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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5《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课件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72-622682 课件 发布时间: 2023-08-07 19:11: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4〕15《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课件

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以下简称:我行)自助设备管理,保证自助设备稳定、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的功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根据公安部颁布的《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助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存折补登机、自助缴费终端、多媒体查询机等自助性自动化设备。与自助设备相关的UPS电源、电视监控、后台软件监控系统等附属设备、软件亦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各网点对自助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软件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应遵循本办法。

第二章

自助设备的人员管理

第四条

我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人负责辖内自助设备的管理,自助设备挂靠网点必须配备A岗操作员和B岗操作员。

第五条

A岗操作员主要负责自助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账务核对及差错处理、解决自助设备故障、编制自助设备报表,保管ATM防盗门钥匙A、自助设备保险柜密码和上箱体钥匙,处理自助设备吞没卡等工作。

第六条

B岗操作员主要负责自助设备现金收付、清点、领缴、装取、登记簿填写、ATM防盗门钥匙B、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钞箱钥匙保管等工作。

第七条

A、B岗操作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三章

自助设备的选型、购置与安装

第八条

自助设备选型由总行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型、性价比最优”的原则进行购买。

第九条

自助设备的购置,由各营业网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自助设备需求计划,经总行审定后,进行自助设备购置。

第十条

自助设备的布放应遵循“合理布局、发挥效能、易于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设置在人流量大、现金需求高的场所。

第十一条

我行必须按当地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要求 办理备案或报批手续,方可进行自助设备安装和投产工作。

第十二条

安装后的自助设备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安装环境应符合自助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的要求,有可靠的防火、防水、防盗、防鼠以及标准地线安全防范措施与设施,符合当地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及总行关于自助设备安全的要求。

二、按总行统一的装修规范进行装修,自助设备窗口高度适于客户操作,显示屏不能被太阳光直接照射,不允许自助设备后端机体裸露在营业厅客户活动区。

三、具备一定的操作和故障排除空间,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

四、自助设备必须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监控摄像头安装位置隐蔽,能够完整摄录到客户面部和存、取钞口图像,但不得摄录到客户输入的密码。监控系统必须将所有自助设备和工作人员维修操作区全部纳入监控范围,二十四小时监控网点操作人员进出和业务操作过程。

五、自助设备必须安装UPS电源且自助设备及其配套的网络设备、电视监控等辅助设施必须通过UPS供电。

六、通过自助设备的屏幕标明总行客服电话。第十三条

自助设备安装完毕,由综合部会同电子银行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第四章

自助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

第十四条

自助设备挂靠网点要指定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自助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使机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安全运行。

一、每日营业前打开自助设备上箱体,及时取出被吞没的银行卡,登记《自助设备吞没卡登记表》。

二、每日对自助设备做一次日常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自助设备是否有附加物,特别是密码键盘、出钞口、屏幕是否被异物覆盖,出钞口内是否有异物;自助设备上或周围是否有非法摄像头;周围是否有非法告示;检查插卡口是否正常;门禁是否加装读卡器等。

三、每日营业前,应清洁操作台、显示屏及面板灰尘,做到外表无积尘、污垢,显示器明亮;每月清洁一次读卡器磁头,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每季对自助设备内的点钞器、读卡器除尘,清洗各光电管、存款器通道及喷墨头;每年要给自助设备的存款器、读卡器和点钞器的机械传动部件加油,对电源与显示器应开盖吸尘,清洁电路板和打印机,检查出钞部件是否正常。

四、每日检查是否需要更换打印纸、色带;是否需要加钞;自助设备和电视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五、每日填写《自助设备运行日志》,记载机器运行、发生的故障和事故等情况。发现故障情况时,应及时联系电子银行部进行解决,并立即将故障情况、内屏错误代码、外屏错误提示等信息,通过图片文字形式向电子银行部报告。由电子银行部及时解决,电子银行部无法解决的,联系厂家解决。

六、每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自助设备的维护厂商在进行设备的维护或维修时,网点自助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全程参与,并与厂商共同登记《自助设备维护登记表》,记录的内容应该包括:维护公司和人员姓名,维护的自助设备编号,维护的起讫时间,维护和维修过程中进行的主要工作、更换的零部件等事宜。自助设备维护厂商技术人员在对我社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时,网点管理人员必须核实技术人员身份。

第十六条

总行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自助设备运行的环境及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并登记《自助设备巡检登记表》。巡检至少一季度一次,巡检的内容应包括设备清洁状况、UPS电源、地线、通讯线路、安防措施、安全状况、各种表格的登记情况、自助设备档案保管情况以及电视监控系统录像持续时间、清晰度、摄像头位置等。第十七条

严禁涂改自助设备相关的各种登记表上的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必须由网点负责人和A、B岗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五章

自助设备监控管理

第十八条

自助设备监控管理包括自助设备电视监控和软件监控系统的管理。自助设备电视监控系统是指安装在自助设备端的电视监控设备及相应管理系统,主要提供对自助设备交易情况的全程录像功能,以维护银行和客户利益。自助设备软件监控系统是基于综合应用前置系统建立的运行管理系统,主要提供机具状态监控、系统维护、故障响应、统计报表等功能,可供各级自助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监控及考核使用。

第十九条

营业部、各网点要明确专人对自助设备系统运行、网络运行、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监控到的缺纸、缺钞及通信故障等信息提示,应随时跟踪了解故障设备的恢复情况并进行记录。对监测到的设备故障,必须及时通知自助设备维护厂家到现场维修解决。

第二十条

自助设备电视监控系统由电子银行部管理。电视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后网点负责人应立即将故障情况上报电子银行部,电子银行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修复。如 二十四小时内不能修复,电子银行部必须提供备用设备,以确保自助设备二十四小时后正常运行。更换设备时,电子银行部要对原设备中的录像资料进行刻录复制,保存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第二十一条

自助设备电视监控系统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电视监控系统必须具有遮挡报警、断路报警、振动报警等功能。

第二十二条

自助设备管理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可调阅自助设备监控录像,其它部门或司法机关等需要调阅录像时必须经总行综合部批准并且由安全保卫岗人员调阅。

第六章

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管理

第二十三条

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须双人分别保管,即A岗操作员保管ATM防盗门钥匙A、自助设备保险柜密码和上箱体钥匙,B岗操作员保管ATM防盗门钥匙B、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钞箱钥匙。

第二十四条

钥匙用毕,不得随身携带,必须入库(柜)保管。如自助设备管理员外出离开营业室时,需要将ATM防盗门钥匙及自助柜员机上箱体钥匙交于柜面当班人员保管,禁止将防盗门A、B钥匙同时交接给同一柜员,钥匙交接如同重控交接,交接班时将ATM管理员职责及保管的钥 匙,同时交接给下一位接班现金柜员,并在主管见证签名下进行。柜员离岗,及时将钥匙交接给下一位当班柜员。避免自助设备管理员遇节假日、外出时无法及时处理ATM故障等问题,以确保自助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十五条

办理钥匙、密码交接时,必须在《自助设备钥匙、密码交接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

在自助设备开箱验货、土建施工、联机调试过程中,自助设备的相关资料、钥匙和密码由自助设备挂靠网点负责人保管。

第二十七条

自助设备通过验收测试、正式运行后,自助设备挂靠网点A岗操作员必须立即更改保险箱密码,更改过的密码密封后交网点负责人入库保管。多余的钥匙密封后,注明自助设备编号、密封时间,并经网点负责人与A、B岗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后上缴总行综合部入保险柜管理,如需启封,按现金库房钥匙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A岗操作员工作调动时,应及时更换密码;密码须不定期更换,每月至少更换一次;更改过的密码重新密封后交网点负责人入库保管。

第七章

自助设备的现金管理和账务核算 第二十九条

自助设备的钞箱视同金库管理,实行双人 开箱、双人复核、双人装钞制度。现金的领取、上缴、运送,必须执行出纳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第三十条

自助设备现金加钞、点钞、清机等过程必须在电视监控下双人进行。装入或取出自助设备现钞,必须做到双人(A岗操作员和B岗操作员)操作、武装守护、及时清点、交叉复核、不得中途换人。

一、A岗操作员和B岗操作员装取现钞时,必须做到“同装、同取、同清点”;清点时,必须使用为自助设备配备的专用A级点钞机;钱箱启闭时,必须在营业室监控下进行,做到“同开、同闭、同加锁”。

二、装入或清出自助设备的现金须填写《自助设备轧账、加钞登记表》,注明时间、券别、张数及金额,并双人签章。

三、因特殊情况无法开箱取钞时,必须立即报告自助设备网点负责人,迅速查明原因,并会同自助设备网点负责人、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开箱;开箱后,除A、B岗操作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接触现钞。

第三十一条

每次自助设备现金加钞、点钞、清机时,废钞箱里的钱款应单独清点并存放,避免与其他钞箱钱款混淆。

第三十二条

每次加钞完毕,密码锁必须调乱,严禁出现仅凭密码或钥匙就能打开保险箱的现象。第三十三条

每次自助设备加钞前应进行轧账处理,加钞后对外营业前,必须进行实地测试,测试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测试情况在《自助设备运行日志》记载。测试的内容包括:

一、检查钞箱设置与装载的币种面额是否相符。

二、检查钱箱有无串位。

三、做一笔取款交易,检查吐钞面额是否准确。第三十四条

自助设备用钞质量要求:自助设备备付现钞必须是无破损、无断裂、无透明纸粘贴、无褶皱及卷角等7-8成新的人民币;禁止使用原封新钞和潮湿的现钞;自助设备备付现钞在装机前,须经有识别假币功能的点钞机及人工反假、过数。

第三十五条

要加强自助设备现金的管理,做到合理装填,保证支付,减少现金的无效占用。

一、自助设备挂靠网点应确定专人(A、B岗操作员)负责办理自助设备现金的领取、上交手续,并做到当面复点,交接清楚。

二、当自助设备柜员尾箱余额与自助设备钞箱中的现金实物不一致,或出现可疑交易需确认,或取款人提出疑问时,必须及时清点机内库存现金,若有不符,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按第四十条之规定处理。

三、每台自助设备的现金库存,应考虑区域和时段因素,掌握支付规律,进行限额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准突破限额,但每次现钞的最低装入量必须保证一天的现金支付量。

四、A、B岗操作员必须随时掌握机内现钞券别和数量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加钞以保证自助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六条

自助设备所用的现金,原则上于营业开始前一次装入。遇特殊情况需中途添加现金时,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十七条

自助设备挂靠网点最少两天一次对自助设备进行轧账,每次自助设备加钞前应进行轧账处理。

第三十八条

执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自助设备挂靠网点的内部主管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清算中心、电子银行部每季度至少抽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

一、自助设备柜员尾箱余额与自助设备钞箱中的现金实物是否一致。

二、日常现金的领取、上缴、加钞及清钞等手续是否坚持双人办理。

三、款项的清点、交接及运送工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长短款及错账记录是否清楚,相关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五、钥匙和密码的交接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第三十九条

自助设备操作员轧账时必须核对自助设备账务报表,核查流水清单,核对账款。如发现错账、冲账或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第四十条

自助设备操作员轧账时,必须将自助设备柜员尾箱余额与自助设备钞箱中的现金实物相核对。如核对不符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应以综合业务系统中自助设备柜员尾箱余额为准,根据自助设备交易流水清单、自助设备流水卷纸、电视监控等记录查找出长短款项所对应的银行卡号,同时详细登记《差错处理登记表》。

二、长款不得以现金方式退还持卡人。

三、如果本网点的卡在本网点的自助设备上发生的差错,需要将差错款项挂账处理,查明差错原因后,长款转账存入客户卡内,短款积极追索。

第八章

吞没卡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自助设备将作吞卡处理:

一、发卡机构发出吞卡操作指令;发卡机构仅可以对ATM 交易中规定为“特殊条件下需没收的卡(07)”、“有作弊嫌疑的卡(34)、”“挂失卡(41)”、“被窃卡(43)”、“需捕捉的卡(67)” 发出吞卡指令。

二、自助设备发生故障。

三、持卡人操作失误。

第四十二条

自助设备吞卡后将打印凭条,其上载明该卡暂由银行保存,凭条不作为领卡的参考依据。

第四十三条

被吞卡片由自助设备挂靠网点负责暂时保存。对自助设备非因发卡机构吞卡指令而吞卡的,客户可在吞卡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持有者的材料到自助设备挂靠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第四十四条

自助设备挂靠网点自助设备管理员在核对领卡人和持卡人身份后,如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领卡人可在《自助设备吞没卡登记表》上签名领取卡片。

一、持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与所领卡片正面字母(拼音)或背面签名一致。

二、持卡人身份证件及所领卡片通过交易密码认证。

三、能确认所领卡片持卡人身份的其他法律认可的方式。

第四十五条

各网点对吞卡认领期满无人认领的卡片或按发卡行指令吞没的卡片,须做剪角处理,上缴时逐张抄列《吞没卡上缴清单》,注明卡号、序号及吞卡原因,连同 被剪角处理后的卡片一并送交总行清算中心,由清算中心负责销毁。《吞没卡上缴清单》作为《吞没卡销毁清单》的附件。

第四十六条

对由于发卡行发出指令吞没的卡片,发卡行可在吞没卡发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行提出收回该卡片的要求。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发卡行承担。

第四十七条

我行清算中心收到吞没卡片及《吞没卡上缴清单》等相关资料后,须及时将发卡机构未提出收回要求的被吞没卡片复印留存,并以发卡机构为单位进行分类,填写《吞没卡销毁清单》后作销毁处理。

第四十八条

对非本系统银行卡,清算中心应将填写好的《吞没卡销毁清单》。

第四十九条

我行应妥善保管被吞没卡片,并承担被吞没卡片保管不当的风险和由此造成的资金损失责任。吞没卡的所有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15年。

第九章

自助设备的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

自助设备的档案包括自助设备相关的各种登记表、自助设备硬件档案、自助设备相关流水等。

第五十一条

各网点营业部门必须建立自助设备硬件档案,档案中应该包括自助设备部件的配置和配套的专用设 备,设备安装投产和报废时间,并跟踪记录部件和配套设备的调整、更换情况。

第五十二条

自助设备打印出的流水及有关账、簿、表,由自助设备挂靠网点按照清算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各种表、簿、账的设置、装订方法和保管期限如下:

一、自助设备交易流水按纸卷封存并注明使用时间段,保存期限15年。

二、自助设备相关的各种登记表,保管期限15年。

三、自助设备各种交易报表按月装订成册,保存期限15年。

四、自助设备硬件档案按年设置,保管期限15年。

第十章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总行电子银行部负责解释修订。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以下简称:我行)自助设备管理,保证自助设备稳定、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的功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根据公安部颁布的《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助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存折补登机、自助缴费终端、多媒体查询机等自助性自动化设备。与自助设备相关的UPS电源、电视监控、后台软件监控系统等附属设备、软件亦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各网点对自助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软件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应遵循本办法。

第二章

自助设备的人员管理

第四条

我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人负责辖内自助设备的管理,自助设备挂靠网点必须配备A岗操作员和B岗操作

员。

第五条

A岗操作员主要负责自助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账务核对及差错处理、解决自助设备故障、编制自助设备报表,保管ATM防盗门钥匙A、自助设备保险柜密码和上箱体钥匙,处理自助设备吞没卡等工作。

第六条

B岗操作员主要负责自助设备现金收付、清点、领缴、装取、登记簿填写、ATM防盗门钥匙B、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钞箱钥匙保管等工作。

第七条

A、B岗操作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三章

自助设备的选型、购置与安装

第八条

自助设备选型由总行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型、性价比最优”的原则进行购买。

第九条

自助设备的购置,由各营业网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自助设备需求计划,经总行审定后,进行自助设备购置。

第十条

自助设备的布放应遵循“合理布局、发挥效能、易于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设置在人流量大、现金需求高的场所。

第十一条

我行必须按当地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要求

办理备案或报批手续,方可进行自助设备安装和投产工作。

第十二条

安装后的自助设备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安装环境应符合自助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的要求,有可靠的防火、防水、防盗、防鼠以及标准地线安全防范措施与设施,符合当地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及总行关于自助设备安全的要求。

二、按总行统一的装修规范进行装修,自助设备窗口高度适于客户操作,显示屏不能被太阳光直接照射,不允许自助设备后端机体裸露在营业厅客户活动区。

三、具备一定的操作和故障排除空间,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

四、自助设备必须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监控摄像头安装位置隐蔽,能够完整摄录到客户面部和存、取钞口图像,但不得摄录到客户输入的密码。监控系统必须将所有自助设备和工作人员维修操作区全部纳入监控范围,二十四小时监控网点操作人员进出和业务操作过程。

五、自助设备必须安装UPS电源且自助设备及其配套的网络设备、电视监控等辅助设施必须通过UPS供电。

六、通过自助设备的屏幕标明总行客服电话。第十三条

自助设备安装完毕,由综合部会同电子银行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第四章

自助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

第十四条

自助设备挂靠网点要指定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自助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使机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安全运行。

一、每日营业前打开自助设备上箱体,及时取出被吞没的银行卡,登记《自助设备吞没卡登记表》。

二、每日对自助设备做一次日常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自助设备是否有附加物,特别是密码键盘、出钞口、屏幕是否被异物覆盖,出钞口内是否有异物;自助设备上或周围是否有非法摄像头;周围是否有非法告示;检查插卡口是否正常;门禁是否加装读卡器等。

三、每日营业前,应清洁操作台、显示屏及面板灰尘,做到外表无积尘、污垢,显示器明亮;每月清洁一次读卡器磁头,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每季对自助设备内的点钞器、读卡器除尘,清洗各光电管、存款器通道及喷墨头;每年要给自助设备的存款器、读卡器和点钞器的机械传动部件加油,对电源与显示器应开盖吸尘,清洁电路板和打印机,检查出钞部件是否正常。

四、每日检查是否需要更换打印纸、色带;是否需要加钞;自助设备和电视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五、每日填写《自助设备运行日志》,记载机器运行、发生的故障和事故等情况。发现故障情况时,应及时联系电子银行部进行解决,并立即将故障情况、内屏错误代码、外屏错误提示等信息,通过图片文字形式向电子银行部报告。由电子银行部及时解决,电子银行部无法解决的,联系厂家解决。

六、每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自助设备的维护厂商在进行设备的维护或维修时,网点自助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全程参与,并与厂商共同登记《自助设备维护登记表》,记录的内容应该包括:维护公司和人员姓名,维护的自助设备编号,维护的起讫时间,维护和维修过程中进行的主要工作、更换的零部件等事宜。自助设备维护厂商技术人员在对我社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时,网点管理人员必须核实技术人员身份。

第十六条

总行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自助设备运行的环境及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并登记《自助设备巡检登记表》。巡检至少一季度一次,巡检的内容应包括设备清洁状况、UPS电源、地线、通讯线路、安防措施、安全状况、各种表格的登记情况、自助设备档案保管情况以及电视监控系统录像持续时间、清晰度、摄像头位置等。

第十七条

严禁涂改自助设备相关的各种登记表上的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必须由网点负责人和A、B岗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五章

自助设备监控管理

第十八条

自助设备监控管理包括自助设备电视监控和软件监控系统的管理。自助设备电视监控系统是指安装在自助设备端的电视监控设备及相应管理系统,主要提供对自助设备交易情况的全程录像功能,以维护银行和客户利益。自助设备软件监控系统是基于综合应用前置系统建立的运行管理系统,主要提供机具状态监控、系统维护、故障响应、统计报表等功能,可供各级自助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监控及考核使用。

第十九条

营业部、各网点要明确专人对自助设备系统运行、网络运行、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监控到的缺纸、缺钞及通信故障等信息提示,应随时跟踪了解故障设备的恢复情况并进行记录。对监测到的设备故障,必须及时通知自助设备维护厂家到现场维修解决。

第二十条

自助设备电视监控系统由电子银行部管理。电视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后网点负责人应立即将故障情况上报电子银行部,电子银行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修复。如

二十四小时内不能修复,电子银行部必须提供备用设备,以确保自助设备二十四小时后正常运行。更换设备时,电子银行部要对原设备中的录像资料进行刻录复制,保存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第二十一条

自助设备电视监控系统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电视监控系统必须具有遮挡报警、断路报警、振动报警等功能。

第二十二条

自助设备管理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可调阅自助设备监控录像,其它部门或司法机关等需要调阅录像时必须经总行综合部批准并且由安全保卫岗人员调阅。

第六章

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管理

第二十三条

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须双人分别保管,即A岗操作员保管ATM防盗门钥匙A、自助设备保险柜密码和上箱体钥匙,B岗操作员保管ATM防盗门钥匙B、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钞箱钥匙。

第二十四条

钥匙用毕,不得随身携带,必须入库(柜)保管。如自助设备管理员外出离开营业室时,需要将ATM防盗门钥匙及自助柜员机上箱体钥匙交于柜面当班人员保管,禁止将防盗门A、B钥匙同时交接给同一柜员,钥匙交接如同重控交接,交接班时将ATM管理员职责及保管的钥

匙,同时交接给下一位接班现金柜员,并在主管见证签名下进行。柜员离岗,及时将钥匙交接给下一位当班柜员。避免自助设备管理员遇节假日、外出时无法及时处理ATM故障等问题,以确保自助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十五条

办理钥匙、密码交接时,必须在《自助设备钥匙、密码交接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

在自助设备开箱验货、土建施工、联机调试过程中,自助设备的相关资料、钥匙和密码由自助设备挂靠网点负责人保管。

第二十七条

自助设备通过验收测试、正式运行后,自助设备挂靠网点A岗操作员必须立即更改保险箱密码,更改过的密码密封后交网点负责人入库保管。多余的钥匙密封后,注明自助设备编号、密封时间,并经网点负责人与A、B岗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后上缴总行综合部入保险柜管理,如需启封,按现金库房钥匙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A岗操作员工作调动时,应及时更换密码;密码须不定期更换,每月至少更换一次;更改过的密码重新密封后交网点负责人入库保管。

第七章

自助设备的现金管理和账务核算 第二十九条

自助设备的钞箱视同金库管理,实行双人

开箱、双人复核、双人装钞制度。现金的领取、上缴、运送,必须执行出纳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第三十条

自助设备现金加钞、点钞、清机等过程必须在电视监控下双人进行。装入或取出自助设备现钞,必须做到双人(A岗操作员和B岗操作员)操作、武装守护、及时清点、交叉复核、不得中途换人。

一、A岗操作员和B岗操作员装取现钞时,必须做到“同装、同取、同清点”;清点时,必须使用为自助设备配备的专用A级点钞机;钱箱启闭时,必须在营业室监控下进行,做到“同开、同闭、同加锁”。

二、装入或清出自助设备的现金须填写《自助设备轧账、加钞登记表》,注明时间、券别、张数及金额,并双人签章。

三、因特殊情况无法开箱取钞时,必须立即报告自助设备网点负责人,迅速查明原因,并会同自助设备网点负责人、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开箱;开箱后,除A、B岗操作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接触现钞。

第三十一条

每次自助设备现金加钞、点钞、清机时,废钞箱里的钱款应单独清点并存放,避免与其他钞箱钱款混淆。

第三十二条

每次加钞完毕,密码锁必须调乱,严禁出现仅凭密码或钥匙就能打开保险箱的现象。

第三十三条

每次自助设备加钞前应进行轧账处理,加钞后对外营业前,必须进行实地测试,测试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测试情况在《自助设备运行日志》记载。测试的内容包括:

一、检查钞箱设置与装载的币种面额是否相符。

二、检查钱箱有无串位。

三、做一笔取款交易,检查吐钞面额是否准确。第三十四条

自助设备用钞质量要求:自助设备备付现钞必须是无破损、无断裂、无透明纸粘贴、无褶皱及卷角等7-8成新的人民币;禁止使用原封新钞和潮湿的现钞;自助设备备付现钞在装机前,须经有识别假币功能的点钞机及人工反假、过数。

第三十五条

要加强自助设备现金的管理,做到合理装填,保证支付,减少现金的无效占用。

一、自助设备挂靠网点应确定专人(A、B岗操作员)负责办理自助设备现金的领取、上交手续,并做到当面复点,交接清楚。

二、当自助设备柜员尾箱余额与自助设备钞箱中的现金实物不一致,或出现可疑交易需确认,或取款人提出疑问时,必须及时清点机内库存现金,若有不符,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按第四十条之规定处理。

三、每台自助设备的现金库存,应考虑区域和时段因素,掌握支付规律,进行限额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准突破限额,但每次现钞的最低装入量必须保证一天的现金支付量。

四、A、B岗操作员必须随时掌握机内现钞券别和数量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加钞以保证自助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六条

自助设备所用的现金,原则上于营业开始前一次装入。遇特殊情况需中途添加现金时,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十七条

自助设备挂靠网点最少两天一次对自助设备进行轧账,每次自助设备加钞前应进行轧账处理。

第三十八条

执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自助设备挂靠网点的内部主管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清算中心、电子银行部每季度至少抽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

一、自助设备柜员尾箱余额与自助设备钞箱中的现金实物是否一致。

二、日常现金的领取、上缴、加钞及清钞等手续是否坚持双人办理。

三、款项的清点、交接及运送工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长短款及错账记录是否清楚,相关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五、钥匙和密码的交接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第三十九条

自助设备操作员轧账时必须核对自助设备账务报表,核查流水清单,核对账款。如发现错账、冲账或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第四十条

自助设备操作员轧账时,必须将自助设备柜员尾箱余额与自助设备钞箱中的现金实物相核对。如核对不符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应以综合业务系统中自助设备柜员尾箱余额为准,根据自助设备交易流水清单、自助设备流水卷纸、电视监控等记录查找出长短款项所对应的银行卡号,同时详细登记《差错处理登记表》。

二、长款不得以现金方式退还持卡人。

三、如果本网点的卡在本网点的自助设备上发生的差错,需要将差错款项挂账处理,查明差错原因后,长款转账存入客户卡内,短款积极追索。

第八章

吞没卡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自助设备将作吞卡处理:

一、发卡机构发出吞卡操作指令;发卡机构仅可以对ATM 交易中规定为“特殊条件下需没收的卡(07)”、“有作弊嫌疑的卡(34)、”“挂失卡(41)”、“被窃卡(43)”、“需捕捉的卡(67)”

发出吞卡指令。

二、自助设备发生故障。

三、持卡人操作失误。

第四十二条

自助设备吞卡后将打印凭条,其上载明该卡暂由银行保存,凭条不作为领卡的参考依据。

第四十三条

被吞卡片由自助设备挂靠网点负责暂时保存。对自助设备非因发卡机构吞卡指令而吞卡的,客户可在吞卡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持有者的材料到自助设备挂靠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第四十四条

自助设备挂靠网点自助设备管理员在核对领卡人和持卡人身份后,如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领卡人可在《自助设备吞没卡登记表》上签名领取卡片。

一、持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与所领卡片正面字母(拼音)或背面签名一致。

二、持卡人身份证件及所领卡片通过交易密码认证。

三、能确认所领卡片持卡人身份的其他法律认可的方式。

第四十五条

各网点对吞卡认领期满无人认领的卡片或按发卡行指令吞没的卡片,须做剪角处理,上缴时逐张抄列《吞没卡上缴清单》,注明卡号、序号及吞卡原因,连同

被剪角处理后的卡片一并送交总行清算中心,由清算中心负责销毁。《吞没卡上缴清单》作为《吞没卡销毁清单》的附件。

第四十六条

对由于发卡行发出指令吞没的卡片,发卡行可在吞没卡发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行提出收回该卡片的要求。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发卡行承担。

第四十七条

我行清算中心收到吞没卡片及《吞没卡上缴清单》等相关资料后,须及时将发卡机构未提出收回要求的被吞没卡片复印留存,并以发卡机构为单位进行分类,填写《吞没卡销毁清单》后作销毁处理。

第四十八条

对非本系统银行卡,清算中心应将填写好的《吞没卡销毁清单》。

第四十九条

我行应妥善保管被吞没卡片,并承担被吞没卡片保管不当的风险和由此造成的资金损失责任。吞没卡的所有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15年。

第九章

自助设备的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

自助设备的档案包括自助设备相关的各种登记表、自助设备硬件档案、自助设备相关流水等。

第五十一条

各网点营业部门必须建立自助设备硬件档案,档案中应该包括自助设备部件的配置和配套的专用设

备,设备安装投产和报废时间,并跟踪记录部件和配套设备的调整、更换情况。

第五十二条

自助设备打印出的流水及有关账、簿、表,由自助设备挂靠网点按照清算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各种表、簿、账的设置、装订方法和保管期限如下:

一、自助设备交易流水按纸卷封存并注明使用时间段,保存期限15年。

二、自助设备相关的各种登记表,保管期限15年。

三、自助设备各种交易报表按月装订成册,保存期限15年。

四、自助设备硬件档案按年设置,保管期限15年。

第十章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总行电子银行部负责解释修订。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自助设备、ATM机管理办法

自助设备、ATM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自动柜员机管理,保证自动柜员机正常运行,实现自动柜员机“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目标,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动柜员机是为客户提供自助服务的电子设备,根据提供服务类型分为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

第三条 持卡人可凭密码,在自动柜员机上办理存取款、转账、查询、修改密码等多种银行业务。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自动柜员机应用模式分为在行式和离行式。

(一)在行式是指自动柜员机在营业网点内运行的应用模式,包括单台布放的在行式自动柜员机和多台集中布放在营业网点自助服务区的在行式自动柜员机。

(二)离行式是指自动柜员机在网点外运行的应用模式,包括单台布放的离行式自动柜员机、自助银行和具有独立营业场所、多台集中布放在离行自助服务区的自动柜员机。

第五条 各县级联社在银行卡部应设立自动柜员机业务管理岗,负责辖内自动柜员机业务管理、渠道推广、市场营销、考核培训等工作。各营业网点应设立自动柜员机运行管理岗,负责管辖自动柜员机日常运行、账务核算、现金运营和客户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 自动柜员机的选型购臵由省联社按照有关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统一组织实施。

第七条 自动柜员机服务时间应按照“安全、方便”的原则、由自动柜员机所在场所营业时间决定。自动柜员机服务时间应对外公布。

第八条 自动柜员机应保证服务界面、交易流程、外观形象、操作提示、受理标识和服务环境的标准化,符合省联社企业形象管理和营业网点视觉形象规范等规定。

第三章 部门和机构职责

第九条 银行卡部负责自动柜员机制度建设、规划布局、提交需求、市场营销、业务推广、统计分析、考核评价等工作。

(一)负责管理自动柜员机业务,了解和掌握管辖自动

柜员机运行状况,制定和修改自动柜员机业务考核指标,分析评价自动柜员机业务发展状况,协调有关部门确保自动柜员机正常运行;

(二)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自动柜员机业务管理办法;

(三)负责自动柜员机差错业务的处理;

(四)负责制订辖内自动柜员机需求计划,提交可行性立项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自动柜员机、配套运行监控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工作;

(五)负责自动柜员机的选址、分配及布局调整等工作;

(六)负责审批自动柜员机新业务、新功能,制定自动柜员机自助服务营销推广计划,组织开展营销活动;

(七)负责向客户宣传正确使用自动柜员机的操作方法,及时妥善处理客户对自动柜员机的投诉;

(八)负责自动柜员机的业务培训。

第十条 科技部负责自动柜员机(含配套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管理、故障处理、预防性维护、升级管理、停机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技术管理工作。

(一)负责制定自动柜员机选型、订购、验收、安装、故障处理、预防性维护、升级、停机、报废、服务质量等技术管理制度和维护管理流程,做好自动柜员机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自动柜员机相关版本及相关管理系统版本的研发、测试、投产、支持等系统维护工作;

(三)负责自动柜员机安装实施、投产推广工作和设备操作培训工作;

(四)负责组织评估自动柜员机技术研究和技术测评工作;

(五)负责配合集中采购部门做好自动柜员机技术产品采购和保外设备维护服务采购工作;

(六)负责自动柜员机供应商和服务商的监督管理,监督供应商履行假币赔偿承诺工作;

(七)负责组织评估自动柜员机运行状况及维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做好自动柜员机和配套视频监控设备技术交流和技术操作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会计部负责自动柜员机现金管理、账务核算和收单清算等工作。

(一)负责提交自动柜员机账务核算业务应用需求,并参与测试;

(二)负责制订、修改、完善自动柜员机现金管理、账务核算和收单清算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三)负责自动柜员机现金管理和账务核算业务检查和培训;

(四)负责自动柜员机受理国内他行卡调单和差错账务处理,配合处理自动柜员机账务差错的客户投诉。

第十二条 监察保卫部门负责自动柜员机安全保卫工作。

(一)负责配合本地区公安机关对新建、改建自动柜员机安全防范设施进行审批和验收;

(二)负责研究自动柜员机案件和欺诈事件的外部风险防范方案,制订、修改和完善自动柜员机安全防范设施规范和防范措施,督导安装符合有关规范的安全防范设施,检查安全防范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撬盗破坏自动柜员机、自助服务区抢盗及人身伤害、在自动柜员机外部或周边环境安(改)装非法设备、利用自动柜员机窃取客户资金等风险事件和案件。统计案件信息,并按有关案件报告制度报告案件情况;

(四)负责指导营业机构做好自动柜员机日常安全巡查、调阅检查视频监控录像等外部风险防范工作;

(五)负责组织自动柜员机安全专项检查,监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营业机构负责自动柜员机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一)负责组织管理自动柜员机的现金清点、钞箱装卸、钥匙和密码保管、账务核算等工作;

(二)负责提供符合自动柜员机用钞质量、券别和数量

要求的现钞,确保自动柜员机支付;

(三)负责协助处理存入假币索赔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管辖自动柜员机的运行监控、业务故障处理、技术故障报修、吞没卡、耗材领用、安全巡查、解决客户求助等工作;

(五)负责新投入运行或排除故障后再投入运行的自动柜员机的测试验收;

(六)负责每日监控管辖自动柜员机运行状态,发现故障应立即检查,业务故障应及时排除;遇有技术故障,应及时通知科技部门;

(七)负责协助查询自动柜员机账务差错、调阅交易流水信息,协调处理自动柜员机账务差错的客户投诉;

(八)负责管辖自动柜员机周围环境的安全巡查。重点检查自动柜员机出钞口、插卡口是否被安装异常装臵,视频监控摄像头是否被堵住,键盘上是否有薄膜(密码记录器),周围有无非法张贴物,检查自动柜员机及自动柜员机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九)负责管辖自动柜员机服务环境的日常管理。

第四章 自动柜员机业务限额与收入核算管理

第十四条 金信卡在自动柜员机上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限额,以及自动柜员机单笔最高取现限额,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或业务发展情况由省联社制定并适时调整。

第十五条 利用自动柜员机渠道办理的各类离柜业务手续费收入应归属自动柜员机业务收入,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对应的中间业务收入科目。

第五章 自动柜员机钥匙和密码管理

第十六条 自动柜员机保险柜钥匙和密码须双人分别保管、单线传递,电子柜钥匙可兼管,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 自动柜员机保险柜钥匙用毕,不得随身携带,必须入库(保险柜)保管。

第十八条 保管密码的人员临时变更或工作调动,接管人员必须及时更换保险柜密码。掌管钥匙人员临时变更或工作调动,必须办理定向交接(掌管密码人员不能接管钥匙)手续,办理钥匙和密码交接时,必须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 保管密码的人员输入密码时,应注意遮掩,其他人员应主动回避。密码须不定期更换,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密码更换后,应及时更新备用密码记录。

第二十条 自动柜员机备用密码记录和备用钥匙应在分别密封后,交由自动柜员机主管负责人分别入保险柜保管并

登记备案,以备应急之用。如需启封,按现金库房钥匙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如发现保险柜或电子柜钥匙遗失,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款项安全,同时查明事故原因,及时上报。

第六章 自动柜员机现金出纳管理

第二十二条 自动柜员机现金业务须在电子摄像监控下实施双人管理。凡办理自动柜员机钞箱开闭、装钞、卸钞、整点、账款核对、钞箱检查等工作,必须双人到场、双人办理、发生差错换人复核,做到手续清楚、责任分明、数字准确、账款相符。

第二十三条 自动柜员机钞箱备付金的领用、钞箱余款及客户存入现金的上缴,必须按网点领缴现金办理。领用的备付金必须经过清分、复点,符合使用标准。客户存入现金必须经过整点方可入库。

因特殊情况无法开箱取钞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迅速查明原因,并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开箱。

第二十四条 自动柜员机中的现金须按券别分钞箱管理,严禁将不同券别的现金混装一箱。

第二十五条 每次自动柜员机装填现钞前应进行轧账处理,装钞后对外营业前,必须进行实地吐钞测试,测试无误

后方可投入使用。测试情况要记录在案,以备查考。

第二十六条 自动柜员机备付现钞必须经过票币整点,保证无破损、无断裂、无透明纸粘贴、无褶皱及卷角等符合自动柜员机使用的人民币。禁止使用原封新钞和潮湿的现钞。

第二十七条 自动柜员机交易日志是账款核对和事后检查的重要依据,应按有关规定保管和调阅。

第二十八条 自动柜员机内的现金原则上于营业前一次性装入,遇特殊情况需中途添加现金时,经有关负责人授权后,按照运送和加装自动柜员机备付金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运送自动柜员机备付金必须坚持双人调款,双人武装押运和运钞车接送。

第三十条 自动柜员机如发生错款或存入假币,必须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核实有关取(存)款人操作记录,核点现金实物,确认错款金额后,按照现金错款溢短处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一条 自动柜员机现金和账务核算等业务应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

(一)自动柜员机的备付金与有关分户账是否一致;

(二)日常现金的领取、上缴、装钞、卸钞等手续是否坚持双人办理;

(三)长短款及错账记录是否清楚,是否纳入有关科目核算;

(四)款项清点、交接、运送工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五)钥匙、密码的交接和备用钥匙、密码副本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六)其他需检查事项。

第七章 自动柜员机吞没卡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吞没卡登记。管辖机构应及时取回吞没卡,摘录有关内容和吞卡原因,核对吞没卡数量和交易流水清单,登记《银行卡登记簿》。

第三十三条 吞没卡领取。离行式自动柜员机吞没的银行卡,由就近营业网点负责吞没卡的领取和销毁。

(一)吞没卡为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发行的银行卡,客户在吞卡后5日(自吞卡次日起计算)内要求领取银行卡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查明吞卡原因、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对持卡人身份验证无误后,登记《银行卡登记簿》,摘录客户身份证件内容,将吞没卡返回客户,并由客户签收;

(二)吞没卡为他行发行的银行卡,按照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执行:持卡人在吞卡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持有者的材料到自动柜员机管辖机构办理领卡手续。

第三十四条

吞没卡销毁。

吞没卡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发行的银行卡,凡超过日期持卡人未领取且未收到发卡银行查询的,按有关办法和操作规程破坏磁条完整性;

吞没卡为他行卡,凡超过日期无人认领的卡片或按发卡机构吞卡指令吞没的卡片,自动柜员机管辖机构须对卡片作剪角处理,并逐张抄列清单交事后监督部门,由事后监督部门根据银联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自动柜员机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新建或改建的自动柜员机须符合国家安全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安装电子摄像监控、防撬窃报警和联网报警等安全防范设施。

第三十六条 离行式自动柜员机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实现联网报警;与自动柜员机所在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责任义务,协同做好自动柜员机安全防范。

第三十七条 自动柜员机管辖机构要加强自动柜员机安全防范,互相配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十八条 发生自动柜员机风险事件及案件,应立即上报,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解决。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联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自助设备规范

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运营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自助设备管理,提高自助银行业务的 运营质量和综合效益,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自助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农银发[2009]32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 体机、自助服务终端等自助设备。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自助设备运营内容包括自助设备的到货 验收、安装开通、密钥管理、巡检维护、现金管理、账务核对与差错处理、吞没卡处理、客户服务、风险防范、档案管理等。

第四条 中国农业银行所辖各级机构在自助设备管理、运营 过程中,必须执行本规程。

第二章 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五条 自助设备运营操作涉及机构和岗位主要包括支行、营业网点及支行设备管理员、支行安全保卫人员、营业网点负责人、营业网点设备管理员(以下简称网点管理员)、大堂经理等。本规程主要对以上机构及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和规范。总行、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的相关职责参照《中国农业银行自助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农银发[2009]325号)执行。

第六条 支行职责

(一)负责辖内自助设备管理,落实、监督、检查各项业务制度执行情况。

(二)负责落实自助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设臵支行设备管理员岗位,至少配备1名支行设备管理员。

第七条 支行设备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配合上级行做好辖内自助设备选址布局和安装验收等工作。

(二)负责辖内新增及迁址设备的安装调试、密钥申请、领取与保管、设备停运及各种事项申报;负责自助设备IP地址、设备型号等AIPS及ABIS参数的增加、删除、修改上报工作。

(三)负责辖内自助设备运营管理,组织设备巡检工作,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第八条 支行安全保卫人员职责

(一)负责自助设备现金的领取、上缴、解送等过程中现金及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组织自助设备巡查工作,检查自助设备及周边环境的日常安全,调阅自助设备监控录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营业网点。

(三)负责处理各种自助设备风险案件,遇重大问题报告支行。

第九条 营业网点职责

(一)负责落实各项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制度,落实网点管理员岗位责任制,设臵网点管理员岗位,网点管理员要相对固定。

(二)负责协助自助设备安装、验收、开通等工作。

(三)负责自助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报修、耗材管理、账务核对与差错处理、吞没卡处理、登记薄与交易流水档案管理、周边环境清洁等。

(四)负责自助设备的清钞、加钞等现金管理以及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管理。

(五)负责自助设备安全巡查与监控管理,定期调阅监控录像资料。

(六)负责受理持卡人有关自助设备的咨询、投诉及服务引导工作,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支行报告。

第十条 营业网点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自助设备网点管理员及岗位管理。

(二)负责加钞、调款等现金管理以及差错处理等业务管理的检查工作。

(三)监督指导网点自助设备制度执行情况、客户咨询投诉处理、风险控制等工作。第十一条 网点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自助设备安装环境的准备工作,包括新增设备的到货检验签收,确定安装区域,检测通讯线路和电源等。

(二)负责自助设备保险柜密码与钥匙、上箱体与钞箱钥匙的管理。

(三)负责自助设备加钞、清钞等现金管理和账务核对等工作,协调处理自助设备发生的吞没卡及长短款交易。

(四)负责自助设备耗材领用和更换、吞没卡回收、交易验证、维护报修、周边环境保洁、监控录像设备检查、非法张贴物和非法装臵的清除等工作,负责登记薄记录与管理。

(五)负责自助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包括故障设备的自检、简单故障的排除等,遇复杂问题上报支行。

(六)负责协助科技部门或维护公司进行设备版本程序更新,协助并监督维护公司进行设备预防性维护和设备维修。

(七)负责自助设备业务统计与分析工作。

(八)负责协助处理持卡人咨询与投诉,遇有重大问题可暂停设备,及时向网点或支行报告。第十二条 大堂经理职责

(一)负责自助银行业务的客户引导与营销宣传工作。

(二)负责业务咨询及客户投诉的引导处理。

(三)协助自助设备运行状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网点管理员处理。

责人批准,立即进行清机对账,按长短款交易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告知客户。

(三)属于风险事件的,按照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臵。

第七章 风险管理

第六十条 自助设备静态画面中要明确显示风险提示画面,标

注中国农业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操作界面中要根据客户交易类型显示相应的操作风险提示。严禁在自助设备外部张贴纸质公告。

第六十一条 现金类自助设备要安装针对持卡人面部、出钞

口、环境及加钞作业区等部位的视频监控摄像头,调校监控范围与监控角度,对密码键盘位臵进行屏蔽处理,确保成像效果清晰可辨;调整监控时间,与自助设备系统时间相一致。未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不完整、未联网的不得上线运行。第六十二条 各级行安全保卫部门要定期、不定期调阅自助 设备监控录像资料,定期调阅间隔时间不超过1个月。调阅内容包括确认录像设备工作正常,录像资料完整清晰,有无可疑人员及异常行为。发现有作案嫌疑和安全隐患时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十三条 自助设备监控录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

月,视频监控系统要具备断路报警、震动报警和卡号叠加等功能,并符合当地公安机关相关要求。

第六十四条 自助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由支行安全保卫人员负 责管理和维护。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后网点应立即停机并报支行保卫人员协调供应商及时维修处理。安全保卫人员要及时提供备用设备,以确保自助设备正常运行。更换设备时,安全保卫人员要

对原设备中的录像资料进行备份,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第六十五条 实现离行式自助设备集中管理的机构要建立远

程集中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报警、音视频信息实时传输等功能,由安全保卫人员24小时集中监控。

第六十六条 支行安全保卫人员要定期组织对自助设备及安 装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的全面巡查(包括夜间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行式设备,定期巡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离行式设备,定期巡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第六十七条 各级行要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重 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银办发[2008]683号)要求,加强自助设备突发事件处臵和管理。

(一)发现针对自助设备欺诈、客户资金被盗取、人为破坏设备等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网点管理员要立即上报支行负责人,经批准后采取关停机措施,并原地等待上级行人员。

(二)支行自助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人员接到通知后要派人尽快到现场及时处臵,分析作案手段,必要时要向公安部门报案。

(三)现场取证完毕后,网点管理员要及时进行清机,清点现金,核对账款,确认是否造成损失。

(四)自助设备发生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支行相关部门、网点负责人、网点管理员要同时到现场进行处臵,清查损失情况,并及时逐级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第六十八条 网点管理员发现客户账户或密码信息可能泄露

后,要立即整理卡号等信息上报支行。支行要逐级上报至一级分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尽快通知客户并进行相应处理,及时止损;案件报告及有关处理措施要按照《中国农业银

行风险报告制度(试行)》、《中国农业银行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农银发[2008]208号)和《中国农业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农银办发[2008]356号)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行电子银行部门和同级风险管理部门。

第六十九条 各级行要加强维护商及其工程师的管理。支行

或营业网点要备案设备供应商维护工程师信息资料,信息资料要及时更新。第七十条网点管理员清机时发现假币或变造币的要立即停止

对外服务,并上报支行,同时立即通知维护商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后要立即逐级上报至一级分行电子银行部,并按风险报告制度要求报告同级风险管理部门和运营管理部门,同时向总行电子银行部报备。一级分行电子银行部视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关停辖内存款类设备,必要时报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自助设备验钞模块升级并进行测试后方可开通运行。第七十一条 网点管理员发现长短款时要立即进行清机处理,检查是否卡钞。仍未查明原因的,上报支行,通知维护厂商现场核实。待查明原因后,对设备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测试后开通运行。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七十二条 支行或自助设备集中运营管理机构要建立自助 设备管理档案,填写《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基本信息表》,逐级上报至一级分行备案;填写《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密钥生成登记簿》和《中国农业银行汇票自助设备密钥使用、销毁登记簿》,严格记录自助设备密钥管理情况;填写《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巡检登记簿》,建立自助设备巡检档案。档案内容要及时维护,17 确保准确无误。

第七十三条 营业网点应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营业机构临柜业 务手工登记簿管理办法》(农银办发[2009]289号)要求,建立《自助设备管理登记簿》、《会计主管工作日志》、《柜面业务交接登记簿》和《业务印章、钥匙、密码及安全认证卡保管使用登记簿》等登记簿。《自助设备管理登记簿》记载自助设备管理情况,包括自助设备日常维护及巡检、故障维修、吞卡及处理情况。《会计主管工作日志》记录自助设备长短款情况以及账务处理过程。自助设备钥匙与密码交接属于短期交接的登记《柜面业务交接登记簿》,涉及保管人员岗位变动的登记《业务印章、钥匙、密码及安全认证卡保管使用登记簿》。第七十四条 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登记薄管理的其他规定见《中 国农业银行营业机构临柜业务手工登记簿管理办法》(农银办发[2009]289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子银行临柜业务手工登记簿使用事项的通知》(农银电子[2009]83号)。第七十五条 自助设备交易流水日志与核查清单要统一保管,每季度由会计主管检查一次。纸质交易流水日志要注明交易的起止日期和设备号,有序存放;电子交易流水日志每季度要通过数据刻录等方式备份一次。交易流水日志的归档、保管、移交、调阅及销毁参照《中国农业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农银发[2008]784号)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本规程由中国农业银行制定、解释和修改。第七十七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限为2年。本 规程实行后,《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钞箱管理暂行办法》(农银

发[2008]123号)作废。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中国农业银行有关 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基本信息表

2、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密钥生成登记簿

3、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密钥使用、销毁登记簿

4、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巡检登记簿

5、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到货验收单

6、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上线安装运行验收单

第五篇:自助设备自查报告

自助设备自查报告1

同仁联社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报告 为整体提升自助设备安全防护能力,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备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青信联〔20xx〕171号)要求,结合同仁联社实际情况,根据同仁联社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开展了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同仁联社安装自助设备共计7台,其中,穿墙式在行ATM自助取款机4台,穿墙式在行存取款一体机2台,大堂式在行自助取款机1台。

二、自查工作情况

(一)《ATM日常巡查登记簿》填写规范,做到一日三查,《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备现金差错登记簿》正确填写,《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登记簿》填写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全辖自助设备均安装了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对交易时的客户正面图像、进/出钞期间的图像、现金装填过程进行录像,回放图像清晰,无客户密码及保险柜密码操作图像,图像信息包括日期时间。

(三)设备管理人员变更按规定更换密码并记录,定期更换密码,备份密码按要求保管。

(四)钥匙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入库保管;备用钥匙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进行记录。

(五)现金申领经会计主管确认后按现金领取流程操作、设备打印的加钞凭证及运行前测试凭证均由专人保管。

(六)加钞过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监控,双人加钞,录像记录清晰,外置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个月,内置监控数据保存时间至少3个月。

(七)外来人员进出按要求进行了登记簿、运行日志备注栏注明维修情况;维修设备时,有我行员工全程陪同。

(十)按会计要求妥善保管流水日志纸。

(十一)机具清洁、周边无可疑装置和张贴物。按要求安装客户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规范整洁。

(十二)加钞时做到停机加钞、双人操作,密码钥匙分管;离行式设备采用换箱法加钞;现金清分做到在封闭环境中进行; 按要求将废钞箱、回收箱、存款箱、取款箱内现金进行分别清点,加钞完毕后做取款测试。

(十三)针对大堂式在行ATM自助取款设备,未设置一米线,我社已整改完毕。

以上是同仁联社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情况。今后,同仁联社还将加大力度开展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自助设备管理机制,确保自助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

同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〇xx年xx月xx日

自助设备自查报告2

一、检查时间:

20xx年7月10日

二、检查人员:

三、检查数量:

两台

四、检查情况:

(一)自助设备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自助设备制度建设齐全并且已制定应急预案制度和演练,严格执行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管理等级制度。钥匙和密码实行专人管理,双人平行管理的原则,自助设备先进出入库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在现金加钞过程中,严格执行双人开箱、双人复核、双人清点和双人加钞制度,严格执行双人押运调拨现金制度,坚持自助设备服务定期巡逻制度,白天每四小时、夜间每十二小时巡查一次,巡查记录完整。

(二)自助设备建设情况

自助设备各种外界线缆及接插有防护,配备了24小时服务的灯箱,有紧急求救按钮盒电话,安全提示24小时服务告知。自助设备报警器灵敏,网络连接状况正常,但缺少不间断电源。有远程监控人员值守,全天候监控系统画面清晰,监控数据全面。准确,录像资料可保存90天。

(三)自助设备维护、保养管理情况

自助设备管理员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每日核对账务、自助设备报表、核查清单、核对清单、核对账款,发现错账、冲账或其他异常情况后及时登记并在查明错款原因后进行适当处理。设备管理员能按照要求进行清机、加钞操作,对吞自助设备卡处理及时得当,对一体机自助设备按规定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确运行。

自助设备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规范自助设备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自助设备风险防范水平,××银行根据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自助设备管理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以及各项自助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辖内自助设备风险自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可行方案。

××银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信息科技部、安全保卫部、自助设备网点负责人等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可行的自查工作方案和自查表,采用非现场视频监看及现场检查方式,力求将该项工作做到细致到位、确有成效。

二、细化检查内容,力求全面到位。

检查内容涵盖自助设备设施情况、自助设备操作规程管理情况、相关登记簿记录三大项,其中又有24个小项,包括自助服务区环境、加钞区、自助设备外置、自助设备视频监控、自助设备密码与钥匙、自助设备轧账、钞票清分及冠字号码、自助设备现金查库情况、自助设备视频监看及现场巡查、自助设备银行卡差错处理流程以及如自助设备钞箱登记簿等与自助设备管理有关的6个登记簿、自助设备建档等内容,确保全面细致。

三、强化落实整改,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我行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发现管理不到位之处及时进行调整,切实提高××银行自助设备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银行深刻认识加强自助设备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整体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和意义。制定实施计划,落实责任措施,深入各支行开展工作调研,为ATM自助设备运营管理系统顺利投产提供了可靠保证。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

一是对现有ATM自助设备的分布、客户群体,现金流量,装卸钞人员及工作流程进行摸底排查,进行详细科学论证,以此确定该项工作的'着眼点和突破口。

二是在摸底论证基础上进行试点。筛选地理位置处在市区中心繁华地段、设备数量多,客户使用频繁,现金流量大、设备管理人员素质高、各类情况具有代表性的市行营业部作为试点单位,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三是制定投产方案和操作流程,明确“试点先行 稳步推进 全面投产 集中运营”的投产原则,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指明方向。

ATM集中上收到市分行自助设备运营中心管理机纳入各支行的分中心管理系统。的部分目标如期实现。为确保银行卡业务多样化发展,意义。由于定位准确,目标明确,措施到位,目前该行已有三个个支行的ATM自助设备运营管理系统顺利投产,达到了预期目标,以及同业竞争,“集中供钞、;有九个支行设立分中心,集中账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等具有重要的 集中装卸、集中维护”所有 17 台ATM

自助设备自查报告4

为整体提升自助设备安全防护能力,根据《XX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业务库专项安全检查暨自助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7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情况,根据我行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开展了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行自助设备的统计情况如下:

1、自助设备网点:总共有33个自助设备网点,其中6个在行式自助网点、27个离行式自助网点。

2、自助设备机具数量:总共有59台自助设备,其中单取款机21台,存取款一体机(CRS)33台,查询机3台,自助封包机2台。

二、自查工作情况

1、我行的自助设备机具的维护、清机、加钞、清分、卫生保洁全部外包给广电运通金融电子有限公司,由广电运通派驻员工到我行进行专项服务。自助设备日常管理职责归属我分行运营管理部,由运营管理部对自助银行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我行自助设备均安装了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对交易时的客户正面图像、进/出钞期间的图像、现金装填过

程进行录像,回放图像清晰,图像信息包括日期时间。

3、设备管理人员变更按规定更换密码并记录,每季度定期更换密码,备份密码按要求保管。

4、钥匙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入库保管;备用钥匙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进行记录。

5、设备打印的加钞凭证及运行前测试凭证均由专人保管。

6、加钞过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监控,双人加钞,录像记录清晰,外置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个月,内置监控数据保存时间至少3个月。

7、外来人员进出按要求进行了登记簿、运行日志备注栏注明维修情况;维修设备时,有我行员工全程陪同。

8、按会计要求妥善保管流水日志纸。

9、机具清洁、周边无可疑装置和张贴物。按要求安装客户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规范整洁。

10、加钞时做到停机加钞、双人操作,密码钥匙分管;现金清分做到在封闭环境中进行; 按要求将废钞箱、回收箱、存款箱、取款箱内现金进行分别清点,加钞完毕后做取款测试。

三、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在检查中发现个别ATM自助网点内部的电灯损坏、空调漏水等问题,已经安排电工全部维修完毕。

2、XX支行的自助设备没有焊接,现在已经焊接了地板钢条,但ATM机身与地板钢条没有焊接,需要再做一次焊接,已安排师傅进行整改,计划于20xx年7月底前将所有自助机具的焊接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以上是我分行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情况。今后,我分行还将加大力度开展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自助设备管理机制,确保自助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

中国XX银行XX分行

二〇xx年七月二十二日

自助设备自查报告5

XX支行:

关于开展自助银行设备管理自查报告

按照XX银行《关于开展自助银行设备管理自律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进行自助银行设备风险排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目前有1台自助设备,即存取款一体机。

二、组织领导

根据银行《关于开展自助银行设备管理自律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行成立了以为XX组长,XX、XX、XX为成员的自查小组,负责对我行的自助银行设备情况进行自查。

三、自查情况

(一)自助银行设备加钞间和环境视频监控。我行自助银行设备加钞间和环境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不存在监控死角和监控画面模糊。

(二)清机加钞双人作业和维护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我行自助银行设备清机、加钞严格执行双人作业,以及设备维护严格执行现场监督制度进行全面检查。

(三)软件和存储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对辖内自助银行设备维护时软件和存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厂商维护工程师使用其他自带软件和存储设备进行设备软件安装、更新和维护。

自助设备自查报告6

为整体提升自助设备安全防护能力,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备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xx联社实际情况,根据xx联社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开展了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xx联社安装自助设备共计xx台,其中,穿墙式在行ATm自助取款机xx台,穿墙式在行存取款一体机xx台,大堂式在行自助取款机1台。

二、自查工作情况。

(一)《ATm日常巡查登记簿》填写规范,做到一日三查,《xx省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备现金差错登记簿》正确填写,《xx省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登记簿》填写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全辖自助设备均安装了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对交易时的客户正面图像、进/出钞期间的图像、现金装填过程进行录像,回放图像清晰,无客户密码及保险柜密码操作图像,图像信息包括日期时间。

(三)设备管理人员变更按规定更换密码并记录,定期更换密码,备份密码按要求保管。

(四)钥匙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入库保管;备用钥匙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进行记录。

(五)现金申领经会计主管确认后按现金领取流程操作、设备打印的加钞凭证及运行前测试凭证均由专人保管。

(六)加钞过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监控,双人加钞,录像记录清晰,外置监控数据至少保存xx个月,内置监控数据保存时间至少xx个月。

(七)外来人员进出按要求进行了登记簿、运行日志备注栏注明维修情况;维修设备时,有我行员工全程陪同。

(八)按会计要求妥善保管流水日志纸。

(九)机具清洁、周边无可疑装置和张贴物。按要求安装客户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规范整洁。

(十)加钞时做到停机加钞、双人操作,密码钥匙分管;离行式设备采用换箱法加钞;现金清分做到在封闭环境中进行;按要求将废钞箱、回收箱、存款箱、取款箱内现金进行分别清点,加钞完毕后做取款测试。

(十一)针对大堂式在行ATm自助取款设备,未设置一米线,我社已整改完毕。

自助设备自查报告7

一、检查时间:20xx年7月10日

二、检查人员:XXX XXX

三、检查数量:两台

四、检查情况:

(一)自助设备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自助设备制度建设齐全并且已制定应急预案制度和演练,严格执行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管理等级制度。钥匙和密码实行专人管理,双人平行管理的原则,自助设备先进出入库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在现金加钞过程中,严格执行双人开箱、双人复核、双人清点和双人加钞制度,严格执行双人押运调拨现金制度,坚持自助设备服务定期巡逻制度,白天每四小时、夜间每十二小时巡查一次,巡查记录完整。

(二)自助设备建设情况

自助设备各种外界线缆及接插有防护,配备了24小时服务的灯箱,有紧急求救按钮盒电话,安全提示24小时服务告知。自助设备报警器灵敏,网络连接状况正常,但缺少不间断电源。有远程监控人员值守,全天候监控系统画面清晰,监控数据全面。准确,录像资料可保存90天。

(三)自助设备维护、保养管理情况

自助设备管理员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每日核对账务、自助设备报表、核查清单、核对清单、核对账款,发现错账、冲账或其他异常情况后及时登记并在查明错款原因后进行适当处理。设备管理员能按照要求进行清机、加钞操作,对吞自助设备卡处理及时得当,对一体机自助设备按规定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确运行。

xx支行

20xx年7月15日

自助设备自查报告8

为整体提升自助设备安全防护能力,根据《上饶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业务库专项安全检查暨自助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饶银监办发〔20xx〕20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村镇银行实际情况,根据村镇银行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开展了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村镇银行安装自助设备共计3台,其中,穿墙式在行ATM自助取款机3台,安装位置分别在总行营业部、青云支行、齐埠支行。无离行ATM。

二、自查工作情况

(一)《ATM日常巡查登记簿》填写规范,做到一日三查,《村镇银行自助设备现金差错登记簿》正确填写,《村镇银行自助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登记簿》填写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村镇银行自助设备均安装了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对交易时的客户正面图像、进/出钞期间的图像、现金装填过程进行录像,回放图像清晰,无客户密码及保险柜密码操作图像,图像信息包括日期时间。

(三)设备管理人员变更按规定更换密码并记录,定期更换密码,备份密码按要求保管。

(四)钥匙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入库保管;备用钥匙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进行记录。

(五)现金申领经会计主管确认后按现金领取流程操作、设备打印的加钞凭证及运行前测试凭证均由专人保管。

(六)加钞过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监控,双人加钞,录像记录清晰,外置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个月,内置监控数据保存时间至少3个月。

(七)外来人员进出按要求进行了登记簿、运行日志备注栏注明维修情况;维修设备时,有我行员工全程陪同。

(八)按会计要求妥善保管流水日志纸。

(九)机具清洁、周边无可疑装置和张贴物。按要求安装客户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规范整洁。

(十)加钞时做到停机加钞、双人操作,密码钥匙分管;现金清分做到在封闭环境中进行;按要求将废钞箱、回收箱、存款箱、取款箱内现金进行分别清点,加钞完毕后做取款测试。

二、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在检查各项登记簿中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在检查中发现总行营业部在行穿墙式取款机内出现轻微渗水,已立即查明原因进行了整改。

(三)在检查中发现总行营业部在行穿墙式取款机因运行时间较长存在防爆灯损坏,已通知办公室购买安装。

以上是村镇银行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情况。今后,村镇银行还将加大力度开展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自助设备管理机制,确保自助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

自助设备自查报告9

20xx年3月31日接到合规部通知后,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于当日日终后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了农行和田李玉广案例剖析,并在会后对照自身工作进行了讨论及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ATM钞箱钥匙由支行库管员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交接,并在重要物品交接登记薄中进行登记。

2、保险柜钥匙由柜员轮流保管,人员变动时做到了平行交接,并在重要物品交接登记薄中进行登记。

3、办理银行卡批量开卡业务时,由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客户身份证原件,经核实无误后向营业部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由营业部经联网核查无误后办理开卡。若核查不能通过时,联系客户本人提供另一身份证明文件方可办理。营业部在办理该业务时完全按照上述操作流程处理,不存在风险隐患。

存在没有身份证原件的情况下,凭身份证复印件办卡的个别现象 ,该类业务是因代发工资批量办卡时客户未及时给单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造成后期补办时由单位经办人员代办的现象,营业部根据联网核查后按代理人代办处理了该类业务。 办理银行卡开卡业务时,个别柜员存在先开卡后核查现象,已对柜员做出批评教育。

4、大额存取款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执行预约制度,并履行审批手续。

5、企业网银办理时存在提供资料不全的现象,现正督促企业整改。

吐哈分行营业部将以此案件为警钟,在较长时间内对照自身工作不断进行自查、排查及剖析工作,严格控制风险,为吐分行合规经营做出自己的贡献。

昆仑银行吐哈分行营业部

20xx年4月5日

XX分行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报告

为整体提升自助设备安全防护能力,根据《XX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业务库专项安全检查暨自助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7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情况,根据我行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开展了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行自助设备的统计情况如下:

自助设备网点:总共有33个自助设备网点,其中6个在行式自助网点、27个离行式自助网点。

自助设备机具数量:总共有59台自助设备,其中单取款机21台,存取款一体机(CRS)33台,查询机3台,自助封包机2台。

二、自查工作情况

1、我行的自助设备机具的维护、清机、加钞、清分、卫生保洁全部外包给广电运通金融电子有限公司,由广电运通派驻员工到我行进行专项服务。自助设备日常管理职责归属我分行运营管理部,由运营管理部对自助银行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我行自助设备均安装了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对交易时的客户正面图像、进/出钞期间的图像、现金装填过程进行录像,回放图像清晰,图像信息包括日期时间。

3、设备管理人员变更按规定更换密码并记录,每季度定期更换密码,备份密码按要求保管。

4、钥匙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入库保管;备用钥匙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进行记录。

5、设备打印的加钞凭证及运行前测试凭证均由专人保管。

6、加钞过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监控,双人加钞,录像记录清晰,外置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个月,内置监控数据保存时间至少3个月。

7、外来人员进出按要求进行了登记簿、运行日志备注栏注明维修情况;维修设备时,有我行员工全程陪同。

8、按会计要求妥善保管流水日志纸。

9、机具清洁、周边无可疑装置和张贴物。按要求安装客户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规范整洁。

10、加钞时做到停机加钞、双人操作,密码钥匙分管;现金清分做到在封闭环境中进行;按要求将废钞箱、回收箱、存款箱、取款箱内现金进行分别清点,加钞完毕后做取款测试。

二、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在检查中发现个别ATM自助网点内部的电灯损坏、空调漏水等问题,已经安排电工全部维修完毕。

2、XX支行的自助设备没有焊接,现在已经焊接了地板钢条,但ATM机身与地板钢条没有焊接,需要再做一次焊接,已安排师傅进行整改,计划于20xx年7月底前将所有自助机具的焊接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以上是我分行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情况。今后,我分行还将加大力度开展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自助设备管理机制,确保自助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

中国XX银行XX分行

20xx年xx月xx日

〔2014〕15《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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