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长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上讲话
市长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X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X日晚,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全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常务会议的安排,今天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推进。
X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省农业农村厅、省国土资源厅主要领导汇报了前期全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副省长X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精神X局长已经作了传达,书面传达提纲也已印发给了大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握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为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XX违建别墅、XX事件教训,不折不扣抓好我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打赢“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攻坚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我讲3个方面的问题和要求。
一、全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自去年9月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棚房”清理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市、县(市)两级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工作,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市农业局、国土局多次组织全市专项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了“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和专项整。X月X日,X副市长在全市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针对我市“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又再一次作了安排部署。
我市按照“逢区必核、逢园必查、逢棚必进、彻底排查”和“统计口径统一、定性方法统一、台账资料统一、数据质量统一”的标准要求,先后X次统一组织各县(市)农业、国土和乡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全市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棚类设施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档案资料,建立了台账,按时按要求统计上报了各种类型种植大棚的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
通过多次排查清理,截至X,全市统计上报各类大棚设施共计X个X亩,其中:塑料大棚X个X亩;
日光温室X个X亩;
连栋温室X个X亩;
其他类型X个X亩。未发现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在农业大棚房内占用耕地来建设商品住宅和别墅,或农业大棚、看护房超标用于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违法违规建设情况。在省对我市的实地检查中也未发现有“大棚房”问题存在。
X日至X日,XXX,对X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了复核督察。期间,我市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全力配合,对X局下发的卫片来源X个疑似 “农地非农化”图斑、X个疑似“大棚房”图斑,网络信息来源的X个农庄图斑,按要求进行了内业、外业核查,X还利用互联网实地核查举证系统,对X个临时指定的“大棚房”核查督察图斑进行了实地在线举证,按时按要求填报了相关表格,提供了相关批文、矢量数据等举证资料。经X局核查,全省共发现违法违规项目X宗,其中X市X宗。目前,这些问题还未完全核实清楚。
二、存在的问题 前一阶段专项清理工作,我们在组织领导方面是到位的,责任分工是明确的,国土和农业部门配合也是很紧密的,工作起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由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对照总书记二次批示精神,对照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提出的“分类清理整治”新要求,对照X、X两位副省长的讲话精神,对照X局复核提出的全省存在问题清单,省上提出的“政策理解不到位、排查清理不到位、落实落细不到位、整治整改不到位”,“四个不到位”的问题在我市一个不少。除此之外,我市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还不高、就 “大棚房”来抓“大棚房”的问题,忽视了农地非农化这一根本性问题,导致我市政策文件学习理解不准确、把握不到位,清理排查标准不统一,排查问题定性和分类不准确,情况核查不实、不全面等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要认真反思,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保持高度警醒,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才能确保下步攻坚阶段清理排查不留死角,整治整改全面彻底。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为节约时间,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会前已连续下发了X个通知和相关的统计报表,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下面,我再强调5点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高度警醒。年前,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组织X个小分队赴全国X个县(市、区),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和抽查核实,发现仍然存在排查清理不彻底、整治整改等待观望等问题,这些问题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在全国不同程度存。X日至X日,X局对我省“农地非农化”问题督察,反馈的违法违规项目问题宗数、面积,与我省自主清理核查的违法违规项目宗数、面积分别相差X倍、X倍。这样大的误差值得我们警醒,这不是一般的误差,而是系统性误差,我们不能把责任往上推,推也是推不了的。“要吸取XX别墅事件的深刻教训,言必行,行必果,按时按质完成“大棚房”问题的清理整改工作。”这是总书记的第二次批示内容。同志们,大家一定要高度警醒,在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上,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把清理整治“大棚房”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细、抓好,旗帜要鲜明,态度要坚决,行动要迅速,确保“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全面、整治整改彻底。
(二)强化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市(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政府要层层落实责任,各市市政府对本地区清理整治负总责,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农业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市)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和农业的政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这里需强强调的是,这一次将乡(镇、街道办)、村组也纳入了责任体系,各县(市)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明确职责,把责任压实到最基层,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村组的作用,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建立起来。
要加强领导。市上已经成立了由我和X同志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要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各项清理整治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和社会稳定。
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市与县(市)的责任状,待省与市的责任状签定后,及时制定签定,如果省不制定责任状,则由市国土和市农业局两家抓紧起草,及时签定。各县(市)要将责任状落实到乡镇一级。
要对上报的清理整治台账层层签字背书。市农业、国土部门要对县(市)两级上报的排查清理、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市长、X和我对上报省的动态清理整治台帐签字背书。县(市)人民政府要将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组,对上报的“大棚房”问题再次排查清理、整治整改台账也要层层签字背书,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防止漏查漏报瞒报和整治整改不力的现象发生。X日前,各县(市)要将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国土、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共同签字的清理排查报告报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上由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县(市)“大棚房”问题清单,作为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的依据。X日前,将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国土、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共同签字的各县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完成情况报告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三)准确把握清理排查类型,全面排查清理。为准确把握清理排查的范围、类型和标准,国家部委和省政府将清理排查分为四种类型,即:第一类,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借建农业设施之名违法违规搞非农建设,特别是“私家庄园 ”、别墅、度假酒店、商业养老设施、经营性住宅等,或以农业设施为名,按设施农用地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设施用途,用于非农经营的;
第二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建设商品住宅、餐饮、娱乐等破坏耕作层的非农设施;
第三类,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
第四类,其他违法违规类型。
各县(市)要把握好上述范围、类型和标准,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耕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全部纳入清理范围,进一步强化拉网式排查,要深入实地,到底到边,不留死角,确保排查清理全面彻底。各级农业、国土资源部门在此次排查清理中要密切协作。国土部门要充分利用土地卫片执法成果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对X年以来,省级下发卫片执法检查图斑线索、地籍变更设施农用地图斑线索、信访和X电话举报线索,以及网络来源农庄、农家乐广告线索、新闻媒体曝光线索X个主要渠道,负责对农地非农化问题进行排查甄别,充分利用好已有的遥感监测成果,对图斑逐一对照核实,实地核实“农转征”批复、违法用地拆除复垦、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将疑似大棚房问题明细表移交农业部门审核把关。农业部门要在前两次“大棚房”问题排查基础上,对疑似“大棚房”图斑,再次进行核实和认定,以《X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清理整治范围中明确的三类问题为主开展排查清理,再次强化拉网式逐个入园入棚排查核实,切实做到 “逢区必核、逢园必进、逢棚必查”,形成最终的统计表,各类数据要与前期上报的数据、台账相衔接。这里要强调的是,所有排查清理工作都要有记录,必须做好痕迹管理。
(四)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整改。坚持排查清理与整治整改并举的工作方针,一边清理排查,一边整治整改。工作中要敢动真碰硬,既要依法依规,坚决果断,又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一是要把握好政策原则。两位副省长在省级工作推进会上明确,“整治整改的核心是实事求是,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搞简单粗暴,不搞一刀切。该拆就拆,该补办手续就补办手续,该等上面明确政策的,我们就等待上面的政策。对现在政策已经明确的,一定要全部整改到位。对政策尚未明确的,待明确后我们跟进整改。”整改既要依法依规,对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行为,要坚决退房还地,恢复农业生产。二是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各县(市)要针对发现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采取销号制度,层层压实责任,严防走过场,确保在X月底前,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要按照“一案一档一结果”的要求建立健全问题台账。
(五)正风肃纪,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市)要认真组织观看学习XX节目,汲取XX、XX事件教训。在“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中,对工作不认真、不深入、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不敢动真碰硬等情况,要严肃执纪问责、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做得好、成绩突出的也要给予表彰肯定。
第二篇: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会议上的讲话
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切实抓好“四项整治”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是,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就我县而言,重点要抓好“四项整治”。一是进一步排查甄别“大棚房”问题。就目前掌握情况看,我县的整体情况较好,但还需要按照中省的要求,以镇为单位,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在排查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政策进行认真甄别,核准问题底数。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必须坚决拆除到位、复垦到位。二是进一步排查项目建设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要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在建和已建成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该停工的要停工,该拆除的要拆除,该完善用地手续的要抓紧完善。三是进一步排查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目的就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秩序,遏制违法占地问题。为此,要把多占、超占宅基地,违法在耕地上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搭建临时用房以及乱堆乱放等问题,一并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四是进一步排查人为破坏或污染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还要对违法开矿、办砖厂、开山取石人为破坏耕地和厂矿企业非法排污造成土地污染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严厉打击,彻底整治,确保整治工作系统、全面开展。
二、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清理整治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问题排查一定要到位。排查要做到四个“清”,即违法对象清、涉及面积清、具体问题清、应负责任清,村、镇和主管部门要对排查结果逐级审核签字背书。二是问题整改一定要到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查的问题实行一案一策,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规范的立即规范,该复垦的迅速复垦,确保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到位。三是违法处罚一定要到位。一方面,对违法主体要处罚到位;另一方面,对失职失责、管理缺位,或者滥用权力、违法违规审批的要问责到位。四是整改把关一定要到位。各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专项清理整治负总责,对辖区内专项行动组织落实、任务落地、排查清理、整治整改、监督指导、总结报告等工作要严格把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坚持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把关、逐项销号,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监督,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专项清理整治只是治标,治本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一要强化县、镇、村三级监管责任,健全和完善责任清单、责任考核和问责机制。二要完善县镇两级的执法监管机制,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健全县镇两级执法机构和队伍,明晰各级工作责任,真正让执法监管落到实处。三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耕地保护投诉举报制度,用好书记民情“三本账”民意收集机制,积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促进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有效防止失职失责问题发生。
四、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抓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必须以“实”字当头、“干”字为先,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调整充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同志任组长,X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局,由X同志抓好日常工作,做好整治工作的推动落实。二是建立联合督查工作机制。由X局牵头,从X局、X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排查工作组,深入各镇排查督导,确保问题排查全面、整改到位。三是逐级压实责任。县政府承担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各镇党委、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农业、X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对四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结束后,各镇党委、镇政府要向县整治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排查整治情况;X局、X局要联合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排查整治情况。四是强化纪律和法治保障。纪委监委要主动出击助力专项整治,抓好工作落实的监督和干部失职失责的问责;公安机关要将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工作统筹结合,从严惩处阻碍清理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切实为整治工作保驾护航。五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牵头,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抓好典型问题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一方面及时向下传达省市情况,另一方面要及时将我县排查整治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营造认真、务实、高效的整治工作氛围。六是保持社会稳定。实施中有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抓好矛盾化解,不得造成群体事件或其他影响和谐稳定的事件。
同志们,“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事关耕地保护红线和乡村振兴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保障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第三篇: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依据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X省农业委员会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X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特〔20XX〕160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清理“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X农明电〔20XX〕108号)及《X市农业林业委员会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X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林〔20XX〕249号)文件精神,我区迅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早安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变更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问题;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以及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区于X月12日召开了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力地加强了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X月31日,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再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镇要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近期内开展“大棚房”排查摸底清理回头看工作。X月14再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对已摸排出的问题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对回头看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不留死角。
(二)全面细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全区各镇都成立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三)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整治整改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各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二是认真对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
各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拆除坚决拆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免土地荒芜,确保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四)认真组织“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
区农林委、国土分局以及各镇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组,在村两委配合下,立即开展“暴风式”回头看检查。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入”的要求,进行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现场督察,督促各镇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各镇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并派出专人逐点位核验,对是否存在新建“大棚房”以及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真组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依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六)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一是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协调联动、相互配合、集中攻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大棚房”违法建设和租售行为,确保如期清零;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二、排查成果
我区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共排查塑料大棚XXXX个,面积XXXXX亩,日光温室X个,面积XX亩,连栋温室X个,面积XX亩。其它农业设施XX个,面积XX亩。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X个,涉及棚数X个,土地面积XX亩。
回头看排查中,共调查塑料大棚XXX个,面积XXX亩;日光温室X个,面积XX亩,连栋温室X个,面积XX亩,其它农业设施XX个,面积XX亩。在回头看检查中,我区对发现的个别小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第三次再排查中,我区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三、问题整改情况
经过前期排查,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X个,涉及棚数X个,土地面积XX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XX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1、X镇X村大棚塑料厂:已经整改到位。
2、X镇XX蔬菜整理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3、X镇X大棚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4、X镇X织小网厂:已经整改到位。
5、X镇X农资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6、X镇X饭店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7、X生态园餐饮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用地用途不改变。
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第四篇:镇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镇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原则,在全镇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保障。
二、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工作要求
(一)镇级抓总。
镇级建立由镇zf领导牵头,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和国土所共同负责,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主要抓好目标确定、掌握政策、组织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及时汇总专项行动情况,指导做好“大棚房”整治后土地复耕快速恢复生产等相关工作。
财政所做好对擅自改变用途,整改不到位的“大棚房”受补助情况及资金追回工作,全力保障“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经费。
国土资源所做好农业设施用房审批情况信息提供工作,实时跟进整治进展,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大棚房”,确保整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其他有关镇属部门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镇zf统一部署下,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
(二)整改落实。
镇级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和岗位职责。四、工作步骤
在排查清理阶段(202_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会同国土资源所按照专项行动清理整治范围和要求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三类问题”底数。
农业、国土资源等科室将掌握的大棚数据、卫片发现的设施农业违法用地图斑发至各农业经营主体,结合下发数据、图斑及本地实际,进行全面梳理,逐个入园入棚入场现场核查,排查在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在农业大棚内建设商品住宅、严重超面积农业大棚看护房“三类问题”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大棚房”问题台账。
在整治整改阶段(202_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国土资源所会同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等部门科室组织开展“三类问题”查处、整改和问责追责工作。对看护房超面积、设施农业附属设施少批多建等行为,要督促当事人迅速整改。
对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擅自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的,国土资源所要从严从快立案查处。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大棚房”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或由镇zf组织强制拆除,抓紧恢复耕地农业生产功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
成立由镇zf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镇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承担日常工作。(二)考核工作实绩。
“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将纳入本镇对所涉及村考核内容。各涉及村于每周五下班前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清理整治进展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应及时上报。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各村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三)构建长效机制。
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探索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四)接受社会监督。
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平台,电话:()及时做好群众举报电话处置工作。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不作为、乱作为,要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应同时通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五篇:镇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镇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镇zf决定从9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大和*中全会精神,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和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小组
成立*镇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开展专项行动。
(二)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镇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专项行动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等,承担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定期向镇委、镇zf和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报告我镇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情况;统计汇总排查清理整治情况,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协助上级zf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对排查工作中查出的重大案件进行查处。
三、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清理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协助上级zf采用入园入棚、村两委排查等手段,对辖区内的各类农业园区、农业大棚、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等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收集清理整治范围内,特别是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实施违法违规非农设施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信息,要找准问题,以村为单位,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并认真填写《“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调查表》(附件1),报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二)整治整改阶段(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
1.整治整改。按照专项行动方案,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根据整治整改的情况,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配合区专项行动小组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推进查处和整改纠正,组织落实完成整治整改。
2.及时总结上报。完成本辖区整治整改情况后,填写《“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附件3),并形成专项行动整治情况报告(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整治结果及成效),于12月5日前报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
认真开展清理排查,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实施违法违规非农设施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并核实是否享受财政补助等情况,以村为单位,逐级汇总上报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为彻底整改提供依据。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
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查处,坚决退房还地,恢复农业生产。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逐一排查“大棚房”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补助资金。
(四)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五)严肃执纪问责
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交由各级纪委监委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自治区和*市及*区的统一部署,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