干事创业的“护身符”,做到规矩打底、干字当头,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3党章党规党纪是依法治教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进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将是教育系统的一项重大任务。

我们要把法纪法规融入教育管理、校园管理、教学管理的方方面面,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服务师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

以严格的党规党纪为保障,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4党章党规党纪是队伍建设的固本良方。

我市教育系统共有82个基层党组织,2116名党员,占全市在职教师总数的56%(其中教育局机关党委直属党组织30个,党员929名)。我们要透过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和精神追求。

要透过加强警示教育,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做一个有理想信念、有高尚师德、有扎实学识的当代人民教师。

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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