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社区矫正会议领导讲话
社区矫正会议领导讲话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兴的先进的刑罚执行方式,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增强刑罚执行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热议和关注。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仅供参考。
(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是经市委、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政府对我市社矫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市委副书记申忠林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我市当前和今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的领导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分别作了很好的发言。为了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我就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探索行刑方式多样化、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尝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之一,是推进我市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新任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社区矫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二是社区矫正有利于提高监外执行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社区矫正有利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刑罚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四是社区矫正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
二、明确社区矫正的对象、任务、目的和职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社区矫正的对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下列五种罪犯:
一是被判处管制的;二是被宣告缓刑的;三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间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四是被裁定假释的;五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二)社区矫正的任务。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社区矫正的任务: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再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三)社区矫正的目的是: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是对矫正对象进行再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间接目的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四)司法行政部门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和帮助工作。
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考察;3、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4、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5、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为确保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一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衔接移交工作。对已在社区服刑的人员要与公安派出所做好人员档案的移交衔接工作,主要是 20**年底前的社区服刑人员,据统计有 1339 人。202_ 年 1 月以来的矫正对象人员档案已基本转到市司法局。现已有 56 人。今年,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司法所还没有拿下去的,要尽快到司法局搞好接交手续。司法所电脑要尽快联网,申请邮箱,向司法局上报邮箱号。今后,在刑事裁判生效后,法院移送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将及时转给司法所,司法所要进行登记,严格按照一人一档建立档案。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同时,要认真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保证社区矫正的合法性。二是加强与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还要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协调配合,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学习、生活、工作等服务。
四、摸清情况,切实做到数据准、底数清、情况明
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司法所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这就要求从基础工作做起。为了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就要认真摸清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一是要把社区服刑人员的底数搞清楚,防止出现脱管、漏管
现象发生。各司法所在这次会议后,要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主要把矫正对象的人数搞清楚。二是要把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摸清楚,做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各司法所在开展对矫正对象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认真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类别、犯罪情况、矫正期限、现实表现、户口所在地、职业、家庭等情况。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和教育,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区别对待,因人施教。
五、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
为了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
(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从刑罚的惩罚性来看,惩罚性体现于对权利或人身自由的不同程度的限制,这些限制的实现就需要监督管理。我们知道,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当然,对矫正对象实行监督管理是必要的。从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来看,这些人都是某种程度上的犯罪分子,为预防这些人的犯罪,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险,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也是必要的。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要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人事档案、犯罪档案、矫正档案等各类信息资料的管理;二是对矫正对象限制人身自由的管理。比如被判处管制的、宣告缓刑或假释的人员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等;三
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行使公民权利限制的管理。如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还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四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定期报告的管理。矫正机关要督促矫正对象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改造情况。
(二)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社区矫正是一个教育的过程,经过对矫正对象的教育,使其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上,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具有针对性,才会有成效。在教育的内容上,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通过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积极的、健康的心理状态,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早日回归社会。在教育的方法上,一是采取多角度的教育方法,提高矫正质量。开展警示教育。司法所以开展警示教育形式指出矫正对象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告诫他们避免重犯。如组织他们参加旁听法庭审判,使他们直观的认识到犯罪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组织他们学习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树立遵纪守法的理念;开展引导教育,司法所要通过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有意义的活动,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分子,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潜移默化的引导他们树立起积极向上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如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等,促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之中。开展感召教育。司法所通过对矫正对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从更高层次感召他们,用先进的事迹来激励他们,使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
观,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开展主题教育。司法所要结合形势,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如开展“八荣八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活动,以“社会给予我温暖,我为社会献爱心”为主题的向灾区、贫困地区捐款捐物的活动,通过参加学习和捐助活动,激发他们进一步树立社会责任感。二是借助多层次的施教主体开展工作。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要借助家庭、社区工作人员(村社干部)、调解员、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的力量,才能把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搞好。三是要采取因人施教、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如侵犯他人或国家财产类犯罪分子,大都是好逸恶劳之徒,就要对他们进行热爱劳动、靠劳动致富方面的思想教育。在教育的形式上,一是采取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个别教育就是通过走访、个别谈话等形式和途径,对矫正对象进行经常性的教育;集中教育主要是对矫正对象进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要把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确保教育效果。二是正面引导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服刑人员的先进事迹及时表扬和鼓励,弘扬正气;对不服从管教、有违纪违规的人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进其转化。
(三)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务。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克服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指导其合法就业和自谋职业,以利于他们尽快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六、建立健全制度,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管教规范化
为了搞好社区矫正工作,我们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制定的对矫正对象的管理考核规定。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教育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销假制度、公益劳动制度、管理考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
同志们,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在市委、政府和市 zd 委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饱满的热情、进取的精神、务实的作风,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困难,真抓实干,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二):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强化社会服务管理、健全司法行政职能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县政法委副书记王晓辉、县司法局副局长耿宇同志分别传达了相关文件,县公安局郑存献局长、县司法局吕交通局长分别代表公安局、司法局就社区矫正移交接收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在此请大家结合我县实际状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事物,是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大尝试,是建设中国特色刑罚制度的积极探索,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机构依据法律在一定的期限内矫正其不好的犯罪心理状态和行为。因此,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一)社区矫正工作,是强化政府管理职能的需要
当前,社会转型加快,我们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于刑事案件高发期、人民矛盾凸显期,创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从各个方面加以努力。社区矫正,是在政府、人大的指导、监督下将五种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放在社区,遵循社会管理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其进行教育改造,既能够从根本上挽救失足者,强化政府对社会面的控制管理,降低从新犯罪率;又能够帮助这些失足人员获得重新适应社会的能力,尽快融入社会,促进县域各方面建设。目前,我县的社区矫正的对象多达数百名,如果管理不到位的话,则会成为社会治安不稳定源头。因此,加强和规范管理迫在眉睫。各镇司法所、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正视现状,深化认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
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策略,教育感化违法犯罪人员,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久战略。刑罚的宽严不仅影响罪犯本人,而且对罪犯身边的亲属、邻里、朋友等一定数量的密切人群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悔改向善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有利于化解对抗情绪,促使他们更好地弃恶从善,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有利于争取与其关系密切人群的理解与支持,增强他们对国家政权的认同感。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头脑,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稳定党的执政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工作来抓。
(三)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文明、社会发展的重要表现
从世界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刑罚制度正在进入以非监禁刑为主的历史阶段。实际证明,社区矫正是一项行之有效而又“标本兼治”的刑罚制裁措施,成本不高、效果明显,已成为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主导模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一直采用了比较严厉的刑事惩罚手段。这在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造成了监禁刑适用比例居高不下的状况。试想一下,就我县每年关上数百人,这些人在牢房之中交叉感染,出来后再次危害社会的机率无疑会大大增加。因此,改革和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积极创建社区矫正等各项新的工作机制,不断减少不和谐因素,是适应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更是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加快发展需要的必然选择,必须抓紧抓好抓实。
(四)社区矫正工作,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刑罚制度的重大举措
专门管理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是我国刑事司法工作的传统优势,刑罚人道性是我国教育改造罪犯的一项基本原则。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将我国在改造工作上的传统优势、基本原则进一步拓展、深化,并加以法律化、制度化,体现了更理智、更人道、更高效的刑罚观念,有利于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增强刑罚效能的同时,合理配置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刑罚制度。
二、要制定完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没有现成经验和巩固模式可以借鉴或套用,我们要认真学习总结其他地方的试点工作经验,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扎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要处理好规范和创新的关系
中央和省、市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和方针政策,这是我们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指导性文件,县直相关单位和各镇要认真贯彻执行。在具体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以现行法律为基本依据,不能抛开现行法律,另起炉灶,这是大原则、大方针,不能动摇。而在社区矫正的适用、社会矫正的衔接、矫正对象的监督教育、矫正志愿者的招聘、管理,矫正工作资源的整合等具体工作上,可以在不突破现行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大胆吸收、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加以发展、创新,以积极、进取的姿态,寻求更好的矫正模式,体现出我们衡山的特色。
(二)要建立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关系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涉及社会多个层面,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在下一步工作中,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该项工作的主力军,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牵头作用。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财政、民政、劳动人事、教育、卫生、妇联、团委、总工会等部门要全力配合,通力协作。要通过大家的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尽快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公检法司等各部门共同推进、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要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社区矫正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对罪行轻、社会危害性小的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将符合社区矫正的对象不断改造成社会的积极因素。矫正质量是检验社区矫正工作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来开展,不断提高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准确性,增强矫正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不让一个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减少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以及矫正期之后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在工作中,要坚持教育与帮扶相结合,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管理和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在帮助解决其就业、生活、心理、权益维护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上下功夫,突出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适应社会、重新回归社会。
三、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一)要强化领导责任
任何一项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在领导,只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才能使社会矫正取得显著成效。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负担起统一领导协调、督办的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工作当中,督促各相关单位和领导办理落实措施。要协同县综治办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孟津”创建考核内容,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具体的人员,采取不定期抽查、督查等方式,加大考核力度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要按照本次会议的部署,迅速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财政、民政、劳动人事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在财力、物力、人力和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社区矫正工作足够的关注和支持,协调解决硬件投入、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问题。
(二)要加快队伍建设
社区矫正不单是执法工作,更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同一般。因此,要把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素质放到首要位置来抓,争取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同志选出来、配到位。同时要强化专业培训,丰富法律、教育、心理学等业务知识,规范工作程序,掌握工作技巧,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努力造就一支能适应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的专业队伍。要充分发挥孟津各方面的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在建设社区矫正专业队伍的同时,大力发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不断加强社区矫正的亲和力,确保矫正效果。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
任何一项新生事物,它的出现并不会很快被社会所接受,都要经历一个过程,社区矫正工作也是如此。新闻宣传等部门、各镇、各相关部门以及各村委会要针对社会上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一些模糊认
识和理解误区,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要坚持正确的宣传报道方向,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全面、准确地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引导社会正确对待,消除误解,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通过宣传先进经验、矫正对象矫正成功化的典型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打消社会对社区矫正的不必要的疑虑,让全社会尽快理解、接受和广泛参与社区矫正这项新生事物。
同志们,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新的事业,意义深远、使命光荣。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积极的态度、发展的思路、扎实的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使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放开步伐,迎难而上,为创建“平安孟津”“和谐孟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抽空参加我镇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同时也向按时到会的矫正对象表示亲切问候。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各位领导的鼎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服刑人员的密切合作。只有上下联动、相互合作,才能把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实。
我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提高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端正大家参加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使大家摆脱旧的犯罪思想和行为方式,树立起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养成新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成为遵守法
律和社会道德的人。法治的本质是治理人的行为,德治的本质是治理人心。
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是一种刑罚制裁方式,是相对于监狱执行刑罚的变通方式。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适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罪犯更有利于其改造,但把大家放到社会上这种轻松的环境中改造,并不是说大家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如果不遵守相关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不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管,就有可能被执行监禁刑,即放到监狱执行原判刑期。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的可执行性。虽然人类的历史源远流长,各种文明成果异彩纷呈,但人类实际上仅做两项基本活动,那就是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就是改造我们的思想、改造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改造我们对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能力。我们今天主要讲改造大家的思想,彻底消除沉积在大家内心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在主观改造工作中,毛泽东曾经说:“一个人实施什么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他的思想决定的,是由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的。罪犯的犯罪行为是受犯罪思想支配的,因此,改造罪犯,必须以思想改造为主要内容。”因此大家首先要克服并消除内心的虚荣心、攀比心、无限膨胀的私欲、无伦理道德的行为恶习、非法的致富心理、唯我独尊的处世心理等。说到无道德的行为恶习、私欲、虚荣心和攀比心,有人曾经这样说:“说股票是毒品,都在玩;说金钱是罪恶之源,都在捞;说美女是祸水,都想要;说高处不胜寒,都在爬;说烟酒伤身
体,就不戒;说天堂最美好,都不去!!当今社会,穷吃肉,富吃虾,老板贵族吃王八;男想高,女想瘦,狗穿衣裳人露肉;过去把第一次留给丈夫,现在把第一胎留给丈夫。”对以上说法和现象我的总结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知足方能常乐。如果不学好的、先进的思想,落后腐朽的思想势必引向邪途。当自己的内心有不良想法时要时时警醒自己,去伪存真,修心养性,洗心革面,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内心的不良恶习。其次大家要树立吃苦耐劳,不畏惧劳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德处世,依法办事,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人生观,价值观。
科学与谬误同在,真理与糟粕并存。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使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主要还是通过学习、认识,学习、再认识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实现的。人们常说:“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因此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大家参加社区矫正集体教育学习,也就是上边说的改造思想、改造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在这两项改造中大家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分析一下法院对你们的判决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公正?从内心来讲,你们对这种判决结果能接受吗?针对法院对你们所判的罪行,能不能接受都要说明理由。
借助这次集中学习的机会,我想对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主动性的思想教育,强化主动接受改造的意识。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期间,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思想上不能放松,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
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要明辨是非,知道什么
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这是守法的基础,如果你连法律约束的内容都不知道,那么就无从谈守法了。
我镇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态度都比较好,但是有些人对自己所触犯的法律条文还不甚了解,甚至有些人有被冤枉的感觉。我们要相信法律,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要加强沟通,提高社区矫正效果。矫正对象要放下思想包袱,加强同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
四要心存感恩,缓刑相对监禁刑是法治的进步,体现了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各位矫正对象要从关注小我到关注大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体现人生的价值。
最后恭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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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社区矫正领导讲话
社区矫正领导讲话
在康(推荐打开)平县社区矫正工作
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XX年月日)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大会,这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大会精神的实际步骤,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它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县的正式启动。刚才,公、检、法做了表态发言、县司法局领导介绍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如何开展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
把那些侵犯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教育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转化成为有益于我县经济、社会的建设力量,达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符合平安县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对刑罚执行制度的探索和实践,是新时期罪犯改造方式的新尝试。目前,将一些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的犯罪分子置于社区中进行矫正,一方面可以防止他们与严重犯罪分子之间的交叉感染,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另一方面,还便于利用我县的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为矫正对象创造出宽松的改造环境,调动他们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有利于教育社区其他公民遵纪守法,实现社会稳定,体现社会的文明进步。
(三)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完善服刑人员管理、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
随着新形势下行政管理资源的重新调配,社区矫正工作
由公安机关移交到司法机关,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等各方力量,合理配置行政资源,从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更加有效的教育管理。这既有利于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更对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一)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及时、顺利开展,我们已经制定了
《康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尽快建立相应的领导与工作机构,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社区矫正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主要任务、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一系列问题,按规定要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到心中有思路,手中有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构建好科学高效的运作体制。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社区矫正工
作开展的成效如何,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乡镇司法所接管后,要认真履行职责,要从稳定大局出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领导,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牵头组织,乡镇司法所承担日常工作,其他职能部门紧密配合,村、社区基层组织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注重矫正工作质量,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矫正工作的需要。
(三)组建好敬业专业的工作队伍。
基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的特点,建设出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通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各乡镇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要抓好两支队伍的建设:一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我们已经为各乡镇配备了一名专职社区矫正助理员,要求他们要提高工作 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注意选择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较高思想素质、在当地得人心、有威望、肯奉献的人作为志愿者。另外,要加强对矫正对象亲属的教育,使他们能及时反馈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动态,以利于准确掌握矫正对象情况。
正的进行。县人民法院要责令矫正对象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到各乡镇司法所报到,做好法律文书的抄送工作。县司法局要做好牵头工作,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扶工作,各乡镇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公、检、法、司要密切配合,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程序,确保矫正对象无一遗漏。财政、编委办、民政、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积极探索
建立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
(三)切实抓好保障。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乡两级财政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也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要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大乡镇司法所的建设力度,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的基础抓紧抓好。二是加大矫正工作装备投入,为乡镇司法所配备急需的办公设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到思想重视、组织严密、制度健全、网络完善,全方面的提高工作质量。
同志们,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我们一定要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第三篇:社区矫正领导讲话
社区矫正领导讲话(精选多篇)
在康平县社区矫正工作
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大会,这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大会精神的实际步骤,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它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县的正式启动。刚才,公、检、法做了表态发言、县司法局领导介绍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如何开展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
第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社区矫
正工作的重大意义 社区矫正工作已经成为当前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重要模式,它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实际行动,是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建设“平安县”和社会管理
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我县已是连续几年的平安县,经济建设取得了持续较快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社会矛盾,为了妥善的处理这些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那些罪行轻微或者已经改恶从善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把那些侵犯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教育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转化成为有益于我县经济、社会的建设力量,达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符合平安县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更好的维护广大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对刑罚执行制度的探索和实践,是新时期罪犯改造方式的新尝试。目前,将一些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的犯罪分子置于社区中进行矫正,一方面可以防止他们与严重犯罪分子之间的交叉感染,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另一方面,还便于利用我县的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为矫正对象创造出宽松的改造环境,调动他们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有利于教育社区其他公民遵纪守法,实现社会稳定,体现社会的文明进步。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完善服刑人员管理、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
随着新形势下行政管理资源的重新调配,社区矫正工作
由公安机关移交到司法机关,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等各方力量,
合理配置行政资源,从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更加有效的教育管理。这既有利于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更对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理清思路,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要明确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结合各乡镇实际,尽快落实各项措施,按要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及时、顺利开展,我们已经制定了
《康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尽快建立相应的领导与工作机构,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社区矫正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主要任务、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一系列问题,按规定要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到心中有思路,手
中有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构建好科学高效的运作体制。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社区矫正工
作开展的成效如何,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乡镇司法所接管后,要认真履行职责,要从稳定大局出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领导,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牵头组织,乡镇司法所承担日常工作,其他职能部门紧密配合,村、社区基层组织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注重矫正工作质量,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矫正工作的需要。
组建好敬业专业的工作队伍。
基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的特点,建设出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通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各乡镇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要抓好两支队伍
的建设:一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我们已经为各乡镇配备了一名专职社区矫正助理员,要求他们要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注意选择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较高思想素质、在当地得人心、有威望、肯奉献的人作为志愿者。另外,要加强对矫正对象亲属的教育,使他们能及时反馈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动态,以利于准确掌握矫正对象情况。
第三、加强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将之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要求务实、扎实工作,为顺利启动开创良好局面。
加强舆论宣传。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件新生事物,要大力做好社区矫正工
作的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
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和重要意义,使全体公民从思想行动上都能够认同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并乐于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要着重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事迹和矫正对象典型事例,灵活掌握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影响,注重社会效果。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坚持社会化的方向,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的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注重工作配合。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县刚刚起步,各部门的协调机制尚未完善,相关的职能单位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县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矫正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打击重新违法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县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的进行。县人民法院要责令矫正对象在判决
生效后及时到各乡镇司法所报到,做好法律文书的抄送工作。县司法局要做好牵头工作,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扶工作,各乡镇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公、检、法、司要密切配合,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程序,确保矫正对象无一遗漏。财政、编委办、民政、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积极探索
建立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
切实抓好保障。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乡两级财政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也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要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大乡镇司法所的建设力度,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的基础抓紧抓好。二是加大矫正工作装备
投入,为乡镇司法所配备急需的办公设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到思想重视、组织严密、制度健全、网络完善,全方面的提高工作质量。
同志们,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我们一定要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隆重的授衔仪式,从现在起,我们就成为了光荣的社区矫正警察队伍的一员。这是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这不仅诠释了对我们前期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的肯定,而且意味着我们将迈向一个崭新的起点,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责任在肩,它告
诉我们要不畏艰难;使命依然,它警醒我们前方旅途任重道远。对于今后如何更好的开展工作,我有如下几点感想:
一、提高思想认识。社区矫正警察作为一个全新的课题,一项全新的工作,对从事这项工作的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们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转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社区矫正警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认真地学习社区矫正警察的相关规定,熟悉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行家里手,为社区矫正工作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二、不断加强学习。社区矫正警察作为新兴事物,今后工作中我们不可避免的会碰到各种问题、突发状况。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迎难而上,勇于开拓,不断学习,积极探索科学的矫正方式,最大限度地吸收利用各方社会力量和社会资
源,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力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着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恪守工作纪律。成为社区矫正警察后,我们身上多的不仅是警服、警衔,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所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工作
纪律和道德规范。在工作中要按照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要秉公执法,办事公道,避免违法乱纪的行为的发生;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今后自己的一言一行是代表着人民警察的形象。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要以昂扬的斗志打开一个良好的局面,去迎接新的挑战,向上级领导、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社区矫正工作讲话提纲
同志们: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进
行社区矫正知识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刚才市、县有关领导就如何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工作队伍以及工作制度给我们上了一堂很好的工作知识培训课,可以说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培训也是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促进会,这必将对我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我镇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及即将在全镇全面铺开的社区矫正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的有益探索,它对进一步强化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教育,对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地执行刑罚、预防和减少犯罪,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社区矫正让罪
犯不脱离原来居住的环境进行改造,减少了因关押而引发的家庭破裂,孩子失教,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不安定因素,更大程度地避免了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同时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此项工作,有利于更全面反映民意,提高普通民众对社区矫正的知晓度,从而更加理解、宽容,进而促进稳定和谐与进步。1
二是开展社区矫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社区矫正是将那些罪行较轻,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置于社会中进行监督、教育、管理、改造,使其尽快融入社会。这不仅有利于避免监禁条件下的交叉感染,最大程度地减少犯罪,还将化解罪犯的对抗情绪,促使他们尽快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社区矫正顺利开展
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涉及社会多个方面,工作刚刚起步,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各
基层支部、村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支部委工作议事日程,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建立强有力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和工作队伍,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把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同志们,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希望大家增强信心,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努力搞好社区矫正工作,为建设“安全稳定,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龙港”作出新的贡献。
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
同志们:
这次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
部署浙江省在我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各项工作。下面,我代表区委、区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目前,全省社会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决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准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和被
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共有两万人左右。我区有300人左右。对这些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监督管理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是司法行政与公安机关的简单替代。而是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各方力量,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把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到全社会的维护稳定长效机制之中,以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维护社会的稳定。
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需要。浙江省在押罪犯总数居全国第三,监禁率居全国第一,全省监狱和看守所关押任务十分繁重。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将一些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矫正,既有利于对他们实施针对性的社会化教
育,使其尽快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又有利于监狱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矫正那些只有在监禁条件下才能改造的犯罪分子,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同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还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
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刑罚执行工作与时俱进的需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新时期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同时,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扩大非监禁行刑比例,缩小监禁行刑比例,既符合世界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据xx年统计,仅就假释、缓刑两种行刑方式,在加拿大社区矫治人数是监禁人数的3.94倍;在美国为2.36倍;在日本为1.11倍;在俄罗期为0.81倍,而我国目前缓刑假释的比例只占所有服刑人员的17%。
因此,我们要立足于国家的长治久
安,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探索、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制度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做好工作。
二、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
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问题复杂,工作任务繁重。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从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入手,确保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
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建设。为了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区里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建立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镇司法所将承担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
教育工作,处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线。各地要针对我区司法所在人员力量和基本设施等方面相对薄弱的情况,切实加强对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建设,区司法局要尽快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并积极创造条件,理顺局与所的管理体制,及早实行局对所的直接管理,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去,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设是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问题,区社区矫正组织和有关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创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规范运作。我们一要按照《宁波市鄞州社区矫正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具体实际,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好《意见》的各项规定;二要把社区矫正工作与学习“枫桥经验”和创建“平安鄞州”结合起来,全力抓好落实;三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
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设的水平。
三、切实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领导
目前,全国确定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6省为社区矫正试点地区,浙江省确定杭州市上城区、宁波市鄞州区和诸暨市枫桥镇为试点地区。我区能成为省社区矫正试点地区,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我区政法工作的充分肯定,市委徐福宁副书记还对我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作了重要批示。我们要不辜负上级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期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要加强社会矫正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镇乡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委、办事处要把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狠抓落实。要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
议精神和《通知》的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建设,夯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必需的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都不可能完成。各镇乡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这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协调各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工作。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事、财政等部门,既要依法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积极探索建立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优化工作的社会环境,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机关和相关部
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社区矫正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工作。各地和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创造性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努力探索和形成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特色为全国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奉献出鄞州的经验。
在全镇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镇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在我镇全面展开,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就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讲五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社区矫正,是我国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符合当今世界行刑制度改革和发展方向。对于社区矫正工作,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都非常重视,县委办、县
政府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
各村、社区要迅速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要建立并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小组,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助教育等相关工作;要明确任务,理清思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镇司法所要切实抓好业务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尽快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制度、方法和技能,依法规范地开展工作,增强工作 的实效性。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
程,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在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建立健全定期学习制度、信息收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努力形成“党政领导、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四、注重实效、提高质量
矫正质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是检验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标准。要力争不让一个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组织开展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化运行机制,确保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切实提高
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社区矫正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扎实工作,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不断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建设和谐乡镇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社区矫正会议讲话材料
社区矫正会议讲话材料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仅供参考。
(一)
同志们:
这次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浙江省在我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各项工作。下面,我代表区委、区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目前,全省社会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决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准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共有两万人左右。我区有 300 人左右。对这些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监督管理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是司法行政与公安机关的简单替代。而是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各方力量,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把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到全社会的维护稳定长效机制之中,以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需要。浙江省在押罪犯总数居全国第三,监禁率居全国第一,全省监狱和看守所关押任务十分繁重。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将一些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矫正,既有利于对他们实施针对性的社会化教育,使其尽快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又有利于监狱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矫正那些只有在监禁条件下才能改造的犯罪分子,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同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还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
(三)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刑罚执行工作与时俱进的需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新时期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同时,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扩大非监禁行刑比例,缩小监禁行刑比例,既
符合世界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据20xx 年统计,仅就假释、缓刑两种行刑方式,在加拿大社区矫治人数是监禁人数的3.94倍;在美国为2.36倍;在日本为1.11倍;在俄罗期为 0.81 倍,而我国目前缓刑假释的比例只占所有服刑人员的 17。
因此,我们要立足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探索、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制度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做好工作。
二、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
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问题复杂,工作任务繁重。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从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入手,确保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
(一)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建设。为了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区里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建立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镇(乡、街道)司法所将承担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处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线。各地要针对我区司法所在人员力量和基本设施等方面相对薄弱的情况,切实加强对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建设,区司法局要尽快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并积极创造条件,理顺局与所的管理体制,及早实行局对所的直接管理,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
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去,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设是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问题,区社区矫正组织和有关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创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规范运作。我们一要按照《宁波市鄞州社区矫正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具体实际,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好《意见》的各项规定;二要把社区矫正工作与学习“枫桥经验”和创建“平安鄞州”结合起来,全力抓好落实;三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设的水平。
三、切实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领导
目前,全国确定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 6 省(市)为社区矫正试点地区,浙江省确定杭州市上城区、宁波市鄞州区和诸暨市枫桥镇为试点地区。我区能成为省社区矫正试点地区,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我区政法工作的充分肯定,市委徐福宁副书记还对我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作了重要批示。我们要不辜负上级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期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要加强社会矫正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镇乡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委、办事处要把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狠抓落实。要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通知》的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建设,夯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必需的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都不可能完成。各镇乡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这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协调各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工作。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事、财政等部门,既要依法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积极探索建立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优化工作的社会环境,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机关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社区矫正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工作。各地和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创造性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努力探索和形成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特色为全国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奉献出鄞州的经验。
(二)
各位矫正对象: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会,其主要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大家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端正大家服从社区矫正的态度,使大家摆脱犯罪思想和旧的行为方式,树立新的道德品质和
守法意识,成为一个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
我镇自社区矫正工作试行以来(202_ 年 3 月 30 日交接仪式、202_年 3 月 8 日第一次集中培训),共接收监管社区服刑人员 192 人,其中期满 71 人,目前在册的还有 121 人。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态度都比较好,能积极改造,按时报到,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
借这次集中教育培训学习的机会,我想对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三点要求:
第一要端正矫正态度。在社区矫正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服从社区矫正办公室人员的教育和监管。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但并不意味着大家就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从去年至今,我们对一些社区矫正对象表现好,生活困难人员的家庭,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低保,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等等,这些都是司法部门给予帮助你们解决的困难。当然,我们也对一些在监管过程中不按时报到、不进行思想汇报以及不服从监管等表现差的矫正对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训诫、警告等,所以大家要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努力进行自我改造。
第二要引以为戒。
你们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矫正对象,要从内心深处反省因本人所犯的罪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虽然你们的过错
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也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甚至心理障碍,但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和家人亲属并没有嫌弃你们,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寄予厚望,不歧视不另眼看待,包容你们。所以请大家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义务和责任,不要放松自己要自我严格要求,珍惜政府给予的机会,千万不能重做犯罪的事。
第三要加强学习。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对你们说的是“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虽然你们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但是你们不能放弃自己,应该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彻底矫正自己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为将来重返社会做好充分准备。
最后,我衷心希望大家能真心悔改,弃旧图新,常怀感恩心来树立生活信心,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看好明天,励志修身成新人。
(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讲两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一是明确社区矫正工作是党和政府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新职能。我们将切实履行好新职能,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教育改造,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提升刑罚执行能力水平、检验刑罚效果的重要平台。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这项新任务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社会创造了新契机。市司法局将与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规范、科学的管理监督和教育改造,将社区矫正工作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不和谐因素,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法治浏阳”和“平安浏阳”发挥职能作用。
二、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并实施奖惩。二是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则教育;三是根据矫正对象的需要,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四是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采取适当形式安排一定时间的社会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基层司法所要明确任务、理清思路,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1、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对象的交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各
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十分重要。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成员单位联系,共同协商、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合力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已纳入各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马上面临上级对我市半年工作的考核抽检。所以,我们务必在 6 月 10 前完成第一批“人档齐全”对象的交接工作。司法所接收对象后,要迅速启动矫正执行流程,完善相关工作资料,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市社区矫正办为了使基层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更加形象、直观地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编印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请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照《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的资料送达、人员接收、登记建档、制定矫正个案、日常监管、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抓好落实。同时,要建立工作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管理、学习培训、检查监督等工作制度,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运行。
3、建立组织网络,提升整体素质。各乡镇、街道要迅速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矫正工作站。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工作站设在司法所,与司法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三支队伍,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一是要在司法员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专干,建立社区矫正专职执法者队伍;二是严格审查把关,以村(社区)干部为基础建立有责任的社区矫正联络员队伍;三是根据
工作需要,精心挑选善于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医生等社会热心人士,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熟练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制度、方法和技能,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4、明确工作纪律,加强考评追责。市社区矫正办将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日常工作考评考核,定期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工作交接情况和工作进度进行督查。对交接过程中出现差错,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对工作敷衍塞责,不积极主动,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将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并予以通报。
同志们,社区矫正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我们相信,有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有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一定会顺利推进,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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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社区矫正镇领导讲话3篇
社区矫正镇领导讲话3篇
社区矫正是近些年来司法理论与实践中较为热点的话题,其在国外已经在立法和具体实施上都已经建立了一个相对成熟完备的制度。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镇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社区矫正镇领导讲话一: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你们好!
我叫周胜华,是xx镇田家坪村的支部书记,司法所安排我做了一名兼职的社区矫正工作者。一年来,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司法所及同志们的热情帮助和配合下,努力对基层村组织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并在实践中看到了一点效果,现向各位领导和在场的同志们报告如下:
我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积极投身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工作中,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使社区服刑人员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必须坚持从根本上着手,在管理与教育的同时还要以“关心”、“人性”方面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在社会上多关心他们。这就是要教育他们坚定正确的指导方向,坚定正确的人生之路,坚定重新做人的信心,给他们决心和勇气。在我们社区有一名盗窃两次的服刑人员,我发现他经常会一个人在村里闲逛,夜里宁可随便找个住处也不愿归家,于是我找了一次机会与其谈心,但他无论如何不肯开口多说。后来我通过村里一些对其家庭较熟悉的邻居了解到,小的时候以前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后来由于父母亲闹离婚,母亲远走他乡,父亲也不过问,将其丢在一旁不闻不管,从而使男孩孩开始自暴自弃,甚至到了后来以盗窃为生、逃避现实。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我决定从根本上下手,邀请了村里几名与他们家沾亲带故的亲戚,一起做他父亲的思想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终于使他父亲一心一意来帮教孩子。解决了其生活上后顾之忧,同时,我又多次找这男孩谈心,并积极的帮他联系学电焊技术工作,最后使男孩走上了正规的道路,安心改造。
二、是努力人性化管理的教育、转化工作
我在工作中,在督促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同时,突出了人性化的管理,把矫正对象端茶倒水,促膝谈心,每逢节日和生日时给他们打个祝福的电话,遇有困难时,象对待朋友一样竭尽全力帮助他们。有些同志曾经问过我“你的这些方法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也有的同志很担心地向我提出了“谁矫正谁”的问题。面对这些担心和疑问,我也曾迷茫过,但我更认为,社区矫正是体现我国刑法温柔的一面,让犯人在社会上服刑本身就是人性化做法,是我国刑法的一大进步。矫正对象也是人,只不过是触犯了刑法的人,他们更需要关心,需要尊重。关心和尊重只会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在我们社区有一名服刑人员简某,刘一度不服从教育。我接手矫正工作后,针对这一情况除及时向所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对简某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掌握。简某虽已是三十多岁的人,但年少时因家中困难,第二个孩子刚刚生下地。因给矿老板取钱,限制他人自由被判刑改造。为了尽快把简某纳入管理,避免简某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我亲自登门向简某发出了通知令书,令其尽快到司法所报到学习教育,但简某置之不理,当时我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曾想向上级主管机关提出简某因不服管理建议撤销缓刑、收监处理的报告,但冷静下来我仔细一想,这种做法只能使过惯了“一人做何事、无人来问津”这种日子的简某更加走向破罐子破摔的极端。我一连一个星期,每天饿着肚子蹲在简某家住的屋子门口,一等就是七、八个小时。简某先是躲着我不照面,直至最后一天,简某一看躲不掉了,被迫和我见了面。见面后我注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做到尊重其人格,没有简单对他训斥,而是耐心地询问他为什么不到司法所学习的原因。听了简某的陈述,我严肃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指出,学习上的困难我可以尽力帮助你,但你必须老老实实到司法所接受教育管理,这是你唯一的出路。当他的父母亲与女儿告诉他,我为了等他,一连几天中午饭都没有吃时,他登时激动的两眼含着泪花对我说:“这么多年来,你是真心对我的第一个人,连我亲生父母亲都没有这样对待。你这么关心我,我要是再不好好地服从管理,自觉改造,我还能对得起谁呢?”第二天,他就赶到司法所接受教育,在我的不懈努力和帮教下,使简某很快转变了态度,主动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并且经常性地主动到司法所来报告自己的思想情况,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认真自我改造。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一份努力,一份回报。通过这半年的不懈努力和积极付出,我在对辖区的服刑人员教育和管理实施过程中,均收到了较好的成效,1名通过教育、感化和挽救,已顺利回归社会,解矫人员中均未出现重新犯罪现象。目前在册的矫正对象均能自觉服从矫正管理,情况稳定。
今天我在这里向各位领导报告的工作,只能说明过去的一些努力,当我汇报结束后,对我来讲,一切又是从新开始。因此,我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各级领导对我的鼓励和期望,我将继续不懈努力,不断学习和探索,百倍珍惜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机会,不求个人得失、但求人民满意,不求个人荣辱、但求为人民创造平安和谐社会。
谢谢大家!
社区矫正镇领导讲话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社区服刑人员们:
非常感谢京山县司法局给了我这么一个与大家进行交流的机会,针对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我想大家应该要学会感恩,真诚改造。
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来说,在社区里接受改造,本应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为什么我还要大家学会感恩呢?
从我国古代刑罚制度来看,都施行的“重典治国”,其刑罚残酷无比,惩治从肉刑到心理都极其苛刻。新中国成立以来,立法机关对刑法典几经修改,对不少有缺陷的刑罚制度进行了较好的完善和补充,但总体上体现出的仍是立法机关的重刑化态度。
其实,社区矫正早在我国建国后的刑事法律中就已确立了,但由于国内外多种复杂原因,致使我国的社区矫正进展缓慢。二十世纪末,上海市监狱学会专家组的老同志根据他们长期的执法经验、借鉴世界行刑的发展趋势以及上海位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客观需要,提出了扩大社区矫正的建议和方案,引起了市委、市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202_年9月,上海市女子监狱试行了对服刑人员半监禁刑处遇的探索,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允许从周一到周五回社会参加劳动,周末回监狱服刑。同时,上海市少年管教所对关押对象实行了“试工试读”的制度。在他们的推动下,202_年7月,两部两高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我国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做了基本规定,确定五种服刑人员可适用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与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力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于近几年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不断进步、刑事政策日趋理性化的重要标志。大家之所以能在社区里接受矫正,得益于我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得益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
202_年10月,在我省广水,一名近70岁的老汉以食物为诱饵(聂某,现在我监狱服刑),将同村一年仅5岁的幼女强奸了。由于受到极大的刺激,直至今日,幼女仍不很正常,还在进行药物治疗。本该属于幼女天真无邪的童年时代就此被无情的粉碎了,幼女的一生也因此将发生重大逆转。视独生女为掌上明珠的父母当时得知此事时,恨不得亲手杀了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但当得知该犯身患高血压、心脏病和老年性白内瘴等多种疾病、监狱依法为其提请保外就医、需征求被害人家属意见时,幼女的父母却强忍心中巨大的伤痛,以博大的仁慈之心接纳了聂某,同意其保外就医。
在座的服刑人员们,无论你是判处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还是被裁定为假释,没有受害方的谅解,没有社会的宽容,你就不可能享受此“殊荣”。
社区矫正虽有一定的刑法惩罚性,但它毕竟和一般的刑罚不一样,而是一种恢复性司法指导下的刑罚理念,注重的是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
就在今年的10月7日,因患原发性高血压、脑梗塞,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张某,其土坯房因年久失修早已垮塌,无法居住,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土门村委会一班人想其之所想,急其之所急,筹集资金七千元,组织劳力为其建起了新砖房,还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协调,及时为其落实了低保,保障了其正常的生活。
一个曾经危害社会和人民的人,一个有罪于人民的人,一个正在服刑的人,当他生活遇到困难时,地方政府和乡邻非但没有抛弃他,反而却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解决其后顾之忧,这难道不足以让大家有所感动吗?作为服刑人员,大家在感动的同时要积极地付出行动,在学会感恩的同时更要积极地施恩。我希望全体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要积极践行“三牢记、三克服”,真正做到洗心革面,去恶扬善,重做新人。
一、牢记身份,克服无所谓的思想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一方面使服刑人员得到有效监管,使人们改变对服刑人员的“标签”式看法,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另一方面,社区矫正通过弱化监狱的封闭性、放宽服刑人员自由度、增加服刑人员与社会的联系,促使服刑人员掌握生活技能与相关社会知识、塑造服刑人员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服刑人员回归社会,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同为服刑人员,但就因前缀词的一字之差,以致两者处境有着天壤之别。当你们身着时尚服装、打扮时髦地与人交往时,你可曾想过他们每天必须着囚服、理囚头、戴囚标,在人生的最低谷饱受煎熬;当你们相妇教子,享受幸福快乐的时候,你可曾想过他们正体验着与亲人的分别之苦,那种隔着厚厚的玻璃、在民警严格监视下的与亲人的短暂相见,居然成了他们可望而不可求的事情;当你们把洒当歌、举杯欢庆时,你可曾想过即便是过年,他们也只能在民警的许可下,以饮料代洒,借以消愁;当你们自由地走亲访友时,你可曾想过他们就是在监狱内,也不能到处乱窜,连上厕所、就医、打电话等都必须经过批准......。
正是这种弱化监狱的封闭管理,放宽服刑人员自由度,往往会让一些社区服刑人员忘记自己是一名罪犯,对社区矫正持无所谓的态度。殊不知,一名服刑人员由非监禁状态发展到监禁状态仅仅只有一步之遥。
思想上的无所谓,必然会导致行为上的有所为。202_年下半年,就在咱们京山县某高中,在校高中生费某和其他同学一道认真聆听了三名苗子湖监狱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遗憾的是,在事隔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费某却因抢劫罪锒铛入狱,被判刑3年7个月。一个本该在学校读书的年龄、一名本应有着美好憧憬的青少年,就这么夭折了。是政法部门法制宣传力度不大吗?是学校没有教育吗?是学生没有接受教育吗?都不是。有的恰恰是态度问题。在狱中,费某犯痛心疾首,在忏悔书上写道:“我是怎么了?在接受3名监狱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教育时,我总感觉他们傻,总认为犯罪离我很远,总认为那是学校拿他们来吓唬我们,让我们听话而已,没想到我的犯罪来得这么快!”
二、牢记责任,克服无可为的思想
服刑人员们,你们中有的是为人父,有的是为人夫,有的则是为人子,你们还承担着扶养孩子、孝敬父母、负担家庭及报效国家、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你要多想想为人子、为人父(母)、为人夫(妻)的责任,将家庭、社会赋予你的那份责任勇敢地承担起来,摈弃错误思想,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以责任之心促进自身的改造。
不知道大家看过一篇报道没有,文章的题目是《我给爸爸当爸爸》,故事的主人公宋婷婷,13岁那年,母亲因车祸丧命,14岁那年,父亲又因故意伤害罪犯被判刑10年。也许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面对读小学二年级的妹妹,读初二的小婷婷毅然辍学,挑起家里大梁。父亲被捕之前,留给宋婷婷的只有3亩未下种的地和两头20多公斤的生猪,还有近202_元的赌债。宋婷婷用退回的300元学费购买了农资和种子,开始了一年的持家打算。每天清晨,小婷婷都要沿着山路将妹妹送到学校,然后,回到家里开始一天的劳作,为妹妹洗衣做饭。但山里确实太穷了,不说小婷婷,连一般人家,一年到头也谈不上积蓄。还完父亲债务,除去日常开支后,宋婷婷的手头已没有什么钱了,而妹妹要读书,该怎么办呢?
202_年4月,从县城传来一则招收保姆的消息:吃喝除外,每月150元。尽管月薪很低,但宋婷婷看到了希望。拿到第一个月薪水后,她请了一天假回家:50元给妹妹过早(早点费用),30元给妹妹添衣,30元给父亲寄零食,还有20元赶了人情。留给自己的只有20元的车费。
小婷婷几乎每个季度都要写信给父亲,激励父亲积极改造。每次通话中,宋婷婷几乎都要问父亲减刑了吗?这样的问候长了,父亲就显得不耐烦,以至于有一次,他对女儿发了火:“减刑减刑,你一个小娃心里哪有数。”小婷婷当即哭了:“爸,我和妹妹还指望您呀,您看我都能把您的赌债还清了,您难道就不能给我什么吗......”虽然生活很苦,但小婷婷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父亲,在202_年年底一段空闲时间,她学起了做布鞋,并在一个月内为父亲做好了两双。
看看我们的孩子,14岁能做些什么?又在做些什么?14岁啊,一个懵懂的少年,一个正牌叛逆期的少年,因为父亲的犯罪,一个花季少女的美好前程就此嘎然而止;一个本该我们成人挑起的重担落在了瘦弱的未成人的身上;一个本该受到抚养的未成年却要同时赡养一个大人和抚养一个小孩。
服刑人员们,你们的犯罪给家人带来了什么?你们又将留给他们什么,值得在座的各位深思,我想,对于社区服刑人员,首要的责任就是改造好自己。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参加社区矫正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动。在一些社区服刑人员思想上,可能会存在着这样的一种认为,认为社区矫正无非就是写几份思想汇报、参加几次法制教育和一些公益劳动。其实,所有这些社区矫正开展的一些活动只是一个载体,旨在通过这一系列活动,促进服刑人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矫正。不同的服刑人员个体,其所需改造内容不一样。每一名服刑人员只有找准自己的犯罪根源,明确自己的改造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规划,增强改造的自觉性,才能将自己改造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三、牢记感恩,克服无作为的思想
感恩是心灵之桥,她像太阳照亮了人间,驱除了黑暗寒冷,她让人与人之间不再冷漠孤独。心抱感恩,内心才不会变得冷漠麻木,才会变得纯洁亮溢。我们人生路上最灿烂的一缕阳光就是知恩图报,感恩是一种情怀,学会感恩,更是一种高尚的情操。感恩父母,是他们给了我们生命。感恩老师,是她们培育出许多美丽的花朵。感恩医生,是他们使生命垂危的人,出现奇迹。感恩朋友,是他们让我们懂得了珍惜友谊。成功和快乐离不开感恩!
也许会有服刑人员要说:“我知道感恩,但我现在无能为力。或者,即使我做得再好,社会也不可能认可我。”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
就在今年的10月19日,潜江社区服刑人员黄某某接到了湖北省江汉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黄某某被减刑8个月,缩短缓刑考验期1年。这是潜江、天门、仙桃三个直管市社区服刑人员首例减刑。
黄某某,因犯受贿罪于202_年3月被钟祥讪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黄某某被潜江市社区矫正组织纳入管理后,认罪服法,服从管教,积极参加集体教育和公益劳动,定期汇报思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其一次性自愿捐款1000元。202_年11月,在由国家投资170多万元的重点工程汉江泽口闸整险加固工程中,黄某某提出变更设计方案的合理建议,降低了工程成本5万元,缩短工期20余天,有力保障了潜江、仙桃近百万亩农田的及时灌溉,为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其立功事实,潜江市司法局提出了对黄某某的减刑建议。
象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大家只要在网上输入“社区矫正典型”,就可看到很多成功的案例。
服刑人员们,社区矫正对你们来说有限的,但意义非常重大。我真心地希望大家能树立改过之心,明确改造目标;树立感恩之心,激发改造热情;树立责任之心,规范自身行为,用优异的改造成绩回报家人、回报社会。
社区矫正镇领导讲话三:
同志们:
今天是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刚才杨健和章丽同志分别组织学习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两院、两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学习,大家了解了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今后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会后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实施办法》,各司其责,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就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立的刑罚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三是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当前,社区矫正已成为当今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主导模式,它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很多,对这些已经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如果放任不管,或者处理不好,将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稳定和长远目标的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肩负着教育矫正非监禁罪犯的重要职责,通过我们的工作和全社会的努力,把那些违法犯罪分子教育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达到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有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得到维护。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犯罪是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刑罚是应对犯罪的主要手段。从刑罚的发展史来看,它呈现出由重至轻的发展趋势,从监禁刑行刑制度向非监禁刑发展,反映了人类更理智、更人道、更高效的刑罚观念。严厉打击犯罪固然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策略,但是,宽缓刑罚、争取人心,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久战略。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已经改恶从善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有助于促进社会凝聚力,有助于稳定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开展社区矫正这种开放式的刑罚执行方法,在贯彻实施国家刑事法律的同时,增强了刑罚效能,既符合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政治文明中“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我国的刑罚执行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我们只有对几十年来一成不变的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改革,才能逐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开放式、多元化,是我们对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改革的基本要求。先进地区的试点经验证明,开展社区矫正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行罚执行制度,有助于适用对象的改造与回归社会,有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它可以使适用对象以尽可能短的时间缩短与社会正常生活的差距,促使其尽快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转变,重新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化破坏因素为建设因素。因此,在国家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这种大背景下,我们要强化思想认识,真正做到政治上敏感,行动上到位,扎扎实实地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根据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精神的要求,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县顺利实施,扎实推进。
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矫正质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生命线,重新违法犯罪率是检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尺度。要紧紧围绕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开展工作,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要完善教育矫正的措施和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提高其认罪悔罪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此外,还要加强心理矫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二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重点是要做好衔接管理、分级管理。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探索分类矫正方法,依据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要健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探索建立日常考核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通讯等技术手段,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方法,提高矫正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重点是要积极帮助其解决就业谋生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建章立制,形成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是确保试行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关键。为此,要牢牢把握加强管理这个核心任务,建立健全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重点是要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规章制度,使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条不紊。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问题比较复杂,立法尚未完善,但这项工作必须要在规范有序的条件下运行。
五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重点是要做好社区矫正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力保障等相应工作。在组织保障方面,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保证工作力量。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在人力保障方面,要按照全省、全市统一要求,争取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发挥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乃至全社会的一项重大系统工程,各部门间要加强协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牵头部门是司法行政机关,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齐心协力,把社区矫正工作打造成一项让人民满意的工程。人民法院要按照“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的总原则,依法适用好非监禁及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各项刑罚执行措施;在非监禁刑适用前必须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充分采纳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符合条件规定;县司法行政机关在接到县人民法院的社区服刑人员审前社会调查函后要组织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司法所一起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审前社会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档案交接工作,安排专人及时主动将矫正对象的档案移交给司法行政社区矫正部门;对县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处理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依法处理。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将其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内容,确保生活确有困难的矫正对象得到救济。财政部门要确保工作经费切实足额落实。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对矫正对象进行职业培训,主动提供就业机会,并帮助推荐就业。编制人事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力保障方面的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等辅导,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帮助。要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理解、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同志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这项工作,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实践中提高、在开拓中创新、在前进中完善,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淮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