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现在已经进入十月下旬,冲刺年度目标任务,只剩下不到一个季度的时间。经县委同意,县纪委决定在这个时候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传达学习中省市纪委有关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通报前三季度纪律审查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迅速开展查漏补缺,采取有效措施迎头赶上,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个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中省市纪委新部署新要求。
近期,中央纪委召开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电视电话会,省纪委先后召开了各市区纪委书记座谈会和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市纪委召开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我将会议精神作以简要传达。
(一)中央纪委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
9月26日,中央纪委召开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电视电话会,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讲话中强调了三个方面: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是落实中央要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的有力举措,是回应关切、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二是要把握重点环节,认真做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要进一步畅通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加快梳理排查,及时交办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在人员上,重点交办反映乡、村两级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在问题上,重点交办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以及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等问题。及时妥善办理,确保上级督办件落实到位。要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催办实效。三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协调配合,确保督办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省各市区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
8月30日,省纪委召开各市区纪委书记座谈会,郭永平书记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夯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核心要义,把握好问责对象、问责情形和终身问责要求,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省纪委将于下半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二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解决“四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紧盯隐身变异的“四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行为。要着力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市县纪委要直查快办,让群众感受到基层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三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要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审查。实践“四种形态”不仅仅是纪委的责任,更多的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要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提醒教育、抓早抓小,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四要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认识省委出台“三项机制”重大意义,自觉把规则立起来、挺在前。纪检监察机关特别要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和区分政策界限,把严格执纪和区分政策界限、容错失误统一起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综合效果。认清容错纠错的前提是严格遵规守纪,目的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形成按规则办事的政治生态。五要认真抓好换届工作,配好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良好换届环境。
(三)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
8月24日省纪委召开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郭永平书记提出三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派驻机构全覆盖是一次内涵深刻的改革,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织制度创新,有利于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二要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的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派驻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三要扎实做好派驻监督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派驻干部队伍。
(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10月14日上午,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述会议精神,通报全市前三季度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纪律审查工作,安排第四季度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俊哲出席会议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凝心聚力抓好今年第四季度工作。一要牢牢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放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问责追责这把利剑,以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二要锲而不舍反“四风”、正作风。要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越往后执纪越严。三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用好“四种形态”。紧紧围绕“四个重点”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充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动辄则咎。四要深入推进“三化”建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五要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坚持不懈“创争出”。准确区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故意过失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客观看待、公正处理干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偏差,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作为的积极性。要结合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完
善“创争出”考核机制,引领和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冲刺年度目标任务。
中省市纪委的这些新部署、新要求,为我们做好当前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迅速对今年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一次“回头望”,采取有力措施查不足、补短板、抓落实,确保年初县纪委部署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个方面,客观分析把握当前面临形势。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紧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正风肃纪,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1至9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6件,处置问题线索111件,初核105件,诫勉谈话73人次,谈话函询11人次,立案70件,结案5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处置问题线索45件,初核38件,立案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13人。在经历了省委巡视的洗礼后,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深入民心,纪律检查工作得到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正风肃纪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巡视整改工作得到省纪委和市委郭青书记的肯定,县纪委先后荣获全市纪律审查工作先进集体、宣教工作先进集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客观看待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从目前的工作情况来看,我们在“三化”建设、纪律审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离市纪委的要求、和兄弟县区的进展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从昨天市纪委调研督导组在重点工作督查反馈会上通报的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三化”建设尚未完全到位。
个别镇纪委和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还不彻底,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在兼职纪检监察和中心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镇纪委谈话室使用不符合要求,有效使用率偏低,造成资源浪费;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水平不高,纪律审查程序不规范、案卷资料不完善,所办案件不一定能够完全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二是纪律审查工作在全市名次滞后。
纵向看,我们的办案数字逐年上升,特别是去年以来,较往年有了大幅提升;但横向比,与兄弟县区还有很大差距,1至9月我县纪律审查工作立案总量70件,排名第十,排名第一的是汉滨区145件。市纪委的要求是今年要突破100案,从有效工作时间来看,我们只剩下52个工作日,任务很重、时间很紧,必须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才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有很大差距。
1-9月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案20件,排名全市第九。现在,各县区都在竞相赶超,我们稍微松懈,就会滑到倒数第一,这是绝对不能出现的。同时,这也与县委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是背道而驰的,没有坚强的纪律保障和严肃的追责问责,脱贫攻坚只能停留在口号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会流于形式。这个责任,是谁也承担不起的。四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和执纪水平还有欠缺。
突出表现在案源线索来源渠道窄,一些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坐等靠”思想严重,习惯于被动受理信访举报,满足于对一些浮在面上的问题的核查,对深层次的腐败违纪问题不敢触碰,不愿主动查找问题线索,看似这只是缺乏担当的表现,但是说到底,这也是政治问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不敢义正言辞地与腐败违纪问题作斗争,不愿铁面执纪,就是政治不合格。请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都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在个别镇和部门还表现的比较突出。请大家深入思考,认真寻找差距,及早查漏补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改,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第三个方面,凝心聚力抓好第四季度工作。
(一)切实担起担子,牢牢压实“两个责任”。
一要正确把握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防止因认识不到位导致工作缺位。认识问题是思想问题,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基本前提。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必然会导致责任不清、落实不力、缺位失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的政治责任,坚持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放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越是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对纪委的工作越是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这也是辩证的关系。一方面,只有党委的“牛鼻子”牵牢了,纪委的“鞭子”才能用上力;另一方面,只有纪委的监督力量集中起来,把纪律的“戒尺”抓牢、举好,党委的主体责任才能抓的更准、落的更实。在这里,我再强调一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机构一定要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问责职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决摒弃“老好人”的思维,牢固树立“不得罪腐败分子,就会得罪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敢于坚持原则,关键时候敢于亮剑、敢于发声,挺直腰杆维护党纪党规,把纪律和规矩牢牢树起来。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严肃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王岐山书记说过,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今年,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紧围绕谁来问责、问什么责、怎么问责等基本问题,对党内问责的主体、对象、原则、情形、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我们开展好党内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各镇、各部门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学习领会,用好问责追责这把利剑。对具体的工作而言,我们的问责就是要围绕落实
“两个责任”、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行。在10月14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市纪委对汉滨区老城办、白河县茅坪镇两个镇办截至9月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面“零查处”的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并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同时,对汉滨区纪委包抓领导区纪委副书记向文昌,白河县纪委包抓领导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美莲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汉滨区纪委、白河县纪委对老城办、茅坪镇党委、纪委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问责结果须报备同意,也就是必须给予纪律处分。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例子,希望引起大家的警醒。凭心而论,我不希望我们在座的任何一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受到责任追究,但也不希望因为哪一个镇、哪一个部门的工作不力而影响到工作全局,影响到县委、县政府的整体考核。请大家反思!今后,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影响全局进展的,要坚决实施问责,谁的地方出了问题,坚决追谁的责,绝不含糊、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绝不护短!
三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真正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县委、县纪委先后印发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问责规定》,今年又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这些制度性文件,我们
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好、落实好。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进一步细化、量化,研究过硬、管用的具体措施,确保责任明晰、问责有力、追责有据。同时,要坚决杜绝“重安排部署、轻督导检查”的倾向,防止落实“两个责任”虚化、空化、表面化。从今天开始,县纪委各联点常委要经常到包联的镇、部门以及分管室进行督导检查,督查内容包括此次市纪委专项督查反馈的问题;镇纪委要在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和协助镇党委要到所辖站所开展检查,确保基层党支部也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基层一线把清风正气树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分层区分,扎实整改。下一步,我还要专门安排时间,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对督导巡查走过场、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实施问责。
(二)严肃执纪问责,弛而不息正风肃纪。
通过近几年持续正风肃纪,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改善党,这次市纪委调研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和了解,也对我们干部作风的持续转变给予了充分肯定。这些都与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努力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在当前的持续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特点,主要是由明变暗、由面上转入地下、由公开转为隐蔽,增加了发现和查处的难度。中秋和国庆前夕,中央纪委、省纪委先后通报了多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主要集中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金、违规操办大操大办、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
津补贴、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等方面。比如最近曝光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急管理司原司长毛振宾,在培训期间晚上组织宴请,并将相关费用计入培训费以公款结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我们县上也有典型案例,梅子镇安坪村廖国成利用女儿出嫁之际,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所得。大家要以此为戒,保持清醒头脑。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机构要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列为纪律审查重点,聚焦奢靡享乐问题,紧盯隐形变种的“四风”,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抓住重点时间和节点,大力整治违规收送礼金、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通过严肃的纪律约束,引导和树立正常、清朗的社会风气。同时,在执纪审查中,要注意既要查清审查对象本人的问题,又要深挖细查涉案其他人员的问题,不论涉及到谁,一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用好“四种形态”。
当前,中省市纪委对执纪审查工作的重点和方式方法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把握,紧紧围绕“四个重点”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一要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审查,严查妄议中央的问题,重点抓住大是大非,防止政治上的自由主义;要严肃审查团团伙伙的行为,倡导正常的同志关系;还要重点审查对抗组织的行为,对于在巡视巡察期间打探涉及个人的内幕消息,一律以对抗组织审查对待。二要加强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审查,把握好关键时间节点,突出公款消费、超标准接待、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加大
明察暗访和问题线索核查力度,不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三要加强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审查,突出违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定、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情况等问题。四要加强对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审查,突出权钱交易以及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问题。
当前,我县在纪律审查工作中面临的严峻形势,不仅是不进则退,更是慢进也是退,稍有松懈就会丧失工作主动权,造成极其被动的局面。各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务必拧紧这根弦,抓实抓好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置、执纪审查以及审理等各个环节,做到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结率,保证案件数量不低于去年水平、全市排名不居末位。
在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的同时,要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以“严管”体现“厚爱”。在具体工作中,要特别注意运用好前两种形态,抓早抓小、敢于批评,加强细微监督和日常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一些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要动辄则咎,及时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警醒其悬崖勒马,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在践行
“四种形态”中,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明确各自责任,强化担当,形成责任明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特别是纪委、纪检组要切实转变执纪理念,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达到无病预防、小病早治的目的,最大限度的减少第三种、第四种形态。从这个角度讲,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不仅是纪委的责任,更多的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因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一定要协助、督促所在党组织用好“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的新常态贯穿到纪律审查、干部监督、权力制约、为民服务等各个环节。
(四)深入推进“三化”建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推进“三化”建设,是夯实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基础、提升工作质量、保障办案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基础保障。具体地讲,在干部专职化方面,要持续深化“三转”,坚决清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兼职和分工,特别是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部门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必须坚守主责主业,严禁承担除中心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在设施标准化方面,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提高谈话室和办案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是涉及到镇纪委接受审查的人员,一律要在谈话室进行,严禁在谈话室从事与纪律审查无关的活动。下一步,县纪委要尽快开通监控指挥网络,实现对镇纪委纪律审查过程的全程监督和过程留痕。在工作规范化方面,要重点围绕市纪委调研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我们自查出的问题,彻底整改,保障在审查程序、案卷资料管理上的规范。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现在已经是十月下旬,完成市纪委既定的目标任务,时间非常紧迫,任务极其艰巨。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不仅要落实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和镇纪委的监督责任,还要落实县直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扎实开展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对反映扶贫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中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要认真梳理研判,及时交办督办,重点问题线索实行县纪委直接查处,复杂问题通过县纪委协查和办案协作区查处。要突出工作重点,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的作用,通过“常委包抓、部门联动、各镇协同”的方式和“每月汇总、季度通报、末位约谈”的措施,确保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位次不降。
(五)认真落实“三项机制”,以“创争出”引领目标责任考核。
今年,省委出台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这三项机制,是协调统一的有机整体,目的是解决一些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作风庸懒散拖,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的问题。县委也制定了相应的“三个办法”,结合实际对我县贯彻落实省委
“三项机制”进行了细化、量化,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正确运用和把握容错纠错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置,把执纪监督和容错纠错、把鼓励担当与惩戒不作为有机结合,准确区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客观看待、公正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用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作为的积极性,充分调动有利于发展的积极因素。
市纪委提出的“创争出”,对于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具有重要的载体作用。当前,宁陕正是举全县之力、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结合监督执纪的工作实际,依托“创争出”,在容错纠错方面做一些积极的、有益的尝试和探索。要正确树立容错纠错的政治导向,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宽容无意过错,鼓励担当有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争优,形成宁陕特色,力争得到上级肯定和推广。同时,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部署和具体指标要求,以“创争出”总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常规工作争先进、特色工作出经验的目标,推动形成不甘人后、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新形势交给我们新任务,新要求带给我们新动力。我们要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聚焦主业,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充分展现新班子、新集体的良好精神面貌,再加一把油、再鼓一把劲,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重托!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