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运算定律的运用》评课稿
计算教学是当今数学教学的基本点,也是一个难点。许多人在做着艰苦而有意义的工作,努力探索一条计算教学的新路子。在计算教学中,不仅要使学生能够正确、合理地计算,还要能够灵活地掌握计算方法。在明晰算理的基础上,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尊重学生的个性特征,关注学生主动探索计算方法的思维过程,体现解决问题策略多样化已成为我们的一线教师贯彻新课标理念,探索时下计算课教学的行动指南。听了我校陶执教的《加法运算定律的运用》让我感悟很深刻,对我的启发很大。
陶在教学中利用小组合作的学习方式,促使学生在合作交流中得知算法多样化。学生是学习的主人,他们有权选择自己的学习方式、方法。在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中,《数学课程标准》特别倡导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本节课,陶@#打破了以往课堂教学中教师讲、学生听的单纯接受式的学习方式,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学习,并充分发挥小组长的作用。组长为组内同学分工,组织他们独立操作、合作交流。通过交流,学生感受到:同是一道题,计算方法却多种多样。我对学生不同的算法、不同的思维方式,及时给予肯定,并尊重他们的选择。学生通过交流,体会出哪种算法更适合自已。在课堂上,学生在汇报小组讨论结果时,大多数学生都说”我们小组有两种算法”,“我们小组的另一种做法”等。这就证明学生通过合作探究已经初步形成了合作的意识。
但我个人认为一节新授课,完成的习题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习题要有针对性、和代表性,如在拓展练习时,把本节课学的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利用交换律、结合律完成两三道习题。比如:115+132+118+85=
学生只有通过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哪两个数结合在一起,才能使计算简便。这样既不耽搁很多时间,又很好地培养了学生灵活掌握知识的能力。
总之,整节课的教学,学生学得还是很深动,教师教得也很轻松,能够体现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与引导者”的新课程理念,学生是快乐的,学习是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